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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名著读后感1000字(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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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开卷有益。读书,不仅让我们可以体会到书中的乐趣、增长知识,更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陪伴我们一路前行。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里是漂亮的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国名著读后感1000字(优秀5篇),欢迎借鉴。

中国经典名著读后感700字 篇1

我十分喜欢中国现代着名作家舒庆春笔下的作品。趁着暑假的空闲时间,我饶有兴趣的阅读了《骆驼祥子》。看后,我浮想联翩,感触多多。

《骆驼祥子》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当时正是中国现代史上黑暗,混乱,多灾多难的年代。讲述祥子经过了3年的拼搏奋斗,最后买上了自己的车,但不辛被乱兵抢去;之后在刘四爷的人和车厂当一名车夫,但所挣的钱又被孙侦探敲诈掉;不仅仅如此,还被迫与虎妞结婚,但最后,为了给虎妞置办后事,把爱车又卖掉。三起三落,让他看清自己的处境,在那个时代透过自己的勤劳和奋斗来改变自己的处境终是不可能的。祥子对社会失去信心,最终沉沦的悲惨遭遇。

小说,真实的揭露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我不得为祥子的命运所感叹,他的遭遇和命运不仅仅是个人的杯具,更是时代和社会的杯具。然而这种杯具,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产生的。那个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的丑恶面目,也是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矛盾的,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我不得不说,此刻的社会虽然打着以人为本的旗号,但却又不是那样人性话。虽然不是当时的旧社会,但也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例如:20__年的撞车事件,李启铭将两名女生撞出十米远,一个证实抢救无效,一个受重伤。但肇事者李启铭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而李刚只是某个局的副局长。敢口出狂言,想必是靠着官爸平时作威作福了很久。这件事和药家鑫事件都应如《西游记》中“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没有后台的都被一棍打死了”的这句话

我们深知现代社会还不是很完善,我们把握住这天,用心进取。我相信,即使社会再怎样黑暗,人生再怎样不如意,努力下去,不抛弃不放弃,完美的未来就会向我们招手,加油!为哀悼旧社会的黑暗,就应为明天努力建设。

中国名著读后感 篇2

提起《西游记》,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西游记》是我国古典四大名着之一,作者相传是吴承恩,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主要描写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西游记》自问世以来在中国乃至世界各地广为流传,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书中孙悟空这个形象,以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在中国文学立起了一座不朽的艺术丰碑。《西游记》不仅内容极其丰富,故事情节完整严谨,而且人物塑造鲜活、丰满,想象多姿多彩,语言也朴实通达。更为重要的是,《西游记》在思想境界、艺术境界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可谓集大成者。

记得第一次接触她是上小学三年级时,那时家里刚刚买彩电回来,那段时间刚好在播放西游记。那时候对她,我可谓如醉如痴。放学后总是喜欢和小伙伴们托到比较晚回家的我,一放学就飞快都往家里赶,只为观看几集。当时最喜欢的角色是极富正义感的孙悟空,羡慕他拥有七十二变的法术,敬佩他不畏妖魔鬼怪,总能在关键时候排除万难。于是便暗暗的在我幼小的心灵下种下了一个梦——如果我也有七十二变的法力,我就可以在上课的时候把老师给变没了,等下课的时候又把老师变回来;考试的时候,我就把正确答案变到大家的卷子上,这样大家就能都考得100分了……最讨厌的是猪八戒,因为感觉他是一个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相貌很丑的讨厌鬼。

可能是年龄渐渐变大的原因吧!往后陆陆续续的出现了许多的版本,什么《西游记前传》、《西游记后传》、《大话西游》等等,都一一看过,总觉得不及那版经典、耐看。于是便重复看了好几遍,而感悟也随时间的冲洗有了很大的改变。融入生活,细细品味。在取经之前,悟空的脾气个性就像青春期的我们,不想也不甘在一条条框框架架下成长,于是叛逆的我们便成了神仙(家长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而八戒则是我们对爱情懵懂的表现,一旦触碰被玉皇大帝(老师家长)发现,后果“不堪设想”。好奇害死猫,当还是身为卷帘大将的沙僧,耐不住对宝灯的好奇与诱惑而犯下大错,这不正是我们对许多比如网络虚拟世界的盲目“探索”吗?

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插曲,也是最让人怀念的一段往事。可是生活却是一位严厉的老者,它永远不会让你“为所欲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观音菩萨特意的安排,让这曾经毫不相干的四个人聚在一起,共同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朝着一个目标——到达西天,取得真经而努力。经过生活的“洗礼”,九九八十一难足以磨掉他们最初的棱角了,最终他们修成正果,成为大家都认可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读经典名着,品百味人生。希望生活不要将曾经所谓的“坏孩子”,毫不犹豫地同化成一个模板!

名著读后感800字 篇3

冯唐曾经说过人类个体是一个欲望满身的人,欲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所以他倡导人们既要成魔也要念佛,然后才可以成人。看了《红与黑》之后,对于于连·索黑尔这个人来说,我觉得他就是这种,有野心、有抱负,欲望满身,才华满满的人,他一昧的为了向上流社会攀爬,忽略掉人性本善,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魔战胜了佛,邪恶战胜善良,运用违背社会道德的手段,造就了病态式情感悲剧。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在这里,我希望每个热爱文学以及喜欢文字的朋友,都去读司汤达的《红与黑》,在这里我们可能会更加清晰的在作者塑造人物中,体会到自己内心的丑陋和贪婪,使得人们去审视自己的爱情观,以及人身价值观,选择适合的路,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名著读后感 篇4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中国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中国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中国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中国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后人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近当时的口语。

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5

奥运会不仅仅是胜利者的舞台,也不仅是成功者的奖牌、鲜花和荣誉,奥林匹克最根本的意义在于参与!只要参与了,你就是一个勇敢者,一个值得我们尊重的人;只要你拥有“永不放弃,敢于拼搏”的顽强信念,你就是一个坚强的人,一个值得我们感动的人;只要你怀揣“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你就是一个伟大的人,一个值得我们骄傲的人。这就是我读完《奥运传奇》故事这本书后最真切的感受。

正因为这本书里一个个感人的真实的故事,让我看得爱不释手。尤其是书中的德里克雷德蒙德,成了我心目中最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出生于1965年9月3日的德里克,从小就拥有运动天赋。7岁那年,他的爸爸就将他送进了密尔顿凯恩斯田径俱乐部,重点训练放在了400米跑步上。德里克刻苦训练,工夫不负有心人,在1985年,刚满20岁的德里克以44。82秒的成绩打破了英国国内由大卫詹金保持了10年之久的400米跑的纪录。两年后,德里克又以44。5秒的成绩把被罗杰布莱克抢走的英国400米跑纪录重新夺了回来,并将它保持到1992年。他多么了不起啊!

天有不测之风云……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彻底结束了德里克的奥运之旅。当时他已动过5次手术了,最后一次就在1992年的4月,当时距离奥运会不到5个月的时间了。在巴塞罗那的阳光和海风中,德里克再次站在了奥运会400米的起跑线上。当他进入决赛比赛时,因为右腿肌肉撕裂,跌倒在跑道上。坚强的他从地上爬了起来,强忍着剧烈的疼痛,一步一步地向终点靠近,完成了这段比赛。尽管德里克是这场比赛的最后一名,但全场65000名观众看到这感人的一幕,都肃然起敬,为这位演绎着奥林匹克精神的运动员热烈鼓掌,掌声经久不息。雷鸣般的掌声为德里克的奥运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但是中国运动员刘长春,却还没来得及表演就早早地离开了奥运的舞台。为了参加洛杉矶奥运会,刘长春在海上漂泊了20天,当他赶到美国时,奥运会已经开幕。因为体能的问题,刘长春在次日的比赛中发挥失常,在100米和200米的比赛中早早出局。但刘长春却因此写进了中国的奥运史上,因为他是第一个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

我知道德里克雷德蒙德和刘长春只不过是奥运会中感动世界的100个精彩瞬间中的两个,但是从他们身上足以概括《奥运传奇》中的精髓:“不断努力,不断追求,不断超越。”

如果我们也能带着“不断努力,不断追求,不断超越”的信念,那么我们就能在属于自己的天空中画上一道最绚丽的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