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读后感(通用35篇)》
700字读后感(通用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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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出自“科幻小说之父”法国作家凡纳尔之手的冒险小说,讲述了里登布罗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得到一张羊皮纸,发现前人曾到地心旅行的事迹,里登布罗克教授决定也做同样的冒险旅行。他和侄子从汉堡出发,按照前人的指引,由冰岛的一个火山口下降,途中历经迷路、缺水、史前生物等种种险情,也收获了地下海、史前人骨骸等惊世的发现,经过三个月的旅行,一行人最后回到了地面。
初读这本书,我觉得主人公里登布罗克教授去地心冒险的做法过于疯狂,然而就是这匪夷所思的想法却在重重冒险之后得到了成功。此时此刻,我对里登布罗克教授充满了敬佩之情。他的侄子阿克塞尔也从开始的退缩、恐惧到最后敢于冒险,成为了一位真正的男子汉。
人生有很多种过法,是像蜗牛一样小心翼翼地缩进自己的小窝,还是像小草一样迎着风霜坚韧成长,全凭自己。只有不畏风霜,敢于冒险,才能活出自己的精彩。
由此,我想到了一位有勇气、坚持不懈的服务员。
一个星期天的午后,一对母子来到一家眼镜店,母亲希望配一副平光镜作为装饰用,但配镜的意图不强,只是随便看看而已。于是服务员引导她试戴了几副板材眼镜,但这位女士并不满意,当他们准备离开走到店门口的时候,店里的一位实习生拦住了他们,并请求女士再次试戴她刚刚看过的一副红色金属半框架眼镜:
“您好,您可以再试试这副眼镜吗?我看您在板材眼镜区选了很长时间,其实你的脸型更适合戴细边的眼镜,这副眼镜能使脸型线更柔和,使您看上去更年轻。”女士一愣,但很快同意了这位实习生的建议,再次试戴。
“嗯,这副眼镜的确比刚才那副好看多了,我可以再试试其他几副吗?”
“您别看柜台里面几百副眼镜,只有这副才是最适合您的,我一般给别人挑眼镜最多挑两副,从来不会走眼。”
“眼光不错,但是我看你胸牌上写的是实习生,为什么我要相信你的建议呢?”
“实话告诉您,我以前是做化妆造型的,挑选眼镜时,我会配合顾客的服饰搭配和平时出入的场所来推荐眼镜,所以我才能这么准确地告诉您,这副眼镜是最适合您的。”
再聊了一会,这位女士最终决定听从实习生的建议配了一副细边眼镜。配好眼镜后,实习生又说:“现在配镜我们还能再赠送一副树脂镜片。”接下来,这位女士的儿子也配了一副眼镜,母子俩总共在店里消费了1500多元,并对这位服务员赞不绝口。这笔生意成为了当天销售中的一个亮点。
这个故事虽不像地心游记一样惊心动魄,但也向我们揭示了坚持不懈的重要性。
现代社会,我们也许不会遇到种种威胁到生命的险情,但我相信,对待自己的理想,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700字读后感 篇2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700字读后感 篇3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700字读后感 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700字读后感 篇5
那天,我们学习了《乌塔》这篇课文后,我受益匪浅,《乌塔》这篇课文主要写乌塔是“我”在罗马认识的,她独自一人去游欧洲,自已挣了一半的钱,爸爸又出了另一半。她这种独立自主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领悟。
当我读到“说话间,她已经穿好了黑T恤和牛仔裤、白球鞋,从柜子里取出一大瓶矿泉水装进背包。她告诉我”……你要到超级市场去买。“的时候,我就看见了一位热情、活泼,生活经验很丰富的小女孩。要是换作我,决不会与她一样,与别人交往,生怕别人会”吃了我“这种感觉。
我继续往下读:”哟,这么长的路程,我有点惊讶……不到400马克。“我又看见一位勇敢、有恒心,有毅力的小女孩,我决对还没有去欧洲就会紧张的要命,何况我们中国小孩从来都是娇生惯养,一个人去的话,自己不怕,可爸爸妈妈又不放心,所以只有在家长的陪同下外出旅游的,是吧!
乌塔这个人很好,她生存能力强,而且十分孝顺家人,关心家人,有责任感,乌塔在我的印象中记忆犹新,我还要再读一遍!
700字读后感 篇6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700字读后感 篇7
无意间,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看的书便是沈石溪动物系列,这不,今天我又一口气读完了他的《警犬拉拉》。我特别佩服拉拉的勇敢和忠诚,佩服拉拉永不放弃的精神。
《警犬拉拉》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帮助主人大漫破了九起案件的故事。从《沉重的追逐》这则故事中看出拉拉是一只重感情的狗;在《神秘的导盲犬》里讲了拉拉闻到导盲犬身上的炸药味,报告警员,可是警员不相信,最后凭借拉拉的执著破获了金三角贩毒集团的爆炸案。在《女警员午夜被害案》中,女警员阿珠被杀害了,姚警官怀疑是大漫干的,为了救主人,拉拉查找真正的凶手,在松树林旁边的一个泥坑里发现了凶器,拉拉被动歹徒打得满身是伤,又累又饿,发起了高烧,但是拉拉并没有放弃,最后在遍体鳞伤的情况下,拉拉成功地抓住了凶手,救出了大漫。瞧!这是一条多么勇敢、忠实的狗啊!
从这则故事中,我感觉到拉拉是一位非常称职的警犬:它忠于主人,机智勇敢,遇到危险时从不退缩。破案时跟踪线索从不放弃,即使伤痕累累也一定要完成任务。我被书中的拉拉深深地吸引着、感动着。做人、做事何尝不是如此,我们要学习它不怕困难、永不放弃、积极向上的精神。有时,人与人之间不就是需要彼此之间的信任吗?
700字读后感 篇8
《再寄小读者》是冰心奶奶给全世界的小朋友的又一封信。这封信主要内容是讲怎样提高作文水平。
冰心奶奶在信中用对比的手法,讲了两个三年级小朋友游北京动物园后的日记。第一个小朋友写得像流水帐一样。第二个小朋友就写得好多了,他写了动物园的环境,接着写动物。他把各种动物的动作、形态、羽毛等写得十分具体,栩栩如生。
他为什么会写得这么好呢?我归纳总结了下,有以下三个原因。第一,他语文课非常喜欢,上课前认真预习,上课时积极参加讨论,课后又注意复习,所以他的作文就会不断地进步。
第二,是他很喜欢课外总读,我记得高尔基曾经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他如饥似渴的读书,知识就会越来越丰富,作文也就会写得更生动了。
第三,他脑子里积攒的词语很丰富,又能做到灵活运用。他看书时会认真做好笔记,把好词佳句记下来,同时做好好词的分类,这样他在写作文时,可以随时打开个那本笔记,做到好词佳句的运用。
我觉得的跟他相比欠缺的是没有把好词佳句写在一个本子上,做成一个词语摘录手册。我只是把好词佳句划在书上,写作时运用起来就不能得心应手。
我相信,我只要按上面的三点去做,持之以恒,就一定能不断提高写作水平。
700字读后感 篇9
在《藤野先生》一文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十分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修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都要指出。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以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留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藤野先生》中的藤野鼓励着鲁迅从事反对封建的斗争,“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下督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了勇气于是点上一只烟,在继续为那些‘正人君子’只流所痛疾深恶的文字。”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一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自身那近乎完美的品质。
他以平等公正、一丝不苟的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的血管也要替学生当面改过来;他关心学生的个体差异,听说中国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他尊重学生,尽管为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的强国梦。
这本书中出现的人才以各种独特的风格魅力出现在我们眼前,影响着我们。
700字读后感 篇10
“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蕴含着强烈的民族精神和爱国热情,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自豪之情不由得涌上心头。
《难忘的一课》讲述了,在高雄,一个中国台湾教师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艰难地重复着同样一句话“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当时路过学校的作者被深深地吸引。他走进教室,和大家一起朗读“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最后他还在学校的礼堂里看到了很多描绘中国历代爱国伟人事迹的画作。他被中国台湾人的爱国情结深深地感动了。
中国台湾本是美丽的地方,有着“鱼米之乡\蝴蝶王国”的称号。日本人曾经强行抢占了中国台湾,奴役中国台湾人民,让中国台湾人民必须说日本话,不允许说中国话。有一个叫松花江的小姑娘就为了能说自己的中国话,付出了宝贵的生命。现在日本人被赶跑了,但中国台湾人们心头的那道伤疤永远无法抹平。
“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这句话太简单太朴实,但没有其他的话能够代替其中包含的深厚的中国情结。这句话,雷锋说过,詹天佑说过,最后都化作一腔热情洒在中国母亲的怀抱。我们应该追随前人的足迹,把“我是中国人,我爱中国”的中国情结发扬光大,让伟大的中国长盛不衰。
700字读后感 篇11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初看《傅雷家书》的时候,首先感到的是傅雷心切和望子成龙,字里行间句句流露出对子女的严格而深刻的教育,每封家书都映照出他对子女的爱之切和情之深。像所有中国的父亲一下,傅雷对子女的爱是热烈而又深沉的。他把行动上羞于表达的爱,当面说不出来的话通过书信传递给子女,使孩子虽然远在国外,但一样体验到父亲浓浓的爱。我在读《家书》的时候,我时常会想:我的爸爸妈妈又何尝不是这样,他们对我或者正面教育,或者循循善诱,都是因为爱!
读《傅雷家书》,我受到了很多的成长教育。傅雷先生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谦虚待人、谨慎做事、礼仪得体;遇到挫折不气馁,取得成绩不骄傲,做人要有气节、有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很庆幸在初三这个暑假读到了这本书,因为我正处于摆脱青涩,探知世界,走向成熟的人生关键阶段,还有很多内容我暂时还不能完全理解和接纳,但正像我爸爸对我所说的:“这本书值得你一直读,读一辈子!”
读《傅雷家书》,我最受震动的是傅雷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他敢于让儿子自己去闯,支持孩子有自己的选择。傅聪虽有磨难但最终成为了享誉世界的音乐家,这与其父亲支持他大胆地闯是分不开的。傅雷让孩子从小就出去冒险,接受挫折教育,独自应对国外生活的种种挑战,而不是溺爱孩子。温室里的花朵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我们所有人都不能依靠爸爸妈妈一辈子!
700字读后感 篇12
在新华书店挣扎了好久,到底要买那本书呢,是买泰戈尔的诗集,还是买《看见》,一个29块,一个39块。幸好,最后还是选择了买《看见》。不知道为什么买,因为封面吗,封面上是作者柴静和一群老人坐着,她微笑着,姣好的面容,清爽的短发,眉目里透露出淡淡的睿智,穿着休闲的短袖和牛仔裤,吸引我的是那满是笑意的眼,温柔亲切看着在她前面的小孩,这是怎么样一个温暖的人,我不知道,我想知道关于这个记者的事情,抱着这个念头我买下了这本书。
应该是因为自己也有采访的经历的吧,也想知道别人的,我想。
我不是学新闻的,可是因为某些原因,我觉得我和新闻是有联系的,但是并不了解新闻。
“十年前,当陈虻问我如果做新闻关心什么时,我说关心新闻的人———这一句话,把我推到今天。”这是序言的第一段,看到这里,我居然莫名的感动了。关心新闻的什么呢,人啊,是啊,是人啊。我想起我在写新闻稿的时候,不是人而是事件,我恍然大悟。而柴静的回答让我也看了这是一个有感性的记者,有感情,是人。而人又是怎么样一个难以猜透的物体啊,人,可以从生物、精神与文化等各个层面来定义,或是这些层面定义的结合。生物学上,人被分类为人科人属人种,是一种高级动物。精神层面上,人被描述为能够使用各种灵魂的概念,在宗教中这些灵魂被认为与神圣的力量或存在有关。文化人类学上,人被定义为能够使用语言、具有复杂的社会组织与科技发展的生物,尤其是能够建立团体与机构来达到互相支持与协助的目的。中国古代对人的定义是:有历史典籍,能把历史典籍当作镜子以自省的动物。那些没有历史典籍的部族,虽有语言,能使用工具劳动,都只能算野蛮动物,其邦族称号在汉字中都从犬旁。人,是一种我们都会接触的东西。
看过《活着》,余华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这本书里,我又看到了关于活着的另一种解释”就像叶子从痛苦的蜷缩中要用力舒展一样,人也要从不假思索的蒙昧理挣脱,这才是活着。“我们看到的世界也许并不是真实的世界,我们要探索其中的秘密只有探其究竟,也要从一步步的感受中体会感悟。
不要因为走的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在我们所处的环境中,我们是不是会因为外界的因素改变我们自己,我们适应这个环境,我们理解这个前进,但是有时我们会忘记最初的梦想。一个经历了多少的智者才会说出的话呢。
700字读后感 篇13
鲁迅先生说,娜拉出走后,只有两条路:不是堕落,就是回来。
《玩偶之家》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娜拉和海尔茂是一对夫妻。一次海尔茂病危,为了挽救丈夫的性命,娜拉伪造父亲的签名借得了一笔款项,海尔茂转危为安。几年后,海尔茂升任银行经理,并准备裁退一个职员,没想到这个职员却正好是娜拉从前的借款人。职员以当年伪造签名的事来要挟娜拉,将此事写成信寄给海尔茂。海尔茂看到信后,恼羞成怒,痛斥娜拉让他面临身败名裂的险境。这时,职员却因遇到旧情人而重新燃起生活的勇气,将借据退还给了海尔茂。正当海尔茂庆幸事情已经过去的时候,娜拉却因看清楚自己在家庭中的玩偶地位,离家出走。
娜拉是个可爱的女子。她不再按约定俗成的方式去生活,而是开始问:为什么要这样子生活?这是说人反思生计、习俗和信仰,和男权不是故意相对,碰巧的是当时的经济现状是男人的经济地位高,女人几乎无经济独立性,习俗中“当时没有任何事物比婚姻的契约更神圣”反之的,如果一个中国的男人按照约定俗成的样子娶妻生子,突然有一天问自己:这些到底是不是我想要的?我为什么要这样子生活?最后他发现了自己内心的梦想,决定离开家去追寻,也是同理,和女权主义是不是没有直接联系?突出强调男权和女权,矫枉过正,在实际的社会改革的操作中,更有号召力点,可能更好用点。虽然后果也会极端。
娜拉走出她的丈夫家门的那一刻,才是她成长的真正开始。娜拉之所以出走得那么坚决,以至于可以忍得舍弃她深爱的三个孩子的伤痛,是因为现实让她受到了莫大的伤害,同时也给她上了一课,她要做真正的自己,做独立的人而不是供别人消遣的“玩偶”,直到这时她才为自己所受到的委曲而感到伤心后诲,其中有他的父亲给她的,更多的是他的丈夫给她的。其中很关键的一个原因是她在经济上的不独立。在经济依赖于她的父亲中能是作为孩子的她,而不是作为一个成人的她。然而现实却没有给她这个机会,出嫁后,她的丈夫海尔茂成了她的父亲在她的生活中位置的替代者,不管是精神上,还是经济上。她还是一个孩子,没有一丁点的社会经验,也就是说对社会没有一丁点的认识,还保持着孩子式的纯真和任性,不同的是她更懂事了。所以说她的出走才是她的成长的开始,从此她才真正地进入了成人世界,才走进了真正意义的社会上。我想她出走后首先面临便是经济上独立的问题。按照鲁迅的观点,她出走后结果只有两种,要么变坏,要么回到她的丈夫的身边。对于涉世未深的我来,还没有充分的经历和资本来反驳鲁迅的观点。也许在经历生活中风风雨雨这后,她会领悟到人心的险恶,社会的种种不测。她的丈夫已经给她上了第一课。而能够很好保护自己并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下来也是作为一个社会意义上人应拥有的本领,女人也不例外,从某种意义上,处于弱势的女人更应该拥有这种本领,因为只有获得经济上独立、靠自己生存,她们才能获得与男人平等的地位和对话的资本。相反,依赖于男人就为将来的悲剧埋下了种子,所以说娜拉的出走是明智的。
700字读后感 篇14
《简爱》一个女人所追求的幸福和自由,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试问哪个女人能够承受得住被自己最信任,最亲密的人所欺骗呢?简爱承受住了,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残废,但我们看到,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勇敢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但她却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我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700字读后感 篇15
一本本散发着墨香的书籍放在我的面前,我好奇的翻来翻去,呵!一片片文章多么优美。忽然,一个熟悉的名称跑到了我的视线中贝多芬他不是着名音乐史上的三大怪杰之一吗?但他的一生好像都充满了波折,带着复杂的心情我走进了这篇文章。
我却看到了:当命运在贝多芬面前展开时,没有辉煌的花朵,更没有温馨甜蜜,只有狰狞的面孔。
小时候,贝多芬每天都看见父亲喝醉酒以后变形的脸,那张脸十分可怕,在小贝多芬的眼里,那甚至比鞭子更可怕。在父亲的鞭打中,贝多芬学会了抗争。既然鞭打无法逃避,那么不如迎头赶上,先把鞭子袲在自己手里。然而病魔却没有给这块金子发光的机会,风寒,耳疾等疾病接踵而至。贝多芬在病床上甚至感觉生命在一点点远离自己,他想起了幼时父亲打他时的用鞭子。
慢慢从故事中走出,我觉得自己太敬佩贝多芬了。我感到:如果命运成为我们的敌人,我们就要扼住命运的咽喉,成为命运的强者。音乐是美好,他的父亲是可怕的,幼小的贝多芬被夹在两者之间,显得手足无措。但他的音乐却依旧感动了很多人,包括我,可能我们都听出了其中心灵的感觉。他的一生依然如他的《命运交响曲》一样激动昂扬!
700字读后感 篇16
《安塞腰鼓》描写了黄土高原上的人民,旺盛的生命与磅礴的力量。
腰鼓未响时,只见“咝溜溜的南风吹动了高梁叶子,也吹动了他们的衣衫。”后生们沉稳而安静,腰鼓也静静的贴着,这种蓄势待发的状态,给后文爆发的力量作了铺垫。给人一种空旷、肃静的感觉,让人思绪飘飞。
而后生们一旦敲响腰鼓“发狠了,忘情了,没命了。”让“冰冷的空气立即变的燥热了”使“恬静的阳光立即变的飞溅了”把“困倦的世界立即变的亢奋了”一步一步,将后生门捶腰鼓的激情,尽情的展现在我们眼前。后生们的“胳膊、腿、全身有力的搏击着。”“每个舞姿都充满力量”“都是光与影的变幻”都使人叹为观止。
对于节奏的描写,在本文是我最喜欢的部分:“骤雨一样,是急促的鼓点;旋风一样,是飞扬的流苏;乱蛙一样,是蹦跳的脚步;火花一样,是闪射的瞳仁;斗虎一样,是强健的风姿。”这一段排比使用了比喻把腰鼓敲响的壮阔、豪放描写的淋漓尽致,使人如临其境,如闻其声。最终,人,成了茫茫一片……
待到腰鼓戛然而止的一瞬间,。“世界出奇地静,以致使人感到对她十分陌生,像来到另一个星球”。把激情过后的冷静,写的绘声绘色。
而“远处传来的一声鸡啼。”更昭示着新的希望!
人就应该像后生们一样,冲破束缚、阻碍,就要“遗落一切冗杂。”
700字读后感 篇17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一番番春秋冬夏,一场场酸甜苦辣;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电视剧《西游记》的主题歌,是对“西游”精神的一种提炼和概括,既写出了“西游”披荆斩棘的艰辛,更反映了一路向前的无畏乐观。
大唐贞观十三年九月,正是的“数村木落芦花碎,几树枫杨红叶坠”的秋深时节,唐僧迎着清霜,披着明月,西出长安,踏上了取经之路。虽说是如来的得意弟子金蝉子投胎转世,可此刻的他,只是一个肉胎凡身的和尚。他不知道前方山有多高路有多远,不知道有多少豺狼虎豹等在路上,也不知道有多少毒魔恶怪正眈眈虎视着他那能让人长生的皮肉口滴涎水。他当然也不曾期待有几个神通广大的徒弟来斩妖除魔“保驾护航”。他的心里只装着一件事:取经。他的脚下只有一条路:西天。伴随他一起上路的,是求取真经的信念和永不退缩的意志。哪怕落入妖魔之手,饱受绳捆线绑笼屉蒸煮之苦,几度命悬一线,可是只要一脱险境,他又会立刻踏上西行的路。
与手无缚鸡之力的唐僧不同,三个徒弟都不是凡夫俗子。他们个个都能腾云驾雾斩妖除魔,去往西天对他们来说是小菜一碟的事。然而,他们却跟随着唐僧亦步亦趋,一步一个脚印地做一个踏踏实实的“取经人”。期间,也闹过误会与争执,取经的团队也几乎分崩离析。然而,他们三个谨记着对观音菩萨的承诺--“护送取经人”,一而再再而三放下嫌隙,各展所长合力驱魔,最终护送唐僧取得真经。十四年的取经路,孙悟空从一个冲动的石猴成长为沉着冷静的“斗战圣佛”,猪八戒和沙和尚也完成了对各自罪愆的救赎。他们的西行路,是一条坚守承诺自我成长的路。
师徒四人奔走在取经的路上,而各种妖魔鬼怪也奔走在各自的修仙之路。他们有的脱胎于草木,有的幻化于禽兽,都为了在神仙之列占有一席之地而奋力修行。然而,对于成仙的渴望使他们的内心成了一座焦灼的火焰山,为了达成目的,他们不择手段,尤其是听说唐僧肉可以延年益寿便使尽手段欲施毒手。对长生的渴望让他们失去了理智,甚至忽视了孙悟空的金箍棒。可怜的他们,自以为走上了终南捷径,却不料反因此失了修行,丢了性命。
700字读后感 篇18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700字读后感 篇19
读了《那个黑色的下午》这篇文章,我想大家都还会记忆犹新。这篇文章讲述了就在XX年某一天的下午,汶川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当大人们都沉静在工作中,学生们都在学校里安静地上课时,突然天空在他们面前黑暗下来,脚下好像有什么在走动,房子在他面前猛力地晃动着被撕裂开来,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发生了,时间停留在那个下午2点28分,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
路震塌了,房子震倒了,他们还失去了许多亲人!这对他们来说就像世界末日一样。
搜救队员每天不停地在废墟堆里搜救幸存者,他们在一位已死去的妈妈怀里救了一个只有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幸运的是那个婴儿还活着,可是他永远失去了疼爱他的妈妈。我真为这个小孩难过,他以后的人生路怎么走下去!
地震发生的时候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放,我也每晚都挤在妈妈身边看电视上播放搜救的情景,看到那些东倒西歪的房子,看不到原来的路,找不到原来的家,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看到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他们满脸地失望,他们失去了温暖的家、失去了学校、失去了童年和快乐,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了……这件事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我问妈妈他们以后还会有温暖的家吗?还会有学校上吗?还会有人疼爱他们吗?妈妈说;“只要我们每个人伸出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们会有学校上的,他们也会有温暖的家和疼爱他们的人”。
我不解地问,谁会帮助他们呢?妈妈说;“国家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
我说:“国家是什么家”?
妈妈说;“国家就是把我们全世界的人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大家庭,让我们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久他们就会有学校上,把你们的亲人当做是他们的亲人,他们就会感觉到就像回到以前的家一样会得到温暖和快乐。”
从这个震惊人心的故事里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大家互相帮助,这样就算再大的困难也能跨过去。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受灾的同学们说;“在学习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哦。”
700字读后感 篇20
花了一个假期的时间读了《白鲸》真本书,深深地被作者细腻的文笔所吸引,更被里面的人无精神所震撼,
在一望无际,神秘莫测的大海上,夕阳西下,旭日东升,海鸥翱翔飞过,一群水手在这儿上演着一场惊险、曲折、扣人心弦的话剧。
故事主人公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海上恶魔"--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船长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三昼夜后,用鱼叉刺中了莫比·迪克。白鲸被激怒,将"裴廓德号"撞沉,所有的水手只有实玛利一人被救起,其他人以及亚哈船长都与"海上恶魔"消失在大海上,复仇计划也以失败落幕。
在亚哈船长离奇的暴躁下,水手们给予的是理解和宽容。而在亚哈船长的责备中,他们奉献的是不变的忠诚,他们的团结协作、不惧牺牲、忠心耿耿、奋勇当先,应对任何天大的困难都充满信心,毫不畏惧,这些宝贵而又高尚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他们是真正的英雄!他们相互信赖着对方,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有了信心,才能得到与这只"海上恶魔"英勇交战的勇气,他们这种令人敬佩的力量以随着令人望而生畏的海水将白鲸吞噬。
《白鲸》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生的道路是因为坎坷而曲折才美丽,如果一个人从没有过失败,那他就也不会有真正的成功。只有迎难而上,尽自我的全力爬上了山峰,你的人生才会变得辉煌,那时,你必须会看到胜利后的'美景'!摔倒了爬起来时,成功其实已在你的身旁,只差一步之遥。只有一次次的失败,才能让我们有坚强不屈的意志和大海般宽广的胸怀!我们必须要有信心,因为信心必须是超过你所取得的成就的,信心是成就之母。"
亚哈船长、魁魁格,还有斯达巴克他们,将永远不能回到南塔开特了,但对于这些勇敢的水手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真正的故乡!他们将永远跟大海作伴!
700字读后感 篇21
有一只100万年也不死的猫。其实猫死过一百万次,也活过一百万次。有一百万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哭了。但是,这只猫却一次也没有哭过。猫总是讨厌它的每个主人。猫曾经是国王、水手、马戏团、魔术师、小偷、孤独老婆婆和小女孩的猫。猫到最后已经不在乎死不死了。后来,猫不再是任何人的猫了,成了一只野猫。所有猫小姐,都想成为他的新娘,可猫却不同意。后来猫和一只白猫结了婚,白猫生下许多可爱的小猫。猫爱白猫和小猫们,胜过爱自己。有一天,白猫死了,猫整整哭了一百万次,最后,猫也死了,再也没有活过来。
这只神奇的猫活了100万次,可一直没有找到生活的意义,终于有一天,它爱上了一只白猫,它也真正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糊里糊涂地活着,就算活了100万次,也没有什么意义。事实上,一个人,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活100万次。都只能活一次。因为只有这唯一的一次,所以,一定要好好地珍惜——珍惜此生的每一寸光阴。人活着,就要拥有属于自己的美好的理想。只有这样,今生今世就算没有虚度。人生就算有了最大的价值。
我们生活在世上,被父母爱着,不觉得幸福;试着像他们爱自己一样去爱他们,人生才会更加美丽,人生才会更加精彩,人生才会更有意义。
700字读后感 篇22
最近一段时间,单位组织学习了李学章、崔生祥老师合著的《怎样当好班组长》一书,使我从整个企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了当好班组长的重要性。班组是一切组织工作的基本作业单元,企业的一切工作,都需要通过班组穿针引线。班组与企业的关系,就如同地基与大厦、大海和航船:没有班组作扎实的基础,企业的大厦将无法立足;有了班组厚实的浮力,企业之舟才能扬帆远航。而做为“兵头将尾”的班组长,则是企业从事生产活动一线的指挥者、组织者和战斗核心,当好班组组长事关整个企业的发展。
在没有当班组长之前,自以为靠着自己娴熟的技能,带好小小的班组是轻而易举的事。但真正走上这个岗位,每天忙前忙后,然而班组管理并不像我所设想的那样如“旭日东升”,这时我才才切身感受到班组管理并不因为其小而简单。在我一筹莫展之际,手头的这本《怎样当好班组长》一书就像洞悉一切的智者,将我脑海中的问题一一解答。
通过对这本书的学习,对如何才能做一个合格、称职的班组长有了新的认识,班组长一职并不是靠个人的力量就能胜任的,还需要调动起班组集体的主观能动性,团结协作;要合理地组织人力、物力,充分利用各方面信息,使班组产生“1+1>2”的效果;既要有协调好本班组的成员能力,又要有协调好与本岗位工作内容相关的其它班组沟通能力,才能保证质量、如期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这是一门管理科学。
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在班组成员眼中,班组长就是车间班组的火车头。一个优秀的班组长,应该以身则,严以律己,时时刻刻,事事处处做出表率,在日常生产、学习和生活中,要求班组成员做到的,班组长必须自己首先做到,这样才能赢得班组成员的尊重和信任,才能做到说话有人听,做事有人跟。
怎样当好班组长虽然是个老话题,但又是个常提常新的话题。李学章、崔生祥老师这本著作案例新鲜生动,内容丰富,论述精辟,贴切班组长工作特点,为如何更好的做好班组长提供了理论依据,为提高班组长的管理水平指明了方向,读来有耳目一新的感觉,让人受益匪浅。
700字读后感 篇23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700字读后感 篇24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700字读后感 篇25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700字读后感 篇26
就在不久前,《白鹿原》这本书刚刚读完,结束后,最大的感觉是不舍和遗憾。不舍的是故事太精彩,不想结束。那遗憾的就是结局太过悲怆,读完后有一种说不出的辛酸,涌上心头。
陈忠实,三个大字印在书脊上。他的书我是第一次读,全书很长,并不是因为文章冗繁,而是因为每一章节的内容都及其富有真实性、戏剧性。全书人物很多,并不能直接说出谁是主人公,但这么多大大小小的人物,都各具特色,都能充分地表现出来,也正因为如此,他们的形象,早已烙印在心里。全书笔触很犀利,凡是读过一遍的人,都会认为里面有的情节是露骨的,描写的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也许正如陈老的文字一般无二。全书从头至尾都散发着一种凄惨的感觉,看了之后,不免心情低落,以至于我每天都在为他们的命运担忧,让人身临其境,想他们所想,爱他们所爱。
除此,小说故事情节,引人入胜。我喜欢“巧夺风水地”的算计和得意;我喜欢“交农事件”的豪迈与畅快。我厌恶“亲翁杀媳”中的封建残余未清除;我厌恶“饥馑爆发”时的伐神取水。读后感·封建的力量是多么可怕,多么会剥蚀人心!爱与恨的交织,信仰与亲情的纠缠,世风日下,肮脏的世道,使多少人坠入无底深渊。
说了这么多,还没有具体介绍故事。本书所讲述的是陕西省,渭河平原上一座小村镇里所发生的人和事。白鹿原上有白,鹿两个姓氏的家族,这也是全书的核心,写的,便是白鹿两家上下三代的争斗。多少年过去了,白鹿原上王旗变幻,翻云覆雨,古老的土地在一次又一次的灾难和战争中颤栗。
全书讲述了二十世纪初至建国初期的故事。一系列历史线索就此展开,这也正是我喜欢它的另一个因素。
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什么叫做立意高远,什么叫做深明大义,什么叫做家国天下,什么叫做父母兄弟,什么叫做真正意义上的《白鹿原》。
700字读后感 篇27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700字读后感 篇28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让人读后觉得荡气回肠的书,这是一首英雄的颂歌。本书所描写的是以俄国十月革命为背景的一个传奇人物——保尔·柯察金。所描述的事件发生于19xx年直到30年代初那一段历史时期。保尔·柯察金是作者着力塑造的中心人物,也是书中塑造得最为成功的共产主义战士的形象,他是在老布尔什维克朱赫莱的影响下从自发战斗走向自觉战斗的。在战斗中他懂得了不平等生活的社会根源,懂得了要想推翻旧世界必须成为“勇敢坚强的阶级弟兄”和“坚决斗争的钢铁战士”。在积极投身保卫苏维埃政权的伟大斗争中,他认识到,一个人只有和祖国联系在一起时,才会创造出奇迹。他曾说:“我赞成那种认为个人的事情丝毫不能与集体的事业相比的革命者。”
本书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解释这部作品的标题时说:“钢是在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中炼成的,因此它很坚固。
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斗争中和艰苦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中从不灰心丧气。”作者在塑造保尔这一形象时,用内心独白、书信、格言警句,揭示了这一形象的内心的全部复杂性和成长过程。保尔的形象是社会主义青年一代中最光辉最典型的代表。无论从思想内容还是从艺术形式来看,这部小说都可以称为30年代的苏联文学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而就它对读者影响的力量和深度来说,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同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塑造的“保尔精神”对人们的影响也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的。拿我国来说,八十年代起我国迈入了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同保尔那个时代的具体内容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也有一大堆新的问题需要解决。现实生活不再要求我们像保尔当年那样一天发起十七次冲锋去攻占一个城堡,也不再要求我们在身患伤寒的情况下踩着寒冷彻骨的烂泥去修建小铁路。
但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进军中,保尔的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的精神;那种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那种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勇于进取,艰苦创业的精神;那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仍然是时代的最强音。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保尔精神仍然是我们强有力的武器。“人最宝贵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
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这是本书中大概可以算最震撼人心,最精彩的一段的。我想保尔·柯察金那段名言将伴随我一生,鞭策我抓紧每秒每分钟的时间,去做一些有利于人类发展、进步的事,同时也使自己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回首往事时,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700字读后感 篇29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700字读后感 篇30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700字读后感 篇31
我的心萦绕着淡淡的忧伤。
我知道这是看了《灿烂千阳》后的影响。
很久没有这么迫不及待看书的感觉了。在书店看到简单的书评和介绍我就买了卡勒德·胡赛尼的这两本《追风筝的人》和《灿烂千阳》。我很想了解阿富汗或者说伊拉克也行他们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女人们,那些可怜的女人。
昨晚早早洗了澡就坐在床上看了。我只看了两章。在刚看两页时我就深深地牵挂着那个叫玛利亚姆的小女孩的命运,看到她小时候和父亲一起时的天真、单纯和极度的幸福,我在想象那童话般的场景时心里却是隐隐地痛,为她将来可能的悲惨命运。
果然,她的美丽的肥皂泡破裂了,她最最最崇敬的父亲是个胆小鬼、伪君子,她自己并不是父亲心里的小宝贝而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她勇敢地独自寻找父亲的行为导致视她为唯一支柱的母亲的自杀身亡;她在父亲家里短短地寄人篱下的生活没多久就被父亲和他的妻子们许配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而她才十五岁。当妻子们张罗着说服她答应婚事时,她还那么抱着一线希望,希望她伟大的父亲会挺身而出保护她反对婚事。可是坐在旁边的父亲除了痛苦的沉默没有任何表示,甚至最后面对眼泪汪汪的女儿的祈求,他只说了一句:“你别逼我,亲爱的玛利亚姆”。高大的泰山轰然倒下,美丽的肥皂泡彻底破裂。
我舍不得往下看,就像拥有一件珍贵的宝贝一样想慢慢地欣赏,又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结果,忍不住往后翻了两页后又赶紧回来,生怕知道了结果会影响自己看书的情绪。
还有要说的话。
我一般不喜欢看中国的小说,以前并不知道原因。后来以为是因为自己从来不喜欢中国传统文化,不喜欢中国传统文化的那种对人的禁锢,那种压抑,以为是因为现在的中国人很少能静下心来写一些真正的发自内心的东西。直到有一天,偶然在朋友桌上看到一本摩罗写的散文,其中提到中国的作家普遍缺乏一种人文关怀,一种悲天悯人的大爱,所以中国的很多小说不乏细致、刻骨、深刻,但是总是有一种骨子里的冷漠。
于是我知道,我不喜欢中国小说的真实原因就是这个,那种刻骨的冷漠,那种刽子手般揭示阴暗的冷漠,让我每次看完都很不舒服。而俄罗斯的、欧洲的包括《灿烂千阳》的作者卡勒德·胡赛尼,他们的作品虽然也有描写底层民众的苦难,可是我却能感受作者的那种发自心底的悲悯,那种情不自禁的对笔下主人公的温暖情怀。
700字读后感 篇32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尼尔斯在被小精灵变成一个小人儿时,骑在家里的公鹅莫顿身上,跟随着大雁进行了一场旅行,途中学到了许多做人道理,还听到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下面,我就给你们详细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尼尔斯是一个不守规矩,而且还特别喜欢欺负小动物的人,他们家的牲畜都很讨厌他,因为他老是搞恶作剧,有一天,一个小精灵鬼鬼祟祟的溜到他们家,不巧被尼尔斯看见,尼尔斯一把抓住小精灵,想逗它玩玩,没想到自己脸上突然一阵剧痛,然后就昏了过去……
醒来后,尼尔斯突然发现,自己变小了,家里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成了庞然大物,他伤心极了,想出去瞧瞧,竟意外听到了动物的语言,原来他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突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一直天鹅想跟他们一块走,尼尔斯见了,也忘了自己变小了,上去就抱住鹅的脖子,没有料到却被鹅带到了空中,从此,尼尔斯骑着雄鹅,跟着大雁,踏上了迁徙的旅程。路上交了许多朋友,像邓芬、小绿黄鸭、高尔果、这些朋友都曾经帮助过他,还给他讲了数不清的童话故事,他在路上做了许多好事,包括清除森林虫害、拯救小绿黄鸭,阻止人们抽干湖水开垦农田,尼尔斯从一个不学无术的小孩子,到了一个乐于助人、喜欢小动物、关心别人的人,小精灵也许也想让他通过这次旅行,来让他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这本书我觉得主要告诉了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它们也是有语言、有生命的,所以要珍惜生命、乐于助人,这样才能搏得别人的喜爱,才能受到大家的关爱。
700字读后感 篇33
你看见过走路摇摇摆摆的大白鹅吗?它让我想起了洛宾王的《咏鹅》,“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这首诗具体生动地描写了鹅的外形与习惯,那么你读过写大白鹅趣事的文章吗?这就是丰子恺先生笔下的白鹅,让我看了捧腹大笑,也想抱一只大白鹅回去。
《白鹅》这篇文章写于抗日战争时期,当时作者正在重庆避难,那时的时光是寂寞无味的,而这只大白鹅的到来给一家人带来了乐趣,成了必不可少的一分子。几年来,白鹅一直在给丰子恺一家人带来了精神上的快乐,甚至还有物质上的供给,给寂静的小屋增添生活的情趣。这篇文章从叫声、步态、吃相中,描写出鹅的高傲的性格。文章处处都流露出一个“趣”字。
第一段描写了白鹅的叫声,是一种沉重的“轧轧”声,让人听到了不知不觉就感到这叫声的严厉,真的好似在呵斥。但有趣的是,鹅居然也会像狗一样看守门户呢!我想这鹅的“功能”可真多啊!那我也养一只大白鹅不是比养狗好多了。我继续往下看,才知道这白鹅对谁都是那么傲慢无礼,在作者笔下这傲慢中也透露着一种可爱。
文中写道,鹅走路时一摇一摆,最令人发笑,“鹅的步态真是大模大样,不怕人,你可以随意地接近它”,真有一种互不相干的感觉。我想象着鹅走路时的情景:大摇大摆,迈着四方步,口里“唱”着庄重的“轧轧”。鹅虽然十分傲慢,但是正是因为它的傲慢,才塑造了一只讨人喜欢的鹅,不仅是丰子恺先生对鹅喜爱,连我也对这只白色的大鸟渐渐地喜欢起来。
最有趣的还是对白鹅吃饭时的描写,鹅吃饭时真是别有一番风味。它吃饭时总有一狗在偷看,等待时机成熟来吃鹅的饭,可是鹅还是固执地去吃远处的草,任凭狗来偷饭。哎!鹅为什么明知道一走远饭就会被偷吃还去吃远处的草呢?这恰好显示出鹅的从容不迫。还得有人在身边侍候,真是“架子十足”啊!当鹅面对着空空如也的饭罐,更是一幅有趣影像,它昂首大叫,并责备人们,好象在餐馆吃饭一样,把自己当作老爷了。在我看来,这些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可作者把它描绘得饶有趣味,并从一些小事里透露出对白鹅的留恋。
700字读后感 篇34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700字读后感 篇35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