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合同(精选31篇)》
招标合同(通用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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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竞标方)_____________
甲方受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A公司)委托进行_______网上招标采购。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地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_______.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_______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_______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_______%,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月____日。水果每天早上_______点至_______点_______分。蔬菜_______点至晚上_______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A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_______%)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A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A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______________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______________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_______%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
招标合同 篇2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1、定义及解释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推(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z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招标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有初步的沟通,在oid笔id/me设计报价、完成周期上有初步的共识的基础上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产品造型设计招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工业设计项目确认书。
二、乙方需在本协议签订后10天内提交3款设计方案及一款色彩方案供甲方选择,要求每款方案提供2d图(六视)、工艺解析图。
三、如甲方选定乙方的设计方案,则付给乙方人民币3000元,同时与乙方正式签订工业设计合同(id/me),前述所付费用做为甲乙双方后续签订的工业设计合同的首批开发费包含于工业设计开发合同开发费用之中,或甲乙双方协商在后续签订的工业设计开发合同中开发费相应的减除此协议已付部分。
四、如甲方未选定乙方的设计方案,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1000元做为参与酬谢。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设计方案保密。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合同须双方当事人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方能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名称(盖章)名称(盖章)
招标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依法以招标方式取得位于______、编号为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_____、容积率为___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________;
2.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条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办公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内开工,并在第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栋____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____栋____房屋的产权。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开工、或在第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乙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 篇5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甲方委托乙方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货物采购□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或
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1980号规定标准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招标合同 篇6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结合XX省XX市有关建设法规,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工程招标代理。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甲方自愿将委托乙方招标代理。委托招标范围及代理费用等均在本协议书中明确。
二、委托招标范围
(一)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二)招标类型: 工程类
(三)概况:
1、项目名称:工程
2、地址:
3、现场情况:已具备条件
4、工程总预算:X万元
三、委托内容
㈠组织报名、审核投标单位资质
㈡编制发放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答疑会及整理答疑资料 ㈢收投标书、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㈣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发中标通知书
四、委托代理期限:至工程开工之日止(不能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时间要求)
五、委托代理事项及职责
㈠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乙方的联系与沟通;
2、甲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进行违章建设,不得指使投标人串标、围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招标所需的技术资料;
4、甲方提出招标范围、工期、质量等技术条款;
5、甲方提出对投标人资格的合理条件;
6、甲方审核乙方编制的评标文件及招标工作日安排;
7、协助乙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市或区招标中心的评委库专家组成,其中评委库中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的代表应具备工程建设及管理即技术或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招标人的代表也可委托乙方的专家评委,如招标人出评委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评委的相应职称证明,评委必须具备技术或经济方面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8、在乙方根据评委会意见完成评标报告及选出中标侯选人后,确认中标人;
9、对评标内容保密,不允许泄露与本工程招标相关的任何保密资料;若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一名项目联络员,负责与甲方的联系与沟通;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三公”原则,为甲方把好工程施工第一关;
3、组织投标单位报名、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4、提出招标工作日程安排及整体招标计划;
5、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勘察,答疑会及整理答疑资料,经甲方确认后发有关单位;
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确定评委比例模式;
7、签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8、编写评标报告,协助甲方发中标通知书;
9、整理招标代理期间的各种资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两套),甲方、乙方各一套;
10、在整个招标过程中严格保密,不泄露与本工程招标相关的任何保密资料;若有违反,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处罚。
六、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计价格[20xx]1980号文标准的﹪执行。
七、违约责任
1、在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无故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可追究甲方赔偿违约金4000元;
2、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无故要求终止合同,甲方还可追究乙方赔偿违约金4000元;
3、甲方无故延期或不按约支付代理费,除须支付相应代理费外,还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
4、因乙方造成的二次招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支付二次招标发生的费用。非乙方原因,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以法律途径解决。
九、其它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招标代理费用结清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2、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人: 受托方:
签约时间:
招标合同 篇7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
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当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 现 金 或 转 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__]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当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签名:
时间:
签名:
时间:
招标合同 篇8
一、招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三、招标类别:__________________
四、经营年限:__________________
五、竞标方式:
本次竞标采用有声有底价方式竞拍,不达底价不成交。本次竞标只报起拍价,竞标起拍价为:____万元/年,最高报价是否达到底价由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和县公证处公正人员现场监督。
六、代理金递增方式:
每年递增______________%。
七、代理经营范围:
盱眙人民广播电台商业广告及收费性节目全部由代理人经营,实行整点或半点广播广告时段,当前时段广告资源为每天____分钟。
八、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满后____个工作日内与盱眙县广播电视台签订代理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当天向盱眙县广播电视台缴纳中标额____%作为风险保证金,代理人无违约行为代理期满后如数归还代理人(不计利息)。
2、合同期间,广告经营代理人必须依法经营电台提供的广告时段,广告内容、形式不得违背《广告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自己的代理经营活动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制作的广告由代理人提供文案,经盱眙人民广播电台审查后,由电台无偿制作、上传、播出。特殊情况如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停播的.公告时段后补。在合同期限内必须接受盱眙县广播电视台的行政领导、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3、合同期间,广告经营代理人所有税收及相关费用均由代理人承担。
4、电台现有人员工资福利由盱眙县广播电视台发放,如果代理人须增加人员、设备等费用自理,代理期满后由代理人自行处理。
5、代理人每月5号前按年度应缴纳代理费的____进行缴纳。如不按时缴纳,视为代理人违约,我台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并解除代理资格。
九、参与竞标人报名要求:
有正规工商登记的各类广告企业或广告人。以往经营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人员不得报名。
十、报名须知:
1、投标申请人携带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送报名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3、竞标保证金:参与本次竞标的单位或个人须向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缴存竞标保证金五万元,报名人报名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到账凭证(其余方式均为无效)。不缴存保证金的不具备竞标资格。中标人保证金公示期(三日)满后可转作风险保证金或承包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待中标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相关费用:报名人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____元,入场证费____元(每证限____人入场),以上2项费用缴后不退。中标人在开具中标通知书前须向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缴纳三年中标总额____%的中标管理费。
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__:__(北京时间,下同)
6、报名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竞标时间、地点:
1、竞标时间:_____年__月__日__:__
2、竞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 篇9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竞标方):_____________
甲方受深圳市XX公司(简称XX公司)委托进行_______网上招标采购。根据《_____》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地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_______。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_______ 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_______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_______%,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月_______日。水果每天早上_______点至_______点_______分。蔬菜_______点至晚上_______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XX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_______%)。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XX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XX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______________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______________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 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_______%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招标合同 篇10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设计院:设计研究院
山东鲁能菏泽煤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经招标委托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设计制造彭庄矿井设备。彭庄矿井由煤炭工业部济南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设计。经甲方、乙方、设计院三方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一、主要技术要求
1、彭庄矿井设备按照设计院提供的技术规格书来设计制作,分为。
2、适用型号:
3、主要技术特性:
4、配置:
5、结构尺寸:
二、其它有关要求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总图及设备安装图各一份。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报告,煤安标志及发货清单。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由甲方到乙方进行验收(或约定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设计院各两份,签字生效。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有关设备的技术协议的相关内容包括:
(一)设备的生产能力,主要技术指标应有专门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对设备的主机、辅机的表面颜色、涂复层的要求,使用能源的要求(周波、电压、气压、水压、油压、水质、燃料等)。
(三)提供润滑油脂的名称代号和主要参数,验收后的供应方式。
(四)安装技术参数应包括基础图、固定方式、接地、隔、离、周围空地要求、空间高度、接线类型、插座型式、采光方式、温湿度、防尘及工艺废水、废渣排放量等要求。
(五)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维修资料(电控原理、安装图等)、结构图、传动系统图、气压液压原理图、元器件明细表与简要动作说明、部件装配图、关键备件加工图、易损件清单、各种管道系统图、故障分析逻辑、润滑图表、以及随机清单、易损件清单及备件图册资料与外购件明细表、外购件目录样本等。技术资料必须在到货前提供,具体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保障有翻译的时间,使设备进厂后能迅速安装。
(六)明确技术指导方式、遣派人数、职责范围、费用及双方的义务。
(七)明确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方式、时间、人数、费用。
(八)要根据不同运输方式(陆、海、空)决定相应的包装形式。
(九)必须确定交货期限,及拖期索赔直接损失等事宜。
(十)明确调试方式(卖方派员还是买方自行调试,大型成套设备要进行联动试车,试生产考核期。)和调试后投产前的验收方式。
(十一)在规定索赔期间为设备考核期。在考核期设备或仪器的各种技术参数应达到保证指标,考核的时间和方式,可视实际要求双方协商确定,作为专门文件,附在合同上。
(十二)对运输残损、原装箱短少、考核项目未能达到保证指标的设备仪器,必须索赔。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x有限公司
招标合同 篇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已由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梁平发改发[20__]21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初级中学,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2.2本招标项目建设地址:
2.3建设规模:新建食堂一栋,建筑面积为1297.50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7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施工图范围内的消防、电气、给排水、土建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答疑补遗等所有的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渝登记备案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时间:20__年 2 月 13 日;
4.2 该工程不需报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__ 年 2 月 13日起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3 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资料费后,方能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__年 3 月 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梁平县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体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根据发展的需要,对标的物的.采购于__年__月__日___时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________会议室进行了公开招标。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经双方认真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采购标的物的名称、品牌、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项目名称:______
产品类型:______
设备货物名称:______
牌号商标: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
单位:______
数量:______
单价:______
金额:______
总计人民币:______
¥:______
第二条、设备、材料、物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限定供货期限: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交清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
乙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确认书》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生产、检验、包装,确保产品质量。
设备、物品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设备备件备品、装箱单和资料及原包装完整无损。
设备、物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每台设备、物品上均应订铭牌。
限定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货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和位置
第四条、包装费用、运输费用、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及安装调试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服务支持体系:
设备或物品在使用阶段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使用部门的函、电后,应在________小时内到达处理。
乙方对设备提供质量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殊设备的有关人员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按合同第二款规定,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乙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负责验收完毕。同时填写验收单及有关验收质量情况表。
第七条、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应在交货地点,随机验收时如数交给甲方。
第八条、付款方式:设备、物品到货并安装调试结束,甲乙双方共同验收_________合格_______日内付合同总价的_____,即_______元。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投入正常运行使用满___个月付合同总价___%,即_________元。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到了合同规定的到货验收时间不能交付使用的,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支付合同总价的___%。同时乙方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征得甲方同意或签字。
品种、规格、质量、安装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由此而造成延误交货时间,乙方也应按上述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由于甲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验收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的交货验收时间亦相应延期。
乙方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按合同总价的_____%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的任何损失甲方一概不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其它约定:
《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确认书》、《投标书》、履约保证金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范视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售后服务:乙方应做到及时回访和优质服务,其它条款按投标服务承诺书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处理或金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七份,承包方执一份,同等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_____甲方(买方):_____签订地点:_____乙方(卖方):_____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个,签约金额为_____元,大_____写_____,含增值税,税率:_____%。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XX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验收方式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_____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XX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50%;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_____1_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选择_____合同签订地_____人民法院;
2、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
第十一条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_____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x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_____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本合同与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附件一:药品采购清单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_____单位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
签约代表:_____签约代表: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账号:_____账号: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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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合同 篇14
招标项目(设备)名称:
委 托 单 位:
委 托 时 间:
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目 录
一、 招标委托须知
二、 招标委托
三、 法人代表授权书
四、 招标设备清单
五、 招标设备技术要求填写提纲
六、 推荐厂商表
一、 招标委托须知
一、委托方在办理招标委托手续时,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委托书,并提交必要的文件资料,如:
1、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3、资金落实证明和资金使用计划;
二、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在正式接受委托后,将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三、委托方应遵守招标章程和规则,保证招标工作顺利进行。从委托之日起直至评标结束,应在招标方的组织下与国内外厂商进行交流和谈判。委托和招标双方均不得向投标方泄露招标金额和评标情况。
四、招标文件由招标方与委托方及专家组共同编制,编制好的招标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审批,批准后的招标文件方可有效。
五、如事先制定标低(或估算价),委托方和招标方应充分协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制定合理的标底价(或估算价)并密封,标底价(估算价)要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六、招标方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委会是由招标方、委托方和有关专家组成。评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中标厂商(称中标方)。定标后,委托方(或指定的代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方签订合同。
七、 除因不可抗力情况外,如委托方要求撤消招标委托,须提出书面理由。如因此导致招标活动终止,委托方按有关规定向招标方交纳赔偿费,招标方不退还招标资料。
二、招标委托
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的 (项目名称)项目已经 (批准部门)以 号
文批准。该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含外汇 万美元。现委托你单位对项目所需设计、监理、机电设备(含非标设备)、安装工程、土建(见招标设备清单)进行招标。我们将按委托须知中的各项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配合你们开展工作。
委托方法人代表:
委托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
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兹委派 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工作,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的有关事宜。
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四、招标设备清单
注:设备价格为参考价。
五、招标设备技术要求填写提纲
1、 设备名称 2、 数量 3、 设备用途说明 4、 规格
5、 技术要求及参数(包括提供技术文件或图纸、设备工作条件、设备所加工的零件图纸资料或环境要求等)
6、 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 7、 技术服务条件 8、 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 9、 交货日期 10、 交货地点 11、 验收标准 12、 其它
六、推荐厂商表
一、设备名称: 二、设备产地: 三、厂商情况:
1、 厂商名称: 2、 通讯地址: 3、 邮编: 4、 电话: 5、 传真: 6、 联系人: 四、代理商情况:
1、 代表商名称: 2、 通讯地址: 3、 邮编: 4、 电话: 5、 传真: 6、 联系人: 五、报价:
注:此表可依据厂商原始报价资料填写,可将有关厂商提供的产品样本(中、英文)及报价单等一并提供给招标方。
甲方:乙方:日期:
招标合同 篇15
第一章定义
1.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1.2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第二章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2.1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下列(4)(i)和(4)(ii)条外,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动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技术上的认可和一般性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44款项下的工程延期;
(4)根据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工程师代表发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其可以向工程师询问,工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助理的任命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示,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为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书面指令
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断的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价值的确定或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章转让和分包
3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业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他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中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第四章合同文件
5.1语言(一种或几种)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语,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e)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f)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的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g)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以及
(h)已报价的工程数量表。
6.1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两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应自行提供,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文件。一旦缺陷责任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工程师。
承包人就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一套图纸应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款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承包人末提供图纸
如果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师将在作出有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补充图纸和指令
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7.2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性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批准不影响责任
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第五章一般义务
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维修缺陷。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经常性的)监工、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工程师。
9合同协议书
如被邀请签约时,承包人应同意签订并履行按照本条件所附格式(如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的合同协议书,该协议的拟定与签订费用由业主承担。
10.1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其适当的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或契约担保等形式,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对履约保证金所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作了规定;
(a)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应由下列银行开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银行;
(2)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往来银行;或
(3)为业主所接受的外国银行通过中国银行,或
(b)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一份契约担保,或由一家外国保险公司或担保公通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
10.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施工及缺陷维修期结束。
在根据62.1款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保证金提出索赔,并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11.1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资料。承包人应对这些资料的解释自行负责。在承包人提交他的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已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视察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在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人表“中应列明由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地点,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投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事故费)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工程师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引起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有无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工程缺陷,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人应只接受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指令。
14.1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进度计划以征求其同意,进度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的概述提交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并且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改。
14.4承包人不能免除职责
提交给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进度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由其授权的、经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可以随时撤换)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包人接受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语言通畅
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和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督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一定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壮工。
16.2当地的雇员
鼓励承包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雇用非熟练工人,并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雇用熟练工人。
16.3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工程师认为其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为完成上述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务。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水准、基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钻孔和勘探用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用挖掘,根据第51款规定除非有关此工程的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工程师均应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环境安全、保卫和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人身事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工程师或任何依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现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及避免污染、噪音或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l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完成工程的施工,对于这些工程,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接收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收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规定:
(a)如果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接收证书,包人应从发出接收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维修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所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以其自己的费用维修工程,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20.3因业主风险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任何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而引起损失或损时,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维修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或损害的情况下,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然料或核燃烧废料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核成分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及以音速或超音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利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的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1)不能合理预见,或
(2)能合理预见,但他即不能:
21.1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进行保险;
(b)对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或按照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所规定的百分比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求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的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它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现场上重置。
(d)对上述(a)、(b)和(c)项的保险应以同于支付货币的币种和比例投保,以便在发生损坏或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和比例的赔偿。
(e)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保险费收据核实支付。
21.2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发出了接收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缺陷责任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或损坏。
21.3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20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保险外情况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i)到(iv)所列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22.1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维修缺陷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启用的)的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台理的考虑。
22.3业主的保障
业主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屑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第三方保险(包括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在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除工程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所规定的数额,但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3.3交叉责任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项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被分别保险的承包人和业主的均适用。
24.1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的赔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造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损失的赔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与其他开支。
24.2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廖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生效的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保险单位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完备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方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为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应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布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遵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通知、支付各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维修缺陷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或公司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永远规定,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化石的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工程师按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和/或支付了费用,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调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或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于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及其他开支。
30.1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最少,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造成任何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0.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支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工程师在与业主及包人协商后将决定一笔因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何时协调解决及将由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商。
30.4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特别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设备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中国合法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机会
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启用的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的工作的工人。
31.2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负责维修保养任何道路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任何性质的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承包人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障碍,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接收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工程师满意。在缺陷责任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第六章劳务
34.1劳力及工作人员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力及人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工作人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其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按排好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承包商的外籍劳务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按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的募、交通和食宿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劳务费用。
(a)承包人所雇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承包人应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在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后,承包人的代理人或其雇用的其它外籍专业人员在合同期间内可持临时签证进入中国,经批准的其它访问专家也可持临时签证进入中国,但逗留期限较短。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务的部门签订劳务供应协议或分包合同,协议副本或分包合同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工程师。
34.4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其省级政府的法律规定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措施;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制度;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34.7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据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8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4.9摈葬
当承包人的外国雇员或外国雇员的家属可能逝世于中国时,应为其葬礼的运输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承包人亦应对当地的雇用人员的葬礼尽可能根据本地习规的要求作出安排。
35.1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告
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送交详细的书面报告,其格式和时间间隔由工程师预先规定,报告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告。
35.2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35.3安全和健康记录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并在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健康和安全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结合并遵照当地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在工地、宿舍和工棚,备有医疗人员、急救设施、病房、治疗室及救护车设施等,并为预防传染病,为一切必要的福利和卫生要求作出必要的安排。
35.5疾病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现场的施工人员遭害虫、鼠类和其他害虫的袭扰,以减少对他们健康损害的危险。承包人应为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疟疾的发生,并采取步骤防止污水积存。承包人应遵守当地卫生机构的规定,每年至少一次,或按工程师指令,为工地中的房屋喷洒被批准使用的杀虫剂。承包人应提醒其人员注意不要被血吸虫及野生动物伤害。
35.6传染病
万一出现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上述传染病而可能制订的规章、命令和要求。
35.7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工程师。
36.1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国内外材料运至工地现场。除根据第36.6款(b)和(c)款外,承包人可选择资源国,但在尽可能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
(b)按工程师要求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和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等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试验。
36.2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36.3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承包人应承担其任何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或
(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只有在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情况下)以使承包人能价或在投标书中标价。
36.4未规定的检验费用
如果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
(a)未规定及未明确指明,或
(b)(在如上所述情况下)未详细说明,或
(c)(尽管规定或指明了)工程师要求不在现场,或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设备的点以外的场所进行试验。
这些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末按合同规定满足工程师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其他情况下,应根据36.5款的规定办理。
36.5工程师决定中未规定的检验
根据36.4款规定,本款规定,工程师应在与业主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可确定:
(a)按第44款规定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权力;
(b)根据上述条款应追加到合同价中的这笔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主。
36.6业主可能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业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货物和设备(包括施工机械设备);
(a)招标文件中如附有“业主可供材料一览表“时,承包人可按所报的价格选使用或者可选用自有来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选用业主提供的材料:
(1)业主将保证在合同期间按表中所列价格及指定的地点供应上述材料;及
(2)该种材料应被认为已由承包人选定和使用,并相应地符合各种有关的要。
(b)如果在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的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包括了一份题为“由业主提供的要求使用的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要求使用的“),承包人将:
(1)按规定在合同中纳入这些合适的要求使用的材料;
(2)由业主按合同要求对上述将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质量、数量、供货的时性及材料的适合性等予以保证和保护:
(3)被免除对要求使用的材料进行试验的责任及合同第36.1至36.5、37.l至3.4款规定的必要的协助,这些事项将由业主承担;及
(4)将由业主及时按指定的地点把要求使用的材料装上运输车辆,承包人不担费用。但承包人将承担将该材料运入工地现场、卸车、储存、用于工程及自接收之日起的保险。
(c)业主或工程师对承包人采购货物或材料的来源提出的任何其它要求,不合同中规定与否或在履约阶段提出,都应按第59款一指定分包人的形式办理。
37.1操作的检查
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出工地、车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人上述场所的权利。
37.2检查和检验
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据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检验不应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37.3检查和检验的日期
承包人应同意工程师安排的检查、检验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时间及地点。工程师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检验及所要进行的检查。如果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的代表,未按协议时间参加这一工作,除非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进行这些检验,并认为是在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验。承包人应立即向工程师提交有适当证明的检验结果的副本,如果工程师未参加检验,其应认为该资料表明的结果是正确的。
37.4拒收
如果根据37.3款规定,材料、设备未在协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检验作准备,或者工程师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示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工程师可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工程师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确保被拒绝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工程师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检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的检验费用,应由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业主将向承包人索回或从支付给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37.5独立检验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第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工程师的助手,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覆盖前的工程检查
没有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盖,承包人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除非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检验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8.2剥露和开孔
当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复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复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启盖、开孔、穿孔、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9.1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除和运走
工程师应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运走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支付,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
(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程拆除并重新施工。
39.2承包人履约时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内),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工程师在与承包人与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第七章暂时停工
40.1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问,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
(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规定的办理。
40.2暂时停工后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后,可以决定: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
(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的应加入到合同价中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暂时停工持续84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的时间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款的(a)、(b)、(c)或(d)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内未得到此项准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l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作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第八章开工及延期
41工作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
(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
(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的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规定,或按承包人在给工程师或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说明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施工。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得到额外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由于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了费用,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2.3道路通行权及使用工地外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作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中设施。
42.4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VII一临时工作用地需求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作用地范围可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准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竣工期限
所有按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业主的任何延误、防碍或阻碍,或
(e)其他不屑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的原因的特殊情况发生时,包人有权延迟全部、或任何段落或部分工作的竣工期限,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4.2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但工程师可以不作任何决定,除非承包人已经
(a)在首次出现这种情况后28天内通知了工程师及抄报业主,及
(b)在提出给工程师通知后28/天或其他经工程师同意的合理的时间内向工师提交了有关承包人有权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的上述意见进行研究。
44.3临时延期决定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28天内,送交44,1(b)中规定的详细情况,则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工程师临时情况报告并在这些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送交工程师最终情况报告,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在收到临时情况报告后,工程师应及时决定临时延期。在收到最终情况报告后,工程师应考虑所有情况决定总延期。在这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均应根据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最终审查,不应减少已由工程师决定了的延期时间。
45工作时间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及下文规定情况外,任何工程无工程师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时间内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当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绝对需要在上述时间内施工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本规定并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46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应据此采取工程师同意的必要的步聚,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要求对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为了执行工程师按本款规定发出的指示,承包人须征得工程师同意于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内进行任何作业。如果承包人为完成本款规定的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业主产生额外的监理费用,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相应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报销这部分费用或从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回,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47.1误期赔偿费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规定的相应时间内完成的任何部分工程,则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标书附录中说明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所致的违约罚金(这笔款额是由承包人为该违约支付的唯一的款额),而不作为罚款,其日期自相应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应的部分工程发给完工证书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数。罚金不应超过标书附录中载明的限额。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业主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违约罚金。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47.2赔偿费的减少
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完工之前,如果该工程或区段任何部分已经发出了接收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签发上述接收证以后出现的对剩余工程拖期的违约罚金的数额应相应减少,其减少比例为上述已签发证书的工程部分或区段的价值与整个工程的价值之比。本款只适用于违约罚金的比例,而不影响其限额。
48.1工程接收证书
在整个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并已合格地通过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时,承包人要以预定速度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抄报业主,同时应附上一份在缺陷维修期间内完成任何未完工作的书面保证。此项通知和保证应视为承包人要求工程师发给工程接收证书的申请。工程师应于该通知收到之日起的21天内,或给承包人发出一份接收证书,其中写明工程师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基本完工的日期,同时给业主一份付本;或者给承包人书面指示,说明工程师认为在发给接收证书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所有工作。工程师还应将发出该书面指示之后及证书颁发之前可能出现的,影响该工程基本完工的任何工程缺陷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完成上述的各项工作及维修好所指出的工程缺陷,并使工程师满意后的21天内有权收到工程接收证书。
48.2分期接收证书
同样,按48.1款规定的程序,承包人可提出要求,工程师应就下列工程发接收证书:
(a)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有单独完工工期的任何分部工程,或
(b)工程师表示满意并认为已基本完成,且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被业主占有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或
(c)业主选择占有或使用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对这种先行占用合同中未作规定或作为临时措施未被承包人同意)。
48.3部分工程的基本竣工
如果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已经基本竣工并合格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则工程师可于整个工程完工之前就该部分发给接收证书,而且一经发给这类证书后,承包人即应被视为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以预定速度完成该部分永久性工程的任何未完工作。
48.4要求整修的表面
应符合以下条件:即在整个工程完工之前发给的关于永久工程任何区段或部分的接收证书,不应认为是证明任何需要恢复原状的地上或地表面的工作已经完成,除非证书对此有明确的说明。
48.5竣工检验受阻
如果由于业主或工程师或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人的原因,使得承包人无法进行竣工检验,那么业主应被认为在应进行竣工检验而由于上述原因未能进行的同一天接收了该项工程。工程师应相应地发给接收证书。但是如根据合同规定工程并未实质上竣工,则该项工程不能被认为已经接收。
如果该项工程按上述条款予以接收,但是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仍要进行竣工检验。工程师应提前14天将竣工检验通知发给承包人。
由于在缺陷责任期内进行竣工检验可能导致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
第九章缺陷责任
49.1缺陷责任期
在本合同条件中,“缺陷责任期“一词应指投标书附件中指定的缺陷责任期,其时间自:
(a)由工程师根据本文第48款规定发给了证书,工程基本竣工之日算起,或
(b)在工程师根据第48款规定发给不止一份接收证书的情况下,应从各证书签发之日分别算起。与缺陷责任期相关的“工程“一词的含义应按此作相应理解。
49.2完成未完工程及维修缺陷
为了在缺陷责任期满时或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尽量短的期间内,将工程以合同所要求的(合理的磨损和消耗除外)状态并使工程师满意移交给业主。
(a)如在发给证书的竣工之日尚余留有任何未完工作,承包人应在竣工日期后尽快予以完成。
(b)按工程师在缺陷责任期内或满期后14天内,根据工程师或其代表在缺陷任期终了之前的检查结果发出的指示、进行修补、重建、及维修缺陷、裂缝及其它不合格之处。
49.3维修缺陷费用
如果工程师认为必须进行这类工作是由于:
(a)所用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或
(b)应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存在任何错误,或
(c)承包人一方忽略或未遵守合同对承包人一方明确或隐含规定的任何义务,
则所有按49.2(b)款规定的工作,应由承包人以自己的费用进行。如果工程师认为进行上述工作的必要性是属于任何其他原因,则其应据52款决定一笔金额增加到合同价中,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9.4承包人未能执行指令
如果承包人一方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执行工程师的上述指令,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从事此等工作并付酬。如果工程师认为该类工作根据合同是理应由承包人自费进行的工作,则所有由此造成和伴随产生的费用,工程师应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均由业主向承包人索取,或由业主从其应付给承包人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9.5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该条款的规定适用于承包人为修复缺陷和损坏而对工程设施进行的更换或修复而这种更换和修复在完成之日已经交付。工程修复责任期延长的时间等于由于缺陷或损坏而引起的工程不能使用的时间。如果只是工程的一部分,则缺陷责任期的延长只适用于那一部分。
50承包人的调查工作
在缺陷责任期终了之前,如果工作出现了任何缺陷、裂缝或其他不合格之处,工程师可指示承包人并通知业主,在工程师的指导下调查其原因。
如果这些缺陷、裂缝或疵病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决定承包人进行上述调查的费用,将此费用加入合同价中,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如果上述缺陷、裂缝或不合格之处属于承包人责任,则上述一切有关的调查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按本文第49款规定,自费修复这些缺陷、裂缝或不合格之处。
第十章变更、增加及省略
51.1变更
工程师在其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做出任何变更,并为此目的或他认为适当的任何其它理由,适宜做出变更时,他有权命令承包人执行,而承包人应进行下述任何工作:
(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b)削减任何这类工作(不包括由业主或其他承包人进行的削减工作);
(c)改变任何这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种类;
(d)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型、位置和尺寸;
(e)实施工程完工所必要的任何种类附加工作.
(f)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的施工次序或时间。
任何此类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有效变更应按52款规定估价。如果变更指令是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引起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则变更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51.2变更指令
无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得进行任何这类变更。规定,若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执行本条规定发出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工程数量超过或不够工程量清单中所规定者,则该项增加或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
第十一章对变更的估价
52.1估价的基本原则
所有有关51款规定的变更及据52款(为此条起见定义为“变更工作“)规定对合同价的增加,如工程师认为适当,,应以合同规定的单价或价格予以估价。
如果合同中未包括可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单价或价格,则合同中的单价及价格只要合理可作为估价的基础,如果没能办到,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价格。如果协商不成,工程师应决定一个其认为适合的单价或价格,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晌述单价或价格未取得一致意见或决定之前,工程师决定一个暂定单价或价格,以便按60款规定发出支付证书。
52.2工程师确定单价的权力
如果任何变更工作的性质和数量增加或减少,关系到整个工作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质和数量,且工程师认为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工程项目的单价或价格由于上述变更,不恰当或不适用时,则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与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价格。在双方意见不能一致的情况下,则应由工程师根据情况定出他认为恰当的单价或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单价或价格未取得一致意见或决定之前,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或价格,以便按照60款发出支付证书。
但是,包括在计日工费率表中的单价和价格不得作任何变更(尽管该表中的程已经实施),同时,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任何项目的单价和价格也不得作任何变;除非这类项目单独计算其价值已超过中标通知书中所列明的合同价的20%,以及该项下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的25%。
同时,如果没有工程师按第51款规定发出的变更工程指示,则无需用第52.款或本款进行估价,除非在发出这种指示的14天之内(且不属于省略工程情况),在变更工程开始之前:
(a)由承包人将其要求追加付款或调整单价和价格的意向通知工程师,或
(b)由工程师把其改变单价或价格的意向通知承包人。
52.3超过15%的变更
如果在签发整个工程接收证书时,发现由于:
(a)所有按52.1和52.2规定定价的变更工程;及
(b)对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概算量进行计量所做的全部调整费用,其中不包所有暂定金额,计日工作费用及按本文第70款规定所作的价格调整。
而非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当加到或从合同价中扣除的金额总和超过了有效合同价格的15%时,就本条而言,应指不包括暂定金额和计日工(如有的话)的合同价,那么,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在考虑据本款采取的任何步骤后,再将合同价减少或增加一笔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的金额,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工程师考虑承包人的工地费用及总管理费开支,确定此数额。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据本条做出的决定。这一数额应仅以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的15%的数额为基础。
52.4计日工
工程师如认为有必要或适宜时,可以指令任何变更工程按计日工作制进行施工。对这类工作应按合同中包括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项目及承包人在其投标书中对此所定的单价和价格支付承包人费用。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有关收据或其他凭证,证实已付出的款项,并在订购材料之前,向工程师呈交订货报价单,以供批准。
对所有按计日工作制施工的工程,承包人应在上述工作持续进行的过程中,每天向工程师呈交一式两份确切的清单,其中开列受雇从事该项工作的所有工人的姓名,工种及工时,以及一式两份的报表,其中写明该项工作所用材料,所用承包人的机械设备的种类和数量(根据前文中提及的计日工作表中规定的附加百分比数包括的承包人的机械设备除外)。如果清单报表中内容正确或经同意后,工程师将其上签字并将每份清单和报表各一份复制件退还给承包人。
每个月末,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送交一份不包括上述内容的所用劳务、材料、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并附有价格的清单与报表。如承包人未能将此类清单与报表开列齐全,准时提交,则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付款。但是如工程师认为按上述规定,承包人的清单和报表的呈报由于任何原因而实际无法做到,则工程师仍然有权核准此等工作付款,该项付款或按计日工计算(工程师须对该工程所雇的劳力、时间、所的材料和承包人的设备情况表示满意)或按工程师认为公平合理的该项工程的价值算。
52.5估价的货币
当合同规定合同价用一种以上货币支付。并且
(a)变更工程部分的计价是根据合同规定的费率和价格,对这类变更工程部的支付应按照合同价支付方面所确定的货币比例进行。
(b)当就前面提到的费率和价格达成一致意见或已作出决定时,就应对每一用的货币应支付的数量或比例予以明确,在明确这些支付数量比例时,承包人和工程师(或在达不成一致时,由工程师)在不受先前已达成的关于合同价格支付中不同货币的比例的约束,应对投入变更工作的实际费用的货币(及相关比例)予以考虑。
根据第52.3款规定,在确定对变更要作每一适用的货币应支付的数量或比时,承包人和工程师(或在达不成一致时,由工程师)在不受先前已达成的关于合同价格支付中不同货币的比例的约束,应对合同项下发生的承包人工地和一般管理费用中的货币及其比例予以考虑。
第十二章索赔程序
53.1索赔通知
尽管合同另有规定,如果承包人根据合同条件或其他文件索取任何追加付款时,应在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及抄报业主。
53.2临时记录
一旦发生53.1款规定的情况,承包人应保存该事件的临时记录,这对于他后希望提出索赔而支付其索赔理由时可能是必要的,在不必承认业主责任的情况下,工程师在接到53.1款中规定的通知后,应检查这些临时记录并指示承包人继续留记录(由于是合理并对索赔是重要的)。承包人应允许工程师查阅据本条规定承包人保持的所有有关资料,并根据工程师的要求向其提供复印件。
53.3索赔的具体实施
在发出53.1款规定的通知后的28天内或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承包人送交工程师一份带有对索赔要求的详细说明和证实材料的账单。在影响索赔的因素不断发生的情况下,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以中期账单的形成,送交工程师上述有关的资料及累加索赔款额说明,并在这种影响因素全部结束后28天内送交同样内容的最后索赔要求账单。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要求向业主提供所有按本条送交工程师的账单的复制件。
53.4不合规定的索赔
如果承包人未按本条规定的方法要求索赔,则承包人最多只能得到工程师或按67.3款规定委任的仲裁人员,根据索赔记录(无论这些记录是否有工程师据53.2和53.3款规定的注释)决定的款额。
53.5索赔支付
只要承包人已提供工程师足够的证据,使工程师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确定此款额,则承包人有权获得包括该索赔款额在内的根据60款规定由工程师证明的任何中期付款。如果承包人所能提供的材料只能部分满足工程师要求,工程师只证明有关部分的索赔。工程师的任何有关本条的决定应送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第十三章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
54.1工程专用的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及材料
一切承包人的机械设备、由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运至工地后,即被视为专门供该工程施工使用,承包人除将上述物品在工地之间转移外,若无工程师的同意,不应将上述物品或其一部分移往他处。但此规定不包括运输任何人员、劳工、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设备及材料、进出工地的车辆。
54.2海关结关手续
当承包人提出要求时,业主应尽力协助办理好工程所需的有关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海关结关手续。
54.3承包人设备的再出口
当承包人将其为工程施工进口的任何承包人的机械设备按合同规定移动、再次出口时,业主应在承包人提出要求时,协助承包人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许可。
54.4租用承包人设备的条件
根据63款规定,发生的合同终止时,为了保证为工程施工目的而租赁的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为工程的继续施工使用,如果租赁协议未包括这些条件:即在上述终止生效后7天内,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人后,除据仍款规定业主有权授权其承包人完成施工和维修缺陷外,所有人应将这些机械设备,按承包人与所有人签订的协议条件,租赁结业主,继续为工程施工使用,并由业主支付费用,否则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租赁的设备带入工地。
54.5用于63款的费用
如果业主按54.5款规定与设备所有人签订租赁协议,则业主按这一协议支的所有费用(包括签订协议时交纳的印花税),应认为是根据63款完成工程,维修工程缺陷所支付的部分费用。
54.6分包合同中使用的条款
当承包人格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时,在分包合同中(通过参考资料或其方法),应加入与本救相同的分包人带人工地有关承包人机械设备、临时工程及材的条款。
54.7不隐含对材料等的批准
本款的执行,不应视为隐含对其中涉及的材料或其他物品已获得工程师的批准,也不应妨碍任何时候工程师拒绝采用任何这类材料。
第十四章计量
55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该工程的概算工程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工程量。
56应计量的工程
除另有说明外,工程师应根据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并确定工程的价值,并按规定支付给承包人。当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几部分进行计量时,他应通知承包人委派的代理人,该人应:
(a)立即参加或派出合格的代表前往协助工程师从事上述计量工作,并
(b)提供工程师所需的一切详细资料。
如承包人不参加,或由于疏忽遗忘而未派上述代表人前往,同由工程师进行的或由他批准的计量应认为是对这一部分工程的正确计量。为了对需要采用记录和图纸计量的永久性工程进行计量,工程师应准备该工程的记录和图纸,而当承包人被书面要求进行该项工作时,并应在双方取得同意后,在上述文件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出席进行有关图纸和记录的审查与承认时,应认为这些记录和图纸是正确无误的。在对上述记录和图纸进行审查以后,如果承包人对该图纸、记录不予同意,或不签字表示同意,则这些图纸与记录仍被认为是正确的,除非承包人在上述审查后14天内向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辩,申明承包人认为上述记录和图纸中不正确的各个方面,以求工程师作决定,在接到通知后,工程师应审核并确认或变更这些记录和图纸。
57.1计量方法
无论一般的和当地的习惯如何,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57.2总价项目明细表
为提交根据60.1款规定的说明,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包含在标书中的每一总价项目的明细表,该明细表应以工程师的认可为准。
第十五章暂定金额
58.1“暂定金额”的定义
“暂定金额”是合同中包含的一项款额,在工程量清单中以该名义列出、供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或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的供应,或供不可预见费之用,这项金额可按工程师的指示,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承包人只有权得到包括按本款规定由工程师决定的与上述暂定金额有关的工程、供应或不可预见的费用额。工程师应根据本条的任何决定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58.2暂定金额的使用
对于每一项暂定金额,工程师有权发出指令由下列人员把这种金额用于工程施工,提供货物、材料、设备和服务;
(a)承包人,有权得到根据第52款规定决定的价值相等金额。
(b)由下文中定义的指定分包人进行工程施工或供应货物、材料、设备或服。为此而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应根据第59.4款确定支付。
58.3凭证等的出示
除了是按标书列出单价或价格作价的以外,承包人应向工程师出示有关暂定金额支出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和账单收据。
第十六章指定分包人
59.1“指定分包人”的定义
可能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所指定、选定或批准的进行合同中所列暂定金额的工程的施工或供应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的所有专家、供货商、商人以及其他人员,以及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承包人将任何工程分包给他们的一切人员,在从事这些工程的施工或供应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过程中,均应视为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并在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对指定分包人的反对
业主或工程师不应要求承包人,或认为承包人应有任何义务雇用,承包人有理由反对其雇用的任何指定分包人或雇用任何拒绝按下述规定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a)分包人将对承包人负责执行有关工程,供应货物、材料、设备和服务的包合同的内容,其对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同于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对业主的义务和责任。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在上述义务与责任方面不受伤害,并使之免于承担任何由于分包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未恪守上述职责而造成的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失偿赔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及
(b)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指定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服务人员的过失造成的损失,并保障承包人避免分包人或其所属上述人员对承包人为施工提供的任何临时工程的违章操作,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上述索赔要求。
59.3设计要求应明确规定
如果要提供与任何暂定金额有关的服务,包括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的,或要装入永久工程的任何设备的设计或技术规范,则这种要求应在合同明确予以规定,并应包括在任何指定分包合同中。指定分包合同应规定,提供上述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保护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上述事项,以及任何由于指定分包人的违章或失职引起的一切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
59.4对指定分包人的支付
对一切由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完成的工程或已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承包人有权得到下列款额:
(a)按工程师的指示并根据分包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已付给或应付给的实际格;
(b)工程量清单中如开列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有关劳务费用或由工程师按本文52款确定并按本文第58.2款(a)款规定,指令支付的费用。
(c)关于一切其他费用的利润,按已支付或应予支付的实际价值的百分率计,当工程量清单中对该暂定金额规定有比率时,即按承包人对该项目填写的比率计算;或者当未作此项规定时,则按承包人在投标书附录中填写的比率计算,当工程量清单中为此目的在某一专项中做出这种规定时,也应在该处重复填写此比率。
59.5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证件
在根据本文第60款规定颁发包括关于任何指定分包人已做的工作或已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的任何费用的任何支付证书之前,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证明,证明以前的证书中包括的关于该指定分包人的工作或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的费用(扣除保留金)均已由承包人支付或偿清。倘若承包人未曾提供上述证明,除非承包人:
(a)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合理的理由扣留或拒绝支付该项款额及
(b)向工程师递交合理证明,证明他已将上述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指定分人外,
业主应有权根据工程师的证书直接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中已规定的而承包人未曾支付的一切款项,但扣除保留金,并以冲账方式从业主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款项中的将业主支付的上述金额扣回。
在工程师已发给证书,且业主已如上述直接付款的情况下,在发给承包人的任何进一步的证书时,工程师应从该证书的付款额中扣除上述直接支付的款额,但不应拒发或拖延按合同条款规定应发的证书。
60.1月报表
每月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六份据规范中书明的或按工程师可接受的格式的报表,该报表应包括以下有关各项的款额;
(a)截止到本月末已实施完成永久工程以人民币计价的合同估计值,该值应56款规定为工程量清单中书明的基本单价乘以由工程师测定的工程量。
(b)按(a)中所述方法,截止到上月末完成的永久工程的合同估算值。
(c)以当地货币表示的本月永久工程合同估算值,即上述(a)减掉(b)。
(d)据表I所表明的外汇百分比计算出(c)项中当地货币和外汇的数额。根据5款规定,它是受任何变化的影响的。
(e)据52款规定,以反映以当地货币和外汇表示的成本的变化数额。
(f)截止到本月末已完成并获批准的计日工数额,减去所有以前以中期付款书所批准的数额,并据工程量清单计日工表所确定的内容书明当地货币和外汇的数额。
(g)据70款规定,如有的话,由于后继法规所导致的费用数额,以当地货币外国货币表示。
(h)按60.3款规定,对于本月已到达工地的材料和即将用于工程,还没有进入工程的设备,以当地货币和外国货币表示的永久工程的任何借贷或债务。
(i)据60.5款规定,将本款(d)、(e)、(f)和(g)所述的数额之和乘以60.5所书明的百分比所得的保留金数额。
(j)据本款动员预付款之规定所致的增加或扣减的数额。
(k)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一种或多种货币表示的任何其它数额。
60.2月支付工程师在收到上述中期付款申请后28天内,该申请应被批准或修改,并按工程师的意见,该证书应据合同规定,在扣除应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的数额后,而不是根据47款,反映出承包人应得数额。如果承包人书明的任何项目的价值与工程师意见有差别时,以工程师的意见为准。一旦工程师确定了应给承包人的数额,即应向业主和承包人发出证书(以下称中期付款证书),表明应给承包人的数额。
对指定分包人所证明数额应在本证书中分别表明。
工程师应不能:
(a)在承包人按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经并经业主批准之前,核准任何付数额(据本款或任何其它条款),或
(b)发出数额小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数额的中期付款证书,且在此情况下该数额应移至下月,直至其批准的数额之和超过所表明的最小值。
60.3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只能与合格材料供应商订立材料协议,已签协议付本应送交工程师。
承包人有权得到信贷或借款,只有工程师确立对于用于但未进入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是适应的。其信贷将在这些材料和设备到达现场的当月提供。借方应在其信贷的材料和设备进入工程的当月归还。一旦信货实施,这些材料和设备的所有权即视为业主财产。工程师将据以下条款做出决定:
(a)除非以下条件已使工程师满意,否则将不提供信贷;
(1)材料符合永久工程的规范要求;
(2)这些材料已送至工地,且良好储存并有防止损失或损害或变质的措施,工程师满意;
(3)承包人有关要求、订单、收据的记录、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应以工程师批的方式进行,且此记录应完好让工程师检查;
(4)承包人已提交了现场材料和设备的估价值的月报表(询价,运输和放置存贮费用),连同工程师所要求的这些文件,为下述原因(1)材料成本(2)提供材料和设备所有权的证据和(3)付款,和(4)设备和材料的原产地,以及在表格中所示的多种货币。
(b)给承包人的信贷不应超过下述的75%
(1)进口材料的CIF价,或
(2)当地采购材料的出厂价或货柜价,或
(3)当地生产材料的堆场价,如砂、集料和碎石等,和这种支付不应视为对材料的批准。
(c)给承包人提供为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的信贷而记入其借方的数额应等同以前承诺给承包人为上述(b)款所规定并经工程师确定的材料和设备的信贷数额;及
(d)对上述信贷或记入借方的货币应是:
(1)在信贷的情况下,是为有关项目而双方同意的计划表中所开列的货币:
(2)在记入其借方的情况下,应是为相关项目所提供信贷时的货币类型和数。
60.4支付地点
业主向承包人的支付应按合同中规定的货币,支付到由承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60.5保留金
据第60.1款规定,除非在第二部分资料表中已经开列,数额为月中期付款证书中书明的10%的保留金应由工程师在首项或以下各项证书中予以扣减(以下称为留金),直到扣减数额累计达到第二部分资料表中列出的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例的数为止。
60.6保留金的支付
在签发全部工程的接管证书之时,工程师把一半保留金付给承包人;或中签发永久工程一区段或部分的接收证书时,工程师将把由他确定的同该永久工程一区段或部分相应的金额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
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后,另一半保留金将由工程师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或视情况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并规定,如果根据第48款的规定在不同的缺陷责任期已经适于永久工程的不同区段或部分时,“缺陷责任期满“一词在本款中应视为是指最晚的那一个缺陷责任的期满。
进一步规定,如果在此时,据49款和50款的规定仍有应由承包人实施的任何未完工作,工程师将有权拒绝开具证明,直到在工程师认为承包人完成了剩余工程才支付保留金的金额部分。
60.7动员预付款
业主将向承包人提供一笔无息预付款,用于工程的动员费用,其数额为在第二部分资料表中列明的并在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合同的百分比,并以表I-外汇需求估算表中所开列的外汇和当地货币的比例进行支付。
如果承包人因出错或谋划滥用动员预付款,业主将有权立即收回。
60.8动员预付款的支付
在承包人承担以下工作后14天内工程师将向业主发出证书(一份复印件报送包人),以下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a)已开始实施协议书;和
(b)据10.1款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以及
(c)提供以76,3款规定的格式和合格银行出具的等同于动员预付款数额和币种的无条件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保持有效直到动员预付款据60.9款规定全部回为止。但其数额应随回收数额增加而持续递减,正如据本条规定而发出的中期支付证书所述。业主将在收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后35天内支付动员预付款。
60.9动员预付款的回收
动员预付款将从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付款中回收:
(a)如果只有中期付款证书的累计数额超过中标通知书中表明的合同价的20时,才开始回收。
(b)回收以等月扣还形式,直到合同中规定的竣工期前3个月回收完毕。
如果任何中期付款证书的数额小于根据本款规定的扣这量,甚差额部分应视为债务并入下一中期付款证书中。
60.10向承包人的支付
业主向承包人的支付应以承包人在表I一外汇需求估算中所表明的币别和比进行,但规定上述币别和比例应据任一方的请求根据一般条款第5l和52款的规定随时变化调整。
60.11付款期
在每期由工程师发出的中期支付证书或最终支付证书中,业主对承包人的支付应在收到上述证书后35天内支付:
60.12计价货币
计价货币应为投标书格式附件中所表明。为支付方便,计价货币与其它币别的折算应按第72款规定进行。
60.13对支付证书的改正
工程师有权在任何中期付款证书中更正或修改以前发出的证书内容(但不是终支付证书),如果进行的任何工程使他不满意,他有权在任何中期交付证书中删或减少该工程的价值。
60.14对业主的支付
所有由承包人向业主的支付,包括以扣减方式或抵消方式,均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a)在以前由业主花费的任何数额偿还的情况下,支付应以相同币别相同比的形式进行。
(b)对于违约罚金(如有),支付应以表I一外汇需求表中列明的币别和外汇比例进行。
(c)在其它情况下,支付应以双方同意的币别和数额进行,或如达不成一致见,应以工程师认为合理和公开的确定为准。
(d)对于动员预付款回收的扣还应按60.9款规定进行。
60.15竣工报表
承包人在发出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后至少84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最终报表及辅助文件,并以工程师批准的格式详细说明:
(a)到本接收证书载明的日期为止,按合同规定所有已完工作的最终价值;
(b)任何承包人认为应支付给他的款额;
(c)任何承包人认为他根据合同应给他的估计值;
估计值应在最终报表中分别表明,工程师将据60.2款规定开具证明。
60.16最终报表
据62.1款规定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56天内,承包人应提交一份最终证书草(下称草案)及其经辅助文件供工程师参考。草案应详细说明:
如果在上述期间内,不超过56天,工程师不同意或者不能够确认最终草案的任何部分,承包人应提供工程师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资料,并对草案进行双方同意的改动。承包人再编写并提交给工程师作为一致同意的最终报告(在一般条款中被称“最终报告“)。
在收到最终报告和所有其它工程师合理要求的资料后14天内,工程师应发出最终支付证书,表明据合同所应支付的总额。
如果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后有未能解决的争端,工程师应在以上设定的时间间隔内发出中期支付证书,以其自身的判断应付给承包人的数额。最终交付证书将在争端解决时发出。
60.17业主责任的终止
除非承包人在60.15款涉及的完工说明和最终报表中(除非这些情况发生在个工程的接收证书发出之后)提出了索赔要求,业主将不承担任何有关执行合同,工工程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或事物的任何责任。
61缺陷责任证书是批准工程的唯一文件
只有据62款提及的缺陷责任证书才被视为构成工程批准的文件。
62.1缺陷责任证书
在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证书并送交业主,并将一副本交承包人,申明承认承包人已尽其义务施工并竣工,且对缺陷的补救符合工程师要求之前,不应认为该项合同已经结束。缺陷责任证书应由工程师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28天内发给;或如果适用于永久工程区段或各部分的缺陷责任期限不同,同最迟的缺陷责任期满或根据本合同第49款和50款规定,任何被指令进行的工程已完成并符合工程师要求,则可签发缺陷责任证书。但缺陷责任证书的颁发不应是将第60.3款规定的第三部分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的先决条件。
62.2未尽义务
尽管缺陷责任证书已经颁发,承包人和业主仍应对在缺陷责任证书颁发前按合同规定的履行缺陷责任证书颁发时尚未完成的义务承担责任。为了确定任何该类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合同仍应视为对合同双方有效。
63.1承包人的违约
如果由于承包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自愿或非自愿的倒闭、清理或解散(但合并或改组而自愿清理者除外),或破产,或与债权人协议,或以其债权人为受益的转让,或同意在其债权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果财产接管人、管理人、受托人或清理人被委托接受其财产的任何实质部分,或如果根据有关对债务的重新组织、安排或调整的任何法律或法规,对承包人的诉讼开始,或有关解散和清理的决定通过时,或如果采取任何措施控制了承包人财产的主要部分的证券所有权,或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采取同上述具有同等效力的行动或发生有关此类事件时,涉及承包人及其财产,或与3.l款规定相违背;或对其货物征税:或如果工程发给业主证书证明并抄送承包人,在工程师认为,承包人:
(a)已放弃合同,或
(b)无正当的理由:
(1)未按41.l款规定开工,或
(2)在接到46.1款规定的通知后28天内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未继续实施工程,或
(c)在接到37.4款规定的通知或39.1款规定的指令后28天内,未遵照执行,或
(d)尽管在此之前在工程师的书面警告,仍一贯或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务,或
(e)与4.1款相违背,
则业主在通知承包人14天后,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或不影响合同给予工程师和业主的权力的前提下,进住工地和工程并驱,除承包人而不违反合同或终止雇用承包人,并自己或雇用他人完成工程施工。业主或其他承包人可以利用一切认为合适的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完成工程。并且业主可随时出售任何上述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未用机具和材料;并据合同将所得视为承包人的财产。
63.2在业主进驻并驱逐承包人后,在实际上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工程师应单方面地或通过与各方协商或在协商后,或在他进行了他认为适宜进行或实施的调查或查询之后,确定、决定并证明:
(a)在进驻工地并终止合同时,承包人根据合同已由其实际完成的工程,已合理地得到或理应得到任何款额(如有时)。
(b)已经部分使用或未曾使用的任何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和临时工程的价值。
63.3终止的付款
如果业主按本款规定终止雇用承包人,则在缺陷责任期满以前,以及其后由工程师查清施工、完工与维修缺陷费用、完工拖延损失赔偿费(如有时)以及业主名下支付的所有其它款项并开具证明以前,业主不应负责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规定的任何款项(包括损失费)。此后,承包人才能有权得到可由工程师证明承包人合格完工时原应支付给他并扣除上述款额之后的款额(如有时)。如果此项扣回款额超过承包人合格完工时原应支付给他的款额,则根据要求,承包人应将此超出部分付结业主。此项款额可视为承包人欠业主的债务,因而应予偿还。
63.4合同利益的转让
除法律禁止外,如工程师在按63.1款提及的进驻或终止后14天内指示,承人应将其签署的为履行合同提供任何货物或材料或服务和/或实施任何工作的协议利益,转让给业主。
64紧急修复工作
无论是在工程施工期间还是在缺陷责任期内,如由于在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中发生或发生与之有关的任何事故、故障或其他事件,工程师认为进行任何修补或其他工作是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承包人无能力或不能立即进行这项工作时,则业主可在工程师认为必要时,启用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并支付有关费用。如果工程师认为,由业主如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应属承包人负责按合同自费进行者,则工程师应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确定由此产生或随之产生的全部费用,应由业主向承包人索回,并由业主从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发生任何上述紧急情况后,工程师应在合理可行的条件下,尽快通知承包人。
65.1对特殊风险不承担责任。
承包人对任何由65.2款特殊风险引起的有关下列情况,无论作为赔偿或其方式均不负责任:
(a)除了对按39款规定在特殊风险发生前被宣布为不合格的工程以外,对工的破坏或损害,或
(b)对业主或第三者的财产的破坏或损害,或
(c)对人身的伤亡。
65.2特殊风险
特殊风险为20.4款(a)段(1)至(5)所定义的风险。
65.3特殊风险对工程的损害
如果由于上述特殊风险使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在工地附近,或在运往工地途中的材料或设备,或承包人的设备遭到破坏或损害时,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要求支付任何如上所述被破坏或受损害的已实施的永久工程和任何材料、设备的款额。并且按工程师的要求或为完成该项工程确属必要时,承包人有权得到下列款项:
(a)对受破坏或受损害的工程进行修复的费用;
(b)替换或修复上述材料和承包人的设备的费用。
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合同价的增加额(考虑工程师确定的替换承包设备的合理价格),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65.4炮弹、导弹
无论何时何地由于任何地雷、炸弹、子弹、手榴弹或其他炮弹、导弹、弹药或战争用爆炸物发生爆炸或冲击造成的破坏、损害或人身伤亡,均应视为上述特殊风险的后果。
65.5由特殊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加
除根据合同任何其他条款,承包人有权得到其他款项外,业主应偿付承包人由于上述特殊风险引起或导致或以任何方式与其有关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的任何费用,但不包括本文第39款规定的在特殊风险出现之前就已宣告不合格的工程的重建费用,但以本款下文中关于战争爆发条款中的各项规定为条件。承包人应在获悉任何此类费用后立即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决定应加入合同价中的承包人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65.6战争的爆发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爆发战争,不论宣战与否,也不论其对工程施工在经济上或物质上有无影响,则除非按本款规定合同已经终止,否则承包人应继续尽最大努力为完成工程施工直到合同终止。在战争爆发后的任何时候,业主均有权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一经发出此项通知,除本款和执行第67款规定的各方权利外,此合同应告终止,但不损害双方任何一方对在此以前的任何违约所应有的的权利。
65.7合同终止时承包人设备的撤离
如果根据65.6款规定终止合同,承包人应尽快从工地撤离一切承包人设备并为其各分包人的撤离提供相同的方便。
65.8合同终止后的付款
如果合同按上述条件终止,业主应按合同中规定的单价和价格支付承包人在合同终止之日以前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包括账上尚未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与项目,并另外支付下述费用:
(a)有关任何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及的预备性项目的应付款项,只要这些项目的工作或服务已经进行或履行,及任何上述项目中其工作或服务已经进行或履行了的那一部分的费用。
(b)为该工程所合理订购的材料、设备和货物的费用,如其已经交付承包人承包人对之依法有责任收货时,而业主一经支付此项费用后,该项材料、设备和货物即成为业主的财产。
(c)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合理支付的任何费用的总额,但上述费用不包括本款及的任何其他费用在内。
(d)按65.3及65.5款规定应支付的任何追加费用。
(e)按65.7款规定考虑到已经或即将支付已实施工作的费用,承包人机械设备撤离的合理开支,以及如当承包人提出要求时,将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运回其注册国内的主要设备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费用,但不得多索费用。
(f)承包人所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及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如终止时的合理遣返费。
业主除技本款规定支付任何应付费用外,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任何有关承包人的设备、材料和设备的预付款的未结算余额以及在合同终止之日,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偿还业主的任何其他款额。任何据本条支付的款额,应由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的协商后决定,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66发生中途停止事件的付款
如果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生双方无法控制的任何情况,以致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可能或不合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或根据管理该合同的法律,双方解除合同而不再继续履约,则合同如已按第65款规定终止时,应由业主支付承包人的已建工程的款额应与第65款规定的应付款额相同。
67.1工程师的决定
如果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发生了争端,这些争端无论是与合同或工程施工有关的或由其产生的,无论是在施工过程中或完成工程后,无论是在放弃合同、终止合同之前或之后、包括对工程师的意见、指令、决定、证书或估价有争论的问题,首先应书面通知工程师及抄送另一方。通知应说明是根据本款规定作出的。在收到通知84天内,工程师应将其决定通知业主及承包人,其决定也应注明是据本款作出的。
除合同已被放弃或被终止外,承包人应在各种情况下以全力进行工程施工。除工程师的决定按下文规定通过友好解决或仲裁裁决修改外,承包人及业主应对工程师的决定付诸实施。
如果业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对工程师的任何决定不满意,或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后的84天内未能作出决定,业主或承包人在收到决定后的70天或在此之前或在上述84天到期后的第70天或在此之前根据具体情况,通知对方及抄送工程师供其参考,要求根据下方规定对争端开始仲裁的意向。这一通知,按下述规定使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有关的争端开始仲裁。按67.4款规定,无此通知,仲裁不能开始
如果工程师已对争端的事项向业主及承包人发出了通知,而在接到工程师就此事的通知后70天内,承包人和业主均未发出要求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则所说的工程师的通知应是最终对业主及承包人双方有约束的决定。
67.2友好解决
在按67.1款规定发出开始仲裁的意向通知后,除非双方就争端不能首先友解决,仲裁方可开始。除非双方另有协议,无论争端是否好友解决,仲裁应在收到要求仲裁通知书的56天以后方可开始。
第十七章争议
67.3仲裁
有关下面的任何争端:(a)如果工程师所做的任何决定未能按照第67.1款规定成为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以及(b)未能在第67.2款规定的期间内达成友好解决。
则应递交仲裁,仲裁在北京或中国的其它地方,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的仲裁规则,或由承包人在投标时提出的并经业主同意的一家国际仲裁机构进行。
从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选定的仲裁人拥有全权公开、修改和复查工程师有关争端所做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决定、证明或估价。
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向仲裁人申诉的证据或论据均不应限于与争端有关的任何事项。工程师按上述规定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应取消他作为证人在仲裁人面前就上述提交仲裁人的与争端有关的任何问题作证的资格。
以据60.17款承包人的通知为准,仲裁可以在工程完成之前或竣工之后进行。但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义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因正在进行中的仲裁而改变。
67.4未能执行工程师的决定
如果在67.1款规定的期限内,业主或承包人未发出要求开始仲裁的意向通,且与此有关的决定已作为最终决定并有约束力,则如果一方未按上述决定执行,另一方在不影响任何其权力的条件下,据67.3款规定将该违约提交仲裁。
68.1致承包人的通知
根据合同条款,由业主或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一切证明、通知或指示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或派人送达承包人的主要营业机构,或承包人为此指定的其他该类地址。
68.2致业主及工程师的通知
所有根据合同条款送至业主或工程师的通知,均应通过邮寄、电报、电传或传真或派人送达在第二部分资料表的第1.1款中规定的地址。
68.3地址的变更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在事先通知另一方后,将其指定地址改为工程施工所在国家内的另一地址,并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经事先通知合同双方亦可如此更改地址。
69.1业主的违约
凡业主发生下述情况时,即:
(a)业主未能在收到工程师发布的中期支付证书后98天之内向承包人支付其得的款项(此款项已扣除据合同业主有权扣除的任何其他款项);或
(b)业主干涉、阻挠或拒绝任何这类证书颁发所需要的批准;或
(c)业主宣告破产,或作为一个公司宣告停业清理时,因整顿或合并计划而行的清理者除外;
承包人有权宣布终止其根据合同的受雇义务。通知业主并将一副本致工程师。合同的终止应于此通知发出14天后生效。
69.2承包人设备的拆运
承包人在69.1款规定的通知后的14天结束后,将不受本文第54.1款规定的约束,尽快从工地撤离所有其带至工地的承包人的机械设备。
69.3合同终止时的支付
在合同如此终止的清况下,业主在对承包人付款方面所承担的义务,与合同第65款规定终止时所应承担的付款义务相同。但除第65.8款中规定的各项付款外,业主还应支付承包人由于该种终止造成或与该种终止有关或由其后果造成的亏损或损失的金额。
69.4承包人暂停工程的权力
不损害60.10款规定承包人对利息的权力及据69.1款终止合同的权力,如业主未能根据工程师的证书在60.10款规定的满期后的28天内,支付给承包人应得的款项(除去合同规定业主有权扣回款项的金额),承包人在通知业主和工程师后28天内,可以暂停工程或降低施工速度。
如果承包人据此条,暂停工程或降低施工速度,影响了工期或支付了费用,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决定:
(a)合同44款规定的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的合同价;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69.5复工
如果在根据69.4款通知后,承包人暂停了工程或降低了施工速度,而业主支付了包括60.10款规定的利息在内的应支付的款项,承包人据69.1款的权力在未到终止通知时应不再有效。承包人应尽可能恢复正常工作。
70.1公式法调整
因劳务、材料以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家,从而导致其价格涨落的变化而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时,此种调整应分为外币和人民币两部分进行。
价格调整将按下述条款中的公式和程序,对60.1款和60.2款规定的月支付报表以及60.16款规定的最终支付报表分别进行:
(a)外币部分的价格调整系数(ADJF)可由70.2款所提供的价格调整公式得出,并据此确定应支付承包人的数额。
(b)人民币部分的价格调整系数(ADJF)可由70.3款所提供的价格调整公式得出,并据此确定应支付承包人的数额。
(c)如果合同中的本条款或其他条款并不包括因费用涨落而支付给承包人的额补偿,合同中的单价和价格应认为己包括了一笔应付这种费用涨落的意外费用。
(d)月支付报表中的外币和人民币部分的可调整金额应是下列两项之差,即根据第60.1款的规定,工程师认为应支付承包人的金额(未扣除保留金),包括以基本价格完成的工程量及计日工(若计日工已调整则不包括计日工),但扣除已进场的材料款;承包人的款项以及以实际成本或现行价格为基础的其他款项。
(e)每月支付证书中的外币或人民币部分调整的金额应通过把价格调整系数以可调整金额而得到,并且根据第60款的规定,这些已调整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但业主可从中扣除承包人届时应付业主的保留金、违约赔偿金、应返还的动员预付款以及其他金额;
(f)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43款规定的竣工期限内完成工程,那么:竣工期限内的价格调整既可采用原定竣工日通行的价格或指数,也可采用调价时的现行指数或价格、业主可择其有利者。但是,如果某种延期竣工符合上述第44款的规定,则本款规则仅适用于该延期期满后进行的调整。
70.2外币部分的价格调整
除第70.4款规定外,对外币部分的调整仅限于对辅助资料表Ⅲ--2中加权系数表中所列因素的调整,此表第l至第5栏已由业主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在第6给出自己对权重的建议值。
(a)下述(d)中所述的价格调整公式所使用的全部价格指数,应征得工程师的同意,这些价格指数必须符合其用途。并应与承包人计划的进口供应来源有关,而承包人的合同价格和费率正是以此为基础计算的。这些物价指数必须出自承包人要求支付的货币种类的所在国。作为价格调整的基础,承包人应在其标书中提交:
(1)由投标人完成的价格指数表(表Ⅲ一2),以表明物价指数的来源及最新的正式或暂定的基本物价指数;和
(2)在投标截目日之前12个月内出版的载有物价指数的正式出版物。
(b)基本价格指数或价格是指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的通用的价格指数或价格现行价格指数或价格是指出具工程支付证书前28天通用的价格指数或价格;暂定价格指数是指在未能得到正式发布的或替代的有关价格指数时。由工程师确定的价格指数或价格,在得到现行指数后,计算出来的价格变化之间的差额,应给予相应的再修正。
(c)对承包人依照合同第60.1款的规定而提交的月报表中的价格调整系数,应根据月报表的有关日期,采用70.1款所述的权重(此权重在工程师同意后可进行调整)以及上述的有关的基本价格指数和现行价格指数,进行评定。此价格调整系可据70.2款的规定进行修正或变更。
(d)外币部分的价格调整系数可按下达一般形式的公式或类似公式求出:
(e)官方的价格指数应来源于:
(1)由政府部门或有关国家正式认可的机构定期公布的物价指数,如果有关家公布的某项材料或施工设备的价格指数不止一个,或者价格指数不是正式认可的机构公布的,那么,所选用的指数应当经过工程师批准;
(2)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工资的价格指数,应为承包人原住国土木建筑工技术人员费用的价格指数;
(3)材料、燃油料与施工设备的价格指数,应为材料与施工设备售出国家通的价格指数,这些国家应为正式使用或流通补充资料表一附件中指定外币的所在国。
(4)海上运输费用的价格指数,应为有关海运协会的价格指数,如果承包人约时委托其它轮船公司运输,这些轮船公司的大部分产权应属世界银行成员国。运费的调整可以使用海运协会现行价格指数,也可以使用承包人委托的轮船公司的价格指数,业主可选其中有利者。
(5)杂项费用的价格指数应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国际金融统计》资料公布的相应国家的消费物价指数。
(6)如果应支付的货币不同于指数来源国的货币,则合同价格的外币部分就换算成费用发生所在国的货币。在将物价指数比乘上价格调整公式的有关系数之前,先采用合同文件中所指定的兑换率,完成这一换算。
70.3人民币部分的价格调整
人民币部分的价格调整应在下述公式或类似公式的基础上进行,使用的价格指数可以是官方指数,也可以是暂定价格指数。
70.4权数
工程量如果由于根据第51款规定的变化或增加而导致上述价格系数已经出现不合理、不平衡或不适用等情况,工程师则有权对每一价格系数的权数进行调整。
70.5后继的法规
如果在工程的投标书呈递截止日前的28天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工程所在省/市内,国家或省/市的法令、法规、公告或其他法律或规章,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定发生了变更,或任何上述的法令、法规、政府公告、法律、规章或规定等的采用,致使承包人在施工中的费用发生了70.1款规定以外的增加或减少则此项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予以决定,合同价格应按此相应增加或减少,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71.1货币限制
在工程投标书呈递截止日期前的28天后,如果工程进行施工或预定施工的所在国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对支付合同价格所用的一种或几种货币和(或)货币汇兑进行限制,则业主应对承包人因此产生的亏损或损失进行补偿,且不使承包人行使其在该类事件中所应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受到损害。
71.2货币国及货币的变化
如果承包人改变了工程所需的任何进口的货源国,他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则应据此修正价格调整条款,以能反映货物实际来源国的相关的价格指数。如果合同价格中标明的货币不同于相关指数来源目的货币,则工程师应决定一种用于价格调整计算中的修正值,以防止价格调整额的扭曲。此种修正值应能适用不同输入货币的基本成本价格的上浮情况,同时,也能与基本价格指数日和第70.2款规的现行价格指数日之间的对换率的比率相适应。
72.1兑换率
若合同规定款额的全部或部分以一种或多种外币向承包人支付,则此项支付不应受上述指定的一种或多种外币与工程施工所在国货币之间的兑换率的变化的影响。
72.2货币比例
如业主已要求投标书以一种单一货币表示,但以一种以上的货币支付,且承包人已声明他要求用以支付的另一种货币或多种货币的比例或数额,则适用于计算该比例或数额的一种或多种兑换率,除合同条件第Ⅱ部分另有说明外,应在投标书附录中予以规定。
72.3支付暂定金额的货币
如合同规定以一种以上的货币进行支付时,当该类金额的全部或部分的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规定时,有关以外币支付的暂定金额应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则确定。
73.1中国政府对业主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业主征收的一切税费由业主负担。
73.2中国政府对承包人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税收由承包人负担,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国的政府已签署关于对所得和财产收益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73.3中国境外的税收
凡是与本合同项下供货和服务有关的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一切税收应由承包人负担。
73.4征缴税费的参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将予以考虑并反映在报价中的有关税收的法律、规章应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实施的法律。
73.5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除非特殊条款对这一条款有特殊修改,否则承包人常驻的外籍工作人员,劳工应负责支付:
(a)依据现行税法和规章向其个人工资收入可征税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收的个人所得税,承包人应履行由他扣回这些税收的职责。
(b)向他们个人征税的杂税、费、捐等。
73.6税收的调整
就本合同而言,协议书第3条(合同价格)双方同意的合同价格是以投标截止前28天已实行的有关税收、税则和费用规章条例为基础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上述税率有任何增、减之变化,或有任何新的税法开始实施,或既有法律废除,或在解释和运用中有任何变化,而这些变化则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或其雇员作出新的估价,那就应该对合同价格进行公平的调整,以使合同价格的增、减如实反映这些变化,并符合第36款的有关规定。
74贿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向任何人提供或同意提供任何贿赂,礼品、资金或回扣,作为能够得到有关合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它合同的诱饵或回报,则业主可以进驻工地和工程并终止雇用该承包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可依据第63款进行处理。
75.1业主有权中止合同
业主有权随时中止合同,只须在56天前给承包人发出中止合同的通知并抄送工程师。在通知上规定日期合同予以中止,但这一终止不应终止这一条款下有关各方的权利和第67款的实施,而且并不损害任何一方在任何先期违约中的权利。
75.2承包人的行动
在依据第75.1款中止合同的情况下,承包人应;
(a)按第65.7款办理手续;并
(b)可得到业主按65.8款规定所给予的支付。
76.1合格货源国
用于本工程的任何设备、供应、货物或材料,按照世界银行采购指南的规定,应是合格货源国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供应严格限于那些由政府审核或持有执照的供应商。
76.2运输限制
上述外国设备、货物或材料的运输应由合格来源国的运输机构承担,除非工程师基于费用过高或延误太久的考虑而书面同意免去这一规定。地方运输的提供将按第30.6款办理。
76.3金融服务
承包人有权从中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或从其他选定的并经业主接受的其他合格来源国的银行和保险公司,
77保密细节
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此为合同目的之必须,在没有得到业主或工程师的事先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如果出于合同之目的而必须予以刊登和披露而双方又争执不下时,则应将此事提交中国的有关当局,其决定应是最终决定。
78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个由两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组成的联营体,则联营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应共同和分别地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并应指定其中一个为联营体主办人,此主办人应有权约束其联营体。联营体的组成及其章程没有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不得更改。
业主(盖章):______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目的:服务招标代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经详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服务地点:
2. 服务内容:
2.1 服务招标代理。
3. 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
3.1.1 办理前期的各种申报及审批手续。
3.1.2 按时提供足够的工程技术资料给乙方制作招标文件。
3.1.3 甲方必须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迅速地解答问题
及提供资料给乙方及投标单位。
3.1.4 按照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 乙方责任
3.2.1 代理甲方编制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 发布招标文件,主持开标及评标会议;
3.2.3 填报相关资料,由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
3.2.4 为甲方编制设计合同;
3.2.5 为甲方详细解释招标代理的具体程序及操作步骤。
4. 酬金:
代理酬金:一笔算人民币伍仟元整。
5.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项目招标服务并提交招标过程资料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6. 合约有效期
本合约有效期自20xx年04月至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为止。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双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断合约或延长合约时,乙方为此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乙方原因,则乙方为此项目开支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7. 违约责任
7.1 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其违约内容,如该违约事项继续发生,则14天后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合约。合约终止后,违约方必须负责因其违约使合同终止而引致对方的损失。
7.2 倘若项目为贷款项目,因贷款协议没有执行,或国家计划项目,因故停建缓延,则本合约终止。而甲方必须对乙方直至终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务的已投入部份,给予补偿。
8. 其他事项
8.1 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需要,经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8.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有分歧意见时,尽量采取协商解决,仍不能一
致时,可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协调;经协调仍不能一致的,请当地仲裁机关或法院解决。
8.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8.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签约人
盖章:(乙方) :
签约人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标合同 篇17
发包方: 合同编号: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施工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价款:
二、质量标准和验收:
按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另有约定,以双方约定为准。
三、承包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损坏由承包方负责,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方免费负责修理,质保期限为 月,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服务。承包方未按时上门的,发包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从承包方预留的质保金中扣除。
四、工程施工期限:
从 年月 日起 天(日历日)完工,若因工程内容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工期可予以调整。
五、工程施工承包方式:
此工程必须按合同附件图纸规定施工,承包方提供材料的,材料进场需经发包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六、工程款支付时间:
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七、工期提前和延误责任:
承包方必须根据本合同工期完成,如延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如下雨、停水、停电等客观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合同共 份。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在工程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同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包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内容施工,不得分包和转包。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z省z市z街道z路 号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招标合同 篇18
甲方(受托方):
乙方(竞标方):
甲方受**公司(简称**公司)委托进行水果/蔬菜网上招标采购。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
二、质量要求:
三、产地规格要求: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 )。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 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 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50%,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民润生鲜配送中心(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楼)。从20__年 月 日起到 月 日。水果每天早上5点至7点30分。蔬菜下午5点至晚上11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5 %)。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民*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民*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 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0.2 %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招标合同 篇19
委托单位:(公章)
(甲方)
代理单位:(公章)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海口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将__________ 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
1、招标代理的内容:
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当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大写)。付款方式为 现 金 或 转 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当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签名:
时间:
签名:
时间:
招标合同 篇20
郸____县水务局对________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13标段管材供应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接受了____ 公司的投标。
供需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和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E管材、管件。
二、合同价款
1、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万元;
2、以上总价款均为含税价;
3、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报价详见投标报价表(附后)。
三、质量标准与质量责任
1、质量标准:
2、质量责任:质量实行三包,保质期限________年;
3、在产品使用中供方需对需方的施工安装提供技术支持。
四、交货时间与地点供方按需方要求及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运输方式由供方选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
1、验收标准:按GB13663——20执行;
2、验收方法:由驻地监理或业主抽样检测,如发现问题,监理及业主有权要求供方对有问题的货物进行及时更换。
七、结算方式
1、拨款依据:以供方发货清单为依据,以需方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2、合同签订后,供方第一批货物进场,需方按合同总价款的30%拨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总货款的65%;
3、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验收后满________年,无质量缺陷,质保金一次结清。
八、违约责任
1、供方必须按照需方要求及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每拖延一天,按所送货物价款的1%作为误工费补偿给施工方;
2、供需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自觉执行,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与违约方解除合同。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谊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及当地财政部门、发改委各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合同 篇21
甲方(受托方):
乙方(竞标方):
甲方受 (简称 )委托进行 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
二、质量要求:
三、产地规格要求: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 )。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 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 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50%,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 。从 年 月 日起到 月 日。水果每天早上5点至7点30分。蔬菜下午5点至晚上11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5 %)。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民润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民润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 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0.2 %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受托方):
乙方(竞标方):
甲方受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水果/蔬菜网上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
二、质量要求:
三、产地规格要求: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 )。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 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 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50%,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民润生鲜配送中心(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楼)。从 年 月 日起到 月 日。水果每天早上5点至7点30分。蔬菜下午5点至晚上11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5 %)。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民润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民润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招标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一份金额为_______元,编号为的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约定的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一年的服务(服务时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更改为乙方将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个月的服务(服务时间分为两段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及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 篇23
一、招标的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的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投标方须知:
1、具有法人的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开具运输发票,有物流或货运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无论投标的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收。
4、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方认为有必要答复时,应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四、投标文件的构成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企业法人的代表,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2、按_______报价单(开票价)。
3、投标方应提供公司介绍、优势、服务承诺、保险及赔偿、经营业绩、已有客户等材料。
4、投标文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5、投标单位自制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封存完好加盖印章提交。封皮上写明招标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方式。
6、结算方式。
五、如有投标意向的公司
请及时与我方电话联系(见所附电话号码),并告知你方的电子邮箱地址,我方将“报价清单”发给你方。
六、招投标议程
1、当场揭标,检查必备资料,公开唱标。分别进行竞争性谈判。
2、当场公布中标单位。
3、1—2日后书面下达《中标通知书》,同时告知其他未中标者,对未中标的原因不做解释。投标书概不退还。
4、签订合同书。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单位应合理报价,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
2、确定中标单位后,将对中标单位进行试用,若发现中标单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保留追赔损失的权利。
3、本次招标结束后,如中标项目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招投标单位协商调整中标价格,若协商不成,解除双方的购销关系。
4、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开标前两天。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时间:____年__月__日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年__月__日
招标合同 篇24
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决定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两艘深舱货轮,并邀请各合格货源国的造船者或在合格货源国组成和注册并受该国控制的有良好声誉和丰富经验的造船厂或贸易公司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两艘深舱货轮的投标,务必于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期间持公函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购买“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每份100美元。
投标者应交一式三份的投标书,该投标者可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领取,每份1,000美元。
预审合格的制造商或贸易公司,在收到邀请信后,按邀请信上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前来购买投标文件。
投标书的发放日期于19__年__月__日时截止。
深舱货轮的性能规格附于投标书。
组织单位:____
电传:电挂:
电话:邮政编号:
预审资格文件
凡申请参加“深舱货轮”投标“预审资格”的营造商需按下列项目填写
1.由公司法定代表签名的表示愿意参加投标的意向书。
2.卖方____(某地)注册证明的最新版本及公证书。
3.由投标者的国家政府机构或在____的外交使团出具的介绍函件,证明投标者的信誉和建造“深舱货轮”的能力。
4.公司名称:____
5.公司创办日:____
6.营业地址/电话/电传:____
7.组织形式与注册办公地址:____
8.公司的组织法和章程,或其证明无误的副本。
9.董事长姓名:____
10.资产负债表,关于借项、贷项、固定资产、投资、股份和在其他公司合作及盈亏状况等,并附过去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盈损计算书。
11.详细说明债务及其他财务义务,附有阐明最近结帐和经审计的损益计算书。
12.银行、商业和信贷的参考函件。
13.年度营业额(标明近3年的)。
14.关于订单金额。
15.在船舶建筑和造船工程方面的主要技术人员的姓名、专业条件、任职、经历、及其特长。
16.拟视情况决定提供国家或国际组织出具的证明书,以资证明该投标公司有经营业务的经验,曾向哪些国家或买主提供过类似的船舶。
17.提供目前执行定单详情,包括工程名称、金额、地点、买主姓名、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船舶类型、原产地、安装的设备、劳务及完工比率等。
18.过去十年执行的大宗合同,请提供如下:
(1)客户;(2)地点;
(3)金额;(4)合同签订日期;
(5)交船日期;(6)提供设备清单。
19.请附上贵公司详细的技术资料。
预审资格申请书
致:____
日期:____
先生:____
兹代表____公司参加____艘____船投标,送上申请书并授权以此名义予以接受预审资格。
按预审资格文件所列要求,呈送我公司与预审资格有关的情况和文件。
随申请书附上经官方当局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和文件,请准予签字人代表我公司申请参加投标和签署合同。
本签字人知晓审查者对无签字的申请书,有权予以拒收。
申请人(签字)____
招标通知
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决定采用招标方式采购
1.艘深舱货轮,并邀请各合格货源国的造船者或具有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造船厂或贸易公司参加投标。
招标条国际有限公司采购两艘深舱货轮的性能规格详见投标书。
2.价格部分详列于投标书价格表中。
3.招标截止日期。
投标书可用挂号邮寄,并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寄到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
如果招标者委托____(某地)代理处理上述事项而不用挂号邮件投寄投标书,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前按上述要求注明并将密封后的投标书投入smith国际有限公司大楼的投标箱内。在投标书信封上写明投标者的姓名和地址。投标押金4.在投标书的正本(不是副本)中应附有以银行保函作担保的投标押金,款额为1,000美元。可由____(某地)任何一家银行付给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投标押金的有效期应在招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有效。中标者的投标押金将在履行所需保证手续时退回。若中标者出于任何原因,未能签订合同和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约,该投标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由招标委员会主席予以没收。
未中标者的投标押金将在中标者签订合同后壹个(01)日历月内,最迟不得超过招标截止日后的陆个(06)日历月,予以退回。凡未附投标押金的“投标”均不予受理。
开标
5.开标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在smith国际有限公司办公楼举行。投标者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开标时出席。凡投标者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如有要求,可经主席的同意与主席约定,检查投标书的复制件,只供开标时对报价修订确认。
中标者的通知书
6.中标者的通知书将按照投标者提供的地址,用挂号邮件寄出,则视为中标通知“已收到”。
投标者应注明投标者的地址,便于互相递交标书的通知、订单和协议书等。地址的变更应书面通知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尔后应按变更的地址递交订单和来往书信。接受全部或部分投标或拒绝接受投标的权力
7.招标委员会保留拒绝或接受任何一个或仅接受一部分投标的权利,投标者应有所准备,只被接受和采用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书所报价格不变,接受投标的通知将在招标截止日期后尽快以挂号邮件寄给中标者,按投标者写给投标委员会的地址予以投寄,邀请中标者举行谈判便于合同顺利的履行。
8.投标者应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投标者是一个合格的造船者,或者是一个合格造船者的授权代表。该造船者具有丰富的技术知识,实践经验和资金能力并曾制造相似设备和型号的深舱货轮并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提供至少包括三个不同用户的清单。
订单应注明这些用户均使用过与报价船相似的船舶,并注明订购单位的地址、订货日期以及交船日期等情况。
9.若发现卖方以行贿、送礼、佣金和在合同价格支付方面进行其违法活动,买方有权撤销所签合同并要求赔偿由撤销合同而遭受的一切损失。语言
10.合同文件、买卖双方之间的通讯往来,全部图纸、说明书、手册和其他文件等均应用英文书写。除非买方另有要求,本合同一律采用公制单位。
本合同所述的工作,应用的代号和标准,一律按合同文件规定的为准或以买方认可为准。
注意事项
11.投标者必须通晓投标书规定的条款条件。届时均不得以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为借口不遵守投标书的条款条件。
有关本招标的其他资料,可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联系。
价格
12.投标金额应以美元表示或以造船国家的货币表示。如有可能,在投标时提出最优惠的信贷条款和财务条件的细节。报价尽可能采用固定价格或采用基本价格加滑动公式,应对滑动公式予以说明并提供最近3年来相应指数的抄本。
13.投标者应按下列情况分别予以报价:(填写投标书报价表)
14.深舱货轮试航检验后于____港口交船。
15.深舱货轮由买方委派的检验人员于检验试航后,在建造方的船厂接船,并在建造方保证人员的保驾下由smith国际有限公司的人员操船自航。此时卖方应担负在海上航行的全部费用及每艘船5名smith国际有限公司船员从a地到船厂的飞机票费用及在卖方国内的食宿费用。
16.投标应包括旨在维修用的技术说明书,船用手册的固定价格。
17.投标价格应用数字和文字填入价格表。如果文字和数字之间有不符之处,则以文字为准。如果价格没有用文字填写,或者有填写错误等,则按不完全的投标予以拒绝。在投标书上凡有修改或擦掉的字迹处,均应由投标者签名。
18.凡投标者未填写价格的项目,应视其价格已包括在其他项目的价格之内。投标书均应填写完整,凡不完整的投标者予以拒绝。投标者应在不拟报价的项目栏内,填上“无”(none)字。
付款条例
19.投标者应提供最优惠的支付条款和支付方式。在建造过程中所需付款,应按下列付款条件支付:
(1)在签合同时应预付合同价格的10%,中标者应出具以smith国际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全金额的保函,而保函应由在____(某地)注册的一家商业银行出具。
(2)每艘深舱货轮分段合扰时,支付每艘船价格的25%。
(3)每艘深舱货轮所需主推进装置在造般者的船厂交货时支付合同价格的20%。
(4)每艘深舱货轮下水时支付每艘船价格的15%。
(5)交船时,支付每艘船价格的25%。
(6)每艘深舱货轮保修期为12个月,在保修期终了后支付价格的5%。第(1)条中提出的银行保函,其有效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船日期或双方协议的延长日期为止。保函的保证金额应随着每艘深舱货轮交船而逐渐减少。
技术的定义和内容
20.关于每艘深舱货轮所附性能规格中的全套技术资料应为英文并附有总图、设计图、尺寸图、断面图、透视图及船体型线图。
21.技术部分应满足招标条件及所附性能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一式三份,每份均由投标者签字。
22.按附件要求,应提供机械设备清单。
23.投标书包括投标者出具的保证书,保证其深舱货轮可以完全满足性能规格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
24.投标书中的一份用印刷体大写字母标明“原本”(original)字样。
25.投标者需明确阐明其建造的深舱货轮应符合招标条件所规定各项要求的程序,对于不能满足性能规格中任何一项要求,投标者应醒目标出并说明理由。
26.投标书一式三份,每份均由投标者签名并附两份投标条件(价格、付款条件),装在一个密封信封内。信封左上角写明致smith国际有限公司2艘深舱货轮投标书。投标书寄给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
27.由代理人代表造船者或委托人进行投标,应持有造船者或委托人的授权书,授权他/他们作为代表投标,并有权代表造船者或委托人签订有效的合同和履行有关条款,除此者,其他一律不予考虑。
检验
28.卖方根据买方要求至少提前6周通知smith国际有限公司做好参加深舱货轮的检验、试航的准备工作。该船不经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或招标委员会主席正式委托的代表--检验人员的检验、试验和批准,均不得进行交接。
29.卖方应向检验人员提供合理所需要的检验、检查、试验和测量的设施。检验人员在船坞对交付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以确知的用材料已达到合格的要求。凡不符合规格要求的材料均不得予以使用,在卖方接到拒绝使用的通知后,予以免费更换。在进行施工前,如有需要,卖方要提供检验人员所需的图纸、资料并将施工方法提请检验人员认可。检验费用由smith国际有限公司负担。
交船期的起始日
30.中标者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开始供货,无须等到正式合同签署。在未签正式合同前,可由招标委员会主席向卖方提出意向书,陈述协议的概要,签订意向书的日期视为深舱货轮交船日期的起始日。
保修期
31.卖方同意承担自船厂交船日开始计算为期1年内的保修期。对深舱货轮的设计和安装予以质量保证。
32.在保证期内,凡属建造和所用材料质量而产生的缺陷,卖主负责进行消除。
33.对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正常磨损及直接或间接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卖方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
34.如有要求,卖方应将深舱货轮准备交船日期通知招标委员会主席,便于在____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手续。在未办理手续前该船不得起航。
35.卖方应建造深舱货轮所用的由卖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机械和部件投保,这些材料、设备、机械、发动机和部件由卖方保管时,应由卖方按这些材料、设备、机械、发动机和部件的全金额投保。在建造期间,直至按本招标条件由买方接船时,深舱货舱由买卖双方联合名义按比率投保一切险。
不可抗力
36.如果发生战争、动乱、罢工、瘟疫、地震、火灾、风暴、水灾及其他,或由双方都不能控制的天灾,本合同条款应按实情予以修改。
37.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尽快用电报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在通知后10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产品性能的修改
38.双方所同意的对性能规格所作的任何修改和所需的附加费用及交船日期的变更均由双方以书面确认并列为合同的一部分。除应由买方保留支付那部分款额外,如有需要买方应保留支付这种附加费用的5%。保留的总额应在保证期终止时,由买方付给卖方。
39.如果买方对性能要求进行改进、变更、修正或增订,则可一次或多次将交船日期延至买卖双方议定的日期。
施工进度
40.全部工作进度或任何一部工作的进度应按时进行,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交船。如买方认为施工进度缓慢,不能确保在原定时间或已延长时间内完成,买方应以书面通知卖方,采取必要的买方认可的步骤加快进度,使施工(全部或部分)按规定的期限或已经延长的期限完成。采取步骤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迟交违约赔偿金
41.若卖方在规定时间内;或者需要增加工作量、修改及改进而在买方规定的延长时间内;或者卖方因不可避免之原因而得到买方书面允许其进一步延迟之时间内,仍然未能按时建成和交付每艘深舱货轮。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应向招标委员会主席的买方每月支付每艘深舱货轮价格的1%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作罚款论。足月者按月支付,不足月的按天数支付,若能证明延迟是卖方不可避免的,无法预见的或无法克服的,买方可以同意予以延期,可以推迟深舱货轮交船的期限。
速度降低的违约赔偿额
42.如果深舱货轮(dhcs)达不到按性能规格规定的最高速度,卖方应按下列速度降低的比例支付违约赔偿金:
1.0.5节或低于0.5节--每艘船单价的1%;
2.大于0.5节至1节包括一节--每艘船单价的5%;
3.大于1节至2节包括2节--每艘船单价的10%;
4.大于2节最多3节--每艘船单价的15%。
退款
43.若这些船(或其中任何一艘)届时构成如下状态--出于任何原因构成全损,经调整或折衷处理的推定全损或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严重损害时,买方有权作出继续完成合同或终止合同的抉择。若合同被终止,卖方应按合同、协议规定将已付的全部款额退买方。
无论已装船的或尚待装船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材料、设备、机器、发动机或部件,由于任何原因遭至严重的损坏,本招标书中所规定的深舱货轮的交船日期应予推迟至买卖双方相互同意的时间,以便重新恢复施工,购得所需材料、设备、机器、发动机或部件以代替已被损坏的部分。
违约
44.若深舱货轮交付或供应,未按投标书或合同/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招标委员会主席不排除任何其他的违约补救的办法并保留终止合同的全部或违约部分的权利。
45.如果违约,主席保留向其他方式订购同样或类似深舱货轮的权利以补偿这一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46.因违约或修正违约超出投标价格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履约保证
47.中标者在收到中标函后于2周内自费取得履约保证,办理有信誉银行(经主席确认)的履约保证。其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保证按时履行本合同。若合同金额增加可观时,主席可要求增加另书一份履约保证。
48.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以确定的交船期或以双方协议的延长期为止。每艘深舱货轮交船后,该保函应按比例相应扣除。
合同权利的转让
49.中标者没有主席的书面授权,不得将投标和中标的供货或提供服务的义务转让或分包出去,若中标者将其上述按规定转让或分包出去,他仍然对受让方或分包包商的时履约承担责任。
招标委员会主席有权拒绝承认由中标者出具的代表授权任命书,授权的任何人代表他进行工作。投标者由一个或几个公司联合投标,如果中标得到合同,他们应对按时履约负共同连带责任。
文件及报告书清单
--投标书应附文件及报告书清单(简称清单)--
1.投标书。
2.价格表。
3.深舱货轮的性能规格。
4.机械设备清单(按技术说明书由投标者提供)。
5.银行担保书。
6.公证书。
7.委托书。
8.关于履行招标条件的保证书。
9.介绍信。
投标书
投标者姓名:____
致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提供____投标书。
数量:____提供给____
1.兹遵照贵方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标通告和招标条件的要求,按本标书所附“清单”____所列的价格表的价格和所附“清单”____规定的性能规格投标,提供上述____般____船。若能中标我们约定将与____一起履行和完成上述所含的书面条件和规定,为按时履行本合同我们有义务向____按招标条件____条款规定应给予合同价格的5%金额的保函,其金额为____美元,存于____。
若出于各种原因不能履行上述文件所含的书面条件和规定而造成难以准确估计的损失,合同价格的5%金额即____美元,可由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主席作为违约赔偿金没收,不作罚款论。
2.兹同意在规定招标截止日期后的120天内信守本招标条件。
3.在未签订正式协议前,本投标书和贵方书面中标通知书一并形成贵方与我方双方之间合同,其全部内容视作合同内容而执行。
4.兹理解贵方不拟以最低价格为准来接受投标,同时也不偿付我方在投标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日期:____
签字全名:____
名称的地点:____
见证人姓名:____
签名:____
地址:____
价格表
离岸价格
a地到岸价格
第一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二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三艘:u.s.d.:____美元:____
第四艘:u.s.d.:____美元:____
第五艘:u.s.d.:____美元:____
交船港口交船日期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投标者名称:____
姓名:____
签字:____
地址:____
日期:____
见证人:
姓名:____姓名:____
签字:____签字: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若该船达不到性能规格的最高航速,兹同意按下列比例予以罚款:
a)0.5节或低于0.5节--每艘船价的1%
b)大于0.5节-1节--每艘船价约5%
c)大于1节-2节--每艘船价约10%
d)大于2节最多3节--每艘船价约15%
深舱货轮性能规格
1.总图
2.设计图
3.断面图
4.尺度图
5.透视图
6.船体型线图
7.概要及用途:____
8.主要尺度:
总长:____
型宽:____
平均设计吃水:____
9.入级:本深舱货轮dhcs设计满足(劳氏船级社loyds+100al+lmc)要求。
10.船舶性能:
浮性
稳性
最大航速:
应中国____公司的要求,按照____年____月____日
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通知和招标条件的规定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提供2艘深舱货轮。兹开具以贵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以1,000美元为限,作为投标的保证金。
此保证金有效期限为120天,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过期失效。
顺致敬意
中国银行香港分行
授权签字
__年__月__日
公证书(1)我查询号____
关于____船投标事
先生:
____公司向____招标委员会
致意:
我公司愿意对____所需的____船进行投标。
顺致敬意
____公司
__年__月__日
盖章
公证书(2)
兹证明前面文件所盖的____公司之印鉴属实,并证明所附英文译本与中文正本内容相符。
____公证处
公证员签字
__年__月__日
公证处印章
公证书(3)
兹证明文件上所盖的____公司的印章和董事长____签字均属实。并证明英文译本与中文正本内容相符。
委托书
关于向smith国际有际公司招标委员会提供深舱货轮事台鉴:
中国____公司拟参加smith国际有限公司招标委员会的深舱货轮投标。兹委托香港abc私人有限公司代表我公司在香港为投标作必要的准备工作。但为此所需费用须经我公司同意。
除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投标书中对“招标条件”的建议书内容外,我们同意遵守以上规定的投标条款,对“招标条件”的建议书内容将构成正式合同的一部分。
投标者签字
______
__年__月__日
介绍信我查询号____日期____
关于向smith国际有限公司提供两艘深舱货轮投标事
敬启者:
兹确定由____公司的下列两位先生为参加者,代表敝公司出席“开标”。
1)____先生技术经理
2)____先生总工程师(造船)
鉴于贵方允应代表先生出席“开标”,谨表谢意!
谢谢!
____公司董事长
_________
招标合同 篇25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竞标方):_____________
甲方受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_______网上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地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_______。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_______ 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_______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_______%,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月_______日。水果每天早上_______点至_______点_______分。蔬菜_______点至晚上_______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_______%)。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______________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______________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 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_______%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招标合同 篇26
招标人:
招标范围:
施工地点: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
投标人资质及相关要求: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3、《_______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一、投标时间及施工工期
(一)投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招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答疑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答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后____天内有效。
4、投标截止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二)进度计划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发包人对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提供修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代表将在三天内批复。
(三)工程开工和工期
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期历时________天(日历日)。
(四)工期延误
1、对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监理方和发包人代表确认签证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设计变更。
二、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标准
1、投标人应严格按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条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如有违反施工规范规程,发包方有权暂停其施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发包方提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进行施工图技术会审,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3、如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事先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并交发包方及设计单位办理认可手续后方可实施。
4、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提出合理修改设计时(联系单),投标人不得借故拒绝。
(二)工程质量等级
1、投标人中标所承诺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中标方如未达到质量保证的除限期整改外,罚没质量履约金。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具备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为准,创杯以获奖正式证书为准。
3、本工程发包人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监理。
4、隐蔽工程验收,投标人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经发包人和监理方等有关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价款与保证金
(一)工程款支付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以有关部门审核作为付款依据(具体另商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
(1)暂定材料价确定(需经发包方主及监理公司签证);
(2)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院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签证;
(3)中标单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员的劳保统筹交纳有效证件。
(三)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投标保证。其形式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有价证券抵押或国内现行的其他保证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列举的格式,采用其他格式应事先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退还。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装______年。
2、保修期从发包人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其中15%为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满_____天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
3、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日起三天内前来负责做无偿修理。如逾期,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进行修理,其修理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竣工后,投标人应按规范进行沉降测量,并将资料提供给发包人。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标单位为承包单位,严禁转包,特殊分项工程确需分包部分,应经发包人许可。项目经理在工地现场时间到位率如少于____%,且中途无故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按工程总造价的1%~5%扣取罚金,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2、投标人在施工中应按照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材料、设备、操作等施工质量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3、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会治安等有关规定,搞好环境卫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因违章而导致罚款和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4、工程竣工后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_____符合建筑工程档案要求的资料三套,其中二套为原件。
5、本招标文件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盖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合同 篇27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招标机构):
委 托 时 间 :
委 托 地 点 :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1、委托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委托内容: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 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四、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8000元(七万八千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五、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传 真: 传真: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招标合同 篇28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标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1、委托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四、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五、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合同 篇29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招标合同 篇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_____》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现委托人与代理人就_________工程的招标事宜,经充分的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自生效日起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设计,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8、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5、除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及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由委托人盖章签字,中标通知书再加盖代理人公章外,自拟定发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盖章签字。
六、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七、招标代理服务_____的计取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时间:
八、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九、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招投标监督机构一份,副本?份,各执?份。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开户:?开户: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e-mail:?e-mail:
年?月?日?年?月?日
招标合同 篇31
我单位拟新建**大厦室内装修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经济效益,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报经市计委批准,该工程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形式招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将该项目的招标条件及投标要求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厦室内装修
2、建设地点:路1
3、计划投资1700.00万元,投资性质:单位自筹,已到位资金1700.00万元。
4、功能布局: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
5、工程类别整栋装饰工程。
二、工程招标范围:
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按中标价、投标工期、投标质量等级和本招标书的其它条款、以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建设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承包方式。
2、取费标准
2-1、土建工程:按现行定额及其配套的取费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建价〔20__〕08号文取费标准执行湘建〔1999〕价字第296号文人工调整暂调系数按*建定〔20__〕第09号文进行调整,列入税前报价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卫生增加费执行郴建定〔20__〕第011号文。
2-2、安装工程: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按现行市场价执行。
2-3、装饰装修工程: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建价〔20__〕第08号文,取费标准执行湘建〔1999〕价字第296号文以及有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1、本工程报价不含劳保统筹基金。
四、主要材料供应及质量要求:材料的采购由业主和乙方共同考察后,经业主和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建设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参照国家现行工期定额、结合业主实际情况确定为天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工期。
六、工程质量:
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竣工时,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核定,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七、合同签订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由建管部门按规定予以查处,建设单位报经市招标办批准,有权从未中标单位选定一个排名靠前的施工单位承包。
2、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民法典》的有关要求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结算:本工程以中标价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增减部分,以及合同工期内因国家政策的变更而引起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的变动,应予以调整。
本工程结算委托审定。
4、工程价款的拨付: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工前10天,按中标价的10%预付工程备料款其后,每月按上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的60%拨付。
工程款拨至中标价的60%时,停止拨付其余4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结算后两年内付清。
5、违约责任和奖罚办法:
5-1、本工程实行优质优价,工程竣工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的,按中标价的2%奖励质量等级未达到中标承诺的,按中标价的2%处罚。
5-2、本工程要求按中标工期完工每提前或推迟一天交付使用,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予以奖罚。
5-3、本工程如因建设方延误工期,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给施工方。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书的同时应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万元。
2、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履约担保合同,以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约并完成其中标工程对未能按要求提供投标履约担保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条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
2-2、担保额度:采用现金方式,其履约担保额度为*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将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3、履约担保有效期: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为其中标工程经认可的竣工工期。
3、工程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
3-1、本工程于年月日16:00时,在市交易中心召开发标会,并组织工程现场勘察。
3-2、本工程于年月日09:00时,在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答疑。由各投标人对招标书和施工设计等尚不明确的问题提出意见,而后由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书面答复。
4、投标报价的取值:
投标报价的上限值为.00万元
投标报价的下限值为00万元。
5、投标书的编制、密封和投送
5-1、投标书包括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
5-2、商务标书的内容包括:
5-2-1、商务标: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胜任程度及信誉综合说明投标人及法人代表的签章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明细表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2-2、商务标:投标报价、承诺表。
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其中投标报价、承诺表中投标人及法人代表必须签章。
5-3、技术标书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一式柒份其要求如下:
5-3-1、技术标书中的章节编排按如下顺序和要求制作:
一、施工方案
二、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三、保证质量措施
四、保证安全措施
五、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六、合理化建议
5-3-2、封面: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统一规定的封面样式
5-3-3、目录及标题: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字体
大标题层次一、二、三
5-3-4、小标题及正文字体统一为四号仿宋字体小标题及正文内容排列层次为:
第二层次1、2、3、
第三层次1-1、2-2、3-3
5-3-5、表格及示意图标题为四号仿宋字体,内容字体统一为五号仿宋字体
5-3-6、所有字体均为标准字体,不准有加粗或倾斜处理绘图按制图规范
5-3-7、技术标书不得编排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插页
5-3-8、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下列有助评审专家看出或体会到标书编制人的内容: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单位所在地、电话号码以及特殊记号等。
5-3-9、排版要求:
5-3-9-1、行距为1.5倍行距
5-3-9-2、章节之间不留空行,不设置左右缩进
5-3-9-3、不准设置页眉以及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5-4、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均统一用4纸打印,白纸黑字,不允许有彩页表格及示意图有用到3纸的必须折叠成4大小装订,不允许存在倒装和反装现象。技术标书必须全部用电脑打印,不得有手写字迹。
5-5、商务标书的密封:将商务标、商务标分别装入规定的资料袋内用透明胶水密封,资料袋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6、技术标书的密封:将上述已密封的商务标书,连同一式柒份技术标书整齐叠好,再用规定的包装纸和透明胶水密封成一个大包装,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7、投标人将上述密封的投标书,于年月日09:00时以前送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九、开标、评标、定标
1、本工程定于年月日时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2、投标人必须参会的人员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投标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每个投标人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3、凡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遵守开标现场的规定和纪律。
4、开标现场需提交以下资料:
4-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法人证件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3、项目经理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和文件。
5、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郴建招字〔20__〕6号文中综合评估法。评分表及权数取值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
6、本工程中标单位的确定为按评标结果获得最高分者为中标人方式。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或投标资格无效:
1、投标书未按要求密封,商务标书内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人代表签字的
2、技术标书未按要求编制打印的,技术标书无效
3、投标书未按规定时间送达市交易中心的
4、一个投标书出现两个报价的
5、投标单位在开标后迟到的
6、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委托代理人没有授权委托书而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人中标后,在十天内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由招标人签发、市招标办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如对评标、定标结果要求复议的,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请求报招标人和市招标办,逾期不予受理。
2、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在七天内,与建设方签订好施工合同,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3、本招标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湘*建394号文件和市政府以及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人代表
招标人
年月日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