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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合同(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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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合同(通用3篇)

问题合同 篇1

我有一干洗店,去年承包给了别人,是承包,不是转让,里面的设备还有一切产权税务登记什么的都是我的。昨天合同已经到期,我不想再和他续签,我想将店收回来,可是他赖在那里不走,态度非常强硬,我又不敢用强硬的手段去赶他走,因为他以后肯定会来报复我,我的店在这里又不能动。可是用谈判的方式他根本不走,而且还拒绝支付店面的房租等费用。而且他还将一些值钱的物件放在店里,这样我就不敢随便换锁,他会诬陷我偷了他的东西,让他把他的东西拿走他又不肯。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才能让他赶快走,而且不会闹得以后回来报复。起诉他的话审理太慢了,店现在还急着用,一天的租金就这么贵。

请问如何解决

大家帮帮忙出出主意。。。

小弟在此不胜感激。

答案

具体问题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问题。诉讼期间的房租等费用他也是要承担的。

问题合同 篇2

近期残损货品解决问题达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原有经销商协议的基础上,就有关近期残损货品的解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乙方仓库及零售店中的近期货品进行等值交换,但该货品必须是接近保质期前三个月的产品,如超过该期限,则甲方不予解决。

2、甲方同意将在店内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残损货品进行等值交换。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问题合同 篇3

近日,北京市建委发布最新修改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与以往不同的是,新租房合同分“自行成交版”、“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3个版本,以及《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付给中介的佣金总和不得超过月租金。新版合同将于6月1日起实行。

为进一步改善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证房屋租赁代理资金安全,根据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当事人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北京市建委会同市工商局对合同文本进行修订完善:

一是将《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分为“自行成交版”、“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经纪机构代理成交版”三个版本,并将原居间合同的相关内容融合在经纪居间成交版合同文本中;

二是修订了《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强化了租赁代理的资金监管;

三是简化了合同条款,便于签约操作;

四是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房屋出租登记责任,加强了房屋租赁管理;

五是在《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和《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对象等。

自XX年6月1日起,凡经纪机构居间、代理的房屋租赁信息均实行网上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通过北京市建委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填报该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如果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房屋出租登记、网上备案或存在虚报瞒报相关备案信息等违规行为的,房屋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整改、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示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