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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汇编(热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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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汇编(通用3篇)

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汇编 篇1

20xx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马过河镇环保所牢牢把握“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镇建设为平台,以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为主线,以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为切入点,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创新机制、严格管理、真抓实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齐抓共管,努力构筑环保工作的强大合力

按照《环保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我镇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环保法》作为关系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了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力推进,从而形成了环保执法的强大合力,逐步建立健全了由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环保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污染单位承担治理责任、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新闻舆论有效监督的环保监督管理体系。近年来,镇政府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每年年初都召开环保会议进行部,并针对全镇重点镇域水、大气、生态环境状况,召开了全镇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我镇水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维护全镇生态环境等内容。确定了20xx年我镇的环保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目标,将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在全镇形成了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宣传,逐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对环保工作起着先导、基础、推动和监督的作用。我镇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生态镇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市级生态村,并结合“6.5”世界环境日、“五五”普法、创建“绿色学校”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开通了环境违法举报电话,利用新闻媒体对环保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全面广泛深入的宣传,公众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三)坚持总量控制与依法治理并重,扎实做好环境监管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立了以整治非煤矿山违法排污为重点,以加快治污项目建设为保障,以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强化环境监管为基础,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目标的工作思路,建立目标考核奖惩机制。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法规和标准为规范、监督服务为依托、环境统计为基础的污染物减排推进机制。对全镇9家采石场进行经常性的环境监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2、严格环境准入,推进结构减排。近年来,我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了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主动介入项目的前期工作,把好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以及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坚决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现象。严禁“十五小”、“新五小”及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入驻我镇辖区内,不引进污染大的工业企业,确实保护全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不受污染。今年,24按照《马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防污染严重项目落户及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时取缔一家无任何证照而正准备建设的轮胎炼油厂。该厂主人正在准备建设,还未购买任何机器设备,也未投入生产,还处在准备阶段,就被镇环保所及时劝止,并未造成污染。同时又对泽培忠、朱琼慧无任何证照的“慧明宇龙再生塑料加工厂”发出了停产通知书。并于XX年9月5日联合派出所、安检站、工商所和镇环保所对该厂正式下发了限期关停决定即《马过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慧明宇龙再生塑料加工厂进行限期关停的决定》(马政发[] 24号)。

(四)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攻坚破难,举全力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1、保护生态环境,完善苍鹭保护区的各项功能。在20xx年生态镇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完善苍鹭保护区的各项功能,安排专人看护苍鹭,并与镇环保所签定责任书,具体细化看护人的各项职责。以更好的保护苍鹭,维护生态平衡。

2、饮用水源保护坚强有力。把保障农民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五里箐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区范围为整个水库区及周边2.5公里范围内。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保护区内严禁放牧、开垦荒地和乱砍乱伐。对疏林地进行补植补种,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3、做好非煤矿山的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各级部署要求,召开非煤矿山负责人会议,签定污染防治责任书,对于任何可能出现的污染问题将追究到人。要求企业主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做到环保优先,对采石场采石后的弃土进行植被恢复,提高森林覆盖率。

4、“环评”执行率大幅提高。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台帐,严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督促企业认真履行“环评”制度。对全镇非煤矿山的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5、镇区污染综合整治取得进展。抓好建成区烟尘(油烟)控制。督促商住楼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时明确商业用房功能定位,把好项目入驻关。并且严格管理,要求新建的饮食服务项目选址一律符合环保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严肃查处各类超标排放烟尘和油烟案件,淘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锅炉,确实抓好节能减排。

6、依法行政,解决环境纠纷。20xx年9月5日中和村农户舒培生反映自己水井因房后秦万群养獭兔受到污染,经县环保局和镇环保所于20xx年9月7日实地勘察后,建议在中和村舒培生家附近就近选取两口井和舒培生家水井共3口井,由县疾控中心取3口井水水样去化验,进行对比。化验结果显示3个水样的总大肠杆菌和耐热大肠菌均超标,因舒培生家的水井地点处于低洼地段,距离养殖户较近,污染相对严重,就此镇环保所对两家给出了以下处理意见:一是要求獭兔养殖户秦万群家于10月30日前必须加大污水粪便收集池,并禁止渗漏到舒培生家房后。粪便必须及时清理出村,避免造成二次污染。二是污水粪便如果不及时清理,出现渗漏,造成二次污染,就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三是望双方今后能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共同发展。两家对此意见非常满意,达成了共识,使纠纷得到有效调解。同时又处理了鲁石村委会下鲁石村由于炼制桉油引起的纠纷一起,有效保护了当地的环境安全。

(五)结合实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取得实效

我镇在生态环境逐渐好转的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新重点,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争取项目,使曲靖市首个农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户我镇鲁石村委会下鲁石村。共投资98.5万元,其中中央农村环保资金60万元,地方自筹38.5万元,地方自筹包含农民投工投劳折价,该项目于20xx年2月18日开工,20xx年4月30按质按量顺利竣工,并于XX年8月15日通过了省环保厅的验收。项目所建设的垃圾池、沤肥池、公厕等都非常符合农村实际,对改善农村脏乱差得环境面貌具有重要意义,受到农民的喜爱和好评。在此基础上,按市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申报鲁石村委会为市级生态村,申报材料已通过评审。

(六)抓好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马过河断面是牛栏江支流马龙河的重要出境断面。近年来,随着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深入,我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和环保宣传,采取积极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水环境监管。20xx年12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召开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会议要求:工程沿线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对工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紧密配合,协调推进,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治污环保工作,要把治污环保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加大力度,确保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水源水质优于ⅲ类,确保满足滇池补水工程要求,确保满足工程近远期环境效益及供水目标的全面实现。为确保以上目标的实现,省环保厅决定在马过河建立曲靖市首个水质自动监测站,以全面掌控各方面水质变化,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快速处置,确保出境断面水质。为此我镇积极配合做好了选址、购地、购房和建设等一系列工作,现自动监测站建设即将完工,今年年就可投入使用。

(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入手,畅通各种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自身在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严格督促落实,认真加以整改。二是通过建章立制,加大对环保队伍的廉政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污染减排任务艰巨。由于环保投入严重不足,污染治理资金缺口较大,影响了污染治理的水平;

二是对低碳经济的概念认识不清,节能减排,低碳城市建设推进缓慢。

三是农村环境保护缺乏有力抓手,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农村“脏、乱、差”情况突出;

四是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有限,饮用水安全隐患一定上程度仍然存在;

五是环保能力建设严重滞后,环保体制机制不顺,人员、编制未落实,已严重影响环保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全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二)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马过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控制标准

(四)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全面推进生态村建设

(五)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以经济手段促进污染治理步伐。

(六)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环保知识宣传

(七)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为环保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八)端正态度,自觉接受人大对环保工作的监督。

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汇编 篇2

20xx年,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环保工作部署,结合环保大检查活动,继续从流域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治理、钢铁企业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污染减排等方面,强化大局服务意识,严格环境监管,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1-9月份,我县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其中全县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敖江流域(罗源段)干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交界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均达95%以上;近岸海域水质、重点流域水质有明显改善。根据XX市每月《关于20xx年XX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20xx年1-9月份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综合指数达3.56,居全市中上水平。

(一)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矿山、石材加工业、在用、废弃渣场日常监管,增加不定时夜间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在用渣场坝体及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全面排查安全隐患。20xx年1-9月花园溪、兰水溪水质达标率为40.5%、60%。

一是矿山环境整治。继续加强矿山排污管控,督促企业重修“两池”、截洪沟,扩充容量,做到雨污分流,加快推动矿山下游应急池“二道防线”建设,有效收集生产污水,确保矿山污水不外流。二是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重点加强8个石材加工集中区的规范化管理,完善石材加工企业环保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干渣清运制度,及时修补破损环保设施。三是石渣堆放场整合整治。加强在用渣场治理,全面落实防渗、防漏、防污染等措施,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固加宽坝体,防止渗漏、垮坝,完善沟渠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全面排查废弃渣场,落实防渗、防漏、防污染措施。四是道路运输综合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净车出厂、出矿设施,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杜绝湿渣违规清运。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XX市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要求,20xx年8月,我局提请县政府制定《关于印发提升XX县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的通知》(罗政办〔20xx〕148号),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有序开展。20xx年1-9月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一级达标天数98天,二级达标天数159天,达标率95.5%。

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一是深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烟(粉)尘治理。目前,宝钢共23套除尘设施须改造,目前已完成5套,18套正在进行;亿鑫3套除尘设施均在改造中;新增高炉矿槽布袋除尘已签合同;新增转炉煤气电除尘正在建设中;闽光公司除球团直供高炉系统配套除尘设施正在进行外,其余都已完成;二是开展水泥行业粉尘治理。督促源鑫混凝土等水泥企业完成粉磨站、水泥仓配套除尘设施的改造,提高除尘效率,并要求企业必须做到原材料、产品密闭贮存,装车、卸料采取压尘措施,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三是强化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闽环总量〔20xx〕28号)要求,督促宝钢德盛、亿鑫钢铁、闽光钢铁三家钢铁企业进一步加强了烧结(球团)机脱硫日常管理,规范脱硫设施、在线监测设备、中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烧结(球团)机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80%以上。

2.继续开展禁煤工作。我局严格按照禁煤区(建成区)要求,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建成区锅炉整治工作。目前,我县5家燃煤锅炉企业,共计6台锅炉。2家企业的锅炉已停用,待拆。其余3家企业,2家企业的锅炉正在改造,1家将在10月底前完成锅炉的拆除工作。

3.扎实开展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港区及企业露天堆煤场、堆料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粉尘污染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所有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场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防尘网等防风抑尘设施,港口、钢铁企业的大型煤堆、料堆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我局的视频监控平台联网。

4.落实油气污染治理。继续加大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力度,加强油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督促业主做好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正常运行,避免闲置。目前,我县14家加油站,已完成7家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5、提高大气环境监管与应急能力。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机动车污染防治、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二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20xx年7月,在滨海新城新建了一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扩大了我县空气质量的监测区域;金港工业区也将建设一座空气站对工业区进行实时监测,在网络中实时发布我县空气质量。强化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在仪器设备、业务用房、人员配备上予以保障,进一步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根据XX市下达的减排工作目标和我县《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落实减排单位和项目,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确保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多次配合省、市环保部门的督查,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跟踪、督促企业完成整改。至20xx年上半年,我县cod指标已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nox指标因我县目前无具体项目,该项指标未超出要求值。

1. 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加强对亿鑫钢铁、宝钢德盛及闽光钢铁三家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减排台账,规范减排设备运行记录及故障性情况报告制度。亿鑫钢铁和闽光钢铁拆除了烧结(球团)机脱硫旁路,有效提高了脱硫设施投运率和综合脱硫效率。今年 1-9月份,亿鑫钢铁烧结(球团)机脱硫设施运行较稳定,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均能达到80%以上;闽光公司两台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较稳定,综合脱硫效率均能达到80%。

2. 污水处理厂减排方面。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确保产生新增cod和氨氮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城区污水厂有效运行266.3天,日均处理水量约2.37万吨。

(四)金港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

20xx年8月,福建省环保厅共排查XX县钢铁企业环境问题111项。经过两年的监督整改,目前已完成103项环境问题整改,还剩8项因技术工程原因正在继续整改当中。

经过整治,金港工业区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基本符合功能区划要求。一是金港工业区大气环境状况。根据近段时间监测情况分析,该区域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so2、no2、pm10等主要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二是周边及地下水环境状况。我局每年3次对罗源湾湾内海水水质进行采样监测,从监测情况看,目前湾内海水水质现状总体较好,除活性磷酸盐指标超标,其它指标均符合功能区划要求。超标主要原因是附近村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湾内以及养殖污染,造成水体中氮磷含量超标,水体呈现一定程度富营养化。海洋沉积物中总铬、铜、铅、隔、汞、砷等6项指标均能达到海洋沉积物第二类质量标准限值的要求。三是金港工业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3类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现状良好,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五)生态县创建工作

1.生态细胞创建。目前,我县省级生态县内业材料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全县有10个乡镇通过省级以上生态乡镇验收并命名,其中凤山、松山、飞竹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并命名,碧里、鉴江、中房、霍口、白塔、起步通过国家级验收;全县有167个村通过市级以上生态村命名,生态细胞创建已达到省级生态县考核要求。

2.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xx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4个乡镇(白塔、起步、西兰、洪洋)项目总投资643.6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30万元,省级配套27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43.67万元。完成时限20xx年底。截止5月份4个乡镇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6月8日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目前已拨付专项资金约300万元,剩余资金待工程决算完拨付。

3.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提请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罗政综〔20xx〕148号)按照“分年消减”和“水源地、城区先拆,与项目结合”的原则,对我县9个乡镇涉及禁养区、重点水源地及项目建设区的生猪养殖场进行退养拆除。截止目前已拆除46家(拆除任务数为87家),拆除面积为27994.72平方米。

(六)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1. 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20xx年我局组织编制了《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4本应急预案,并在上级环保部门备案;同时,组织协调辖区内9家企业完成了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

2. 强化环境应急培训。20xx年我局组织人员多次参加省市环保部门举办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并于7月份召集辖区内重大风险源企业共14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学习,督促企业做好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工作。

3.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20xx年我局共出动了72人次对辖区内环境安全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及时要求企业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于9月份组织开展了粉尘爆炸隐患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6家企业,就企业的环境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环境监管

1. 开展环境大检查专项行动。提请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XX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罗政办〔20xx〕60号),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全面深入排查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截止10月15日,已对95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存在的环境风险源进行排查,要求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立即整改。对违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的已批未验收的24个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验收4个)。增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频次,确保对发现在饮用水源地牲畜散养及林木砍伐问题立即制止并通报属地政府管理部门,确保饮用水安全。对我县境内9家产废企业做到申报登记、转移报批、转移现场监督等全过程进行管理。

2. 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力量,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及石材企业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截止10月份15日,全县共下达限改通知书31份,立案38起,共计罚款金额159.5万元。移送两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配合当地政府拆除一家非法炼油厂,关停5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钢渣处理企业。

3.完善监控体系建设。目前我局共完成4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其中县环保局与县医院点位在XX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实时公布。完成28座水质浊度自动监测站招投标工作,其中 9座乡镇断面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19个工业园区及渣场断面目前已完成16个点位建设,其余点位也在加紧建设中。已建成的点位均通过省市专家组的现场验收。

4.严格环境准入。一是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二是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三是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项目环评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四是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制定了《XX县环保局环评文件审查专家库的设立及管理办法》,建立了环评评审专家库,邀请专家严格按随机抽号软件随机抽取专家。有效落实了国家和省、市有关“总量控制”和“不欠新账、多还旧账”要求。

5.严格排污许可监督管理。排污费征收工作突出依法、稳步、全面的特点,认真履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充分挖掘潜力,做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效促进了排污费征收工作,认真落实全省排污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对亿鑫钢铁、闽光钢铁、宝钢德盛等重点污染物排污量进行动态跟踪,强化排污费征收。截止20xx年10月15日,我县排污费征收入库1417万元,共完成6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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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提升服务

1.创新环评审批。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狠抓服务承诺、切实首问责任制、落实一次性告知、按时办结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20xx年至今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0个,其中上报市环保局2个,县批28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个;办理排污许可审批6项;危险废物移出许可8项。

2. 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排污权核定工作是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各交易的重要基础。为服务企业,我局优化调整计划,倒计时安排每月任务,目前,已完成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永荣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新上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交易工作;完成了对XX县南洋中汇纸业有限公司和罗源景源纸业有限公司的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工作;上报了18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和可交易排污权的核定材料。

3. 认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完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的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了石材行业、畜禽养殖、临港企业、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城区环境、饮用水源污染等六个专项小组,专门处理群众关心的投诉问题。同时安排专人24小时随身携带12369投诉热线手机,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较好地维护了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截至20xx年9月30日共受理污染投诉件210件,查处210件,办结率达100%。

(三)统一思想,强化环保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对照县委《关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为重点,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切入点,解决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机关作风工作的通知》,加强日常效能监督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由局领导牵头,对考勤、公出、工作纪律等进行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财务审批制度,积极推动办公室整改、公车改革等工作,统一了思想认识,打造一支敢担当,能作为的环保力量。

三、存在问题

综上分析,我局解决民生环境问题取得新进展,一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关注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的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一是石材行业综合整治成效与省市要求还有差距。个别石材乡镇薄弱环节、公共环境部分面源污染、难点部位尚未整治到位,导致流域水质不稳定。对石材行业整治过程及成果宣传不够,治理成果未得到体现。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滨海新城建筑施工扬尘、垃圾焚烧、城区燃放烟花炮竹、烧烤与餐饮等流动小摊贩燃煤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污染等问题依然突出。三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难度大。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宝钢德盛烧结机脱硫塔设计工艺不合理,处理能力不足,脱硫系统投运率偏低,新建的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进展缓慢。闽光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能力偏低,相关运行管理台账不完善。四是金港工业区钢铁企业环境问题突出。金港工业区钢铁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仍有8项问题未整改到位。五是省级生态县未验收。约束性指标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两项超标严重,影响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

总之,我们一定认真抓好环保工作,本着对罗源发展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美丽罗源、实力罗源、幸福罗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汇编 篇3

20xx年,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环保工作部署,结合环保大检查活动,继续从流域水环境、大气环境污染治理、钢铁企业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污染减排等方面,强化大局服务意识,严格环境监管,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xx年1-9月份,我县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其中全县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敖江流域(罗源段)干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交界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均达95%以上;近岸海域水质、重点流域水质有明显改善。根据XX市每月《关于20xx年XX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20xx年1-9月份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综合指数达3.56,居全市中上水平。

(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矿山、石材加工业、在用、废弃渣场日常监管,增加不定时夜间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在用渣场坝体及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全面排查安全隐患。20xx年1-9月花园溪、兰水溪水质达标率为40.5%、60%。

一是矿山环境整治。继续加强矿山排污管控,督促企业重修“两池”、截洪沟,扩充容量,做到雨污分流,加快推动矿山下游应急池“二道防线”建设,有效收集生产污水,确保矿山污水不外流。二是石材加工企业综合整治。重点加强8个石材加工集中区的规范化管理,完善石材加工企业环保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实行干渣清运制度,及时修补破损环保设施。三是石渣堆放场整合整治。加强在用渣场治理,全面落实防渗、防漏、防污染等措施,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固加宽坝体,防止渗漏、垮坝,完善沟渠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全面排查废弃渣场,落实防渗、防漏、防污染措施。四是道路运输综合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净车出厂、出矿设施,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杜绝湿渣违规清运。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XX市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要求,20xx年8月,我局提请县政府制定《关于印发提升XX县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的通知》(罗政办〔20xx〕148号),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正有序开展。20xx年1-9月份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一级达标天数98天,二级达标天数159天,达标率95.5%。

1.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一是深化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烟(粉)尘治理。目前,宝钢共23套除尘设施须改造,目前已完成5套,18套正在进行;亿鑫3套除尘设施均在改造中;新增高炉矿槽布袋除尘已签合同;新增转炉煤气电除尘正在建设中;闽光公司除球团直供高炉系统配套除尘设施正在进行外,其余都已完成;二是开展水泥行业粉尘治理。督促源鑫混凝土等水泥企业完成粉磨站、水泥仓配套除尘设施的改造,提高除尘效率,并要求企业必须做到原材料、产品密闭贮存,装车、卸料采取压尘措施,降低粉尘无组织排放;三是强化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落实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闽环总量〔20xx〕28号)要求,督促宝钢德盛、亿鑫钢铁、闽光钢铁三家钢铁企业进一步加强了烧结(球团)机脱硫日常管理,规范脱硫设施、在线监测设备、中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烧结(球团)机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80%以上。

2.继续开展禁煤工作。我局严格按照禁煤区(建成区)要求,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建成区锅炉整治工作。目前,我县5家燃煤锅炉企业,共计6台锅炉。2家企业的锅炉已停用,待拆。其余3家企业,2家企业的锅炉正在改造,1家将在10月底前完成锅炉的拆除工作。

3.扎实开展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港区及企业露天堆煤场、堆料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粉尘污染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所有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场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防尘网等防风抑尘设施,港口、钢铁企业的大型煤堆、料堆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我局的视频监控平台联网。

4.落实油气污染治理。继续加大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力度,加强油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督促业主做好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正常运行,避免闲置。目前,我县14家加油站,已完成7家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5、提高大气环境监管与应急能力。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机动车污染防治、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二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20xx年7月,在滨海新城新建了一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扩大了我县空气质量的监测区域;金港工业区也将建设一座空气站对工业区进行实时监测,在网络中实时发布我县空气质量。强化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在仪器设备、业务用房、人员配备上予以保障,进一步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三)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根据XX市下达的减排工作目标和我县《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落实减排单位和项目,做到一月一督查,一月一调度,确保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多次配合省、市环保部门的督查,针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跟踪、督促企业完成整改。至20xx年上半年,我县cod指标已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nox指标因我县目前无具体项目,该项指标未超出要求值。

1.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加强对亿鑫钢铁、宝钢德盛及闽光钢铁三家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建立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减排台账,规范减排设备运行记录及故障性情况报告制度。亿鑫钢铁和闽光钢铁拆除了烧结(球团)机脱硫旁路,有效提高了脱硫设施投运率和综合脱硫效率。今年1-9月份,亿鑫钢铁烧结(球团)机脱硫设施运行较稳定,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均能达到80%以上;闽光公司两台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较稳定,综合脱硫效率均能达到80%。

2.污水处理厂减排方面。加强污水处理厂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规范污水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确保产生新增cod和氨氮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城区污水厂有效运行266.3天,日均处理水量约2.37万吨。

(四)金港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

20xx年8月,福建省环保厅共排查XX县钢铁企业环境问题111项。经过两年的监督整改,目前已完成103项环境问题整改,还剩8项因技术工程原因正在继续整改当中。

经过整治,金港工业区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基本符合功能区划要求。一是金港工业区大气环境状况。根据近段时间监测情况分析,该区域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so2、no2、pm10等主要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要求。二是周边及地下水环境状况。我局每年3次对罗源湾湾内海水水质进行采样监测,从监测情况看,目前湾内海水水质现状总体较好,除活性磷酸盐指标超标,其它指标均符合功能区划要求。超标主要原因是附近村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湾内以及养殖污染,造成水体中氮磷含量超标,水体呈现一定程度富营养化。海洋沉积物中总铬、铜、铅、隔、汞、砷等6项指标均能达到海洋沉积物第二类质量标准限值的要求。三是金港工业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3类标准要求,地下水质量现状良好,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五)生态县创建工作

1.生态细胞创建。目前,我县省级生态县内业材料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全县有10个乡镇通过省级以上生态乡镇验收并命名,其中凤山、松山、飞竹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并命名,碧里、鉴江、中房、霍口、白塔、起步通过国家级验收;全县有167个村通过市级以上生态村命名,生态细胞创建已达到省级生态县考核要求。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xx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涉及4个乡镇(白塔、起步、西兰、洪洋)项目总投资643.6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30万元,省级配套27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43.67万元。完成时限20xx年底。截止5月份4个乡镇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6月8日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目前已拨付专项资金约300万元,剩余资金待工程决算完拨付。

3.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提请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罗政综〔20xx〕148号)按照“分年消减”和“水源地、城区先拆,与项目结合”的原则,对我县9个乡镇涉及禁养区、重点水源地及项目建设区的生猪养殖场进行退养拆除。截止目前已拆除46家(拆除任务数为87家),拆除面积为27994.72平方米。

(六)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1.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20xx年我局组织编制了《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4本应急预案,并在上级环保部门备案;同时,组织协调辖区内9家企业完成了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

2.强化环境应急培训。20xx年我局组织人员多次参加省市环保部门举办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并于7月份召集辖区内重大风险源企业共14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学习,督促企业做好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工作。

3.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20xx年我局共出动了72人次对辖区内环境安全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及时要求企业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于9月份组织开展了粉尘爆炸隐患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6家企业,就企业的环境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环境监管

1.开展环境大检查专项行动。提请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XX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罗政办〔20xx〕60号),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的方式,全面深入排查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截止10月15日,已对95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存在的环境风险源进行排查,要求企业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立即整改。对违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的已批未验收的24个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验收4个)。增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巡查频次,确保对发现在饮用水源地牲畜散养及林木砍伐问题立即制止并通报属地政府管理部门,确保饮用水安全。对我县境内9家产废企业做到申报登记、转移报批、转移现场监督等全过程进行管理。

2.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集中执法力量,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及石材企业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截止10月份15日,全县共下达限改通知书31份,立案38起,共计罚款金额159.5万元。移送两起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配合当地政府拆除一家非法炼油厂,关停5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钢渣处理企业。

3.完善监控体系建设。目前我局共完成4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其中县环保局与县医院点位在XX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实时公布。完成28座水质浊度自动监测站招投标工作,其中9座乡镇断面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19个工业园区及渣场断面目前已完成16个点位建设,其余点位也在加紧建设中。已建成的点位均通过省市专家组的现场验收。

4.严格环境准入。一是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二是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三是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项目建设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作为项目环评的重要内容,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四是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制定了《XX县环保局环评文件审查专家库的`设立及管理办法》,建立了环评评审专家库,邀请专家严格按随机抽号软件随机抽取专家。有效落实了国家和省、市有关“总量控制”和“不欠新账、多还旧账”要求。

5.严格排污许可监督管理。排污费征收工作突出依法、稳步、全面的特点,认真履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充分挖掘潜力,做到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效促进了排污费征收工作,认真落实全省排污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对亿鑫钢铁、闽光钢铁、宝钢德盛等重点污染物排污量进行动态跟踪,强化排污费征收。截止20xx年10月15日,我县排污费征收入库1417万元,共完成6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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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提升服务

1.创新环评审批。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狠抓服务承诺、切实首问责任制、落实一次性告知、按时办结等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20xx年至今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0个,其中上报市环保局2个,县批28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个;办理排污许可审批6项;危险废物移出许可8项。

2.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排污权核定工作是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各交易的重要基础。为服务企业,我局优化调整计划,倒计时安排每月任务,目前,已完成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和福建永荣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新上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交易工作;完成了对XX县南洋中汇纸业有限公司和罗源景源纸业有限公司的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工作;上报了18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和可交易排污权的核定材料。

3.认真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完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的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了石材行业、畜禽养殖、临港企业、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城区环境、饮用水源污染等六个专项小组,专门处理群众关心的投诉问题。同时安排专人24小时随身携带12369投诉热线手机,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较好地维护了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截至20xx年9月30日共受理污染投诉件210件,查处210件,办结率达100%。

(三)统一思想,强化环保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对照县委《关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为重点,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切入点,解决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机关作风工作的通知》,加强日常效能监督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由局领导牵头,对考勤、公出、工作纪律等进行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财务审批制度,积极推动办公室整改、公车改革等工作,统一了思想认识,打造一支敢担当,能作为的环保力量。

三、存在问题

综上分析,我局解决民生环境问题取得新进展,一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关注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的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一是石材行业综合整治成效与省市要求还有差距。个别石材乡镇薄弱环节、公共环境部分面源污染、难点部位尚未整治到位,导致流域水质不稳定。对石材行业整治过程及成果宣传不够,治理成果未得到体现。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滨海新城建筑施工扬尘、垃圾焚烧、城区燃放烟花炮竹、烧烤与餐饮等流动小摊贩燃煤产生烟尘、二氧化硫污染等问题依然突出。三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完成难度大。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宝钢德盛烧结机脱硫塔设计工艺不合理,处理能力不足,脱硫系统投运率偏低,新建的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进展缓慢。闽光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能力偏低,相关运行管理台账不完善。四是金港工业区钢铁企业环境问题突出。金港工业区钢铁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仍有8项问题未整改到位。五是省级生态县未验收。约束性指标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两项超标严重,影响省级生态县考核验收。

总之,我们一定认真抓好环保工作,本着对罗源发展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美丽罗源、实力罗源、幸福罗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我局将继续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改革,夯基础、攻重点、抓长效,全面推进环保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石材行业综合治理,提高流域水质达标率

按照政府办《进一步加强石材行业环保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罗政办〔20xx〕153号)、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河长制”等有关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文件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督促石材企业、矿山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大在用渣场环保执法巡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有效推进流域治理工作,巩固流域整治成效,提升流域水质达标率。同时加强流域治理成果宣传,突出整治成效,有效提升我县环境整体形象。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提升空气质量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强钢铁企业脱硫设施和除尘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确保设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到颗粒物排放行业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督促金港工业区内港口企业加强对露天堆煤场、料场、工业废物堆场等场所扬尘污染控制,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督促临港企业和石材企业正常运行“净车出厂”设施,规范内部管理。推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春节期间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联合开展“黄标车”分批淘汰工作,全面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摊点,加强对城区流动摊贩监管,有效提升我县空气质量。

三、加快推进重点减排项目进度,落实年度减排目标

加强亿鑫钢铁、三金钢铁、宝钢德盛等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巡查监管频次,实行动态跟踪监管,督促钢铁企业正常稳定运行脱硫设施,完善在线监控,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和投运率。

四、落实金港工业区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改善周边环境

继续配合省、市环保部门进一步督促企业将雨污分流系统建设、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等8项问题整改到位,特别是要督促宝钢德盛公司严格按照省环保厅批复的《三年行动规划》进行整改。创新环境监管方式,通过组织钢铁企业间相互参观学习、交流经验等方式,完善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和规范管理水平;通过学习交流方式,提高执法人员钢铁行业业务能力,帮助指导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同时利用好脱硫差别电价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

五、持续推动生态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督促4个乡镇尽快完成生活污水厂建设,并投入运行,积极推进省、国家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突出抓好已创建单位的长效维护管理机制。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尝试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六、深化环保宣传教育,转变环保观念

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群众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基础知识宣传,深入了解环保工作,强化公众环保意识。邀请人大、政协以及群众代表参与环保工作,形成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特别要抓好企业法人的环保法制培训,宣传环保投入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化解厂群关系矛盾的有效有段,增强企业环保工作的社会责任感和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