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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制度实用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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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管理制度(通用32篇)

系统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构和各部室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三、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在生产操作层面又分为机房环境维护、计算机硬件平台维护、配套网络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五部分:

1.计算机硬件平台指计算机主机硬件及存储设备;

2.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光纤线路等。

3.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之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公共软件;

4.应用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用软件;

5.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防设施、网络布线、维护工具等子系统。 四、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5.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信息化办公室。

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架构

一、 运行维护组织

1.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式。作为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原则上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应逐步集中。

2.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在管理层面,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考核。在操作层面,信息化办公室就是实体的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信息化办公室直接对处信息化党政领导小组负责,并接受信息化党政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3.信息化办公室应对工程处信息化建设制定技术规范、作业计划、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方案、培训教材等,各部室应积极配合。

二、信息化办公室运行维护职责

1. 信息化办公室管理职责

(1)贯彻国家、行业及监管部门关于工程处信息系统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规程、维护管理办法和维护责任制度;

(2)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各部门综项和部门网站定期检查考核;

(3)信息系统发生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时,负责必要的资源协调和处理工作,并在事后组织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并执行;

(4)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巡检包括对信息系统及设备性能测试、维护人员日常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机房环境检查等;

(5)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维护技术培训、技术交流等,组织维护人员参加各种信息技术认证培训和考试,提高维护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

(6)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7)负责对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配置管理等流程规范性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

2.信息化办公室维护职责

(1)负责全处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监控,OA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2)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制定维护记录,定期向部门领导进行维护汇报;

(3)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

(4)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存档,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5)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和配置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和规程。

(6)每年至少有一次全处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该检查可以和设备技术巡检同时进行。

(7)负责机关财务ERP软件环境设置。

(8)负责对OA平台系统的各项工作管理:OA的数据的备份管理、各部门的OA平台上的工作流提供培训、维护等技术支持、OA系统不定期的升级与各功能的维护。

(9)协同各相关部门对工程处综合项目管理软件各项目部录入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并按文件评分汇总,最后按汇总对全处通报。

(10)保障工程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防范计算机病毒与黑客的攻击。

(1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维护规程和系统安全运行措施,负责制定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12)及时查阅上级领导部门下发的文件,按时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任务,并向上级领导部门反馈执行结果;

(13)负责组织和编制系统优化、升级需求,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审核;获得批准后,参与实施;

(14)跟踪研究信息技术的发展,并根据相应发展制定工程处信息化系统及硬件升级计划,审核通过后,具体实施。

三、维护界面划分

1.信息系统设备现场、物理环境的维护工作由所属机构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负责。

2.信息系统的市电电源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维护。

3.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处信息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维护和更新相应操作规范和技术文档。

第三章运行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一、突发事件管理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攻击类事件、 故障类事件、灾害类事件三个类型。具体标准参见《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当系统出现突发事件时,信息化办公室维护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根据事件类型,启动《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二、信息系统故障解决要求

信息系统出现无法进行本地解决的,应向上级领导及上级部

1.门进行申告故障。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

2.如果故障问题比较严重并牵扯到相关部室,在解决故障期间应给相关部室进行通知,提前做好备份工作。

3.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4.故障解决后,维护人员应对故障的产生原因、解决方案填写详细记录,对以后如果出现类似问题可以有个参考方案。

5.对于系统隐患或暂时不能彻底解决的故障应纳入问题管理,每月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

三、信息系统变更管理

1.信息系统变更包括硬件扩容、冗余改造、软件升级、OA系统升级及模块更改、搬迁、数据维护等工作以及电子表格模板、文档模板、安全策略、部署的改变等。

2.信息化办公室应保证在线系统的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的稳定,未经过审批通过的方案,不得自行对系统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进行任何变更及调整。

3.变更包括紧急变更和普通变更。紧急变更指由于故障处理等的迫切需求而引起的,目的是保持或者恢复正常工程,无法进行书面请求和审批。普通变更指非紧急变更,例如综项评分表单的更改、OA系统模块的'更改。对于普通变更,应有执行人员根据变更影响的范围和深度通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变更;变更前应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如出现错误如何回退等情况。

4.原则上,变更必须在夜间非主要工作时间进行,维护人员可以在备用服务器上进行先期模拟变更,对变更中出现的问题,对其解决方案应有备案。

5.对于紧急变更需求,允许口头申请、审批后组织具体实施。事后,对变更的后的系统及硬件设备进行一定时间的测试,确认无误后,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完成相关文档资料的更新工作。

四、维护作业计划管理

1.信息化办公室应按工程处实际情况制订维护制度,保障工程处网络的正常使用。

2.维护制度要求在每次维护结束后填写维护记录,对维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解决。出现重大问题的时候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

3.维护时间,原则上应在晚上或非工作时间进行。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应对受影响的部室通知后,进行解决。

4.数据备份、存储和管理应根据《软件与资料管理制度》制订作业实施步骤。

五、信息化检查管理

信息化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工程处范围信息系统相关的机房环境、计算机硬件、配套网络、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一次检查。信息系统的检查的具体实施:

1.制定技术检查计划,列出检查重点、内容、要求,形成固定检查表格;

2.收集设备运行故障和隐患。根据年度检查重点、内容,调查设备近期运行情况,统计出各类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曾出现的故障。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对一些需要厂家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与厂家沟通,制定解决方案,以供检查过程中实施、解决。

3.检查完毕后应对本次检查填写详细记录和问题汇总。

4.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化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解决,牵扯到相关部门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后进行处理。

六、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

1.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系统相关技术资料;

(2)机房平面图、设备布置图、ip地址分布图;

(3)网络连接图和相关配置资料;

(4)各类软硬件设备配置清单;

(5)设备或系统使用手册、维护手册等资料;

(6)上述资料的变更资料。

2.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

(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

(3)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

以上详细参考《软件与资料管理制度》。

七、备份及日志管理

1.原则上,应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记录,内容应包括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维护人员应定时对操作日志、安全日志进行审查,对异常事件及时跟进解决,并形成日志审查汇总意见报上级维护主管部门审核。安全日志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对于应用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系统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访问记录、对敏感数据或关键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系统操作记录以及其他重要系统操作记录的日志;

(2)对于操作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日志;

(3)对于mysql数据库系统,包括mysql数据库登录、库表结构的变更记录。

2.信息化办公室应针对所维护系统,依据数据变动的频繁程度以及业务数据重要性制定备份计划,经过上级维护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3.备份数据应包括系统软件和数据、业务数据、操作日志。

4.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备份日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救。

5.信息化办公室应按照实际维护工作相关要求,根据业务数据的性质,确定备份数据保存期限,应根据备份介质使用寿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恢复性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具体措施参照《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

八、机房管理

原则上,机房环境应达到或者接近国家标准 GB50174-20__描述的C类机房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安装服务器等重要设备的主机房具备有效的防火、防水、防雷、防静电、防有害生物、应急照明等措施和设备;

2.机房电源环境应该有UPS供电,且必须占用单独的电源插座,不得多台设备共用电源插板;主备用机器的电源、同一台设备的主用和冗余电源必须分离;

3.电源线和网线布放情况应顺直不凌乱,避免交叉混放,设备配置排放要求整齐清晰,设备连接线缆应顺直不凌乱。

4.原则上,机房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

5.机房应安装独立空调来保证机房温度、湿度,15平方米机房可采用普通空调。

6.机房内均应有经消防认证的消防设施,机房的消防采用二氧化碳灭火装置。

7.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员的批准严禁进入机房。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出机房由管理人员陪同,做好访问时间、目的、人数等详细记录;

8.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9.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10.当机房的交流供电系统停止工作时,维护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领导及部门报告并采取可靠措施尽快恢复;无法及时恢复的情况下,维护人员在计算UPS蓄电池的工作电压降至最低前,应通过正常操作及时关机。

11.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信号线及防护电路的检修。

具体措施参照《机房管理制度及布局图》。

九、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

1.信息安全应满足国家、集团和公司各级监管部门和关于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2.应按工程处实际情况制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3.若发生系统信息泄密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并按照《工程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开展补救工作。

4.在外网设备上设定病毒与木马拦截,路由管理帐号禁止透漏给非信息管理人员,设定非工作需求的网络软件禁止联网,禁止非允许的网络设备、软件连接工程处信息系统。

5.设备管理和维护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信息安全保密相关规定。

6.对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系统,系统(网络)管理员密码使用习惯应严格遵循如下要求:系统(网络)管理员不定期更换一次密码,密码的长度不小于8位、且同时包含数字和字母等字符,不得使用最近一次使用过的密码等;

7.重要系统和敏感数据应存放于单机环境,由使用人员设定密码保护,防止非授权人员进行访问,密码位数必须在6位以上;如果存放在文档服务器上,需由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建立文档服务器访问控制措施,并指定系统管理员;运行参考请参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系统管理制度 篇2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3、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不合理的通风系统、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4、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通过制订专门的措施经公司批准,可采用局部供风,但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5、矿井各地点所需风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6、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审查必须有通风队技术主管参加,并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提出主导意见。

7、井下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通风队必须设置至少两道正反向风门,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档风墙、防火墙、风筒、防尘管路、隔爆水袋等通风设施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对不符合标准的构筑的通风设施,由责任单位重新施工并承担100-500元罚款,责任人承担20-50元罚款。

8、加强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通风队每月初划分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各采掘队组对责任范围内通风设施管理负责,设施损坏按价赔偿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200元。罚责任人20-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要追究责任。

9、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在两巷相距20米前,由技术科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通风队,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编制贯通措施,做好防止瓦斯积聚、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因通知不及时或单位不及时调整罚100-500元。

10、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在矿井检修前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管理

1、矿井通风机每月由机电部门至少检查一次。做好记录,确保主扇完好,一次不查罚100元。

2、备用主扇确保完好,能随时投入运行,否则矿检查时每发现一次不完好,罚机电科50元。

3、矿长每季组织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对矿井反风设施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逾期不改的,每项罚款50元。

4、机电部门在对运转主扇和备扇进行调换时,应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罚机电科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5、调换主扇后,要及时通知通风部门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调整。因风量调整不及时,造成井下风量不足,一次罚通风部门50元--——200元。

6、未经通风、机电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提升或降低主扇立闸门装置。否则,发现一次罚机电科50元-200元。

7、主扇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脱岗一次罚机电科30--100元。

系统管理制度 篇3

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HSE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油田公司HSE培训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培训管理规范》(Q/SY1234-20xx)和《HSE培训管理办法》(人事〔20xx〕35号)等要求,结合油田公司加强员工HSE培训工作的要求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HSE培训须立足岗位、满足需求、全员参与、形式多样,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HSE培训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各级负责人是HSE培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培训资源,建立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培训实施计划,确保HSE培训有效实施。

第五条人事(劳资)部门作为HSE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年度HSE培训计划,协调培训资源,并会同HSE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培训。

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六条HSE主管部门协助不同岗位HSE培训需求识别,编制HSE培训大纲,对HSE培训的实施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七条直线领导负责下属员工培训需求的识别与更新、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评价与跟踪。

第八条员工接受岗位HSE培训,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需求分析

第九条HSE培训首先要做好需求分析,其需求分析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岗位基本技能要求;

-岗位风险;

-HSE管理规范、程序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人员、工艺和设备变更;

-HSE审核结果;

-业绩考核结果;

-岗位能力评估的结果;

-事故和意外事件的教训;

3---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应急演练与应急响应的总结;

-HSE业绩表现分析与改进机会;

-公司HSE方针、目标、指标;

-再培训等等。

第十条直线领导负责下属员工培训需求的识别与维护,应就培训需求与员工进行沟通,使其清楚地了解岗位要求的HSE能力及自己的知识、能力与岗位要求之间的差距。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根据岗位风险和任职要求,分层次编制岗位HSE培训需求矩阵。包括岗位名称、培训内容、掌握程度、培训周期、培训方式等主要内容。管理层HSE培训需求矩阵参见附件1。

第十二条每年应对岗位HSE培训需求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更新培训需求矩阵,并与下属员工沟通。当组织机构、经营规模、经营性质和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评估岗位HSE培训需求,更新培训需求矩阵。

第四章计划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直线领导依据单位培训需求矩阵及对下属的期望,结合员工现有能力,负责组织制定其下属员工的个人培训计划。个人HSE培训计划及记录参见附件2。

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十四条培训计划优先考虑在岗培训,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直线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及资深员工在HSE培训中的作用。

第五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实施者可以是企业最高管理者、员工的直线领导、HSE专职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深的员工和专职教师,还可以是聘请的外部资深专家。

第十六条HSE培训的方式应以岗位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主要包括典型课堂培训、强化课堂培训、各种会议、专题讨论、岗位实际练习、网络培训等。

第十七条培训内容以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油田公司HSE管理理念、HSE管理制度、程序文件、操作规程等为主。

系统管理制度 篇4

微机和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充分、有效发挥和利用公司网络资源,保障公司网络系统正常、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公司日常办公的顺利进行,提高办公效率,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房管理

1、机房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负责。

2、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技术档案由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人员妥善保管。

3、机房需保持环境清洁卫生,设备整齐有序,由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4、未经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许可,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

5、为保证机房设备正常运转,未经综合部网络管理员允许,不得改动或移动机房内的电源、机柜、服务器、交换机、收发器、双绞线等。

6、未经综合部网络管理员授权,严禁他人开关、操作服务器、交换机等各种网络设备。

7、未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不准带外来人员参观机房设备,禁止在服务器上演示、查询信息,收、发电子邮件等。

第三条电脑及其配件的购置、维修、使用

1、部门需要购买计算机及其备品配件的,先由申请部门的主管填写申请单,综合管理部按相应的配置标准进行购买。

2、电脑需外出维修的,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综合部管理部经理同意方可,如设备未出保修期,申请报修的部门同时提供产品保修证书。

3、电脑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后,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使用管理,并由综合部资产管理人员登记备案。

4、各部门人员均不得擅自拆装电脑、外设和更换部件,确实需要打开机箱的,应通知综合部网络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5、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上班期间使用公司电脑、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下载等,人力资源部可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相关领导。

6、各部门的电脑使用者负责自己电脑及外设的清洁工作。

7、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部门经理应通知综合管理部对离职人员的电脑进行检查登记、备案,综合管理部应回收闲置的计算机重新分配,避免重复购买。

第四条公司网络的接入、使用、维护

1、公司内外网络的建设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规划,禁止任何部门擅自连接网线。

2、公司的局域网对全公司开放,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局域网的连通和权限设置。

3、为保证工作效率和公司网络安全,公司的互联网,各部门经理可以开通,其余人员如有工作需要上网的,需填写申请单经过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开通互联网权限。

4、对于接入互联网的员工,禁止工作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禁止在任何时间浏览不健康的网站,禁止下载、安装具有破坏性的程序或代码。

5、严禁使用公司网络搞迷信和*活动,禁止将公司保密信息上网传播,禁止利用互联网络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各项内容。

6、网络出现故障,及时报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人员处理。

7、禁止任何人擅自修改机器设置和更改上网端口,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擅自更改ip地址。

8、禁止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使用公司电脑、网络。

第五条计算机软件的购置、安装、维护

1、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必须由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人员统一安装。

2、应用软件的安装,需由使用部门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禁止各部门擅自安装应用软件。

3、禁止任何部门在计算机中安装娱乐性的软件和游戏软件。

4、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安装、传播染有病毒的软件和文件。

5 、禁止任何人在计算机上安装黑客软件和利用黑客程序对他人的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攻击、破坏。

6、需购买软件或升级现有信息系统的必须填写申请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人员负责软件购买、安装、测试。

7、公司购买的软件和随机附带的驱动程序光盘,由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员统一管理。

第六条打印机等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打印机正常的情况下,只可使用本部门的打印机。

2、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禁止擅自拆卸设备。

3、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故障报告,指明直接责任人。

4、需更换或者报废的计算机、打印机,由使用部门经理填写更换或报废申请,经分管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报综合管理部,经确认属实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处理。

第七条耗材的领用、回收、处理

1、领用计算机耗材时,必须把旧耗材交综合部仓库统一处理,以旧换新,禁止随意丢弃废旧耗材,污染环境。

2、各部门领用计算机耗材需由指定人员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第八条信息的安全保密

1、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违*纪国法的信息、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信息、个人隐私的信息、色情信息、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等,均不得在公司内部办公网络中存储、处理、传递。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盗用其他部门帐号、密码、ip地址。

3、其他的信息保密工作执行公司相关保密制度中的规定。

系统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结合公司内网络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

第三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含义是通过各种计算机及其他登陆终端、网络、密码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在实现网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终端网络安全特指本机信息系统应用数据、操作系统、身份验证及操作代码的机密性及安全性。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硬件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瞄仪、MO存储器,软磁碟,CD碟,数码相机、考勤机终端等)及所有网络设备。公司内所有操作计算机岗位和与之有工作的岗位均属此管理之内。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五条计算机系统账号与操作员代码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应用操作代码。代码的设置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相应申请经相关系统管理人员授权取得;

三、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四、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主管负责人授权;

五、信息部门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六、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七、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置。

八、操作员不得使用或盗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九、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第六条密码与权限管理

一、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

二、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在可能的情况下并相应记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及时上报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三、服务器、路由器等公司重要信息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并由密码设置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部门印章并签字标注封存日期后交由信息中心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完毕后,须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四、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至少由两人共同设置、保管和使用。有关密码授权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有关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对密码立即修改或用户删除,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并备档留存。

第三章数据安全管理

第七条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保证重要系统业务备份要有两份。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第八条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第九条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第十条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原则上数据恢复由公司信息中心完成。如因其他原因由业务部门进行的,信息中心心须指定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一条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第十二条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第十三条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第十五条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企业内部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第十六条公司内所有计算机未经信息部允许不准安装与其业务部门无关的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MP3盘其他存储介质)。

第四章网络安全及防病毒管理

第十七条任何人员不得盗用他人账号或操作员代码、公司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密码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部门所使用计算机不得使用除集团军公司内及时通讯软件外的任何第三方软件。严禁在工作计算机上安装好BT、P2P等类型的多线程或占用带宽流量的下载软件,所有下载均采用单线程下载。保证公司的带宽有效利用。 第十九条计算机内电子邮件收发均通过公司内部邮件系统进行,不得采用其他外部邮件系统,如因需要,可向信息中心申报后给予开通POS服务通道,并做备案。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计算机均采用域管理方式进行登陆,在工作期间必须登陆公司域服务器,并严格按照域管理下的操作说明进行文档及其他相关文件的传递。

第二十一条防病毒系统均采用公司统一布署的企业网络防病毒系统,各部门计算机病毒代码均由公司防病毒服务器进行统一下载,不得擅自登陆非本病毒软件官方以外的下载站点下载并进行病毒库代码更新。

第二十二条为保证公司Internet的带宽流量,信息主管部门必须对访问Internet权限进行管控,各部门若有访问外部Internet公网其他特别需求的,可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及信息部门审核,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使申请人享受访问Internet的特别需求权力。未通过此程序审批而私自设定其他方法访问外部网络,一经发现,将做严责。如因此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成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章机房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进入信息主机房至少应当有两人在场,并登记“机房出入管理登记簿”,记录出入机房时间、人员和操作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须在“机房出入管理登记簿”签字登记,其他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信息中心许可,并由有关人员陪同(特殊情况除外)。机房当日值班人员必须如实记录来访人员名单、进出机房时间、来访内容等。非信息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中心对系统进行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操作时,经信息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有关人员陪同情况下进行。对操作内容进行记录,由操作人和监督人签字后备案。中心机房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主机故障,根据业务应用要求及运行操作规范,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工作。每天应实行机房例行检查制度,并就机房设备运行及其他情况做好值日记录。

第二十五条保持机房整齐清洁,各种中心设备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计算机机房中要保持恒温、恒湿、电压稳定,做好静电防护、防雷、防尘等项工作,保证主机系统的平稳运行、定期对机房运行的各项环境指标(如温度、洁净度、温度上升率等)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通过实际测量各项参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机房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六条机房内严禁吸烟、进食、会客、聊天等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携带液体和食品进入机房,严禁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有腐蚀等危险品进入机房。其他部门如因需要携入移动计算机入机房需报经信息部门批准方可携入。

第二十七条机房工作人员严禁违章操作,严禁私自将外来软件带入机房使用。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未采取安全措施或通电的情况下拆卸,移动机房内等相关设备、部件及网络。在进行机房硬件更换或维修时,必须进行静电释放方可进行。

第二十九条定期检查机房消防设备器材,做做好检查登记,在机房值日记录上并做书面登记。

第三十条机房内不准随意丢弃存储介质和有关业务保密数据资料,对废弃存储介质和业务保密资料要及时销毁(碎纸),不得作为普通垃圾处理。严禁机房内的设备、存储介质、资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带出。

第三十一条服务器等所在的中心机房后备电源(UPS)除了电池自动检测外,每年必须深充放电一次到两次。

第六章IT设备购置、配发、维修及报废管理

第三十二条IT设备购置

一、所有IT设备均由公司采供部进行采购。设备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信息部门进行核定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转公司采供部统一采购。

二、对IT设备的采购验收信息部配合采供部共同完成,验收合格后由信息部进行安装调试后配发申请使用部门。

三、信息部负责对购置的IT设备做专项台账建立,并于年低转交一份至公司财务部备查。

四、大型IT设备采购或特殊IT设备采购,申请部门原则上提前一周向信息部转交购置申请,信息部在接到购置申请后必须进行询价,询价必须至少在三家以上,出具IT设备购置市场调查及建议随附购置申请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后转公司采供部。

五、IT设备耗材的采购,信息部配合办公室、财务部、企划部制定IT设备耗材定额及费用核算后按核算标准采购。部门IT设备耗材超出核算部分由部门自行承担。

六、对IT设备的采购严格遵守公司的统一采购流程及管理规定,配合采供部完成IT设备的采购及验收工作。

第三十三条IT设备配发

一、公司IT设备的购置配发及调配由信息部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二、信息部依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公司年度IT设备采购及配发计划。

三、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提出申请配发IT设备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具体载名使用岗位、用途后转信息部,由信息部按工作岗位、工作需要、性能要求等分配闲置IT设备或购置。如需购置则转入IT设备采购流程进行购置配发。

四、IT设备的配发及互调必须由信息部备案,信息部及时进行IT设备台账变更登记,注明配发及互调日期等相关事项。

第三十四条IT设备故障维修

一、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IT设备的故障及维修。

二、信息部对公司的IT设备故障做鉴定和维修,并出具鉴定结果,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三、在接到部门的使用保障后,一般故障需在15分钟内赶到,影响

到部门正常工作业务开展的,5分钟内必须赶到(特殊情况除外),重大故障(数据丢失、工作无法开展的)必须在接到报障后,报请信息部负责人,由信息部提出解决方案,依据方案进行处理,对重大故障信息部必须备案。 四、对于一般故障和影响到部门工作业务开展的,必须在当天工作日内完成处理,超出工作日的原则上不算加班。对于重大故障必须及时维护及维修的,如超出工作时限部分按照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五、任何报障必须建立报障维修记录,并做保障事故签定。维修人员对保障事故鉴定负责。信息部负责人对重大故障的处理方案及结果负责。

六、IT设备硬件故障经信息部维修人员鉴定在其范围内无法维修的,如在三包范围内的,由信息部联系销售厂家进行维修。超出三包范围的,信息部填报外包维修申请单,由信息部负责人核准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外包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七、IT设备外包维修单位具体事宜由信息部进行洽谈并与其签定外包维修合同。合同交由法务部进行核准方可签定。

八、对于发往外包维修或三包范围内的设备维修信息部必须进行登记造册,注明产品型号、品牌、内部具体配置等信息。在维修返回后依据的出厂维修登记进行验收。

九、对于外包或三包范围内的IT设备维修,为确保报障部门正常工作,信息部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有权对IT设备进行暂时调配。

十、企业IT核心设备的硬件物理损坏故障鉴定必须由厂家及公司委托专业IT设备鉴定机构完成,信息部负责全程跟踪,对最终鉴定结果负责。

十一、对于IT硬件设备故障在鉴定后无维修价值的,转入IT设备报废管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IT设备报废管理

一、IT设备的报废鉴定统一由信息部完成,特殊IT设备(如服务器,磁带存储设备、核心路由器、核心交换机)的故障鉴定由厂家、公司委托第三方IT设备鉴定机构、信息部共同完成。信息部对IT设备的报废鉴定结果负责。 二、信息部对IT设备报废鉴定报告上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对报废IT设备统一进行存放管理。

三、对IT设备报废鉴定为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责任人承担此IT设备的全额损失,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从严处罚。

四、信息部对管理存放的报废IT设备定期进行清理,并做处理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对报废IT设备进行出售,并由办公室、财务部监督执行。对所出售所得款项当天缴至财务部。建立报废IT设备出售台账,以备查验。

五、公司各部门要在最大程度上提高IT设备的使用年限,厉行节约。信息部要做到IT设备可用零部件的二次利用,为公司开源节流做贡献。

第七章IT项目管理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内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所有IT系统项目招标、采购及实施。

第三十七条公司信息化建设过程的系统建设要从公司中长期规划出发,结合公司现行实际发展情况,根据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而实施。保证公司的投资效益。

第三十八条公司IT系统的建立过程中的市场调研、组织招标、合同签定、项目实施等均由信息部与建设部门共同配合完成,信息部主导上述工作各环节。

第三十九条公司IT系统项目立项申请原则上由建设部门提出,信息部也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提出。所有IT系统立项均报公司上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着手实施。

第四十条IT系统项目的立项申请必须确定IT系统的总体管理目标。申请必须书面清晰说明需求,信息部在接到项目申请后必须在一周内完成市场调查,并出具相关报告随同项目申请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后,信息部按照批准后意见组织项目实施。

第四十一条IT系统项目的采购合同必须报公司法务部进行核准后方可签定。

第四十二条IT系统项目一经确定立项实施,必须成立项目小组,确定项目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原则上项目小组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公司内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信息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小组负责。

第四十三条项目小组成员要根据项目要求,极积主动高质量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项工作。工作实施专管专责,不得中途转手他人(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十四条信息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协调、组织、沟通和实施过程中的衔接工作。及时解决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和其他问题。

第四十五条信息部全程跟踪、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环节,并对项目进度及质量负责。IT系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文档、项目需求、知识文档等信息部要建立完整的项目文档管理体系。

第四十六条IT系统项目验收由项目小组评审验收,信息部具体负责项目验收评估及项目验收报告并上报公司审批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信息部负责IT系统项目验收完成后的具体运行维护工作,并依据运行情况出具相关运行报告。

第四十八条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前期运行的IT系统需做二次开发或升级的,由具体使用部门与信息部配合及沟通提出系统需求,再由信息部整合需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报公司信息化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信息部与软件供应商联系系统二次开发或升级事宜。严禁相关部门私自或提前与软件供应商联系,避免谈判被动,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第八章计算机使用管理

第四十九条信息部负责公司内部门的计算机软件、硬件、上网行为及系统运行的统一维护和管理。

第五十条信息部负责对公司内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做日常定期、不定期使用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全权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规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第五十一条公司内全体员工对违规使用计算的行为有互相监督和举报的权利。

第五十二条严禁外来人员使用公司电脑。

第五十三条公司所有计算机实行封签管理。计算机的维修权在信息部,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硬件配置或打开计算机,非信息部人员对计算机故障原因的确定无任何效力。

第五十四条下班后各部门必须关闭计算机及处围设备,检查电源情况,确保安全方可离开。

第五十五条在办公期间,长时间不用电脑必须采取人离机锁定,防止公司信息数据及秘密泄露。

第五十六条计算机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软件设置,安装与工作无关的即时通讯、炒股、游戏、BT下载、P2P、在线流媒体音视频播放等第三方软件。

第五十七条公司接入互联网的网络参数及设备参数严格实行保密,信息部对此项保密负责。

第五十八条特殊岗位使用计算机和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与公司统一签定公司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协议

第五十九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和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经查处落实,将从严处罚。

第六十条工作时间内严禁使用计算机或互联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六十一条工作时间除工作需要打开的互联网指定访问外(包含下载),其他网络访问及网络应用信息部一律采用技术手段处理,确保各部门工作正常开展不受影响。

第六十二条公司内部网络带宽依据各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做带宽规划并进行带宽分配,确保各部门工作不受第三方影响。

第六十三条公司内除特别需要的,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一律通过公司域服务器登陆。并对各部门的USB接口,CD(DVD)光驱进行技术关闭。确保计算机内部数据及网络信息系统安全。

第六十四条公司内各部门的文件传输均采用公司内部邮件系统或公司内部即时通讯软件完成。

第六十五条信息部有权利用网络监控技术手段对公司内各岗位所使用的工作计算机进行数据、上网行为、系统等操作行为进行工作期间的监控。并对违规操作每月定期进行通报。

第九章罚则

第六十六条根据操作违规所给公司及信息系统的运行带来的损失及影响将违规操作分为A、B、C三类。

一、A类违规及范围界定:

1、在未经公司授权或非公司信息中心人员进行维护的前提下非岗位操作人员对其所使用的系统进行操作或查阅,查实盗取或违规修改应用系统业务数据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2、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安装与信息系统或工作无关的软件、使用外带的各类移动存储设备(如:软盘、光盘、U盘等),给公司信息系统带来直接危害的。

3、工作期间通过信息网络系统登陆非公司业务的任何互连网网站及其它各类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导致公司内部信息网络感染病毒的并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的。

4、将公司网络参数及网络设备参数外泄造成公司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隐患的。

5、未经允许以任何理由复制、携带、帮助查阅、口头泄露等任何方式将公司各类信息数据带出办公岗位或告知他人的。

6、在公司关键及特殊岗位使用的计算机上安装各类游软件的。

7、恶意更改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所涉及的各类参数及数据的。

8、通过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窃取其它部门或个人的文档资料或文件,造成恶劣影响并给公司、部门、个人带来损失的。

9、向外界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透露公司信息网络安全防御工具及措施的。

10、未经授权盗用他人帐号及密码操作非本岗位所使用的信息系统模快功能的。

11、IT设备未经报批擅自做报废和处理的。

12、蓄意破坏公司IT设备、网络线路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13、对采购的IT设备未按验收流程严格验收,致使验收的IT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

14、对IT系统项目立项招标过程中不按公司项目招标管理规定,违规操作的。

15、信息部人员未按报障时间规定及进响应处理报障,给部门工作造成重大后果的。

16、不按规定下班对IT设备进行电源关闭安全隐患检查,造成重大损失的。

17、采用技术或非技术手段蓄意破坏公司信息系统硬件或软件,造成重大后果的。

凡违反A类界定违规项的处以200--1000元/次/项罚款。并因此给公司、部门及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规人全部承担。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保留起诉权。

二、B类违规及范围界定:

1、各类业务单据、数据及相关业务处理因个人原因处理错误,已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及不良的影响的。

2、未按公司各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操作流程规定进行相应的业务管理及操作,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包括:各类数据不及时跟踪检测造成偏差而查不出原因的、未经审批进行库存损溢数据处理的、无采购订单系统入库的、不按采购物资订单进行相应库存数据录入的、各种信息资料处理不及时等所有的违反公司制定的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的现象。

3、所有的过失错误造成公司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及偏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包括:仓库盘点数据录入错误、对信息系统出现的问题及故障人为性不及时处理造成部门工作延误或影响的、对部门内发现的问题不及时上报隐瞒问题真象的等所有因个人工作过失造成影响到公司信息管理的一切违规行为。

4、违反IT管理规定登陆互联网造公司计算机感染病毒或采用非正规手段传播、制造病毒,给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带来隐患的。

5.将IT设备配件擅自拆除挪作他用或盗取的。

凡违反B类限定违规项的处以20--100元/次/项罚款。并因此给企业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规人全部承担。情节严重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加重处理或解聘。

三、C类违规范围界定:

1、因个人工作延误或失职造成工作的滞后但未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包括:数据录入信息系统不及时、不涉及公司核算项的内容录入错误、单据录入或未做系统提交生效的、各类单据及业务处理错误但能及时发现并予以改正的。

2、因个人的工作违规未给公司造成直接损失且影响其它部门业务正常开展的。包括:相关核算单据不及时传递、各种业务通知不及时传达到对应的部门的、对于信息系统出现的问题不及时沟通造成工作混乱的等所有违规行为。

3、工作期间利用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规下载各类文件的。

4、不按规定下班对IT设备进行电源关闭安全隐患检查,造成损失的

5、擅自打开或更换公司IT设备内部配置或安装与工作无关软件的。

6、不按规定工作期间计算机未登陆域服务器,造成公司IT管理失控的

凡违反C限定违规项的处以20元/次/项罚款。并对违规行为做公司内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信息部人员违反本管理规定加重责罚。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此管理规定由信息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第六十九条此管理规定报公司批准下发后即时生效。

系统管理制度 篇6

为保证客运站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5、涉及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依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视频信息时应当如实提供。使用属于敏感的信息和涉密的信息须经相关领导审批。

三、监控报警存储备份责任制

1、我站的所有监控探头对相关区域进行不间断连续录像,监控信息15天全天候存储。监控室存储设备需支持20天或以上的存储量。

2、对监控过程中获得的属于案件现场或案件线索的信息资料,应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备份存储,妥善保管监控图像信息资料。凡监控范围内发生的事件,经查核,将有价值录像资料进行固定证据,及时备份单独存储。填入单位制定的《zz客运站重要视频信息录制情况登记表》,并记录时间、地点、类型、使用探头、储存位置、储存人签名等基本信息。

3、任何人不得变更、删减监控存储信息;发现有信息丢失或保存时间达不到15天(或7天)的情况,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任何人员不得人为中断录像和将录像资料删除,更不得强行将设备关闭或者中断设备电源。严禁故意隐匿、篡改和毁弃视频监控系统采集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如果值班人员不按规定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的,除要承但所损坏设备的经济费用外,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4、对监控工作中发现的有价值视听资料,要采取双备份的方式进行储存,即在服务器自动存储的同时要备份资料,有必要的可分类刻盘存储。

四、监控报警定期检查责任制

1、每日检查内容:

检查系统外场设备反馈到监控屏幕相应终端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有无视频丢失);检查监控系统各种数据是否正常;检查录像机、监视器等及相关的显示设备是否正常(是否在录像);对监控室内的控制台、计算机等设备表面及室内地面予以清洁。

2、每周检查内容:

对监控室内的监视器屏幕、监控电脑进行除尘清洁;保安科每周安排人员对站内监控镜头状态巡检。检查监控镜头是否出现损伤和非法更换,及时清理监控镜头周围的蜘蛛网等遮挡物;及时与安装施工单位联系并签定相关协议做到每月对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3、每月的检查内容:

每月应进行一次除尘清洁;对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计算机系统文档进行整理,清除系统软件的垃圾文件;检查机房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将每月检修内容和巡查情况,作好记录。

4、每季度的检查内容:

(1)除完成每月检查内容,还要对室外摄像机防护罩进行清洁,确保图像效果;每季度视情况对机柜内部做一次除尘清洁,检查各部位的紧固及电器接触是否良好,并检查机柜内及机柜外线缆有无损伤及鼠害迹象;检查机房电源柜的主要开关元件是否良好。

(2)行政办应每季检查一次站内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对不落实系统运行管理职责、发现摄像头故障不维修,系统运转不正常不报修,信息资料管理不妥和值班管理不到位的岗位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监控报警运行维护责任制

1、我站的监控设备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电子监控系统中使用的监控设备由单位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我站应经常检查摄像机电源电压是否正常,转动是否有跳动,视频图像是否稳定,有无丢失,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维护维修。

3、监控室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的防毒和杀毒工作,并经常为服务器及其设备进行病毒检查。

4、硬盘录像机和交换机等设备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关闭。

5、对监控室的监控设备派专人专管,非监控人员禁止操作,对监控设备经常擦拭保养。

6、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由监控室值班人员迅速向站领导汇报,并向维护安装单位反映设备故障的具体情况,以便安排人员到达现场抢修。

7、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上报专管员,不得私自动手处理:①异常发热;②发出异味;③有异常噪声;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⑤其他无法处理的异常情况。对盗窃、故意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对肇事者给予相应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

系统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公司信息系统建设步伐,规范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提升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主要对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过程提出安全管理规范。保证安全运行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安全技术,同时更要有全面动态的安全策略和良好的内部管理机制,本规范包括五个部分:

1)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明确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2)项目规划安全管理:对信息化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规划提出安全管理要求,确定各个环节的安全需求、目标和建设方案;

3)方案论证和审批安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行内外专家对项目建设安全方案进行论证,确保安全方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行性。标明参加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及责任,并按规定安全内容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过程安全管理:包括确定项目实施的阶段的安全管理目标和实施办法,并完成项目安全专用产品的确定、非安全产品安全性的确定等;

5)项目投产与验收安全管理:制定项目安全测评与验收方法、项目投产的安全管理规范,以及相关依据。

第三条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鼓励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第四条 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引用GB/T 5271.8-20__中的术语和定义,还采用了以下术语和定义:

1)信息安全 infosec

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保护。

注释: 机密性定义为确保信息仅仅被那些被授权了的人员访问。

完整性定义为保护信息和处理方法的准确性和完备性。

可用性定义为保证被授权用户在需要时能够访问到信息和相关资产。

2)计算机系统安全工程 ISSE(Information Systems Security Engineering)

计算机系统安全工程(ISSE)是发掘用户信息安全保护需求,然后以经济、精确和简明的方法来设计和建造计算机系统的一门技巧和科学,ISSE识别出安全风险,并使这些风险减至最少或使之受到遏制。

3)风险分析 risk analysis

对信息和信息处理设施所面临的威胁及其影响以及计算机系统脆弱性及其发生的可能性的分析评估。

4)安全目标 security objective

本规范中特指公司项目建设信息安全管理中需要达成到的目标。

5)安全测试 security testing

用于确定系统的安全特征按设计要求实现的过程。这一过程通常包括现场功能测试、渗透测试和验证。

第五条 本规范遵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条例,结合各种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依据各种标准、规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而制定。

第二章 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

第六条 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目标

一个项目的生命周期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审批和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和投产;从项目建设的角度来看,这些生命周期的阶段则包括以下子阶段:需求分析、总体方案设计、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系统实施、系统测试和试运行,如下表所示。

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的目标就是保证整个项目管理和建设过程中系统的安全。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信息安全(INFOSEC)必须融合在项目管理和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公司的业务需求、环境要求、项目计划、成本效益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标准、指令相一致。这种融合应该产生一个计算机系统安全工程(ISSE)项目,它要确认、评估、并且消除或控制住系统对已知或假定的威胁的脆弱点,最终得到一个可以接受水平的安全风险。

计算机系统安全工程(ISSE)并不意味着存在一个单独独立的过程。它支持项目管理和建设过程,而且是后者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三章到第六章将以项目管理过程为主轴,并结合项目建设过程,规定了在每个阶段中应达到哪些计算机系统安全工程要求。

第七条 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原则

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1)等级

2)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必须贯穿信息化项目建设的整个生命周期;

3)成本-效益分析:进行信息安全建设和管理应考虑投入产出比;

4)明确职责:每个参与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的人员都应该明确安全职责,应进行安全意识和职责培训,并落实到位;

5)管理公开:应保证每个项目参与人员都知晓和理解安全管理的模式和方法;

6)科学制衡:进行适当的职责分离,保证没有人可以单独完成一项业务活动,以避免出现相应的安全问题;

7)最小特权:人员对项目资产的访问权限制到最低限度,即仅赋予其执行授权任务所必需的权限。

第八条 项目建设安全管理要求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应强化责任机制、规范管理程序,在项目的申报、审批、立项、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中,必须依照规定的职能行使职权,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九条 项目申报阶段应对信息系统项目及其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统一的安全管理规划,确定项目的安全需求、安全目标、安全建设方案,以及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安全需求、安全目标、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条 应由项目应用主管单位进行项目需求分析、确定总体目标和建设方案。项目应用主管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时应填写《信息系统项目立项申请表》,并提交《业务需求书》和《信息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二条 系统定级

1)依据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__)对项目中的系统进行定级,明确信息系统的边界和安全保护等级;

2)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确定信息系统为某个安全保护等级的方法和理由,形成信息系统定级报告;

3)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安全技术专家对信息系统定级结果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论证和审定,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和安全监控单位进行审定;

4)信息系统的定级结果向本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 挖掘安全需求

在《业务需求书》中除了描述系统业务需求之外,还应进行系统的安全性需求分析,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安全方面的内容:

1)安全威胁分析报告:应分析待建计算机系统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中可能遭受的自然威胁或者人为威胁(故意或无意),具体包括威胁列表、威胁可能性分析、威胁严重性分析等;

2)系统脆弱性分析报告:包括对系统造成问题的脆弱性的定性或定量的描述,这些问题是被攻击的可能性、被攻击成功的可能性; 3)影响分析报告:描述威胁利用系统脆弱性可能导致不良影响。影响可能是有形的,例如资金的损失或收益的减少,或可能是无形的,例如声誉和信誉的损失;

4)风险分析报告:安全风险分析的目的在于识别出一个给定环境中涉及到对某一系统有依赖关系的安全风险。它取决于上面的威胁分析、脆弱性分析和影响分析,应提供风险清单以及风险优先级列表;

5)系统安全需求报告:针对安全风险,应提出安全需求,对于每个不可接受的安全风险,都至少有一个安全需求与其对应。

第十四条 安全可行性

可行性报告的以下条目中应增加相应的信息安全方面的内容:

1)项目目标、主要内容与关键技术:增加信息化项目的总体安全目标,并在主要内容后面增加针对前面分析出的安全需求所提出的相应安全对策,每个安全需求都至少对应一个安全对策,安全对策的强度应根据相应资产的重要性来选择;

2)项目采用的技术路线或者技术方案:增加描述如何从技术、运作、组织以及制度四个方面来实现所有的安全对策,并形成安全方案;

3)项目的承担单位及人员情况介绍:增加项目各承担单位的信息安全方面的资质和经验介绍,并增加介绍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的信息安全背景;

4)项目安全管理:增加项目建设中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组织结构、人员的安全职责、建设实施中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相应安全管理要求;

5)成本效益分析:对安全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第十五条 对投入使用的应用软件需要升级改造的,虽不需另行立项,但仍需参照上述方法进行一定的安全性分析,并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提出和实现相应安全对策。

第四章 安全方案设计

第十六条 本阶段主要是项目审批单位对项目申报内容进行安全方案的设计,对项目的安全性进行确定,必要时可以聘请外单位的专家参与论证工作。

第十七条 安全标准的确定

1)根据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选择基本安全措施,设计安全标准必须达到等级保护相关等级的基本要求,并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进行补充和调整必要的安全措施;

2)指定和授权专门的部门对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制定近期和远期的安全建设工作计划

3)应根据信息系统的等级划分情况,统一考虑安全保障体系的总体安全策略、安全技术框架、安全管理策略、总体建设规划和详细设计方案,并形成配套文件

4)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安全技术专家对总体安全策略、安全技术框架、安全管理策略、总体建设规划、详细设计方案等相关配套文件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论证和审定,并且经过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

5)根据等级测评、安全评估的结果定期调整和修订总体安全策略、安全技术框架、安全管理策略、总体建设规划、详细设计方案等相关配套文件。

第五章 方案论证和审批

第十八条 本阶段主要是项目审批单位对项目申报内容进行审批,对项目进行安全性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外单位的专家参与论证工作。

第十九条 安全性论证和审批

安全性论证应着重对项目的安全需求分析、安全对策以及总体安全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分析,并在《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表》上给出明确的结论:

1)适当

2)不合适(否决)

3)需作复议

对论证结论为“需作复议”的项目,通知申报单位对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补充或者修改后,再次提交复审。

第二十条 项目安全立项

审批后,项目审批单位将对项目进行立项,在《信息系统项目任务书》的以下条目中应增加相应的计算机安全方面的内容:

1)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结构和责任:增加项目建设中的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组织结构以及人员的安全职责;

2)项目实施的基本程序和相应的管理要求:增加项目建设实施中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相应安全管理要求;

3)项目设计目标、主要内容和关键技术:增加总体安全目标、安全对策以及用于实现安全对策的总体安全方案;

4)项目实现功能和性能指标:增加描述系统拥有的具体安全功能以及安全功能的强度;

5)项目验收考核指标:增加安全性测试和考核指标。

第二十一条 立项的项目,如采用引进、合作开发或者外包开发等形式,则需与第三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

第六章 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过程安全管理标准

第二十二条 信息化项目实施阶段包括3个子阶段: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和项目实施,本阶段的主要工作由项目开发承担单位来完成,项目审批单位负责监督工作。

第二十三条 概要设计子阶段的安全要求

在概要设计阶段,系统层次上的设计要求和功能指标都被分配到了子系统层次上,这个子阶段的安全目标是保证各子系统设计实现了总体安全方案中的安全功能。因此,《概要设计说明书》中至少应达到以下安全要求:

1)应当按子系统来描述系统的安全体系结构;

2)应当描述每一个子系统所提供的安全功能;

3)应当标识所要求的任何基础性的硬件、固件或软件,和在这些硬件、固件或软件中实现的支持性保护机制提供的功能表示;

4)应当标识子系统的所有接口,并说明哪些接口是外部可见的;

5)描述子系统所有接口的用途与使用方法,并适当提供影响、例外情况和错误消息的细节;

6)确证子系统(不论是开发的,还是买来的)的安全功能指标满足系统安全需求。

第二十四条 详细设计子阶段的安全要求

无论是新开发一个系统,或是对一个系统进行修改,本阶段的任务是完成那些不能买到现成品的软硬件模块的设计。先要完成每个模块的详细设计方案,最后根据每个模块的详细设计得到整个系统的详细设计。本子阶段的安全目标是保证各模块设计实现了概要设计中的安全功能,因此在这一阶段的《详细设计说明书》中至少要包括以下信息安全内容:

1)详细设计中应提出相应的具体安全方案,标明实现的安全功能,并应检查其技术原理;

2)对系统层面上的和模块层面上的安全设计进行审查;

3)完成安全测试和评估要求(通常包括完整的系统的、软件的、硬件的安全测试方案,至少是相关测试程序的一个草案);

4)确认各模块的设计,以及模块间的接口设计能满足系统层面的安全要求。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实施子阶段的安全要求

无论是新开发一个系统或是进行系统修改,本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将所有的模块(软硬件)集成为完整的系统,并且检查确认集成以后的系统符合要求。本阶段中,应完成以下具体信息安全工作:

1)更新系统安全威胁评估,预测系统的使用寿命;

2)找出并描述实现安全方案后系统和模块的安全要求和限制,以及相关的系统验证机制及检查方法;

3)完善系统的运行程序和全生命期支持的安全计划,如密钥的分发等;

4)在《系统集成操作手册》中,应制定安全集成的操作程序;

5)在《系统修改操作手册》中,应制定系统修改的安全操作程序;

6)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意识培训;

7)并对参加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安全职责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 在系统实施阶段需要采购的网络安全设备必须由公司进行统一采购,并确保采购的设备至少符合下面的要求:

1)网络安全设备选型应根据国家电力行业有关规定选择经过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测评或认证的产品。

2)所有安全设备后均需进行严格检测,凡购回的设备均应在测试环境下经过连续72小时以上的单机运行测试和联机48小时的应用系统兼容性运行测试。严禁将未经测试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交付使用。

3)通过上述测试后,设备才能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的长短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通过试运行的设备,才能投入生产系统,正式运行。

第二十七条 在软件的开发被外包的地方,应当考虑如下几点:

1)检查代码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情况;

2)质量合格证和所进行的工作的精确度;

3)在第三方发生故障的情况下,有第三方备份保存;

4)进行质量审核;

5)在合同上有代码质量方面的要求;

6)在安装之前进行测试以检测特洛伊代码;

7)提供源代码以及相关设计、实施文档;

8)重要的项目建设中还要要对源代码进行审核。

第二十八条 计算机系统集成的信息技术产品(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或安全专用产品(如防火墙、IDS等)应达到以下要求:

1)对项目实施所需的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网络设备、重要机具(如ATM)、

计算机软件产品的购置,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合作开发或者外包开发的确定,按现有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安全产品的采购必须由公司进行统一采购;

3)安全专用产品应具有国家职能部分颁发的信息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许可证;

4)密码产品符合国家密码主管部门的要求,来源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密码研制单位;

5)关键安全专用产品应获得国家相关安全认证,在选型中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安全产品选型的标准;

6)关键信息技术产品的安全功能模块应获得国家相关安全认证,在选型中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信息技术产品选型的标准。

7)所有安全设备后均需进行严格检测,凡购回的设备均应在测试环境下经过连续72小时以上的单机运行测试和联机48小时的应用系统兼容性运行测试。严禁将未经测试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交付使用。

8)通过上述测试后,设备才能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时间的长短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通过试运行的设备,才能投入生产系统,正式运行。

第二十九条 产品和服务供应商应达到以下要求:

1)系统集成商的资质要求:至少要拥有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系统一级集成资质,对于较为重要的系统应有更高级别的集成资质;

2)工商要求:

①产品、系统或服务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在合法期限内;

②产品、系统或服务提供商的产品、系统或服务的提供资格;

③连续赢利期限要求;

④连续无相关法律诉讼年限要求;

⑤没有发生重大管理、技术人员变化和流动的期限要求;

⑥没有发生主业变化期限要求。

3)信息安全产品的采购请参阅《信息安全产品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4)安全服务商资质:至少应具有国家一级安全服务资质,对于较为重要的系统应有更高级别的安全服务资质;

5)人员资质要求:系统集成人员、安全服务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信息安全人员资质认证;

6)其它要求: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技术管理规定对非法信息和恶意代码进行有效控制,按照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控制,使之不被作为非法攻击的跳板;

7)服务供应商的选择还要参阅《安全服务外包管理制度》。

第七章 项目验收与投产

第三十条 系统建设完成后,项目承建方要依据项目合同的交付部分向应用主管部门进行项目交付,但交付的内容至少包括:

1)制定的系统交付清单,对交付的设备、软件和文档进行清点; 2)对系统运维人员进行技能培训,要求系统运维人员能进行日常的维护;

3)提供系统建设的过程文档,包括实施方案、实施记录等;

4)提供系统运行维护的帮助和操作手册

第三十一条 系统交付要项目实施和应用主管部门的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第三十二条 系统交付由项目应用系统主管部门负责,必须安照系统交付的要求完成交付工作。

第三十三条 应制定投产与验收测试大纲,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应用主管单位和项目开发承担单位共同组织进行测试。在测试大纲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安全性测试和评估要求:

1)配置管理:系统开发单位应使用配置管理系统,并提供配置管理文档;

2)安装、生成和启动程序:应制定安装、生成和启动程序,并保证最终产生了安全的配置;

3)安全功能测试:对系统的安全功能进行测试,以保证其符合详细设计并对详细设计进行检查,保证其符合概要设计以及总体安全方案;

4)系统管理员指南:应提供如何安全地管理系统和如何高效地利用系统安全功能的优点和保护功能等详细准确的信息;

5)系统用户指南:必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首先,它必须解释那些用户可见的安全功能的用途以及如何使用它们,这样用户可以持续有效地保护他们的信息;其次,它必须解释在维护系统的安全时用户所能起的作用;

6)安全功能强度评估:功能强度分析应说明以概率或排列机制(如,口令字或哈希函数)实现的系统安全功能。例如,对口令机制的功能强度分析可以通过说明口令空间是否有足够大来指出口令字功能是否满足强度要求;

7)脆弱性分析:应分析所采取的安全对策的完备性(安全对策是否可以满足所有的安全需求)以及安全对策之间的依赖关系。通常可以使用穿透性测试来评估上述内容,以判断它们在实际应用中是否会被利用来削弱系统的安全。

第三十四条 测试完成后,项目测试小组应提交《测试报告》,其中应包括安全性测试和评估的结果。不能通过安全性测试评估的,由测试小组提出修改意见,项目开发承担单位应作进一步修改。

第三十五条 测试通过后,由项目应用单位组织进入试运行阶段,应有一系列的安全措施来维护系统安全,它包括处理系统在现场运行时的安全问题和采取措施保证系统的安全水平在系统运行期间不会下降。具体工作如下:

1)监测系统的安全性能,包括事故报告;

2)进行用户安全培训,并对培训进行总结;

3)监视与安全有关的部件的拆除处理;

4)监测新发现的对系统安全的攻击、系统所受威胁的变化以及其它与安全风险有关的因素;

5)监测安全部件的备份支持,支持与系统安全有关的维护培训;

6)评估大大小小的系统改动对安全造成的影响;

7)监测系统物理和功能配置,包括运行过程,因为一些不太显眼的改变可能影响系统的安全风险。

第三十六条 系统安全试运行半年后,项目应用主管单位可以组织由项目开发承担单位和科技部门人员参加的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应增加以下安全内容:

1)项目是否已达到项目任务书中制定的总体安全目标和安全指标,实现全部安全功能;

2)采用技术是否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

3)是否实现验收测评的安全技术指标;

4)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文档资料是否规范、齐全;

5)在验收报告中也应在以下条目中反映对系统安全性验收的情况:

6)项目设计总体安全目标及主要内容;

7)项目采用的关键安全技术;

8)验收专家组中的安全专家及安全验收评价意见。

第三十七条 系统备案

1)系统建设完成后,要向相应的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系统的备案,备案的相关材料有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相应的系统应用、管理部门可以借阅;

2)系统等级及相关材料报系统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3)系统待级及其它要求的备案材料报相应的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 设备管理

1)设备的使用均应指定专人负责,均应设定严格的管理员身份鉴别和访问控制,严禁盗用帐号和密码,超越管理权限,非法操作安全设备。

2)设备的口令不得少于10位,须使用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等在内的不易猜测的强口令,并遵循省电网公司统一的帐号口令管理办法。

3)设备的网络配置应遵循统一的规划和分配,相关网络配置应向信息管理部门备案。

4)设备的安全策略应进行统一管理,安全策略固化后的变更应经过安全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并及时更新策略配置库。

5)设备须有备机备件,由公司统一进行保管、分发和替换。

6)加强设备外联控制,严禁擅自接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众信息网络。

7)工作需要,设备需携带出工作环境时,应递交申请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并留档。

8)存储介质(含磁盘、磁带、光盘和优盘)的管理应遵循:

①因工作原因需使用外来介质,应首先进行病毒检查。

②存储介质上粘贴统一标识,注明编号、部门、责任人。

③存储介质如有损坏或其他原因更换下来的,需交回处理。

9)安全设备的使用管理:

①安全设备每月详细检查一次,记录并分析相关日志,对可疑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②关键安全设备媒体必需进行日常巡检;

③当设备的配置更改时,应做好配置的备份工作;

④安全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及时通知系统集成商或有关单位进行故障排除,应填写操作记录和技术文档。

10)设备相应责任人负责:

①建立详细的运行日志记录、备份制度;

②负责设备的使用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运行起止时间、累计运行时数及运行状况等。

③负责进行设备的日常清洗及定期保养维护,做好维护记录,保障设备处于最佳状况;

④一旦设备出现故障,责任人应立即如实填写故障报告,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⑤设备责任人应保证设备在其出厂标称的使用环境(如温度、湿度、电压、电磁干扰、粉尘度等)下工作;

11)及时关注下发的各类信息安全通告,关注最新的病毒防治信息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相应设备参数配置;

12)安全管理员应界定重要设备,对重要设备的配置技术文档应考虑双份以上的备份,并存放一份于异地。

第四十一条 投产后的监控与跟踪

项目投产后还应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控和跟踪,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1)应对系统关键安全性能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控,了解其变化的原因;

2)对系统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急、处理、恢复、总结进行全程跟踪,并编写详细的记录;

3)监控新增的安全部件对系统安全的影响;

4)跟踪安全有关部件的拆除处理情况,并监控随后系统安全性的变化;

5)对新发现的对系统安全的攻击进行监控,记录其发生的频率以及对系统的影响;

6)监控系统所受威胁的变化,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7)监控并跟踪安全部件的备份情况;

8)监控运行程序的变化,并记录这些变化对系统安全的影响;

9)监控系统物理环境的变化情况,并记录这些变化对系统安全的影响;

10)监控安全配置的变化情况,并记录这些变化对系统安全的影响;

11)对于上述所有监控和跟踪内容,如果对系统安全有不良影响处,都应在系统设计、配置、运行管理上做相应改进,以保证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第四十二条 等级测评

1)系统进入运行过程后,三级的系统每年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对系统进行一次等级测评,二级的系统由自已每年测评一次,发现不符合相应等级保护标准要求的及时整改;

2)系统发生变更时,及时对系统进行等级测评,发现级别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级别并进行安全改造,发现不符合相应等级保护标准要求的及时整改;

3)测评机构要选择具有国家相关技术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单位;

4)系统的等级测评由信息部负责管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XX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系统管理制度 篇8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省、市运管部门“关于营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GPS)”的有关规定。提高对运行车辆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掌握车辆运行状态,促进公司道路运输安全,规范道路运输汽车行驶记录仪(GPS)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GPS监控平台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主管部门GPS管理系统联系,对所属营运车辆的运行速度。时间进行设定,指导和监督车辆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

2、完善落实GPS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GPS 道路运输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

3、将每月的GPS安全监控处理情况上报公司客运部,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相应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并负责检查落实、整改到位。

4、对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车载GPS系统设备完好。

5、及时处理GPS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章现象和各种突发事件,做好信息登记。反馈、上报工作。

6、做好GPS道路日常监控工作,合理安排值班时间。

7、将当月GPS监控情况(统计表)及处理情况在每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8、负责GPS监控人员的日常管理,经常检查督促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操作。

二、GPS监控人员工作职责

1、监控人员必须保证GPS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掌握所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饿准确位置、行驶速度和方向。

2、做好车辆监控的日常记录,上、下班的交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3、监控人员严守岗位和职业道德,不得拘私舞弊、瞒报和弄虚作假,平台发送信息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监控和发送的信息,严禁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严禁发送黄色、反动信息和从事反党宣传。

4、当车辆发送求助的盗、抢等手动报警信息时,监控人员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并根据报警信息对当事车辆实施跟踪监控,及时向事发当地110报警中心报警。

5、监控人员严禁将平台使用权交与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

6、监控人员在没有特别的批示不得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

7、监控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各类型车辆在不同等级路段的时速规定对车辆进行时速设置,不得随意更改或不按规定设置车辆时速。

8、监控人员接到车辆违章超速报警时,及时向驾驶员发送提醒或警告信息,要求驾驶人员降低车辆以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每月底将车辆违章报表送公司安全科和运管部门。

9、监控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连续行驶时间和中途停车休息时间以及超长线路营运车辆中途更换驾驶员的规定,及时给驾驶人员以提示,对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车辆,做好监控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监控人员应将需要的监控信息如:定位次数、违章车辆处理情况、值班情况、数据统计分析情况、数据分析情况等上报公司,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控管理平台。

11、做到平台软件及时升级,认真学习软件的各项功能。

三、驾驶GPS车载终端使用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并按有关说明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不得擅自拆卸或破坏GPS终端系统,不得用水直接清洗。车载终端系统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进行维护。

2、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随时关注终端系统信息。

3、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载终端是否良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正常运行。

4、营运车辆出车前向车辆所属公司监控管理平台发送车辆和驾驶确认信息,确保监控管理中心掌握出车时的真实情况。在车辆到达终点或停止营运时,驾驶员应逐条阅读完车辆终端的未读信息以便及时获取相关指令和提示。

5、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系统,不得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信息和虚假的紧急报警信息。

6、营运车辆驾驶员收到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7、为保证安全,只能在车辆停驶时操作使用终端,阅读相关信息或接听、拨打车载电话,车辆在进入加油站时。禁止接听、拨打车载电话或打开液晶屏。

8、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监控平台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示

四、GPS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GPS监控平台人员奖惩制度

1、公司GPS监控平台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营运中的客运车辆实施监控的,发现一次对公司监控人员处以50-100元的罚款。

2、GPS监控中对运行中超速、紧急报警等未及时提出警告或未上报有关部门的,发现一次处以20元的罚款。

3、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或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出现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

4、在GPS平台上发送黄色、反动宣传信息的,发现一次立即下岗。

5、在没有特别批示下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的,出现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两次以上立即做下岗处理。

(二)营运客车驾驶员使用GPS奖惩制度

1、凡安装了GPS的车辆,营运情况下必须24小时开启,否则一次处以200元罚款,节假日加倍。

2、擅自拆卸或破坏GPS车载设备的车主自费修好方可进行营运。

3、平台发出指令后,两分钟内不执行者,每次罚款50元,一日内发生两起者,罚款100元;每月发生三次者,除罚款外,公司将取消驾驶员驾驶公司籍车辆的资格。

4、营运途中私自关闭GPS车载系统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重者加倍处罚,并处以驾驶员停运学习2天。

5、每月超速行驶次数达3次,罚款100元;3次以上者,除加倍罚款外,驾驶员停运学习两天,屡教不改,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

6、假报、误报信息者,每次罚款50元,重者加倍罚款外,停运学习3天。

7、不按规定线路运行的,按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司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8、办理了出车手续,但不按规定随车携带,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200-500元,并下车学习两天。

9、GPS监控发现未办理出团手续的车辆擅自出团的处罚500-20xx元,并停车整改,驾驶员扣2分的处罚,取消年底评估资格。

系统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有效地建设、保护和利用信息系统资源,防范系统运行风险,提高信息使用和过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使用的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人员,也包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以及支撑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资源和设备。

第三条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由办公室安排具体人员统一负责管理。负责与信息系统供应商的联系沟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必要的升级等。

第二章信息系统操作管理制度

第四条信息系统管理范围包括:业务部门、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权限管理。

第五条信息系统设置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负责公司部门机构变化、人员信息变化而对系统进行维护;负责系统用户设置和权限分配工作。

第六条系统管理员应根据公司人员对应的聘任岗位和岗位职责来设置用户权限。

第七条用户权限需要改变时,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过相关领导同意后通知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进行调整,系统管理员不得越权调整用户功能权限的设置。

第八条用户离职时,系统管理员根据《离职通知单》,停用此用户在系统中的用户名或停用此用户名的所有权限,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使用系统中的管理员账号进行管理工作后,应记录有关操作情况。

第三章基础数据采集管理

第十条信息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包括:专业类别维护、所属专业维护、业务类别维护、区域信息维护、审批部门维护、管理类别分管、业务来源维护、咨询评价师维护、归档资料维护、咨询评价目的维护、业务类别分管、难度系数维护、合同分类维护、质量评价标准维护、客户评价项目维护、客户评价分值定义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的维护。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中基础数据审批部门和业务来源由分管副总负责维护,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的维护由办公室负责;其他基础数据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维护,系统管理员维护的基础数据需要增加或者修改时必须得到公司分管副总的认可后方可增加和修改,同时做好维护记录。

第四章信息备案完整性规定

第十二条信息备案是对潜在的市场信息进行记录在案,备案的信息属于可培育的服务机会。公司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将得到的市场信息及时备案在系统,对备案的信息原则上由备案人所在部门安排项目经理进行初步接洽或洽谈。

第十三条信息备案表数据录入要求:

1.项目名称能够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采用“建设单位+规模+产品名称”。如:“*公司年产吨产品项目”。

2.业务类别:考虑备案阶段,一个备案名称下可能有几个类别,建议按照主要类别区分即可,如:一个项目有可研报告和节能报告两个报告,则业务类别只要选择“可研报告”即可。通常的选择次序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

3.委托单位需要填写单位的完整名字。

4.联系人情况中:电话和手机必选一个来填写。

5.业务来源:按照来源填写。

6.项目概况描述:需要体现项目单位、投资额、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基本信息,同时说明提供咨询的目的,便于进一步开展跟踪和服务工作。

第五章项目洽谈信息管理

项目经理根据部门(或公司)统一的安排,根据项目备案的信息,开展项目的洽谈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洽谈的含义:经过同业主进行沟通后的信息录入,是报价的基础,是合同流程的前置条件。只要不“提交”,可以分多次洽谈,通过“记录”来记录每次洽谈的内容。

第十五条项目洽谈表数据录入要求:

1.对备案阶段的信息进行更新,包括客户名称、客户洽谈人、咨询评价目的、审批部门、项目性质和建设内容等。

2.洽谈内容:记录洽谈的具体内容、结果,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需要进一步洽谈或协商的问题等。是项目报价依据和合同条款的重要依据。

3.若项目委托单位不能确定,则需要继续跟踪,直至确定委托单位,尚具备申请办公系统对项目进行业务评审的条件。

4.洽谈记录表明细栏中,确定项目名称:采用“建设单位+规模+产品名称+类型”。如:“*公司年产吨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章项目执行过程信息管理

第十六条实施计划(项目工作大纲)数据录入:

项目的合同签定以后,进入项目实施计划阶段;项目经理必须根据签定的服务合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因为服务目标和内容不能确定,原则上不具备制定工作计划的条件;特殊情况比如政府委托项目,公司沟通比较通畅的优质客户,在服务内容、时间等要素,洽谈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特批工作计划(工作大纲)。工作计划包括:

1.明确委托咨询任务的目的或产品用途;

2.明确委托任务的工作重点、难点,按照合同要求安排时间;

3.委托方对咨询产品有特殊要求是,应列出报告的章节大纲;

4.明确是否需要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人员构成方案,拟承担工作分工情况等;

5.明确是否需要聘用专家,聘用专家的数量及专家的作用;

6.明确项目的执行是否需要外委,提出外委方案,确定外委的范围、费用和进度,对外委工作质量控制方案等。

第十七条校验统稿数据录入。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组成员工作量进行汇总,并对项目组成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打分。

第十八条业务交流记录:

由项目经理负责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与客户进行项目执行层面的沟通。

1.沟通记录包括,客户参与人及其姓名和电话,是否为我们合同约定的`委托方联系人或授权人。

2.交流内容:沟通内容,达到什么效果;以附件上传对方的意见或需求或我方提出的问题沟通等。

3.对超过合同约定的对方要求,除在系统中及时上报主管副总外,主管副总还要及时根据对方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合同的变更。

第十九条成果录入:

1.成果录入,分造价和咨询两种形式,区别在于:造价需要填写送审金额、审定金额、审减金额和实际收入;

2.附件上传:报告、附图、附件和实地考察照片,原则上咨询项目必须进行现场调研或考察,系统中上传的文件必须包括不少于两张的厂址实况图片。鼓励项目经理工作过程中收集与项目相关的设计或效果图片,并上传系统存档。

3.附件中文档名称:电子文档名皆采用“建设单位+规模+产品名称”;附表名称同报告名称一致;附图名称要同报告中附图名称一致。

第二十条成果修改申请。修改内容:需要说明修改原因、修改工作量、修改完成时间、是否需要增加费用等;修改文件上传审批后,方能印刷、装订提供给客户。

第二十一条成果加印申请。加印原因:需要说明报告加印的原因,合同约定等;加印的版本必须由办公室从系统下载印刷,保证与已发行版本的一致性。

第二十二条项目档案管理

(一)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及时完成项目档案的整理及归档工作,归档文件应按办公信息系统要求准确完整,需要纸质文件存档时,应及时与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联系。

(二)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及标题和内容的一致性审核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完成,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归档材料,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项目经理。

(三)项目经理根据档案完整性审核反馈结果,及时完善归档材料,对于项目完成时间较长,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完成归档工作的项目经理,将影响新咨询任务的工作安排。

第七章财务信息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务信息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回款、到账确认和开票管理。

第二十四条财务管理数据录入要求:

1.合同回款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踪和催缴,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咨询费用回款进度负责系统录入,项目的回款录入需对应到项目合同下的各子项目。

2.项目在有回款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的付款条款由财务负责人核实是否具备盖章条件。满足条件的可以进行盖章确认,不满足合同约定条件的项目,需要出版报告则由项目经理提出盖章的特批申请。

3.开票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录入发票开具信息,若开票类型选择为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时,则必须录入客户的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帐号、开户行、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上传客户的税务登记证附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系统管理制度 篇10

根据《公司安全规程》规定,切实搞好甲醇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工业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装置作用,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甲醇安全生产,结合甲醇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1、监控室24小时要有专人值班,并熟悉微机及熟悉监控矩阵的操作人员。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当班值班记录。

3、做好监控装置运行日志记录。

4、做好设备、仪表、台帐记录。

5、做好监控装置故障处理记录。

6、做好监控装置检修记录。

7、完善监控系统的缺陷并做好监控维护、维修等工作。

8、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资料一律在硬盘录像机上保存,便于查对。

系统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保证保安监控系统设备的安全运行及人员安全;

2.范围:保安监控系统设备;

3.职责:电气主管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并监督本专业人员及设备厂家完成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并检查结果;

4.管理规定:

4.1保证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开启;

4.2系统的不间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

4.3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

4.4未经本专业主管同意,严禁修改系统参数;

4.5系统参数修改后,应在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并即时通知当班监控员;

4.6巡查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做详实记录并上报专业主管;

4.7监控系统各种设备非本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卸、维修、操作;

4.8主机专机专用,严禁安装任何其它无关程序。

系统管理制度 篇12

园区消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1、目的:

旨在规范监控中心管理,充分发挥监控中心的监测、报警功能,确保小区的人身、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所管辖物业服务中心各消防监控中心。

3、消防监控中心岗位管理规定:

3.1熟练掌握监控中心,消防报警系统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设防设备的分布情况。

3.2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3.3做到及时发现监控上的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保安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详细做好记录。

3.4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领班。

3.5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工程组,并协助工程部尽快排除故障,做好详细的记录。

3.6对于联系工作的电话或来访客人,要热情礼貌地应答接待,对业主、商户、客人打错了或误打了报警电话接听时也要做到相互之间友善的沟通并清楚表达自己的意思,避免误会。

3.7对无故进入监控中心的员工,应立即劝其离去,并记录其工号,如有领导进入要在值班本上做好记录。

3.8做好对讲机电池充电,公共钥匙领用及记录工作。换电池,领用钥匙应通知当值领班。3.9保持岗位内的清洁卫生,交岗前应对岗位内进行整体打扫,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3.10值勤时正确使用和保管岗位内所有物品,当班者对本班组使用物品负有全部责任。

3.11对需要移交下一班组处理的工作,应做好书面记录,口头移交,每班组值勤人员应完成上班移交的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本班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3.12 监控录像保留一周。

3.13 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参加培训,搞好团结协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4.程序

4.1消防监控中心是小区处理应急事件的指挥扭。未经准许员工不得无故进入。

4.2消防监控中心的设备、设施随时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3对于突发事件的区域,消防中心值班员要将摄像镜头进行跟踪拍摄,并同时注意区域周围动态。

4.4发生报警,要迅速通知附近保安员到场确保是否属于误报。如误报作消音处理并作记录,如属于报警,按报警流程执行。

4.5消防监控中心要配置室内温度计,正常室温处于25℃左右。

4.6外来施工单位进入中心检测,必须凭工程部的签章方可有效。

4.7消防、监控中心不要有其它杂物置于其间,严禁吸烟等行为。

4.8消防监控中心,必须配备相关数量的消防应急器材,以备急需。

4.9消防监控中心必须二十四小时不能离人,如上洗手间要通知消防巡逻或领班顶值。

系统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核定征收管理工作,严格内部操作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核定征收的对象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核定征收的办法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管理组组长负责辖区内核定征收工作的计划,实施和征管。核定征收的对象原则上以一个纳税年度为期间,特殊情况不得低于6个月。

第四条:各管理组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的次月,应开展对辖区内双定业户的税源册籍,按照“执行政策、应收尽收、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原则,确立辖区内整体税源和税负标准,以组为单位,管理组长初审签字后,将册籍资料和定税清册报送分局综合组,由分管局长审核报分局长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并执行。

第五条:各管理组和征管人员所辖业户核定税负应与册籍税源基本符合,并确保每月申报缴纳的税款与核定数额相等,与上报的征缴月报表的数额相同,对核定业户要有分行业的重点税源调查、核定依据,并实行重点监控。对列入重点监控的纳税人各管理组必须上报分局综合组认定并备案,时间为每季度上报一次,对重点业户由分局统一组织年度纳税结算。

第六条:纳入核定征收的业户,在税负核定标准上应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业户的经营状况按照从高从严的原则执行,但必须有明确的政策依据,禁止一刀切,一个纳税年度需调整核定税负的.,必须向分局提交书面报告,经分局领导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各管理组一律不得随意调整税负税额标准。

第七条:分局综合组负责对各管理组年度核定征收工作的督办检查,每个纳税年度应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随机调查,确保分局核定征收工作的政策准确性和管理稳定性,综合组的检查督办工作应予开始前向分局提出书面实施意见,经分局长批准后执行,检查结束后应做出调查报告报分局领导,各管理组应积极配合支持检查督办工作,禁止各自为政,自行其是。

第八条:各专管员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常规管理工作,按照职责权限,严格履行,不得推诿塞责,渎职违纪,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分局相关考核管理制度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自**年1月10日起执行。

系统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公司事业发展,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门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本公司人员(单位、个人)。

三、职责

(一)济南园区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东营园区行政集团办: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二)济南、东营园区物业部保安贯彻落实本制度。

(三)公司所有人员自觉遵守本制度。

四、管理内容

(一)门禁感应卡为IC卡,以下无特殊说明的,均以门禁感应卡统称。

(二)门禁感应卡由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统一发放给每一位具有相应权限的员工,每张门禁感应卡只能由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给其他人使用或者几人共用一张卡。

(三)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每月对门禁系统的使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感应机的感应功能是否完好,门禁感应卡的使用、发放情况是否正常等,如发现故障,需立即通知物业部进行维修。

(四)公司门禁出入管理

1、凡出入集团西大门、生产中门、生产南门公司人员,进出者必须持有门禁感应卡,按规定刷卡记录后方可出入,不刷卡者一律不得进出工业园区,保安人员有权制止,新入职人员须经门卫电话确认,登记并检查有效证件后方可出入。

2、外来人员因公需进入公司,应先登记,门卫询问事由,必要时应查验证件,电话通知接洽部门,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值班保安给来访者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签发《来访条》、保安给来访者指出接洽部门位置和车辆停放位置。如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接见的,保安应委婉拒绝,请其外出。

3、公司员工须从公司西/南大门出入,西/南大门放行时间:6:00—22:00,晚上外出人员于23:30前回公司、节假日00:00前回公司。其他时间保安有权不予通行(加班、倒班可视情延长出入西/南大门的时间)。员工严禁爬越围墙进出,违者每次罚款50元,多次发生将予以通报。进出生产中门参观者一律携带参观证。(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备案登记领取参观证)

4、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核准后的《离职人员出门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严禁携带任何具有本公司标志的公司物品出公司。

5、公司各种物资均需凭出门条放行,成品销售、次品、生产劳动工具、加工零件、样板、模具或生产物料废品凭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发的出门条;办公、生活用具凭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开具出门条;物资供应公司采购的物品需退换货时,凭物资供应负责人签发的出门条放行。保卫人员对出门条分类夹放,禁止丢失和损坏出门条。

6、公司订购的货物,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部门或人员接洽。

7、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应由总机前台代收发,总机前台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8、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件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9、业务往来车辆一律经生产南门进出,任何车辆不得进出生产中门,特殊情况需备案登记方可出入生产中门。摩托车出公司时保安应要求其本人打开后座箱进行检查。

10、来访者办事完毕,需持由接洽部门、接待人员签字确认的《来访条,经保安审核后离开公司,如有特殊情况未签字者,外出时保安应打电话询问接洽部门情况是否属实后可放行。

11、下列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大门:

①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②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③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

④非洽谈公务人员,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⑤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⑥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1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离开公司:

①员工出公司,携带公司物品,出门条上无部门经理签核者。

②员工携带物品有放行条,但物条不符者。

(五)公司办公区门禁管理

1、外来人员应持有保安发放的来访条进入登记允许接待的集团办,严禁随意在其他办公室游走,否则一律予以驱逐。

2、接待来访人员时,各部门接待人员应加强保密意识,如客人翻阅办公桌的资料时应予以制止。

3、外来人员办事完毕,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在保安发放的《来访条》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离开公司的,应及时通知门卫和保安。

4、公司员工进入公司生产大门、车间时,应将工作牌挂戴于胸前。对上班出入厂区、车间不带工作牌者,保安可阻止其入内,直至按要求佩带后;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处理。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将该位员工的违规事实书面告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根据事实在员工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5、车间员工严禁带包进入车间,有带包人员应将包存放在指定区域,如有带包进入者,保安要求其自行开包检查。

6、上班时间,车间上班的人员原则上严禁接访客人,若有特殊情况,需向保安说明情况,部门经理同意后在公司会议室会客,未经部门经理同意严禁将外来人员带入车间参观。车间员工有携带公司物品离开车间时,须有部门经理签发的出门条,否则保安有权限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7、外来公干人员未经部门经理同意和接待部门人员陪同严禁进入车间,擅自进入车间者保安和车间工作人员有权利阻止。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员工严禁进入办公区:

①携带违禁物品者。

②不戴工作牌者、无来访条者

③上班穿拖鞋、短裤、衣帽不整者。

④未经部门经理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六)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办公室。

系统管理制度 篇15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第1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2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规划煤矿长远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制定煤矿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3条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第4条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矿每年制定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1)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2)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重大非人身事故。

(3)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

(4)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

第5条纳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计划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

(1)不发生死亡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2)重伤事故率;

(3) 矿井安全隐患整改率;

(4)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全员培训率;

(5)矿井质量标准化达级;

(6)设备完好率;

(7)遵章守纪,制止“三违”;

(8)煤矿软件管理和安全设施投入。

各项管理目标值不得低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没有规定的,不低于上年实际或计划水平。

第6条制定和落实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矿与区队或班组以签订合同或责任状等形式,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并逐级按季、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2)区队或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4)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

第7条煤矿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目标管理,对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好的区队、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第1条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第3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总工程师主持。

第4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各副矿长、值班矿长和安全检查人员,必要时可吸收相关工种负责人和区队或班组长参加。对应参加会议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故旷会的,除提出批评外再给予经济处罚。

第5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研究分析矿井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工种和人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2)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

(5)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

第6条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抓住重点,讲究实效。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与会人员。

第7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设规范的专门会议记录。

(1)准确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内容、会议决定事项,按发言顺序如实记录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和发言要点;

(2)会议结束,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审阅签字;

(3)会议记录保存2年,不准缺页、涂改。

安全奖惩制度

第1条为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和安全奖惩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坚持以精神鼓励和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的原则,引导职工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搞好安全生产。

第3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依照本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4条职工必须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职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矿规章制度的,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

第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队、班组和个人,由矿给予奖励:

(1)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单位的负责人;

(2)有技术革新或发明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3)由于个人行为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

(5)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的个人;

(6)其他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矿给予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

(2)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3)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

(4)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或个人;

(5)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或间接责任的。

第7条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和危害后果,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处罚前由安全检查人员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矿长批准后实施。对职工实施安全处罚,允许职工陈述和申辩。

(1)违章情节较轻或尚未产生不利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后果较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直到给予行政处罚;

(2)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或经常违章违纪屡教不改的,由矿依法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8条玩忽职守,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除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外,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经矿长批准,赔偿金额可酌减。

第9条建立违章登记记录。凡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违章现象或行为的,必须进行登记。

第l0条区(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人员和其他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而不制止的,按违章给予处罚。

第11条依照本制度,矿另行制定职工“三违”处罚规定,与本制度一并执行。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第l条为了规范安全技术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的审批。

第3条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4条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省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如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要变动时新编的设计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按程序上报。

第5条经批准的设计、措施、报告,如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矿井瓦斯等级、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6条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区设计方案、矿井反风演习计划、采区水文地质探查设计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按规定的程序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7条其他由矿批准的,如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修改采掘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措施、巷道贯通的安全措施、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等,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8条采区设计方案,采区、采煤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

第9条设计、规程和措施应当符合实际,内容全面、具体,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10条设计、措施和规程的编写,应条文清晰,语言精当,数据准确,表达简练。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本要字迹清楚、图表清晰、装订整齐。

第11条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总工程师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传达贯彻结束,接受传达的人员签字。未参加传达贯彻的人员要补课。

第12条超越技术审批权限进行技术审批的,要及时纠正;设计、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有严重缺陷,审批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编制、审批人员的责任。

第13条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抵触时,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安全检查制度

第1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依照本制度进行安全检查,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

第3条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矿长或生产副矿长负责安排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监察时,区队或班组及有关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第4条矿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安全检查负全面责任。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5条由矿长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

(2)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

(3)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适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处于执行状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4)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是否树立了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了全员参加的管理网络。

(5)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第6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矿每月至少进行1次,定期安全检查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分别对井上下作业现场、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第7条矿长定期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修改。

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每半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8条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安全设施和人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1)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值班矿长下井指挥生产,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2)安全检查人员要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

(3)区队长或班组长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使用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

第9条安全大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检查前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中应认真依照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填写。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第10条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程”要求,实行标准化作业,做好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自保、互保工作。

第11条安全检查人员日常监督检查,应当检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行为。现场检查应当全面,突出重点。检查地点、时间、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要如实记录。安全检查员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能够解决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矿长或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12条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或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处罚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经济处罚。

第l3条安全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年以上。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

第1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

第4条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

第5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

(1)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区队长或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4)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

第6条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煤矿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矿长及有关部门报告;班组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并向当班调度室或值班矿长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

第7条对煤矿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

(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l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2)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

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

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区队或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

第8条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

第9条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区队或班组立即解决。

第10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有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

第11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

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第12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

第l3条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第14条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第1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煤矿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每两年对煤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煤炭主管部门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第3条煤矿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4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由煤矿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和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监控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人员必须熟知重大危险源的危害程度、特点和预防措施。对监控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第5条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6条监控人员必须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监控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矿长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7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8条煤矿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第9条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详尽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系统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条 为规范全院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运营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 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 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 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 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第三条 网络中心负责全院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信息系统各级维护部门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第四条 负责全院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 系统出现故障,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首先进行处理,同时判断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故障处理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同时向院部报告。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

第六条 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第七条 参与故障处理的各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故障处理单,现场技术支持还须当地维护人员予以签字确认或维护部门盖章。

第八条 建立重要紧急信息上报渠道,对于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应该立即逐级向院部主管领导报告,对业务影响较大的还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

第九条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等。

第十条 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

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

3、上述资料的变更记录。

第十一条 无关人员未经管理维护人员的批准严禁进入机房。

第十二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闲谈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污染物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系统管理制度 篇17

一、安防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及巡检管理制度

1.1安防监控系统维护保养制度

1、为了做好监控设备的维护工作,门房保安负责日常对监控系统的监测、维护、管理,承担起设备的维护服务工作,以保障监控系统的长期、可靠、有效地运行。

2、在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应对一些情况加以防范,尽可能使设备的运行正常,对于监控系统的各种采集设备来说,由于设备直接置于有灰尘的环境中,对设备的运行会产生直接的影响,需要重点做好防潮、防尘、防腐的维护工作。

3、每季度一次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镜头擦干净,调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室外温度应在-20 ℃~+60℃,相对湿度应在10%~100%;室内温度应控制在+5℃~+35℃,相对湿度应控制在10%~80%,留给机房监控设备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4、根据监控系统各部份设备的使用说明,每月检测其各项技术参数及监控系统传输线路质量,处理故障隐患,协助监控中心设定使用级别等各种数据,确保各部份设备各项功能良好,能够正常运行。

5、对容易老化的监控设备部件每月一次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如视频头等。

6、对易吸尘部份每季度定期清理一次,如监视器暴露在空气中,由于屏幕的静电作用,会有许多灰尘被吸附在监视器表面,影响画面的清晰度,要定期擦拭监视器,校对监视器的颜色及亮度。

7、对长时间工作的监控设备每月定期维护一次,如硬盘录像机长时间工作会产生较多的热量,一旦其电风扇有故障,会影响排热,以免硬盘录像机工作不正常。

8、对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监控终端及各种终端外设。桌面系统的运行检查,网络及桌面系统的病毒防御。

9、每月定期对监控系统和设备进行优化。

10、以上工作必须形成工作记录表格备双方签字确认方为完成以上工作。

11、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信息服务: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抢修、维修、维护、保养记录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部门负责人审核。

1.2安防监控系统检修执行标准

①控制台

a、各控制器件运行正常,能实行切换定机,扫描式监视等;

b、操作键盘灵活、可靠;

c、电源锁开关完好。

②显示屏

a、各显示屏上监视器齐全、完好、显像清晰,符合设计要求;

b、各显示器接线清楚,无随意拉接线;

c、监视器安装牢固、可靠。

③电源设备

a、交流稳压电源工作正常、稳定;

b、各输出电路熔丝配置合理,没有不规范行为;

c、电源严格分离,交、直流电源分隔明显,无随意拉接线;

d、双路电源切换可靠、正常;

e、设备接地保护,防护等安全、可靠。

④摄像机

a、各摄像机工作正常、配置数量齐全;

b、带变焦距的摄像机应调节自如、符合性能要求;

c、各摄像机防护罩应齐全(特别是户外型);

d、各摄像机镜头的光圈调定正确,确保显像清晰,符合设计要求。

⑤录像机

a、所配录像机齐全,性能良好,符合性能要求;

b、各摄像监视点的信号,均能切换到录像机上进行录制(包括切换到备用录像机)。

(2)安保防盗系统

①电梯内对讲装置能与消控中心通话;

②电子防盗门

a、闭门器开关灵活,快慢二档行程明确,自动关门时确保门锁上;

b、电子密码锁好,且密码能修改;

c、键盘无损坏,不渗漏;

d、电源正常;

e、设备接地保护符合规定。

(3)楼宇监控系统

①UPS应急电源

a、输出电压数据,符合设备规定数值;

b、电源容量适中,无过载,熔丝匹配正确;

c、备用电源正常,蓄电池容量充足,能维持规定时间,切换迅速可靠;

d、接地保护符合规定;

e、各接点,可靠、无氧化现象;

f、外表无尘。

②输入/输出控制器

a、各电接点连接可靠;

b、各电板无尘、无氧化现象;

c、输入/输出信号正确;

③各执行机构(电磁阀、风阀、转换器等)

a、动作正确可靠;

b、机械部件清洁、无尘、无氧化;

c、温度、压力、流量传感器,数据信号正确等,表面无尘、无氧化现象。

1.3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注意事项

在对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维护过程中,应对一些情况加以防范,尽可能使设备的运行正常,主要需做好防潮、防尘、防腐、防雷、防干扰的工作。

1、防潮、防尘、防腐

对于监控系统的各种采集设备来说,由于设备直接置于有灰尘的环境中,对设备的运行会产生直接的影响,需要重点做好防潮、防尘、防腐的维护工作。如摄像机长期使用,防护罩及防尘玻璃上会很快被蒙上一层灰尘、碳灰等的混合物,又脏又黑,还具有腐蚀性,严重影响收视效果,也给设备带来损坏,因此必须做好摄像机的防尘、防腐维护工作。在某些湿气较重的地方,则必须在维护过程中就安装位置、设备的防护进行调整以提高设备本身的防潮能力,同时对高湿度地带要经常采取除湿措施来解决防潮问题。

2、防雷、防干扰

监控设备在维护过程中必须对防雷问题高度重视。防雷的措施主要是要做好设备接地的防雷地网,应按等电位体方案做好独立的地阻小于1欧的综合接地网,杜绝弱电系统的防雷接地与电力防雷接地网混在一起的做法,以防止电力接地网杂波对设备产生干扰。防干扰则主要做到布线时应坚持强弱电分开原则,把电力线缆跟通讯线缆和视频线缆分开,严格按通信和电力行业的布线规范施工。

系统管理制度 篇18

1 财务系统管理员在财务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财务管理软件系统的管理工作,对于财务管理软件系统的安全负管理责任。

2 学习、落实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省公司和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度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软件管理中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本部门各级人员组织落实。

3 定期进行财务管理软件数据备份,在计算机网络出现故障时及时进行恢复。

4 及时更新杀病毒软件,提高财务管理软件系统的自我防护能力。

5 及时进行计算机的检查与维护,取缔私自安装的软件,保证财务管理软件的安全运行,对于违反规定安装软件的人员,提出考核意见。

6 新购置的.计算机及配件,必须安装测试合格,才能接入企业财务管理软件系统。

7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

8 签定四级有效控制责任状,学习、落实本岗位控制差错的各项措施,实现工作无差错。

9 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提高安全文化素质,实现行为安全,达到人、机、环的和谐发展。

10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11 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与电力企业财务管理和计算机管理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财务管理软件系统维护工作能力。

12 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和保卫安全职责,执行本部门消防管理和保卫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13 及时制止任何违章违纪行为和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指挥,并有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系统管理制度 篇19

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

三、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的'系统不合理、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

四、严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风、扩散风、老塘风,严禁出现串联风中的“并─串”或“串─并”形式的二次串联风。

五、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系统,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一次串联风,同一采区内一次串联风不得超过一处。进入串联风流中的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在串联风流中,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六、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无法形成通风系统的通过制订专门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局扇供风,但必须实施“三专二闭锁”或“双局扇双电源”,必须安装沼气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七、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有单独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道或主要回风道中。

八、矿井及各地点所需风量,应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

九、全矿井风量每旬至少测定一次,重点区域经常测定。对供风量不足地点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调整,确保合理供风。

十、矿井回风道失修率不得高于7%,其中严重失修率不得高于3%。

十一、加强通风设施管理,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风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一次。

十二、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备查,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

十三、主要通风机至少每月由矿机电部门检查一次,检查矿井主扇的运转情况、反风设施、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

系统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计算机用户管理,明确对计算机新增、维修、报废流程,控制计算机用户增长对现有计算机网络资源的负面影响,确保计算机系统及网络使用的安全稳定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全体计算机使用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管理部是对整个xx公司所有计算机用户统一管理的信息技术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参见事业部计算机硬件管理办法文件《关于子公司二级管理体系规定》。

第二章二级维护体系的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适用二级维护体系,第一级为公司计算机系统管理员,第二级为各部门经过相关培训的二级维护员,实行逐级服务的方式。计算机用户在请求维护时,必须先向本部门的.维护员联系,如其不能解决,由其负责联系公司系统管理员。维护员原则上在没有多个部门同时发生需求维护冲突时,在2天内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情况特殊或不能解决应向用户讲明原因。

第五条二级维护员主要负责所在部门的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系统、外接设备、常用软件的简单安装和维护,以及计算机系统简单故障的排除,并负责本部门电脑资产的转移、增置的申请、oa、电子信箱、上网账号的申请等。

第六条系统管理员可以组织、调动二级维护员进行维护服务,同时有义务对二级维护员进行不定期的计算机技术知识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章新增用户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内部各部门新增计算机用户(含更换电脑用户)时,申办人需填写《电脑设备增置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部门维护员提交系统管理员对申请表进行核对,并由管理部部长签字后方才有效。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根据申请用户对应的工作职责,规定该用户的计算机系统中需要安装的软件,由该部门二级维护员填写《计算机用户使用权限表》(见附件3),执行安装,并保存该表。

第九条如果申请不被批准,系统管理员负责将申请表转回申请部门,并解释原因。

第四章计算机用户使用规范

第十条计算机用户在离职或调离时,需要转移电脑的,申办人需要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见附件4),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系统管理员进行核对,然后进行拆装转移。

第十一条计算机用户在网络中统一以'空调'为群组(开发部和cad室除外),由各部门二级维护员管理。

第十二条每台计算机必须有登录密码,win98用户必须在bios中设置开机密码,win20xx用户必须设置登陆密码,若因计算机问题不能设置密码的,可以安装其他安全保护的工具,若因未按规定设置密码而造成计算机使用问题的,其责任由用户承担。

第十三条对计算机用户的一般要求:

1、严禁擅自安装非工作需要的软件,违者罚款100元以上;

2、严禁随意拆卸计算机,或未经允许添加硬件,违者罚款100元/次,性质严重的罚款500元至20xx元;

3、严禁随意删改计算机系统的系统文件,违者罚款200元;

对于以上行为,除使用者负担罚金外,部门负责人同时受罚罚金的20%,二级维护员受罚罚金的10%。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章条例的用户由系统管理员开《罚款通知单》(见附件6)执行罚款并作全公司通报。

第十五条对经过系统管理员确认需要外修的电脑设备,送修部门必须由二级维护员填写《电脑设备维修确认单》(见附件5),到财务部取《出厂物资申请表》后办理手续外修。待维修完毕,各部门二级维护员必须告知公司系统管理员。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根据二级维护员服务情况对二级维护员进行考核,考核纳入到个人工作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管理部制定并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

附件1《维护人员名单》

附件2《xx部电脑增置申请表》

附件3《计算机用户使用权限表》

附件4《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单》

附件5《电脑设备维修确认单》

附件6《罚款通知单》

系统管理制度 篇21

为保证物业安全及延长监控摄像系统使用寿命,发挥其正常功能,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保安应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监控设备,不得随意调试和作其他用途。

二、图像模糊或跳跃不清时,值班保安应按正常程序重新操作,如无法消除故障,通知机电班检查修复。

三、如遇失去图像或失去报警功能等严重故障,工程部应通知厂方派员维修。

四、机电班每周检查红外线探头及摄像头一次,对报警迟钝、转动失灵、松动、生锈等故障即时维修;每月用清洗带清洗录像机一次,并填写《设备保养纪录》。

五、故障期间,巡逻保安须加强物业周边的巡查,以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六、值班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对可疑点放大摄录,并通知巡逻保安前往查看核实,以防止事故发生。

七、告知客户爱护监控系统,对损坏行为追究责任。

深圳金风帆物业景洲大厦管理处

系统管理制度 篇22

1.0目的

通过规范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理规程,确保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理。

3.0职责

3.1当值消防监控中心的保安员负责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与管理。

3.2当值领班负责对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保安员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对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3.3保安部长不定期对监督和对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4.0工作程序

4.1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保安员负责对闭路电视的监控、操作和一般性的保养(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并留意设备情况,发现故障,马上报修。

4.2值班员应密切留意闭路电视的情况,与各岗位保持密切配合,发现问题,马上通知机动保安员到位处理。

4.3为便于查证,保障安全,保安闭路电视应进行录像,各重要出入口和重点部位应保持24小时录像。

4.4熟悉各摄像枪的位置,大厦主要出入口共分为三十个摄像点,分别为:黄华路大门,首层南、北大堂,西侧通道,东外围、南外围、西外围、八部电梯以及负一车场。

4.5保安员负责录像的操作,并及时换带,保证录像的完整性。

4.6换带时,应检查录像带的磁带是否干净。

4.7更换带后在《录像带使用记录表》上做好登记,并将录相带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保管好。

4.8每日应对设备表面进行抹尘,每周应对录像带进行检查,确保磁带能正常录制,每季度(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录像机磁头进行清洗。

4.9为便于查证,各出入口的录像内容应保存14天时间。

4.10消防监控中心应常保存备用录像带不少于2盘,如有缺少当值班人员应报告领班并负责提出购置计划。

4.11录像带在保存期间,未经部门领导或管理处领导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行放录。

4.12消防监控中心录像机属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专用设备,禁止放录任何外借录像带。

5.0相关记录

5.1《录像带使用记录表》/gr-260

5.2《闭路监控系统运行异常记录表》/gr-255

系统管理制度 篇23

一、供电

1、监测监控系统的供电,是保证监测监控系统不间断可靠运行的必要条件。监测系统分站的电源必须取自工作面总馈电开关的电压侧。

2、监测系统分站的装设地点,综采工作面分站安装在工作面进风巷口高压开关处,掘进工作面分站安装在工作面巷口总馈电开关处。

二、断电

1、机电科在搞采掘工作面的供电设计时,要考虑到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时的断电执行,每个采煤工作面要在适宜地点设立总开关。采掘面所设立的总开关,都能够与瓦斯超限断电的输出执行信号——常闭或常开接点相配接,并保证总开关方便自动断电。

2、井下各点瓦斯超限时,断电范围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实施细则在生产作业规程中确定。

3、当发生瓦斯超限断电时,系统应立即报警,生产调度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

4、断电方案由机电科提出,通风科实施。断电的可靠性由通风科、机电科会同安检科定期组织试验,并认真作好记录。

三、复电

复电前必须首先向矿调度室打电话询问是否由于瓦斯超限而断电,如属瓦斯超限断电的复电必须按照规程及矿有关规定执行,由矿总工程师及通风部门指挥执行。

系统管理制度 篇24

一、总则

1、严格遵守《集团公司通讯网络系统管理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保证所辖设备的`正常运行。

2、甲醇公司通信网络是为生产服务,必须加强对通信网络及设备的运行管理,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3、坚持维护制度,爱护设备器材,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4、认真负责,按时检查,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对通信设备运行负有全面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纪律,服从指挥,执行通信调度命令,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通信机房应有良好的环境保护控制设施,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

二、程控电话安装

1、公司电话由仪表车间统一组织安装。

2、安装电话由使用部门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仪表车间负责安装。

三、使用和管理

1、电话安装后,不得任意移动和拆卸、更换、加装串联电话等,如需变动应先通知仪表车间按规定办理。

3、电话使用期间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程控电话设备损坏者,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对故意损坏者,除本人写出检查外,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仪表车间负责维修、维护、技术保障等管理工作。

系统管理制度 篇25

一、控制室实行专人轮班全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每日做好值班记录。

二、不带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做好保密工作,不向无关人员泄漏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监控设施。

三、监视所有摄像位置的图像,注意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即时通知班长,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四、对重点保卫区域和异常现象要做好记录和录像,以作必要时查证使用,做好交接班记录。

五、发生案件和突发事件时按重大案件处理方案和火灾发生处理方案处理。

六、当监视范围出现异常,如可疑人员出现等,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查看。

七、值班室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系统管理制度 篇26

一、监控系统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建全以下台账和报表,并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设备仪表台账

监控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中心站运行日志

安全监控日报表

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等

二、监控调度室必须有监控设备布置图和断电控制接线图,图上标明井上、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位置、断电范围,传输路线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等,按季绘制,按月修改。

三、监控调度室对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故障记录长期保存,归类存储。

四、监控中心必须实时监测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制设备的通、断电状态,每日将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技术副矿长审阅签字。

系统管理制度 篇27

酒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程序

一、日常使用管理

1、保持闭路监控设备机房整体清洁,严禁在操作台上放置茶水及无关物品。

2、每班检查监控电脑与各显示设备、录像设备之间的通信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3、每班检查监控所有摄像头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4、每班检查所有监控器图像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修。

5、每班检查录像设备的录像功能是否正常,录像资料是否完整。

6、每月对监控室的机柜、显示器、监控器、录像设备外壳进行清洁(用干净毛巾),保证设备清洁无尘。

二、定期维护保养

1、每周检查闭路监控设备是否整洁,对值班人员规范的操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2、每季安排对所有摄像头进行清洁保养,防尘罩用干湿的毛巾均匀擦净,镜头用专业的镜头纸轻轻的清洁,保证图像清晰。

3、每年一次对所有的监控设备、显示设备和录像设备进行拆卸清洁,对设备内部的器件和线路板用小毛刷配合吸尘器进行除尘处理。

系统管理制度 篇28

矿山电机车运输规定是根据《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矿山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规定:

1、电机车应有完整的安全装置,铃、灯、防护罩、制动闸、联接器和漏电及电路保护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均不得运行。

2、开车前,必须进行前后检查,发出信号,以免伤人或压断各种管路、线路。

3、电机车司机必须遵守各种信号、听从指挥,严禁酒后开车,电机车运行时,人、物各部件不得外露。

4、严禁开快车。遇弯道、出硐、施工地点或前方有人时,要减速慢行并发出信号。

5、电机车运行途中掉道,应立即发出信号,处理人员必须选择安全位置及联系信号,并统一指挥进行处理。

6、电机车必须额定牵引、运输不得超载、超宽、超长。

7、机车运送爆破器材,必须遵守爆破物品运输规定。

8、机车运送人员必须在开车前,认真仔细检查连接器、制动器及部件的完好,车内严禁易爆、易燃及货物混装,严禁中途扒车。

9、电瓶车两头严禁站人,以防挤(撞)伤。

10、卸渣时,停车场,调头处应设有挡车防护设施,以防掉道。

11、经常检查,保持机车清洁,做好文明开车,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刹紧车闸,停车在安全线上,并有良好的照明和警告标志。

12、轨道的曲线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驶速度1.5m/s以下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7倍;

(2)行驶速度大于1.5m/s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10倍;

(3)轨道转弯角度大于90°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10倍;

(4)对于带转向架的大型车辆(如梭车、底卸式矿车等),应不小于车辆技术文件的要求。

13、使用电机车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爆炸性气体的回风巷道,不应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2)高硫和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应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

(3)每班应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过电流保护装置;

(4)电机车司机不应擅离工作岗位;司机离开机车时,

应切断电动机电源,拉下控制器把手,取下车钥匙,扳紧车闸将机车刹住。

14、电机车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不应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2)列车制动距离;运送人员应不超过20m,运送物料应不超过40m;14t以上的大型机车(或双机)牵引运输,应根据运输条件予以确定,但应不超过80m;

(3)采用电机车运输的主要运输道上,非机动车辆应经调度人员同意方可行驶;

(4)单机牵引列车正常行车时,机车应在列车的前端牵引(调车或处理事故时不在此限);

(5)双机牵引列车允许1台机车在前端牵引,1台机车在后端推动;

(6)列车通过风门、巷道口、弯道、道岔和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前方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应减速并发出警告信号;

(7)在列车运行前方,任何人发现有碍列车行进的情况时,应以矿灯、声响或其他方式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发现运行前方有异常情况或信号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8)电机车停稳之前,不应摘挂钩;

(9)不应无连接装置项车和长距离顶车倒退行驶;若需短距离倒行,应减速慢行,且有专人在倒行前方观察监护;

15、架线式电机车运输工作中断时间超过一个班时,非工作地区内的电机车线路电源应切断。修整电机车线路,应先切断电源,并将线路接地,接地点应设在工作地段的可见部位。

系统管理制度 篇29

第一条总则

通过加强公司计算机系统、办公网络、服务器系统的管理。保证网络系统安全运行,保证公司机密文件的安全,保障服务器、数据库的安全运行。加强计算机办公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把各部门相关工作做好。

第二条范围

1、计算机网络系统由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及客户机的网络系统配置组成。

2、软件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应用软件、有关专业的网络应用软件等。

3、客户机的网络系统配置包括客户机在网络上的名称,IP地址分配,用户登陆名称、用户密码、及Internet的配置等。

4、系统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如WINDOWSXP、WINDOWS20__等)软件。

5、平台软件是指:防伪防窜货系统、办公用软件(如OFFICE20__)等平台软件。

6、专业软件是指:设计工作中使用的绘图软件(如Photoshop等)。

第三条职责

1、信息网络部门为网络安全运行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数据库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负责系统软件的调研、采购、安装、升级、保管工作。

3、网络管理人员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系统的安全运行;服务器安全运行和数据备份;Internet对外接口安全以及计算机系统防病毒管理;各种软件的用户密码及权限管理协助各部门进行数据备份和数据归档。

4、网络管理人员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商业机密。

5、员工执行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6、系统管理员的密码必须由网络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掌握。

第三条管理办法

I、公司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1、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时,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教育。

2、电脑由公司统一配置并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允许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3、电脑硬件及其配件添置应列出清单报行政部,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后,由网络信息管理员负责进行添置。

4、电脑操作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1)电脑的开、关机应按按正常程序操作,因非法操作而使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修理费用由该部门负责;

(2)电脑软件的安装与删除应在公司管理员的许可下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允许擅自增添或删除电脑硬盘内的数据程序;

(3)电脑操作员应在每周及时进行杀毒软件的升级,每月打好系统补丁;

(4)不允许随意使用外来U盘,确需使用的,应先进行病毒监测;

(5)禁止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听音乐等。

5、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6、电脑发生故障应尽快通知IT管理员及时解决,不允许私自打开电脑主机箱操作。

7、电脑操作员要爱护电脑并注意保持电脑清洁卫生,并在正确关机并完全关掉电源后,方可下班离开。

8、因操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给工作带来影响但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批评教育;因操作人员故意违反上述规定并使工作或财产蒙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9、为文件资料安全起见,勿将重要文件保存在系统活动分区内如:C盘、我的文档、桌面等;请将本人的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盘其它非活动分区(如:D、E、F)。(保存前用杀毒软件检察无病毒警告后才可)。并定期清理本人相关文件目录,及时把一些过期的`、无用的文件删除,以免占用硬盘空间。

10、所有电脑必须设置登陆密码,一般不要使用默认的administrator作为登陆用户名,密码必须自身保管,严禁告诉他人,计算机名与登陆名不能一致,一般不要使用含有和个人、单位相关信息的名称。

11、其他管理办法请参看《IT终端用户安全手册》

II、网络系统维护

1、系统管理员每周定时对托管的网络服务器进行巡视,并对公司局域网内部服务器进行检查,如:财务服务器。

2、对于系统和网络出现的异常现象网络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采取积极措施。针对当时没有解决的问题或重要的问题应将问题描述、分析原因、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及时制定出解决方案。

3、定时对服务器数据进行备份。

4、维护服务器,监控外来访问和对外访问情况,如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5、制定服务器的防病毒措施,及时下载最新的防病毒疫苗,防止服务器受病毒的侵害。

III、用户帐号申请/注销

1、新员工(或外借人员)需使用计算机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由网络部门负责分配计算机、和登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名及密码。如需使用财务软件需向财务主管申请,由网络管理部门人员负责软件客户端的安装调试。

2、员工离职应将本人所使用的计算机名、IP地址、用户名、登录密码、平台软件信息以书面形式记录,经网络管理人员将该记录登记备案。网络管理人员对离职人员计算机中的公司资料信息备份,方可对该离职人员保存在公司服务器中所有的资料删除。

IV、数据备份管理

服务器数据备份,应对数据库进行自动实时备份,并每周应至少做一次手工备份,并在备份服务器中进行逻辑备份的验证工作,经过验证的逻辑备份存放在不同的物理设备中。个人电脑的备份统一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可申请移动硬盘、信息光盘等储存介质进行安全备份。

第四条计算机/电脑维修

1、计算机出现重大故障,须填写《计算机维修单》,并交IT管理员进行维修。

2、IT管理员对《计算机维修单》存档,便于查询各电脑使用情况。

3、须外出维修,须报分管领导审批。须采购配件,按采购管理流程执行。

第五条公司信息系统管理(暂定)

1、新中大财务系统服务器(以下简称:服务器),放置地点暂放为财务室办公室内,财务室现有办公室已达到视频监控、防盗、温度控制等条件。待条件成熟时重新搭建独立机房,便以安全管理。

2、对于服务器数据(包括财务软件系统)由管理员每月定期异地备份一次,并设置服务器自动每周备份二次数据库;异地备份数据由财务部安排存放在异地。

3、系统后台数据只能由服务器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若需外援时,必须在管理员的陪同下进行操作,其他终端用户不得设置权限进入数据管理后台。

4、终端用户的开通及变更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相关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其中包括用户的权限变更、账号密码变更、终端软件更新。

5、当遇到服务器需要变更时,管理员应该做好详细的变更记录。如:程序变更、紧急变更、配置/参数变更、基础架构变更、数据库修改等。

6、定于每月25号对公司服务器账号进行核查及管理。

7、相关记录表格如下:

a、信息中心机房巡查记录表

b、信息中心用户账号登记表

c、数据库备份记录表

d、外来人员工作记录

e、终端用户系统变更申请

第六条违规操作赔偿标准

1、违规操作者: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赔偿工作时间误工费50—100元。

2、违规操作者:造成经济损失的,除造价赔偿外,另外当事人与责任人赔偿误工费100元。

第七条附则

1、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有不妥之处在运行中修改并公布。

系统管理制度 篇30

一、采掘工程设计必须对安全监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科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级控制线。

三、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通风巷道或支护完好的地点。

四、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空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

五、需要安全监控系统停止运行时,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系统管理制度 篇31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学校保卫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或前来参观者,必须经学校或保卫处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不准在监控室内吸烟、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监控机房、设备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关闭电源,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报告学院保卫处领导。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系统管理制度 篇32

第一条为了能够准确、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监控系统的布置情况,各工作地点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发现监控系统存在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控系统各种图纸的绘制、标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aq1029—20xx行业标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各矿(公司)必须绘制煤矿安全测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

第四条各矿(公司)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第五条安全监控系统布置图必须是采掘平面图做底图、断电控制图必须是以供电系统图做底图。

第六条安全监控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

第七条安全监控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

第八条安全监控系统图图例必须按照下表图例标注。

名称图例名称图例名称图例甲烷传感器t风速传感器f声光报警器g粉尘传感器m一氧化碳传感器y分站fz流量传感器l开停传感器k电源dy压力传感器a馈电传感器d交换机jh温度传感器c断电控制器j中心站zx供水传感器s烟雾传感器q风筒传感器o通讯电缆————供电电缆~~光纤第九条各矿每季度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装置布置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断电控制接线图》必须于每季度末25日—30日内以cad电子图纸形式上报集团通风部。图纸监测装置布置图必须与本矿实际监测系统部署相符。

第十条为适应通风系统网络图形信息化管理,各矿地质部门必须在每月初的5日内以电子图形文件格式(mapinfo和autocad两种格式)向各矿通风区提交上月本矿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各矿通风区必须在每月初的8日内完整绘制本矿的通风系统图、通风立体图、通风网络图、监测监控装置布置图、瓦斯抽放布置图、防尘管路与设施布置图、防灭火布置图、瓦斯区域断电监测设置图。并将绘制完成后的上述图形文件按要求的时间和格式传回集团瓦斯监测中心。

第十一条图纸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第十二条图纸的借阅参见《某某集团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