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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诗作文(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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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读书是学习,摘抄是整理,写作是创造,以下是小编惊云帮大家分享的我最喜欢的诗作文(优秀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篇1

星期六,和朋友出门玩,坐在公交车上,看到了这一幕:

一个母亲在教一个四五岁的孩子背古诗。孩子正在吃一块面包,母亲说一句,孩子背一句,车上的乘客都向这对母子投去赞许的眼神,一时车里赞美声四起。“这孩子真聪明,这么小就会背诗了。”“这位母亲也厉害,在孩子小的时候给他培育背诗的习惯,孩子长大学习一定好。”或许是听到了这些赞美声,母亲很高兴,脸上泛起了红晕,更加起劲地教孩子背诗。几遍朗诵之后,孩子开始用稚嫩的声音背起来:“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应该是吃饱了,孩子放在嘴上的面包一直没吃。母亲看着不耐烦了,把孩子手上的面包扔进了垃圾桶里。

孩子的脸红得像个熟透了的苹果,断断续续地继续背下去:“谁知……盘……”母亲提醒了一句:“盘中餐。”听到提示,孩子赶紧继续背下去“谁知盘中餐,粒粒皆……”就在即将成功时,有卡壳了。母亲生气了,训斥他道:“我不是都告诉过你意思了吗?农民伯伯种出来的粮食粒粒都承载着他们的辛苦,你怎么就是背不下来呢?”训斥中,母亲感觉到车里的气氛不太对劲,转头发现车内所有的乘客都在用异样的的眼神看着自己,又无意间瞥见了垃圾桶里吃了一半的面包,猛然惊醒,羞愧难当。

有句古话叫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自己一个大人都做不到的事,更何况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呢!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 篇2

从我读书以来,我们从小学到现在学过不计其数的古诗,但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是孟郊的《游子鸣》。

以为他体现了一位慈爱,朴素,伟大的母亲对孩子的无限的爱。

当今的生活已经不像以前那样贫困了,而现在的孩子也无法体会到母亲对孩子们的爱,但作为母亲的她们仍然默默关心,爱护自己的孩子。

例如南京发生的7·31空难,在清理现场时,人们发现有位叫贡红梅年轻的妈妈双手抱着一个九个月的婴儿,在二十多个幸存着中,婴儿伤势最轻。“当年唐山大地震,人们在清理时,发现一位母亲割破自己的血管用热血哺育怀抱中的婴儿。”

读这样的问字,我的心为之震撼。在危险关头,母亲唯一的念头就是保护自己的孩子,连热血和生命都能献出她还有什么值得保留的呢!在着蒙受这伟大的母爱的感化后,我禁不住想问问世人,我们都想归回报母亲吗?

不望养育之恩,感恩图报,着才是合天理顺人情的,可与之相反,我从报子上看到:

新闻一:某男在城市发达起来,拒绝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理由是他放弃了农村老屋的继承权。也不知道这样的人可曾记得,母亲抚养儿子也这样讨价还价吗?如果你什么都忘记了,那你是否还记得着包裹肮脏灵魂的血肉之躯呀!

新闻二:某地农村出现一种景观,大房侧建小房,多是为老年父母提供居住的“方便”,不言自明,那大房已为其儿女提前占有了,不知道这些儿女是否深究过,父母历尽艰辛,将你们养大成人,到现在年老力衰,除了这用汗水换来的房屋,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可以榨取呀!新闻三:某留学生成后不愿回国而滞留他乡,因为祖国明有西方富有,我想问问这样的人,你吃过西方富人的乳汁吗?难道你心中就没有一点对艰辛而坚定的母亲的记忆吗?就没有一点黄河长城的印象吗?

当今,确有一些人缺少起码的良知,小侧不承担赡养责任,大侧数典望祖,他们放纵了人欲的膨胀而远离了人生的真谛。但是这样的人毕竟为众人所不齿孝顺父母,热爱祖国的传统美得仍在中华民族的讴歌中发扬光大。我也在报上见到一篇题为《回报母亲》的短论,让孩子们从小做起,从我做起,给母亲以关爱我觉得这是非常不要的,这是“爱”的基础工程。试想,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爱,那他还能爱人民祖国吗?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执着的社会自然感是以“爱”开始的,“爱”永远是“我——母亲——祖国”之间挥不去,剪不断的精神纽带。“鸦反哺羊跪乳”。让我们在享受母爱的温暖中,学会回报母亲,扶平母亲心灵的创伤。莎士比亚有句名言:“被摧毁的爱一旦重新修好,就比原来更雄伟,更美,更顽强。

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篇3

诗,简洁而又美丽的一种表达方式。古人们用其叙情,将它当做自己人生的一大乐事,用其缅怀逝者,用其把握当今,用其畅想未来。时常吟诵诗歌,增加自己的书卷之气,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而我,在众多古诗中,爱上了韦应物的这一首《淮上喜会梁川故人》:

江汉曾为客,相逢每醉还。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

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何因北归去,淮上对秋山。

大意约为:我们曾经客居江汉,常常来往;每次与您相聚,总要喝醉而还。象浮云般漂泊,我们阔别之后;时光如流水,不觉得已经十年。今日相逢友情依旧,欢笑依然;只是头发稀疏,双鬓也已斑斑。您问我:为什么至今不回故里?因为淮水边的秋山,还可依恋!

“为什么,我会喜欢上这么一首诗?”我曾问自己。爱它优美的字句,爱它抒发的情感,想必这就是我的答案。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一眨眼过去了,过往的记忆还在心底里,人也在这里,但许多东西都随着时间变迁了。这是大自然的规律,无法打破的拘束。人的一生实在是有太多应该留念的东西了,为此,每一个人都可能付出了很多。人们总是想从过往的快乐中得到慰藉,但又不得不感叹于时间的蹉跎。久别重逢的故人,让自己感受到了欣喜,但这仅仅只是暂时的。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悲喜交加的复杂心境呢?这种繁复的情绪深深地打动了我。

一生有太多情感等着被发掘,喜欢这一首诗,想起诗人与故人畅快淋漓地饮酒,对过往的怀念,人生不就是在千万的情感中度过的吗?

我喜欢的诗作文400字 篇4

朋友是我们每个人生活的路上不可缺少的,他就像是一面镜子,让我们能够看到自己的不足;他就像是一把雨伞,为我们遮风挡雨;他就像是一本书,我们从中能学到很多的东西,永远都读不完。这就是朋友。朋友是我们疲惫时的一棵大树;朋友是我们搏击海浪时的一叶扁舟;朋友是我们登高远眺时的一架云梯;朋友是我们卧病在床时的一声问候……总而言之,朋友是你最好的伙伴。

没有朋友,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孤独的世界里。没有朋友使人害怕。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朋友会在我们不开心时,为我们带来欢乐;在我们需要帮助时,向我们伸出援助的双手。朋友是我们永远离不开的伙伴。友谊是永存的,友谊是不因离别而断隔的,即使你和你的朋友天各一方。

不要只想你可以从朋友那里获得什么,只有肯付出,才有资格接受。友谊不仅是获取,还要懂得付出,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甚至于我们要学会珍惜现在的每个人。无论是朋友、亲人以及老师和每个帮助过你的人,我们要将他们铭记在心。

这首诗令我感动,它让我明白了“朋友“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我喜欢的一首诗作文 篇5

我喜欢读古诗,每次都有新收获,最喜欢的还是“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它对我影响很大。

我小时候妈妈就经常给我讲故事,要好好珍惜时光,早晨不要偷懒。故事是这样的:在一片又大又茂密的森林里,住着一对鸟夫妻 ,这对鸟夫妻,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劳儿 ,一个叫懒儿,她们在森林里快乐的成长。

有一天,鸟妈妈温和地说:“孩子们,你们已经长大,去找小虫子吃吧,比一比谁的本领大。”

第二天,劳儿早早的起了床,飞到菜地里找来一条条又肥又大的青虫,和爸爸妈妈一起美美的享受着丰盛的早餐。而懒儿它一下睡到了中午,然后它也飞到菜地里,可飞来飞去,还是没有找到一条大青虫,饿的饥肠辘辘,最后垂头丧气的飞回了家。

懒儿伤心的说:“妈妈,我也去找虫子吃了,可是为什么找不到虫子呢?” 妈妈说:“懒儿,你听过这句话吗?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你起的那么晚 又怎么能找到虫子呢?”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我们要向劳儿一样早早的起床,认真学习,不要辜负这美好的光阴。

我最喜欢的古诗作文 篇6

古诗文在我们小学生的世界里占极其重要的地位。其实早些时候我自己也尝试过写一些诗,但有一首诗是我无法超越的,而且在我心目中,其他的诗也无法超越的,它就是唐代诗人王昌龄的《出塞》。

初次读到这首诗,我就被震撼到了,“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这是多么令人荡气回肠的一句啊,第一眼看见,我便认定:这首诗的水平,我再过十年都很难赶上,这首诗的豪迈大气也是我无法比拟的。

在我的眼里,这首诗其实也是边疆战士们真实的心灵写照。那众多奔赴沙场的战士们,哪一个不是赌上了自己的性命来保家卫国的呢?照游戏里面的话来说,就是“人在塔在”。边疆的战士们只有上下同一条心,才能够保住我们的国土。

读了这首诗,我不仅想起学校鼓号队送兵时的情形。走在队伍最前列的新兵,他们那时的心里应该也是如此吧。毕竟有哪一个当兵的不想在战场上立下赫赫战功,成为保家卫国的大英雄呢?这种精神值得点赞。

“不叫胡马度阴山”这一句更是各位军人们的伟大誓言。这种“人在塔在”的精神又一次得到了充分体现。只要还有一个战士,一颗子弹,我们的战士就一定不会让那些外国侵略者踏入我们的国土,抢占我们的资源,毁掉我们的生活。

这首诗短短的28个字,把从古至今所有的战士的心声都说出来了,同时,它也激励着更多的战士,也难怪我会喜欢这首诗。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 篇7

诗,是一本教科书,带我们走进知识的天堂。诗是一把钥匙,让我们进入知识的王国。诗是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让我们领略知识的魔力。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诗。比如,柳宗元的《江雪》,杜牧的《山行》,杜甫的《春夜喜雨》。等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是李白的《赠汪伦》。

李白是后人所说的诗仙,《赠汪伦》就是李白与好友汪伦离别时作下的一首诗。李白乘舟将欲作文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在这首诗中,汪伦为李白送行,李白被汪伦的真情给打动了,我也被他们之间真挚的友谊感动了。

当我第一次读到这首诗的时候,我就已经感受到作者所表达的情感,感受到了其中深厚的友情,感受到了汪伦送行给作者带来的喜悦。在江上李白乘舟欲行愈远,它们的距离越来越远,可他们的友情却依然没变,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

我喜欢的一首诗作文 篇8

古诗有很多种,如节约粮食类、送别类、景色类等等。我最喜欢惜时类的诗句。

小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唐诗三百首》的书,刚刚拿到新书时,心里美滋滋的,高兴得不知道从何看起。我闭上双眼,口中念叨“1、2、3,停!”我把手插进书中,睁开眼睛,翻开书一看,唉,不认识呢。嗯,没关系,请教我的家庭老师——爸爸吧。爸爸抱起我,放在他的膝盖上,细心地教我。我也听得似懂非懂,不过我一会就会背这首诗了,乐得爸爸直夸我聪明,我高兴得心花怒放。

至今我依然能滚瓜烂熟背诵这首诗: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懂得了诗句的教育意义:小时候不努力学习,长大了就会白白地悲伤。

因此,我越来越喜欢这首诗了。

很多事情说来容易做起来难,何况我还是个贪玩的小屁孩呢?

每次放假回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视机,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把学习抛到九霄云外。有时有小朋友来找我玩,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去玩得汗流浃背。直到妈妈看到怕我感冒,忙拿着一块干毛巾为我擦汗,边语重心长地说:“女儿呀,只知道玩,什么时候做作业呢?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呀。你爸爸小时候不努力念书,现在天天后悔都晚了。你要知道这世上可没有后悔药吃……”

“行了,行了,‘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都成爸爸的口头禅了。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我极不耐烦地打断了妈妈的话。

回到自己的小房间,静下心来想想妈妈的话,不由得脸红了——是应该好好完成学习任务才能去玩呀。我拿手出作业本,认认真真地做,做完了作业,让妈妈检查合格了才出去玩,也不用再听妈妈的唠叨了。

现在,我用一张白纸工工整整地写上“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把它贴在我的书桌前,每当我想出去玩时,一抬头,看见它,便不去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