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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禁止自带食材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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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禁止自带食材合理吗?市面上的餐饮店禁止自带食材违法吗?禁止自带食材怎么举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海底捞禁止自带食材合理吗,如果喜欢请收藏分享!

海底捞禁止自带食材合理吗?

近日有网友,发现海底捞已经不让自带食材了,官方也确认了这一点。

有网友表示,去海底捞之前在超市买了丸子、年糕、虾、豆腐、蘑菇等,但是到店准备煮的时候被告知不能自带了,因为有些食物会吃坏肚子。

海底捞北京某门店的客服称:“出于对食材管理和安全用餐的一个考虑,公司2月21日起通知严格执行谢绝自带食材。”

海底捞全国客服也表示,不提倡自带食材,会让顾客把自带菜带回家。

还有网友找到了海底捞在台湾省的通知,2月15日起便不再开放自带食材服务。

海底捞解释说,自带食材的数量和品类太多,已经大大超出了对食品安全的可控范围。

2017年底,海底捞推出了自带菜服务,让顾客能够在海底捞吃到自己想吃的,得到更好的用餐体验。

此举一出,得到了普遍好评,众多消费者纷纷称赞海底捞大气敞亮。

对于自带的食材,海底捞服务人员会帮助处理干净,还不收服务费。

唯一的条件是自带菜品需要留样登记,并签署一份免责协议。

禁止自带食材违法吗?

不允许自带食物不合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述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禁止自带食材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举报。在生活中看见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诉,或者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和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而经营者应当照交易约定履行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因此,当遇到饭店禁止自带食物的条款时,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