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合同书 > 销售合同 > 强化复合地板销售合同【3篇】正文

《强化复合地板销售合同【3篇】》

时间:

强化复合地板销售合同(精选3篇)

强化复合地板销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如下订购货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面积、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_____(大写):

二、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元整)作为订金;甲方收到合同约定货物及数量并验收合格后给付乙方合同金额的70%,即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_____元整),乙方提供合同金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三、违约责任: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货款,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订金无权要求返还。

(一)乙方违约责任

1、墙地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订金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不可抗力的通知

甲、乙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强化复合地板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如下:

第一条:产品规格型号 甲方供给乙方产品为强化复合地板,规格:,每箱片平,工程总面积约平(不含损耗),损耗 平,共计约 平。

第二条:产品价格 本强化复合木地板价格 元/平,此价格包括(包含运费、地板、地垫、平口压条、踢脚线),不包含(安装、上楼费用、其它辅料费用)。

第三条:产品标准 甲方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付款总金额50%预付定金( 元);货到工地,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付余款总金额50%( 元)。

第五条:产品交付

1、交付地点:

第六条:产品运输

1、产品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输到交付地点。

2、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产品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符合乙方要求;

2、甲方自收到乙方预付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货到现场。

(二)、乙方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如期支付货款或影响甲方不能如期完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

1、 乙方变更所需产品的品种、质量、颜色、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等事项时,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约定供货。

2、 双方应对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

2、一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 对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强化复合地板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材料

1、主材及造价:

注:1、以上单价包括主材、自流平、胶水、人工费、2%耗损(超出部分耗损由甲方承担),铺贴安装完毕;

2、嵌花造型部分按造型面积乘上2.5计算。 三、安装时间及注意事项

1、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 2、经甲方确认,发生如下情况,时间可以顺延: (1)增加了数量或甲方途中要求各项变更;

(2)因交叉施工,无电源、水源、照明灯现场安装条件不具备的原因造成不能顺利安装的;

(3)自流平因恶劣天气、封闭环境、铺设时间短促等客观原因,造成地面

含水率大于6%的;

(4)因甲方过失造成安装延长的其他情况; (5)其他甲方同意顺延的情况; (6)不可抗力因素。 四、验收

1、工程完毕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否则视同验收合格。 2:、工程完工后,甲方未验收却开始使用铺装场地(搬进办公家具及设备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且视同验收合格。 四、结算方法

1、鉴定合同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 作为定金,乙方收到定金后合同生效;

2、乙方主材到达现场,经甲方当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 。款到立即施工;

3、工程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实际铺设面积进行结算,付至总款的 (柱子不扣除)。 4、余款在一个月内付清。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按约定及时付款,以保证材料安装的`顺利进行;

2、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区域的图纸;若因使用需要变更施工图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的技术资料;

3、甲方做好清场的协调工作,以保证乙方在没有其他任何工种影响的情况下顺利开展;

4、甲方无偿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及材料暂存场所,工程完工后,渣子运出工地由甲方承担。外地施工承担施工人员的住宿、往返车费以及材料的运输费用(市区内除外);

5、甲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基层处理符合铺设PVC地胶的地坪要求(见附件);若因地面收缩缝引起的质量问题属于甲方责任。

6、保证正常施工区域, 交叉作业,若需安装踢脚线必须在PVC地胶施工完毕后进行,如因此造成的损失和美观,乙方不负任

何责任;

7、甲方提前7天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并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8、甲方监督检查乙方施工,收到乙方竣工验收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到场验收,以便做好安装完后的成品保护;

9、因甲方原因或建设方原因造成返工、停工、误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10、负责协调现场各方关系,负责现场安全及文明安装的统一管理; 11、甲方现场代表为 ,其签证均为有效依据。 七、乙方责任

1、本合同工期为天,乙方在施工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申请开工报告,并按甲方要求的安装时间,完成材料的铺设,保证地胶不起鼓,不起泡,接头平整无间隙;

2、乙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型号的材料,不得更改材料和设计; 3、乙方提供产品相应的检验报告;

4、乙方在铺设材料过程中,注意施工安全,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接收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现场的统一领导,文明安装;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现场代表为 ,其签证均为有效依据。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 按期施工或完工,每延迟一天需按合同预计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未能按期支付款项,每延迟一天需按合同预计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材料与所签合同材料型号不符,甲方有权退货,其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因甲方原因不能进场施工,三日内甲方须支付乙方材料总款的80%,否则乙方有权处理所供材料;

4、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中途单方面撤销或无故不履行合同者,按合同金额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

6、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任何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尽量解决,协商仍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以求最具约束力的裁决;

7、由于政府禁令、战争、类似战争情况、火灾、x乱、罢工、水灾、禁运等中国法律所承认的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延迟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延迟或 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由结束后的15日内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九、其他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附件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款项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