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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委托创作合同合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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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指创造文学艺术作品、文艺作品,是造型综合能力与艺术创造能力的集中体现。那么委托创作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创作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经典委托创作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为对甲方企业的整体品牌视觉作长远的规划及有效的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达成

以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为其公司导入企业品牌视觉识别系统(即vis系统),并确认乙方为甲方品牌视觉顾问

2、vi设计项目见合同附件

二、费用:

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的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1、合同费用分________次付清 (合同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 元整)

3、vis手册整理完成;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甲方确认后需及时支付合同余款(总金额的50%)(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后,两天内交付所有vis相关电子文件及vis印刷手册)。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需在规定时间二○○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甲方公 司vi手册的整理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在收到甲方余款后,两天内交付所有 vis相关电子文件及vis印刷手册)。

2、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因甲方提供资料所引起的版权、文责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即向甲方出具该作品的书面使用权证明书,对选用的作品方案所有权(包括著作权)归甲方; 未选用的其它作品方案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相关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vi策划设计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如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3、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则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七、其它补充条款:

八、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

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生效日期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原件一份,双方所持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

日期: 年

日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开户行: 账号: 代表: 日期: 年月 日 月

经典委托创作合同2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联系人):

乙 方:

证件号码:

住 所 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子信箱:

鉴于:

1、 甲方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计划摄制暂名

《__X》的电影影片(以下简称为“本片”):

2、 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负责本片剧本的编剧创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剧本

剧本名称:《__X》(暂命名,最后名字以广电总局下发的许可证为准,以下简称为“剧本”) 语种:中文

剧本设计:基本创意阐述、大纲 (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工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改编创作,并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可供拍摄成电影的完整剧本。

2、乙方具体工作内容为:

a. 参加剧本讨论会,与甲方进行讨论,在创作意图和目标上充分达成一致。

b. 按照甲方要求和已有文学剧本进行创作成可供电影拍摄的完整剧本。

c. 对未定稿的剧本进行修改润色,直至定稿。“定稿”为剧本经甲方书面确认通过。 d. 剧本字数不少于30000字,场次不少于80场。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剧本所有相关内容中不应包含侵犯他人著作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未接受任何第三方以与甲方相同的方式创作合同约定之剧本,也不会在甲方对该剧本享有著作权的期限内,为任何第三人创作与该剧本或同名文学剧本相同题材或近似内容的剧本。

第三条:剧本交付及认可

1、交付剧本方式为:

以电子文档版发至甲方指定之电子邮箱:

2、乙方在完成各个阶段的剧本创作将成果提交给甲方后,甲方应分别在_____日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即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之该阶段剧本创作成果;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修改意见,对本阶段剧本创作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通过后,继续进行下一阶段的创作。

由于乙方每一阶段都是在经过双方通过的上一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剧本创作工作,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修改(主要是在电影拍摄过程中,因摄制需要所进行的剧本修改,包括甲方因需植入软性广告而进行的相关内容及元素的修改),乙方应当予以协助并配合修改。

3、双方对剧本最终定稿的认定标准,在不存在重大争议分歧时,应以相互诚信的原则协商确定。

4、如双方对剧本最终定稿的标准存在重大分歧,无法调和,甲方有权与其他第三方编剧合作,但涉及“编剧”署名时,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且乙方就本片前期所创作的剧本内容版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再转让给其他任何一方。

第四条 创作流程和时间

1、第一阶段工作(不少于五千字字详细故事大纲),乙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完成并交付甲方认可;(以签合同日期之日起30天,若需修改,再需15天)

2、第二阶段工作(分场初稿),乙方应于 ____ 年 ___月 ___日前完成并交付甲方认可;(30)

3、第三阶段工作(定稿),乙方应于 ____ 年 ____ 月 ____日前完成并交付甲方认可;(30天)

4、 第四阶段工作(电影拍摄过程中不定期之修改),在拍摄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就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在提出之日起三日内完成修改工作。

第五条 酬金及支付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酬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________,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

2、酬金支付方式为:

a. 签署合同之后三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10%为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 ;

b. 交付故事大纲,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25%,计人民币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_后,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 ;

c. 按时按质,交付初稿,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25%,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_后,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

d. 按时按质,交付定稿,经甲方认可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稿酬的30%,计人民币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_后,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 ;

e.电影开始拍摄后,如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当配合,完成最终修改后,甲方支付全部稿酬的10%,计人民币__________(以下简称“酬金”),此酬金为税前款,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缴之个人所得税人民币_________,乙方实得酬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

乙方 开户行:

户名 :

账号 :

第六条 著作权

1、乙方享有本片剧本和完成电影的“编剧”之署名权。

2、甲方依法享有本合同约定创作剧本的著作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a.发表权,即决定该剧本是否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公之于众;

b.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 电视剧/电影 的权利;

c.复制发行权,该剧本在全球范围内以各种语言文种、各种出版物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d.表演权,对该剧本进行公开表演的权利;

e.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视台、电台进行广播的权利,

f.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g.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编,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h.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i.以及《著作权法》规定之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3、甲方享有本片剧本以及完成电影除“编剧”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所有著作权,包括本片之一切录像带、镭射影碟、广播、舞台、网络及一切将来发明之传播媒介相关的著作权,以及与剧本或电影所产生的一切衍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游戏或小说等) 相关的著作权和其他权利。

4、甲方享有剧本的最终修改权,如对剧本持有异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见对剧本进行相应的修改。但修改范畴不得超出甲方之前对该剧本大纲已认可的部分;若甲方要求对已经书面通过的创作成果进行重大修改,须与乙方协商解决,若做颠覆性修改,乙方可要求追加报酬,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转让或授权第三方取代甲方在本合同中享有之权利,但甲方需提前通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影响作品质量的前提下,可自行组织创作班子,但乙方本人须向甲方承担本次创作的责任。甲、乙双方均认可,乙方接受本委托事项后,将由乙方本人组织乙方编剧团队完成本剧本的创作工作,_______为本剧本作者。乙方保证剧本由本人及其编剧团队共同创作完成,并保证交付至甲方的剧本无任何权利瑕疵(交付剧本时,乙方将提交本人及所有编剧成员签署之权利证明文件作为附件)。乙方并承诺,其已经取得充分的授权,能保证剧本中就其编剧团队成员所创作的剧本内容的版权全部属于甲方所有,不会产生任何权利瑕疵及争议。

第七条 宣传配合

甲方为宣传、推广影片之目的,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并及于相关衍生产品或服务。

第八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片上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本的内容、剧情、故事等主要元素,以及本片导演、演员、拍摄进度等与剧本或本片相关的一切信息,乙方并不得以此另行创作作品。

乙方若违反上述义务,乙方将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乙方为完成剧本而聘任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乙方组织之编剧团队成员违反保密义务时,亦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乙方应就此承担责任。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甲方没有以乙方编写的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或电视剧的义务,若甲方未以乙方编写的剧本为基础拍摄电影或电影,而乙方已经完成了剧本的全部创作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定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稿酬。

2、甲方承诺依据乙方创作之剧本摄制电影的同时或完成后,将根据电影套拍剪辑整理成一部电影,该电影的名称、演员及导演、具体内容、时长、格式及播放渠道等由甲方决定;该电影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著作权由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编剧之署名权。

3、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其所创作完成的所有剧本等文字类作品如需进行许可使用或转让,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使用权或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不可抗力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等同与中止期间,该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 3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量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可克服、使得本合同以防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 非因甲方违约或不可抗力,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完成剧本创作工作内容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 7日仍未能向甲方提交的,甲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 非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稿酬,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3 日内仍未支付的,或者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乙方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如因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非因甲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如果由于乙方创作或修改工作未完成,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

a. 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之约定,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创作并交付的未完成剧本之著作权全部由甲方所有,乙方不再享有作品的署名权,甲方按照总酬金10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基础劳务费(即人民币 ________元整 )(税后),除此以外,甲方已支付酬金超出前述基础劳务费部分之金额,乙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返还。

b. 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款之约定,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已创作的未完成剧本之著作权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予以使用,乙方应当在10日内向甲方返还全部已支付的酬金。

c. 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未完成之剧本创作或修改,并有权在总酬金结算中扣除部分直至全部酬金,扣除标准为:每逾期一日,按总酬金的百分之0.5作为违约金由甲方在酬金中扣除。 如果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给乙方剧本反馈意见或者其他甲方原因(不包括甲方按其摄制要求对剧本多次提出反馈意见)直接导致剧本定稿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3、 非因乙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甲方未能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酬金的百分之 0.5 作为违约金,在甲方逾期支付酬金期间,乙方有权暂时停止下一阶段的剧本创作工作,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工作延误责任。

4、 如果乙方出现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5款的行为,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5、 如果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2款中规定的情况,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后,无论剧本的创作进度如何,甲方均应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如甲方拒不支付,乙方已创作剧本的所有权利均将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将完成剧本做任何处置,包括转卖第三方。

第十三条 通知送达

本协议要求的或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任何通知、请求、要求,剧本稿件和其他通信往来可以依以下方式送达,并确认日期:

a. 如果是以电子邮件方式交换的书面文件,以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邮件收发日期为准。

b. 如果是以纸张形式当面交换的文件,则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为准。

c. 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修改意见是通过创作讨论会形式提出的,则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时间为准。

d. 如果以纸张形式邮寄,须以挂号信或者公认的速递公司传递,以对方签收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附则

1、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典委托创作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 剧本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剧本名称及版权归属

1、剧本名称:。

2、创作完成后的该剧本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剧拍摄、播出权,修改、改编权,电子音像出版权,海内外发行权,宣传等所有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享有剧本及电视剧编剧的署名权。

二、剧本要求及交付期限、方式:

1、剧本要求

2、交付期限: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交付的剧本符合甲方要求,如须修改,甲方在日之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在 日内予以修改交付,逾期未交付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3、交付剧本的方式为:。

三、费用承担及报酬支付比例、方式、期限。

1、因创作剧本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支付乙方报酬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除剧本和电视编剧署名权以外的所有著作权及基于著作权产生的其它相关权利。

2、甲方享有基于剧本及电视剧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广告权利、后续开发其他相关产品的权利,及以后产生的所有财产权利及其他延伸财产权利等。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剧本和电视编剧署名权。

2、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及要求创作、交付剧本。

3、乙方保证在创作的剧本中不侵害他人的著作权和他人的其它合法权益,如有侵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双方约定,对于剧本(电子版或纸介版)均负有保密不对外泄露的责任。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剧本作品、剧本产品与服务、剧本创意与策划、剧本知识与资源、剧本方法方式、剧本项目与数据、剧本商业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剧本商业秘密信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费用,如有拖延,每拖延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支付乙方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支付乙方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解除本合同。

2、乙方应按时交付作品,迟延交付的,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超过 日仍未交付的,甲方有权终止、解除本合同。

3、乙方交付的作品应符合甲方的标准和要求,不符合甲方要求和标准的,应同甲方协商修改。

4、双方如有其它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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