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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铁路施工)【汇编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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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铁路施工)(精选30篇)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1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安拆方)

丙方: (使用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三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安装设备名称: , 安装高度 米。

二、工程地点及费用:

1、工程地点: 项目。

2.、费用:设备安拆检测费为 (¥ 元),安拆检测费包括进出场、安装、拆卸、加节、附墙、检测以及安拆安全措施等费用。

三、作业时间:乙方按照丙方的要求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安装、调试合格后,同甲方、丙方一起办理三方联合验收手续。

四、甲方责任

1、向丙方提供出租设备安装的基础图纸、附墙方案和附墙预埋图,负责设备基础和预埋件施工的现场指导,同时负责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附墙、加节和操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甲方每次升、降节完毕可以使用后,对操作人员和丙方进行书面交底,承担因未及时交底或交底不清楚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相应的费用。

2、由甲方聘用设备安拆单位,安拆单位必须具备设备安拆资质,且在建设备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五、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有多年安拆经验的专业安拆人员,且执证上岗。

2、 设备安装(拆卸)时,必须做好安全准备工作,配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分工合作,责任到人。

3、 乙方必须有安全员在现场指挥观察,每安装一个部位都要进行检查。

4、 在安装过程中,认真检查汽车吊的吊索、吊钩、保险,汽车的性能是否正常,条件准备齐全才能进行工作。

六、丙方责任

1、保障设备安装、拆卸所需道路、场地,即满足起重设备行驶道路及场地(保证16吨以下吊车的场地及道路)。

2、搞好施工现场安拆设备所需电源等准备工作。

3、负责对甲、乙方操作人员进行项目施工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4、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项目部必须指定专职安全员配合安装单位,协助安装拆卸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设备安装作业时50米(塔吊,施工电梯20米)范围内不准任何闲人出入安拆现场。

七、安全责任

1、安装(拆卸)前一天,甲、乙、丙三方安排安装人员召开安全意识教育会,并对安装(拆卸)的现场进行技术交底。

2、 乙方负责本设备安装及拆卸全过程的安全责任。

3、 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须注意安全。在安装(拆卸)过程中若由于安拆人员自身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后,由于设备本身质量的原因,所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后,由于操作不当(如操作司机动作失误、指挥错误、或无指挥等)所发生的事故由甲方和当事人承担。

4、 甲方、乙方和丙方签订的本安装拆卸合同需乙方全过程安装拆卸及相应服务。

5、 安装完毕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交省检测站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未经检测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事故由项目部承担。

本协议三方共同遵守执行,谁不遵守,安全责任由谁承担。

本合同一式肆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2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九州方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乙方吊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每次委托乙方吊装时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通知乙方次日的作业安排,具体内容包括:装/卸货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运价以及其他特殊要求。

2、如甲方装卸计划变更或取消,甲方应在乙方作业前通知。

3、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作业环境,安排相关人员指挥、协助吊装作业。

4、提供具备吊装场地,场地要求必须平整、坚实及能保证安全施工。

5、提供吊装安排设想、现场指挥人员并即时与吊装人员沟通。

6、监督吊装作业规范进行,发生不规范行为有权制止。

7、确保吊车顺畅进出施工现场、调头及会车。

8、甲方不再负担协议外的任何费用,不可抗力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车辆出车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具体的发车时间和预计抵达时间,对于不能按时到达或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和客户协商解决,如因未能及时组织运力而引起客户投诉,乙方将被视为违约,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2、负责安全吊装作业,并及时与甲方沟通配合。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除了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施工风险外,乙方应对现场气候以外的可能遇到外界障碍或条件进行必要的预见。并且应当认为甲方提交的协议中已在费用和时间方面进行了完全的考虑。

4、乙方应保护工程免受损害和损失,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程和公众的安全。如不按此规定,甲方可拒绝向乙方付款直到其改正为止。

5、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因作业者过失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其它人为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有权拒绝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吊装作业要求。有义务提醒和指出甲方吊装中的安全缺陷。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送货及装卸的与货主对货物的签收工作,同时必须将所有签收文件按时送给甲方。

8、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甲方事先安排好的作业计划,如有违背,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作业价格按照价格表统一计价。

10、费用的结算由甲方每月底审核对账,上报财务以后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安全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由甲、乙双方各派一位现场生产人员,以确保施工安全。

2、由于甲方提供物体重量不准确、规格不完整的吊装错误信息、提供场地未能够达到吊装要求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3、由于乙方设备损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全额赔付。

4、由乙方起重人员统一指挥,如导致物体滑落、摆放不准确导致侧滑、侧滑中造成设备损坏等原因,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5、现场生产中,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四条:其它

1、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或规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该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力,由于一方的故意行为致使合同的另一方无法履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内节假日为正常工作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3

为进一步搞好租赁厂房场所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租赁双方安全责任,特签订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书。如未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出租方安全管理职责

1、出租的厂房、场所(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2、书面告知承租方有关厂房、场所安全状况及消防要求。

3、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对承租方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4、对安全生产监管、消防、质量技监等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整改或督促承租单位进行整改。并有权对承租方实施经济处罚。

5、发现承租方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即要求承租方停止违法行为,必要时,及时向所在地方的安全生产、消防、技监等部门报告。

6、租赁合同生效后的15日内,将与承租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报租赁厂房、场所所在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二、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具备相应安全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消防及正确使用特种设备的日常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3、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装修和设备安装时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规定;各类电器和机械设备应符合安全规定;锅炉及压力表、安全阀应定期校验,严禁超温、超压和其它违规使用,不得擅自对系统进行改动。

4、承租厂房、场所的,不得破坏建筑结构;未经出租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房屋、场所。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类别,及时、如实报告上级有关监管部门。

三、租赁双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加文件,在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同时签订。

2、租赁双方不堵塞、封闭、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租赁双方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4、特种设备经检测、检验(验收)合格后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复审。电器线路架设符合《低压用户电器装置规程》的规定。

5、合同生效后15日内,出租方按规定向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将与承租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所在地的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中出租方、承租方和所属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培训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学生姓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托管期间学员与培训机构间的相关安全和教学次序等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参加托管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管理,不违背培训机构的具体管理制度。

第二条乙方在托管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外出。如若私自外出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在托管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第三方所引发的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由甲方提供托管服务是经过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报名的,托管满一天即表示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满意,之后因乙方自身原因终止服务,甲方概不退款。

第五条参加托管的学生在托管期间(以托管时间为准),甲方必须对其安全负责。

第六条乙方年龄在12岁以下,甲方安排老师到乙方所在学校接走学生,并对其安全负责;托管结束后,家长需到甲方学校接走学生,甲方对学生回家路上发生的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如有迟到旷课现象,概不补课,亦不退费。

第八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

2.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闵行区人们调解协会申请调解。

3.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可通过仲裁、司法途径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____________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5

1学生住宿安全协议书

北京市八十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处(甲方)

住宿生(乙方):

根据我校现行情况,学生住宿密度较大,数量之多。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宿舍楼内的安全,由八十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处与住宿生签定协议如下:

1.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杜绝安全隐患,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人人有责。

2.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私自存放如果丢失责任自负。

3.宿舍内无人时,一定要关好门窗,住宿生不得乱串宿舍,不得带外人进入宿舍。如果发现外人混入,请立即报告生活老师。

4.宿舍内严禁使用各种自带电器(电炉子、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褥子、电蚊香、火柴、蜡烛、鞭炮、收录机、打火机、热得快、接线板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5.禁止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

6.严禁接触防火器材,不许私动空调及室内各种插座。

7.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不许上楼顶;违者严肃处理并取消住宿资格。

8.对不办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将予停宿。

9.天黑后在校园内行走,要结伴而行。

10.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应急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此协议一式二份,学生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八十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处(盖章)

乙方姓名:高XX年级XX班

签字日期:20xx年X月XX日

2中学住宿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住宿期间的人身安全,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或监护人)应尽的责任

1、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2、教育子女在住宿期间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3、告诫子女不要在宿舍楼内吃零食、喝酒、抽烟,特别是不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宿舍楼。

4、告诫子女放学放假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照学校要求按时返校,因事因病不能按时返校的,家长必须提前向班主任和住宿管理老师打电话请假,返校后及时销假。

5、子女在校期间生病时要和住宿管理老师积极配合,必要时到医院就医,以免延误病情。

6、家长或子女要把自己的病史反映给老师,以便得到老师的帮助。

7、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在校的违纪行为的纠正、教育,理解和支持学校对自己子女的批评教育。

8、家长应加强对子女的安全自救、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增强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意识。

9、家长要关心子女的健康成长,给予子女更多关爱和鼓励。

10、告诫子女在住宿期间,未经许可严禁私自离校。

二、住宿生的责任

1、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校规校纪。

2、遵守住宿生的各种制度要求。自觉维护宿舍楼内的安全。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楼内、不在楼内追跑打闹、大声喧哗。按住宿管理老师要求去做,确保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3、按时离校和返校,并遵守交通法规。

4、在校住宿期间远离火源,不带任何有火灾隐患的物品进入宿舍楼内。

5、保护宿舍楼内一切设施,严防搬弄各种开关。不得动用电源插座及电器设备,严防触电。

6、保护好自己的物品,严防丢失,贵重物品不要带进宿舍。

7、住宿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私自离校,有事有病必须请假,否则因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8、夜间去卫生间动作要轻、要慢,以免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影响他人休息。

9、认真学习安全自救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解救的能力和意识。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学校签章:

20xx年X月XX日

3学生校外租房住宿安全协议书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鉴于部分学生家长在校外给学生租房和租房陪读的实际情况,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同学生家长就在校外租房和租房陪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1、学生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属于学生(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体行为,在校外住宿期间及其往返住宿地与学校之间路途所发生的一切危及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社会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完全承担。

2、各位家长或监护人必须经常到孩子租住的地方查看,查看租住处的生活、学习情况,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与房主协商解决隐患,并要求房主规范管理。

3、房主一定要按时开锁好大门,管理好自己家中租房学生,以防学生夜不归宿;房主要随时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未回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如果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家长应经常对走读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

5、凡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学生,家长必须陪护。租住房东和家长应切实负担起在住宿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和房东负责。

6、要求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学生家长及房东要教给孩子防火、防煤气中毒、防触电、防火灾,防不法侵害等安全知识与自救方法,注意用电安全。绝对不允许孩子使用电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不私拉乱接电线、坚决不允许使用蜂窝煤炉取暖等,平时不点火,不携带火机,不吸烟。

7、周六、周日的家校往返必须乘座符合载客交通要求的车辆,严禁其它非客运车辆或超载客车辆往返家校。不要让孩子独自行走,必须要有同伴,严禁使用无牌、无照、无证的车辆接送。严禁超载接送孩子,发现有类似问题及时举报交管部门,在接送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学校概不负责,全部由家长负责,并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8、家长要告知房主时刻管理好孩子,坚决禁止学生拿刀、枪等带有尖锐器具的玩具追打嬉戏,确保游戏的安全性。如因租住处管理不善,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如爆炸、拐骗、重伤害,走失等)学校概不负责。

9、告知房主要教育孩子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不搞小团体,不打击报复。

10、学生在外发生事故或意外,应积极与学校联系,以便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学生及家长留存,一份房东留存。

学生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

甲学校(盖章)

乙方:学生本人(签名):

所在班级

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房主姓名:

房主联系电话: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6

根据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与本公司相关规定,本建筑工地禁止未成年人及员工家属入住本工地生活区。若有家庭特殊情况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并签订此协议:

1. 如有子女入住本工地生活区的,父母必须遵守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子女不得独自出宿舍到处走动,必须由父母陪同。

2. 任何职工家属(非工作人员)禁止出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

3. 禁止随意触动或动用工地电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建筑材料等危险用品。

4. 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尤其是小孩,父母必须监护好,不得让小孩碰任何有电物体。

5. 搞好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

如有违反安全条例和上述规定,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其责任均与本公司无关,家属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请相关人员自觉遵守。

职工及家属签字按指纹:

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字: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7

为确保装修工程区域装修期间的安全,订立装修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

1、 依据相关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 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 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设施和有关管理规定。

4、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 甲方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如乙方不合作,甲方有权停供水、电及要求乙方立即离场。

乙方:

1、 负责装修区域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责任,并保证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大厦喧哗、赌博、酗酒、偷盗、斗 殴等行为。

2、 乙方施工人员名单应送到甲方备案。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名单核发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装修、 装饰材料应从指定的电梯及路线进出,乙方施工人员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围乱走。

3、 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提交甲方有关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4、 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5、 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5.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在用电前应向甲方提出申 请,管理处则有偿提供配电箱给该业主/租户。由供电至配电箱范围之保养则由管理处负责而从配电箱 之后至该单位范围则由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5.2所有的装修材料须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须涂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门及玻璃隔墙,应选用安全 玻璃。

5.3乙方于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每具照明灯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 放远离易燃物品的地方。

5.4用水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安排,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5.5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5.6一切超重负荷之设备必须提交管理处审批之后方可装置。

6、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7、 一切易燃物品必须呈报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带入,并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易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8、 施工区域禁止吸烟,并保证已开通烟感,温感探头不受遮挡。

9、 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不低于1个/50m2。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不得留在单位内过夜,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以上工作须有专人负责。

11.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前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2.乙方应严格按照消防局审定的实际方案,设计修改应重新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才可施工。

13.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办理项目请参照指定承包商项目附件。

1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8

甲方: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宝华村安置点项目部

乙方:食堂经营者

为了进一步明确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改善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保证工人就餐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健康证)。

二、乙方在用餐场所配备相应的消毒柜、保洁柜、饭桌及其他装置。保证并杜绝一切外来可疑人员走进食堂内乱串;杜绝工人或外来人员在食堂内喝酒;不使用任何添加剂。

三、乙方做到食堂内外、锅炉房内外环境整洁,做到并做好防鼠、防蝇、防尘和其它害虫。

四、乙方所加工的食品不得有铁钉、木屑、蝇虫、头发、石子等杂物。

五、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加工与分发规程,食品加工要保证熟透,配合保管员严格执行食品72小时留样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不得加工腐烂变质食品和经销各类食物(食堂内不得开设小卖部)。

六、乙方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凡在食堂内工作时必须随时穿戴清洁的工作服,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

七、乙方必须按照正规加工操作程序进行加工。米要淘净;用具、餐具要洗净并消毒;菜要保证洗2至3次,洗净为止,做到无污迹、害虫等。做好食堂每天的消毒、卫生保洁工作。

八、乙方承诺向工人供应的食物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若出现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问题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乙方应严把食品采购(进库)关,建立食物(营养餐物资)进出台帐,索取购货发票,做好营养餐物资进出库记录,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品及检疫部门检验不合格的肉类。食品存放要安全可靠,除菜油、豆腐(用水泡好)、鸡蛋之外的一切营养餐物资必须放置在离地面70厘米高的桌子上,并且不能贴近墙身;营养餐物资实行隔离(熟食与生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荤素食隔离)。

十、乙方要做好营养餐物资接收及发放、留样及看护记录;做好食堂保管室的保洁、干燥工作。做好营养餐台账、总账及存档等工作;做好食堂监督检查、食堂保管室的消毒记录工作。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及上级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十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明确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明确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学校责任:

(一)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二)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四)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五)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8、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9、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4、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5、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非法_____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6、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8、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9、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10、外出活动租用私营_____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12、学生参与_____、_____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它责任:

(一)其他责任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五)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其它:

(一)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______份。

(四)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五)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_____学校____院系

系负责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或家长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10

派出所:

寄递企业:

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此安全协议:

一、寄递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收货验视等制度,确保寄递行业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快递、物流、货运站、客运站和邮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寄递业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法规。

三、寄递企业负责收寄物品时核查登记相关人员身份证件和物品信息,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姓名地址等详细信息,登记信息要留存备案不少于1年,以备有关部门查询。

四、寄递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对邮寄的物品必须要执行开箱、开包检查制度,发现违禁物品按照《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的规定,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处理。

五、公安机关负责对寄递企业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禁物品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制定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凡在侦办案件中发现托运违禁物品的,逐件追查到具体物流、寄递企业及其收、寄人员,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寄递企业必须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检查以及调查取证工作。

派出所(签字盖章): 

寄递企业(签字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11

施工用电安全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兴建牧业小区,需在**镇10kV线T接10kV线路,经电力主管部门*公司供电所现场勘查确认,支线线路产权归甲方所有,为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确保甲乙双方正常安全可靠用电,更好的界定甲乙双方产权分界及安全职责,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1、乙方在线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得危及甲方线路及设备安全。

2、乙方T接10kV线路必须安装合格可靠的线路保护装置,并以此为产权分界,如乙方线路或设备发生故障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安全可靠用电,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3、乙方新建线路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负责维护及检修,甲乙双方共用的甲方产权线路发生的维护及检修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本协议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

5、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供电营业所持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租赁安全协议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12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施工现场及周围相邻房、物、财产安全及施工队伍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有关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制度,规范施工现场,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及应急准备工作。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由乙方全权负责管理,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情况、安全制度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乙方做好施工队伍消防安全生产、遵纪守法、严守规章制度等教育,协调乙方与城管、公安、消防等关系,确保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安全。

2、甲方会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施工现场、居住区、材料加工区的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发现有违反操作规程和机械设备、工具不符合安全规定等问题时,甲方有权予以纠正直至停工整顿,所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持有当的劳动部门颁发的《施工作业安全资格证书》。并制定施工现场、生活区、材料加工区消防安全制度,设置危险作业区的警示标志,明确消防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利。

2、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生产实施全面管理。

3、工程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均由乙方自备,乙方自备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规定,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4、乙方在施工中从事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木工、登高架设、机动车辆(含无交通牌照的厂内机动车辆和机具)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或《驾驶证》上岗,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用品。

5、乙方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沫要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清,易燃物品必须设专人负责,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负责人。

五、施工过程中发生消防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甲乙双方必须立即上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的消防部门或劳动部门(死亡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工程所在人民检察院),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经消防部门或劳动部门等检查同意后方可拆除,事故调查以乙方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为主,甲方及有关部门酌情派人参加。事故原因查清后,甲方退出调查组,所有的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上报消防等有关部门二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13

甲方:

乙方: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 〕 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 ] 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电务部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电〔 〕 号)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无线铁塔维护保养,

3.线名里程:临策线

4.作业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或以铁路局批准的施工封锁计划时间为准。

5.影响行车设备使用范围。

区间影响设备:无线直放站和G网基站的铁塔、馈线、天线。

站内影响设备:无线铁塔、馈线、天线。

具体施工影响范围以当月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为准。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 施工责任地段:临策线。具体施工地点以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质采购招标书(标书编号:12-118-5)标注的维保铁塔地点为准。

2.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呼和浩特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

3.《铁路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规范》、《通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铁路通信维护规则》等有关施工安全规章标准。

4. 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_______〕______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______]______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电务部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电〔______〕______号)。

5. 铁道部、呼和浩特铁路局有关施工安全的其它规章、标准、文件、纪要、电报等。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安排、施工内容、施工范围,为甲方提供具体施工时间、地点、内容,并将每日施工范围、内容开工前告知甲方配合人员。

2.甲方派技术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和赛汗通信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集宁通信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呼和G网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通信设备运用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通信设备运用情况制定施工安全预防措施,确保甲方通信设备的安全运用,否则不准施工。

3.凡在既有线范围内的作业,必须在“天窗点”内或“封锁点”内进行。

4.甲方监护范围为协议写明的施工内容和线名里程所规定范围。超出协议规定范围作业造成通信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施工前,乙方与甲方现场管辖通信车间签订《施工安全监管方案》,明确双方配合方式、监管人员、现场负责人、双方联系协调方式、施工范围内设备防护方式等具体事宜。《施工安全协议》经甲、乙方双方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与签订的《施工安全监管方案》、《通信设施排干方案》一同生效。

6.甲方指定赛汗通信车间主任张祎、集宁通信车间主任何全胜、呼和G网车间主任陈勇、呼和通信车间主任路明华、包头通信车间主任郭旭华、包西G网车间主任闫培忠、临河通信车间主任文天云、乌海通信车间主任白玉堂任施工现场配合监管负责人(I、II及施工按照呼铁运[_______]_______号文件由相关级别人员担任),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7.乙方明确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协调解决涉及有关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8.乙方应严格按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决不允许超计划、范围、内容施工。如施工计划需要变更,乙方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准变更。

9.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施工范围内铁塔下方的安全防护范围并拉安全警戒线进行防护,乙方应专门设立防护员,禁止行人铁塔附近通过及在铁塔周围逗留。

10.每次铁塔施工作业,必须经甲方监管防护人员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未征得甲方监管防护人员同意,乙方不能进行施工作业,杜绝点外施工作业。

11.乙方施工必须有甲方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管防护,甲方监管防护人员未到现场乙方不能进行铁塔施工作业。

12.乙方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登高证件上岗,乙方登高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13.无线铁塔毗邻接触网及电力高压线带电部分作业最小接近距离不足2米,回流线不足1米时,必须在接触网或高压电力线停电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4.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器材不得上下抛递,必须用绳索吊上、吊下。

15.在天窗点内和封锁点内的施工,施工前乙方现场负责人和甲方施工监护负责人要分别下达施工作业单。施工作业人员和配合施工监护人员都要明确施工及监护的内容、地点、时间和影响范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岗。并提前40分钟到达施工地点做好施工和配合前的准备工作。

16.乙方申请施工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甲方配合作业时间,同时与现场车间加强沟通确定配合工作量,在作业中预留甲方恢复设备时间,如甲方能力无法配合乙方大量作业时,乙方应调整作业量,以便甲方顺利完成监护配合工作,否则甲方不承担施工延时开通责任。

17.甲方现场监管、巡视人员发现现场施工对既有通信设备有可能造成妨害时,应立即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签认后留存备查。乙方应按照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如发生乙方未签认、未整改、继续野蛮施工的,甲方监管人员有权终止乙方施工,并将《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报通信段调度。

18.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电务基本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既有通信设备正常运用。施工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装通信设备或进行可能对既有设备造成损害的作业。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协调小组,由乙方项目经理 郑子瑞 任组长,甲方分管领导 主管副段长李成祥 任副组长,甲方 安全科科长赵小平、调度科科长石建国、无线通信科科长王承中、赛汗通信车间主任张祎、集宁通信车间主任何全胜、呼和通信车间主任路明华、呼和G网车间主任陈勇、包头通信车间主任郭旭华、包西G网车间主任闫培忠、临河通信车间主任文天云、乌海通信车间主任白玉堂 和乙方 路洪忠、王景叶 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行车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4.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5.发现事故、险情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施工封锁计划审核盖章),3日之内予以答复(施工组织、方案审查适当延长)。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铁塔设备、设施的核查和铁塔设施的防护工作,并对核查工作做成书面记录交乙方。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施工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现场的铁塔维保施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防止由于乙方施工作业造成对既有铁塔设施、通信设备、引线、馈缆的损坏,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4.对乙方施工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5.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及危及既有通信设备安全的隐患应责令乙方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6.施工完毕后,甲方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三) 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并制订确保施工行车安全的对策、措施。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在既有线施工范围进行的施工作业,必须提前3日以《营业线施工监护(配合)申请书》【附件9】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内容包括施工地点、里程,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双方签认生效后,甲方指派配合人员进行配合。乙方在既有通信设备影响范围内施工必须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视养防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7.施工作业工具、机具、器材不得侵入铁路限界,在站内运送器具必须保证旅客和行人的安全。

8.在施工期间对施工范围内的网围栏及其门、锁和路外安全负责。

9.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10.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时,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_______〕_______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_______]_______号)的相关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铁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核审各一份。

八、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14

市场经营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等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销售者停止销售后6个月。督促乙方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食用农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还需建立销售台账)。

(二)甲方应当建立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的市场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还应当配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本款适用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如执行本款,可在第六条其他约定中予以明确。)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负责抽查检测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对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未进行检测的,以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

(四)乙方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甲方有权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五)乙方不能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或者不接受甲方对其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或者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入场销售。

(六)甲方应当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供乙方使用。销售凭证应当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项目。销售凭证提供方式由双方约定。(本项适用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如执行本项,可在第六条其他约定中予以明确。)

(七)甲方有权禁止并处置乙方销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的食用农产品。

(八)发现乙方已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九)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销售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监督。

(十)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交纳合同保证金 元(人民币)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该市场销售,应当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掺杂掺假、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食用农产品。乙方进入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前,应当向甲方出示并保存所售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

(三)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四)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销售畜禽及其产品,应当从定点的屠宰场或批发市场进货,并应查验供货商携带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和车辆消毒证明。乙方应保证进货的确认单和其他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并将单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向消费者明示。

(五)经甲方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六)乙方出售食用农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买受人出具销售凭证。(本项适用于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如执行本项,可在第五条其他约定中予以明确。)

第三条合同解除

甲方收到乙方退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的,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违约方违约金等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清保证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产品应知或明知有毒有害或货源不明或不合法而未尽禁止、检测、管理义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伪造、擅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以及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毒有害或货源不明、不合法食用农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三)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来源不合法,或经甲方、政府部门检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告知;

2.销毁经检测不合格的、有毒有害食用农产品;

3.禁止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转移,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要求乙方作出书面检讨,并可予以公示;

5.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产品的实际费用;

6.责令限期补足保证金;

7.收取违约金;

8.暂停营业 天;

9.单方解除进场经营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但不免除乙方应负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四)甲方滥用前项权利,采取不适当方式处理,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其他约定

第七条附则

甲方选定合法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和检测工作规程,以及双方签订的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或进场经营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其他通讯方式: 其他通讯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15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为确保道丰工程井架拆装时的安全工作,防止环境污染,现与承担道丰工程井架拆装任务的 就道丰工程井架安装、拆除各项工作安全环保方面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一、经理部负责井架拆装时的吊车支放场地和井架部件件运输平板车的停放场地,因施工现场狭小,需停放和支放吊车等问题,由经理部负责,安装分公司负责具体实施井架拆装的工序。

二、拆装现场的安全工作由安装分公司负责,经理部派一名警卫协助,由安装分公司调配使用。井架拆装时,安装分公司要成立以副经理带队的安全小组,确保在拆装过程中安全高效地完成拆装任务,在所有可能发生连带事故的区域设立标志鲜明的安全警戒线,严禁在警戒线内停留或进入警戒区域。汽车吊由专职信号指挥人员指挥起重吊放作业,并不得兼干其它工作,信号指挥哨音要准确、及时,其它工种人员分工要明确、到位。所有参与拆装工作的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鞋,并严格遵守井架拆装工艺流程,严禁蛮干、盲干。拆装人员在高处作业时,严禁打闹、嘻戏和从高处向下抛掷工具或零部件。安装工作结束时,拆装人员要对所有的轴、销、螺栓、安全限位进行检查确认,确认完好后方可离开。若因工作不负责任或敷衍应付导致留下安全隐患,由安装公司负全部责任。所有部件运输车辆在装卸车出场前,必须对车辆底板清扫,并清洗轮胎,以防泥沙、碎石遗洒造成路面脏污。

三、协议以上所有部分,安装分公司参与拆装人员和车辆运输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若有违反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污染责任,后果自负,与经理部无关。

项目部:

安装公司负责人: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16

建设单位:北京实兴腾飞置业发展公司 (甲方)

施工单位: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监理单位:北京精正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丙方)

为保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就工程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苹果园交通枢纽H地块廉租房项目:

建筑面积:19370平方米

工程地点:苹果园路

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4月20 日结束日期:20xx 年 9 月 25 日

三、协议内容:

(一)施工单位责任(乙方):

1、严格执行北京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协议中所规定的条款。

2、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进入现场必须按标准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因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防护未达到标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违反协议条款,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肇事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施工现场设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5、及时向施工人员传达国家、北京市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经常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6、负责施工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告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7、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

8、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对持证操作情况进行检查,将证件复印件备案,严禁无证作业。

9、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按照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10、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在使用前进行检查确认。安全防护、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1、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积极参与安全宣传活动。

12、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3、严禁雇佣未成年和年龄超过60周岁的劳务人员,必须保证从业人员身体和心理健康,因违反本条规定,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其它事故,承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5、因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防护未达到标准,安全隐患未整改或未进行有效控制,以及个人违章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承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6、发生伤亡事故,优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积极进行事故调查,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

17、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甲方以及其他有关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

(二)、监理单位责任(丙方)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监理项目部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

3、工程开工前监理部门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监理部门在做好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实施,作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7、做好每次监理例会,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次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8、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9、实行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制度,监理部应实行周检、月检检查制度。

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经三方安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在完成工作内容、所有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后,即宣告终止。

十一、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建设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17

甲方:

乙方:(确定公司名称)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甲方租赁乙方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起重机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工作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培训,要求乙方遵守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

3、甲方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操作方面的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施工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5、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员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5、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6、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委托的公司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到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的监督、检查,对甲方和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8、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积极配合调查。

9、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甲方机械进场后,乙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机械损坏和丢失(包括吊车上的零件),乙方要负赔偿责任。

10、甲方委托公司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机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向乙方做好安全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委托公司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委托公司负责。乙方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非起重物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11、乙方在吊装运输、现场吊装安装过程中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乙方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委托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4、乙方对甲方或甲方委托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与现场施工人员相符,发现无效不相符情况,乙方承担20__元/次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日止。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18

甲方:

乙方:

本公司承接的某某花园项目部使用的 型号塔式起重机分包给乙方进行装拆作业,安装地点钦州市某某项目工地。为明确双方在装拆和使用过程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甲方责任:

一、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设备安装日期。

二、 做好场地准备,保证路通、电通(电源按乙方要求设置配电箱)。

三、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乙方责任:

一、 乙方向甲方提供装拆资质证书和经审批的专项方案。

二、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乙方向甲方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 乙方负责人应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资料,被交底人应在资料上签名。

四、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五、 在设备安装、拆卸、顶升、附墙设置(维修)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经查明原因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六、 安装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式起重机机械性能完好状况表,并通过有资质单位的检测。

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签名盖章后生效,拆卸完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19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大同市伟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分包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为分包合同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综合服务楼

2、工程地点:

3、分项工程名称:消防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乙方必须执行总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并在其基础上自行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执行。

2 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市有关安全规定,应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总包方备案。

3、乙方必须为所有进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制度。

5、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并保证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对于需政府部门验收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乙方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1、乙方对所属职工必须提供必须的、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面罩等。

2、乙方应安排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措施的实施。

3、乙方应采取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在工作场所的安全,并保证乙方施工区域所有人员免遭其工作所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四、乙方应认真遵守消防、保卫等相关法律制度。

1、乙方须配备至少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消防保卫工作。

2、乙方在防火区域动火时须办理动火证并配备灭火器具。

3、乙方对现场的所有自身材物的安全负责。

五、凡由于乙方管理及防范措施不力和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事故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承包方造成的名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向甲方、监理、施工总承包方承诺:严格遵守并履行上述协议。

建设单位(甲方):

签章

分包单位(乙方):

签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

签章

监理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20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为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履行施工总包单位 主体安全职责,为更好的管理 工程施工现场,切实做到预防在先,控制在前,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防患于未然。按照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要求,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控制,特对进入该项目工程的各分包单位要求签订安全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1.分包单位在进场后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工序安排,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违章,违纪行为予以纠错和一定范围内的处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的操作规程。

2分包单位在使用总包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时不得随意挪动及拆毁安全防护措施。如确需挪动,必须取得总包单位安全负责人的同意后才能挪动,否则,一经发现,总包单位将按照本安全协议对分包单位予以处罚200元-5000元的罚款。

3.分包单位所有施管人员及民工必须服从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及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分包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民工做好安全教育,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人员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

4.分包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及民工必须办理工伤保险交总包单位备案,并完全承担在本工地发生的伤,残,病,死等一切工伤事故,由分包单位负全责,与总包单位无关,一律自行解决。不得以各种理由扰乱总包单位正常生产秩序。如有扰乱总包单位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发生,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进行5000元/次的罚款。

5.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接电,接水,必须在与总包单位衔接好后,合理规范使用,不得肆意浪费。不得在施工区及生活区随意搭接用电,必须取得总包单位水电负责人的同意后才许使用。分包单位在自己的生活区内不得使用水乌龟,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同时无条件接受并配合总包单位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并对自己所在生活区保持清洁卫生。

6.特别说明:电梯分包单位如果在施工中故意将安全防护设施拆走,或者未

及时恢复造成其他分包单位及总包单位人员坠落电梯井发生事故,则该事故

主要责任为电梯分包单位,发生费用由电梯分包单位全额承担。

7、外墙面施工的班组,不得随意损坏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上架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熟悉技术工人,严禁使用童工、超龄、妇女上外架、拆除连墙杆件、高空抛物、有恐高症、不建康人员上班,违反其中任何一项的处500~5000罚款。

8、分包单位的承包资质必须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分包单位应将经过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确认的资信文件及相关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复印一份交给总包单位。

9、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资料全权负责,并且按照总包单位要求的工期进行 编制汇总。

以上安全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具备法律效力。

注:后附安全劳动纪律

总包单位: 班组或分包单位:

( 盖章) ( 盖章)

签订时间:20__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__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21

根据工作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牵制各类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书的同时,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安全责任:

(一)甲方安全责任

1、根据发包工程内容,通过甲方安全生产部审批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待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做好交底签字记录。

2、保证施工现场公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

3、通过甲方安全生产部对乙方安全施工进行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等违章作业行为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并进行教育和处罚。

4、未经签订此合同,甲方有关部门即批准开工的,此批准人承担安全责任。

(二)、一方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分工,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2、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甲方有关“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相关专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3、开工前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和身体检查,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作业,试卷和体检表存档备查。

4、维护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5、根据承包工程内容编制严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具体,要明确责任,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应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技术措施要经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专工审查合格签字,现场措施完善后方可开工,施工中严格实行安全技术措施,修改或变更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安生产部同意,从事危险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不得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换职业禁忌症以及老、弱、病、残人员和儿童,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冒名顶替,新增补人员,应在上岗前报告甲方安全生产部,履行安全管理程序,不擅自派出上岗作业。

7、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主动处理,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安全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

8、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未达到甲方文明施工要求,根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之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罚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

10、发生事故,要尽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无安全合同书的项目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乙方不得在甲方现场施工。

三、本协议书作为施工合同书的附件,具有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四、本合同受甲方安全生产部监督。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试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

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22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根据

安排和乙方承担着 客运专线太北跨北同蒲铁路特大桥跨越铁路施工工程。需在甲方管内 处上跨铁路,为确保施工期间既有线的运输畅通和施工安全,实现施工安全顺利进行,并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名称:

2、施工地点:

3、施工时间:

二、施工内容:

铁路 施工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施工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技规》、《行规》、铁办[ ] 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太铁师[ ] 号《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太铁安监[ ] 号《既有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太铁安监[ ] 号《铁路沿线路材路料管理办法》、铁运〔 〕 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太铁师[ ] 号《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太铁师[ ] 号《关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太铁安监[ ] 号《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有关问题考核的通知》、太铁办[ ]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禁止“黑施工”的通知》、太铁师[ ] 号《关于对〈太原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

四、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㈠双方的责任:

确保施工安全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定和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

㈡甲方责任:

1、甲方按规定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认真落实相关要求,积极配合乙方施工作业,在规章允许范围内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2、甲方车站值班员应及时将施工登记及有关情况汇报列车调度员,并及时向列车调度员请求施工的有关调度命令。

3、甲方车站应积极做好有关施工组织、协调工作。

4、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乙方违反规定的施工和作业有权进行制止。

㈢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进行营业线施工、行车等规章制度以及铁路行车安全、人身安全教育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道作业。并设专职的质检员、安全员、防护员,严格按照各工种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

3、施工中乙方必须派足够的防护员对现场进行施工及人身安全防护,防护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按路局有关要求着装、佩带防护证,并携带有关防护工具和防护用品。

4、临近营业线设备的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提报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纳入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计划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属于需要登记的临近营业线施工项目,必须按规定登销记。

5、乙方在施工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现场负责人、技术员、施工队长应全面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卡控工作(包括对施工车辆的正确引导和安全卡控),施工现场与行车防护人员要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以便施工人员及时避让列车,确保人身、行车、设备安全。发生通讯联系中断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将人员机具迅速撤离至安全限界以外。施工结束或停止施工,在施工人员、机具未撤离现场情况下,不得撤除行车防护,不得销记。施工中因违反规定发生人身、行车、设备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太铁安监[20__]320号、143号文件要求,施工机具、材料要按规定摆放,不得侵限;严禁在线路附近存放工具、材料及废弃材料,所有工具、材料必须一日一清,包括旧铁线、草绳和两人能抬动的设备及时收回施工驻地,暂时运不走的大型料具,必须派人24小时看守。由于路材、路料管理不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乙方施工的所有物件,尤其是长大器具不得侵入行车限界,且安装牢固,不得脱落,在列车通过时不得进行熔焊作业,墩身施工时做好模版的防护措施,对于挂蓝部分经常移动的细小部件(如千斤顶)要采取防护措施,并要有防止杂物从预埋孔掉落到线路上的防范措施。

8、乙方施工机具在吊装作业中,必须指派经验丰富的施工负责人做现场指挥,并指定专人防护,严格按照“吊装”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时,必须严格执行太铁师[20__]343号文件规定。

9、对于桥梁防撞墙、焊接缝浇注施工项目,执行太铁师[20__]343号文件,由乙方设置专职驻站、现场防护员进行施工期间不间断防护;施工完毕后到登记站销记。

10、乙方是施工安全的主体,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既有设备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对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路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以及构成行车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必须提前对施工机械等设备进行检查、整修、保证施工机械、器具等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物资符合有关规定,施工作业时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施工封锁点外在桥梁上进行不影响行车的附属作业时,乙方必须在施工地点设立专职防护员,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必须保持不间断联系,严禁脱岗,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乙方必须停止作业。凡因乙方违反施工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等造成施工延时或其它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

12、需要点封锁的施工项目,必须按规定纳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指派胜任驻站员到甲方行车室负责联系、登记、销记等有关事宜,并主动向甲方车站值班员出示《驻站员证》,服从甲方车站值班员指挥,不得在行车室内大声喧哗。施工当日,乙方驻站员至少提前1小时到行车室联系施工有关事宜,乙方负责人未接到甲方车站值班员交付的施工调度命令严禁施工。

13、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生影响行车及人身安全等异常情况时,须在第一时间通过驻站联络员通知甲方车站值班员,危机行车安全时,必须按照“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遇非封锁时段发生安全问题,影响正常行车时,还需果断拦停列车。

14、施工期间,乙方施工负责人应全过程指挥作业,维护好施工秩序,严格按照施工登记的作业内容、地点、影响范围和调度命令规定的时间以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施工,并在施工地段两端按规定设置防护。

15、为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针对本次施工任务,在施工前认真制定防止发生人身、行车、设备事故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期间设备故障抢修预案。

16、凡因施工延点、影响运输秩序、危机行车、人身安全等问题以及其它不良后果时,均由乙方承担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17、乙方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车站组织的施工预备会、总结会。

五、其它事项

乙方应将施工负责人、驻站及防护人员的通信方式(有效手机号码)主动向甲方相关车站提供两份(站长室、行车室各一份),手机不得关机,保证随叫随到,通信良好。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后自行废止。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终止本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23

甲方: 乙方: 设备安装维修中心

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机房顶天窗、锅炉防雨棚改造有关安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量:锅炉及其它辅助设施

二、施工时间: 年 月 日开始。

三、施工地点:电厂厂区内。

四、安全事宜:

1、乙方根据施工队伍技术力量指定一名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并明确其职责,交代施工注意事项。

2、在施工期间,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设备、人身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厂规厂纪管理。

五、其他事宜:

1、本施工安全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其他有关工程款、技术要求等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3、本协议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设备安装维修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2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丙方为甲乙双方编号为 的合同项下的资产转让提供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现就有关事宜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本次资产转让总金额为2100万元人民币。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在丙方处开立相应的监管账户。

三、在乙方将2100万元人民币打入监管账户次日,丙方应向甲方授权代理人发出《资金到账通知书》。同时乙方应向丙方发出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定金的通信地址: 电话: 通信地址: 电话: 通信地址: 电话:书面付款授权指令,由丙方按照指令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四、在乙方收到已过户的、所有权人为乙方的新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二证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发出金额为1400万元人民币的书面付款授权指令,由丙方按照指令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五、所有设施交接过户完毕、甲方撤离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丙方发出金额为650万元人民币的书面付款授权指令,由丙方按照指令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六、若自上述2100万元人民币到达监管账户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中午12:00止,乙方仍未取得新的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机器设备的任何一项,则乙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该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转出,丙方应根据乙方的授权指令执行。已付给甲方的50万元人民币定金,由乙方与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与丙方无关。

七、本次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手续费为人民币 元(金额须大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八、交易资金托管账户参照丙方托管期间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本协议终止后有权支取利息。

九、违约责任:

如发生以下情况,视为违约,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

1、乙方未向托管账户存入或足额存入交易资金的,视为乙方违约,丙方有权在乙方违约后 2个工作日内,向甲、乙双方发出《违约通知书》,通报乙方违约情况。乙方在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 3 工作日,仍未存足交易资金,甲方有权向乙丙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丙方无需退还甲乙双方已支付的手续费。甲方未向乙丙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书》的,视为继续履行本协议。

2、若乙方未按时向丙方发出《授权支付通知书》,视为违约,丙方有权在乙方违约后 2个工作日内,向甲、乙双方发出《违约通知书》,通报违约情况。乙方在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 3 个工作日内,仍未发出《授权支付通知书》,丙方将冻结该托管交易资金,直至收到甲乙双方共同签发的对托管交易资金的处理意见书或仲裁裁决、法院诉讼判决书等有效文件。

3、甲方和/或乙方未按时向丙方支付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手续费的,视为甲方和/或乙方违约,甲方和/或乙方在收到丙方发出的《违约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仍未向丙方支付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手续费的,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有权直接从甲方和/或乙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甲方和/或乙方应向丙方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手续费。

十、 本协议所列甲乙双方授权代理人及丙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联络工作并有权签收相关文件;但乙方向丙方发出的任何书面付款授权指令均必须由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方为有效。

十一、除乙方书面付款授权指令直接送达丙方外,其它文件在三方处可采用传真或邮寄方式。本协议中所列明的三方通信地址和传真均能有效送达,一方如发生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它方。否则,按上述地址和传真发出的文件即使未收到,也视为有效送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3份,三方各执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和/或单位公章):

乙方:(签字和/或单位公章):

丙方:(签字和/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25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为加强厂房租赁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厂房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___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企业入驻前向乙方交清工作环境和水、电、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3.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____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乙方对租赁用房的内部装修和改动须征得甲方同意。装修和改动应符合建筑和消防的有关规定。

3.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4.不得任意拉接电线,如需拉接电线应通知甲方。

5.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线路,使用的电器容量应与线径、熔断器相匹配。

6.应熟悉、了解用房周围消防器材放置位,以备紧急时使用。

7.乙方不得生产易爆和其它有毒的危险物品。

8.人离房时应断电、断气、熄灭火种。

9.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工业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职工职业健康安全等),加强内部安全检查。

10.乙方需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宣传。

11.乙方必须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消防法规,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规定。

12.乙方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妥善保管。

13.严禁乙方在消火栓旁和消防通道堵塞堆放杂物。

14.甲方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有火险隐患,如拒不改正的,

甲方提诸有关部门予以停业整顿,甲方有权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而造成乙方损失的,责任自负。

1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6.定期监测生产环境中的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要限期治理达标。

17.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工种需要和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18.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订并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9.对于货梯,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与管理。

20.乙方因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规定和本责任书内容而引起安全事故和火灾,或安装空调、广告牌,发生意外事故、或财产损失,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21.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单位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2.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厂房原有的设施,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乙方人员或甲方人员伤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3.乙方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自行管理与检查。

三、如甲乙双方因工作需要到对方工作区域,在得到对方确认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对方工作区域。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人员伤亡

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级专业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协议书》落实情况。

对不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26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力生产工作能按计划高效、安全、优质的进行,经甲方(发包方或委托人) 临桂供电公司 与乙方(承包方)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双方平等协商,就工程乙方在甲方电力生产区域内进行的李明新增200KVA临时施工变梯接工程生产作业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第一条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定。

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及与安全技术有关的标准。

3、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现场规程。

第二条 甲方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负责维护好电力生产区域和施工工作区交界的各项安全措施。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因乙方损坏安全措施,有权将其及时恢复原样。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有权拒绝其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和甲方划定的施工工作区内工作。

3、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认真履行工作票“双签发”手续。

4、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乙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对乙方施工中出现的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安全质量问题有权当场纠正和制止,发整改通知直至停工整顿等处罚。

5、负责对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中涉及甲方安全运行的有关内容进行审定工作,并监督乙方严格执行。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做好进场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危及到甲方安全生产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甲方有权制止、提出整改要求,并按规定扣罚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应中止合同的执行。

8、组织或参加由乙方责任引起的电网事故、设备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处理工作,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材料及配合工作,监督乙方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事故。

第三条 乙方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南方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以及甲方的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现场规程。负责承担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监督工作,履行对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和保卫工作。。

2、乙方负责维护好电力生产区域和施工工作区交界的各项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移动、改变甲方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措施及摆放的其他物件,如确因工作需应,应经甲方同意。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甲方生产运行区域影响安全施工的有关安全措施,甲方应积极创造条件满足乙方的要求,双方共同做好电力生产和施工的安全措施。

4、乙方的施工人员不允许进入施工工作区域之外的甲方正常运行区域内。确因施工需要进入时,需经甲方批准,并办理进入手续。

5、对于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会影响到电力安全生产的施工项目(如架设导线跨越运行的高压线路、带电设备的改扩建工作等等),乙方应制订单独的项目施工方案,经甲方审定后方可施工,并作为施工合同的补充。必要时乙方可请甲方指导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6、乙方应按规定做好对承担承包范围内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技能培训工作,考试合格后方能工作。特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乙方应加强对其所使用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培训和教育合格后方能进场施工。

8、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机械、施工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而且不超过检验周期。

9、乙方应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针对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高空坠落、交通伤害等情况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10、乙方招用的分承包商必须具备承担工程的相应施工资质,并对其招用的分承包商和人员(含设备制造厂家的工作人员)负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

11、乙方应根据季节特点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防范措施不力、防范工作不到位造成的事故、障碍。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对甲方及工程监理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组织整改。

13、乙方应接受甲方组织的事故调查,并按要求报送有关事故材料。

14、乙方必须建立和健全严格保密制度,对甲方所辖运行维护管理范围内设施、技术、信息等,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第四条 承包范围内的事故上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生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双方均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同时甲、乙方双方均应接受和配合上级主管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第五条 处罚、赔偿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与乙方签订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时,应根据发承包工程量大小,在合同中明确预留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在承包合同确定的承包期限前甲乙双方对承包的工作进行验收,经甲方安监机构同意,扣除相应的安全保证金后,甲方将余额支付乙方。

2、对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一类障碍,发生一次,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对乙方责任造成的一般事故,扣除保证金的30~50%;乙方责任的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70%;由于乙方责任而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如承包期内连续发生两起责任事故,甲方有权中止承包合同。

3、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每发生一次将在对事故、障碍扣减的基础上加扣承包总额5%。

4、凡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先用安全保证进行赔付,不足部分,乙方必须按《民法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由甲方发现的乙方职工违章作业、违反规定行为或事故(或障碍)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由甲方安全监察机构比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标准(Q/GXD 207. 03—20__)》(20__-10-01 实施)”及有关的处罚规定,下达罚款通知书给工程管理部门并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款。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作为李明新增200KVA临时施工变梯接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同时签订生效,随合同的结束而失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甲方与乙方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技术负责人(签章): 技术负责人(签章):

安全监督人(签章): 安全监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27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持本村(居)卫生环境清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甲方聘任乙方负责村(居)内垃圾清运工作。为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经双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垃圾运输工具交由乙方,权属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交通法规知识和车辆使用技能培训;

三、垃圾运输车辆只限于乙方本人运输垃圾,不可作其他用途;

四、乙方在清运垃圾的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在清运包干区域内作业;

五、经常对车辆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驾驶车辆之前认真检查车辆的各项性能,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预防事故发生;

六、如发生垃圾车辆用作其他用途、不遵守按照交通法规、对车辆不及时维修保养等情形将予以严厉批评,并予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因此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自己负责。

七、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长效办留存一份。

甲方: 村(居)委会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28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和义西区回迁楼3-3#楼

为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完好与安全运行,根据市建委《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塔式起重机安装企业拆立塔管理规定》及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集团建筑施工用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使建筑施工用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使用处于安全受控状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建委及集团公司起重机械设备的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负责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租赁使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有权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2、按照乙方提出的起重机械设备进出场要求,负责为乙方提供起重机械进出场安装、拆卸现场条件。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基础勘察报告,轴线位置、标高及相关资料,按乙方图纸要求完成塔吊基础的制做工作。

4、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的有权进行处罚。

5、严禁施工现场甲方人员上起重机械设备或与起重机械设备有关的其他作业,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6、甲方配备持证专业指挥信号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负责起重机械的指挥工作。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建委及集团公司起重机械设备的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提供的起重机械设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不得损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3、向甲方提供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的起重机械设备,并保证在施工期间起重机械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向甲方提供起重机械设备基础处理方案及运行方面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和相关文件。负责编制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方案,由持有安装、拆除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及有关资料。

5、负责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提供维修保养制度和实施情况及设备的履历书。起重机械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积极组织抢修。

6、负责配备齐有效证件的起重机械设备司机,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起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禁止酒后操作机械。

7、乙方起重机械设备司机服从甲方信号指挥人员指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遇有非信号工指挥或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操作。

三、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29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一、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员工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外协施工队伍管理办法》《油泥清运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原油储罐清罐作业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施工内容:

四、协议条款:

1、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

[2]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2、乙方职责

[1]乙方应当依法为员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也可委托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工伤保险。若乙方未能及时给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甲方有权不予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乙方必须按照劳动保护的要求,为作业人员提供适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定期安排体检,确保工作人员身体条件满足作业要求,同时在作业中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设施和应急药物。

[3]乙方获得采油厂油泥清运准入资质之后,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开展清运工作。如因乙方拖延工期而导致甲方生产延误的,甲方有权向上级报告更换施工单位或者申请扣除部分作业费用。

[4]乙方施工时,须经甲方主管领导同意,双方指定施工负责人,同时设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便于甲乙双方及时联系、协调问题。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5]乙方施工前,必须按照要求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时掌握现场作业风险及安全防范措施,不得携带手机、火机等违禁物品,严格按照甲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

[6]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7]乙方提供的施工装备设施应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停止任何不具备施工作业条件的工程内容。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统一穿戴防静电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入封闭空间(如生产罐、沉降罐等)应根据作业条件佩戴防毒面具,专职监护人员到位。

[8]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如乙方未整改存在问题冒险作业导致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10]乙方施工车辆必须具备营运资质,进入作业场所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15km/ h,出入必须经现场值班人员检查。车辆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前不得饮酒,遵守交通守则,由违章驾驶导致的油泥泄漏污染、车辆伤害等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1]乙方在清罐作业过程中如产生需要甲方配合协助解决的问题,应提前通知甲方,不得私自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12]乙方违反以上安全要求,因自身管理不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所有安全环保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费用从作业费用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5]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铁路施工) 篇30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为适应行包运输管理新体制、新模式的需要,进一步强化行包运输安全和装卸管理工作,有效约束双方行为,及时解决结合部存在的问题,保证行包运输安全稳定和装卸作业质量的提高,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道部有关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第二章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安全生产及路风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管辖范围内的行车、劳动、设备、消防安全和路风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铁道部、公司安全生产及路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和落实安全和路风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

3.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小防大,做好安全分析和预测工作。

4.遇有列车晚点、停靠站台临时变化等非正常情况时,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进行有关事宜的联系,互相提供便利,保证乙方正常装卸工作。

5.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及路风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设施设备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站内作业的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凡损坏甲方和站场设备的一律照价赔偿。

2.乙方作业人员应认真执行列队接车制度,服从车站行车组织,听到开车铃响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严禁抢装抢卸,严禁列车起动后扒车、跳车以及做有影响正常运输秩序的事情。

3.乙方在站台停放机动车、拖车时,应按指定位置、顺站台方向停放,严禁侵入站台安全限界。码放行包不超高、超宽,绳索、网绳捆牢,不致甩落。

4.建立工作定期协调制度,协调解决双方安全生产及服务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月度安全产例会和服务质量例会。

5.认真执行甲方安全、路风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及时向甲方反馈在安全及路风工作监督检查提出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6.乙方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安全、路风整改通知书和考核通知负有落实考核责任,并认真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7.按甲方需求配备岗位作业人员,确保行包运输工作的正常开展。

8.严禁挪用甲方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用于甲方正常作业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三章 安全责任界定

第三条 对由乙方责任范围内所引发的行车、设备、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对由于甲方运输指挥组织不当,造成的行车、人身、设备等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对因乙方作业造成的旅客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按铁道部《铁路旅客人身伤害及自带行李损失事故处理办法》(铁运[1995]52号)规定负责处理。

第四章 路风问题责任界定

第六条 由乙方负责的行包装卸、搬运、而引发的收高价、收款短票等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条七条 因乙方工作人员勒卡旅客财物、打人等而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承担。

第八条 在行包装卸、搬运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等引发的路风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 协议期限及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九条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

第十一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协议内容,如遇相关政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协议内容。

第十二条 本协议到期终止。一方或者双方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期限自行顺延一年;以此类推,一方或者双方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天内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延长本协议的,本协议到期即行终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 争议的处理

第十四条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某些条款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八章 补充条款或特殊约定条款

如有要求,另行补充。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                受委托方(盖章):_______

营业部经理: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