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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吊篮租赁安全协议书(热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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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吊篮租赁安全协议书(通用3篇)

施工吊篮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1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

承租单位: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电动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租赁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使用单位:____________

4、设备概况: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租金

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具体执行时间,按承租方验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篮一律实行日租赁制,即每台日租赁费为__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元,承租方在不进行冬施的情况下,停用期间不予计费。(以承租方验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报停为准)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

1、租金在设备启用后自________年____月起开始分批进行支付。(略,视具体情况而定)

2、当月发生的租赁费用由承租方出具有效签认单予以确认并做为最终结算的凭据,在内双方结算完毕。

第四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出租方:合同生效后按以下执行:

1、出租方代表为,出租方更换代表,应于更换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

2、出租方单位所提供的电动吊篮,必须符合G5027-92及相关安全技术噪声排放必须符合GB___要求的标准。

3、所提供的电动吊篮必须经过市营业执照、租赁资质及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4、负责吊篮及配属设备进出场、装卸、安装拆除、调试、维修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所有拆装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参加安装拆除工作。并对所有吊篮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技术日常检查记录并交承租方存档,发现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5、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抢修,对延误时间超过2小时的,按实际雷雨及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能使用的,承租方不予计费。

6、出租单位现场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的统一调配和管理,每月定期对承租单位进行回访,认真听取承租方意见,满足承租方的合理要求,不断改进工作。

7、所有吊篮进场安装、调试、拆卸、搬运及吊篮散件组装前的保管等,全部由出租方自身负责,承租方不另派人员进行配合。

8、承担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及检查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负责

第四条中第

一、二款所规定的不达标而造成的一切费用。

二、承租方:合同生效后按以下执行:

1、承租方代表为__________,承租方更换代表,应于更换前____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

2、负责向出租方提供机械设备场地,垂直运输工具。

3、负责提供现场技术维修人员的住宿条件。

4、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组装完毕后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

5、承租方因违章操作造成机械设备事故,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所租机械转移给

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必须告知承租方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享有的权力,承担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

2、承租方如因工程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

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违约责任

1、由于承租方的原因,未按承租设备本身机械性能及约定用途进行正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承租方负责修复。同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所租设备,解除合同,并赔偿出租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出租方租赁费,承担违约金。

3、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

第三方损失)。

二、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机械设备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缺少有关设备,附件、配件等或者维修不及时,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出租方应负责修理,调换或如数及时补齐,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向承租方支付累计日元的违约金。

2、未按合同约定的自身责任和义务完成工作,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

第三方损失)并向承租方支付累计日元的违约金。

3、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

第三方损失)。

第七条.争议

1、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解决争议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提出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市及行业有关电动吊篮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双方约定或者商定的终止情形出现外,本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完成后即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出补充条款,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各执二份,承租方执二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吊篮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2

租赁单位: (以下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称乙方)

根据 工程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20__年 月 日起,甲方租用乙方的 型吊篮 台,为明确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吊篮租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乙方必须保障完好和安全、按照施工吊篮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安装、维护、拆除。

三、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和验收工作,吊篮安装合格后经甲方联合验收后方准投入使用。

四、施工吊篮在拆除、安装作业时,甲方应给乙方划分作业区并负责现场协调。

五、甲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拆除和损坏设备的安全装置,吊篮安装完毕后不得随便改动,否则,出现的物品丢失和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扣在生命安全绳上,使用人员因违反《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使用方负责。但因吊篮本身的缺陷或安全装置失效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安装、维护、保养、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吊篮机械事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八、施工吊篮在作业中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均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吊篮退场后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北京市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

十二、需要补充的条款: 凡进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没有通过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的人员任何人都不能安排工人施工作业,如安排上岗作业,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子,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注:凡合同内容有改动的,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并盖章后才生效,如没盖章的,按原有条文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吊篮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3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市       区     路           栋          层供需双方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业吊篮,用于遵义九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外墙工程。

二、吊篮长度 6 米, 施工高度 120 米, 前梁伸出量不大于 1.5 米,限载 800 公斤。

三、租金及付费方式:

1、租金:40.00元/天*台(不含税价),三十天起租。

2、 租金在吊篮安装验收之日起计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篮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时间在三天以内),交付承租方验收签字之日起至单个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恶劣天气连续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顺延,租期约 120 天。

五、吊篮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

六、安装、移位、拆除: 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对吊篮进行安装、移位、拆除,出租方负责解决技术性问题。承租方负责在安装过程中解决垂直运输工具、设备、搬运辅助劳动力及相关费用。

七、出租方的责任:

1、出租方在安装吊篮调试过程中,需提供一名技术骨干进行指导安装。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对吊篮的完好性、安全性负一切责任,因吊篮设备质量原因造成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3、出租方必须固定一名技术人员现场随时进行技术指导。如因吊篮出现故障出租方必须在两小时内修复,否则免除当天所有租赁费用。如承租方违章操作或不按协议内容使用吊篮,出租方有权令其停工,停工期间租赁费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签字为据)。

八、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协助出租方安装及调试吊篮,并负责垂直运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必须固定操作人员,并有责任教育其严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说明书》中内容。对违章操作和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吊篮损坏承担全部的损失。

3、对租用的吊篮应妥为爱护,归还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齐全、清洁(除吊篮自身损耗外)。如有丢失、损坏应负赔偿责任(见出租明细价格,赔偿明细价格)。如遇雷雨、雾天或5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使用并妥善覆盖电机部分,防止电机进水,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因特殊情况,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随附《Z LP系列电动吊篮使用说明书》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承租方是在对出租方所有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签订的本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未果时,可提请承租方当地法院进行申诉。

其它约定事项: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