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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合同(热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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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合同十篇

施工管理合同 篇1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施工合同作为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应重视合同管理,适时进行制度建设,建立合同管理体系,以达到控制企业成本、降低企业风险的目的。本文结合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情况,归纳和总结了合同签订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关键词]施工合同 签订技巧 管理提高措施

施工合同规定工程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这是普遍存在于建筑业的观点。在这一认识的支配下,当事人往往把施工合同所表达的丰富内容抽象化,肢解为几个支离破碎、互不相关的概念和数字。于是,合同签订后,即束之高阁;纠纷临头时,又手忙脚乱,笔者通过对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状况的调查,都印证了这一问题。工程实践中存在的施工合同无管理、施工合同挂历与施工项目管理分离、施工合同管理与施工企业管理相脱节的情况,既源于对施工合同作用的偏颇之见,又对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害。

针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在推行项目法施工、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改革的同时,重新认识施工合同在建筑市场管理、施工企业管理、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作用,重视改善施工合同在签订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合同的作用

1.合同是项目施工的依据。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

2.合同是发生纠纷时企业进行索赔的依据。索赔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3.合同能够有效转移企业风险。《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合同作用的叙述可以看出,合同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工程进度、风险转移和争议处置等涉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对施工企业意义重大。因此,对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和技巧进行归纳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

1.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1)确保合同措辞的严谨性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也有使用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如果使用由业主起草的合同文本,则更应该仔细研究,对关键词和关键语句含义要达成共识,避免在理解合同条款时产生多义性和随意性。

(2)确保签订合同的合法性

签订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内容的合法性具体表现在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中。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反映了当事人对合同的要求,工程合同价款中,履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关系到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各项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避免出现责任不清。

2.审查发包人和分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能力和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和分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房产开发的企业或从事工程监理、建筑施工的企业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发包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在现实工程中对分包方的审查相对审查发包方更为重要,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纠纷在工程中最为普遍也最为棘手,如何防止各分包单位的违约对施工单位来说至关重要。

3.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几项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施工企业的最重要问题,因此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必须详细考虑和制定。

(1)对工期的规定。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那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2)对工程质量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对工程造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能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将对后续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三、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技巧

1.明确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各方的责任和关系。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然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不仅要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同时也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因此,不仅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在分包合同中也应将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具体化,便于操作和管理,避免或减少纠纷。

2.规范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等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工作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项目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权利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3.量化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但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只是这些。对此,在合同实践中很多合同的《专用条款》一栏都无约定内容。《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度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量、降雪量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付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对工程结算一般只限于对工程进度按月拨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款的规定,而对如何申请拨款、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等等问题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这样很容易引起双方的争议,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明确,不利操作。因此,施工合同中应特别注重对拨款和结算程序的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确保工程进度。

5.运用担保制度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通常都是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向其出具履约担保,而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却较少。因此,从减少纠纷和降低风险出发,施工企业在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也要求业主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新形势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社会主义新形势下,虽然一系列建筑法规的出台规范了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实施,但总体来说,施工合同仍存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约有检查,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合同意识及合同观念。这不仅是施工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效益的主观要求,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中,依法治企的客观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是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建立全员合同管理培训机制。合同管理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国家法律及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使企业各个层次人员都能牢固树立合同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企业合同管理氛围。

2.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在深入研究企业自身的体制、机制、规模和现状基础上,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一般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要求的合同管理体系,理顺信息流通渠道,适应施工合同动态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需要。

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协调化和信息化。具体而言,就是在施工企业内(包括集团和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保存合同,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

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项制度:施工企业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5.实施合同信息化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以及《合同法》对电子、传真、数据交换等新型合同订立的确认,我们应当大力推行合同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文档编码及检查系统,建立文档的收集、处理制度;建立行文制度、传达制度、确认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资源。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不仅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还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梁慧星.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J].中外法学,1999,(6).

[2]陈小君.合同法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__:221.

[3]梁泠曦.谨慎签订合同避免企业风险[J].中国安防,20__,(5).

施工管理合同 篇2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实际生活和工程项目中是承包商保护自己并获取正当利益的手段之一,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市场还不完全规范,法制还不够健全等多方面因素,多种多样的施工索赔造成了工程项目中一些不必要的成本损失和其他影响,所以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需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严格管理。

关键词:施工索赔及程序 工期及费用索赔施工索赔管理

一、施工索赔及程序

(一)施工索赔概念

当事人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合同对方应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损失后,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过程。通常有合同缺陷、业主违约、工程师指令、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变更、其他承包商干扰原因,但实际生活中也有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施工索赔的管理有利于承发包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是挽回成本损失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施工索赔程序

FIDIC1999版(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曾指出,正确的合同管理需要我们灵活运用合同实施管理,依靠合同条款进行管理,依靠经验和愿望管理,最终实现双赢。同时也指出了索赔的程序,如下:

(1)索赔通知

承包商必须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提交合同要求的其它通知和详细证明报告。否则,将丧失索赔权利。

(2)保持同期记录

承包商应随时记录并保持有关索赔事件的同期记录。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可监督并指示承包商保持进一步的记录及审查承包商所作的记录,井可指示承包商提供复印件。

(3)索赔报告

承包商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42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有连续影响,承包商应在提交第一份索赔报告之后按月陆续提交进一步的期中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4)工程师的反应

收到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及其证明报告后的42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也可要求承包商提交进一步的详细报告,但一定要在这段时间内就处理索赔的原则作出反应。

(5)索赔的支付

在工程师核实了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同期记录和其它有关资料之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决定承包商有权获得的延期和附加金额。经证实的索赔款额应在该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给予支付。如果承包商提供的报告不足以证实全部索赔,则已经证实的部分应被支付,不应将索赔款额全部拖到工程结束后再支付。如果承包商未遵守合同中有关索赔的各项规定,则在决定给予承包商延长竣工时间和额外付款时,要考虑其行为影响索赔调查的程度。

二、工期及费用索赔

(一)工期索赔

1.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运用网络计划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

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而且管理水平要求不高,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3)网络分析法

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和发生后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之差来计算工期索赔值,可以用于各种干扰事件和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主要还是用于管理水平要求高的工程项目,但计算过程较复杂。

(二) 费用索赔

1.索赔费用的构成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业主终止合同等可计入利润索赔)、其他应予以补偿的费用(利息、分包费、保险费、各种担保费)

2.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分项法

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给给以分析、核实,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工程的索赔都采用分项法计算。

(2)总费用法

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计算索赔余额,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通常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总费用核算是准确的、承包商的报价是合理的,合同中没有争执等。

(3)修正总费用法

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三、施工索赔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索赔的管理和工程项目的质量,在实际生活中,首先业主及工程师需要对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严格评审,审查合同文件;工程师的指示;往来函件;会议记要;施工现场记录;工程照片;工程财务记录;现场气候记录;

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及其他施工索赔依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关联性及是否符合特定条件,同时还要严格审查工期顺延要求及费用索赔要求。其次,为了对将来索赔的预防和减少,工程师需要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签订合同时注重合同严密性,严格地履行合同,做好日常监理工作,索赔事件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

四、结束语

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索赔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所以当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是必要的。

施工管理合同 篇3

企业在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有位法学家曾经说过:“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

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

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1)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2)业主、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形下,应借助各种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

(3)要让监理发挥良好作用,抑制承包商的风险。

(4)加快信用制度建立,提高故意违约成本。

(5)可重新定位工程合同主体的关系。

四、结语

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崔宝霞,黄焦伟.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包钢科

技,20xx(s1).

作者简介:

孙洋(1990-),男,湖北荆门人,现就读于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方面研究。

刘汉云(1990-),男,湖南邵阳人,现就读于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方面研究。

施工管理合同 篇4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文章根据目前工程施工市场的情况,说明了加强合同管理与应用的必要性和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提高合同管理与应用水平。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

一、 引言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是单位之间展开各种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二、 合用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和监管其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建设单位的质量、工期、造价、效益等目标,也只是按其与施工方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的,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这就使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管理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相对完整、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三、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还不够,有些单位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对比检查和经费方面支持不够。

(二)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严格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沟通和技术经济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合同管理存于柜中,流于形式导致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

(三)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使施工企业有空可钻、有机可乘,最终将给建设单位带来重大的隐患。

(四)科学的进行合同总体策划

合同总体策划确定的是工程项目的一些重大问题,首先应确定其根本性、方向性,明确找出对整个工程、整个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必须反映建筑工程项目的战略和重点,反映管理单位的指导方针和根本利益,更要确定好以下几个重大问题:

4.1 如何将项目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每个合同有多大的工程量?

4.2 采取什么样的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

4.3 采取什么样的合同种类、形式及条件? 4.4 合同中一些重要条款的确定。

4.5 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

4.6 工程项目相关各个合同在内容上、时间上、组织上、技术上的协调等。

(五)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与应用

5.1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5.1.1 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合同管理的任务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须使合同管理工作专门和专业化,在建设工程项目组织中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5.1.2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合同管理理念。

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严格执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管理使用好履约保证金,主动控制,增加施工企业的守法意识、违约责任和经济成本,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

5.1.3 进行合同履约分析,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合同任务必须贯彻实在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体现在各工程小组和各专业人员对承包商的具体工作活动中,因此必须组织项目成员和各专业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括、主要招投标文件、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等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合同管理和施工中出现违规行为。

5.1.4 合理分工、能效问责建立工作日和工作问责制度,将合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上,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的原因、补救的措施、所承担的责任、对工程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1.5 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对经常性和非经常性工作,建立方便有序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这有利于及时正确的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有效地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法律支持。

5.1.6 建立报告、行文制度和联系人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报告、行文制度和方便高效的联系人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忙而不乱、有根有据、高效运转。

5.1.7 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用专业管理控制局部、重点,用综合管理控制全局、宏观,将重点和全局管理有机结合,用细节保证过程,用过程控制结果,使工程管理活动正规有序的进行

5.2 及时做好合同追踪。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如果不采取措施,这种偏差往往由小到大,逐渐积累,对合同的履行会造成严重影响。而合同追踪,可以通过实施情况的分析,找出偏离,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合同实施过程,达到和实现合同总目标。

5.3 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地合同监督。

5.3.1 实施中对驻场代表,项目小组或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给他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出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5.3.2 相关合同的协调。为了一个工程的建设,建设方要签订许多合同,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供应合同、专业分包合同。这些合同之间存在十分复杂的关系,必须负责这些合同的协调,对设计和监理、材料供应商进行合同监督,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其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5.3.3 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验收报告

5.3.4 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出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这能及时预防和弥补管理工作中的差错,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提出索赔要求。

5.4 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5.4.1 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5.4.2 建设单位、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况下,应借助各种制度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实现合作的共赢,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事故处罚制度、安全事故处罚制度等。

四、结束语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由于工程复杂、标的大、履行时间长、涉及大量的人、财、物、设备等问题,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等。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前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发生与原合同的约定不相适

应的情况,因此需要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重新调整和规定。“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句话形象的说明了合同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将合同管理贯穿于设计、招投标、工程开竣工、保修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能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才能又好又快地完成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1].余立中编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xx.1.

[2].黄文杰编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7.

施工管理合同 篇5

1子项目合同体系在成本控制中的的作用

1.1以材料采购合同、劳务承包合同、部门目标责任合同控制材料费用

材料费,一般是指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有助于建筑体构成的构件成本、摊销费用等,材料费一般会占据整个工程造价的一半以上。关于施工材料的采购,相关的技术部门必须根据施工图和施工方案来进行定额计算,然后再根据计算结果来确定材料的采购量。对于施工材料的采购,要落实质量和成本控制责任,在施工材料出现问题时或者超出预定金额时,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对于采购价格的确定,事先要由材料部门进行信息的收集,再货比三家之后,确认供货商的资质,从而保证施工资料的质量。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采购材料的额同时,要严格遵循合同的相关程序,在领导批准之后再进行采购。对于需求量较大、供货期较长的施工材料,必须在调查过市场行情之后,再决定采购的方式,如一次性采购或者是分阶段采购。

1.2以劳务承包合同控制人工费用

(1)以内部劳务承包合同继续拧控制通常情况下,由于路桥施工企业内部实行的工资体制是以工作时长为计算标准,而职工的成本会大于雇佣民工和合同工的成本,所以很多路桥施工企业会雇佣民工和合同工来确保劳务部分的经济性。值得一提的是,路桥施工企业是一个波动较大的行业,雇佣民工和合同工也会有很多遗留问题,这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来说是一大难题。所以,相关的管理负责人应该对内部的体制进行调整,控制人工费用,调动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重要的是,管理人员要明确劳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和单价,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公告,从而形成相互督促的关系,以防工程管理层私自拿回扣,造成工程成本资金的浪费。

(2)以外部劳务承包合同进行控制劳动承包的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外部劳务承包就是将专业性强的部分分包给外部施工队伍,这一合同项目在雇佣外部劳动队伍时,也要注意对劳动队伍素质的挑选,同时也要提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额。但是也要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要采用固定的计价方式,另外,还要控制工程的变更和索赔。

1.3子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在成本控制中的实施效果评价

(1)理顺子项目合同体系与成本控制直接的关系据某些调查显示,路桥施工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费之间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如果控制好各子项目之间的关系,可取的良好的成本控制效果,也能将工程费用控制在预定的范围之内。当然,对于路桥施工的费用使用项目要做到有据可依,每一笔的资金消费要有收支明细、发票和使用理由。

(2)形成子项目合同控制体系对于子项目合同控制体系的应用,可提高合同管理在成本控制中的地位,同时也可以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从而有效地避免成本资金的浪费,以使工程成本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建立动态监测体系,有利于对路桥工程的整体建设监测,以及时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路桥施工管理奠定基础。此外,对于当下的施工情况要进行深入分析,对与施工现状与预定计划有偏差这一现象进行反省和总结,并出台有效的解决措施使之改善。

2保证路桥施工合同管理在成本控制中的'作用的措施

2.1处理好进度与投资的关系

路桥施工工程数量多、专业广、内容多,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如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且控制好建设投资,即处理好进度与投资这一矛盾统一体,是监理工作的难点。路桥工程的进度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难点,由于工期短、时间紧,监理应抓好进度控制,确保工期。鉴于土建工程的施工特点,为抓好进度控制,确保工期,路桥工程施工监理要做好的监理工作:一是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特别是各项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二是在施工前,承包人要吃透图纸。明确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工艺,了解施工顺序,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三是对项目成本及时进行测算,建立以责任成本承包为基础的管理模式;四是严格控制人工费;五是注重合同控制的作用;六是把握最佳工期成本点,寻求最低成本等。

2.2做好监理工作

量支付直接关系到投资控制,影响到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监理要对国家、对业主、对工程负责的精神,认真准确地做好此项工作。监理是一个反复性极高的工作,监理人员必须不定时、多次地对监理对象进行观察,并记录工作内容和观察结果,有利于工程管理者及时发现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路桥施工工程项目来说,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工艺、施工工序、人员设备进行严格监督。因为路桥施工项目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础性工程,监理人员要从工作记录里发现问题,并立刻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进行处理,才能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从而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此外,监理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搞好监理工作。这就意味着监理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的施工特点和具体情况,掌握监理工作的最新资料。

3结束语

综上所述,路桥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在工程成本控制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作为路桥施工企业来说,必须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对材料采购等进行严格的控制,对相关的采购人员进行监督,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

施工管理合同 篇6

摘要:本文就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定义、类型及基本特性进行简要阐述,针对当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合同意识不强、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低等,进一步强化合同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落实全过程控制。科学处置合同纠纷等角度入手,探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旨在维护施工单位项目的综合效益,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内容,具有动态化特征,合同管理的周期较长,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发生变动,一旦合同管理方面出现问题,极易出现合同纠纷,给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情况下可能会给项目政策运转形成制约。在此种情况下,探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1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1.1定义

所谓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就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系统化管理方法,通过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来促进项目合同目标的实现。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是由国家及主管部门所办法的,与劳动保护、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存在密切关联。项目合同管理还包括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标准以及施工操作规程等,这些都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所办法的。对于建设文件和设计文件,也是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合同文件的签订必须满足法律要求,对于合同双方往来信函、资料及各项通知等,也都是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1.2类型

由于签订合同的对象不同,使得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类型也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表1所示。

1.3基本特性

其一,内容齐全,条款完整,也就是说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保证完备,不可存在缺项或漏项,否则会影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其二,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用词准确,表达清晰,要明确双方具体权责,不可存在隐晦或可供臆测的词汇。其三,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标准且理性,要确保公平合理,要保障合同双方权益,并促进义务履行。其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灵活,确保能够结合作业环境以及专业领域等差异确定有针对性的合同内容,并确定风险防范具体要求及权责利分配方式,以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2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力度也不断加大,合同范本得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断健全,这就为项目合同标准化管理的落实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就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现实情况来看,受到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施工单位重视程度、财务参与度等因素的影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成效并不理想。

3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合同意识不强,现代社会发展形势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转型阶段的施工单位缺乏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部门,尚未构建有针对性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流程缺乏规范性,项目合同全过程监管也并未得到高效落实。其二,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和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导致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其三,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无法项目合同的签订、履约、变更等开展全过程、系统化管理。其四,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低,大部分情况下仍采取手工操作方式,合同审批时效性不足,导致项目合同管理效率低。其五,合同执行不规范,违约现象普遍。

4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

4.1强化合同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确保合同制定的规范性

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强化合同意识,认真学习合同法,并对项目合同管理相关文件加以严格执行,为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规范制定打下良好基础。具体来说,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要明确自身岗位职责,充分认识到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项目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条文及文件精神开展深度学习,对于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做好项目合同审查工作,以合同制定与合同签约作为审查对象,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全面学习合同法,并坚决制定合同管理文件,避免无效合同出现,降低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纠纷,以免给施工单位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开子涵,要确保合同制定的规范性,也就是说,要明确项目合同的基本特性,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制定与其基本特性保持高度相符。施工单位项目合同以国家通用性合同文本为主,结合施工单位项目合同具体内容开展综合分析,适当修改或充实合同范本细则,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制定能够满足施工单位项目的实际需求。在全面把握施工单位项目特点的基础上,以招标文件、项目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项目合同,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和用词准确,并交由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内容加以审核,及时修改订正,确保合同制定规范且可靠,促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的改善。

4.2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履约管理,落实全过程控制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都必须要从合同签订这一阶段入手,落实管理与控制,保证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要确保合同签订及时,坚决不可令项目合同谈判处于被动状态,在充分认识到项目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在工程建设之前必须规范签订合同,尤其是要注意敏感性经济条款的签订,更要及时确认,不可置于工程完工后,否则极易引发经济纠纷,给施工单位造成无法预估的损失。为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实效性,要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就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对项目建设各项内容加以确认,避免出现无效代理等情况出现而影响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加强预付款条款的管理,必要情况下需由分包商出具保函或支付预付款,以免给企业造成经济风险。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注意违约条款的管理,明确合同双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尤其是要细化工程转包与再分包等相关内容,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以确保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性,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有效。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要注重履约管理,也就是说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基础上,要通过履约管理来确保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在这一过程中,要落实项目合同动态化管理,合同管理部门要全程跟踪合同执行过程,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在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的过程中,要建立台账,将项目合同管理的各项内容清晰的体现于台账上,包括工程进度、机械租赁、结算支付等,要确保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及时性,并结合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注重自合同编制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顺利履约完成,促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4.3财务参与合同管理,明确督促重点

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要积极参与合同管理,并明确督促重点,确保合同管理部门能够对合同法和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加以规范执行。财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对合同编制、签订及履约的各个环节加以督促,确保各环节逐步完善,保证项目合同管控的有效性。财务部门要明确督促重点,切实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加大项目合同审核力度,确保其合法、严密且可靠。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部门要做好资料收集与保管工作,避免由于资料流失而出现合同纠纷。与此同时,要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并实时风险评估,对施工单位项目风险开展科学评价,保证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科学性。

4.4提高合同管理人才质量,科学处置合同纠纷

针对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缺乏专业人才的问题,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合同管理人才质量,确保其专业素质、职业素养和工作经验等都能够满足岗位要求,以推进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要对合同纠纷加以科学处置,这也是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合同纠纷的处置过程中,要以法律为准绳,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依据,结合事实进行处理,若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则需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坚持原则,明确主次,收集纠纷相关资料作为证据,科学处理纠纷。要通过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构建来落实动态化管理,提升项目合同管理的精确性和严密性。

5结语

通过以上研究可知,针对当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低、合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必须要采取科学且有针对性性的项目合同管理策略,强化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并落实项目合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全面提升项目合同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对合同纠纷加以科学处置,从而全面提高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

参考文献:

[1]马跃浩.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xx(09).

[2]张文魁.浅谈项目合同管理的关键[J].科学之友(B版),20xx(01).

[3]蔡建华.试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J].科技风,20xx(24).

[4]潘萍.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化浅析[J].建筑,20xx(04).

施工管理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管理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管理造价:经甲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甲方规定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管理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管理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方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管理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以工程进度五万立方米拨付一次,以土方每立方米一元为管理单价。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按工程进度五万立方米(五万元人民币拨付一次。)

2、不按合同规定结算工程管理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结算工程管理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2、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及土场的选址、协调)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3、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五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六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 附加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管理合同 篇8

一、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第一,我国施工行业发展市场相对不完善,还存在许多不规范和不完整现象,尤其是施工合同管理中,更是问题重重。目前,市场上签订项目所使用的合同,形式简单,很多地方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很多都是口头委托或者以政府命令方式,在施工的过程中,完全不能作为施工依据,施工过程中完全不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利用不规范合同文本回避应尽义务,转嫁工程风险,导致施工合同管理现状混乱。第二,当前市场上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较少,一人多岗现象严重,造成合同内容不规范,经常出现随意更改现象,合同履行情况一团糟。当合同纠纷发生时,不及时采取相应法律手段解决出现的问题,而是采用一些不光彩手段,寻找逃避责任空隙,延误纠纷处理,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施工企业对施工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足,管理方法相对落后,合同不归档、不总结,管理手段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信息化采用不足,人员管理占据重要部位,合同整体处于分散管理和粗放式的状态,不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还处于落后状态,严重制约我国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造价控制没有起到积极作用。

二、强化施工合同管理,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1.严审工程预结算

审定工程预结算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诸如:工程量、定额、费用及不合理技术措施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在预结算中减掉增加费用,删除冗余内容,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以便达到控制造价的目标。

2.严把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

工程造价中建筑工程材料费用占据比例庞大,因此,严格把控工程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对于控制整个工程造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建设单位详细了解市场,掌握最新材料的价格信息,以便控制施工单位的材料价格,要求其做到物美价廉。

3.严控工程变更问题

工程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从以往工程造价控制经验不难得出,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量,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难点。实际发生工程变更主要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施工进度随着发生改变,从而工程量发生改变,造价得到控制。因此,项目工程师要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工程师需要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根据施工单价和工期的科学合理性,确定施工条件变化,引发合同变更,最终确定变更价款。

4.严管索赔问题

索赔是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现象,具体指根据合同权利,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补偿的要求。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业主便积极进行反索赔,会尽量化解施工中的索赔问题,将其扼杀在摇篮里,最终控制工程造价。出现索赔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业主选择合同模式不得当;

(2)合同文件和合同管理质量水平达不到要求;

(3)合同执行的前提不完善,存在很多不确定情况。随着国际项目逐渐扩增,索赔管理已经走向国际化的道路,一旦索赔管理不良,后期索赔问题就会接踵而至,最终致使工程造价增大。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势在必行,避免索赔条件成立,如果出现,要及时处理,尽全力协商解决,因为一旦到了仲裁或者诉讼阶段,就会浪费大量时间和资金,增加工程造价。

三、结束语

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必须作为长期目标发展,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提升企业自身水平。加大对施工合同管理的研究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方法和手段,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施工管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对 进行施工管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名称:

1.3工程期限 天,施工开始之日算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1.4合同价款:根据装饰工程总造价收取10%的管理费用。 装饰工程总造价为: 元(大写) 元(小写);管理费用为: *10%= 元。 最终费用按照装饰工程决算价款计算;

1.5结算方式:自开工之日起预付10%之后,按照时间周期结算。本装饰工程预计工期为60个天,分四个周期结算,15天为一个结算

周期:第一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第二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第三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第四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最终结算以工程决算为准,多退少补;

1.6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1.7甲方有责任按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将规定金额的款项交纳乙方公司财务部。交纳金额不符或未交纳的需在三个工作日内补交,如逾期未交可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二、甲方义务

2.1提供必要施工条件: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主材、设备、场地、资金、临时用水、临时电源、室内达到门窗封闭;

2.2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及时检查,以免延误工期;

2.3按期支付价款;

2.4负责交纳物业管理部门所收取的多种管理费用及抵押金;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消防、保卫;

2.6如需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等进行拆除,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三、乙方义务

3.1在确保工程顺利进展的前提下,保证工期,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

3.2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并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测;

3.3提供主材、设备,订做成品进场时间表,以确保成品安装及设备调试在工期内完成;

3.4控制工程造价,按照已确定施工图纸及预算,在未发生大的设计变更及工程增加的前提下把工程造价降低;

3.5通知甲方、工程承包人进行图纸会审及现场技术交底,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在支付工程承包人的阶段工程款时,必须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批复相应款项,如果未通知乙方而付款,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工艺说明进行对工程承包人的监督;

3.7对工程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提供产品相关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

四、工期延误

4.1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顺延,签订延期单。除此以外,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可调整工期的因素:1)甲方原因;2)图纸变更;3)不可抗力影响;4)经甲方同意;

4.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三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延期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三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五、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执行:

1、 省标《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431262-20xx)

2、 省标《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Q10GLK002-20xx)

3、 国标《室内空气质量》(GB/T18883-20xx)

六、工程验收

6.1本工程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装修材料验收、电器质量验收、家具质量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电改造工程、吊顶工程、防水工程);

3)基层处理验收;

4)竣工验收。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管理合同 篇10

为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建设、施工单位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

二、合同文本

签订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使用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本本。

三、合同签订和备案时间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开工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最终依据。

经双方同意补充、变更、解除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备案。

四、对合同签订内容的有关要求

(一)施工合同签订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2、合同价款应与中标价一致;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部分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4、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方式,一个工程项目不能同时使用两种计价方式,不得采取“一口价”或“平米造价”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5、应明确预付工程款为工程造价的25%~30%,及明确的预付款抵扣方式;

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应明确根据每月确定的合格工程计量结果,应明确工程进度款为工程价款80%~90%。

7、应有明确的针对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的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和支付方式;

8、采用固定价格的,应明确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系数(或风险金额)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9、采用定额计价的.,有关费率应明确约定并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低于下限;

10、应明确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应明确建设单位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并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11、对于工期提前或延误应有明确的奖惩约定,应符合公平公正、对等原则;

12、实行履约担保的,应明确履约担保的数额,一般不低于工程造价的10%,政府投资工程应实行履约担保;

1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明确约定各种可调因素及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14、争议的解决方式,可先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的一种解决方式解决,并应明确约定调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5、对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应明确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工程造价的5%;应明确保证金的返还时限,保修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

16、安全有关条款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并明确以下事项:

⑴应明确约定安全生产费,并不得低于有关标准;

⑵应明确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费用,不挪作他用;

⑶应明确施工单位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⑷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拨款约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划拨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帐户;

17、应明确工程是否允许分包,如允许分包应在合同中明确分包的单位及所承揽的分包工程;

18、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在合同中应明确以下事项:

⑴实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建筑业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用全省统一的劳动合同文本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建筑业承包企业应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每季度末结清农民工剩余应得的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等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⑵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制度。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每月建筑业承包企业应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支付表上报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资支付表应由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审核确认后签章。

⑶实行先发工资后结算制度。建设单位在编制概算时应测算人工费所占比例,测算比例一般不低于工程价款的10%。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建设单位按比例暂扣相应的人工费,专款专用,待监督上月农民工工资已足额支付后拨付。在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经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拨付其剩余工程款。

(二)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内容参照施工合同

(三)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应明确劳务报酬的结算、支付方式、数额、时限;

3、应明确违约责任的约定;

4、争议的解决方式,可先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的一种解决方式解决;

5、应明确质量缺陷的鉴定部门及解决方法;

6、农民工工资支付参照施工合同有关要求。

五、备案合同应提供的资料

(一)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工程定额测定费已足额上缴;

3、不招标的工程,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发包方的相应证件;

4、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5、担保合同

6、建设单位不同意分包的或施工单位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出示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二)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2、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3、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施工合同;

5、工程质量保修书;

6、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应出示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三)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双方的资质证书;

2、双方营业执照;

3、施工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

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的合同事项

(一)工程预付款的比例和拨付时间;

(二)工程进度款的拨付计划及计算方法;

(三)结算款的拨付时间和结算方式;

(四)索赔的程序;

(五)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金扣除比例与年限;

(七)履约担保;

以上条款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七、受理与备案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合同备案后,办结时限为5日;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在备案合同上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3、备案合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保管3年;

4、对于已备案合同,合同当事人及有权部门可以查询,查询时应提交相应资料。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5、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及时备案合同将记入信用档案。

八、监督管理

(一)对建设或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招投标与结算中不执行有关计价依据的;

2、建设单位不按有关规定支付预付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的;

3、建设单位未按时限完成竣工结算工作,且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

4、有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分包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法;

2、应当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未招标的;

3、施工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相背离的;

4、提供的备案资料不全的;

5、不符合合同签订内容有关要求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