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协议精选33篇》
进口协议(通用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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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
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面霜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
5.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
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
18.A.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A.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C&F/CIF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FOB/FAS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A.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A.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A.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A.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A.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A.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B.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C.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F.对于C&F/CIF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G.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I.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J.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23.赔偿例外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货或延迟交货,卖方或买方都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告买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航空邮寄买方灾害发生地点之有关政府机关或商会所出具的证明,证实灾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继续存在6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双方同意对一切因执行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所发生的争议,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个合理的时间内,最多不超过90天,协商不能取得对买卖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时,如买方决定不向他认为合适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则该争议应提交仲裁。除双方另有协议,仲裁应在中国北京举行,并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制订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另有决定,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2
协议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代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进口项目事宜, 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 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价格条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制造商及原产地: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件]
三、 甲方义务:
1. 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 □进口登记表, □免税证明, □进口许可证, □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 。
2. 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货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 。
4. 甲方须在货到港前 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总金额的 %)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 信用证承付/通关提货(以先发生者为准)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元及银行费用计人民币 元等款项。甲方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
[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 乙方义务:
1. 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 □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 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 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 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 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 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 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 [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 %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 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 %的违约金。 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X(0.0X%)的违约金。
九、 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进口协议 篇3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欲从中国境外进口货物,需委托甲方代理乙方进口。现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代理乙方进口__________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对甲方的授权范围
1.1甲乙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办理:
1.1.1根据海关报关单的栏目,经营单位为甲方,收货单位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货物的进口报关及(何地)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何地)的运输手续。进口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2根据海关报关单的栏目,经营单位为甲方,收货单位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货物的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代理乙方对外商付汇。
1.3就进口货物与外商的接洽和协商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以自己名义与外商签订货物进口合同,进口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进口合同或进口合同的条款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4甲方代理进口货物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进口货物货款及费用
2.1货款及汇率: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进口货物总货款汇入甲方的帐户,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由甲方按报关单的货款值以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按乙方书面指定的外商和外商帐户代乙方支付境外外商的.货款。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银行手续费的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
2.2进口运杂费用:甲方代理货物进口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报关费、商检费、码头仓储费、查验费、过磅费、运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产生滞柜费,责任属甲方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属乙方的则由乙方承担。
2.3进口代理费:甲乙双方选择第___项
2.3.1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进口货物总货款的______%收取代理费。甲方完成进口货物的所有进口手续后将货物运至本合同约定地点的当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进口代理费及甲方垫付的上述2.2之各项费用。
2.3.2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进口货物总货款的______%收取代理费。甲方完成进口货物的所有进口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的当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进口代理费及甲方垫付的上述2.2之各项费用。
2.4如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日期内向甲方支付各款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代理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价格、数量等详细资料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进口货物总货款合计(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乙方须保证委托进口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商品标准,不得进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海关相关政策规定的货物。
4.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如实提供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进口货物的详细资料及进口合同的条款内容,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进口合同条款内容的准确无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3货物到港后______日内,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提供货物的提单提货单运单,及发票、装箱单等资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进口合同条款内容后,按此资料和进口合同条款内容向海关进行进口申报。如海关对所申报的内容、单据或价格提出异议,需对进口货物进行商检或估价征税时,乙方则须向甲方提供海关所要求的全套有关单证,并与甲方共同对海关的查验及估价工作进行配合。如因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所反映内容有瑕疵而致货物不能进关,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4税款:乙方凭海关签发的关税单及代征增值税单缴纳税款。
第五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5.1甲乙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____办理:
5.1.1乙方缴纳关税、增值税后由甲方办理货物的海关放行及提货手续,并将货物运到乙方指定的(何地)____________________仓库。
5.1.2乙方缴纳关税、增值税后由甲方办理货物的海关放行手续,乙方凭海关放行单自行提货。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如因乙方延付或未付甲方各进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银行费用、代理费及其它进口运杂费用),甲方不能按期向外商付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银行费用、代理费及各项运杂费用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2如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进口货物资料及乙方与外商所签进口合同条款内容不准确导致货物不能进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已代理乙方将进口货物货款付给外商,则不论本合同有效还是无效,甲方均不向乙方承担返还或退还货款或赔偿货款的任何责任。
第十条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海关留存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4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二、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三、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四、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五、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六、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七、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八、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 本协议有效期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进口协议 篇5
代理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以下商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
二、乙方保证于订货前将全部货款的%(约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到甲方帐户。其余的货款,乙方在收到装船通知后,在三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货款未及时付给甲方,影响甲方对外支付货款,乙方保证承担甲方对内对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货物所有权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即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
三、甲方收取进口货物代理手续费为1%,银行费按实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办理对外付汇、报关、报验。
五、乙方在货船抵达目的港后三日内,将保险费、关税和增值税、报关报验费、卸货费、港杂费等的大约款付到甲方帐面,结算时多退少补。由于滞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代乙方对外支付货款时,按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算。
七、如乙方发现货物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除合同规定溢短装的百分比外),自货物抵港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国际公认有关当局的检验证明书,以便甲方办理对外索赔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对外代理合同号:。乙方应对贸易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或办法视为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友好解决。如协商不妥,请求法律解决。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本协议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进口协议 篇6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进口协议 篇7
技术转让和设备材料进口协议书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pl:(签字)
进口协议 篇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
价格条款: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及原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信用证承付/通关提货前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银行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等款项。甲方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_____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_________%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9
本合同在_________协议基础上签订,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_________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商品名称:_________。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FOB_________(港口)_________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_________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中国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_________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_________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_号“协议”规定相同。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电挂: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10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付汇方式:即期信用证)
协议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
价格条款: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及原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件)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信用证承付/通关提货(以先发生者为准)前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银行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等款项。甲方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_____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_________%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11
协议书编号:
签约日期:20xx-4-18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
(2)对外开证、议付;
(3)进口报关;
(4)代办机电证;
(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 交货方式: 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5.1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5.2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 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5.3外汇结算标准: 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5.4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6.2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6.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6.4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6.5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6.6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6.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6.8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9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6.10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6.11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进口协议 篇12
中方:________
投资人:________
apl:________
中国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pl)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pl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pl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apl的作用
(1)apl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pl的责任
(1)apl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pl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pl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pl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pl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方:________(签字)
投资人:________(签字)
apl:________(签字)
进口协议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 ,高效优质服务宗旨,就有关代理进出口报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进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如报关、动植检、商检、卫检、缴纳关税增值税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2、甲方只作为乙方的国内委托进出口代理商。货物归乙方所有。甲方每票收乙方代理费元
3、甲方如果有帮乙方垫付海运费,报检费,码头费,换单费等,报关完毕时候由乙方直接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帐号或者是付现金给甲方。
(二)乙方责任:
1、及时向甲方提供进出口报关的`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报关资料,协助甲方做好报关前准备工作。
2、货物到达目的地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正本提单(后面背书),装箱单,商业发票,合同,报关报检委托书,进口报关单,空白盖章A4纸2张以及产地证、卫生证等有关单证。
3、乙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货物进出口实际品名、数量、重量、规格等,应与提货单和随船舱单相符。如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查实货票不相符,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在货物放行前、将进出口所产生的费用如:代理费,商检费、植检费、代理定仓海运费、码头费、代理进出口报关手续费等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关税、增值税乙方自己缴纳并负责补齐税差。海关税票乙方抵扣使用。
( 四 )本协议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手机号: 手机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年月 日 年 月 日
进口协议 篇14
协议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
价格条款: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及原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5.信用证承付/通关提货(以先发生者为准)前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银行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等款项。甲方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_____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_____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_________%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15
委托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代理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进口_____________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进口货的品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批具体数量和金额以进口合同为准。
二、委托方对代理方的授权范围
授权代理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委托方指定(提供)的外商签订并履行进口合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并收取费用。
三、双方责任
1、委托方责任:
(1)确保委托进口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本协议及代理方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履行义务。
(2)外商由委托方指定,委托方对该外商的资信及有关进口货物的一切问题负完全责任,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全部责任,并保证货单相符,单单相符,单证齐备。
(3)及时向代理方提供进口所需的资金,并向代理方支付手续费,承担货物进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委托方应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提出,通过代理方对外索赔,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或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或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5)委托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委托方应偿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费用,支付手续费和违约金,并承担代理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2、代理方责任:
(1)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依本协议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并履行进口合同。
(2)办理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手续,办理货到目的口岸后的报关、报验的手续。
(3)货到目的口岸后,由于进口手续不齐全或货物与单证不符合造成压车及其他费用的,代理方无责任,与代理方无关。
(4)载货车辆当天不能报关报检而产生费用的,代理方不负任何责任;载货车辆当天由于代理方原因造成货物和车辆不能出关,所产生的费用由代理方负责。
(5)载货车辆驶出保税区,代理方交付运输许可证给委托方指定的.运输车辆后,本协议的责任已完成,到此车辆运输到货物落厂等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与代理方无关。
(3)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或按本协议规定代委托方对外索赔。
四、进口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进口货款由委托方支付。
2、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进口税、费与代理手续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进口关税,产品增值税和代理手续费、装卸费、中国车辆、人入边境园区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以________元/吨包干给代理方,委托方应在货物报关前三天内将所有款项转入代理方账户,由代理方据实结算。
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六、违约责任
1、如因委托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下的货物不能及时通关提货或委托方逾期支付进口货款、税款及手续费,则视为违约。委托方除必须偿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款项及相关费用外,还必须按代理方所垫付资金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______倍赔偿其损失。同时代理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协议,并自行处置货物,追究委托方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委托方承担。
2、在代理方办理对外索赔、仲裁或诉讼时,委托方应事先提供与此相关的费用并书面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否则,代理方有权拒绝对外索赔、仲裁或诉讼。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2、在本协议履行中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于进口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委托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代理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进口协议 篇16
本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期为: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公司(根据______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除双方当事人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1合同设备: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三规定的用以生产合同产品的设备、材料、零部件或备件。
1.2合同项目:卖方所提供的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以生产合同产品的技术和设备以及买方提供的与这些技术和设备相配套的辅助设施。
1.3合同产品:本合同项目生产的具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规格、性能、技术指标的产品。
1.4合同价格:买方因卖方全部且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支付的本合同 附件七规定的总价。
1.5合同币种:用以支付本合同价款的货币,即_________________。
1.6买卖双方银行:买方银行为_________;卖方银行为__________。
1.7安装:本合同附件十规定的合同项目全部设备的装配、就位和连接等组装工作。
1.8试车:安装之后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以检测合同设备的机械性能。
1.9投料试生产:本合同附件十规定的合同项目连接公用设施和投入原料以试制合同产品。
1.10性能测试:检测本合同附件三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包括设备的各项性能和产品的技术指标。
1.11验收:如果考核结果表明,合同项目能够全部达到本合同附件三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则视为买方所验收。
1.12装卸港口:装运港为__________;卸货港为_________。
1.13目的地机场:__________。
1.14工作现场:执行合同项目的场所,即__________(地点)。
1.15现场代表:合同双方各自任命的在工作现场代表己方全权处理与合同义务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人员。
1.16技术文件:本合同附件二、三、八、九中所列的与合同项目的设计、检验、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操作、维修等有关的全部技术数据、规格、图纸和文件。
1.17技术服务: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就合同项目的设计、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操作、维修等工作,向买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协助和监督。
1.18技术培训: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就合同项目的设计、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性能测试、操作、维修等工作,向买方提供的技术上的培训。
1.19检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立在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的或邻近的分支机构。
1.20 保证期:始于合同项目验收通过之日,在此期间,卖方保证合同项目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对出现的任何缺陷予以排除。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规定。
1.21 合同生效日: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各自国家的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_____(合同项目),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项目所需要的合同设备、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合同项目的设计、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详见本合同附件一、二、四、五、八、九。
2.2卖方所供应的合同设备见附件一,合同设备的规格、性能和保证指数见附件三。
2.3卖方同意授权买方以独占性的/非独占性的,可转让的/不可转让 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_________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进行合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还可输往___________,详见合同附件二。
卖方不得阻止买方在本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该专利和/或专有技术。
2.4卖方应承担本合同项目的设计工作,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2.5卖方应依据本合同附件二、三、八和九的规定向买方提交技术文件。
2.6卖方应依据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2.7卖方应向买方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培训人数、地点和范围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五。
2.8在本合同项目验收后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应以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为本合同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将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卖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合同设备、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设计、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总价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合同项目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合同设备价格:
A.主设备价格:
B.备品和备件价格:
C.材料价格:
D.保险和运输费用:
3.2.2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
3.2.3设计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
A.合同设备的设计费用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
B.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设计费用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费用:
3.2.4技术服务费用:
A.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用:
B.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技术服务费用:
3.2.5 技术培训费用:
A.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费用:
B.与许可的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相关的技术培训费用:
3.3上述第3.1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为固定的、确定的价格。
3.4上述第3.2.4条规定的技术服务费用为本合同履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的最高限价。如果实际履行的技术服务被高估了,买方可根据实际履行的情况向卖方支付费用。
3.5上述第3.2.1条规定的合同设备价格为CIF(班轮)条件下的卸货港交付价格,第3.2.2条和第3.2.3条规定的技术文件费用为DDU条件下的目的地机场交付价格。
3.6本合同项目的详细价格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七。
第四章 支付
4.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本合同货币通过买卖双方银行进行。
4.2买方以下列方式进行支付: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17
本合同在_________协议基础上签订,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向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进_________设备,其交易条件如下:
一、商品名称:_________。
二、数量: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三、规格:卖方提供设备质量、规格,有关技术资料,技术保证,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二。
四、交货后服务:卖方派遗有经验的称职的技术人员到买方设备安装、试车,进行指导。具体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详见合同附件三。
五、卖方对买方派遗来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其培训人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四。
六、价格:_______________(港口)_________元。设备总件和单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五。
七、包装:根据商品的特点及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适当的包装,唛头也由卖方自行设计。发货后另行以函电通知买方。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货物在装船前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时,卖方均应更换或赔偿。
八、保险:由买方负责投保。
九、装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十、装运港:_________。
十一、目的港:_________。
十二、支付条件: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买方通过______________分行在设备装运15天前,开立以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_________元即期信用证。
十三、单据:货物装船离港后卖方应向XX银行提供下列单据议付货款。
1.发货票五份。
2.清洁已装船提单,空白背书,一式三份。
3.品质、产地证明书两份。装运设备船只离港后五天内,卖方应航寄买方及卸货港、__________对外贸易公司以上各项单据副本各一份。卖方还应随船交付买方在目的地的指定收货人以上各项单据副本两份。
十四、装运:
1.在开始装运月份前20天,买方应以电报通知卖方当月装运数量和装货船名。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上项电报通知五天内复电买方。
2.装货船到达装运港五天前,买方应将装货船船名与国籍,预计到达装港日期,装运数量预先以电报通知卖方。装货船到达装货港18个小时前,买方应对上述内容发出正式通知。
3.装船结束后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将合同号、商品名称、装货船船名、收货人、装货数量、目的港、发票金额、装货船离港日期通知买方。
十五、检验:
1.卖方供应买方的“设备”的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卖方应将本合同“设备”的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作为检验依据。
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在装货船到达目的港后有权对货物的数量和品质进行复检,复检费由买方负担。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4.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方便。在双方合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缺少、缺陷、损坏或包装、质量标准与本合同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买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设备有上述问题并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如逾期,索赔立即成立。
卖方接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一个半月。如需重新制造的设备或部件,其补交货时间,届时由双方另议。
5.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十六、保证,赔偿与处罚:
1.如果设备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一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设备质量、规格、技术资料、图纸符合买方的说明。如买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致使本合同部分或整批不能按时执行,对卖方造成了损失,买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卖方交付罚金。如卖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部分或整批交货,对买方造成了损失,则卖方应按本合同总值的1%向买方交付罚金。_________号协议中的赔偿与处罚规定也适用于本合同。
十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卖双方按_________协议规定办理。
十八、解除合同:如果卖方迟交设备超过6个月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全部定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用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十九、仲裁:有关本合同和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通过签约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应在被告方所在国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责。仲裁期间,除了在仲裁进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二十、效力条款:本合同由双方代表在_________签字,有关合同生效,终止及其它规定与_________号“协议”规定相同。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18
协议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订购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
价格条款: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及原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件)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信用证承付/通关提货(以先发生者为准)前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及银行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等款项。甲方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_____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_________%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订购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订购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订购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19
委托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代理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委托方与代理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代理进口_____________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进口货的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批具体数量和金额以进口合同为准。
二、委托方对代理方的授权范围
授权代理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委托方指定(提供)的外商签订并履行进口合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并收取费用。
三、双方责任
1、委托方责任:
(1)确保委托进口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本协议及代理方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履行义务。
(2)外商由委托方指定,委托方对该外商的资信及有关进口货物的一切问题负完全责任,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全部责任,并保证货单相符,单单相符,单证齐备。
(3)及时向代理方提供进口所需的资金,并向代理方支付手续费,承担货物进口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委托方应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提出,通过代理方对外索赔,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反之如外商索赔,由代理方应诉或应裁,但委托方应无条件协助,并承担应诉或应裁的一切费用和后果。
(5)委托方或其指定的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委托方应偿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费用,支付手续费和违约金,并承担代理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2、代理方责任:
(1)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依本协议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并履行进口合同。
(2)办理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手续,办理货到目的口岸后的报关、报验的手续。
(3)货到目的口岸后,由于进口手续不齐全或货物与单证不符合造成压车及其他费用的,代理方无责任,与代理方无关。
(4)载货_____当天不能报关报检而产生费用的,代理方不负任何责任;载货_____当天由于代理方原因造成货物和_____不能出关,所产生的费用由代理方负责。
(5)载货_____驶出保税区,代理方交付运输许可证给委托方指定的运输_____后,本协议的责任已完成,到此_____运输到货物落厂等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与代理方无关。
(3)外商不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代理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采取补救措施,或按本协议规定代委托方对外索赔。
四、进口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1、进口货款由委托方支付。
2、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进口税、费与代理手续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进口关税,产品增值税和代理手续费、装卸费、中国_____、人入边境园区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以________元/吨包干给代理方,委托方应在货物报关前三天内将所有款项转入代理方账户,由代理方据实结算。
六、违约责任
1、如因委托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下的货物不能及时通关提货或委托方逾期支付进口货款、税款及手续费,则视为违约。委托方除必须偿还代理方为其垫付的款项及相关费用外,还必须按代理方所垫付资金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______倍赔偿其损失。同时代理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协议,并自行处置货物,追究委托方违约责任,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委托方承担。
2、在代理方办理对外索赔、_____或诉讼时,委托方应事先提供与此相关的费用并书面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否则,代理方有权拒绝对外索赔、_____或诉讼。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2、在本协议履行中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于进口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委托方(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代理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进口协议 篇20
协议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价格条款: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_________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_________
制造商及原产地:_________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件)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和手续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进口货物所需的全部货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2)银行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
(3)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人民币_________元;
(4)港杂、运杂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5)进口代理手续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__%)。
上述款项为预估数,其中(1)、(2)款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3)、(4)、(5)等款项于货到港前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分别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与乙方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4.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_________%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21
协议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价格条款: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_________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_________
制造商及原产地:_________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件)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和手续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进口货物所需的全部货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2)银行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
(3)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人民币_________元;
(4)港杂、运杂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5)进口代理手续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__%)。
4.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
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_________%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22
正文:
进口协议
进口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厂)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外商)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购买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且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委托甲方向丙方进口上述货物,但出于某些技术上的原因,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该批货物签订了_____号《买卖合同》(以下称“销售合同”)而非代理进口合同;且
3.乙方授权甲方就上述货物以甲方名义(而非乙方名义)与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_____号《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且
4.甲乙丙三方均知悉并同意上述情况及做法:
甲乙丙三方就上述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中的某些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签订本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同意:
a.如乙方未按照销售合同的规定将全部货款(分批交货、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货物的全部货款)付至甲方,甲方无义务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丙方无权依进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货款(违约责任)。
b.甲方对有关货物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货物质量有任何异议,应自行与丙方协商处理,而无权依销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如需退换货,乙方可委托甲方办理,手续费另计。
c.丙方保证交付所给甲方的货物在产地,规品、数量等方面与进口合同的规定严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
d.如销售合同及进口合同的规定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进口协议
进口协议
进口协议 篇2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外贸代理甲方直接进口_________(采用包干费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干费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项目如下:
1、品名:_________(新技术新机器);备件一套(清单附后);商标:_________(_________牌);型号:_________;原产地:_________;
2、起运港_________至中国_________;外方交货到_________港口的时间,应由买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价格中已包括货物成本、国外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
4、外方来华人员(安装、调试、同时培训一名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国际机票等)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
5、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按海关实际征收数额缴纳。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商检费、银行费用、保险费、港口费、运杂费、国内短途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包括在总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费之内。
二、付款条件
1、签订进口代理协议书后(货到_________前6天)买方应预付每台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和国内运费。
2、接着,货到_________后3日内,由外贸支付有关进口关税清关提货给买方;
3、当买方收到机器一周内,外方来华人员负责安装调试,同时培训一名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在机器运行正常3天后,由买方支付给乙方每台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外方来华人员的安装调试机器、培训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和国际往返机票等费用;
4、当安装调试、正常运行30天内,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将货款余额一次付清。
三、其他说明
1、_________型号_________产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软件系统:中文/英文
3、有关备件一套清单:_________。
4、_________由买方在安装调试_________前自理购置。
5、外方1—2人在华安装调试机器培训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期间(约7天)的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6、如果机器出现故障,经外方培训的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无法修复时,机器将由外方负责终身维修,来回路费由外方自负。甲方也可以退货给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对外交涉协商索赔。若协商无效,可提交签约地法院解决。
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______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代理协议范文2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为甲方进口业务的唯一代理人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代理进口商品
产品名称:
英文名称:
二、 合作方式及责任义务
(一)合作方式
1、 甲方自行与出口方(外方)协商确定甲方所需进口货物的品种,规格, 质
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签订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相关资料及甲方认可的贸易
3、 进口商品到货后,乙方负责办理清关的各种手续。经乙方授权, 甲方也可
4、 甲方自行提货。
5、 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双方责任义务
1、 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在货物进口之前应将必要的信息提供给乙方, 以便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
(2)甲方应在进口商品到货后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提单,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检验检疫等相关报关文件,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3)甲方负责所进口商品的品种,质量和数量的核查验收。
(4)甲方承担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通关费用。
(5)甲方承担银行手续费,产生乙方代为支付的费用,甲方亦应承担。
(6)甲方须在 进口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进口所需付的全部货款,银行手续费等款项划入乙方账户。
(7)甲方应在进口货物通关之前将所需的各种通关费用划入乙方账户,以备办理通关之用。
(8)货物通关后,甲方应及时提货。如发生滞港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方应自觉遵守海关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货物品名、数量、价值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生海关对货物归类和申报价值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担,即使货物通关放行后,如海关事后发现缺证、少证或漏征税收等情况,海关依法补征税收或补证,甲方仍须依法补税或补证。
2、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准确的与外方签订货物进口合同,并将合同副本给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货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在接到进口通关所需全套单据后
(3)进口商品属于法定商检、检疫产品的,乙方应及时向商检、检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不得延误。
(4)甲方将通关所需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应及时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项费用。
(5)如需开具银行信用证,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准确的办理开证事宜。
(6)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合法、有效。
三、 甲乙双方的结算
(1) 甲方应随货款同时向乙方支付进口总货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费,代理费不足
(2) 支付货款金额依照实际支付当日的银行汇率牌价核算。
四、 其它约定条款
1、 进口合同一经签订,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进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也不能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进口合同。
2、 凡甲方同意的进口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3、 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应承担代理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4、 因外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 当外商违约时,如甲方提出索赔,应在索赔期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据,承担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6、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你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7、 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8、 甲乙双方若发生单方违反本协议或产生争议和分歧,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9、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制定补充协议。
11、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协议 篇24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口代理。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外商组织签订相应进口合同并负责办理进口对外付汇等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品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付款方式:
1. 采用T/T付款方式,付汇款项由甲方支付相应货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2. 见B.乙方的责任中第二款
3. 付汇支付批次及比例依据买卖双方正式签订外贸合同内规定的相关支付条款履行
装运期:
A.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自行与国外发货人商定货物品质、数量及价格。
2 甲方按照海关及税务机关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办理进口报关、商检等及付汇核销手续所需的各类基础数据及文件。
3 甲方保证乙方进口货物申报的货品及价值属实,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甲方上述原因给乙方带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额赔偿。
4甲方委托乙方选用货运公司办理进口报关及货运事宜,国际运费、进口报关、送货等费用均由甲方与货运公司直接结算。对外付汇费用、外贸代理费、商检费用、进口许可申报费用等均由甲方与乙方结算。此结算方式见乙方责任中第五款及第六款。
5.甲方作为货物的实际收货人,自行负责与国外发货商洽谈货物品质、质量等技术条款以及付款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等条款,如发生发货商不能及时备货出运而产生的装运期延迟货物价格变动等情况,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如因甲方上述原因给乙方带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额赔偿。
6.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口合同总金额的1.0%(折合人民币)作为进口外贸代理费,此费用在货物进口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B.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外付汇并准备相应进口报关文件并协助货运报关公司办理进口手续。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对外付汇货款后,将款项在三个工作日内汇出至甲方指定的国外发货人账户,银行手续费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对外付汇数额按照实际付汇之日中国中央银行外汇汇率结算并依据甲方预付款项多退少补实报实销。若因国家政策变化,银行汇率调整时,上述金额随外币与人民币汇率比价调整幅度而调整。乙方在未收到甲方对外付汇款项前无义务向国外发货人支付任何货款。
3 乙方收取进口合同总金额的1.0%(折合人民币)作为进口外贸代理费,此费用在货物进口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4 乙方在货物报关进口前负责配合进口报关申报公司制作进口报关单据。
5 对外付汇费用、外贸代理费、商检费用、进口许可申报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代甲方与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及相关单位直接结算,并应向甲方提供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票据。待货物清关且甲方与乙方将全部代理费一次结清后,甲方可以立即提货。
6 甲方在对外付汇前应支付协议中货款总金额的80%款项到乙方制定账户内,乙方在上述款项到账后开始为甲方办理对外付汇申请手续。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银行盖章的此票货物境外汇款申请书后,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货款总金额的20%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内。
乙方人民币账户信息如下:
请按如下汇款路径汇款:
收款人:
收款人开户行:
账号:
A/C:
甲方国外发货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C. 其他
1 本协议生效后如果甲方要求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进行协商。
2 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
4 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委托方)(盖章) :
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
乙方(受托方)(盖章) :
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
进口协议 篇25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付汇方式:远期信用证)
协议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进口项目事宜, 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1.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2.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数量:_________;总价:_________;价格条款:_________。
3.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_________;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_________; 制造商及原产地:_________。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__%)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通关提货后, 货存乙方仓库内。
(1)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_________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2)到货确须运至甲方处的,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银行保函或向乙方办理有关资产/有价证券的抵押/质押手续,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业的担保。远期信用证到期承付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和银行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追索所欠款项[或按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向担保企业追索所欠款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条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 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_________%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已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26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电脑显示器配件(详见对外合同_________,总值美元计_________)。
2.乙方承担进口商品所需所有货款并委托甲方代付。
3.甲方负责签订进口合同,以远期90天方式对外开证付款,外客户由乙方联系确定,进口合同须经乙方认可。如发生品质、数量、交货期等纠纷,由甲方代理乙方对外交涉,费用由乙方负责索赔后甲方收后转归乙方。乙方同时保证外商装货时无夹带与合同不符的物品,如有夹带,乙方应负法律及经济责任。
4.乙方按进口CIF总值的2%,根据付汇当日人民币对外汇汇率折计人民币付给甲方作为进口纯代理费(银行费用由甲方负责)。
5.甲方对外开证前两个工作日,乙方应将百分之十的开证保证金汇入甲方开证行账户,并保证在甲方对外付款日前四个工作日将所需货款、代理费等付清全款。
6.货物到岸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外合同单价、金额的有效报关单给甲方,以便办理付汇核销。
7.货物放行后,存放于_________仓库、货权归甲方。乙方付完全款后再办理货权转移手续,但在甲方对外付款日前四个工作日必须付完全款。
8.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协议 篇27
买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买方购进,卖方出售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生产国别、制造工厂、包装及唛头。
每件货物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货号、毛重、净重、编号、尺码、目的口岸,并标明下列唛头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
第三条 装运期限:
每月交货数量必须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装运。
第四条 装运口岸:
第五条 目的口岸:
第六条 付款条件:买方在收到卖方关于预计装船日期及准备装船的数量的通知后,应于装运前20天通过_______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即期汇款票及本合同规定的单据在开证行付款。
第七条 单据:各项单据均须使用与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买方审核查对:
a.填写通知目的口岸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船的清洁提单(如本合同为fob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到付”或“运费按租船合同办理”字样;如本合同为cfr价格条件时,提单应注明“运费已付”字样)。
b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载货船名及信用证号;如果分批装运,须注明分批号。
c.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合同号及唛头,并逐件列明毛重、净重和货号。
d.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
品质证明书内应列入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按货号进行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他各种试验的实际试验结果。数量/重量证明书应按货号列明重量。
买方: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28
电脑显示器配件代理进口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电脑显示器配件(详见对外合同_________,总值美元计_________)。
2.乙方承担进口商品所需所有货款并委托甲方代付。
3.甲方负责签订进口合同,以远期90天方式对外开证付款,外客户由乙方联系确定,进口合同须经乙方认可。如发生品质、数量、交货期等纠纷,由甲方代理乙方对外交涉,费用由乙方负责索赔后甲方收后转归乙方。乙方同时保证外商装货时无夹带与合同不符的物品,如有夹带,乙方应负法律及经济责任。
4.乙方按进口cif总值的2%,根据付汇当日人民币对外汇汇率折计人民币付给甲方作为进口纯代理费(银行费用由甲方负责)。
5.甲方对外开证前两个工作日,乙方应将百分之十的开证保证金汇入甲方开证行账户,并保证在甲方对外付款日前四个工作日将所需货款、代理费等付清全款。
6.货物到岸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外合同单价、金额的有效报关单给甲方,以便办理付汇核销。
7.货物放行后,存放于_________仓库、货权归甲方。乙方付完全款后再办理货权转移手续,但在甲方对外付款日前四个工作日必须付完全款。
8.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协议 篇29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付汇方式:远期信用证)
协议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________项目。详细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
价格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及原产地: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货款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5.通关提货后,
货存乙方仓库内。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_____________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____________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_________________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_____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_________________%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________(0.0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进口协议 篇30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_________(以下称卖方)
_________(以下称买方)
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商品,条件如下:
1、商品的规格: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价格:_________
4、支付条件: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保险:_________
7、交货: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目的港:_________
8、单证:_________
9、检验:_________
10、技术规格说明:_________
11、本合同服从后面所附的一般条款。该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签字):__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__
附件
一般条款
1、财产权转移货物的财产权以交货为转移。
2、保证
(1)如果货物发现缺陷,买方必须在到货后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卖方保证货物品质规格符合卖方的规格说明。
3、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及其他超过买卖双方控制能力范围的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合同义务,买方和卖方均不予负责。
4、赔偿如果卖方不能履行由于向买方出售上述货物而承担的义务,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卖方均应向买方赔偿。
5、合同的取消如果卖方没有或不能遵守合同,没有或不能履行义务,买方有下列权利:
(1)有关货物,包括已运抵买方的货物,不论财产权是否转移,均可退回卖方,费用由卖方负担;或者撤销全部或部分订单,不论撤销时货物是否运出或财产权是否已转移。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退还已付款项。买方对此概不负责。
(2)买方行使本合同第五条所赋予的权力并不损害或影响其他行动权利和获得由此产生的应得的赔偿金的权利。
6、专利权的侵犯如果买方因使用或售出上述商品侵犯或被认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注册的设计权、商标、牌号而受到牵连,一切费用和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7、仲裁任何时候,双方对本条款或由本条款组成的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应由_________仲裁庭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进口协议 篇31
委托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进口项目事宜, 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_____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1.卖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2.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价格条款:______________。
3.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制造商及原产地:__________。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货款总额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为合同金额的______%)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通关提货后, 货存乙方仓库内。
(1)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______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2)到货确须运至甲方处的,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银行保函或向乙方办理有关资产有价证券的抵押质押手续,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业的担保。远期信用证到期承付前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货款总额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和银行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追索所欠款项或按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向担保企业追索所欠款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
二、条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____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______%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__%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已双方各执______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进口协议 篇3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进口,合同号,数量,合同总金额达成如下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2、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0.15%×8.29+RMB600.00电报费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5、代理手续费:合同金额×8.29×0.5%(开具代理费发票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样本的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进口协议 篇33
协议书编号: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 (2)对外开证、议付;(3)进口报关;(4)代办机电证; (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 交货方式: 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 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外汇结算标准: 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