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汇总33篇】》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精选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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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3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4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5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6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7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8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9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0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1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2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3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4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5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6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7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8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9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0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1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2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3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4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5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6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7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8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9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30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31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32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33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借贷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约定如下:
一、乙方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__币元(¥),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保证借款的用途合法。
二、约定借款期间共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将出借款项全部以现金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在核对借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借条作为借款凭据。
如甲方实际出借日期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出借日期不一致的,以实际借款之日作为借款起始日,借款期间不变,借款期限届满日也相应调整。
四、借款期间内,乙方应按年利率百分之八(8%)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期限为每个合同年度起始之日6个月内,乙方应不迟于此期限将应付利息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可以提前支付利息。
五、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将全部借款归还甲方。如乙方通过银行还款,则相应的银行记录为甲方收到还款和利息之凭据,甲方不再另行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据。如乙方通过现金还款付息的,甲方在核对还款数额无误后应出具收条作为还款凭据。
六、甲方指定收取还款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七、乙方提前还款的,仍应按约定的借款期间支付利息。
八、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合肥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且甲方实际出借款项之时起生效。双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
民事起诉书(格式文本)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以上就是关于民间借贷的诉状的相关解答,望采纳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诉讼请求
(达到的目的。要明确,具体,合法合理,相对固定)
事实和理由
(事实:_________________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纠纷的发生、发展过程;争议的焦点和具体内容;被告应承担的责任.;事实必须有证据。理由:_________________包括认定案件事实的理由和提出法律根据的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3
原告: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借款____元及利息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元,又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间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约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归还,并出具借据一份。到期后,以上借款被告未能归还。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归还未果。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__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4
甲方(出借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乙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甲方借款,丙方进行担 保。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借款为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作为保证人为乙方担保,如乙方不能按时还款,丙方承担还款责任。
第二条:本借款用于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月利率为_____%。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六条:乙方按______月支付甲方利息,每______月于借款______月满对应日前存入甲方指定账户,逾期按利息额的日1%计付滞纳金(存入日期以账户所在银行的对账单记录为准)。
第七条:借款到期一次结清本息。逾期按本息额的日1%计付滞纳金。
第八条:还款期限届满前,甲方如急需用款要求乙方提前还款时,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时还款。
第九条: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5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6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胯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__,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7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8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贷款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借款方因 需要,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担保人,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三条 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 %。利息每月为 元整(¥ 元), 月付息一次。计息 元整(¥ 元)
第四条 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借款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即 年
第五条 借款方承诺:愿以本人名下房产及全部财产作抵押。
第六条 保证条款
l、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等情况。
4、担保人自愿以本人名下财产担保,履行连带偿还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10%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各执壹份,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借款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货款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9
民间借贷
一、民间借贷的范围界定
关于民间借贷的范围,《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协议。经政府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小贷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通过担保、租赁、典当、小额贷款等形式进行贷款业务,引发的纠纷适用本规定。经政府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这代表了目前的主流司法观点,可以说是目前界定民间借贷的范围最为权威的观点。
此外,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商事审判会议上的讲话中也提到,对“民间借贷”这一概念的范围,司法部门与行政监管部门的理解并不一致。按照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此类案件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而金融监管部门所掌握的标准是,凡商业银行金融借贷以外的借款合同纠纷均属于民间借贷。其中,既包括自然人之间的生活消费性借贷,也包括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就企业间的借贷而言,既包括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与企业间的借贷,也包括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奚晓明院长的讲话精神与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也是契合的。
综上,民间借贷应指自然人、非金融机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
二、民间借贷中借款事实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具有当事人较少、法律关系简单、证据单一、一般不涉及第三人等特点,其主要证据就是借据。《民法典》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由此可以得出,民间借贷系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给付借款时生效。
因此,出借人应对其已经履行交付借款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以及款项的交付等能够证明借贷合理发生的事实。借款人则应承担其已经还款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是指:出借人在提供借款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借条、收据等书面文件外,还应当对款项的出借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过程和事由进行说明。
借款人对借据内容的笔迹或者签字盖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补充证据或者反驳证据。
三、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与非法
根据最高院民一庭的司法观点,在司法实践中,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无效:
(一)以“标会”等形式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集资的。
(二)以向他人出借资金牟利为业的“地下钱庄”,非法投资融资的。
(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行为。
下列民间借贷行为则应得到保护:
(一)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募集资金的。
(二)为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向特定的自然人进行的临时性小额借款。
(三)企业非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临时向自然人提供的小额借款。
四、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一般均认定为有效。如下系民间借贷作无效认定的主要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行为无效
《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该条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出借方或者借款方未经金融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吸收资金,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违反了前述规定而无效。担保公司超出核准经营的范围,违规发放借款,亦因违反《商业银行法》第11条的规定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下列借贷合同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26条的规定,典当企业不得从事发放信用贷款的业务,因此,如果典当企业与债务人签订典当合同,出借款项未依法设定抵押、质押的,违反前述规定而应认定为无效。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借贷行为无效。如因偿还赌债、吸毒犯贩毒等非法行为签订的借贷等,因违反公共利益而无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借贷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条第7款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2条第3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典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无效民间借贷行为的责任承担。
关于无效民间借贷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应按照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判令返还本金,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观点二则认为:应当区别情况进行不同处理。对一般的无效借贷,应当只是在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判令借款方向出借方归还本金,同时对当事人能够举证证明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过错决定责任承担,或者直接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标准,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支付因占用资金所产生的法定孳息或者赔偿。对于约定的利息无论取得与否均不予追缴,对借用方也不再进行罚款。但对于借款合同无效,同时有损于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判断标准:借款方将借款用于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目的,并且出借方向借款人出借款项主观上存在过失),人民法院对贷款方已经取得和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与国家法定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间的利差部分仍然予以追缴。对借款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借款利息的罚款。笔者同意上述第二种观点。
五、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
根据的司法观点,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上,应当区别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在无效后果的处理上,因借贷双方对此均有过错,借款人不应当据此获得额外收益。根据公平原则,借款人在返还借款本金的同时,应当参照当地的同期同类贷款平均利率的标准,同时返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对偶尔的、以自有资金进行的借贷,在不违背法定利率范围的情况下亦可以确认其效力。
六、民间借贷的时效何时起算
民间借贷的时效起算点有两种,第一种是从借贷合同约定的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二种是在借贷合同没有约定清偿债务的期限的,则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借据上没有注明还款时间的,在债权人没有要求债务人还款及债务人没有承诺还款之前,均不受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和非成员单位之间办理委托贷款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的效力认定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以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由此可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以作为受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但其只能在成员单位之间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和非成员单位之间办理委托贷款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贷款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存在争议。针对这一争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__)民二他字第29号《关于原告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第三人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李文胜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请示的答复》中,作出了肯定其效力的认定。该答复载明:请示案件主要涉及《委托贷款合同》的效力问题,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取决于受托人是否具有进行委托贷款的资质。根据《民法典》第7条以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2条、第3条、第18条、第28条的规定,财务公司是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可以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财务公司的代表处不得经营业务,只限于从事业务推介、客户服务、债权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相关工作。请示案件中,在签订合同之时,受托人为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业务代表处,用资人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并非宁夏电力系统内成员单位。但上述办法的规定系管理性规定,且尽管业务代理处不具有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资质,但其民事责任应由其上一级机构承担,在其上一级机构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金融业务资质、当事人基于意思自治签订合同的情形下,不应否定合同的效力。
八、借款方已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情况下,其与自然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在借款方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等罪的情况下,其与自然人订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倾向于认定借款合同无效,认为借款人已构成犯罪,合同则当然无效。但是,最高法的倾向性司法观点认为,在此类借贷合同纠纷中,违反强制性规定的仅为借款人一方,认定合同无效并不有利于相应强制性规定的规范目的的实现,并且认定合同无效反而有利于犯罪的借款人,因此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九、借款利息如何认定
最高法《借贷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据此,无论以何种形式表现,借贷本金所有的借期收益和逾期收益,均应当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为限。超出部分的金额不予保护。具体而言:
1、借期利息。我国《民法典》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时,出借方不得主张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约定应当支付利息的,未约定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肌醇利率计算利息。已偿还部分超过4倍利率的,根据债务人的主张,冲抵本金。还款时约定不明的,优先冲抵利息。如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出示的借据系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滚动结算后重新出具,计算复利的,折算后的实际利率超过4倍利率的,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冲抵本金。
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债务人应当返还债权人借款本金,无过错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赔偿资金占用期间损失的,应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2、逾期利息。预期利率有约定的从约定,超过4倍基准利率的不予保护。逾期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下列不同情况处理:如果仅约定借期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债权人参照约定利率或根据人民银行关于罚息利率的规定,以约定利率上浮30%-50%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本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不得超过4倍利率;如果既未约定借期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债权人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或者自主张权利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违约金。既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违约金的,债权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4倍利率为限;债权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过4倍利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0
借 条
今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收到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以 (交付方式)出借的人民币 整( 元),用于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月利率 ,利息共计人民币 ( 元)。全部本息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逾期利息按日利率 计算。
(借贷双方若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出借人行使权利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人: (签名+按手印)
时 间: 年 月 日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1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71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号1单元501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系被告之妻),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县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
2、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17000元(暂计算至起诉日,嗣后至判决生效日利息按月息2.5%计算);
3、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23000元;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以家庭需要为由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分别于201年月日、20年月日两次共计向被告出借款项本金40万元,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2.5%。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于20年月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承诺20年月日前还款。但前述还款期限届满,虽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偿还欠款。被告系被告之妻,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的欠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原告无奈,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裁判,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2
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 省 _________________市 _________________ 县 _________________ 街道 _________________ 房,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 省 _________________ 市 _________________ 县 _________________ 街道 _________________ 路 _________________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 _________________ 省 _________________ 县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法民一初字第 _________________ 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 省 _________________ 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式_________________份,每份_________________页;补充证据一式_________________份,每份_________________页。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___元。
(二)、本合同借款用。
(三)、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可提前还款。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
2.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二)、甲方(之一或全部)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三)、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四)、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二)、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4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19__________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在家务农,中专文化,家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坝28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137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男,苗族,经商,家住__________街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401室,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手机158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还清所欠债务共计壹万柒千柒佰元整。
二、在多次讨要债务未果的情况下产生的交通费与误工费一千二百元。
三、案件的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__________年12月被告与其二媳妇王__________到我家购买地瓜种子950斤,折合人民币17700元,买完种子以后并没有当时付清买种的款项款,打下欠条一封于201_____年清明付清。事后我去讨要这笔款项时被告多次推脱,并在欠条上修改还款日期,一直没有还款。由于被告多次不遵守承诺,特向黄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还清所欠债务共计壹万柒千柒佰元整,案件的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证据和证据来源
一、购买种子时所写欠条一张。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5
借贷起诉状范本例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欧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欧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_____万元及利息(注:_________________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__________年_____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__________年_____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_____________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_____万元和向他人借的_____万元共_____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_________________借现金_____万元,借期_____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_____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_____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_____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6
民间借贷协议
贷款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将用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二条贷款金额与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贷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分期划款的,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实际放款时间分别计算起止日期。
第三条贷款利率
本贷款按月计息,实行固定利率,为月息百分之,贷款期间内不作变动调整。
第四条贷款发放
甲、乙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
乙方授权甲方将贷款划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第五条还款
1、按月结息,乙方收到贷款后5日内为每月结息支付时间,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并结清剩余利息:
2、支付利息或者归还本金时,应支付至甲方授权的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3、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甲方均有权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而由甲方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偿还。
4、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提前还款申请不可撤销,一经提出即对乙方产生约束力:甲方有权收取提前还款部分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补偿金。另有约定的遵从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5、按月结息的,贷款结息的每月30日为一个周期。
第六条担保措施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乙方向甲方作如下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提供与贷款有关的证明材料,真实披露收入来源、收入状况、资产以及负债情况等甲方需要的信息,并保证所作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是真实、完整、合法并且有效;
2、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真实披露任何未了结的仲裁、诉讼或对其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争议;真实披露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其承担本合同债务的情祝;
3、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拾个工作日内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事业单位为收入支出表)并于年度末提供当年现金流量表等甲方所需的乙方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
4、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及乙方资产、经营或收入状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保证给予充分协助和配合;
5、乙方未清偿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为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向金融机构、其他单位、个人借款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当发生经营亏损、财务状况恶化、遭受行政处罚、涉及重大法律纠纷、涉及刑事犯罪、被采取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等可能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偿债能力的情况时,乙方或担保人应当按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或落实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能够全额清偿的保障措施;
7、保证人履约能力下降,或抵押、质押财产价值减少、毁损、灭失的,乙方应立即将该情况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或由乙方或担保人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8、乙方或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发生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歇业、解散、清算、注销以及其他改制行为,乙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由乙方或担保人按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或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9、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章程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乙方为自然人的,工作单位、职务调整等事项发生变更的,亦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10、乙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资信调查、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足以影响甲方放贷决策的重要信息;2、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3、乙方未清偿甲方及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务;
4、乙方拒绝或不配合甲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及资产、经营或收入状况的监督检查;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移资产或抽逃资金;
6、乙方经营或财务状况恶化,甲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
7、乙方或担保人未按第七条第5至8项约定履行义务,甲方认为可能或已经影响贷款安全的;
8、抵押物、质押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抵押人或质押人未按担保合同约定处置损害赔偿金或保险金的;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人或质押人赠与、转让、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的;
10、虽经甲方书面同意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但抵押人、质押人未按担保合同约定处理抵押物或质押物处置价款的;
11、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12、保证合同、抵押权、质权未生效、无效、被撤销,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担保的。
13、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乙方或担保人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有效担保的;
14、借款人、担保人出现其他甲方认为可能损害贷款安全的事实或行为。
(二)违约救济措施
如出现第八条第一款所列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行使以下一项或多项权利:
1、停止发放贷款并解除合同,宣布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到期,要求立即清偿并行使担保权利;
2、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应按贷款利率上浮100%计收罚息,自违约使用之日起至实际偿还日止,按实际天数计算;
3、乙方迟延偿还本合同项下任何到期贷款利息或本金的,应按贷款利率上浮100%计收罚息,自延迟偿还之日起至实际偿还日止,按实际天数计算。
4、乙方为签订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有任何一项虚假的或故意隐瞒足以影响甲方放贷决策的重要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贷款金额的_10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中所做承诺和保证或其他义务,乙方应对其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贷款金额10%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与费用承担
1、本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当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时,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乙方逾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执行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等费用。
第十条文本份数及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的资产、股权复印件及其他合同、协议均为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送达
l、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以本合同首页载明的通讯方式及联系地址为准,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到达。乙方承诺在通讯方式及联系地址变更时,以书面形式于变更后__10__日内通知甲方。如因一方通讯方式或联系地址变更未按约告知对方,导致未收到对方有关通知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2、获得乙方授权与申方接洽的人员,除乙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甲方该人员无权签收往来资料、法律文书或有关通知的以外,该人员对往来资料、法律文书或有关通知的签收均视为已到达乙方。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让予第三人。
2、乙方承诺,乙方对甲方贷款的清偿顺序优先于乙方对乙方股东所负的债务,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3、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甲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甲方制作或保留的乙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甲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乙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甲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4、其它约定:。
第12条声明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最新民间借贷合同范本(贷款方)
民间借贷标准合同范本
交通银行借贷合同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7
贷款方: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
保证人(按照实际情况,是否有保证人):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作为保证人,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贷款为借贷双方和保证人共同协商的民间贷款;
第二条:本贷款用于借款方的个人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________利息,即月利率为____%,年利率________%;
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壹年(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逾期按月利率____%计算;
第六条:还款方式为到期本息一次结清。即二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方一次性还给贷款方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万元整;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4、保证人担保有向借贷双方追偿的权利,借贷双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___________利息加收罚息。
2、贷款方中途不得收要本息,如违约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相同计算。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__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
保证方:(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8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借贷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一、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列 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依据《民法典》第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准时一次性以人民币结清本息金。
二、乙方若在还贷日不能全部归还贷款者,甲方有权向丙方如数追偿乙方的上述贷款,丙方无条件的有义务按《民法典》第2章21条规定,向甲方还贷。
三、丙方在本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适应《民法典》第26条规定。
四、乙方或者丙方在担保期内,若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可将权属归己的 实物作抵押物,甲方可以将抵押物折价清偿乙方的借款,不足部分,可另行向 ( )方追偿。
五、违约金支付方式: 方不按合同诸条款约定偿还贷款者,若超过一天者,每日除按本金的2℅承担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如下责任:
1、损害赔偿金。即:追款误工费、交通费。
2、实现债权的起诉费,交通食宿费,聘请律师费及其他鉴定等费用,由违者承担。
六、上述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约束力,至甲方收清贷款日止失效。
七、该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合同发生争执无法协商处理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出借人:__________ 借贷人: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19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需合法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多少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息:(最高为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
第四条
借款期限:
还款期限:
第五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汽车)做质押(需要交付质押物),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质押品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质押物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和利息,贷款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2、经双方协商一致,违约金为借款标的额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条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某某某法院管辖。(选择一个对你有利的基层法院,最好在里面认识人)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号码:
合同签订地:(管辖的基层法院所管辖的辖区)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0
民间借贷发回重审上诉状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与被上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上诉人不服江北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民事判决书,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案件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首先,纵使被上诉人提供了向上诉人转账6万的凭证,且被上诉人自称其中4万是上诉人的,2万元系被上诉人的,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另外两万元系被上诉人的。
其次,纵使被上诉人转账过6万元给上诉人,上诉人收到过6万元,不代表被上诉人在起诉状中的诉称属实,一审法院显然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再者,事实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根本不存在民间借贷纠纷。
二、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没有证据证明本案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上诉人系上诉人岳母,本案实际是因家庭内部纠纷引起,被上诉人所述纯属无中生有;
其次,上述转账6万元实际均是上诉人所有并提供给被上诉人,被上诉人于20__年6月4日在上诉人账户自行取款39500元;
再者,考虑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本案应与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区分对待。被上诉人知悉上诉人银行密码并取款的行为,足以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特殊亲密关系。如果说被上诉人提供借款没有让自己的女婿上诉人出具借条符合常理,那么反过来,上诉人将现金交付给被上诉人就更加合情合理。
三、本案一审法院忽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无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各种经济往来,片面的凭一张转账凭证就认定二者属于民间借贷的做法是错误的。
本案应由被上诉人继续就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如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应有被上诉人承担不利后果。
综上,恳请贵院在查清事实基础上,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案件发回重审。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1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2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3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村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_____万元及利息(注:_________________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__________年_____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__________年_____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_____________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_____万元和向他人借的_____万元共_____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_________________借现金_____万元,借期_____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_____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_____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_____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______________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需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正,
二、借款期限:
三、借款月利率:
四、甲方支付账户:
开户行:
账 号:
乙方委托甲方将借款转入以下账户:
账 户:
开户行:
账 号:
行 号: (以下简称丙方) )
五、任何一方违约,对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执行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丙方保证: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订立本(借款协议书),其为本协议书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利机关的授权或批准。丙方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责任为连带责任。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七、甲乙双方自行保管好借款和付息原始凭据,甲方收回借款只出具收条,不提供发票。
八、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交渝北区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自甲方借款打入乙方账户后生效。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5
本文刊登的民间借贷借款合同范本为专业律师起草,条款严谨、内容详略得当,赶紧对照一下把你现在的合同修改一下吧!今天刊发的为借款人为个人时的范本。
借款合同(个人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还款日为每月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 】%/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出借人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7.1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7.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7.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7.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7.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借款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市区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6
合同编号:86614
借款合同(个人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2、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2。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2。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还款日为每月日。
3、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1、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2、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2、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3、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3、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2、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3、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4、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2、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1、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2、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
2.1本合同第二十六条中双方预留的联系地址系双方送达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2.2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向双方预留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
2.3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2.4因一方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或仲裁机构(若争议已经入司法程序解决)、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未能被该方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5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送达,产生上述地址送达的同样法律效果。采用传真、电子邮箱、移动通讯等方式送达的,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6本条约定的送达条款属于本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有效送达地址的确认和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借款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市区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号: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到期应还款额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最低为到日期本息和的10%;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8
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手机(可接收短信):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借款人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借到出借人出借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 ______元)下称"借款金额",并承诺如下事项: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 。
二、利率为:月利率为 _____%;
利息支付时间:每月5号之前支付上月利息。
三、 还款期限:分两次还款。
第一次还款: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还款,还款金额:___________ ______元。超期还款的,利息按约定利率的 _____%计算。
第二次还款: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还款,还款金额:___________ ______元。超期还款的,利息按约定利率的 _____%计算。
四、出借人放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_
借款人确认:___________签署本借条时,借款人已经收到出借人以现金支付的全部借款金额;
经协商一致,出借人将借款金额支付到借款人的下述账户: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
四、 出借人收款方式:___________
借款人应每月按时将利息转入出借人提供的下述账户;借款人两次返还本金时,均应将本金转入出借人提供的下述账户: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
五、 其它:___________
1.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超过3日的,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借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支付逾期利息,此时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剩余的全部本金及利息。
2.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发生争议的,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因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出借人催收或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4.前述借款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若接受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借款人应在变动之日起2日内告知出借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变动后未及时告知出借人的,不影响其作为出借人催收接受方式及法院有效司法送达的效力。
5.本借条一式贰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持壹份,每份借条的效力相同。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双方约定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利息:利息率为□每月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每年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计算。
三、借款期限:甲方向乙方承诺____________个月内归还借款,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四、还款日期:甲方向乙方借款到期日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到期后,甲方必须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____________%的滞纳金。担保人对本息和滞纳金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经营或生活发生重大困难,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一方联系方式的改变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被联系不到的后果。
七、双方必须亲自签名并按手印,一方为法人则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出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30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方式:
丙方(担保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丁方(反担保人):
乙方向甲方借款及担保相关事宜,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履行:
一、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
1.1借款金额:总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元)。
1.2借款用途:生意周转等。
1.3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止,月利率____。
二、担保方式
2.1丙方作为乙方的一般保证人。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追索债务的全部费用。
2.2丁方作为丙方的连带保证人。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及追索债务的全部费用。
三、四方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全部借款。
3.2甲方委托丙方带为收取利息及本金。
3.3乙方应当于每月日前,向丙方缴纳当月利息。
3.4甲方、丙方、丁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丙、丁方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3.5丙方为乙方借款作担保,于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向丙方缴纳________担保费。
3.6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丙方为乙方代偿的资金应于月内归还,并按以上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四、违约责任
4.1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如约支付借款,由过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限自支付借款之日起顺延。
4.2若乙方不能如期缴纳利息,拖延支付利息应承担每日_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本金。
4.3乙方不能按要求汇报资金适用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借款合同,乙方应承担应承担_________的违约金责任。
4.4担保方(丙、丁方)承担担保责任后,若不能如期归还,则视为违约,乙方应当承担_________的违约金责任。担保方为追偿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等)全部由乙方负担。
五、争议条款
5.1四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纠纷。
5.2协商不成,提交(二选一):
(1)、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判决。
六、生效条款及其他
6.1本合同经四方签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丁方(签章):
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31
甲方: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借款;
2、乙方实际向公司提供借款应视为甲方出借的该笔款项,其对公司形成的债权及相关权益均归甲方所有。
甲、乙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意愿,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向公司提供借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向________公司提供借款的名义债权人,甲方向天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乙方实际提供该笔借款到位,即视为甲方已实际出借此笔款项。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4、甲方作为对公司债权的实际拥有人,有权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乙方转让该债权无偿给甲方或甲方选定的第三人。
6、作为受托人,乙方不得利用名义债权人身份为自己或其利害关系人牟取任何利益,否则应相应地将该利益转交给甲方或向甲方作等值赔偿。若乙方前述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另行赔偿公司的损失。
7、乙方作为受托人及名义债权人,不收取甲方任何委托费用。
四、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其代持之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发生转让(包括强制转让)、质押、转委托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乙方应按本协议借款本金及预期利息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同时,乙方不得泄露其因名义股东身份获知的有关公司的非公开信息。
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若无法确定对方是否遭受损失以及遭受的损失程度,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代持股权对应出资的20%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1、因履行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32
第一条合同各方当事人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3%.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第五条借款担保
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两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私人民间借贷钱款协议 篇33
贷款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
地址:
负责人:
保证人(丙方):
地址:
负责人:
乙方向甲方借款用于,在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款项出借给乙方。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三方经充分协商,现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数额、利息或费用等
1.1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借款的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00)。
1.2 约定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或费用,由三方约定。
第二条 借款期限
2.1 甲、乙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各方同意:以甲方将出借款项实际支付给乙方(包括现金支付和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款项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借款期限;因银行结算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日期收到甲方借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第三条 担保的方式、期间、责任范围
3.1 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壹年。
3.3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以及甲方因实现其债权所开支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 收费及反担保措施
4.1 根据约定的借款数额、期限和担保责任,甲乙双方同意将此借款的借款利率确定为月息 %。支付方式为: 。
4.2 乙方同意以连带责任保证形式向丙方提供反担保。
4.3 乙方应当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主体、形式以及标的物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否则视乙方违约。
第五条 保证人承诺
5.1 如借款期限届满乙方没有清偿甲方借款,丙方将于该期限届满后10日内,无条件代乙方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余额及利息。
5.2 如丙方逾期代乙方偿还借款,将按应代偿借款本金余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当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否则构成违约。
6.2 如甲方不履行出借义务,应按约定借款数额的1%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3 在甲方经催告仍不履行款项出借义务,导致乙方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丙方及时返还担保费。
6.4如因乙方不按时归还甲方借款而导致丙方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乙方除应按丙方代偿款额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丙方违约金外,并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3.3款之规定范围内承担丙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甲方、乙方及其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证、营业执行照、借款借据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反担保保证函、抵押和质押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等均为本合同附件,由丙方阅卷存档或保管。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甲、乙、丙三方均确认:各方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全部内容,对各合同条款的含义及所对应的法律后果等,已经通晓并充分理解;如甲方、乙方及其反担保保证人违约,且拒不主动承担违约责任的,丙方则有权对公众媒体、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等披露其违约信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
8.2 如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不成,则应在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