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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个人劳动合同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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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个人劳动合同(精选3篇)

建筑业个人劳动合同 篇1

招聘方: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年(或___个月),从____年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个月(或___年),即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工种)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元。

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

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

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

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业个人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邮政编码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

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

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

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

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业个人劳动合同 篇3

(编号: )

甲方(用人单位)

单 位 名 称

性 质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政 编 码 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内型为 合同期;

2、本合同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曰止. 其中试用期90天。

第二条 工作岗位及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2、 具体任职岗位的相关要求见甲方《岗位说明书》;

3.、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4、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根据有关员工的升职、降职、调动等管理办法结合甲方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等对乙方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进行的调整。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 工时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具体的岗位工时制度确定乙方工时制度。工作人员实行按工作量折算工作时间;

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修改具体的岗位工时制度,乙方接受甲方工时安排。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工资和福利金额,以领取人民币或打卡的形式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以及其他假期间的工资以及基本工资为基准, 按国家和甲方相应规章制度执行;

3、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周期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奖金以及各种津补贴、分红)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只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其标准按甲方相应的规章制度执行或按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费发放;

4、 需单独计发加班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以乙方基本工资为准(不含计件工资、各种福利补贴和奖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1、甲方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和修改工资构成形式、可对工资以及薪酬福利拿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自愿接受;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有权依据乙方工作岗位变动等结合甲方薪酬制度调整(包含提高和降低)乙方薪酬;也可根据乙方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对乙方额外发放其他奖励。

第六条 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如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保险迟缴漏缴少缴责任,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乙方有权拒绝接受有关安全的违章作业指令;

3、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八条 合同变更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解除或终止合同

1、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当首先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在合同期内原则不得辞退,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乙方无正当理由坚持要辞职的,不计发当月工资及其补助和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修改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员工守则》、《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劳动纪律、奖惩等规章制度。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若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纪律处罚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适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返劳动纪律、操作规程或甲方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 、消极怠工、工作业绩差、责任心不强、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较大影响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依法追究刑责的;

[6] 、违返[保密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7] 、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不愿调整工作岗位的;

[ 8]、未经书面允许在外兼职,或者工作时间干私活;

[9] 、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收取或变相收取回扣或;

[10] 、侵占、挪用、毁损甲方财产;

[11]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吸毒、卖淫、;

[12] 、涂改、伪造、伪造单据及证明;

[13] 、乙方如有朋友、亲属在甲方竞争的组织或机构任职的,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知晓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乙方应认真遵守双方的薪酬保密制度,在职期间除甲方相关部门人员清楚乙方的薪酬标准外,乙方不应向第三方泄露自身以及甲方的薪酬标准,如经发现并对甲方造成影响,经核实无误后,甲方可直接解除本合同。

4、其它解除情形;

[1]、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或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 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企业因生产经营之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员工说明情况,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解除劳动合同;

[3]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组的;

[4]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5] 、企业停产、 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仍需裁员的;

[6]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6、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肋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劳动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的、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各项福利、分红、考核金额和各种奖金立即取消;

2、乙方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及时与甲方交接工作,移交资料,结清钱物(包括所经办的客户款项及物品等),交还所借用的物品,完结工作、物品后,持相关资料到人事部门办理手续。

3、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行政、财务、经营、技术文件等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合同后,应将所有有价票证、纸质文件、电子文档、客户资料及信息数据交所在部门接收确认后归档;

4、财产、帐务、金钱未交接或隐瞒不交以及交接不清的,按侵占单位财产处理;

5、有价资料未交,实际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根据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按100元至1000元之间赔偿甲方损失;

6、合同或者重要保密文件未交接的,实际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根据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壹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赔偿甲方的损失;

7、一般文件未交接的,实际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根据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壹万元以内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甲方规章管理制度和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签印: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