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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门加工安装承揽合同(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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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门加工安装承揽合同(通用3篇)

防盗门加工安装承揽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方将木门一批发包给乙方承包制作安装,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 程地点及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广州汇景高尔夫乡村俱乐部

二、 程承包范围

1.工程项目:木门制作及安装。

2.承包范围:木门制作,包括木门的门套、门扇的加工制作、喷刷油漆。油漆按甲方认可荔枝核色,木门安装:包括门套、门扇、(门锁由甲方认可样板)、合页、磁吸的安装。

三、 木门的规格、数量、单价、原材料要求及款式要求

1.木门规格、数量、单价、原材料要求,按本合同附件中的《木门制作安装明细表》执行。

2.木门款式按本合同附件中的样式图纸制作。

四、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市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制作、安装、验收。

五、 施工时间和完工期限

1.乙方自20xx年10月23日,门套自进场5天内完成,15天内完成全部木门安装工程。

2.乙方完成安装工程后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2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凭据,确认乙方工程进度情况。

六、 木门保修期限

1.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全面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木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通知次日起2天内,到工地翻工或维修。属于制作安装技术问题造成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工料费由甲方承担。

七、 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方式

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本合同签订进场施工5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给乙方作备料款,门板进场3天内付至50%,全部完成验收后10天内,支付至总价款的95%;剩余总价款的5%,留作保修金,至保修期满时清洁退还乙方。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方式付款,支票上“收款人”处填写“广州市韵宅木业有限公司”。特殊情况需要支付现金时,必须凭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支付。

八、 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免费给乙方提供木门和有关材料的堆放场地、施工人员住宿场地、垂直运输设备、施工和生活的用水用电,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人员膳食场地问题,尽可能提供施工方便。

2.提供工地建筑平面图、门位明细表及有关设计资料给乙方施工使用。

3.门套底架与墙体之间缝由甲方负责填补水泥,材料由甲方供应。

4.及时核实和验收乙方施工进度关出具有关凭据,供乙方结算工程进度款。

5.对乙方的施工工序、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便及时纠正或补救。

6.配合乙方做好木门及相关材料的管护工作,如出现失窃和损坏现

象,应协助乙方调查。

(2)乙方的责任:

1.施工安装人员进驻工地后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2.派专职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织、落实、协调、监督木门制作和安装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木门制作安装工程。

3.接受甲方、监理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安装工程的检查、指导、监督,出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4.制作好的门扇和有关材料到场后,应向甲方申报,经甲方检验认可后方可进行安装。

5.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及文明施工的工作,不得在施工场地吸烟,做到工完场地清,关好门窗,保证施工安全和场地整洁卫生。如因管理不善或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九、双方应当切实履行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误工期的,按工程款总价款的`0.5%给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原经济赔偿。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工程款清结时失效。

附:木门单价明细表1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防盗门加工安装承揽合同 篇2

甲方(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确保合同全面履行,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作物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款

1.1防盗门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平方米) ,大写: 。

注:以实际安装樘数结算,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以上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需方继续订货时,提前 天向供方提供计划通知单通知乙方。

1.2工期要求: 。

第二条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

2.1承揽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负责制作、安装并运输到施工安装现场;

2.2本合同价格内已包含:制作、安装、运输、卸车、五金、闭门器、电控锁等全部内容;

2.3材质标准: ;

2.4乙方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需检验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作为质量资料向甲方提供。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生乙方无条件退货重作。

第三条承揽范围

3.1乙方承揽加工范围: 。

3.2工程地点: 。

第四条合同价款的计算、结算、支付方式

4.1计算方法: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4.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大量使用,乙方全额垫资。

4.3付款方式: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 %,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且质保期满后付清。

第五条合同价款与酬金

本合同价款共计:以实结算 元整,大写: 。

第六条加工制作安装要求

6.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具体施工尺寸由乙方现场实测。

6.2乙方进入场后甲方配合接通电源、安装电表,相关费用及电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设计门型,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制作生产。

6.4乙方在施工阶段应配合主包单位工作,按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安装。

6.5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总包单位应配合乙方在施工阶段清理门口障碍物,乙方负责保护安装成品,属于乙方保护不当造成损坏的费用乙方自理。

第七条工期

7.1开工前 天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工期由甲乙双方与土建施工方协商确定后乙方以书面报甲方进度报表。乙方必须保证加工安装进度,不得影响甲方工程按期竣工验收。

7.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电源、障碍物未能清除、不具备安装条件,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现场连续停电 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八条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

8.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不锈钢门窗规范合格标准。

8.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和整改。

8.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安全培训交底、安全责任、防护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质量保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对所承揽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此期间凡属乙方制作安装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甲方通知乙方返修时,乙方应及时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人员维修,一切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期满后没有发生保修费用,甲方全额退还质保金。

第十条安全及特别约定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高空作业配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协调、配合,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禁止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

11.2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

11.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防盗门加工安装承揽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复合实木门(含门套)、实木防火门(含门套)供应及售后服务,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建设地点:

1 合同内容

1.1 本合同包含内容:本工程实木门、实木防火门供应及售后服务、确保竣工验收通过。

1.2 工程质量标准:

1.2.1 质量目标:确保“泰山杯”要求

1.2.2 合 格 率:壹次报验合格率需达到100%

1.2.3 优 良 率:壹次报验优良率需达到95%

1.2.4 质量要求:达不到“泰山杯”标准时,按结算总价5.00%进行违约处理。

2 工期

2.1 工期: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令后50日内将木门加工制作完毕并根据总包商要求运至工地现场安装完毕。(乙方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进行实测实量,以保证木门下料尺寸、数量等数据的准确性)。

2.2 木门进场、安装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 拖延工期处罚:乙方每拖延壹天按结算总价1.00%进行处罚。

3 技术要求:

4.1 必须严格按照图集L92J601(木门)、L92J606(防火门)中规定制作加工,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工艺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14101-93)的规定等。

4.2实木复合门、实木防火门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之要求。

4.3 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上述质量要求的产品,且安装后应为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成品门,否则按如下办法处理:

4.3.1甲方可以拒收此货物,否则执行下条:

4.3.2甲方有权随意处理,且乙方要承担相应的处理费用。

4.4 乙方需提供的技术文字资料: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其他山东省、聊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资料以及满足“泰山杯”竣工验收要求的资料。

4 经济条款

4.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4.2 合同范围及综合单价包含内容:包工包料成活价。产品供应到聊城供电公司电力生产中心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进行成品门的安装等全部工序和成品保护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4.2.1工艺复合实木门(含门套)制作、安装综合单价包含内容:

1、工艺复合实门(含门套)制作、加工、运输、安装、五金配件供应以及安装(每套门配门锁一把、三幅可调合页、专用地吸、双开门配插销、大把手,每套门带二幅等相关五金配件等)2、其他相关费用:成品保护、剩余物料退场、现场清理、工程交付及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保修等全过程3、乙方自有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4、木门的检验试验费用、进场后材料的复试费用。

4.2.2实木防火门(含门套)制作、安装综合单价包含内容:

1、防火实木门(含门套)制作、加工、运输、安装、五金配件供应及安装(门锁、可调合页、专用地吸、双开门配插销、闭门器及大把手,每套门带二幅等相关五金配件等)

2、其他相关费用:成品保护、剩余物料退场、现场清理、工程交付及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保修等全过程

3、乙方自有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4、木门的检验试验费用、进场后材料的复试费用、当地消防备案以及消防验收费用。

4.3 合同总价:暂估壹佰陆拾万元;(综合单价详见合同附件,其中木门明细及数量为暂估)

4.4 工程量结算原则:根据安装好以后的门的实际“樘”数进行结算。

4.5 工程款支付:

4.5.1 预付款: 20xx年2月份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4.5.2 进度款1:木门门套、防火门门套全部进场后7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5.3 进度款2:门扇进场且木门(防火门)全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以后7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

4.5.4 进度款3:竣工验收且同业主竣工结算完成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5%。

4.5.5 保修金: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贰年后一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为2年)

4.5.6 发票:每批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 工地代表

5.1 乙方驻工地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责任:

5.1.1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进行复核。

5.1.2 协助乙方同其他相关工种队伍的配合。

5.1.3 根据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现场验收。

5.2 乙方责任:

5.2.1 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5.2.2 派驻现场代表,对现场门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实量,对门的数量进行统计,以保证成品的准确性。

5.2.3 负责木门的安装工作并确保竣工验收通过。

5.2.4 门扇弯曲、开胶、起鼓、变形等内在质量问题以及破损、观感等外观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发生以上任何一种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重新更换产品且甲方有权将由此造成的损失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此费用。

5.2.5 根据合同工期约定,对影响工期的因素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但必须给甲方充足的处理时间。

5.2.6 乙方车辆进出工地,必须保证施工人员及他人的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及损失,皆由乙方负责。

5.2.7 乙方出厂产品应有:商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合格证等标志。

5.2.8 根据4.4要求提供合格的文字资料。

6 安全施工

7.1乙方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执行甲方现场管理规定。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乙方必须保证其工作人员及他人的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及损失,皆由乙方负责。

7.2乙方进出场车辆必须谨慎驾驶,应充分考虑现场场地狭小因素。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全部责任。

7.3乙方车辆进出甲方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和安全保卫要求,如不服从,一切责任乙方自负。且甲方有权根据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7.4乙方车辆出场时不得私自运送甲方现场物资出场,一经发现视为偷窃,按照“偷一罚十”的原则进行处罚。

7.5货物卸车至甲方指定位置,应摆放整齐。如放至室外则应采取防雨、防晒、防潮等措施。

7 其他

7.1 招标文件及乙方的全部投标资料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3 本合同如有纠纷,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聊城市)人民法院起诉。

7.4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5 本合同全部内容皆为电脑打印格式,手写无效。

7.6 合同有效期:双方盖章签字完成后生效,至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价款后失效。

甲方:

单位名称:(盖章)

代 表: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单位名称:

代 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收款人全称:

签订日期:

(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