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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厂合作协议【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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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厂合作协议(通用3篇)

某某厂合作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花卉苗木基地(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苗木基地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绿化苗木进行改造。经双方商定,签订如下合同。一时间

合同工期20__年12月25日至20__年1月25日二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管理的形式由乙方组织施工。三种植范围

1.厂区室内外种花卉图案

2.对植物已死的和成长性能差的苗木进行替换补植四种植要求(品种及价款)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绿化面无积水,草种发芽率98%以上,长势较好,无病虫害。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绿化材料应符合指定的品种、规格和等级。3.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绿化的养护管理,草皮无积水。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后30天付清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工具房一间,提供水源,协调施工环境;

2.甲方派现场代表进行质量监督,工程质量出现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听侯处理意见。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变更,签证认可;

3.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进度施工,工程量变更向甲方通报情况,按甲方的总体安排如期优质量完成工程任务;

4.乙方负责派项目经理对工程实施全面负责。

八违约责任

未按期竣工,每延长一天,处以500元罚金,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某某厂合作协议 篇2

x厂合作协议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瑞林实木门厂,合作经营地:湖南省邵阳市木材公司集材场。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专业生产实木门、原木门及木材相关家俱。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搬离湖南省邵阳市木材公司集材场。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正,占总投资额的60%;乙方出资人民币3500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正,占总投资额的40%;

(二)双方以出资金及出力方式出资,于20xx年1月30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135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伍万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 5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 5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 50% 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⑤瑞林木业若搬离了湖南省邵阳市木材公司集材场。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三)乙方负责瑞林实木门厂场地及周边环境协调及处理,以及以后若搬离邵阳市木材公司集材场场地后的厂房管理及场地的遗留问题,直至厂房不存在为止。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指定合作人李罗君担任清算人,并由李罗君担任湖南省

邵阳市木材公司集材场厂房的负责人,全权负责厂房管理及场地的遗留问题。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本地使用每月1000元,外地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

(六)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甲方负责全厂生产、销售相关事项,乙方负责全厂工作环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某某厂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的版权有效性及开发与推广权利,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音像教材的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 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甲方保证版权的有效性;

2、 免费为乙方提供推广产品所需的宣传样单;

3、 甲方在确定客户将金额存入到指定帐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发货;

4、 甲方负责邮寄及相关费用,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发货;

5、 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6、 如发现vcd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为第三方调换;

7、 为乙方免费提供讲座系列样品全套,不退。

二、 乙方责任及义务:

1、 独立、积极进行的推广及销售;

2、 在经营过程中,有义务如实向甲方反馈经营情况及市场销售状况;

3、 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形象之事;

4、 乙方收到第三方征订的信息后,应立即与甲方沟通;

5、 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击盗版行为,发现盗版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 合作方式:

1、 乙方通过自有渠道代理推广销售甲方教育系列。

2、 甲方在收到乙方定货传真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为客户提供全额发票。

四、 结算方式:

1、购买商通过甲方帐户直接汇款。

2、教育系列产品种类及价格:

系列一:《——与孩子一起成长》适合3-12岁孩子的家长使用(vcd 10张)价格:168元/套

系列二:《——与孩子一起成长》适合10-18岁孩子的家长使用(vcd 10张)价格:168元/套

系列三:《——如何把孩子引向成功》(vcd 6张) 价格:98元/套

3、在合同期内,乙方享受该价格的 折优惠。

4、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将乙方应得税后佣金汇入指定帐户。

五、违约责任及终止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非法产品视为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擅自加印、复制甲方产品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做出中止合作的决定。合作期限届满而双方决定不再续签。

3、 任何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六、协议有效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2.议期满后,若乙方提出续签协议,应于协议期满前10天提出,甲乙双方均无异议后,则合作协议可以续签。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