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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蔬菜便利店合作协议书(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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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蔬菜便利店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社区蔬菜便利店合作协议书 篇1

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科学艺术院委员会科学合作协议

根据一九七八年八月二十六日在贝尔格莱德签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政府长期经济、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为一方,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科学艺术院委员会为另一方(注)(以下简称双方),本着发展科学合作的愿望,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根据平等互利和互相援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注)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科学艺术院委员会代表南斯拉夫科学艺术院、塞尔维亚科学艺术院、斯洛文尼亚科学艺术院、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科学艺术院、马其顿科学艺术院、黑山科学艺术院以及科索沃科学艺术院。

第一条

双方支持各自所属的科研机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之间在共同感兴趣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内进行学术考察、交流经验等科学合作。为实现上述科学合作,双方一致同意按对等的原则互派人员,每年各为三十人周。

第二条

双方可以互相邀请科学工作者和专家进行讲学和专业咨询。

第三条

双方可以互相派遣科学工作者和专家进行共同研究和业务进修。

第四条

双方可以互相邀请科学工作者和专家参加各自组织的有关学术会议和其他重要的科学活动。

第五条

根据本协议第一条互派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派遣方最迟在他们动身前三个月将详细的访问计划寄给接待方。

访问计划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位、职务、专业、派出单位和拟访问单位的名称、派遣时间、停留期限及懂何种国际通用语言。接待方收到计划后,应在六周内对所提计划予以答复。在得到接待方同意后,派遣方应在派出人员抵达接待方前十天将其准确抵达日期和所乘交通工具通知接待方。

第六条

双方支持在本国科学杂志上发表对方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写的学术论文;支持图书馆和其他科学组织之间,在可能范围内,直接交换书刊、资料、图书目录、复制照片和显微胶片、科技影片,以及种子、苗木等;使用共同研究成果时,应尊重对方的要求,如拟发表这些成果,应征得对方同意。

第七条

财务规定如下:

一、根据本协议第一条互派的人员到接待国首都或委员会所在地的往返旅费和行李超重费,由派遣方负担。在接待国的住宿、生活费(伙食、市内交通和其他费用)、城市间的交通、陪同人员(翻译)、文化活动和在访问期间染病或负伤的医疗等费用,由接待方负担。接待方按级发给访问人员的生活费(伙食、市内交通和其他费用):

一级(院士、所长或相当人员)每人每天二十七瑞士法郎的当地货币

二级(其他人员)每人每天十八瑞士法郎的当地货币

(以当时双方国家银行分别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派遣方将在所派人员的访问计划中通知生活费的等级。

二、根据本协议第一条互派人员在接待国停留期间所做的讲演、报告和所写的论文,除双方另行商订外,均不付报酬。

三、根据本协议第二条邀请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的全部生活费用,由邀请方负担。

四、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派遣的共同研究人员的费用按本条一款规定办理;业务进修人员的全部费用由派遣方负担。

五、根据本协议第四条邀请的科学工作者和专家的生活费用,应在邀请书上注明财务规定。

六、双方在本国杂志上发表对方的学术论文的稿费,均不付外汇,稿费由发表方的有关单位代为保存。稿费只限在发表方国内使用。

七、根据本协议第六条交换的书刊、资料、图书目录、复制照片和显微胶片、科技影片,以及种子、苗木等,除双方另行商订外,均不计算费用。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可以修改和补充。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履行各自的法律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相互通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限。如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协议自通知之日起,一年后失效。

第十条

双方每隔三年在北京或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科学艺术院委员会所在地举行一次会议,检查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并就检查情况双方签署会谈纪要。

本协议于一九七八年九月十八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社区蔬菜便利店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融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委托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为甲方提供融资渠道,促成甲方与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一、融资服务事项

1、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促成甲方与若干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万元,且借款期限为___的,视为乙方完成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乙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上述出借人达成各种投融资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____的融资服务费,共计__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的融资服务费收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委托事项所需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或者权属证书,并保证上述文件的正式性、合法性、完整性。

2、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列为情况等。

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四、乙方的义务

1、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出借人资金到位。

2、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五、其他约定

1、乙方促成出借人与甲方达成延期还款约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形式。出借人单方面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同意延期的,视为乙方促成出借人与甲方达成延期还款约定。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乙方应亲自履行上述受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委托事务转委托他人办理。甲方不得将上述委托事务在委托他人办理。

3、一方违约,应按融资金额每日千分之三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消失。

六、协议解除

1、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所收费用不退换,造成一方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解除协议,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八、送达条款

1、一方名称、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的,子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以协议载明为准。

2、协议约定的联系地址为各方确认的联系地址,因故无法联系到一方的,另一方以EMS方式向一方联系地址送达文件,邮件寄出之日起五日视为送达。

3、以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文件送达试用本条第二款约定。

九、附则

1、本协议一式___份,各方各执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区蔬菜便利店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蔬果副食便利店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市民及消费者,根据市政府、区政府及区商务局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在市市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区(蔬果副食便利店)(代理、经销、专卖、零售)经营蔬果副食系列产品。

第二条乙方必须建立品种相对齐全的直销配送中心且向各社区蔬果副食便利店100%供应配送,并且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配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新鲜和卫生,按时按量供应,如未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乙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食物中毒等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乙方所送的产品,根据市场行情,涨跌合理定价,根据同样、同等蔬菜规格,不能高于市场价,乙方要按照《市区车载蔬菜进社区直销常态化机制方案》(定政办发﹝)323号)文件规定,直销价要比市场零售价至少低20%,其它产品要低于市场零售价,如发现蔬菜价等于或高于市场零售价,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蔬菜直销运费补贴。如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取消蔬菜直销资格。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部分蔬菜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乙方无法承担,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先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

第四条甲方统一设计的蔬果副食便利店和配送中心的门头标识、价格公示牌,乙方必须规范使用且不得擅自更改。

第五条甲方要全力维护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权益,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六条蔬菜直销进社区工作由市政府、区政府组织实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区商务局、区物价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局、区税务局、区质监局、区执法局、街道办等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叁万元(30000元)社区蔬果副食便利店使用保证金,保证金一次性缴付甲方,甲方须填写收据并盖上单位公章,乙方妥善保管收据,合同终止甲方返还乙方的保证金。

第七条蔬果副食便利店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乙方保证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八条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协议书》。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即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