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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业交易市场信息提供协议【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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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业交易市场信息提供协议(精选3篇)

水电业交易市场信息提供协议 篇1

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名称:_________

卖方名称:_________

1.发站:_________。 发货单位:_________。

2.到站:_________。收货单位:_________。

3.交货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4.运输方式:

_________。

5.质量验收:

_________。

6.包装议定:

_________。

7.费用负担:

_________。

8.结算方式:

_________。

9.保证金:

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财务部交纳基础保证金。买方交:_________,卖方交:_________。

0.手续费:

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向市场财务部交纳手续费。买方交:_________,卖方交:_________。

.附则:

( )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2)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3)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4)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9)商储(粮)字第62号《粮油调运管理规则》《_________省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则》实施细则及商务处理规定执行。

(5)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_________份。

(7)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出市代表(签名):_________卖方出市代表(签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水电业交易市场信息提供协议 篇2

信息提供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接受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提供某水电站产权名称及具体地址

电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站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站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机容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信息范围及信息提供时间

1.如果是在建或者缺资金的项目,甲方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按水电业交易市场《交易流程》审核登记中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2.如果是拟建项目,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止)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信息(包括业主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有效联系方式、电站详细资料及电站相关的政府批文等)。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三、甲方有义务在乙方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处理该项目事情。

四、报酬支付及时间

1.项目标的交易成功或合作成功后,乙方支付项目标的交易费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项目信息费或合作代理费支付给甲方。

2.若所交易的标的为非国有产权,乙方承诺在成功交易该项目且必须在收完项目标的交易费的情况下,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甲方的项目信息费或合作代理费。

3.若所交易的标的为国有产权,乙方承诺在签订正式项目标的转让或合作合同且必须在收到项目标的前期交易费的情况下,_____个工作日内,即支付甲方信息费或合作代理费30%。乙方在收完项目标的交易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即付清甲方余下信息费或合作代理费。

五、违约处理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履行其相应义务皆应视为已构成违约行为。如违约方未能于自收到另一方指明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后30天内主动予以有效纠正,则应当依据本协议或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商业保密

协议双方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提供给与项目无关的第三方,不得因疏忽大意而泄露秘密(包括自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后的五年内)。所谓商业机密,包括双方的项目价格信息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项目信息。双方应同时要求其相关雇员也负有同样的保密义务,否则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签署后出现的双方所不能控制的、不可预见或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致使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协议的事件,诸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爆炸、战争。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其一切努力将这种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到最小,并迅速通知另一方此等不可抗力并提供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除第七条规定的义务外,各方受影响的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应予以中止履行,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并自动延长,延长的时间与该中止期相等,同时免除各自相应责任。

八、纠纷解决

1.协议双方对于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及时有效解决。

.如协议双方在纠纷产生后60天内仍不能通过协商方式予以及时有效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另行决定

九、法律适用

1.有关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或是执行都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如对某一特定情况,尚无相应的法律、法规,则参照相关政策和国际惯例。

2.如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在制定或修改当中,则双方应尽快协商相应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各方从本协议获得的经济利益维持在发生此等影响之前的同等水平上。

十、信息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约定项目交易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日之前的3个月内,如双方未能以书面形式确认延长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电业交易市场信息提供协议 篇3

租赁市场店铺合同

合同编号:_

出租方: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

承租方: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人: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

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号,建筑面积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元整(_元)。

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元(即第二年为_元,第三年为_元,第四年为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为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为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

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度,电表底数为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

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

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元。

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

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承租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