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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保洁产品购销合同(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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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保洁产品购销合同(通用3篇)

超市保洁产品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________

型号规格________

数量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超市保洁产品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为在交货地点安装就位后的含普通税收最终价款。

第二条:甲方所需产品和价格如下表:

第三条:乙方承诺提供的产品保用期为一年。

第四条: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条:交货地点:

第六条:验收方式:甲方所购产品全部到达后,由乙方向甲

第七条:甲方所购产品全部到达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发票后付款,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

第九条: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与约定不相符,甲方可以不收货,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全部交货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为难乙方,如有此行为,视甲方违约,按约定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并支付乙方全部货款。

第十一条:乙方在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损坏及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超市保洁产品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为明确商品采购中供需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详见合同附表)

第二条:供方商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供方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给需方及消费者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供方商品应有合格包装.由于包装破损而影响正常销售之商品,供方应予以退换.若原包装内商品短少,由供方负责.

第四条:供方交付的商品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或使需方提供的方形码,如使用需方提供的条形码,供方应将商品交付需方前贴好.若因条形码与商品不符给需方造成的损失,供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需方根据销售情况,及时向供方出具订货单.供方须严格按订货单要求送货(直上柜月订单数量及交货期限以柜台实际需要为准),并承担送货费用.

第六条:订货单,合同附表?办理供应商结算卡的协议书?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若供方不能按要求交货,需提前两天书面通知需方,逾期交货按不能交货总额5%(每天)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人力不可抗因素除外).

第八条:若供方提供给需方的商品价格高于提供给同等结算条件下的任何第三方或虽实行统一市场零售价但有第三方未执行的情况出现,需方有权为供方提供给第三方的低价或市场最低零售价执行本合同,并按所进商品的价差额的10倍收取违约金.

第九条:若供方价格调整,须前提3天书面通知需方,供方同类商品在同城其他商场,专卖店作特价促销或作其它促销活动,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需方同时进行.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供货价或售价高于同城其他商场,专卖店,需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供方应积极参与需方组织的促销活动,并承担部分宣传费用.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

第十二条:结算时供方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税率为 %的增值税发票.代销商品的结算日期为每月15—25日(特殊情况,需方另行通知),结算的销售数量为需方当月与上月两个盘点日间的销售量.

第十三条:若发现双方货款结算有误,将遵循下列原则处理:

1. 若需方多支付货款给供方,需方将在供方下月或下次结算货款中扣回,若供方在需方的帐面未结货款不足,则须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5日内退回不足额给需方,否则,需方将每天按欠款的万分之五向供方收取罚金.

2. 若需方少付货款给供方,需方应在下月或下次的结算货款中补足少付部分给供方.

3. 双方应及时核对帐目,供方收到需方对帐通知后,须在7日内回复,逾期后果由供方负担,若供方不及时对帐(逾期半年以上)造成双方帐目不符,以需方帐目为准.

第十四条:需方按合同规定验收商品,对不合格商品有权拒收.经过验收的商品,需方保留对其质量提出异议的权利.

第十五条:需方对不适销商品有权退回供方,或要求更换.供方接到书面退货通知后须按期与需方办理退货手续并撤走商品(货款不足,供方应补足),逾期不撤,需方权自行处理商品,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六条:凡所供商品涉及售后服务的,供方应签署需方提供的?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公平与公正,供方不得向需方工作人员赠送财物或支付回扣,否则,供方须向需方偿付合同有效期内供货总金额10%的违约金,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供需双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分别比照?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

第二十条: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