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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折价偿债协议【热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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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折价偿债协议(精选3篇)

房屋折价偿债协议 篇1

房屋共有人协议书

甲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甲、乙、丙方是        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则

1.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1.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

1.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2.1、各方一致推举    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

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2.3、关于房屋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其他产权人提供复印件。

2.4、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2.5、管理执行人的报酬,由全体产权人讨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执行。

2.6、管理执行人在     银行以管理执行人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 :          ,作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赔偿款等)存放的专用账户。

三、关于房屋出租

3.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最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坚持签署、执行的,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仍属于全体产权人,其他产权人有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仍应赔偿。

3.1、租赁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专用账号,或者由管理执行人收取后,存入专用账号。

3.3、存入专用账号的押金不得分配。

3.4、存入专用账号的租金,由管理执行人在2日内办理转帐,将各产权人应得的份额转存入各产权人预留的银行帐号:        。

属于管理执行人的份额也应该转出,以确保专用账号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的状态。

四、关于房屋占有、使用

4.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4.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五、关于产权份额转让

5.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1、同样的价钱;2、同样的税负方式;3、能够在    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5.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5.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数)业主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由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参照以下方式协商: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某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六、关于分割、析产

6.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6.2、要求分割的产权人应将其分割请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其他产权人不希望分割的,则应在30日内与分割请求人协商,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转让份额的意见执行,分割析产程序终结。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未能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分割析产程序继续。

6.3、分割析产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选择、同时进行)

1、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发出出售房屋的要约邀请。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决定拍卖成交保留价,与拍卖机构签署委托拍卖协议,委托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

6.4、自分割请求人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要求分割之日起    天内,通过上条分割析产程序后房屋仍无法处分的,分割请求人有权提起分割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对拍卖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6.5、对于析产分割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产权份额承担,包括:中介佣金、拍卖公司的手续费、法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执行程序评估费、拍卖费)等。

七、关于通知

7.1、各产权人有效书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    方:手机短信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乙    方:手机短信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种地址(号码)发出通知的第2日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号码)有变化的,应该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

八、其他

8.1、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签字生效,共同执行。

房屋折价偿债协议 篇2

立互易房屋契约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同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互易,经双方同意缔结契约条件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后列第一标示不动产房屋壹栋与乙所有后列第二标示不动产房屋壹栋彼此互易约诺。

第二条 前条互易标的物连同有关文凭证件于契约订立同时互相点交清楚,并限于一个月内会同向有关机关输过户手续,各不得怠慢或刁难等情况。

第三条 本件互易甲方愿补贴乙方人民币 _________元整即日旧乙方凭收据确实向甲方 如数亲收足讫。

第四条 本件互蝗标的物各方确认为自己所有做主与他人毫无瓜葛,日后如有第三人出为慌或发生障碍时,出易人应出来抵御排除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损害。

第五条 出易人各保证其出易标的物未经与他人预约买卖及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出易人除应即为理清外并应负赔偿损害的责任。

第六条 如违背前面二条契约时,对方除可依债务不发行的规定行使权利外并可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互易标的物应负的课征如税金会费或其他负有债务时出易人各应负责即为缴纳或理清。

第八条 本互易诸费除契约代书料印花税费对半负担外,对于过户一切费用于受易人各自负担。

第九条 本件互易成立后应于一星期内双方会同向税捐稽征机关,早报各项税款手续各不得刁难推诿。

第十条 本件互易标的物列开于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标示(甲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市 地号、面积: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 门牌: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市 路 号共 层楼房一栋。

三、 面积:_______________一楼: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楼: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以上所有权全部先将有关产权登记。各证件及平面图于本契约日交与乙方收执营业。

第二标示(乙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市 地号、面积: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二、 门牌: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市 路 号共 层楼房一栋。

三、 面积:_______________壹楼: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贰X: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互易房屋契约书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 印

中证人:_______________ 印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房屋折价偿债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因乙方到期未能全额清偿甲方处的借款,经乙方请求,甲方同意乙方以其所拥有的住房折价用以偿还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共同遵守。

1、基本情况

1、《借款合同》编号为

2、借款金额为

3、还款期限为

4、乙方用以折价偿债的房屋位于

2、折价偿债办法

1、考虑该房屋的位置、坐向、楼层、新旧程度等综合因素,双方一致确认上述房屋的市场价格为。

2、甲方以前述市场价格购买乙方上述房屋。

3、乙方协助甲方到房管、开发商等相关部门办理房屋交付及过户的相关手续后,向甲方交付该房屋的所有现有手续及钥匙。

4、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日为乙方的实际还款日,并依此计算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所有费用,甲方按上述市场价与乙方截止实际还款日债务的差价向乙方支付剩余购房款。

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所有的过户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毕上述房屋过户手续后,双方债权债务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扣减,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三、声明事项

1、乙方用以折价偿债的该房屋若存在其他有限债权或者抵押权的,甲方有权将差价款支付债权人,消灭该权利,实现以房屋折价偿债。

2、本协议仅作为乙方以借款人身份偿债的方案,不视为对原借款合同的变更,更不视为对担保人连带责任的变更或者放弃。

3、甲方有权选择本折价偿债方案或者让担保人连带偿债。

四、回购权

乙方在将上述房屋手续变更或者交付给甲方后一个月内有以本合同约定的市场价格回购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应给与协助,但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乙方不积极履行此协议约定的交付、过户房屋协议的,除应按《借款合同》承担所有的利息、逾期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外,还应按照未还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房屋共有权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