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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实习报告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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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检察院实习报告9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1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校所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校总以为自己的,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法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所以,我们的法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

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习很多知识、道理。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

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2

我从小到大,做大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为人民伸张正义的检察官,就在XX年9月22日至XX年11月22日,我在海口市人民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处进行了实习。这是我第一次来贵单位实习,对这里的一切还很陌生。学会去适应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我的心情是非常地激动,因为贵单位能给我这种实习的机会,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让我不断地补充自己,完善自己!实习时间虽不长,只有2个月,但我心得甚多。

民行处工作是针对民事和行政案件终审作出后当事人申诉展开工作的。只有做好检查工作才能真正的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的正义,保卫人民的生活。民行处的工作让我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不一定处处直接与法相关,但处处都是为了更好的执法而服务。司法工作不仅是正面与不法分子突击,提高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纠正错误,平息民怨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如何更好更有效的解决申诉问题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环节。经过短短两个月的见习,对此我有了深刻的了解。立志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也接受了一次无形的培训。

学习法 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检察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 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 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所以,大学的法学院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现在我看来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从学校走向临时的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 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在实习期间 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这次实习是 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这时才真 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结合在民行处的工作和自身的专业,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 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其次,做一个部门的见习人员,必须熟练操作电脑,尤其是打字技术与word,excel的掌握,否则,可能会延误一份重要的任务。而我所在的贵 单位,是对文字要求较强的,因此,要准确无误地处理好文字,其中包括文章的段落层次的划分,句子结构的合理,词语搭配的准确等多个方面的要求。我想不管是 文书性秘书,还是操作性秘书,文字的表达准确,清晰,条理对任何一个企事业单位都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这样的实习生必须要应对的。

再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这次实习,我深觉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学习,弥补不 足,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 野,使我对检察工作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接人对事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检察员和优秀的工作人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 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心得体会良多。略述一二。

一,要认识自我,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在见习过程中,我结合工 作实际,不断学习理论,业务和社会知识,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用学来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有限的社会知识不断拓展视野。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 名大学生,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我 想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见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上学期间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在各项工作 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会议,了解工作情况与工作要求,树立工作责任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 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 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 意志。

二,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做好自己。

虽然自己是法律科班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 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 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三,做事先做人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他人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 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 师之善教,曰如坐春风之中;感师之造成,曰仰沾时雨之化。"我向他们学习到很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此外,一个大学生的个人形象直接影响着工作单位对海南大学学生的形象的认识。一个法科大学生的形象直接关系着人们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公正的判 断。高尚的人格获得工作单位认可的条件。真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对人待事和颜悦色,以礼相待, 自觉以一名法科大学生的角色来要求自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将会孜孜不倦的在这个领域内不断奋斗。

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3

一晃一个月过去了,我的第一次实习就这样结束了。是满怀收获还是一无所成,或许需要以后的日子来检验。现在突然有些伤感因为还是挺喜欢这种生活的,另外检察院的老师对我,说真的,真的不错。这次去实习全部都是自己去找的,实习前一天去法院碰壁了,因为说已经有几十个厦大的在实习了,让我三十号再去;于是只能去隔壁的检察院,但是很尴尬地等了很久,没有等到政治处主任,只能自己一间一间的去问,所幸苏主任爽快的答应了,闲聊过程中发现竟然还是“邻居”,就住在隔壁小区。说这段经历其实是想说有一个收获“脸皮更厚了”。实习的过程或许刚开始是新鲜,慢慢的觉得有些无聊了,但是回想起来,这段时间我学到的东西确实挺多,也正如一句话所说的:不仅在思想上是一位法律人,在行动上也逐渐成为一位法律人了。

20xx年7月19号,开始走进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我跟随林东明检察官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当天林老师给了我一个案件,要我整理出案件的证据,在卷宗上做备注,并从中挑选出有用的证据,以组成证据链。这是一个需要细心的工作,所幸没有出现错误,林老师对我完成的任务还是比较满意。而在实习期间,整理了相当多的案件的证据,而这也是实习过程中花费时间最多的。其中有几个比较复杂的案子还需要加班才能及时地完成。当然,这些证据的整理,对于证据的把握和运用,以及对于证据链的认识,都有很大的帮助。这恐怕是我在实习阶段获益最多的吧。

公诉科检察官的工作也就几个环节,接到案件、研究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证据、查看强制措施是否合法等)、录入、提审、出庭支持公诉(普通程序)。当然有时候也有需要退补的案件。这些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需要与科室的其他人,与公安部门、法院以及狱政部门经常沟通联系。而在处理一个偷税案件的过程中,还需要经常同税务部门联系。而在实习过程中通过与这些机关的联系,也能够了解到其他机关的工作。我想这对于我也是很有益处的吧。

第一次去提审的时候,心里是很紧张的。因为想象中看守所里的犯人都是非凶即恶的。但是林老师说了一句:怕什么,咱们是这里的主人。事实也证明了这点,我看到那些犯罪嫌疑人看到林老师都很恭敬,也会主动打招呼说“检察官好”。而在讯问过程中,也看到了严厉的林老师,而平时他是待人很和蔼的。当然讯问开始或者结束后,林老师也有人性化的一面,会闲聊几句,问下家里的情况,了解下平时生活的困难,做下思想工作。很幸运的是几次提审我碰到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比较老实的,看到的他们眼神里都满是后悔、焦急。但是,他们当中几个还有前科,有些还是累犯,我想光是后悔是阻止不了他们再次犯罪吧。客观原因恐怕是更重要的,比如生计问题。 而开庭恐怕是到检察院实习的同学最为期待的吧。也是在实习一周后我才有机会跟随林老师出庭支持公诉。第一次去很紧张,因为个人觉得法庭很神圣。而林老师也说,如果不亲身体验一下出庭,实习就白来了。第一次出庭,我所做的很有限,只是念一下起诉书,其他的就看林老师了。而那种感觉跟模拟法庭完全不一样,我想最重要的是心态的变化吧,毕竟模拟法庭更像是在玩,而我们坐在这里,可能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这种感觉沉甸甸的。而开心的是几次开庭都能得到林老师的夸奖,也在每次开庭结束后,林老师都会很有感触地告诉我他的一些感受,也让我受益匪浅。

在实习阶段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就是自己处理了一个案件。从接到案件开始,到提审,到最后的出庭支持公诉,。当然这过程都是在林老师指导下完成的。接到案件,整理材料、录入、打印报告、告知相关人员的诉讼权利、提审、出庭支持公诉都是在林老师的指导下自己做的。而提审的时候不是自己在一边看了,而是问犯罪嫌疑人我想了解的问题;开庭的时候从念起诉书到出示证据到提出公诉意见等都由我来做。当法官最后当庭宣判的时候,突然有点当检察官的感觉了。后来跟一些同学交流,发现我是相当幸运的,有机会能够比较完整的完成检察官的工作。

当然,实习过程中,重要的并不仅仅是学会一些法律实务,对于我来说,还有对于自己品性的改变。在学校,做事都相对比较急,而这段时间跟林老师在一起,做事也开始力求沉稳;另外也学会低调一些。我想这些对于我以后的发展帮助都会相当大的吧。 而另外一个比较开心的是实习过程中由于要完成一个暑假作业,有幸采访林老师,了解了他的人生轨迹,也从他那里了解了他的人生顿悟,对生活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另外还有他对我的教诲。我想这些都是够我一辈子慢慢体会的。 最后想向林东明老师道一声谢谢,也谢谢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其他老师们,让我度过了充实的一个月。

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4

记得学西方法制史的时候,看到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说过这样一句话“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对于这句话我很是赞同,不过对于善与正义的把握却离不开经验的积累,甚至有人这样更是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所以,对于一个研读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来说,只是简单的具备了一定的理论知识还是远远不足以解决实践中所产生的许许多多的法律问题的。法学,并不仅仅是一门学科,它更是一种技巧,一门艺术,是需要我们在不断地实践中摸索与积累经验的。因而,对于我们这些整天呆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说,闭门造车是不可取的,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假期的社会实践活动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正是抱着这样的观念,我于今年寒假在检察院实习了二十多天。这四周的时间说来不长,但我依旧从中学到了很多,复习了之前所学的刑法,刑事诉讼法,还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实习过程中,我首次具体深入的了解到国家检查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书本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都有了一些思考,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

因为大二的暑假就有机会留在南京的XX区人民法院实习,对法院的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而作为一名法科专业的学生来说,公检法都是理想中的单位,所以我毅然放弃了再次留在XX区法院XX法庭的寒假实习,而是回到了老家的XX市检察院。由于一些原因,原本是应该去市级检察院实习的,最后我去了XX市XX区检察院刑事监察局实习。我到了之后才发现这是这边检察院自己设立的一个部门,是将侦察监督科、公诉科合并成立的刑事检察局。刑事检察局下面设置了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即未成年人检察科和社会管理科三个科室。我则是被安排在了刑事检察一科。

二、实习工作具体情况

在每一件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都会将在侦查阶段中调查、搜集得到的各种证据材料以及其他的证明文件、文书制作装订成案卷已送到检察院。而这些案件最后又会全部移交到刑检局的三个科室,由刑检局的其中一位检察官进行专人负责审查,然后就其中存在争议的焦点提出讨论,最后有刑检局的局长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主办检察官要承担阅卷、提审、制作起诉书、公诉书等许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啊!

我进入刑事检察局一科实习,主要任务就是帮检察长做一些文件整理的工作,比如扫描,阅卷笔录之类的,然后就是和检察长去对当事人进行一些谈话、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到法院开庭这几类事情。虽然实习的时间不长,但还是将这些最主要的事情都见识了一遍的,我就其中的一些工作简单介绍一下:

(一)、与案件关联人谈话

这应该算是我来检察院所见识的第一件事。对于检察人员找人谈话,无非于三种情况,案件当事人,证人,其他相关人员。这二十多天的实习期间,我前后跟着四位检察官进行了谈话,对比之下发现各有各的特点,应该说他们不论谈话方式如何,也无论是男检察官还是女检察官,平时都很亲切,很好相处的,可一到谈话的时候,就变得很严肃。在谈话过程中,一般被谈话人都会如实的交代自己知道的,应该交代的内容,这种情况下处理起来都还简单。不过还是会有人临时翻供的,就比如我和王科长在对以为收受贿赂的官员进行谈话时,他将自己之前交代的罪行全部翻供,说是执法人员对他刑讯逼供,拳打脚踢,精神上辱骂其人格,不给睡觉,不给吃饭之类的。我刚开始听到的时候还真以为他被刑讯逼供了,因为我看他说的挺可怜的,可是谈话结束后王科告诉我说他都是编的,之前的审讯都有记录,再说了他把自己说的也太干净了,没问题反贪局就敢去抓人的么!我一想,还真是这么个理,那我就问王科接下来该怎么办呢?王科就说因为他的翻供,所以得我们这边进行调查,对材料上提到的受贿人一一进行谈话,确认其受贿行为,任务量大了很多啊!这不,为了这一个案子,王科找了材料上的五个受贿人一一进行谈话,有两个在外地不方便过来,王科还亲自跑去外地进行谈话。

(二)、做阅卷笔录

阅卷是刑检局每个案件的第一部,当公安,反贪等整理好的材料上交后,刑检局安排检察官专人负责。阅卷也就成为主办检察官全面深入了解案情,浓情案件性质的前提。没一个卷宗的全面审阅都要花费检察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在审阅完卷宗后,检察官就需要做一件事情——制作阅卷笔录。我也实践了几次,不过检察官一般都会选择比较简单的案件交给我写,虽然案件比较简单,但一开始写的时候我还是遇到了许多问题,比如在多次的谈话中,犯罪嫌疑人的供词有出入的该以那一次为准?

熟能生巧之后,我也从中学到了一些知识。有一次在做一份寻衅滋事罪的案件的阅卷笔录时,检察官还叫我思考一下为什么公安定的是寻衅滋事罪,而不是定性为损害他人财物罪。这里我想起了在学校学习刑法时学的最多的便是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当时自己辈概念还弄不清,现在通过具体案情一比较,立马清楚了。果然是不能闭门造车啊!

(三)、提审

要说在检察院具体哪一项最让我想做的,那应该便是跟着检察官去看守所提审犯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人的意见。所以,提审是针对批捕或者起诉环节为了保证公安机关的侦查不违法,核对案件事实,看一看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会再次对嫌疑人问一次话的必不可少的环节。

在这实习的二十多天里,我也有幸去了三次看守所,提审了故意伤人案件、吸毒,贩毒案件、抢劫罪这几个案子。对于看守所这个地方,我真是第一次去,确实感觉到一股寒意。不过我发现看守所里的犯人也没什么大奸大恶之辈,都只是一些为生活所迫的可怜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四)、听庭

之前暑假在南京市XX区法院实习的时候,就知道法院每天审理最多的便是民事案件,那会本想着多听几次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的,结果因为XX区法院民刑庭不在一起,所以整个暑假也没听到一次刑庭,这应该算是我整个暑假实习最遗憾的事了。还好这次到检察院实习有大把的刑事案件,我也就有很多机会去听庭了。可惜期间有一起经典的刑事审判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我却与之失之交臂,这种案件是我一直想了解的案件,想看看两者夹在一起到底是如何审理的,结果却错过了,真是可惜

三、实习感受

因为我这次只能算是见习,而不是实习,加上时间比较短,只有短短的二十天,所以指导老师告诉我有些东西还没来得及教我,比如:制作起诉书之类的。

虽然听到这个有点小遗憾,不过可以了,做人不能太贪,这短短的二十多天我已经学到了很多知识,可以说对于我理解之前在学校学习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了很大帮助。

实习所做的事对我来数基本上都是首次接触,有很大的新鲜感与乐趣,但对于检察官来说绝对是枯燥乏味的。而且检察官的数量又不多,这就导致每一位检察官要承担的案件数量相当大。而且检察官的工作还要求其格外的细致,眼里容不得一丝沙子。我真的很敬佩他们。两位指导老师每天要侦办案件,还要带我这么个不够聪明的学生,我在他们的指导下,学到了很多知识,实习期间为了熟悉案件,我又重新翻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凤科大帝编注的厚大刑法讲义,加深了对刑法的理解,可谓是获益匪浅。

真心感谢XX市XX区检察院刑检局的几位检察官们。

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5

一个晴朗的上午,我们来到了距离学校半小时车程的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开始了难忘的实习生活。检察院政治处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并且高效的安排好了我们的科室,我和一位大三的师姐被分配到监所检察科,带着对这个主要监督江夏区看守所科室好奇,来到了监所检察科室,曾科长不在,李副科长很有兴致的接待了我们,并让黄涛老师当时就安排了我们的工作。黄涛老师把我们带到监所监察科旁边的一所闲置办公室——市院巡视组办公室,当时感觉还挺棒的,小小得意,咱这也当回领导的范儿,不过也就想想自娱自乐罢了,对于实习生这个角色还是很清楚地,毕竟咱代表着财大的形象呀。黄涛老师打开空调和电脑,开始安排我们的工作,示范如何填写看守所检查日志,我和师姐专注的学习,认真的询问,很快就熟悉了这一项业务,开始独立完成这项任务。从此开始了真正的实习。

实习期间,我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洗漱,早餐,和同学一起等待有时可爱有时可憎的901或者小黑面的,大概八点到达检察院。自觉地打扫清洁科长办公室,监所监察科办公室,也就是李副科长和黄老师的办公室咯,当然,还有自己工作的小窝。大概也就八点半了,科长老师也都来了,正式上班咯。

实习期间,黄老师负责安排我们的工作,因为我们科室日常工作基本是黄老师负责,我们就直接给黄老师打下手咯。每天八点半我和师姐准时主动找黄老师要求工作,前两个星期,主要是在检察院工作,负责登记录入各种台账,比如收押及诉讼环节变更登记表,看守所检察日志填写,检查有无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这些都是很细致的工作,看守所常驻人口大概有四五百人,加上每年进来的,出去的,每年登记人员都不少于一千人,每个在押人员,包括出所人员需要登记检察内容包括拘留、逮捕、取保、检受案,起诉,判决等各种时间,还有姓名、住址、案由、审判结果,刑期等基本信息,当然还有二审,退查等一些特殊但也比较常见的事项。纷繁复杂又关系重大,需要极大地耐性一一核对。

但是检察活动很难顺利确实的进行。主要原因是监所检察科对各诉讼环节的法律文书持有率太低,仅仅拥有一部分起诉书副本和刑事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副本。以至于纠正超期羁押工作很难进行,对于确定时间期限很重要的一些法律文书,如:拘留证、逮捕证、换押证、不批准逮捕文书、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延长羁押期限等与羁押有关系的法律文书,忧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监所检察部门均没有持有,想要监督、只能到相关单位查找,耗时耗力,对于科室人员配置不足(我们科室一科长、一副科长、一科员),日常工作量大并且要负责驻所监察室的监所监察科来说,基本是不能完成的。而且一旦出现超期羁押,检察部门对于案件流程不清楚,有的单位利用此推诿扯皮,不配合调查,而监所监察科缺乏有力手段,难以认定,纠正。由于机制上的难以监督,所以很多时候在缺乏相关材料,并且应付上级检察,搞好各科室关系的无形有形压力之下,大多时候人为的主观的消除超期羁押情况,就算现实中有这些违法情况,但是从监所监察科是很难检察出来,即使检查出来也很难纠正,这应该是监所检察工作的一个主要问题,还需要从制度设置层面上予以解决。

除了日常登记录入台账,看守所检察日志等录入性工作,我们还从事与刑事判决书和起诉书的审查。当然,在这方面由于法律文书规范化及法律人的严谨,在我实习期间没有发现任何问题,还是很欣慰的。闲暇时间主要学习业务,研读《检索检察“四个办法”》尤其是其中的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查办法,另外主要是学习重温刑事诉讼法,尤其关注期间问题,因为在台账设计和实务中,对于羁押期限问题上,不分具体情况一刀切的事情还是常有的。

后两个星期,工作地点主要移到了驻所监察室,每天早上,驱车十分钟就到了江夏区看守所,当然,也是拘留所。看守所边上驻扎着江夏区武警中队,我想,在这里面的在押人员安全还是很有保障的啦。看守所并不大,环境挺好的,远衔青山,周边绿化也挺好的,白墙红瓦,掩映在一片苍郁之中,虽有高墙铁网,但在蓝天映照下,丝毫不觉阴森压抑,严谨中不是美感,一座别致的白塔,两根银光闪闪的避雷针,给人闲暇和神秘。科室的驻所监察室占据着看守所办公楼的一楼的一半,办公楼是带着苏联感觉的欧式小白洋楼,内外粉饰一新,我们驻所监察室环境自然也是不错的,是二级驻所监察室哟,可是湖北地区最好的哟,正在争取评上国家级的一级驻所监察室荣誉。驻所监察室有办公室、会议室、监控室、讯问室,最感兴趣的当然是讯问室,整个墙壁都有软垫,据说是防止被提讯人员撞墙,没有开窗户,灯光有一部分也是挺灰暗的,内部设施很简单,有高台的一部分放着一张厚重的暗红色的大办公桌,两张法官椅子,低矮的一侧中间有一个固定在地上,带着栏杆的木铁制成的讯问椅,头上两张强光灯。自己屁颠屁颠的感受了下两个位置,很有压力和霸气外泄的感觉果真不一样。另外就是在监控室观看监控录像,看看看守所内有没有这种隐患和违纪行为。

实习期间,有幸进入到看守所工作参观,我们科室一行五人通过几道铁门来到看守所内部,曾科长和看守所负责人讨论一个应送监狱执行但是由于脑袋打破了的人员被监狱拒绝接受的事项,并且参考公检法国安司法部指定的规定,具体详细的分析,对于该人员的信息和具体情况相当熟悉,对规定的解读头头是道,可见业务方面和关心在押人员是很值得尊敬的。我随后陪同李副科长接受了一位在押人员的要求谈话,这是一个关于招摇撞骗的案子,被告三人,另外两人是父子关系,其父保外就医,该被告觉得另外两被告有串供嫌疑,对自己不利,极力称述自己的清白。李科长向他讲述了他咨询的相关问题,并且希望他相信公检法会公正有效地审理案件,将其反映情况认真笔录,交付检察院相关科室。随后,与当天出所得两名人员进行了释放前帮教谈话,了解与看守所费用结清没,有没有收到欺负,财物有无被占,对看守所有没有什么意见建议和检举揭发的事项。刑满人员表示没有什么要反映的,出去之后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看着他们麻木甚至略带呆滞的脸庞,我们和科长老师又探讨过这些人员的前途,黄老师说目前还没有相关机构帮助他们适应社会生活,保障基本生活,以至于一部人几进宫,大多是盗窃案,生活没有着落,对此,我们觉得无力心酸,情绪低落,思考良久,却更是迷茫,看来自己在相关学科和社会认知、经验积累、决策解决等方面,知之甚少,对于一个法科学子来说,是很大的限制。

实习期间,有一次在看守所工作过了饭点,看守所有人请科长、副科长吃饭,我们也就蹭了一顿,饭局有十来个人,除了我们科室外,主要是看守所和派出所的人员,饭局上面我和师姐很拘谨,对于酒桌礼节,各种讲究都不知道,诚惶诚恐的一顿饭。饭局之间几个单位相当熟稔,这对于协调工作是有利的,但是,作为监管部门的我们,却有时监督乏力,驻所监察工作可能倾斜与看守所工作,有时应当书面的事项,口头提提就行了,该口头通知的,也就没有说了,这对于我们的监督是不利的。在配合和监督度量实务上,可不是法律法规那么容易清晰的,是值得考量的。

整个实习过程,接触到很多,对于检察工作有进一步认识,对于公检法机构的运作,公务员的工作生活也有一定了解。是新鲜有益的体验,尽管兴致盎然,乐观积极,但是心情却并不是那么晴朗,带着问题的眼光去认真学习观察,会发现实务与理论的距离,实务中的种种问题,或大或小,却是不容忽视的,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工作中还是有很大提升空间的,需要我们法律人的不断努力,为此,深感自己的使命,自己的未来,任重道远。

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6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周宛儒,11行政管理,11091110

指导教师:黄琳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巩固专业知识,提升社会实践能力水平,能够更好地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为我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好基础。

2、在实习过程中体验角色的转变,感受社会职业人的角色,同时不断提高实际操作技能、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为自己积累工作经验。

3、进入公务员的圈子,了解公务员的工作。希望通过此次实习能够向前辈取经,为今后的工作方向和论文写作提供帮助。

二、实习时间:20xx年07月21日-20xx年09月30日

三、实习地点: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行政大道与建设一路交汇处

四、实习单位

1、实习单位: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检察院

2、实习部门:办公室

3、实习岗位:办公室助理

五、实习主要内容

1、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

检察院办公室对内是管理枢纽,管理院内日常大小事务,对外则是沟通窗口,担负着协调上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职责,工作事无巨细、复杂繁琐,临时性事务多、时效性强,具有细、精、杂的特点。在日常工作中要完成领导、部门交办的事项,追踪结果并及时汇报;

认真做好信息和文件的传达、文件复印等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办公室的各项活动及工作,如协助会议会场的布置工作;接听电话做留言记录、讯息处理,做好网上盖章和信息传达工作;保持办公室卫生,做好来访客人通报及接待,为领导提供事物辅助。在细节中不断学习,努力把各项日常工作做精做细。

2、文书工作

文书工作是对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要求较高的工作,主要包括工作资料的保存、分类、文档的录入、编辑、排版、打印复印以及文章的撰写工作。通过阅读参考检察院的各类文件、《检察日报》等刊物,熟悉检察院的相关术语,提高对行文方向的把握能力、语言逻辑的组织能力以及文字使用的编排能力。了解各类文种的写作规范,掌握各类常用公文的行文模式,在实习过程中学习准确、平实、简明、庄重的语言表达,增强如通知、函、报告等常用文种的写作能力,不断提高公文写作整体水平。

3、档案的整理,包括检查页码、打码、拆线装订、录入目录等。

4、跟随指导老师参加其他工作,协助指导老师完成工作。

六、实习小结和体会

20xx年暑假,我满心期待地踏入了我的实习之旅。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大家从小就懂的道理,所以我迫不及待地要躬行我所学的东西,去证明自己的能力。然而万事开头难,在检察院的实习需要一步一步来。

首先,要主动让自己融入角色,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主动介绍,虚心请教,耐心学习、积极实践。初来乍到,一般指导老师都不会分配太多的工作或者对技能要求高的工作给我们,所以要先初步掌握基本的业务知识,帮助主任和同事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任务。刚到检察院的时候,我主动承担了登记用车、接听电话和接待等琐碎的工作,事虽小,可实践中才真正体会到要把小事做好不容易,“小电话大考场”。在检院办公室里,接电话是最基本的工作,但问清、听清电话内容,并准确传达电话信息,就需要多一些细心和耐心。通过来电显示查看电话来源,接电话时弄清对方的身份和目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公诉科和侦查科需要网上用印或者是其他科室需要分派用车,所以我需要用最短的时间记住检院内部的所有电话号码,因为不同的对象、事件,是有不同的处理方法的,这有助于自己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而对于自己不清楚的情况,要多请教,弄清情况后再答复。

其次,要主动和指导老师及同事沟通交流,在熟悉了基本业务和工作环境的基础上,主动提出承担更多更深入的工作。我的指导老师实际上有两个,一个是技术上的指导,一个是思想上的指导,我们办公室的主任就是我思想上的指导老师,他看到我对琐碎工作的细心和耐心,于是开始分配一些会场布置、档案整

理、刊物派发以及盖章用印的工作给我,虽然看上去仍然琐碎,但实际上能够增进我对检察院的了解,参与到日常的事物中。会场布置能让我更加熟悉会务礼仪,了解检察院所有干警的职务大小,检察院经常举行视频会议,会场设计的好坏是视频会议系统实施成败的关键。视频会议系统并不单纯是将几个视频交换平台和终端通过网络连接起来就可以顺利运行了,需综合考虑会场的网络环境、位置大小、灯光和电源等因素,才能在会议音视频质量、会议功能、操作简便性及稳定性等方面发挥最优的功能。档案整理可以让我了解检察院的侦查、审查以及监督的程序和方式,对检察院的工作体系更加了解。主任有空的时候就会跟我交流工作和学习上的经验,对我知无不言,在思想上给予我十分大的帮助。

再者,要充分利用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效能,创造价值。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我对办公室的工作逐渐上手,也开始向指导老师申请将一些办文工作分配给我,包括起草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简报、申请表、申请函以及一些资料录入等,另外还要及时将来文转交相关领导,接受领导的授意。虽然以前都学习过公文写作,但真正写起来真的不容易上手,需要我对近期东源县的各种政策思想以及检察院日常的工作动态十分熟悉,还要掌握各种相关术语。这就需要我在空闲时间去阅读往期的文件和检察日报,学习他们的写作模式和风格。在实习中我发现办公室的同事们虽然都已经参加工作很长时间了,但是对于办公软件还是不能熟练的应用,特别是一些非常有用的小窍门,小技巧都没有注意到。例如在EXCEL表格中应用冻结窗口,在WORD中的添加表格和在表格中应用公式进行计算等。而且在公文格式上还在用着以前的旧格式。在这些问题上,跟同事们反应意见、共同交流,在不断的相处过程中,学习各位领导的工作经验和为人处世的方法,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

在此次实习过程中我总结出几点心得:

1、知识决定命运、态度决定一切。

我们真正能够拥有的只有大脑里的东西:知识和思维。在我们的有生之年都要不断地汲取知识,筑城思维的大树,然后将所学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学以致用,长出思维的果实。而态度则决定果实的酸甜,对待人或事拥有端正的态度可以让自己少走许多弯路,积极阳光,正面面对,冷静、沉稳可以让我们将问题看得更加透彻。在实习过程中,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抓住每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

不要畏惧自己的不足,而是要在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改进,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

2、熟能生巧。

每件事都是由陌生走向熟悉,学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刚来到检察院连复印打印都很生疏,但是孰能生巧,只要多加练习,很多工作都能慢慢上手。就像刚学会打字,到现在不用看键盘就能熟练地打完一篇文章,刚开始加入档案管理工作时,检查页数都要花上很长时间,后来同事教了一些技巧,花上一些时日我便也能像他们那样几分钟检查完一份档案,还是贵在坚持。

3、发挥主观能动性。

在这个充满竞争和压力的知识经济时代,每一个人都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用科学理性的思维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碰到一点困难和挫折就心浮气躁、抱怨叫苦、摆不正心态,是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普遍的现象,但是我们的优势也体现在接受新鲜事物快、上手能力强、敢于创新,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积极主动,用辩证的态度去对待事物,用理性的思维处理事物的矛盾,善于抓住事物的关键,把握细节,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每件事做起。

4、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人际交往能力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重要技能,也是我们在实习过程中需要锻炼和学习的重要内容。与你交往的人是你重要的资源,对自己的将来会有很多间接或直接的影响,你的成功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与某些人的关系。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前提首先是要尊重别人,尊重他人才能得到他们的尊重;其次是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人际交往是互惠互利的活动,要理解每个人不同的需要和愿望,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在交往过程中不理性的情绪则会造成沟通的失败和友谊的损伤。在实习过程中,懂得理解每个同事的需求和工作性质,会让你在工作中更加如虎添翼。

实习生活是每个毕业生都要经历过的一段人生经历,它是毕业生实现人生角色转变过程的过渡阶段。实习生活让我从一个涉世未深、缺乏工作经验的大学生角色开始接触真正社会这个大熔炉,从而逐步实现从一个社会职业人角色的转变过程。

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7

实习人:xx专业:法学

实习地点:xxxx人民检察院

实习时间: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年级:xx班级:xx学号:xx

社会实践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使我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知识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并且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在今年的六月份,我将要告别丰富而精彩的大学生活了,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我于xx到xx在xx市人民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老师交办的工作,得到领导及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这次实习,我被安排在xx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刚到公诉处的时候,我主要从事的是内勤工作。学习一些文书的制作。包括起诉书、公诉意见书、不起诉决定书等等。帮助老师们打印有关的案件材料,做好卷宗的装订归档工作。参加每周一的例会,在有报送案件时,听取报送人报送的案件的具体内容并参加案件的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在公诉处老师们的指导下,熟悉了进行公诉的一套完整的法律程序。

经过两个星期对公诉工作的熟悉,我就开始和老师们一起下去进行具体的案件操作过程了。我参与的第一次提审是在xx市。之前,公诉处的老师让我看了xx故意伤害案的卷宗,在完成了阅卷的工作后,使我对案件的具体内容有了大致的了解,随后,老师指导我去分析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尔后,我就和老师一起去羁押xx的xx市看守所对他进行提审,主要讯问工作是由老师进行的,我则在老师的指导下书写讯问笔录。指导老师从犯罪的动机、经过、目的一一进行了讯问。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接触犯罪嫌疑人还真是让我有点害怕。提审工作结束后,我们又到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发生地——留村,向几个证人对案发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在具体接触了一个案子之后我才真正了解到检察官的辛苦。询问证人,我本来以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可是没有想到光寻找证人就是一件体力活。村里的人都是农民,没有固定的工作地点和上下班时间。我们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在村头村尾奔波,腿都跑软了,证人还是没有找齐。我们只有暂时询问了已找到的三个证人,并于第二天再次来到这个村子跑了一天才总算完成了询问证人的工作。之后,我们回到市检察院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了整理。在老师的讲解下,我了解到对案件具体细节的证明也是很重要的环节,稍不小心,可能就会引起对案件定性的错误。

实习期间,除了提审,我还参与了两起案件的出庭公诉。一起是xx、xx故意伤害,xx窝藏的案件。另外一起是xx故意伤害案。在出庭之前,我在老师们的带领和指导下,阅读了侦查卷宗,并随同老师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一切准备就绪后,我们向法院提起了公诉,把犯罪嫌疑人推上了被告席。

在xx故意伤害案的出庭中,我负责宣读起诉书并对开庭的整个过程进行记录。而在xx故意伤害案中,公诉处的老师给了我更大的信任和施展的空间,让我在他的指导下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并发表公诉意见。讯问,从犯罪事实开始,讯问了犯罪嫌疑人的

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8

3月开始,我去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实习了一个多月。在实习期间,在李处长及几位同学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注重政治和职业道德修养,维护法律公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努力实践,认真完成实习任务,提高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实习单位保密制度;自觉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管理规定,不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团结互助,文明礼貌学生检察院实习报告学生检察院实习报告。加强集体主义观念,维护集体荣誉和学校声誉,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集体活动。我在这一段实习期间所做的努力,得到了老师和检察院领导和同事的肯定与表扬。我在感到非常自豪的同时,也注意到自己在这一个多月的实习期间里所表现出来的不足。在专业知识方面,对法律条文的掌握不够全面和透彻,以致于在处理具体问题时有时居然会不知道如何是好,有时甚至无法全面地了解案情的实质在思维锻炼方面,我也有所欠缺,因为平时在学校学习,只注意对基础理论和法条的掌握,忽略了法律是一门技术、一门艺术,是一门充满了理性逻辑的科学,因此,在实习过程中,在参与支持公诉和旁听法院的审判中,我无法做到像公诉人和辩护律师那样清晰的思维方式和逻辑,甚至有时候我无法跟上他们的节奏。再次,在与人沟通方面,我还没有掌握足够的技巧,例如我在法警支队和其他警员一起参与讯问犯人时,有几次其他警员让我讯问犯人,我会抓不住重点,不得要领,或者是无法让犯人臣服于我的威严。

虽然这样,似乎发现了许多问题与不足,但是这不也正是学校让我们去参加法律专业毕业实习的初衷吗?不是正是为了让我们在真正踏入社会之前,先事先体验一下真实社会中法律的实施和运用吗?不正是为了使我们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本领吗?不正是为了使我们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知识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并且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吗?学校为我们提供参加法律专业毕业实践的机会,使让我们学到了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开拓视野,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学生检察院实习报告工作报告

当然,在这为期一个多月的法律实习中,我不仅发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注意到了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中国法律传播存在的问题。

检察院实习报告 篇9

这个假期,我在家乡的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学习。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老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我的家乡,一个美丽的城市。在城区的最高处,矗立着三座巍峨挺拔的大楼,那就是代表着全县80多万人民的权利、真正维护人民利益的公检法办公大楼。因为地势高,远远就能看到。对于外界人来说,它们就像是三座城堡,总是那么的神秘,而又是那么使人尊敬,对于我,却又多了一份向往……

一。初到检察院

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制服,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而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集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有初步的了解。一起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诉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尽进行预案,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侦查的主要内容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院公诉科收到起诉意见书后,要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刑诉法第137条)等作进一步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诉法第141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刑诉法第150条)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和裁定后,要将判决返回检察院进行审查。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并且“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生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通过学习,我对检察院的任务和作用有了初步的了解。检察院主要是起一个检察监督的作用,是保证整个案件的全过程真实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起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要移交检察院,检察院需要对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调查,经确认无疑后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下达后还需检查员审查,若有异议,检查员有权提出抗诉。以上这些都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完成,也就是说,公诉部门是连接公安机关与法院的重要纽带。并且在执行刑罚的活动中还需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

了解了这些基本情况后,孟科长便帮着我熟悉他们的具体工作内容。几乎每天都有从公安机关送来的新案子、法庭下达的“出庭通知书”和“刑事判决书”;被害方前来询问案情;整理装订案卷……公诉科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们总还是抽出一点时间给我介绍讲解,并让我亲身体验。在他们的精心指导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我很是喜欢这些工作,既锻炼了自己又增长了知识。其中让我经历最深的则是法院和看守所。

二。走进法院

经过在检察院几天的学习后,我便跟随他们去法院开庭。从没去过法院的我满脑子都是它的庄严与神秘。那天第一次跨进法院的大门还真有些紧张。大门很宽,由两个巨大的大理石狮子守护着,张着大口,从它们身边经过,似乎能听见那响彻天地的吼声,它们保护着人民的权利,象征着法院的威严,更震慑这不法分子的罪行!走进主楼,迎面是一幅巨大的浮雕,一个巨大的铜制天平镶在中央,也展示了法院的根本意志。此时的我又紧张转为激动,又由激动变为兴奋,我很庆幸自己是个学法之人,能够有机会来到这神圣的地方,身临其境的区感受……

经常跟着他们去法院开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检察院公诉方和被告方组成。公诉方一般有两名公诉人员,其中一人负责记录。开庭后,首先由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和义务等;其次是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停工证据;第三步是法庭辩论。由公诉方与被告人就本案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讨论;最后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案件不能当庭宣判,因此判决书几天后才能下达。

真正走进法庭,亲眼目睹许多案件,却也看到了犯罪嫌疑人那鲜为人知的一面,竟也让人感动……

记得一个不过25岁的男青年因多次盗窃、抢夺、抢劫被捕。开庭那天,他的父母早早的坐在旁听席上,很是安静,但仍掩饰不住脸上的紧张,不时地抬头张望。当男青年被法警带上法庭是,他们腾地站起来,母亲紧紧地抓住父亲的手,而那老父亲早已全身颤抖,小伙子抬头看了看年迈的父母又马上低下头,转身过去。审判过程中,小伙子态度很好,闭庭后法官告诉他他家里已经赔偿了7万元,还需3万元,小伙子听到这愣了一下,突然回过头说:“妈!您哪来的钱?!”母亲哽咽着:“想办法凑呗,你媳妇把戒指都卖了……”小伙子再也忍不住了,哭着对法官说:“求求您别让我妈再赔那3万了!我宁愿多判几年!我家真的是没钱,我妈还有心脏病,受不了折磨了,都是我的错……”他的父母失声痛哭……回来的路上,一位检察人员感叹道:“还真是个孝顺儿子,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我什么也没说。原以为这些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没有一点儿人性,却不知也有如此之孝心。几天后,判决书送到检察院,数罪并罚,他被判了19年“等出来后再尽孝吧……”我又会想起法警上的一幕幕,也许以前他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人,他的快乐都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指导在法庭上看到为他而身心憔悴、白发苍苍的父母,违法而支离破碎的家庭,才良心发现……

现在犯罪越来越趋向于年轻化,他们还没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会,凭着一股子猛劲、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头脑一热铸成大错。当他们戴着手铐脚镣再次见到父母时,才明白还有比自己更痛苦的人——自己的至亲,才懂得伤害最深的是自己的父母……此时的他们泪流满面,企图用悔恨的泪水洗刷自己的罪行——但一切为时已晚,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活……“好好改造吧,出来后做个好人,回报父母。”我想。

三、看守所之体验

去看守所提讯也是公诉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后,公诉人员要去看守所再次审讯犯罪嫌疑人,核实口供,嫌疑人的供认态度等。

这看守所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恐怕这世上没有人希望进去享受一番“人间仙境”。第一次去那,虽然是跟着好几位检察官去的,心里却还是紧张,害怕之余还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墙,每个墙头都有武警端着枪来回巡逻;中间一道大铁门,估计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门外,里面显得十分的安静,安静得让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气走进大门口,来到“大墙内”,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园,只在院子最深处有一栋二起小楼,被密密的铁丝“缠绕”着,一种压抑感很快产生。菜园中有十几个人在劳动,有人看管着,想必就是所谓的“劳改”吧!

检察院的人员到看守所提讯需要填写“提押证”,经有关人员签字后,由看守所的管教将犯罪嫌疑人押至审讯室,检察人员进行审讯。看守所关押的犯人是统一着装,有三种不同的颜色:绿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则代表已经判了刑的;而黄色的是将要受到法庭审判的人。

去了几次看守所,亲眼看到“大墙内”的他们的生活,“单调乏味,没有自由”,这个地方,也许只有鸟儿才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检察官(我称她李姐)去提讯,提的是一个涉嫌诈骗的妇女,有40多岁。整个审讯过程,她都是满脸的后悔,不时地说自己真的只是一时糊涂,为了养家糊口……我看看她的资料:五个孩子,最大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岁。快结束时,她突然站起来,却又小心翼翼的说:“请、请问您能不能借我电话用用,我想给孩子打个电话,我家有五个孩子……”李姐问:“看守所没有电话吗?”“有,可轻易不让我们用,唉,有人管着的……”说罢又央求我们,无奈,李姐说:“我们没带手机,而且我们也有规定……”

还有一次,是一个不过20岁的小伙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提讯中,小伙子悻悻的说:“还是外面好,以前还真没觉出来……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没有呀,憋死人了……以后再也不进来了……”

类似的话几乎每次提讯都能听见。看着他们无奈的表情,渴望自由的眼神……我不禁一次次提醒着自己:珍惜美好生活,珍惜青春,珍惜生命……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个多月的充实而又短暂的学习很快过去,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看到了许多一般人很难看到的情形;使我从另一方面了解了人间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亲情。让我对公检法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有神秘感,更多的是向往……一个多月的学习,我受益匪浅,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老师,用现实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