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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商场员工守则【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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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商场员工守则(通用3篇)

电器商场员工守则 篇1

聘用

每位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出示健康证并按要求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或体检结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不予录用。

所有员工应该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一旦有所变化(住址、联系电话等)应及时到人事部更改。

试用期

员工在正式聘用之前,必须有相关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工作表现合格的,方可给予正式聘用;凡不符公司录用要求的,公司可解除聘用关系。在试用期内辞职者,须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提出。

工作时间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工作时间定为每周40小时;

总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a. m – 6:00p. m(其中包括1小时的午餐,时间为12:00a. m–1:00p. m)

商店按营业需要自行制定工作时间,并实行综合工时制。

考勤制度

员工在上班前应先在考勤机上打卡,商场员工应在换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时应先打卡后换工作服。

严令禁止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为打卡。

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

上班迟到十五分钟至三十分钟者,扣除一小时工资;三十分钟至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二小时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资外,按旷工半日论。

上班迟到者应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并讲述迟到的原因。

遇有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影响正常出勤时,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早退

下班时间前五分钟至十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将被扣除一小时工资。

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前下班者,均以旷工半日论,并扣除半日工资。

旷工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离岗位的员工均以旷工论。

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将受到一次书面警告。

换班

商场员工在没有得到部门经理或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换班。如需换班要填写换班申请单。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其他

商场安全管理部门的员工应在指定的范围内坚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才可离开岗位。

没有上级主管的批准,员工不可擅离职守。如需在工作时间外出,商场员工须填“出门申请单”,经上级主管、幅吐)经理或商场经理签字并经人事部批准后,打卡离开公司,返回公司也须打卡。总部员工则必须口头向部门主管及人事部申请后打卡离开公司,返回公司也须打卡。

若员工忘记打卡,必须及时向主管说明,经部门经理或商场经理在“遗忘/漏打卡申请表”上签字并交给人事部,否则按旷工处理。商场员工一个月不得遗忘打卡超过二次,第三次将受到口头警告处分。

商场员工上下班走公司指定的通道,上班时须正确穿着制服并佩戴胸卡。

年度考评

公司除在试用期结束时对员工进行考核外,还将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进行评估的讨论,其结果将作为员工职位和薪金调整的依据。

合同续签

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用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是否希望续签合同并简述理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合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态度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晋升与调职

公司奉行机会均等的人事政策,为每位员工提供平等而合理的工作发展空间。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需要并结合个人愿望提升和调动员工的岗位。

辞职与解聘

员工可以因正当理由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公司会在一个星期内对其申请予以答复并按相应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若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且符合公司辞退员工的标准,公司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在员工离开公司以前,应将公司的财产、工具、钥匙、证件以及所有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交还所在部门负责人。否则,公司有权力不办理相关手续。

亲属的雇用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雇用员工的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等)。如公司员工与另一名员工结婚,则人事部门可以调动任何一方 的工作部门。

工资

以最大可能激励广大员工为公司利益努力工作,并使每一位为公司积极努力、有效工作的员工,都能得到一份与其付出相适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公司的基本薪资政策;定期参加行业性薪资调查,以确保公司薪资水平的合理性和竞争性,是我们保证公司的人力资源素质的基本手段。另外,员工的薪资是保密的,同事之间不要相互打听、询问和泄露,否则后果自负。

业绩评估后为公司的工资检讨期。公司按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司的营业状况、劳动市场的讯息、物价指数以及其他因素,检讨指数以及其他因素,检讨薪资福利水平并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采取银行自动转账方式于每月的二十五日发放工资。

津贴

商场轮斑的员工享受轮班津贴。

津贴为:

晚班至24. 00:6. 0元人民币/班。

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者:8元人民币/班。

纳税

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统一扣除代缴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金

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各项基金或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须个人缴纳一定比例的,也将从员工的薪金中扣除代缴。总部现暂时委托 公司为总部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办理好“二金”的转移,否则,公司有权停发其工资。

加班

因公司工作需要,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经理或商店店长的书面批准,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小时的员工(不包括楼层经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将获得加班工资,或给予与加班时间等同的补休,补休必须通过上级主管、经理或商场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批准。

总部员工的加班费用另行规定。

假期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请假之前必须填写申请单,注明请假类型及天数,得到部门主管、人事主管和总经理或店长核准后方可请假,并至少提前一天交到人事部。一切涉及假期的工资计算标准参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年假

工作期满一年的商场员工每年可获得五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以后服务每满一年,年假增加一天,直至十五个工作日为止。(管理人员另行规定,具体可参照劳动合同。)申请年假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应根据公司情况来安排。除非总经理或店长批准,员工不能将年假累积至下一年度,并不得以现金补偿。年假应于每年12月底前休完,最多可延期至第二年正月十五前。

公休假

员工依法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假期,包括元旦、农历新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如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期当日休假,可获得国家规定的报酬。

事假

员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需要请事假。员工应事先填写事假单,经上级主管、部门经理、人事部和总经理或店长批准。事假作为无薪假。

病假

员工因疾病或者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时,必须持病历卡和正规医院的疾病休假证明书,经人事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病假。原则上,病假也须事先申请,但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于第二天上年10:00以前通知部门主管或经理和人事部,并在病假发生后三天内将病历证明送至人事部,否则以事假处理并作书面警告。

员工在病假期间的薪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试用期内:3天无薪病假(扣除当日所得工资)

试用期后至一年:7天全薪病假

一年以上:10天全薪病假

正式员工若连续病假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按公司关于员工享受医疗期的有关规定办理(详情见劳动合同)。

婚假

符合法定年龄的员工结婚时可享受连续三天带薪假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属国家规定之晚婚年龄时结婚,则可获得连续十天晚婚假期(包括节假日、休息日)。申请婚假必须在开具结婚证半年内,假期必须一次性用完,人事部将保留结婚证复印件。

产假

凡女员工怀孕后应及时至人事部登记,试用期满后,可享受90天带薪分娩假期。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发奖金及其他津贴。其他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按病假处理。

护理假

在公司服务满十二个月的男性员工,如属初婚、未生育的再婚者,其妻子生育时,可享受全薪护理假三天(连续工作日)。(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

丧假

凡试用期满后,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可享受三天(连续工作日)全薪丧假,如果是旁系亲属过世,可享受一天全薪丧假。

门诊与医疗

公司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向国家缴纳占工资总数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在享受国家规定之门诊报销待遇之外,商场将给予每位符合条件的商场员工一定限额的门诊医疗费用作为补贴,具体规定由各商场自行制订。

另外,每位员工应按公司要求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拒绝检查者将被处罚甚至终止劳动合同。

总部员工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制度将另行制订。

培训与发展

公司向员工提供满足现职和适应将来工作需要的各种个人发展的培训。培训的范围包括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内容,以及与个人、组织的要求相适应的更广泛领域的培训。培训的形式一般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国内培训和海外培训。与此同时,在不影响工作大前提下,公司积极提倡和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培A。

培训是一项花费较大但并非立竿见影的工作,在公司着眼已付出金钱及心力的同时,也希望员工能做出相应的承诺。为此,我们会要求被培训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的培训期及金额等规定,将按培训的实际内容而定。

评估与奖励

您将定期对您的工作进行回顾,同时您的负责人也会定期对您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目的是让您了解自己的工作业绩和需要改进的地方。对您的最终评估将经过二级以上主管的审批,并以此作为您加薪、调职的提升的直接依据。

每位员工应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又能积极参与公司的整体发展。由于您的努力和合理化建议而给公司带来了显著经济效益,公司会给予您应有的奖励的荣誉。

劳动保护

禁止对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保护设施、安全装置等物品进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使用。

1.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公司的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

2.一旦发现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安全设施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其上级负责人。

3.未经许可不得在安全装置上添减仪器和零件。

4.从事特定工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由公司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加工机器和设备时,应严格遵循安全操作程序的要求。

5.未经许可不得进人他人办公室、仓库、服务总台、工程部及其他特殊场所,例如:信息处理中心、水房、电房、煤气缸储藏室等。

工伤事故

工作期间产生的任何事故应立即得到处理。在场员工应及时通知医生和安保人员到现场处理事故。严重情况下,应由当事人及事故现场目击员工到安保部门作详细的事故记录。对受伤员工应及时救治,必要时送往医院治疗。

工伤事故的处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和条例执行。

防火

预防火灾是每个员工的义务,这不仅关系到自身和同事的安全,同时也关系到超市顾客的安全。为此:

1.紧急通道口应始终保持畅道,禁止设备、材料或库存商品堵塞通道口。

2.随时提防消防设备及装置的电路板短路。消防设备不能被物品堵塞、堆压。

3.员工应通晓发生事故或火灾时的应急疏散程序,并应参加有关的培训。

工作纪律

1.严禁未经许可将公司的物品或设备带出公司,包括赠品。

2.严禁不尊重公司员工、顾客及所有与公司有关的人员的行为。

3.严禁在公司内争吵。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购物。

5.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或书籍,吃零食或打磕睡。

6.严禁破坏工作场所或不按操作规定使用商场设备。

7.严禁接收供应商任何形式的佣金、礼物。

8.严禁因私人用途携带、消耗公司的商品、设备、工具。

9.严禁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修改销售商品的价格。

10.严禁伪造或以欺骗的形式使用优惠卡。

11.严禁未经许可征集募捐或传递募捐名单。

12.严禁在工作场所聚众闹事。

13.严禁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严禁探听、传说、讨论他人工资。

15.严禁工作时间酗酒或在酒影响下工作。

16.严禁商场员工在指定场所以外停泊其交通工具。

17.严禁在商场内吸烟。

18.严禁将私用的、盗版的程序和游戏等安装到电脑上,若由于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19.严禁在分配公司赠券、礼品时询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

以下工作纪律特别为商场员工所设立:

更衣室

1.员工在合同期间配有更衣箱,衣箱的钥匙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2.不要把贵重物品存放在更衣箱内,如有物品丢失,公司概不负责。

3.更衣箱的使用应随时保持更衣箱的整洁,并在公司指定的时间进行集体大清扫。

4.请勿在工作时间无故在更衣室逗留或休息。

5.在危及公司和人员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安保部门的有关人员有权共同开箱检查其中的物品。开箱时应有指定的证人在场。其他情况下开箱应在被检查人及由其指定的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6.更衣箱钥匙若丢失,应立即报请人事部另行配制,同时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7.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将更衣箱钥匙退还给人事部。

食堂

1.各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去食堂就餐。

2.食堂仅供就餐之用,未经商场经理的许可不得从事其他活动。

工作卡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作卡。如发现未佩带胸卡者,将被罚款10元/次。

2.遗失工作卡的员工,应立即报请人事部另行制作,同时付款15元工本费。

3.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将工作卡退还给人事部。

工作服及工具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服。男士不得穿短裤,女士不得穿裙子、凉鞋,以免发生危险。如发现未穿制服者,部门主管必须责令其穿上制服,误工时间按旷工处理。

2.员工不能按其个人的意愿修改工作服及工具,如有损坏应立即向上级负责人汇报。

3.工作服及工具只能用于履行本职工作。

4.遗失工作服的员工,应立即报请人事部另行制作,同时按公司规定赔偿。

5.员工辞职或被辞退时,应将工作服及工具全部退还给人事部。

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解雇

根据劳动法,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员工将被无通知、无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1.旷工连续三天(试用期内,旷工累计一天整),或年内累计满五天。

2.泄露公司机密,以至损害公司利益。

3.玩忽职守,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4.偷窃或盗用公司或同事财物。

5.贪污、或其他不轨行为而使公司的声誉、形象蒙受损失。

6.无理取闹,严重干扰公司业务。

7.泄露公司机密,尤其是采购条件及供应商情况。

8.违反公司商业行为准则,或有图利他人情节,并导致公司利益损失。

9.触犯国家刑律,被机关拘留或逮捕。

10.辱骂顾客、上级。

11.谩骂、打架、行为。

12.在工作场所内的同事间不合适的暖昧行为。

13.在商场内吸烟。

14.工作时间酗酒。

15.未经授权使用公司的器材或设备。

16.故意毁坏公司设备。

17.损坏公司贵重物品。

18.欺骗上级,伪造成果。

19.未经上级领导准许接受供应商宴请。

20.代人打卡或让人打卡。

21.伪造考勤记录。

22.未经许可更改商品价格。

23.为私人目的保留出售的商品。

24.收银员故意放行未经结账的商品。

25.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26.偷窃或参与偷窃公司的商品或财物。

27.书面警告累计至三次。

电器商场员工守则 篇2

为了发挥企业的优势扬长避短,预防和堵塞漏洞;为了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矛盾,营造一个宽松、安全、舒心、和谐的经营环境;为了充分利用每个员工的特长,示展聪明才智,创造出最大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与公司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经营租赁合同及各项制度、规定等。不允许有任何损坏公司或个人形象、信誉、利益的言行出现,违者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二、各柜组所购进的商品,必须“三证”齐全,符合《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要求。公司坚持实行及时统一验收、核价、建档、输入微机管理系统制度。凡购进商品不验收、不核价、不建档、不输入微机者,一律不准上柜销售。各柜组要如实提供每次商品进货票证,合理定价,及时变价,手续完备,账目清晰。违者每次处500元的罚款。

三、公司全部实行统一电脑收款、明码实价、不搞价销售。不准任何人在营业厅内私自收款或变相搞价,让利销售。凡送货到家后付款的商品,最迟第二天营业款必须交到收款台。否则,按违价或私自收款处理,每人次罚款1000元。

四、不准超范围经营。各柜组经营的品种,必须按公司品种划分的经营范围进行有序经营。柜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如开发经营品种范围以外的新品种,不能影响任何柜组的利益。经营品牌以区域代理授权为准。没有授权的品牌、款型,公司平衡后,坚持谁先进货谁优先的原则。杜绝随货、随款或恶意竞争的现象存在,违者撤出随款商品,每次罚款500元。

五、不准超高占道。商品陈列要求整齐美观,体现科学性、艺术性。不准乱摆乱放。所有物品、用具应隐蔽存放,避免影响店容店貌。违者每次罚款50元。

六收款员的工资公司统一发放,各柜组合理提取一定的费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各柜组的营业款,由收款员统一存入,公司财务部为柜组单设的账户中,柜组可周旬对账、取款自由。

七、各柜组必须健全各类账目,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日清月结。收款员与各柜组坚持每日对账,柜组每月盘存一次,账目公开,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监督指导。

八、公司鼓励支持柜组实行基本工资加提成的发放办法。应根据柜组经营品种的不同,按不同比例合理确定工资基数,采取销售计件或百元销售等方法计提效益工资,充分调动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人尽其才,按劳取酬。努力扩大销售、增加收入。

九、必须做到安全无事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带病电器或插板,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必须保持辖区内卫生整洁,通道顺畅,不准乱贴乱挂。违者每次罚款50元。

十、严格劳动纪律,坚持考勤制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规范个人行为,诚信贴心服务。自我约束,相互监督。改变自由散漫的不良陋习,养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敢打硬仗的优良作风,体现团队合作精神。

电器商场员工守则 篇3

一、检查人

店堂管理人员、业种经理(助理)、卖区长(助理)

二、检查对象

一线营业员、收银员

三、奖励方式

(一)员工因好人好事手顾客表扬的,经落实属实,公司内部通报表扬,给予当事人适当奖励。

(二)为店堂环境和服务质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使用的,给予建议人适当奖励。

(三)对于遭受顾客无理刁难、辱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维护公司形象这,公司内部通报表扬,给予当事人特别奖励。

(四)发现火灾隐患及盗窃行为,及时报告处理,为公司玩会损失者,公司内通报表扬,给予当事人适当奖励。

(五)制止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为保护国家及人民财产,生命安全,见义勇为,有特殊贡献者,公司内部通报表扬,给予当事人适当奖励。

四、处罚方式

(一)工作纪律:

1、对于在工作期间出现靠、趴、坐柜、站姿不正、抱臂、卡腰、背手、串岗、手插兜、抠手、剪指甲等行为的员工处以20元罚款。

2、对于在工作期间出现迟到、早退、无故空岗、脱岗、便装滞留等行为的员工处以20元罚款。

3、对于在工作期间出现岗上化妆、梳头、看书报、哼唱歌曲、照镜子、拖拉鞋等行为的员工处以20元罚款。

4、对于工作期间干私活或其他与工作无关事物的员工处以20元罚款。

5、对于在工作期间出现坐柜、嬉笑打闹、聊天、吃零食等行为的员工处以20元罚款。

6、对于在工作期间滞留门仓、试衣间休息等行为的员工处以20元罚款。

7、对于在工作期间出现利用专柜电脑网络,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等行为的员工处以20元罚款。

8、对于在工作期间无限无三声(迎声、答声、送声)服务用语的员工处以20元罚款。

9、对于在工作期间出现提前换便装、未穿工装或者工装闲逛。岗上试、选商品或购物等行为的员工处以50元罚款。

10、对于在工作期间出现三种违纪(在工作期间吃东西、使用手机、着工装坐电梯)等行为的员工处以50元罚款。

11、对于在工作期间出现无故离岗行为的员工处以50元罚款。

12、对于在工作期间出现厂家人员无卡滞留或超市滞留等行为的专柜处以50元罚款。

13、对于在工作期间出现厂家人员与专柜员工聊天、说笑、吃东西、便装参与销售或直接参与售后处理的,并与顾客发生争执等行为的专柜处以100元罚款。

14、对于在工作期间出现顾客服务态度投诉的员工处以50元罚款,情节恶劣者处以200元罚款,该名员工直接予以辞退。

15、对于在工作期间出现顶撞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等行为的员工直接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