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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课的管理制度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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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课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教师上课的管理制度 篇1

1、 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 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教师上课的管理制度 篇2

1.教师应穿着整洁的服装,保持仪表与教师形象一致,讲普通话。

2.教师需要签到、签到、下班。教师必须在上课前30分钟准时签到并进入教室,放学后10分钟推迟签到和下班时间。实行课内、课外签到制度,严禁代他人签到、课外。

3.教师在签到后应到各自的教室备课。进入课堂后,先上黑板,然后复习课文。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课堂上批改。按铃上课,管理好学生的纪律和安全。教室卫生由各班教师负责管理,课桌椅要不时保持干净整洁,放学后要有序排队。教师不能按时到校或课前没有做好准备从事与教学活动无关的活动的,以迟到论处。

4.上课前必须命令学生到校上课,并认真填写出勤登记表。未能出席者,应致电家长查询及登记有关资料。迟到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前台处理情况,以便及时联系缺课学生的家长,主动预约补课。一人未补交每人10元的罚款。

5.根据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课前预习,做好教学计划的编写。教学计划(包括会议记录)每月提交一次(随机抽查)给院长检查。课堂上必须认真辅导学生。

6.教师必须精力充沛,精力充沛,乐于走进教室。上课期间不允许接待访客或接听私人电话。电话全部设置为静音状态,消除干扰,上课认真。

7.加强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教育,定期提出安全提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教师应根据情况的严重性处理安全事故。

惩罚,课后在教室休息,管理学生的安全,如学生流血、受伤,老师在这个班负责50%,学校负责50%;

8.教师不能按时上课的.,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负责人;每月从全职工作中扣除休假和迟到;请假必须提前7天以上,未经批准擅离职守的(特殊情况除外); 9.当老师下课离开教室时,他关上教室里的灯、空调、门窗。

10.由于工作的需要,我们需要借用学校的教学工具。我们需要向相关负责人详细登记,并注明返回时间。如果我们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我们需要向相关负责人说明具体情况。损坏和丢弃应按价格赔偿。如果我们需要打印信息,请向刘先生申请,请刘先生帮助您。打印。

11.每学期都会召开家长会,总结

教师上课的管理制度 篇3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运行过程管理,本着规范调(停)课程序,严控调(停)课数量,保证教学质量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程表一经排定,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缩减授课学时,变更上课时间、地点和教师,也不得以其他理由变相停课。

第二条对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调(停)课者,构成教学事故的按照《西南政法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调(停)课包括调课、停课、补课三种类型。

第二章全校性调(停)课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或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调(停)课的,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学校通知,发布本科、研究生调(停)课通知。

第五条经学校同意的国家级、市级各类教育考试、比赛等需调(停)课的,由承办单位提前一周将时间、规模、使用教室等情况函告教务处、研究生院,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统一发布调(停)课通知。

第三章非全校性调(停)课

第六条办理事由

(一)因公:教师经学校、部门、学院批准参加有关会议、培训,或学校重大事务等不能上课,并能出具相关通知或证明的。

(二)因病:教师因病不能上课,并能出具医院证明的。

(三)因私:教师因公、因病以外的其他合理事由不能按时上课的。

从严控制以参加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学院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为由申请调(停)课的情况。

第七条办理类型

(一)调课,包括课程时间、教师、教室调整。

1.时间调整

任课教师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经与学生协商一致,将部分课时(一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6课时)变更到其他上课时间。如一门课程超过6课时教师不能按时上课的.,为不影响教学进度,课程归属单位应及时办理教师调整。

2.教师调整

任课教师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将部分或全部课时变更为其他具备相应课程任教资格的教师授课。

3.教室调整

因授课内容对教学场地的特殊要求等原因,变更部分或全部课时的教室。

(二)停课

任课教师不能按时承担教学任务,且未确定变动后上课时间的,办理停课。

(三)补课

课程办理停课后,任课教师须在对应的本科或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办理补课手续,未办理者视为未进行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该课程原教学周结束后一周。

第八条办理流程

(一)非全校性调(停)课应在本科或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办理,任课教师须至少提前一天在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提出调、停、补课申请,经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审核,分管教学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