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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制度(汇编3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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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制度(精选34篇)

出差管理制度 篇1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1条: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2条:出差类型: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⑴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总经理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⑴远程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远途出差在其区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达目的地的,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或自行承担费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予以适当补贴油费,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共交通工具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核决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2、分公司经理/总部部门经理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可通过邮件报请核准);

3、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审批;

4、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总部业务人员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综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及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综合管理部或所属分公司考勤执行人处办理考勤登记。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

职位

交通费用

油费补贴

住宿标准

(双人标间)

出差补贴

公共交通

飞机:经济舱

远途出差

当日出差

远途出差

当日出差

公司/部门经理

实支

实支

实支

80元/天

实支

50元/天

30元/天

分公司部门主管

实支

实支

实支

40元/天

20元/天

业务或其他人员

实支

实支

实支

30元/天

10元/天

备注: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均为交通费用或油费补贴以外的补贴项目;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

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80%。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按3折给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的50%支付。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总经理批准并由综合管理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⑴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⑵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分公司经理核准;

C: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单据须经所属单位经理/部门主管核准;

2、财务部复核程序

⑴财务部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⑵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⑶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⑷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标准的60%支付;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⑴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⑵《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⑶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不予报销项的支出额,由出差人员(除董事长、总经理外)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摊;

4、凡随同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的所有员工,其出差补贴只能享受其标准的50%;

5、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分列入项目成本;

6、借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11.1颁布)。

出差管理制度 篇2

一、审批程序

1. 凡因公出差,必须要事先填写《外出报告单》履行审批手续,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有效,否则不予报销费用并按事假处理。

2. 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或出差中事务变化需要延时的,在出差回厂后一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3. 员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长审批,一天以上经部长审核由总经理审批,各部长以上的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审批。

4. 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财务预支费用的,凭审批的《外出报告单》,由总经理批准借支。

二、乘车规定

1. 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间(21—7点)的火车,允许买硬卧票。

2. 市内公共汽车、火车、长途汽车凭票报销。

3. 打的原则上提前申请、特殊情况事后及时说明。

4. 特殊情况或需乘飞机的由总经理批准。

三、出差补助标准

1.餐补:50公里以内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县级市60元每夜,地级市80元每夜,省会城市100元每夜,直辖市及沿海、特区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户及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吃饭、住宿的,逐级请示最终由总经理确认同意后安排并报销。

4.当日出差没有就餐的没有补助,当天返回的没有住宿费。

注:所有外出人员由公司承担就餐、住宿费用的没有出差补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报销单》,由部门负责人(或安排人)审核签字,最终经总经理审批再到财务部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省局机关差旅费开支范围,统一开支标准,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及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

轮 船

(不包括旅游)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

二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凭据报销

(二)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应遵循以下原则:

处级以下人员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填写《安徽省国税局工作人员出差乘飞机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同意,由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一般人员与处级以上人员一起出差的,可参照处级以上人员乘坐飞机普通舱或其他同种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能够证明乘坐飞机票价低于按规定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票价的,可自主选择乘坐飞机。

到北京出差的人员可乘坐特快火车软席。

第六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七条 出差人员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不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出差人员前往火车、汽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不予报销。

第八条 自带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款不予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含处级)每人每天150元。

处级以下出差人员(含处级)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每人每天300元以内,财务部门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住宿费实际开支如有差异,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上限,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

第十条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应选择定点饭店住宿,定点饭店因故不能接待或当地没有定点饭店的,可选择到非定点饭店住宿,标准同前。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票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内或省外出差,由相关单位按标准安排接待的,出差人员应如实申报,不享受伙食补助。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 参加会议、培训等的差旅费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含各类报表汇审会议、小型调研会等)或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非学历、学位的业务学习、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视不同情况规定如下:

1.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凭承办单位统一开据的会议、培训费等凭据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不享受伙食费、公杂费补助。

2.承办单位未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七条 到不在同一城市的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十九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一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不得转嫁到其他单位。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定标准和伙食补助费标准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出差人员无有效住宿发票、有效城市间交通费凭据,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参加经单位批准的各类学历学位教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执行,不享受伙食补助、公杂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 非公务活动(如职工经批准外出就医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费用自理。

第二十七条 因保管不当丢失出差期间交通票据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提供有效证明,经本处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报销。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出差返回单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并采取一事一单报销制。报销单采用省局统一格式。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出差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出差管理细则

第一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二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三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四条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五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六条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x时以后,午前x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x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

超过x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一条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二条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x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x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x,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四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4

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既严格又合理的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为原则,达到节约成本,保证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因公司业务的所有公司员工的出差。

第三条 出差种类:

1. 短程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 远途出差:出差当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条 出差:

1.员工出差,由出差人员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差。

2. 出差期间不予报支加班费。

3. 员工出差,原则上只报销权限范围内的长途车票。如需乘坐飞机,应事先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并得到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 员工国内出差的住宿费用按照公司以下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向公司报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员工应积极、认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员工出差外地,应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必须开启易掌控,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直属领导及公司领导。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营销总监批准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事由,由营销总监审核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批,财务负责人方可借款。

9. 员工回公司后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汇报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将出差情况(重要事项汇总报告)或者对照“出差申请单”一一汇报和督导,报告直属领导或营销总监。

10.审核人员根据签有直属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流程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11.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员工,其出差费用报销票据必须在月底提交给财务,不得超过次月5号,不按时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发工资,直到提交才能发放工资,再由财务部门补发工资。如出差人员没能回公司需要邮寄回营销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再到财务报销。

3.报销差旅费(吃、住、行、客情),应据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发票种类不局限;报销业务费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当天当次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发票,不允许用其它发票冲账,如发现有虚报不实,除将所虚报款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原则上公司收到报销单后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4. 差旅费报销单据需注明离京出发时间和到京时间,以不满12小时计半天,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所有出差人员出差途中在车上住宿的只计算30元/天/人伙食补助,住宿补助及市内交通补助不予于计算。

第七条 业务接待费用的报销

1、所有客情招待费用必须要部门经理或指定领导电话或当面申请,并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凭发票或者盖章收据报销。未申请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2、报销时需先由经办人在宴请客人的发票背后签名,并注明宴请所在单位的名称、时间(早餐、中餐或晚餐)、进餐人数(用笔标注在背面),再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计节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补助正常,平时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额外休息,

2、由于长期出差,公司给予每年7天(含一个周六日)的带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时间,但要提前7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直属领导指示延时的,返回公司次日办理请假手续、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直属领导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超假时间按旷工论处。

4、原则上不批准在工作日内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时间,乘车时间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须从公司打卡方可计入考勤,离乘车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须易掌控考勤。

第九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范围

1. 国内地区划分:共分二类地区

一类地区: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城市和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如珠海、厦门、深圳、汕头、海口、广州、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天津、重庆。

二类地区:各省地级城市。

城市

地区

公司领导

部门经理

大区经理(部门副经理)

区域经理

业务骨干/销售助理/业务员

一类

省会城市(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城市和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

住宿补助

视工作需要而定

120

伙食补助

30

交通补助

据实

30

90

90

二类

地级市

住宿补助

际工作

需要

而定

伙食补助 30

30

交通补助

据实

30

30 30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职员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车的,则不属于下列交通费用的报销范围。

2)在公司所在城市内没有派车出差的,按实际到达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轨道交通、公共汽车或出租车发票报销。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补助30元,不再报销打车费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请此费用。

4)出差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的地方,公司没有派车的,按以下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类别

飞机

轮船

火车

副总经理以上

自定

一等仓

软坐、软卧、硬卧

动车组一、二等

部门经理

经总经理批准

二等仓

硬坐、软坐、硬卧、高铁、

动车组一、二等

大区经理(部门副经理)

经总经理批准

二等仓

硬坐、软坐、硬卧、

动车组二等

区域经理

经总经理批准

二等仓

硬坐、硬卧、

动车组二等

业务骨干/销售内、外勤/业务员

经总经理批准

三等仓

硬坐、硬卧、

动车组二等

注:以上交通工具,应自行购买车票,特别是机票,必须向领导申请方可购买,未经批准的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进行购买,购买原则是提前准备,尽量买特价机票或者折扣机票,详见《机票购买的管理制度》,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交通费用。

4. 住宿标准:

1、 如公司在该地区机构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员尽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

3、如出差至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公司按住宿费标准的50%给予补助。

4、两个人(异性除外)同去一个城市出差,尽量同住一个房间,住宿标准合计为:一类城市140元/天/2人;二类城市120元/天/2人: 一类城市180元/天/3人;二类城市150元/天/3人,给予报销住宿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两间房,必须向直属领导申请同意,方可报销,未申请的按照上述执行。

第十条 伙食补助标准:

1、 外地出差每天报销餐费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内出差,确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时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报销人民币10元做为午餐补贴。

3、所有外地出差人员,当天如有招待费用产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补助。

第十一条 凡在区域当地招聘的销售人员,执行工作日内每天交通费20元,饭补10元,出差同外派人员报销标准。北京地区交通费用实报实销,见交通充值卡票据。

本规定从20xx年02月15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使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出差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明确出差任务及出差的交通、住宿、补贴等支出标准,规范相关费用报领程序,有效管控成本,特制度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同意因公出差的所有员工。

2.2经公司同意外来面试的人员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参照本办法执行。

2.3经公司同意外协作单位的人员来公司配合工作的在交通工具及住宿安排上参照本办法执行。

3、出差管理办法的内容

3.1定义:因公工作、开会、学习、培训、考察等离开工作所在地去外地超过12小时且不满90天均视为出差。

3.2出差管理办法包括:出差任务、出差费用支出及报销。

3.3差旅费支出管理职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差旅费用的审批、借支、核销事项。

3.4差旅费用明细项目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出差补助。

3.5差旅费用标准有公司统一制定,支出须编入项目预算。

4、出差任务批准

4.1公司员工出差,需提前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填写《出差审批单》,审批单需要根据出差任务列明出差原因、各项估计支出费用,《出差审批单》由办公室根据公司要求统一编制表格作为附件下发使用。

4.2公司员工出差,报经办公室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款出差。

4.3因急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出差,需电话通知办公室备案,以便按公司规定出差费用报销出差的开支。

5、差旅费借支

5.1公司员工出差,凡经审批同意的,也可以先自行垫付,回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标准报销。

5.2经办人持审批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借款人必须在规定地方签名,填写好规定的内容、需要转账的填写好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5.3出差期间任务有所变动,延长出差时间或增加表格出差地点的,出差人员必须电话向公司办公室主任说明情况,未经公司办公室主任和公司领导同意的一律视为旷工;经公司办公室主任和公司领导同意的,返回后需要补办《出差审批单》,未签字补办《出差审批单》的,财务部对出差支出不予报销。

5.4对于借款额明显高于公司规定标准的,财务部有权提出调整意见,对于需要特殊处理的费用需要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方可借款。

6、差旅费用标准

6.1公司员工出差城际间交通费(含灵武市)、住宿费实行按职务限额凭票据实报实销的办法,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时须附酒店或宾馆的住宿结账清单。购买高价票的,高出票面价格部分一律自理。

6.2经批准自驾私车作为交通工具出差的,汽油费、车辆维修费由办公室在出差前核定,过路桥费、停车费用实报实销,补助中的市内交通费用不在另行报销。

6.3出差市内交通费、伙食费、通讯费以定额出差补助形式发放,包干使用。出差补助发放天数按离开银川市公司至返回银川市的日期连续计算(如有接待,补助不计),一般出发和返回按一天计算,如果出发和返回当日超过10小时计两天,下午13时后出差或下午13时前返回者,当日定额出差补助按半天计算,当日往返,离开公司超过10小时计一天补助。

6.4出差时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规定办理

6.4.1公司业务招待规定:项目部、出差人员因公需要业务招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计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时需要提前和办公室进行申请报备,如果不能进行书面填写报备表的,可以在事后10天内进行补签手续,过期办公室可不予报销,说明需要业务招待人数及业务招待发生的原因,并经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业务招待。

6.4.2公司业务招待费用规定(不含酒):公司高管业务招待费的标准150元每人,公司中层业务招待费的标准100元每人。

6.4.3公司业务招待用酒规定:公司高管业务招待用酒的标准双沟圣坊,公司中层业务招待用酒的标准双沟珍宝坊。

6.4.4出差人员在出差时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规定办理,同时在补助中按出差人员人数每人每餐20元扣除伙食补助。

6.4.5一般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凭实际消费发票进行报销,超出公司规定标准的经手人自行解决,业务招待费用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规定(如:为招投标等)可以事后经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据实进行报销,报销必须凭实际消费发票。

6.4.6原则上业务招待费用不得超出公司规定,业务招待要求公司参加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一项目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超出两次。

6.4.7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凭实际消费发票进行报销时,必须有公司所有参加人员的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副总经理签字,因特殊原因超出公司规定业务招待费还需公司总经理签字后进行报销。

6.5出差的'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银川市以外)、伙食费、通讯费的报销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所有标准根据公司办公室制定,总经理批准的标准统一执行。

6.5.1原则上员工乘坐飞机出差的,如无公司车辆接送,应乘坐机场大巴到达机场、市区。

6.5.2费用包干的项目计算方法:补助=标准x出差天数,出差天数即从出发到回到本市区实际占用天数(一般出发和返回按一天计算)。

6.5.3同性别两员工一起出差,原则上应同住一间标间,住宿标准采用两人中职级最高人员标准执行。

6.5.4住宿饭店优先考虑全国连锁的快捷酒店、旅馆,费用按公司办公室确定的标准执行,费用在范围以内的实报实销;因工作需要,住宿标准超过公司规定的,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执行,未经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住宿标准超过公司规定的部分,自行承担。

6.6因公出差需要购买飞机票、火车票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订购,除因特殊原因并经公司领导同意的除外,其余渠道订购飞机票、火车票办公室一律不予报销。

6.7员工出差有外单位提供住宿的,公司不报销住宿费用。

6.8出差补助标准:出差补助计算天数即从出发到回到本市区实际占用天数(一般出发和返回按一天计算)

6.8.1伙食补助按每人每餐20元进行补助,一日三餐计取; 6.8.2出差过程中市内交通、通讯补助全国大中型城市按每人每天40元补助,其他城市按每人每天20元补助;

6.8.3住宿补助标准:全国大中型城市,总经理住宿标准8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标准按600元每天,公司中层住宿标准按400元每天,一般员工住宿标准按280元每天计算补助;其他城市,总经理住宿标准按600元每天,公司其他高管住宿标准按400元每天,公司中层住宿标准按240元每天,一般员工住宿标准按150元每天计算补助。

6.8.4公司高管:公司副总经理、总工;公司中层管理者:公司项目部经理、预算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及设计部经理。

6.8.5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签批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相关人员按制度严格执行。

7、附则

7.1本制度由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篇6

总则:为了规范销售人员日常出差行为,加强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现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请假条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

2、销售人员出差须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销售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后每三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一下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五、出差费用规定:

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电话费等。特殊情况需要应酬的费用需向公司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及报销。

2、出差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以下标准报销及补贴:单位/元/天。

3、住宿补贴、北京、上海、深圳280元,省会城市250元,地级市220元,县级市180元。

4、乘火车时间低于5小时不得乘坐硬卧。

备注:一线城市含: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武汉,重庆,沈阳,西安,深圳,广州。

5.电话补助:业务员市内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负,出差当月为150元以内。经理及以上市内为100元,出差当月为2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负。

6、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经理以上级可选择飞机。

7、销售人员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过10000元,经理以上级不超过20xx0元,若出差途中费用不够可以自行垫付,待回公司后报销结算。

8、上一次出差回来后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准再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9、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10、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据,待出差回来报销后归还,保证借支报销平衡。

11.业务员公差补助80元/天,经理及以上为150元/天.

六、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及礼品费(填写报销凭证需要正式发票或者盖章收据,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不予报销)。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自负。

七、用款审批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分权与集权相结合,规范用款及核销审批程序,及时清帐减少资金占用。

1.销售人员借款首先必须按照借款单上的内容正确填写借款单,填好后有销售部经理签字,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2.财务部要根据借款人对应的个人帐户余额情况并对照借款控制额度确定是否可以办理借款,否则有权可以拒付,并向相关部门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况有总经理决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费报销首先按照财务部门的报销要求粘贴报销凭证,交销售部经理确认签字,经过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八、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通讯补贴。

九、销售人员的自觉性:

1.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须有明确性,要把工作落到实处,销售部负责人将不定期跟踪监督其出差工作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2.出差人员出差后须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意识,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规章制度中或将增加制度内容。

十、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出差管理制度 篇7

一、出差审批

(一)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应至少提前天填写《出差审批单》,根据《出差审批单》内所需填写的事项明确出差事由、地点、时间等,根据公司出差审批权限规定经有权批准人批准后方可出差。若遇到特殊情况需立即出发,无法在出差前提交出差申请审批单的,应该事先口头请示有权批准人批准,在出差回来后个工作日内补报出差审批单,并说明补报原因。

(二)将审批后的《出差审批单》递交至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有权对出差人员的出差事项进行监督,并提出疑问,经查实确需出差的情况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凭《出差审批单》记录员工考勤并按照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代订往返车、船、飞机票;财务部门凭《出差审批单》及《借款单》(如有)暂支款项。

(三)未按上述程序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时间按旷工论处,并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四)超出出差报销标准而需特批费用的必须事先口头向集团分管副总裁级别

二、出差审批权限

(一)分管副总裁、集团总裁直管中心总监及城市区域公司总经理出差由集团总裁或董事长审批,行政人力中心备案;

(二)集团总部各中心员工(包括中心总监)由分管副总裁审批,行政人力中心复核(无分管副总裁由总裁直接审批);

(三)各分子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下员工由所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出差由授权委托人代签)。

(一)员工按公司岗位级别及出差规定的标准,持有效票据在限额内据实进行报销。

四、出差天数计算

出差天数的确定:以车、船、飞机票所载时间为依据,按自然日计算天数。

五、出差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出差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填写的事项进行明确出差事由、时

间、用款额度,按照《出差审批单》的审批流程办理,财务部门凭《出差审批单》及《借款单》暂支款项;

(二)出差时间在天及以上(指从离开本公司之日起至回到公司所在城市为止)

可借支出差借款,天以下不能借支出差借款,出差期间所发生费用回公司后按照差旅费用报销标准据实报销;

六、差旅费用报销限额标准

指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及市内交通费(出差期间在出差目的.地城市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地铁等短距离合理交通费,一律在本制度规定标准内报销;凡公司提供车辆的均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在人事行政管理部门不能提供公务车的情况下,员工可据实按标准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市内交通费用(此费用不在出差补助范围内)。

指出差目的地城市入住公司签约宾馆或同标准宾馆,到公司有签约宾馆地区出差者,由当地公司行政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出差审批单》统一安排入住签约宾馆,若遇签约宾馆入住满员,则在本制度规定的住宿费用标准内统一安排住宿。

指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在当地每日发生的吃饭费用。凡驻地公司或主办单位(参加会议、培训等)未提供伙食,员工可据实按标准报销餐饮补助。

4、出差补助(包括市内交通及餐饮补贴及出差津贴等杂项支出)等。

(二)根据出差城市不同消费水平划分如下:直辖市:上海、天津、北京、重庆;

省会城市: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海口、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拉萨、南宁、呼和浩特、银川、乌鲁木齐;

沿海城市:大连、秦皇岛、青岛、烟台、威海、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三亚;

其他地区:除上述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城市外的其他地区。

1、员工连续出差满天(含),视同公司派驻外地工作,应当在当地租房,租房标准、市内交通、餐饮补贴及驻外津贴等出差补助费用采用职务级别标准执行。出差补助实行在核定标准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备注: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交通费超标情况时,集团员工要求请示分管副总裁及行政人力中心批示同意,分子公司员工要求请示总经理批示同意方可发生。)

3、集团副总裁和区域公司总经理级别及以上的人员不享受餐补,其他人员按“餐补标准”据实执行;

4、凡是长期驻外人员在出差所在地租房,根据级别按“住房补贴限额标准”执行;

5、驻外津贴为公司对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长期驻外而给予的福利,按“驻外津贴

6、凡是长期驻外人员(不分级别)可享受每月元的洗衣补助,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凭有效票据报销。

1、短期出差人员即除长期驻外人员界定以外的其他所有出差人员。

2、员工因公短期出差(天以内),其出差补助实行在核定标准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其核定标准中包括员工至出差地的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餐饮补贴。短期差旅费标准如下:

(备注: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交通费超标情况时,集团员工要求请示分管副总裁及行政人力中心批示同意,分子公司员工要求请示总经理批示同意方可发生。)

七、出差期间相关补助标准细则

(一)集团副总裁、区域公司总经理及以上级别在外地出差期间,如当地有公司,由当地公司安排公务用车,其他级别人员按以上标准在限额内报销市内交通费;凡是驻外人员报销交通补贴的,不再享受本公司交通行车补贴福利(按出差天数计算),如因特殊情况另行审批;凡是出差所在地城市有上下班班车的,副总裁级别以下人员原则上乘坐班车,如因工作原因需要乘坐出租车辆则按“交补标准”据实执行;

(二)机场往返:总监及以上级别可自主选择交通工具去出发地机场;经理及以下各级员工原则上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出发地机场(航班时间在早上点之前,晚上点之后出差的员工可报销出租车费,要求乘坐出租车按多人同车原则执行,如因特殊情况另行审批;

(三)出差人员的出差补助在限额内按自然日天数(出发时间至返程时间)计算,凭出差当地合法票据总额控制、据实报销。实际差旅费(扣除往返交通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四)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讲座、培训或业务活动,会议和活动期间的伙食、住宿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从会务费支付的,不得报销住宿、交通及餐饮补助,可报销驻外或出差津贴;如果未统一安排食宿,必须提供会议通知单等证明,方可在财务部门按标准报销住宿、交通及餐饮补助。

(五)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报销时需按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要求,另附招待事项说明和有权审批人书面确认,并不再报销当日餐饮补贴;

(六)集团经理级(含)以下及区域公司总监级(含)以下员工住宿费用原则上同性两人按一套房计算,住宿标准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出差应按各自享受标准作为本次出差报销的控制标准。

(七)出差期间,因游览、探亲等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包括绕道车票,均由个人自理,并且不得享受期间出差补助。员工出差购买绕道车票,且无特殊原因

(八)出差期间,员工自行解决住宿的,公司给予其享受住宿限额标准%的补贴;

(九)一次出差任务经由多地完成的,有关票据须一一对应,出差补助亦按照不同区域标准据实报销。

八、出差休假

(一)长期驻外人员执行驻地公司的作息时间。每个月可享受天的带薪探亲假期,

并报销派出工作地或其他探亲地至派遣驻地往来交通费。若因工作未能享受此假期,可按总部至派遣驻地往来飞机票款的%予以补偿。对个别特殊情况可另行审批。

(二)短期出差人员在出差过程中,如遇公休日,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但是,如遇出差单位公休日,无法开展工作时,可安排休息。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出差前,应事先与相关单位联系,做好出差计划。出差回来后,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取调休方式,一对一补足休息日。

九、差旅费报销程序

(一)业务经办人员按规定粘贴需报销发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二)《差旅费报销单》需按时间顺序填写,不得将出差期内某一项费用合计填写,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单据的张数。

(三)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申请出差的内容进行报销,不得虚报、重报、多报或将无关单据列入差费报销,如有违反报销规定者,予以倍扣罚。

(四)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对支出事项的必要性、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五)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出差事由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出差费用标准进行

(六)财务部门相关审核人员对票据的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七)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必须周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出差管理制度 篇8

第1条:总则

1、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公务培训除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3、 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部门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第2条:出差类型定义:

1、公出:因公外出且在办公常驻地城市范围内的记为公出;

2、当日出差:单程60公里以上150公里以内或有条件当日回公司。

⑴ 短途出差之交通费含往返交通费及市区办事交通费。

⑵ 短途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

⑶ 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须使用公共交通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中注明。

3、 远途出差:单程150公里以上且无条件当日回公司的。

远途出差期间应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国内每日交通费用应控制在50元(非长途)以内,超标部分应在出差报告单中注明。国外每日交通费用凭乘车凭证实支。

4、 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应以利用轨道交通(优先动车二等座,若无座可向直属领导申请高铁二等座)、长途巴士为原则;但因目的地较远等特殊原因由行政总监核准后方可利用航空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出差申请,并于旺财考勤上填写出差申请,核准后方可执行;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权责部门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被指派人出差须于旺财考勤上做出差申请,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所有出差员工须在旺财考勤明确出差具体地址;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责部门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离开常驻办公地6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天算;

2、出差期间14:00以前(含)到达常驻办公地按半天计算;

3、出差期间14:00以后到达常驻办公地按全天计算;

4、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支付方式

1、出差人员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㈠ 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业务招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coo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核准后经总经理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相关凭证丢失,须由该酒店把原来开具的发票另一联复印加盖财务专用章则可进行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部门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调休。

㈡ 核销程序

1、员工在出差结束后应尽量于一个月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1)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部门负责人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部门负责人以下出差须报部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审批;

2、财务复核程序

(1)财务单位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部门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2)经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1) 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2) 《报销单》中的报销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3) 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出差费用标准》未包含的支出项,由出差人员平均分摊自行承担,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按批复报销;

4、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列入各部门预算项目中; 5、预支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决策层共同商议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7条:附表

1、 出差申请单

姓名: 出差地: 部门: 岗位: 同行人: 始末时间: 年 月 日 时 — 年 月 日 时 报销金额: 部门负责人/Coo: □同意 □不同意 签字: 月 日 附件一:

超支金额: 人力资源部审批: □同意 □不同意 签字: 月 日 原因: 总经理审批: □同意 □不同意 签字: 月 日 1、 国内出差:

出差费用标准 交通费用 住宿标准(双人标间) 省会城市 800元/日 非省会城市 300元/日 人均出差补贴 省会城市 200元/天 非省会城市 110元/天 往返交通费 副总及以上

市内交通费 实支 实支

出差管理制度 篇9

“差旅管理”在时下的中国依然是个非常陌生的概念,虽然商务人士们出差的次数越来越多,但是他们对自己差旅行程的控制也仅在预订机票和酒店的范围内。根据权威资料显示,到20xx年全球商务旅行支出将达3500亿美元,占总旅行支出8700亿美元的30%,这些数字勾画出的是一个可触可及的庞大的服务市场。

不管国人对于“差旅管理”有多陌生,作为全球第二的专业差旅管理公司CWT已经认准了这片处女地。CWT董事长休伯特。乔利(Hubert Joly)本月中旬在上海表示,随着中国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企业对差旅管理的需求一定会大幅度增长。乔利透露,20xx年,嘉信力(CWT)在进入亚太市场不到10年的时间里,商务旅行销售额突破10亿美元大关,比20xx年增加了45%,并预计亚太市场未来将占据CWT全球三分之一的业务。

国外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二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三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四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五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五)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出差管理制度 篇10

目的: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级人员出差涉及的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内容: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分为:本地出差和异地出差两种。本地出差指可以当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不能在当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视为异地出差。异地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等,并报相关主管审批。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员工出差计全勤,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视同加班。出差员工出差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二个基础标准:

一、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省会城市及直辖市每日的标准范围为人民币300元,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标准范围为人民币180元,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超出标准的10%,若超出此范围均由个人承担。

企业人员在本地办事,中午不能及时回厂者给予补助午餐费1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本地出差人员每人每次补助餐费二十元。(本企业出差两市之间,除去往返间的餐补其它天数不在餐补之内)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人员异地出差给予三餐补助费用,补助标准如下:省会城市及直辖市高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80元,中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60元,普通员工为人民币40元,出差期间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实报实销另计。

员工、部门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据出差城市的距离决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况以火车为主,视情况申请乘坐硬卧和公路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经济舱的员工应经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部分,将自行承担。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按财务相关报销管理履行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费用员工自行承担。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时,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者,公司将不予报销返程费用。使用公司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因公出差人员凭往返交通票据、住宿费和餐饮费凭证,可按出差天数领取出差补助如果出差中有企业应当承担费用的宴请情况发生,宴请当次的餐费补助将不再享受。特殊情况行政部安排车辆接送,如无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车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车前往机场,前往火车站的出租车费实报实销,在进行报销时,出示出差申请单,财务部方能给予报销。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出差管理制度 篇11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出差管理制度 篇12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参照国家的有关制度和标准,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办法。

第一条出差前应填写外出(出差)审批单,按程序经批准后,凭批准的出差审批单办理报销手续,无出差审批单财务不得办理报销审核。

第二条超出批准出差范围以外的地区,应补办理出差审批单。

第三条住宿与交通标准: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住高级标准的'宾馆,交通工具为飞机、软卧、出租车;员工出差可住普通标准的宾馆,每人每晚250元以下(如单人出差,可住标准双人间,每间每晚不超过400元),交通工具为飞机普通舱、轮船三等舱、硬卧;因公务可乘坐出租车;因特殊情况超过上述标准,由财务部复核人员标明超出金额,经主管副总批准后,再办理报批手续;员工与领导同时出差,住宿和交通工具,可按领导的标准安排。

第四条出差外地的误餐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当天往返且含集团所属公司不安排就餐,根据实际到达时间可报出差误餐费,中、晚餐标准为每餐40元,早餐20元,由南京去外地,当日不报早餐费。凡出差到集团公司常设机构的城市,由其安排食宿,或由公司报销食宿的,不报误餐补贴。中午12点之前抵宁的不报销中餐补贴,晚上8:00以前抵宁的不补晚餐补贴。

第五条驾驶员驾驶车辆离开本市的出差,往返距离达到100公里(含)以上,从起点开始以每公里0.25元计算补贴(按车计算),未满100公里不予计算补贴。 “离开本市”为出发地与目的地往返直线距离,不含市区的驾驶里程(溧水、六合除外)。

第六条长途出差人员,应在返回公司后五天内办理好报销手续。对因工作需要在本市乘出租车等各项票据,原则上回到公司后即办理报销手续,最迟不能超过五天。超时报销的,公司可以拒绝,不予承认。

出差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因公出差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含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出差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从事公务活动的行为。

第二章:出差的原则

第四条:出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原则。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完成工作任务的,才能提出出差申请。

(二)精简原则。尽量减少出差人员和出差次数。若无特殊情况,上报、领取材料等事务性的工作,一般采取信函、传真、代送等方式办理。

(三)时限原则。出差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出行和返回,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出行或推迟返回。

(四)审批原则。拟出差人员应按本办法规定逐级向上提交出差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差。

第三章:出差的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出差行为:

(一)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类会议、学习、培训等;

(二)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各类外出学习、培训等;

(三)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审批各类相关材料等;

(四)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交流活动,与工作联系紧密并确有必要参加的学术研讨培训等活动;

(五)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的其他出差活动。

第六条:社会团体、协会、学会等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参加;如确有必要的,应事先报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再按本办法办理。属进修行为的,按学校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出差申请程序

第七条:拟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用于财务处报销差旅费时用。

第八条:出差申请流程如下:

(一)学校主要领导(党委书记、校长)出差,应于事前相互沟通情况,并由党政办按上级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二)其他校领导出差应事前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将行程通知党政办。

(三)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应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四)部门副职出差经本部门正职同意后,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五)部门其他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情况特殊,应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需要校领导审批的,应至少在出差前1天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并在出差前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条:出差人员的出差时限由审批领导予以核定。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应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报告,返校后补办审批手续。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应事先向审批领导请示批准,返校后补办手续。

第五章:出差管理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如需要处室、系部协调的,应提前提请处室、系部做好协调,相关系部、处室应按规定做好统筹安排,不得因教职工出差而延误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代表学校形象,应注意个人言行举止,不得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利益的事。

第十三条:《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被批准后,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该审批单所明确的事项执行,不得更改出差人、随行人员、出差日期、出差事由、出差路线及里程和交通工具等事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的,应报请批准此次出差的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参加旅游观光活动。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规定,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的照顾性出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绕道、顺访其他地方。

第十六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培训人员,原则上应在返校一周内将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或会议精神向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汇报。有时间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汇报。多人同时参加的,可推荐一人负责汇报。

批准此次出差的领导根据汇报内容和要求,酌情组织参加会议、学习和培训的人员作专题宣讲或专题报告(多人参加的,可推荐一人主讲),分享学习培训成果或传达会议精神。

第六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十七条:出差费用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报销。出差人员凭《教职工公务出差审批单》及相关审签后的票据到财务处报账。

第十八条: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出差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更改出差路线及里程、交通工具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三)出差期间擅自参加旅游观光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

(四)出差结束后未经批准不按时返校产生的所有费用;

(五)其他不符合上级和学校财务有关规定的费用。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出差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出差管理制度 篇14

1. 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因公出差的员工。

3 形式:

3.1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返回者;

3.2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4 申请及批准:

4.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商务旅行申请表》,并办理好审批手续;

4.2 申请批准后应及时交人力资源部;

4.3 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4.3.1 广东省内的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4.3.2 广东省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4.3.3 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并获批准。

5 差旅费

5.1 广东省内当日出差差旅费支付:

5.1.1 交通费

A. 尽量利用公司车辆;

B. 如暂时无法使用公司车辆,一般情况下乘坐公交巴士,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

C. 紧急情况下可乘坐出租车,但必须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并获批准,核实车票后,实报实销。

5.1.2 膳食费

标准为每人每餐(午餐、晚餐)RMB¥35/餐,或午餐、晚餐合计RMB¥70/日。

5.2 广东省外当日出差及远途出差差旅费支付

5.2.1 交通费:实报实销;

5.2.2 膳食费

A. 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实报实销;

B. 海外出差员工,实报实销;

C. 其它情况下标准为:

早餐:30元人民币每人每餐,(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若酒店房费已含早餐,则不再计发早餐费。

午餐、晚餐:35元人民币每人每餐,或合计70元人民币,(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5.2.3 住宿费

出差地 职务

海外

北京、上海、香港

其它城市

总经理级以上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

经理、工程师、主管

实报实销

US$ 80-100 / 晚

其它

实报实销

US$ 80 / 晚

RMB¥300

5.2.3 接待费

仅经理级以上人员有权支配接待费,接待费标准由总经理确定,标准以内实报实销。

5.3按标准报销的原则为:凭发票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5.4出差已报销膳食费的员工,不再支付出差当日伙食补贴。

5.5若被长期调往异地工作,相应费用标准需经总经理另行决定。

6 差旅费报销

6.1 员工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应填写《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并附上《商务旅行申请表》复印件,经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核办理。

6.2 《商务旅行费用报告》应根据以下完成:

6.2.1一份商务旅行费用报告覆盖一次往返旅程。

6.2.2所有费用必须出具发票及有效凭证。

6.2.3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7 其他规定

7.1 员工出差期间将不予申报加班。但法定假日出差除外。若在出差期间已享受访问地的假日,其在出差期间的本地假日将被取消。

出差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三章生活费管理规定

第九条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四章交通费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出差员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见下表: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章住宿费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A类(特大型城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C类(中大型城市):武汉、沈阳、济南、长春、石家庄、长沙、成都、西安、昆明、郑州、福州、南昌、南宁、合肥、乌鲁木齐、大连、青岛

D类(中型城市):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贵阳、兰州、海口、宁波、温州、厦门、珠海、中山、东莞、台州、泉州、汕头、无锡、苏州、徐州、湖州、湛江、烟台、淄博、潍坊、济宁、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齐齐哈尔、包头、株洲、常德、洛阳、宜昌、绵阳、襄樊、荆州、南阳

E类(小型城市):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十七条员工出差的住宿标准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标准见下表:

第十八条出差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六章补贴规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齐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篇16

为了健全公司的管理制度,减少开支标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公司的经济利益,进一步调动出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出差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出差交通费报销规定

1、为减少开支,节约费用,尽量利用通讯工具联系业务,以减少出差人员的次数,如确需出差(除泉州地区外),由所在部门向分管部门的最高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批。

2、凡公司派车出差的,一律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因车无法分开送达出差人员到达目的地的,其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由司机签名证实。

3、乘坐汽车只允许以规定直线路途报销交通费,凡是因私事半途绕道,其绕道产生的交通费不能报销。

4、出差原则上一律不乘飞机,特殊情况须经懂事长特批,具体可乘坐的`交通工具详见差旅报销明细表。

5、周边地区出差原则上因当天返回,特殊情况须经部本部审批,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6、参加公司指派的展销会,会议,学习培训班及年度探亲等,其交通费照公司出差标准报销。

7、出差原则上不能报销“出租车”交通费,如有急事需办理,报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后,可乘出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8、出差人员不能私自请客应酬,如确需请客需报部本部批准,否则发生的应酬费自理。

9、费用报销单据应有原始单据为依据,车费或餐费报销单据应注明日期,所行路线(起止点)办事内容及金额,餐费需由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10、司机应做好登记乘坐公司车辆出差人员名单,每天统计一份上报总务,由总务上报财务部,作为报销核查的依据。

(二)出差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

1、出差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标准按规定限额内控制报销,出差天数以公司确定为准,只为准许时间内返回,方给予结算补贴,延期需知会人事课,否则按照旷工处理,且超出费用又个人自理,特殊情况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公司制定的报销标准为最高限额,在规定的范围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超额自负。

3、出差地属直系亲属的,发给伙食补助,不报住宿费。

4、出差地投宿亲友处,可按住宿级别标准的50%予以补贴,并发给伙食补贴。

5、出差费用按公司制定标准严格控制执行,具体标准详见差旅费报销明细表,特殊情况超标需报懂事长特批。

(三)出差人员报销手续的规定

1、出差人员借款按有关审批权限办理,大额借款(指一万元以上)要提前一天向财务部联系,否则无法办理借款。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在三日必须自行向公司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报销手续按出差作业流程规定办理,不及时办理的,或凭证遗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报销的,后果由出差人员自行负责,财务部不予受理。

3、人员向公司借支差旅费,应当逐笔结清,采取多还少补的原则,不留余额。如果不能结清,在当月工资中扣回或分期偿还(例如情况,另行批示)。

(四)周边以外城市出差申请及费用报销作业流程

1、呈方式向分管部门的最高负责人提出出差申请,并附出差申请单,出差人员名单,出差地点及工作安排细节,另附出差费用预估表,超出部门费用审批权限的,需报部本部批示。

2、由分管部门主管批示,同意后填写借款单,会同签呈一并从财务部借支出差费用。

3、出差人员需按核定申请日返回,如有延迟,需要先知会分管领导及部本部核定再予以延长。

4、出差人员返回后,根据出差之实际费用支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审批后,至财务部冲销借支。

5、出差申请应于出差安排二日前提交,返回后冲销借支工作应于三日内完成。

6、出差申请一式两联,人事课与财务部各持一联备查。周遍以外城市出差作业流程图简介:

出差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分管领导批示→部本部批示→填写借款单(附出差签呈)→出差人员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财务冲销借支。

(五)差旅费报销标准明细表(略)

出差管理制度 篇17

出差管理制度为加强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一、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三、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四、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呈请技术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财务部销差后应于两日内呈报核销,如两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扣除。

五、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餐费。

六、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飞机、汽车、火车、出租等费用,凭票报销。

七、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长出差时间,须经营销总经理特准者,后方可承认报销费用。

八、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一律开除。

九、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补费、通信费、办公费用等。

十、出差费的报销

1、出差人员出差完成后,凭所花费用的各项单据,由营销总经理审核,技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2、出差费用的.各项标准由营销总经理规定。

出差管理制度 篇18

根据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公司有责任慎重考虑出差的安全性,保证出差人员自身安全,降低公司损失,保障公司和员工利益,特制定本规章。

一、使用范围

1、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本规章适用于因公出差和因激励员工而组织的旅游;

3、本规章不适用于私人请假及旅游等个人行为。

二、指导原则

1、公司对员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2、公司有责任保护公司和股东免受损失员工的风险;

3、公司有权利规避因出差安全问题带来企业损失的风险。

三、规定

(一)人身安全

1、员工出差必须办理出差手续,在总经理允许后到财务室支取合理差旅费用;

2、员工出差必须选择合理的交通工具,交通工具选择顺序为:火车、客车、小汽车、飞机;

3、员工在携车外出调货时,应保证同去货车性能正常并符合国家标准,确保货车驾驶人员技术闵熟,并有货车驾驶经验在三年以上;

4、员工出差前应将行李物品整齐打包,所带物品以少为宜,差旅图中,应保持警惕,防止被盗;

5、员工出差尽量避免一个人单独行动,如单独一个人出差时,必须确认出差地的治安条件,并要求客户陪同;

6、员工出差食宿应选择干净安全的地方,住宿优先选择连锁酒店;

7、员工在出差地有乘车要求时,应优先选择正规公共交通工具;

8、员工出差期间如遇突发性紧急事件,如火灾、洪涝、地震、台风、瘟疫等,有人身安全威胁时,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服从当地政府部门指挥,或向有关部门求救,确保自身安全;

9、员工出差期间如遇交通事故、失盗、抢劫等个人突发事件时,应紧急自救,首先要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其次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并第一时间通知公司;

10、员工出差期间,不得从事黄、赌、毒等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当地法规;

11、公司组织员工不得到风险系数高的地区旅游活动,不得安排蹦极、跳伞等安全系数高的活动,所组织活动必须确保零风险、零意外;

12、员工因公出差受伤,所产生的的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财产安全

1、出差期间,对于公司的一切财物如笔记本、钱款等,应妥善保管;

2、出差期间丢失损坏公共财物的,应按折旧后100%赔偿;

3、出差期间丢失公司财产的,应按实际价格的100%赔偿。

(三)信息安全

1、员工出差要对公司、客户信息及保密资料严格控制,不得丢失,对于因个人原因致使信息丢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员工出差期间收集的客户、市场等书面和电子资料,应及时汇总上报,对一些保密资料需严格控制,不得泄露给他人,不得刻意隐瞒;

四、备注

1、本规章有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一经通过,立即执行;

2、本规章种条款并未完善,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沟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留对本规章的修改完善权。

出差管理制度 篇19

总则:为了规范业务人员日常出差行为,加强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请假条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

2、业务人员出差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销售内勤(行政人员)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等内容予以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出差后可以申请调休;

5、出差后每天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短信、电话形式向部门主管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五、出差费用规定:

出差费用规定以时间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市场开拓期为六个月,时间为20xx.3.1——20xx.7.31

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特殊情况需要应酬的费用需向公司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及报销。 2、乘火车时间低于5小时不得乘坐硬卧。 3、 出差补贴(见附表):

4、电话补助:公司给每位业务人员配备手机、电话卡,电话费100元/月/人,超出部分自付

5、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动车,飞机需经特别申请同意后方可乘坐。 6、出差人员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过5000元,经理以上级别不超过10000元,若出差途中费用不够可以自行垫付,待回公司后报销结算。

7、上一次出差回来后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准再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8、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9、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据,待出差回来报销后归还,保证借支报销平衡。 10、业务人员公出午餐补助15元/天,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市内交通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付)

第二阶段:市场发展期自20xx年8月1日开始

1、业务人员只从公司领取基本工资。

2、业务人员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3、业务人员出差前可以从公司借支差旅费,达成订单后,所发生的差旅费及本规定第七项规定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从其订单的提成中扣除。

六、业务人员的提成办法

1、在第一阶段市场开拓期,业务人员的提成为实际回款额的5% 2、在第二阶段市场发展期,业务人员的提成为实际回款额的15% 3、上述提成均指税前提成,实际领取时,必须扣除应该缴纳的税款。

注:业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第一阶段市场开拓期内随时提出申请按第二阶段市场发展期的方案执行。

七、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及礼品费(填写报销凭证需要正式发票或者盖章收据,并注明项目名称否

则不予报销)。 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自负。

八、用款审批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分权与集权相结合,规范用款及核销审批程序,及时清帐减少资金占用。

1.业务人员借款首先必须按照借款单上的内容正确填写借款单,填好后由部门主管签字,经营销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2.财务部要根据借款人对应的个人帐户余额情况并对照借款控制额度确定是否可以办理借款,否则有权可以拒付,并向相关部门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况有总经理决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费报销首先按照财务部门的报销要求粘贴报销凭证,交部门主管确认签字,经过营销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九、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通讯补贴。

十、业务人员的自觉性:

1.业务人员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要把工作落到实处,部门主管将不定期跟踪监督其出差工作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2.出差人员出差后须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意识,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规章制度中或将增加制度内容。

十一、业务人员晋升通道

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部门主管→营销总监 附表:

出差补贴费用表

出差管理制度 篇20

第1条:总则

1、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公务培训除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3、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部门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第2条:出差类型定义:

1、公出:因公外出且在办公常驻地城市范围内的记为公出;

2、当日出差:单程60公里以上150公里以内或有条件当日回公司。

⑴短途出差之交通费含往返交通费及市区办事交通费。⑵短途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须使用公共交通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中注明。

3、远途出差:单程150公里以上且无条件当日回公司的。远途出差期间应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国内每日交通费用应控制在50元(非长途)以内,超标部分应在出差报告单中注明。国外每日交通费用凭乘车凭证实支。

4、出差人员的交通工具应以利用轨道交通(优先动车二等座,若无座可向直属领导申请高铁二等座)、长途巴士为原则;但因目的地较远等特殊原因由行政总监核准后方可利用航空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出差申请,并于旺财考勤上填写出差申请,核准后方可执行;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权责部门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被指派人出差须于旺财考勤上做出差申请,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所有出差员工须在旺财考勤明确出差具体地址;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权责部门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离开常驻办公地6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天算;

2、出差期间14:00以前(含)到达常驻办公地按半天计算;

3、出差期间14:00以后到达常驻办公地按全天计算;

4、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支付方式

1、出差人员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业务招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coo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部门经理核准后经总经理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相关凭证丢失,须由该酒店把原来开具的发票另一联复印加盖财务专用章则可进行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部门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调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在出差结束后应尽量于一个月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1)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部门负责人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部门负责人以下出差须报部门负责人确认,总经理审批;

2、财务复核程序

(1)财务单位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部门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2)经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1)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2)《报销单》中的报销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3)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出差费用标准》未包含的支出项,由出差人员平均分摊自行承担,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按批复报销;

4、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列入各部门预算项目中;

5、预支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决策层共同商议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7条:附表

出差管理制度 篇21

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控制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城市级别 阶层 沿海特区、直辖市、省会城市 地市级城市

县(区)级城市

伙食费 住宿费

伙食费 住宿费

伙食费 住宿费

注:(1)沿海特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宁波、温州、大连、青岛。(2)出差打的费用按实际情况可予报销。

七、当日往返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情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九、出差外勤纪律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受贿、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出差管理制度 篇22

ⅰ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ⅱ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ⅲ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二)当日出差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表3.4.5

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ht〗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六条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注:

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附件一

承诺书

年月日

立承诺书人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编号:

说明:

(一)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二)在同一地区内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十一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

(三)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

(四)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得视各该地区汇率调整之。

出差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二章出差管理细则

第三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四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五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以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七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八条出差住宿和补贴标准

1、出差住宿标准:

a.公司级领导人员住宿费实行实报实销;

b.公司各部门经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x元/日;

c.一般员工,住宿标准不得超过x元/日。

2、住勤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x元/日,市内交通费补贴每人x元/日。

第三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九条出差人返回公司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十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十一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篇24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根据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国内出差管理规定:

1、出差前应填具“员工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定权限审核。

2、凭核准的“员工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预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但需在返回公司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预付款,对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销者,财务部并公司办公室将于下一个月起,从出差人的月薪中进行先期扣除,数额较大的要分月扣除;代出差人报销时再行支付。

3、员工出差须报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

4、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不支付加班费。

5、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遭遇意外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总经理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行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其行期将据情况分别按病假、事假或旷工论处。

6、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公关费等)。

7、出差费用实行实报实销、财务审查核销的办法。

8、团体外出或参加会议,按主办机构的规定标准支付差旅费,员工报销时须出具相关证明资料。

(二)、国外出差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出国前,应提出出国计划书及有关任务的书面报告书,报总经理及主管领导审批。

2、国外出差的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及特别费,其给付标准按照每年年初制定的职工出差标准。

3、员工派赴国外受训、考察等,其膳食、住宿费由其他公司安排者,公司不支付费用。

4、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开支的除外,一律由个人负担。

5、出国人员发生计划外的费用,须由总经理核准后,才准予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 篇25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出差管理制度 篇26

一、职责

1.业务员职责:

1.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预支申请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1.2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预支申请表》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暂支款,多退少补。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1.3出差人员每日必须将每日工作情况以《出差日报表》向自己直属主管报告。

2.财务职责:

2.1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核实《出差申请单》及《差旅费预支申请表》,并给予相应金额的旅差费,未按期结清借支款的按规定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2.2严格审核报销发票等票据的时间、地区、金额等是否符合《差旅费预支申请表》中的信息。

2.3个人累加支借差旅费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当月基本工资金额。

二、管理制度

1.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1省外出差(指出差地区为河南省以外的省份)3日内由部门领导核准,3日以上(含3日)由部门领导核准,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1.2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出差时间的电话联系相应审核人给予出差延时。除请示批准的出差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未被批准的出差时间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3出差报销费用指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其它费用均以补贴形式发放。超标自付,欠标不补。按出差地区补贴形式分为: 河南省内 元/每天(新乡周边地区除外);

河南省外 元/每天(A类城市;B类城市;C类城市。以该地区平均消费水平定补贴标准)。

1.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1.5由公司及相关单位提供免费食宿安排的不得再报支当日补贴。

1.6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三、附件

1《出差申请单》

2《差旅费预支申请表》

3《差旅费报销单》

关于业务员出差管理制度篇的补充说明

一、交通费用

1、公司所有员工出差,未经批准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交通开支凭票报销,市内汽车票按实际报销,有特殊事项的需要坐出租车的应在回公司之后书面说明情况或有实际事例,否则不予报销。

2、特殊事由出差可视情况决定,批准后乘坐的交通工具,差旅开支凭票报销。

二、吃饭、住宿标准

1、销售片区租有房子,每天饮食补50元;无租房的,连吃带住120元/天。

2、特殊事由出差按实际票据报销。

三、临时短途出差

当天去当天回的一般业务,新乡市8元/天午餐补助;郑州、洛阳、安阳、开封等15元/天;本公司附近含新乡市在内安装调试中午未完成需吃午餐的15元/天。

四、电话费

1、业务员的手机电话费由公司每月100元定期打到手机上,年底结算到各人费用中。

2、其它出差工作人员,按出差一天补助3元核定,特殊情况按实际费用经批准后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 篇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出差管理细则

第一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二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三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四条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五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六条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x时以后,午前x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x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x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一条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二条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x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x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x,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四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篇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

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 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 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 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做出年计划、月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费用。 第七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职员借款金额在1000~20xx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 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 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行政部据此安排差旅、住宿等事宜(见行政出差申请表)。

(2) 将出差申请表送人力资源部留存、记录考勤。

(3) 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4) 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含出差回来当天)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 员工出差后,必须每日下午4点前向主管汇报工作,并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6) 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

(7) 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别两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个房间,以节省差旅费开支。

业务人员施工监理期间每日补住50元,电话补助10元。

出差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公司行政、财务部、市场部等中层管理人员出差,住宿费凭票据报销,标准按以上各级别标准报销。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到地市级、县市级地区出差,当日完成工作能够返回的分别综合补助50元,能够当天返回的,须当天返回,特殊情况需相关领导批准。

工作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外出参加公司的参展(培训)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十一条 出差补贴标准

(1) 员工在出差当天的9:00前出发、17:0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补贴,否则不予计算出差补贴。

(2) 远途出差者,计算出差补贴一般采取“去头留尾”的原则。例如,9号出差12号返回者,给予3天的出差补贴;

(3) 出差补贴的标准根据员工的职位级别另行确定。

(4) 出差期间不得另外报支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出差属业务特殊范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下属与上级一起出差时,下属将扣除住宿补贴。

第十三条 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第六章:附表

表1、出差审批单、出差审批单

表2、出差报告单

出差管理制度 篇29

一个公司,为规定业务方面的员工出差支给办法及管理,都会制定出一些相应的出差管理制度。以下详细的业务出差管理制度的资料,可供参考。

本标准规定了x有限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x有限公司员工公派出差办理公务者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报告》

3要求

本公司内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3.1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主管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总经理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

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由主管部长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3.2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长级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标准按10元/人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

3.3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3.4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a、四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b、部长级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5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的购票凭证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d、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凭车辆行使损耗及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3.6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3.7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a、部长级: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180元,膳食费每日35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300元,膳食费每日50元;

b、普通级: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100元,膳食费每日35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200元,膳食费每日50元;

注: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是指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

3.8员工出差同行时要求同住,住宿费每二人按一人标准报销,另一人只支付定额内的膳食费和杂费。

3.9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a、邮费等费用应以邮电局的收据为凭。凡因公拍发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劳力、车马等所支出必要费用,经批准,可另列特别费用按实凭证报支;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3.10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3.11出差人员中途患病、遇不可抗拒原因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导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必须延长滞留,出差者需出具申请,经调查确定无误,方可支给出差旅费。出差员工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应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3.12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经理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3.13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3.14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3.15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3.16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主管汇报,并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退差。

3.17本标准为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该条款负有解释权,修改时亦同。

3.18本标准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出差管理制度 篇30

一、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二、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三、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 篇31

出差管理制度总则:为了规范业务人员日常出差行为,加强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请假条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于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

2、业务人员出差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销售内勤(行政人员)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等内容予以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出差后可以申请调休;

5、出差后每天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短信、电话形式向部门主管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五、出差费用规定:

出差费用规定以时间划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市场开拓期为六个月,时间为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特殊情况需要应酬的费用需向公司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及报销。

2、乘火车时间低于5小时不得乘坐硬卧。

3、出差补贴(见附表):

4、电话补助:公司给每位业务人员配备手机、电话卡,电话费100元/月/人,超出部分自付

5、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动车,飞机需经特别申请同意后方可乘坐。

6、出差人员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过5000元,经理以上级别不超过10000元,若出差途中费用不够可以自行垫付,待回公司后报销结算。

7、上一次出差回来后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准再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8、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9、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据,待出差回来报销后归还,保证借支报销平衡。

10、业务人员公出午餐补助15元/天,交通费用实报实销(市内交通50元以内,超出部分自付)

第二阶段:市场发展期自20xx年8月1日开始

1、业务人员只从公司领取基本工资。

2、业务人员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3、业务人员出差前可以从公司借支差旅费,达成订单后,所发生的差旅费及本规定第七项规定的业务招待费一律从其订单的提成中扣除。

六、业务人员的'提成办法

1、在第一阶段市场开拓期,业务人员的提成为实际回款额的5% 2、在第二阶段市场发展期,业务人员的提成为实际回款额的15% 3、上述提成均指税前提成,实际领取时,必须扣除应该缴纳的税款。

注:业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第一阶段市场开拓期内随时提出申请按第二阶段市场发展期的方案执行。

七、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及礼品费(填写报销凭证需要正式发票或者盖章收据,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不予报销)。

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否则自负。

八、用款审批和费用核销审批流程: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分权与集权相结合,规范用款及核销审批程序,及时清帐减少资金占用。

1、业务人员借款首先必须按照借款单上的内容正确填写借款单,填好后由部门主管签字,经营销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2、财务部要根据借款人对应的个人帐户余额情况并对照借款控制额度确定是否可以办理借款,否则有权可以拒付,并向相关部门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况有总经理决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费报销首先按照财务部门的报销要求粘贴报销凭证,交部门主管确认签字,经过营销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

九、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通讯补贴。

十、业务人员的自觉性:

1、业务人员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要把工作落到实处,部门主管将不定期跟踪监督其出差工作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2、出差人员出差后须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意识,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规章制度中或将增加制度内容。

十一、业务人员晋升通道

业务员→业务主管→业务经理→部门主管→营销总监

出差管理制度 篇32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事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经办各分、子公司、办事处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涉及审批的事项中,主管领导因故无法实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权限的人员代理无效。

出差管理细则

第四条 出差类型

(一)近距离出差。即为当日出差可往返者。

1、近距离出差之乘车费用,凭乘车证明可予以实际报销。

2、近距离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远途出差办理,如是临时情况需住宿的,则需要电话申请、批准。

3、近距离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要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填写{派车单}由主管领导及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予以报销。

(二)远途出差。即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途出差之交通费凭票实际报销。

2、远途出差在其区域内有公共汽车或火车的,须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因时间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乘出租车或动车或飞机(但须事前申请批准方可)。

1)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依程序办理好出差申请后,凭审核通过后的《出差申请单》,由行政主任统一订购机票。

2)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公共汽车或火车,乘坐火车以硬卧为准,若自己需要乘坐软卧的,按硬卧报销,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别情况下需要乘坐飞机的,必须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将书面批准材料报行政办统一订购机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可补贴适当的油费,但不报销交通补贴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车辆外,以乘坐公共汽车、火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宜,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改乘飞机。

第五条 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须提前2~5日提出书面出差申请,做好书面出差计划,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出差,或分店、办事处经理须出差2天以上,须报公司总经办审批方可(分店、办事处经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审核)。

3、部门主管及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报总经办审核,总经理最后签批;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出差,由分店、办事处经理批准。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写书面《出差申请表》,指派人及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有权限审批的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出差。

2、因公务紧急,未能按公司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出差前可由通讯方式电话请示批准,并委托部门员工或同事予以代办出差手续,出差结束后补签字。

3、出差员工(总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管理部办理出差登记,并将通过审核的出差申请报管理部备案。

4、出差期间,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并将批准结果报行政办备案。

5、因病或意外事件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回公司后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经调查核实后,补办相关请假事宜手续。

6、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后,须第一时间用当地座机电话向行政办报道,如不执行的',不予报销。

第六条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

出差报销标准(住宿)略

出差报销标准(伙食)略

2、销售部门人员出差,根据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费用,由分管领导进行出差时间及差旅费用的预算计划,报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核后分管领导根据计划安排部门员工出差及控制差旅费用。

3、销售主管领导严格审核销售人员的出差时间、出差路线,做好差旅费用控制。

第七条 出差费用预支及报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要预支出差费用的,凭已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依财务程序办理出差费用预支。

2、出差人员亦可自己垫付出差费用,出差结束后凭正规票据进行差旅费用报销。

(二)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1、报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部分自付,低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交际费公司不予重复报销。

2)交际费用额度事先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经总经理核实证明方可。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或正规票据报销、如若确实无法取得正规收据(例如坐机车。。等等),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实,除追加报销费用外,另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或擅自更改计划出差路线的,所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同时按旷工论处。

6)本制度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的,须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住宿费无相应凭证,则按实际应报销住宿费用的50%予以报销。

8)报销发票遗失的,只按核准报销费用的50%进行报销。

9)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汽车在早上5:00后到达出差目的地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10)员工出差期间一律不计加班,若遇国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进行调休。

2、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差旅费用报销,并提交一份出差总结报告及拜访客户详细名单一份,否则不予报销。

2)从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后,依财务规定的标准粘贴正式的报销票据,餐费补贴、市内交通费用补贴可不提供正式发票,但需填写付款证明单。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后,依程序进行审核。

A、部门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

B、管理部审核;

C、财务审核;

D、总经理审核;

3)财务部门复核程序

A、财务主管按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票据的张贴、金额复核、主管领导审核意见、报销

时间等。

B、经其复核确认无误后,报总经理进行最后审批。

C、对于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D、对于超过报销时间的,只报销实际费用的50%。

E、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报销、支出说明;

1)出差小组须指定专人负责差旅费用的管理与支出,其他人员要进行签字证明。

2)《费用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的报销标准进行分发。

3)出差报销的费用中,若遇公司不予报销的部分费用,由出差小组人员进行分摊。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管理负责,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发。

第九条 附表

出差申请表 略

参展人员报销管理补充条例(备注:省外或者省内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出差人因履行职责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均不计加班工资,不计补休。)

为进一步规范参展费用管理,提高营销人员工作效率和销售业绩,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补充条例。

参展费用报销由于参展地区的不同,例如国内或国外参展?,或一级城市、二级城市,随着地区不同,有不同的消费,故而无法采用统一标准,因此对外参展的费用报销,公司采用{专案处理},由带队团长填好{参展计划表}。经公司批准执行。

参展计划表 略

驻外人员报销管理条例(古镇)备注:住宿费用及来回交通费用,由公司统一安排。

1、由于公司驻外费用会因地区不同,消费不一样的情况,故而公司采用专案处理模式。

2、公司驻外办公室租赁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3、古镇办事处费用额定如下;

古镇办事处费用报销标准 略

4、驻外办事处平常要做好现金支出流水账,随时侯查核对。

5、驻外单位需在每月5号前做出费用支出明细表,送公司管理部查核,并经财务部审批后专呈总经理。

6、驻外单位备有的流动资金,驻外人员不得私自挪用,违者严办。

7、驻外单位所有单据由驻外单位复印留底,并将原始单据寄回公司财务部审核。

8、驻外单位有特殊支出的,得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实施日期:20xx年7月1日

总经理批准:

总经办:

财务部:

管理部:

出差管理制度 篇33

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既严格又合理的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为原则,达到节约成本,保证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因公司业务的所有公司员工的出差。

第三条 出差种类:

1. 短程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 远途出差:出差当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条 出差:

1.员工出差,由出差人员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差。

2. 出差期间不予报支加班费。

3. 员工出差,原则上只报销权限范围内的长途车票。如需乘坐飞机,应事先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并得到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 员工国内出差的住宿费用按照公司以下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向公司报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员工应积极、认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员工出差外地,应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必须开启易掌控,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直属领导及公司领导。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营销总监批准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事由,由营销总监审核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批,财务负责人方可借款。

9. 员工回公司后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汇报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将出差情况(重要事项汇总报告)或者对照“出差申请单”一一汇报和督导,报告直属领导或营销总监。

10.审核人员根据签有直属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流程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11.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员工,其出差费用报销票据必须在月底提交给财务,不得超过次月5号,不按时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发工资,直到提交才能发放工资,再由财务部门补发工资。如出差人员没能回公司需要邮寄回营销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再到财务报销。

3.报销差旅费(吃、住、行、客情),应据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发票种类不局限;报销业务费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当天当次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发票,不允许用其它发票冲账,如发现有虚报不实,除将所虚报款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原则上公司收到报销单后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4. 差旅费报销单据需注明离京出发时间和到京时间,以不满12小时计半天,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所有出差人员出差途中在车上住宿的只计算30元/天/人伙食补助,住宿补助及市内交通补助不予于计算。

第七条 业务接待费用的报销

1、所有客情招待费用必须要部门经理或指定领导电话或当面申请,并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凭发票或者盖章收据报销。未申请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2、报销时需先由经办人在宴请客人的发票背后签名,并注明宴请所在单位的名称、时间(早餐、中餐或晚餐)、进餐人数(用笔标注在背面),再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计节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补助正常,平时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额外休息,

2、由于长期出差,公司给予每年7天(含一个周六日)的带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时间,但要提前7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直属领导指示延时的,返回公司次日办理请假手续、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直属领导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超假时间按旷工论处。

4、原则上不批准在工作日内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时间,乘车时间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须从公司打卡方可计入考勤,离乘车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须易掌控考勤。

第九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范围

1. 国内地区划分:共分二类地区

一类地区: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城市和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如珠海、厦门、深圳、汕头、海口、广州、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天津、重庆。

二类地区:各省地级城市。

城市

地区

公司领导

部门经理

大区经理(部门副经理)

区域经理

业务骨干/销售助理/业务员

一类

省会城市(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城市和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

住宿补助

视工作需要而定

120

伙食补助

30

交通补助

据实

30

90

90

二类

地级市

住宿补助

际工作

需要

而定

伙食补助

30

30

30

交通补助

据实

30

30

30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职员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车的,则不属于下列交通费用的报销范围。

2)在公司所在城市内没有派车出差的,按实际到达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轨道交通、公共汽车或出租车发票报销。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补助30元,不再报销打车费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请此费用。

4)出差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的地方,公司没有派车的,按以下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类别

飞机

轮船

火车

副总经理以上

自定

一等仓

软坐、软卧、硬卧

动车组一、二等

部门经理

经总经理批准

二等仓

硬坐、软坐、硬卧、高铁、

动车组一、二等

大区经理(部门副经理)

经总经理批准

二等仓

硬坐、软坐、硬卧、

动车组二等

区域经理

经总经理批准

二等仓

硬坐、硬卧、

动车组二等

业务骨干/销售内、外勤/业务员

经总经理批准

三等仓

硬坐、硬卧、

动车组二等

注:以上交通工具,应自行购买车票,特别是机票,必须向领导申请方可购买,未经批准的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进行购买,购买原则是提前准备,尽量买特价机票或者折扣机票,详见《机票购买的管理制度》,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交通费用。

4. 住宿标准:

1、 如公司在该地区机构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员尽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

3、如出差至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公司按住宿费标准的50%给予补助。

4、两个人(异性除外)同去一个城市出差,尽量同住一个房间,住宿标准合计为:一类城市140元/天/2人;二类城市120元/天/2人: 一类城市180元/天/3人;二类城市150元/天/3人,给予报销住宿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两间房,必须向直属领导申请同意,方可报销,未申请的按照上述执行。

第十条 伙食补助标准:

1、 外地出差每天报销餐费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内出差,确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时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报销人民币10元做为午餐补贴。

3、所有外地出差人员,当天如有招待费用产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补助。

第十一条 凡在区域当地招聘的销售人员,执行工作日内每天交通费20元,饭补10元,出差同外派人员报销标准。北京地区交通费用实报实销,见交通充值卡票据。

本规定从20xx年02月15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 篇34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

2、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3、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报账员进行初次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4、本制度中的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教职工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核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教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人员需事先和办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可以办理时,按时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出差教职工违反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教职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报账员处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

5、教职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

a、省、市内出差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

b、国内出差须经文教局主管领导核准;

7、凡参加各种会议,交纳会务费,在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差旅费;

8、凡两人一同出差,住宿费用按一人计算,超出标准住宿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9、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三、教职工出差相关规定

1、市内出差

学校教职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单位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1)住宿费、交通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会议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复报支。

(2)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3)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