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相关 > 工作文档 > 规章制度 > 建筑工地项目部的管理制度【精选三篇】正文

《建筑工地项目部的管理制度【精选三篇】》

时间:

建筑工地项目部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建筑工地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篇1

1、本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控制点

根据贵工程特点及现场情况,以下部位和事项为安全控制重点。

⑴易燃物品储藏处的安全控制;

⑵现场用电安全控制;

⑶木制品场所的防火控制;

⑷油漆、电焊作业的防火防范控制。

⑸单块较大面积玻璃的运输及安装。

2、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⑴进入工地的工人,首先是强化思想教育。本公司拟赴贵方的人员,保证是高素质的,他们已习惯于接受入场安全培训,同样习惯于办理各类必须的签证手续,我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已完成实现了建卡备查。

⑵专业工种施工人员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⑷认真执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如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不吊等安全纪律与技术交底,受交者履行签名手续。

⑸各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不超期,名册齐全,真实无误。

⑹安全检查记录齐全,隐患部位的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⑺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并做好上岗记录。施工人员具有防护衣帽等设施。

⑻各级管理人员,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各类施工人员,戴胸卡、戴安全帽、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⑼组织防火领导小组,分施工层、分工种各负其职。

⑽组建义务消防队,群防群治。

建筑工地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建设(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单位和参加电力建设的其他施工单位。

第三条 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本规定。应遵循电力建设的客观规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第四条 企业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 经理是企业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关心职工生活,注意劳逸结合,在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和领导施工。

第六条 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第七条 安全施工,人人有责。企业应不断强化以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施工负责,并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建筑工地项目部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项目后勤管理更科学、规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和项目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包括:办公区、生活区、办公用品、宿舍、食堂、厕所管理等。

第三条 本项目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 项目部管理人员宿舍管理

第四条 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公司宿舍时,必须到后勤管理部办理入住手续。

第五条住宿员工应保持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不随地吐痰,严禁乱丢废物垃圾及乱倒污水。不得在公共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

第六条 爱护宿舍的集体财产和所配置的生活用品及水、电等设施,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平时要节约用水、用电。

第七条 随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宿舍内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严禁私接电路。

第八条 在宿舍内要做到团结互助,不打架,不骂人,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或亲友,确需留宿的,须找后勤负责人登记;不得有酗酒、赌博或传播淫秽音像、书画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九条 晚10点后,宿舍内不准高声喧哗,严禁饲养禽、畜,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条 住宿员工在房间分配定位后,不得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也不得任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须经后勤同意后方可。如擅自离开项目部的,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全体住宿人员必须配合后勤部对宿舍区的检查工作,服从管理、派遣与监督,不得拒绝和阻拦。

第十二条 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使用煤气灶和电炉。

第十三条 住宿人员要及时关窗锁门,保管好私有财物,属保管不慎而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 宿舍内不得长时间接待来客或接待异性客人。男、女职工按划分区域住宿,不得越区进入异性宿舍内逗留、住宿。患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习惯者,要单独住宿。

第十五条 职工在离职时应到后勤部办理退房手续。

第三章 外协职工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各施工队负责人是外协职工宿舍消防、卫生和安全第一负责人。

第十七条 宿舍内内禁止乱写、乱画、乱贴、乱刻,注意保持门窗墙壁干净明亮。

第十八条 宿舍内杜绝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存放大量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防火防盗;禁止在宿舍内打架、斗殴、赌博、卖淫、传播淫秽物品、男女混住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九条 宿舍内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床面地面整洁,禁止乱扔乱堆材料和工具。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 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稀料、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子、电饭锅、电磁炉、热得快、电褥子、电钨灯以及大功率电器。如有使用,一律没收,并罚款若干。

第二十一条 宿舍内禁止卧床抽烟,不得随地吐痰、大小便、乱泼脏水和乱扔垃圾,应安排专人清扫,保持宿舍清洁卫生。

第二十二条 宿舍要有纱窗,夏季要有灭蝇措施,保持空气流通。

第二十三条 节水节电,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100―500元。如有盗窃行为,经查实后,除退还赃物外,给予以一罚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 食堂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食堂要经过卫生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内外卫生整洁,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并上墙。

第二十六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要自觉排队,文明有序,不得插队、挤闹、起哄。必须厉行节约,不得浪费。

第二十七条 就餐员工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要爱护公物,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或占为己有。对损坏各类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 食堂要有计划的进行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加工保管生熟食品及炊具要分开并有生熟标记;坚持实物验收制度,做好成本核算。

第二十九条 食堂要按时开饭,认真做好职工就餐登记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第三十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对饭菜进行合理搭配,品种力求多样化;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或有临时客餐的,须有事先预约或通知,保证供应。

第三十一条 食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做到餐具、炊具洗刷干净,餐具每餐消毒,做到无锈无油污;食堂内外环境每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确保无蝇、无老鼠、无蟑螂、无蚂蚁等害虫;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搞好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第三十二条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夏季要有灭蝇措施;各种佐料、副食品要密闭保存,米面要距离地面、墙壁20厘米以上;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三十三条 遵守制度,树立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饭熟菜香。

第五章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办公用品(包括部分固定财产、日常低值易耗品等)由后勤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办公室应于每月1―5日内,将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审签过的当月份《办公用品申购单》报后勤部统一购置、领用。

第三十六条 临时需要购置的特殊用品,应报项目经理批准,由后勤部统一按批示办理。

第三十七条 各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应指定专人统一签领。凡属固定资产的物品,领用者应如实填写登记表。

第三十八条 工作调动或离开本项目者,必须先办理原领用物品的清查及上缴手续。

第三十九条 上缴回归之物品要完整齐备,若已损坏,应作合理解释,故意损坏或遗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应酌情处罚。

第四十条 复印机、传真机只做办公使用,应由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以便及时排除故障。

第四十一条 各种办公物品凭申购单进行采购、核实,并做好入库登记手续,然后按申购单发放。所有物品应整齐、有序地予以摆放,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第四十二条 各种办公物品应采取定期除湿等有效措施,避免产生物品腐烂、变质等现象。管理员要树立安全防患意识,避免产生火灾、盗窃现象。应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统计办公用品的使用金额。

第六章 办公区管

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 办公场所要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乱拉线、乱搭线以及违章使用电器;注意防火,如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十四条注意将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人员离开应将抽屉或保险柜锁好,提高防盗意识。

第四十五条 办公场所须保持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提升项目部的对外形象。

第四十六条 各部门员工须严格遵守公司维护办公环境秩序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办公环境负责,并落实到个人。

第四十七条 项目部后勤部门、保卫部门和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卫生检查活动,对各部门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评比并给予公开通报。

第四十八条 尊重领导,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间,不允许私自离岗外出,有事请假;员工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谐相处,共同谋事。

第七章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厕所卫生要设专人负责管理,每天清扫1――2次。

第五十条 厕所要有灭蝇、灭蛆、除臭措施,定期消毒。

第五十一条 不得随地大小便、吐痰和乱认废弃物。大便入坑,小便入池,及时冲水。

第五十二条 爱护公共设施,不准乱刻乱画。

第五十三条 粪便要及时加盖或清运。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项目部拟订,经讨论通过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十五条 原制度如与本制度相抵触,按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