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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汇总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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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精选35篇)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

公司全体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食堂的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保证职工安全卫生就餐,公司重新对食堂进行装修布置,现决定于201*年*月*日起正式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食堂管理

食堂实行公司与职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总裁办代表公司负责对餐厅的监督工作,同时广大职工有权就餐厅的经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二、 用餐时间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用餐时间安排如下:

午餐:11:30—12:00

晚餐:17:30—18:00

各部门员工要严格遵守用餐时间规定,严禁提前用餐。

三、 用餐须知

1、食堂工作人员不准提前开饭,必须到下班时间后方可开饭。

2、打饭必须自觉排队,任何人不允许插空或让人替打。

3、员工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不准随意在桌上或地上泼水、倒饭、乱扔赃物等。

4、伙房内,闲人不准进入。

5、食堂餐具必须保持清洁,应经常刷洗、消毒。

6、严禁出售变质饭菜,必须保证饭菜的质量、数量及价格。

7、食堂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开饭前要勤洗手。

8、食堂剩余饭菜若不变质,可以出售,但价格必须减少,且向员工说明。

9、员工用餐结束后,应自觉将餐盘拿到门口,将剩余饭菜倒入垃圾桶,餐 具按指定位置摆放。

10、食堂的一切设备、食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物件(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食具者,要照价赔偿。

11、餐厅卫生人人有责,以上十条规定,若有违反视情况严重性予以10—100元罚款,对于揭发,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予以嘉奖10—100元。

本规定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公司总裁办对员工食堂进行直接管理,为员工提供无质量问题的伙食,对员工食堂的人员和环境卫生进行管理,维护员工食堂正常的用餐秩序。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

1、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2、罪犯亲属寄给罪犯的包裹、汇款或罪犯寄给亲属的包裹、汇款,必须按照国家邮章规定办理,并经干警认真检查登记,罪犯签章。如发现包裹夹带违禁品,将视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

3、罪犯按规定可以会见亲属。亲属必须持有《会见证》、身份证,并履行登记手续。会见应在监狱会见室或指定的地点进行,会见每月一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会见时禁止使用隐语、外国语交谈。少数民族罪犯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会见现场必须有干警直接管理。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批准与配偶或直系亲属特优会见:

1)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且分级处遇在一级宽管的

2)进入二级宽管半年以上,计分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3)在改造或生产中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进入普管级一年以上的

4)因改造需要经监狱批准的。

符合特优会见条件,经罪犯及其亲属申请,每月可安排一次,会见时间可延长至24小时。 罪犯与配偶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或《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不全,或有其他不能特优会见的情形,监狱应拒绝安排特优会见。

5、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罪犯,可批准与亲属共餐:

1)符合特优会见条件的

2)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监狱表扬,或受到立功奖励的

3)进入一级宽管或进入二级宽管三个月以上的

4)在改造或生产中表现突出的普管级罪犯,计分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6、监狱安排罪犯与配偶同居、与亲属共餐,可适当收取费用,但要低于社会同等条件的收费标准,并要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收取的费用,单独建帐,主要用于改善罪犯学习、生活等条件。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

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非税收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本级的非税收入账户体系,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库单一账户,在银行开设用于记录、核算、反映未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及其支出活动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及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非税收入的汇缴、集中支付和特殊专项支出等活动的其他账户。

第十六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为国家代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涉及市与国家、省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涉及市与区分成的非税收入,分成比例由市政府或者市财政部门规定。

上、下级分成的非税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者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后,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退库:

(一)多缴款、重复缴款、错缴款的;

(二)由于调整非税收入征收标准,需要退还款项的;

(三)财政部门规定应当办理退库手续的其他情形。

非税收入的退库,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办理,其他账户不得办理。

第十八条办理非税收入退库,需退还缴款义务人的,由缴款义务人向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需退还执收单位及其委托单位或者代收银行的,由请求退款的执收单位或者代收银行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发现需要向缴款义务人退款的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经批准后主动向缴款义务人退款。

财政部门接到资料齐全的退库申请后,属于本级管理权限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退款;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上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

除有规定用途或者弥补征收成本性支出外,非税收入应当与执收单位的支出分离。

具有专项用途的非税收入,在预算编制和执行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安排,专款专用,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部门预算。

执收单位的基本支出,按照其职能、定员和部门预算核定的支出标准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定。

执收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征收非税收入的费用,通过部门预算安排。取得国有资产或者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所必需的征收成本,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定。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第二十二条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由财政部门核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具体办法按市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财政票据管理

第二十三条财政票据是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在征收非税收入时向缴款义务人开具的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凭证,是财务收支的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征收非税收入时应当开具财政票据,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代收银行不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财政票据监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购领、保管和发放财政票据,并对财政票据的使用进行稽查和核销。

第二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和收入级次或者财务隶属关系购领、开具、保管、核销财政票据,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票据安全和合法使用。

第二十六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财政票据;禁止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禁止使用非法财政票据。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入库、支出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审计、物价等部门应当依法对非税收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移送。受移送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部门。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单位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的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处理;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阻挠、拖延,并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检查处理决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篇的行为。受理的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有联络方式的检举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负责受理和查处的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及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的单位和个人。

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或者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依照该条例规定予以处罚或者处分。

第三十一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应缴的非税收入,退还违法多收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执收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征收、代收非税收入的;

(二)违法多征、少征非税收入的;

(三)违反收缴分离规定的;

(四)转移、私分或者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的;

(五)不按规定办理非税收入退库的;

(六)不按规定购领、开具、保管、销毁财政票据,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者使用非法财政票据的;

(七)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的。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审计部门责令改正,追缴应收的非税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作为缴款义务人逃避缴纳非税收入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执行部门预算的;

(三)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

(四)不履行内部监督义务或者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部门预算、综合财政、分类管理、收支分离、监督检查等实施办法。

税务部门实施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由市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市非税收入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4

第一条 为规范办公室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提高办公室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正常的办公管理秩

序,做到令行禁止、高度执行、张弛相宜的办公氛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亿波顺金属企业行政职员及课长以上管理干部。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三条 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假缺勤、电话请假等违反劳

动纪律行为,办公区内保持安静、物品摆放要求整洁有序,创造优美、文明、舒适的工作和办公环境。

第四条 工作时间内要求办公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外出办事要向主管领导说明去向,并随时保持工作联系,

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做到日毕日清、日清日结,工作不积压、不拖延、不推诿,敢于承担工作责任。

下面是办公人员工作参考准则,要求全体办公人员均遵照执行:

※今天的事情,今天办 布置的事情,马上办

※重要的事情,优先办 限时的事情,计时办

※能办的事情,尽力办 琐碎的事情,抽空办

※困难的事情,想办法 所有的事情,认真办

第五条 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办公区域内不得打闹、喧哗,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聊天、开庸俗玩笑、看报章报纸、听MP3音乐【下班时间可以听音乐提高情操】,上班内禁止打游戏、QQ聊天【正常业务上网除外】、吃零食、炒股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要求管理干部做好榜样和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公司管理部做好监督和审察工作。

第六条 建立工作请示或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权限意外处理不了的事情要向主管领导逐级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向领导汇报办理工作完成结果,在工作保持紧密衔接、工作要求善始善终。

第七条 协调和融洽部门间的相互关系,同事之间要求团结协作、友爱互助,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办公区内简明和职务称呼是必要的,同事之间、上级下级之间要求采用职务称谓。

第八条 工作期间要求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或洽谈,接人待物要求讲文明、有礼貌,进入领导办公室要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对其它部门、基层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答复问题要有策略

技巧,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回答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他部门,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具体细则参照《办公职员形象礼仪规范》。

第九条 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办公设备,个人资料严禁到公司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上使用,要求厉行节约,保持公私分明,办公用要求以旧换新。下班离开办公区域时,要求关闭窗户窗帘、显示器和办公设备的电源开关,整理文件资料和办公桌椅后方可离开。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制订并作解释说明,根据公司管理需要,适时作出修改,如果本条例规定与其他规定不相符者,以本条例规定作为执行依据。凡违反本管理制度者,严格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运作时间为三个月,如果三个月内未进行调整,自动升级为正式执行版。

二0xx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办公 秩序 管理 制度

呈:总经理发:总经理室 副总经理室 财务部 行政部 销售部 生产部 资财部 国际贸易部传阅范围:全体员工存:管理部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5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执行,做到带班领导要坐班,值班人员按时上下班,值班期间认真接听电话,做好记录,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值班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班的,必须报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分局值班人员每天下午5时前向县局值班人员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县局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分局值班工作的督查。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春节期间的人员管理,确保工作日期间人员在岗在位。

二、严明公车使用管理有关纪律。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入库,机关车辆停放在县局大院内,分局车辆停放在分局院内。值班期间确因公务需要经批准可以派车,机关值班车辆由带班局长批准,需要增派车辆按用车规定向办公室申请;分局车辆需经分局长批准方可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不按规定停放公车。

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和公车的管理与督查,县局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责任追究。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6

为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给就餐教职工和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优美、舒适的就餐环境,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四风”整治。经20xx年5月8日校长办公会决定意见,以及20xx年9月9日教师会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就餐管理

1、用餐时间:

早餐:6:30——7:30 午餐:11:15——11:40 晚餐:17:30——18:00 教职工和学生应按时就餐,禁止无故提前或延后就餐。如有需要应提前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用餐时间以外,食堂不提供用餐。

2、就餐人员应文明就餐,不准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并自觉保持食堂,餐桌,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卫生清洁,吃剩的饭菜自觉清理干净倒入垃圾桶内。就餐人员应按照自己的饭量盛饭,避免造成浪费。教职工和学生用餐后必须将自己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位置。

3、严禁私自带领校外无关人员到食堂就餐,如工作需要,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提前通知食堂管理人员方可就餐;如是教职工亲属需在食堂就餐的,由带领的教职工缴纳就餐费用。

4、任何人不许私自从学校食堂带走饭、菜、米、面、餐具等物品。

5、就餐的教教职工应先在就餐签字册上签字认可,再领取餐具就餐。

6、就餐人员对伙食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主管人员反应。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搞好食堂建设。

二、就餐人员伙食费缴纳及管理

1、教职工日常(星期日下午至星期五上午)就餐。教师应按学校规定轮流在教室陪餐,其余在职教师和教师家属、亲属在食堂就餐。学校聘请的食堂工勤人员、学生宿舍管理员、代课教师、校园保安、因工作需要来学校办事人员就餐费用由学校列预外收入经费中支付,其余就餐人员自行负担就餐费用。

2、工作就餐。学校开展大、小型活动需要安排工作餐的和学校因公来客需要安排接待的,由组织部门或分管领导报学校办公室,校办公室请示领导批准,

由办公室通知食堂管理人员按规定标准安排,就餐结束后由经办人员和就餐人员在就餐登记表上签字认可备案;费用列学校生活费支付。

3、就餐缴费标准:早餐:自缴费用的成年人和中、小学生统一按3元/人收取,幼儿园学生按2元/人收取;中餐:教师亲属非子女成年人和中小学生在食堂就餐的按每餐4元/人收取,幼儿园学生按2元收取。晚餐:本校正式教师(含特岗)及其家属、亲属每餐按5元/人收取,教职工子女亲属在就读初中以上的按每餐5元/人收取,在就读小学的按每餐4元/人收取,幼儿园学生每餐按2元/人收取。教师教职工就餐时由学校值周领导记录备案或在就餐登记表上签字,学校每个月公布一次,每个月财务处从就餐教职工工资中扣缴入到学校食堂生活费帐上,并按期公示使用情况。

4、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师和学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用心调剂伙食,避免无为浪费,做到进菜质优价廉,饭菜可口卫生,荤素搭配合理,营养调剂均衡。并确保采购肉菜食品的质量与安全。让就餐师生有安全可靠的饮食健康保证。

5、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周公布食堂伙食账目,做到公开透明。

6、加强厨房及炊具、灶具的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厨房及各类炊(灶)具的清洁卫生,延长其使用寿命。

7、加强防火、防盗、防毒。自觉养成用后随手断开用电设备电源的良好习惯,防止操作失误出现意外和造成损失。积极为就餐师生创造优美、绿色、干净、卫生、安全放心的就餐环境。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7

一、 职工需洗涤衣物时,在规定洗涤时间内向宿舍管理员申请,投币使用,并按要求做好使用前后的登记工作。

二、 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衣物在洗涤前和洗涤后接受管理员的检查,由管理员开启洗衣机后正确使用洗衣机。

三、 做好洗衣机的使用登记及检查:员工申请使用洗衣机时,员工和管理员共同签字登记、投币,宿舍管理员负责为员工开启洗衣机,并向员工讲解注意事项,在员工洗涤衣物过程中,宿舍管理员要经常到现场巡视、观察,监督员工使用情况,发现违规操作立即制止。

四、 洗涤衣物前的检查:宿舍管理员负责检查员工所洗涤的衣物是否符合规定的洗涤要求,检查口袋内是否有金属物品,检查衣物重量是否符合洗衣机的洗衣量,检查无异常后方可同意员工使用。

五、 洗涤衣物结束的检查:员工洗涤衣物结束后,宿舍管理员当面与员工检查洗衣机的完好状况,发现故障属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确认并上报办公室,由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并由办公室给予处罚,如因交接不清,责任不明,则由故障出现前和故障出现时的洗衣人员共同承担维修费用并接受处罚。

六、 洗衣机仅限住宿员工使用,其他人员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管理员不得私自同意他人使用。

七、 每日衣物洗涤完毕管理员使用84消毒液对洗衣机进行消毒处理, 预防有皮肤病的员工产生感染。

九、 使用前和使用中检查电源线及插头是否有水,避免触电;发现有烧糊、冒火、冒烟等现象,应及时断电并向管理员汇报。

十、洗衣机使用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每缸1 元。

十一、设立投币箱,员工投币后方可使用,收费实行登记入账,每月月底由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主管及宿舍管理员共同开启投币箱,取出现金,与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由财务部收款,并开据收款收据,办公室存档。

十二、每日洗衣机可使用时段为:每日12:00-14:00及周六、周日全天开放。

湖北铁神化工有限公司 办公室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8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 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 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 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或汽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工作人员出差,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探亲办事者,其绕道车、船、住宿等费用自理,同时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补贴。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

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出差补贴为员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补助。

餐费计算方法为:一天按三餐计算,早餐按标准补贴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标准补贴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补贴早餐;中午13:00以后回单位补贴午餐;下午19:00后回单位补贴晚餐(以车票、机票载明的时间为准)。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出差审批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出差审批单》粘贴于报销单后面,作为报销的附件。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五、其他情况

1、外出学习统一安排食宿的,据实报销,不再领取出差补贴(科研人员外出工艺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部。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9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六条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第八条 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将门(急)诊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在检查结果出具后24小时内归入门(急)诊病历档案。

第十条 在患者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设置的专门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集中、统一保存与管理。

第十一条 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局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局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财政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局里成立车队,车队长由专职司机兼任。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办公室对全局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办公室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局里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办公室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局长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办公室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局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局班子成员,副处级干部用车实行挂靠,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办公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驾驶员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用品每车全年400元;洗车费按150元每车每月包干;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3000元/年·车发放;卫生、保洁用品、饮用水由办公室统一配置。兼职驾驶员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 车队队长比照副科级享受经济待遇(补助100元/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1

一、局机关值班室地点设在六楼;局机关的日常值班(含节假日)工作,统一由局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逐月印发局机关值班表,并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抓好落实与考核。

二、局机关值班时间定为正常工作日的下午6:00—转天早晨8:30;双休日上午则定为8:30—中午12:45,中午12:45—下午6:00,并同夜间值班续接;日常值班原则上每班安排2名人员,节假日与汛期期间增设为4人(含局领导与司机各1人)。

三、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空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需倒班或临时替班,必须提前报办公室备案;值班人员应交替就餐,不得饮酒或擅同非本单位人一起值班,凡因空班脱离、不尽职守、漏报实情、贻误工作的,均要追究责任、予以处罚,并由局行政办公室向局机关各科室通报批评。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受理市局与区委、区政府的专线电话和住户群众有关报修、咨询、上访的热线电话,及时填写值班日志和处理情况;对市、区上级领导部门或者基层单位紧急通知通报等事项,必须在认真做好记录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局相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如实传报,确保信息畅通。

五、值班人员接听值班电话、接待来访人员时,应注意礼仪形象、对话用语文明、服务周到、接待热情,任何情况

下,均不得与来电、来访住户负气争执,以实际行动维护局机关声誉。

六、值班人员到岗后,应立即启动值班室内的报警器,至次日早上8:30关闭;每晚8:30前,应与楼内保安人员共同巡视大厦各楼层的安全防范情况,如发现重大紧急情况,可及时与派出所进行联系,并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场面。

七、严格昼夜值班交接程序,对当班时承办的事情,原则上要及时处理完毕并在值班记录上详细登记;因特殊情况需延时处理的,必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确保无遗漏、无差错。

八、值班人员必须爱护值班室内设施,维护环境卫生;每次值班工作结束前,值班人员要及时整理值班室,被褥等值班生活用品应保持清洁,值班人员在每日值班后应将被罩、床单、枕巾拆下统一放置于床头(由保洁人员统一清洗),被子叠放整齐;关闭空调、电视、照明灯等电器开关,将《值班记录》和值班钥匙交给值班接替人员。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2

一、从事中班工作到二十二点以后下班的,中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二元二角。从事夜班工作到二十四点以后下班的,夜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三元四角。从事夜间连续工作十二小时的,夜间津贴标准调整为四元四角。

二、五点前上班的早班职工的早餐补助费,调整为八角。

三、正常日班在夜间值班的夜餐费,值班到二十二点以后的,可发给二元二角。通宵值班不睡觉的,可发给三元四角。

四、事业单位津贴提高部分所需的资金,仍由原渠道列支。

五、上述调整津贴办法从一九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3

1 适用

公司正式合同制职工、新星公司劳务工、氯碱公司劳务工等公司统一管理的人员(以下简称员工)。

2 职责

2.1 各车间(部室)职责

2.1.1各车间(部室)负责人负责本车间(部室)员工考勤刷卡的日常管理,督促员工按规定刷卡。

2.1.2各车间(部室)综合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人员出勤情况上报并与人力资源部门核对卡勤异常人员。

2.2人力资源部职责

2.2.1负责公司员工考勤刷卡的监管,并接受员工的投诉

2.2.2负责与各车间(部室)核对卡勤情况。

2.2.3负责考勤刷卡管理文件的修订、发布和传达。

2.2.4负责考勤卡的办理和更换。

2.3综合部职责

2.3.1负责联系考勤机软硬件的修理和维护。

2.3.2保卫科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员工考勤刷卡,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进行查处和通报。

2.3.3保卫科负责考勤机的日常管理和报修。

3 程序

3.1 各车间(部室)负责人及时向本单位员工传达公司卡勤管理的相关规定,教育本单位员工严格按相关规定刷卡。

3.2公司员工出入厂门必须刷卡并接受保卫科监督和检查。

3.3各车间(部室)综合管理员每天上报考勤刷卡情况, 并于每周五汇总后与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核对。

3.4 每月5日前,各单位领导审核本单位上月的《月度考勤统计表》以及值班加班、换班换休、请假外出记录,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3.5 每月10日前,人力资源部门依据《月度考勤统计表》审核各单位上报的《考勤表》及相应记录。

3.6 经审批的《考勤表》以及值班加班、换班换休、年休、请假外出记录与《月度考勤统计表》不符的,以卡勤为准。

3.7 对考勤管理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由人力资源部门书面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并于每月20日前提出处理意见。

3.8每月10日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编制《TDI公司月度考勤统计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4、具体规定

4.1员工出入厂,不得逃避打卡,不得代打;逃避打卡和被代打者按旷工处理,代打者按缺勤处理。

4.2员工因值班、加班不能离厂或非工作原因滞留厂内的,必须在下班时间1小时内打卡;否则按缺勤处理。

4.3 公司规定上班打卡时段(暂定10分钟),由于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时段打卡者按迟到处理;按相关规定超过2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半天。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执行。

4.4 上下班时间,保卫科应有专人现场维持打卡秩序,每天坚持不定期查看打卡机录象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4.5职工考勤表严格按规定填报并完整填写统计栏内容。

4.6值班加班、换班换休、及请假外出的原始记录由各单位自行存档并相应建立月劳动台帐(格式自定)。人力资源部每月10日前检查各单位的劳动台帐或原始记录;对所报与事实不符者,及时纠正,并对历史违规所得在当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4.7 各单位严格按照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的考勤做工资,做到台帐、考勤与工资对应一致。

4.8 员工持卡如丢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书面申请补办,每卡交费30元;由此造成打卡缺勤的,须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每月随考勤报人力资源部。 4.9各单位员工休假一律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除办理请假手续外,还应在OA系统中履行相应的请假流程。

5 质量记录

《月度考勤统计表》 《考勤表》

《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 请假条》 《TDI公司月度考勤统计表》

20xx年8月12日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4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值班管理,明确值班管理职责,及时处理值班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实现机关干部二十四小时管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机关干部值班管理。

第三条 分公司机关干部参加生产值班工作,分公司领导任总值班,部室主任或副主任为值班长。

第四条 总值班值班期间全面负责分公司各项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大生产运行、应急突发事件初期决策权。

第五条 值班长负责值班人员的管理,负责处理和协调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问题。

第六条 分公司生产运行部负责制定干部值班制度,编制机关干部值班表,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组织落实并进行监督考核。

第七条 值班时间安排,工作日为当日17:00至次日8:00,节假日为当日8:00至次日8:00。

第八条 值班人员工作日18:30前到分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签到,节假日期间早8:00到生产指挥中心签到。

第九条 值班干部值班期间应坚守岗位,要求在办公室值宿,不得参与值班工作无关活动,有事不能值班应向值班长请假,值班期间禁止饮酒,外出查岗通知生产指挥中心做好记录,同时要保证通讯畅通。

第十条 干部值班工作内容:

1、掌握生产运行情况,进行岗位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2、值班人员18:30至19:00到分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组织各大队级单位值班干部进行视频报到。

3、值班长负责组织值班人员查岗并且填写《干部值班记录》

4、负责落实值班期间上级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5、负责值班期间车辆回场和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一条 值班期间夜查车辆由生产准备大队负责安排(17: 00至次日8:00),每天晚上18:30到生产指挥中心报到,值班领导和值班长用车为值班期间临时用车。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5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小区,小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入住小区后,凡饲养犬或其他需办证饲养的宠物的住户须办理与住所地址一致的登记证明、防疫证明、年检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并到物业管理处登记备案。

二、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饲养的宠物(包括犬和猫),应按市兽医防疫部门的规定定期到市兽医防疫部门或授权的下属市兽医防疫机构为宠物注射疫苗。

三、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四、小区内各业主(使用人)携带犬只、猫等宠物到户外活动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2、携犬或其他易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宠物乘坐电梯应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其他乘梯人的人身安全。

3、宠物不可随处大、小便,宠物饲养人应文明遛宠物并携带宠物粪便袋或垃圾袋,及时清除宠物所排泄的粪便。

五、小区内居民养犬、养猫及鸟类等宠物不得妨害他人,犬吠、猫叫、鸟鸣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时,饲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六、宠物咬伤或抓伤他人时,饲养人应当立即带伤者到附近的卫生防疫机构或医院进行治疗和注射狂犬病疫苗,并承担相关责任。

七、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公司将不定期进行灭鼠药投放、虫害喷药等工作,请各宠物饲养人留意您的宠物安全,以免发生意外事件。

八、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6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3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4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5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6条 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7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8条 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5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10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 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9条 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10条 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11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12条 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则

第13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14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15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既严格又合理的控制相关费用支出,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为原则,达到节约成本,保证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因公司业务的所有公司员工的出差。

第三条 出差种类:

1. 短程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 远途出差:出差当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条 出差:

1.员工出差,由出差人员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出差。

2. 出差期间不予报支加班费。

3. 员工出差,原则上只报销权限范围内的长途车票。如需乘坐飞机,应事先向直属领导报告事由,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并得到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 员工国内出差的住宿费用按照公司以下规定执行。特殊情况需向公司报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员工应积极、认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员工出差外地,应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必须开启易掌控,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直属领导及公司领导。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营销总监批准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事由,由营销总监审核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批,财务负责人方可借款。

9. 员工回公司后直属领导应对出差员工完成工作汇报时间给予限定,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将出差情况(重要事项汇总报告)或者对照“出差申请单”一一汇报和督导,报告直属领导或营销总监。

10.审核人员根据签有直属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流程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11.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直属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员工,其出差费用报销票据必须在月底提交给财务,不得超过次月5号,不按时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发工资,直到提交才能发放工资,再由财务部门补发工资。如出差人员没能回公司需要邮寄回营销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再到财务报销。

3.报销差旅费(吃、住、行、客情),应据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发票种类不局限;报销业务费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当天当次所发生的业务费用发票,不允许用其它发票冲账,如发现有虚报不实,除将所虚报款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3.原则上公司收到报销单后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

4. 差旅费报销单据需注明离京出发时间和到京时间,以不满12小时计半天,超过12小时按一天计;所有出差人员出差途中在车上住宿的只计算30元/天/人伙食补助,住宿补助及市内交通补助不予于计算。

第七条 业务接待费用的报销

1、所有客情招待费用必须要部门经理或指定领导电话或当面申请,并填写《招待费用申请单》,由领导批准后,方可凭发票或者盖章收据报销。未申请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2.、报销时需先由经办人在宴请客人的发票背后签名,并注明宴请所在单位的名称、时间(早餐、中餐或晚餐)、进餐人数(用笔标注在背面),再交由销售助理初审,营销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计节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补助正常,平时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额外休息,

2、由于长期出差,公司给予每年7天(含一个周六日)的带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时间,但要提前7天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直属领导指示延时的,返回公司次日办理请假手续、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直属领导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超假时间按旷工论处。

4、原则上不批准在工作日内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时间,乘车时间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须从公司打卡方可计入考勤,离乘车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须易掌控考勤。

第九条 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范围

1. 国内地区划分:共分二类地区

一类地区:国家规定的经济特区城市和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如珠海、厦门、深圳、汕头、海口、广州、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天津、重庆。

二类地区:各省地级城市。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职员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车的,则不属于下列交通费用的报销范围。

2)在公司所在城市内没有派车出差的,按实际到达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轨道交通、公共汽车或出租车发票报销。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补助30元,不再报销打车费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请此费用。

注:以上交通工具,应自行购买车票,特别是机票,必须向领导申请方可购买,未经批准的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进行购买,购买原则是提前准备,尽量买特价机票或者折扣机票,详见《机票购买的管理制度》,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交通费用。

4. 住宿标准:

1、 如公司在该地区机构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员尽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

3、如出差至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公司按住宿费标准的50%给予补助。

#4、两个人(异性除外)同去一个城市出差,尽量同住一个房间,住宿标准合计为:一类城市140元/天/2人;二类城市120元/天/2人: 一类城市180元/天/3人;二类城市150元/天/3人,给予报销住宿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开两间房,必须向直属领导申请同意,方可报销,未申请的按照上述执行。

第十条 伙食补助标准:

1、 外地出差每天报销餐费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内出差,确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时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报销人民币10元做为午餐补贴。

3、所有外地出差人员,当天如有招待费用产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补助。

第十一条 凡在区域当地招聘的销售人员,执行工作日内每天交通费20元,饭补10元,出差同外派人员报销标准。北京地区交通费用实报实销,见交通充值卡票据。

本规定从20xx年02月15日起执行。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7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配备的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有必要需求的以上人员。

第二条,公司采用统一话费补贴按月发放,每月88元(含国内350分钟通话,港澳台除外,超出350分钟按每分钟0.19元计费),超额的费用自付为主结算。

第三条,手机卡号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手机号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使用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同时要向上级汇报情况。

第四条,所有业务职员日后对外开展业务时,一律使用公司配置的电话卡且名片上只能印公司配置的电话卡号码。

第五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SIM卡的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该离职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离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行政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部,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养路单、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部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者转移时应办理转移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报行政部(详情请看附件),行政部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非紧急情况临时性用车,行政部将不予安排。(紧急状况临时用车包括:临时急需取件,临时送客户等。)

第六条 员工归还是车辆时也是一样填写《公务车使用登记表》。把当时归还车辆的实际里程数报给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记录在档,检查好当时车辆的仪容,并且拍照存档。

第六条 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检查、记录起始于终止历程。

第七条 使用者应爱护公务车,保持车内卫生,车内严禁吸烟,蹬踏内饰。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停放在安全位置。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必须在当天把车辆开会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二条 未经允许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者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应即刻与公司行政部联系。行政部应即刻派相关人员前往处理。

第十四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佳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发文之日起生效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9

一、目的:为规范餐厅管理。

二、适用范围:各车间/各职能部门。

三、内容说明:

3-1:饭卡办理及回收:

3-1-1:员工持厂牌人事行政部网管进行现金充值,首次需收空卡押金10元(在离职时退还);

3-1-2:饭卡折损无法使用或丢失,员工需持有效证件到人事行政部网管进行

挂失并进行补办,需收取空卡费5元/张,消磁无法使用则免费补卡,办卡处将电脑显示余额全部转移到新饭卡内;

3-1-3:冲卡时间:办公系统上班时间

3-1-4:员工单次冲卡不得少于50元。

3-1-5:对于拾到他人饭卡须主动将卡上交人事行政部或员工本人,盗用他人

饭卡,一经发现将处罚10倍盗刷金额,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1-6:如果因为丢失饭卡,没有及时挂失补办,导致饭卡金额损失的,其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3-1-7:退卡退款办理:员工离职需持已签好的离职申请单到人事行政部网管进行退款办理。

3-2:饭卡使用:

3-2-1:从20xx年9月1日开始,员工每个月补贴300元直接打入员工薪资中,

请病事假扣10元/天,具体参考《补贴管理办法》;

3-2-2:消费限额:每次不高于20元,每天不高于50元

3-2-3:员工持饭卡依据自己的口味进行点菜,餐厅不收取现金;

3-2-4:员工使用饭卡在刷卡机上刷卡,餐厅刷卡人员根据员工打菜价格确认后进行消费金额输入。

3-2-5:来宾餐为总部办事人员和来宾等用餐,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登记后发放

来宾专用饭卡或饭票进行用餐消费,饭卡使用完成后需交还人事行政部;

3-2-6:保安人员:因保安人员薪资由保安公司发放,故公司对保安每人每月

充值300元卡进行消费,超过金额部分保安自费到人事行政部进行充值。

3-3:餐厅作业:

3-3-1:餐厅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根据员工充值金额状况进行采购作业,

制定的各种菜色的价格原则上餐厅不允许盈利;

3-3-2:餐厅提供早,午,晚餐,每日对每种菜色价格进行明显标示,菜价为

05.元一个梯次,以利刷卡计算便利;

3-3-3:如有停机、转班等情况致用餐人数变化较多时,各单位、各部门需将

就餐人数提前通知餐厅,餐厅人员应按照就餐人数合理配餐。

3-4:本办法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0

第一条为落实和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保运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切实做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动力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

第三条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制,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巡回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完善的设备巡检管理细则,明确职责和实施方法,确定设备巡检的区域、路线、周期、重点检查部位和内容要求。

第五条操作人员、机、电、仪保运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要按设备巡检管理细则的要求认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在巡检中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消除缺陷、作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设备,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巡检人员要及时、准确、清晰、认真地填写设备巡检记录。

第七条各级主管设备的领导要定期对设备巡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解决设备巡检中出现的问题。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巡检人员的巡检方法和仪器的使用予以指导,并讲授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以逐步提高设备巡检人员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保证设备巡检工作的质量。

第八条机泵设备实行点检制,执行《机泵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第九条各单位要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设备的巡检工作水平。

2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指设备为各生产车间所属的机械设备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

二、本制度所指设备操作工是对车间内设备负有使用、维护和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设备操作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动力是否稳定、传动是否可靠、润滑是否达到要求、仪表是否正常以及设备对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有影响的其他问题。

2、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恢复设备正常状态;

3、较大故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车间负责人。

四、值班人员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值班人员应该每天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管理;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重设备应报告车间主管人员,将列入检修计划。

2、值班人员巡回检查的项目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设备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岗位上的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填写师傅、是否及时、准确、整洁

五、车间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车间要定期组织车间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设备的巡回检查方法应能直观反映出巡检执行情况,如填写记录、采用挂牌,挂卡登记,表示检查已进行。

2、车间对巡回检查出来应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用《通知单》的形式提出意见,并对问题内容、解决方法、期限、责任人、效果、奖罚作出规定。

3、巡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六、车间对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负有管理责任,对巡回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超出车间管理范围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电锌四车间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1

1.人员出入管理

1.1公司员工必须佩带有效工作证件出入大门;

1.2衣冠不整(光背、穿背心、短裤、拖鞋)者和儿童不得进入厂区;

1.3抽烟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1.4来访人员要凭身份证进行登记,由门卫电话通知被访人亲自迎接方能进入;

1.5因工作需要(如建筑施工、设备维修、安装调试等)临时出入公司大门的外来人员,必须拿身份证或交纳20元押金后换取临时出入证,工作完成后交证退款;

1.6在厂内住宿的员工不得晚于22:00归厂就寝,员工非公务出厂,发生任何事故与公司无关。

2.车辆出入管理

2.1 本单位公车出门必须递交公司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填写清楚出车事由和行车路线,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2.2所有车辆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厂区;

2.3外部车辆必须由相关部门引领并在门卫室做好登记后方能进入厂区;

2.4装卸货物车辆不得长时间停放在生产厂区,出门车辆必须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2.5员工驾驶电动车或自行车上下班时必须下车推行通过大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所并摆放整齐;

2.6所有车辆因随意停放而影响生产、破坏厂容厂貌的,公司将予以20元罚款;

3.物品出入管理

3.1公司的公共物品出大门必须有办公室签发的物品出门许可证并注明物品外出的事由和去向;

3.2携带物品(如行李包、工具袋等)出公司的人员,应主动向门卫说明所携带物品,配合门卫开包接受检查。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高新利华催化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二○xx年十一月八日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2

现场整理

凡是现场不需要的废品、呆滞物件,废置工装、设备等都属不要物。不要物应及时进行清理,清除出生产作业现场。

必须按公司有关废弃处理制度、流程处理废置物,避免给公司带来损失。

清除呆滞、废置物时,必须与归口管理部门协调解决。6s管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任意转嫁到其他责任部门区域,严禁乱扔乱放。

凡暂时无法清除出现场的不要物,应规范场地整齐放置,挂牌“待处理品”加以标识,并限期清除出现场。

区域负责人应经常核对计划,定期清理整顿现场的工件物料,清除不要物,腾出空间,最大限度地减轻现场区域负荷。

现场整顿

整顿摆放按照分类、规范化要求,符合定点(放置在合适的地点),定容(采用合适的容器和颜色),定量(规定合适的数量)三原则。

工件、物料(零部件、半成品、成品、原材料、辅助材料、配套用品等)应摆放在工装架、物料架、托盘或枕木上,符合三定三要素原则;要求摆放整齐规范,不着地、不占道、不压线。不允许杂乱混放。凡配送、转运、外协的工件物料应按要求摆放在区域内,该区域责任人负责协调和落实整顿到位,并对违规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罚。6s管理制度。

设备(加工机器、焊接设备、切割设备、喷涂设备、起重设备等)应合理布置,与其它物品分离,便于安全操作、维护保养和日常清理。移动设备定位放置,配套气瓶要使用固定架(乙炔瓶与氧气瓶间隔为不小于5米)。焊机按统一方式规范绕线摆放,不靠窗户墙边放置,防止雨水受潮。设备所用各种管、线应合理布置,规范走线,防止现场混乱。

工装(模具、胎具、夹具等)应有标识,合理定位摆放;

工位器具(工件架、物料架、工具柜、工作平台、托盘、零件盒、枕垫物等)应分类、规范摆放整齐,并保持整洁,不得乱丢乱放或杂乱混放。

转运车辆(叉车、小拖车、货车等)应摆放在给定位置,且有定位线标示。

垃圾箱定位放置在定位线区内。垃圾超过警示线应及时进行清理。

现场责任区域管理

责任区域须有明确的责任人管理。

责任区域内要做好有关设施(电器、厂房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做好维护修复工作。

责任区域要做好日常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维护清洁效果,按要求填写6s实施相关记录。

现场通道管理

生产现场必须保持通道畅通,维护通道秩序。凡因转运工件需临时占道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按规范要求放好临时占道牌,严禁违规和无序占道。行车吊钩、操格手柄不应停放在过道中并按规定高度放置,以免影响通行。

现场标识规范管理

现场标识应报董办运营部核定后实施。

划线标示:通道线为黄色,线宽120mm;行车标示线为黄色,线宽100mm;责任区域线为黄色,线宽80mm;定位线为黄色,线宽30mm(如垃圾箱定位)。

现场责任区域标示:应明确责任区域以及责任人,立牌标示。

工具柜、电器柜(盒)、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件物料标示:按规范贴装标签标牌。现场工位器具应统一油漆颜色(灰色为宜)。

转运车辆标示:规范贴标识

看板:符合vi规范,张贴规范,整洁美观,及时更新。

凡属公共区域划线问题报行政本部统筹规范策划,并通过董办运营部核定实施。

现场清扫管理

维持厂房内设施、地面、工件干净清洁。应及时清扫积灰,清除垃圾,清除积水、油污等。

实施责任区域清扫表并及时填写。

现场安全管理

各部门应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现场员工必须按岗位要求穿戴劳保、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防毒口罩、耳塞等),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安全意外事件发生。

各部门对于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必须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必须“四不放过”。

办公区域管理

各部门办公区域6s管理依照<文明办公规定>,符合本6s管理制度。

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办公区6s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维护部门办公区6s形象。部门6s专(兼)干根据办公区<6s管理考核标准>和属地原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协调反馈、落实整改。

办公设施及用品管理

办公设施及用品应按规定要求定点、分类、整齐、规范摆放;完好、干净;标识清楚、专人管理;无乱涂乱画乱张贴;个人用品定点存放置,公用办公用品应指定位置集中规范存放。

办公桌上应有个人工作岗位卡。办公桌面上不得放置与办公无关的物件,办公桌下面不得放置与办公无关的闲杂物品。下班时应对办公桌、办公区域进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办公现场破损的办公家具应及时报行政本部维修或更新处置。

办公安全保密管理

文件资料管理:分类标识、归档,定点、规范摆放;或按规定定期清理、销毁;涉密文件资料要按规定存放,更不得擅自带出办公室;涉密文件借阅和复印必须按有关保密制度执行。

电子文档管理:严格控制涉密共享文件的使用权限;未经批准不得利用电子邮

件向任何人传递涉密信息;屏幕保护设置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部门安全管理:明确部门主管为安全保密负责人,部门专(兼)职保密员履行安全保密监督检查职责;下班后所有保密文档及资料都必须处于保密状态;言谈不涉及公司保密内容;离司人员离司前要将有关文件资料全部交出,并对交接过程进行监控。

卫生间管理

卫生间设施(包括房间门、窗、墙面、地面、水管龙头、洗手台柜、电灯电器及其它设施)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卫生间应按要求备好卫生纸,保证各间蹲位有卫生纸。

卫生间应有香熏,便盆应有卫生球,消除异味。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及时做好各项清理、清扫、清洁工作。

卫生间应加强监督控制,对违规吸烟人员乱丢烟头、烟灰、烟盒者按规定处罚。

卫生间严禁涂鸦,对违规乱写乱画者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各精品参观线上的卫生间要求按宾馆方式进行管理。

公共区域管理

公共区域由行政本部负责巡查,及时清除违规占道车辆、物品,清除废杂物、垃圾,打扫或清洗门窗和相关设施,维持日常清洁卫生;按制度落实车辆管制

公共区域的基建垃圾由基建办落实清理整改;工业垃圾由就近责任部门协调处理,不得推委和拖延处置。

凡属公司重大接待活动统一安排的整改指令,各事业部、部门必须顾全大局,全力、及时完成责任区域整改任务。

员工素养及团队风貌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做好誓词培训和早操活动。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素质素养方面的培训,大力倡导三一文化,抓好文明办公、文明生产,培养团队过硬的精神风貌,提升员工意识素养,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习惯。

员工应注意仪容仪表和自身形象,按规定着装,佩带工卡,及时修理边幅,注意文明用语,讲究文明礼貌。

生产工人应列队下班,上下班、就餐不得穿脏工作服进出公司大门和食堂。

上班时间应无呆坐、磕睡、闲谈;无溜岗、串岗、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按公司规定严禁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抽烟、嚼槟榔。

现场整改

各部门按6s日检通报或董办运营部整改通知书要求,在限期内组织完成相关整改事项。对现场限时整改实施确有困难的,由责任部门拟报整改方案反馈协调,可酌情另行考核处理。

责任部门对处罚不服时可以向主管公司领导申诉,但不得借口延误现场问题整改。对于没有安排落实整改的部门加倍处罚,按6s处罚条例连带处罚部门主管。

未按公司要求完成重大接待活动整改指令、影响公司整体接待活动的部门,落实责任人从重处罚。

6s整改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四

6s考核奖惩

各部门应加强所属责任区域6s自检自查和考核奖惩,落实整改。

董办运营部根据<6s管理考核标准>和<生产工作现场6s管理处罚条例>(附件五)及本制度实施考核奖惩。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6s管理进行全面大检查和考核评比活动。

部门所属责任区域受到董事长批评时,每次处罚责任部门50—100分。

一般6s奖罚由董办运营部主管公司领导批准;重要6s奖罚报董事长批准。

董办运营部每月将各部门6s考核奖罚情况统计反馈人力资源部执行。

6s考核的罚款金依据<行政处分条例>在月工资中扣除。

6s考核的奖励金由董办运营部负责发放。

集团各部门6s管理人员考核管理情况部分绩效由董办运营部汇总,纳入绩效考核。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3

为明确值班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安排

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情况。并将每月《株洲公司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表》提前抄送至各办公室。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当在值班室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单位办公区域进行巡视,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擅离职守。

2、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按照有关预案要求向上级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3、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和保密工作。

4、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前要搞好值班室卫生,关好门窗。

5、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交、接班双方人员要当面交接值班钥匙和值班记录,并在值班记录上履行签字手续,做好工作交接。

6、值班人员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本人自行调换班次,并在办公室登记,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三、值班人员职责

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4

第一条为加强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保障外地来京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首都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无本市常住户口,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京暂住的人员(以下简称外地来京人员)。

第三条本市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居(村)民委员会和雇用、留宿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外地来京人员的户籍管理工作。

在外地来京人员较多的地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户籍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对外地来京人员进行户籍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

《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证明。对未取得《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暂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印制。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户籍管理对外地来京人员规模进行控制。对外地来京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的疏导措施,使暂住在该地区的外地来京人员的数量,不超过外地来京人员所占当地常住人口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区、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必须在3日内按下列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一)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四)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或者本人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第八条

外地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应当提交以下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育龄妇女应当提交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暂住证》:

(一)无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或者无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育龄妇女无原籍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的;

(三)乞讨、街头卖艺人员;

(四)从事相面、算卦等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五)无照行医人员;

(六)制作、贩卖假冒伪劣商品、倒卖各种票证、非法刻制印章的人员;

(七)其他从事危害社会秩序或者公共安全活动的人员。

已办理《暂住证》的人员中,有前款第(二)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吊销其《暂住证》。

第十条对各项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外地来京人员,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应当自受理申领之日起10日内核发《暂住证》。

对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暂住证》上注明系来京务工经商。《暂住证》上未予注明的,劳动行政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和营业执照。

第十一条《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1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第十二条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第十三条外地来京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公安派出所。

第十四条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按照规定重新补办。

第十五条《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十六条外地来京人员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或者办理《暂住证》变更登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工本费和手续费。

第十七条雇用、留宿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与所在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以下治安责任:

(一)对外地来京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

(二)带领或者督促外地来京人员及时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离京时注销暂住户口;

(三)不得留宿逾期未申报暂住登记、未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四)

(五)按规定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外地来京人员变动情况;

(六)发现外地来京人员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外地来京人员不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或者变更登记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

(二)外地来京人员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查验《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15日以下拘留;

(三)外地来京人员冒领、冒用、转借、转让、涂改《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伪造、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向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改正,并按照每留住1人处以月租金3倍以下的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五)对招用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或者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每招用或者容留1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港、澳、合同胞和华侨来京暂住的户籍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1995年7月15日起施行。1985年11月26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和《市公安局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暂住人口户口管理的规定〉的细则》同时废止。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5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学籍卡;

(4)电脑档案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4)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县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七、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导处副主任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教导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

八、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福渡初中

20xx年1月

看了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6

为提高现代化办公实效,规范公司电脑的使用管理,确保电脑以及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本规定。

一、总则

第1条 公司电脑以及网络资源仅为办公所配置,员工不得从事无关使用。

第2条 公司员工对所使用的电脑有管理、维护的责任与义务。

第3条 公司电脑已全部建档立案,并进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调换、外借和移动电脑。

二、电脑使用与管理

第1条 电脑的操作系统、网络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统一安装、设置,各部门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增删软件或更改各项设置。

第2条 不得将任何与工作、业务等相关的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根目录、桌面、我的文档中,未按规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丢失的,后果自负。

第3条 电脑上不得存放有影响和破坏公司电脑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网络抢带宽软件,网络代理服务器软件、带病毒的文件、电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时要求定期给电脑进行杀毒操作,如发现存在此类文件,各部负责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况下无条件的完全删除,删除操作中引起的数据丢失和系统出现错误等由此类文件所有者负责。

第4条 严禁使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看在线电影,看淘宝,炒股票和使用通讯软件上的娱乐功能,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发现一律罚款500元,再次发现者将立即予以开除。

第5条 不得私自拆卸电脑及外设,更不得私自更换电脑机箱内的硬件设备,如有发现,一律由行政办进行严肃的处罚及处理。

第6条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电脑网络设备,对有破坏者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予以开除。

第7条 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浏览无关网站、不得下载娱乐软件或影音文件。

第8条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发起与工作无关的QQ群等多人对话、网络会议、广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对话的情况下,发表、讨论、诽谤有损公司员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论。

三、电脑安全及维护

各部门应定期备份工作文档、数据、图纸等文件,对重要的或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文件需要在两人或者负责人监督下进行备份操作,并且由各部门负责人保存。员工未经许可,不得为他人(包括离职员工)复制公司内部任何数据资料。对于严重构成有损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或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办、以及各部负责人共同监督、执行。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7

为方便学员在学习期间存放个人物品,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充分、合理的使用储物柜,特作如下规定:

一:储物柜为学校物品,请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 价赔偿。

二:储物柜用来存放学员个人用品及学习资料,不建议存放贵重物品(手机,现金等)。物品一经丢失,校方概不负责。 三:请学员保持储物柜内干净、整洁、有序。

四:储物柜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坏锁或者不能打开情况,请联系教务老师。

五:一旦结束本校课程且不在本校学习,存物柜将不再为个人保留。

六:每位学员发放一把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或私配,务必妥善保管,课程结束后务必上交教务老师。

新托福雅思学校

20xx.3.03 Rebecca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8

中小企业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办管理制度

第一节、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第二节、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节、公司人员的聘用

第四节、职务任免

第五节、职、辞退

第六节、教育与培训

第七节、考勤办法管理

第八节、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第九节、物品采购、入库、出库、归还管理办法

第十节、奖罚制度

第十一节、档案管理

第二部分 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部的职能及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第二节、财务工作管理

第三节、资金管理

第四节、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节、结算与审批制度

第六节、出差管理制度

第七节、财务纪律

第三部分 销售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销售部岗位职责

第三节、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第四分、公司考核制度

第一节、核目的、原则和实施

第二节、合办工作考核标准

第三节、务室考核

第四节、目部考核标准

第一部分:综合办管理制度

第一节、综合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岗位职责

1、 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主管行政、人事、后勤、财务、文秘、档案、保卫并负责公司办公财产的调用、管理等工作。

2、 主持综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公司本部员工做好本职工作。

3、 负责对公司领导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协调、完成。

4、 代表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监督、检查、落实目标管理完成情况。

5、 协助总经理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全面管理。

6、 负责组织开展对新员工的招聘工作,对公司员工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定。

7、 负责公司的来访接待工作,并将接待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8、 制定并实施行政管理费用计划,力求节约开支,讲究实效。对各部门申报办公用品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9、 认真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办公室干事岗位职责

1、 建立健全人事档案,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范围,实行一人一档制,随时向主管提供人事档案资料。

2、 协助部门主管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3、 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新聘员工的招聘工作。

4、 认真做好公司内员工的技术等级评定等有关人事的具体事务。

5、 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公司员工的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6、 做好各类物品材料的交接、建档、保管工作。

7、 做好公司的文秘、打印等工作。

8、完成部门主管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第二节、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印鉴管理

1、 本公司印鉴由综合办主任负责保管。

2、 综合办要对需盖印签的介绍信、证明及对外出具的任何公文,都要仔细核实,并有详细的登记记录。

3、 公司内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开具时,应经综合办主管签字后方可开出。

二、办公财产管理

1、 综合办要严格审查、核定各部门申报的办公用品购置计划,严格控制办公费用支出。

2、 办公用品由综合办统一购置、保管,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购置(特殊情况例外)。

3、 综合办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领用手续,厉行节约,遵循领用定时、限额、限量原则。领用者应妥善保管并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4、 各部门要由专人负责领取物品,并在领取单上签字,由综合办登记造册保管。

5、 各部门办公用品或财产要认真管理,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办公财产在保修期内如有损坏由保修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后如因部门原因或个人原因损坏、丢失,由部门或个人负责。

6、 单位任何办公用品及财产不得流失或据为己有,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 因工作需要配备给个人的用品,在工作调动或离岗之前,必须归还单位。

8、 综合办要将公司所有财物分类记入台帐,定期盘点、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汇总上报总经理。

三、会务管理

1、 综合办须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并向与会者明确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目的以及与会人员须携带的文件材料和其它相关事项。

2、 综合办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到会议结束后的文件退收工作,会议文件的立卷归档,会议文件汇编,完善会务工作。

3、 对相关部门执行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督办,并将其执行结果注册归档。

4、 内部会议必须做到保密。

5、 若举办大型会议,必须事先开好工作人员会,让其明确与会者的各自分工,以便各负其责,相互衔接,密切配合,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6、 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任何人不得将会议室的桌椅、茶具、烟缸等财产带出去。

四、公司日常支出的核准

1、各部门办公费由综合办严格参照年初预算支出计划中的数额核定,差旅费用标准依据《财务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2、各种费用的报销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会计审核票据,然后由综合办主任核准、签字,最后由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支付。

五、公司小车的使用规定

1、对车辆使用的要求:

(1)凡提供公司使用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车辆,驾驶员

必须持有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并由专职司机驾驶。

(2)、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和司乘险。

(3)、员工购买车辆不准以公司的名义领取牌照。

(4)、综合办每年需要在车辆使用开始时,对车辆的手续、保险费等加以确认,并记录车辆的总里程表读数,作为车辆支出计算的基准数据。 2、小车司机的费用报销:小车司机只能报销本人的旅差票据。

第三节、公司人员的聘用

一、 填写本公司新聘职员履历表。

二、 各部门在年初须将人力资源计划表、部门年度增员计划说明表上交综合办主任,综合办整理综合后,将人员招聘计划表上报总经理。

三、 应聘人员应有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表、甄选报告及招聘录用通知单。

四、 新员工应有职前介绍书,员工试用表,试用协议书,试用人员任用单的留存。

五、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因情况特殊经总经理核准者外,不得任用。

1、 剥夺公民权利尚未复权者。

2、 受有期徒刑公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 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4、 身体缺陷、患传染病或健康欠佳者。

5、未满十五岁者。

第四节、职务任免

一、各级主管任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两种。

二、职务的任免:各管理层的任免由总经理依照应聘上岗制度任命并签发相关文件,交综合办备案。

三、职务委派经核定后,自任职之日评定工资后加发职务工资,数额依照《公司薪金规定》执行。

第五节、辞退和辞职

一、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的活力,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之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4日或月累计旷工4日及以上者,全年累计旷工14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酬金者。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生产秩序者。

7、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有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财物及文件资料等行为,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教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它公司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露业务秘密,情节严重者。

13、为个人利益虚报工单、冒领各项费用者。

14、年终考绩不合格者。

15、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者。

16、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17、严重损毁公司形象,影响恶劣者。

三、本公司辞退员工时,应于事前七日内告之,并由其所在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

四、被辞退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报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综合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员工调整通知单》。

六、公司各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综合办备案,总经理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七、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综合办索要《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综合办审核。

八、公司员工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九、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填写《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十、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综合办应向其发出《辞退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十一、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有关部门应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否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六节、教育与培训

一、 本公司举办各种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教育与培训,为公司打造高绩效的团队。

二、 有关教育与培训,其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等按《公司员工培训计划》办理。

三、 本公司为了教育与培训的顺利执行,需指派有关人员担任讲师,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而应认真备课,认真讲解。

四、 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综合办统筹办理,具体内容为:

(1) 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的讲解。

(2) 业务特点、作业规定及工作需求的说明。

(3) 指定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就“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提交书面报告,开课讲授,使本公司同事共享其利;或邀请专业学者来本公司做系列专题讲座,以增进员工专业综合素质。

五、 员工培训待遇及义务

1、公司委派专职人员学习,其学费、旅差费按公司规定给予报销。

2、凡参加各类短期培训者,需由本人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根据公司需要,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参加。

3、员工参加培训其计划表、记录表、考核表如实填写后存档。

第七节、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使本公司员工养成守时出勤的习惯,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凡本公司员工的出勤管理,均依照本办法之规定执行。

一、公司员工工作日上下班时间规定:

公司本部员工: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00——17: 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00——17:00

二、公司员工周工作天数规定:

1、公司员工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与40小时。

2、公司本部员工周工作天数需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而定,通常为五天制。特殊情况下具体工作天数由综合办公室拟定,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三、一般出勤规定:

1、迟到:上班后十五分钟内未进行指纹签到,视为迟到。上班后半小时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有偶发事件迟到需报主管部门核准,办理请假手续。迟到次数的计算以月为限。累计迟到三次(不含三次)不满六次按旷工半天计,累计迟到超过六次按旷工一天计,以后每迟到三次按旷工半天计。

2、早退:下班前十五分钟内进行指纹签退。提前二十分钟指纹签退,视为早退。月早退累计超过三次,未满六次按旷工半天计,累计超过六次按旷工一天计,以后每迟到三次按旷工半天计。

3、旷工:请假未批准或假期已满未续(续假需请部门主管呈报总经理批准)而擅自不到者,视为旷工。员工旷工一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两天或两天以上加倍扣发。连续旷工四天或全月累计旷工四天以上者解聘。员工旷工不满半天按半天计。

四、公司员工加班:

员工每日应办事项,应当日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事务,必须在上班时间外完成,须填写《加班申请单》,并在下班前半小时送交办公室主任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加班,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不按要求送交《加班申请单》视为自愿无偿为公司服务。因故不能加班者,应填写请假单,事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各部门对所属人员的加班申请事项应认真核实。员工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且完不成任务,除不核发加班费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加班结束后,要在加班单上注明加班时间内的工作内容。公司员工在国家法定日加班,由总经理酌情考虑。

五、哺乳期间女员工上下班规定:

哺乳期间女员工上下班时间:上班前可晚半小时签到,下班前可提前十五分钟签退。

六、公司所属员工的考勤,从已聘用并通知上班之日起开始,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呈报总经理,总经理核准签字后交财务主管,依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第八节、员工请假管理办法

为了使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请假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凡本公司员工请假,均依照本办法之规定执行。

一、请假手续

公司本部员工请假,先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员工请假单》,填妥请假日期、请假事由及相关项目,报请部门主管核准,综合办公室记载、汇总、存档。工程项目部员工请假到项目经理处领取《员工请假单》,填制完毕后,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离开工作岗位。项目经理需将员工请假单存档。

二、请假权限

公司本部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之内 部门主管批准,四天及四天以上向总经理请假,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

三、请假须知:

1、 公司本部员工请假单交由综合办公室存档管理,公司员工如遇急重病或突发事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必须在当日委托同事或以电话口头请假,假满返回后补办请假手续,不得超过两天。

2、 员工请病假五天以上,必须附有医院证明于当日或次日交部门主管并呈报总经理处,办理病假手续。

3、 员工请假若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开展,部门主管可酌情不予准假、延期给假或缩短假期。

4、 请假未核准而先行离开或假期已满且不到勤者,以旷工论处。

5、 员工若发现请假记载有误(只限当月),应即时向部门主管查询更正。

四、请假管理:

1、 公休假依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期休假或推迟休假。

2、 事假需本人亲自办理,提前申请,一般一次不超过三天,全年一般不超过二十天。超过规定期限按旷工论处,且假期内不发工资。

3、 工伤假:因公受伤,经医院证明确实无法工作者,准请工伤假。

4、 婚假:公司员工结婚,给假十五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5、 女员工分娩,给假1个月,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假期,假期内工资照发。

6、 员工本人或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一般给假五天,假期内工资照发。超过五天后的时间段,工资停发。

合办,凭此结算薪资。

第九节、物品采购、入库、出库、归还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使公司在物品采购、使用方面节省支出、降低消耗、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品的采购:

1、 凡公司购买的工作所需用品,原则上均纳入公司年度购物计划,并填制年度购物呈报表,经综合办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备签字后,方可购买。

2、 临时急需购买之物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要低于或等于市场价,不得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物品。公司本部物品采购人员在购买物品前要填写购物呈报表,经综合办主管核准,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购买。项目部采购人员采购物品,也要在采购前填写购物呈报表,报经项目经理、综合办核准,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并作为到财务部报账的原始凭证之一。

3、 物品的采购原则上由物品采购人员和出纳(会计)一起购买,不得由一个人购买。

4、 如所购物品属瑕疵产品或伪劣产品,由采购人员负责退货,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采购人员照价赔偿。

二、物品的入库与出库:

1、 采购人员将物品购回后要填写物品入库单,凭销货发票和入库单到财务部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入库单上必须要有经办人、物品保管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和综合办主管的认可签字。物品入库后,保管、会计要及时填写台帐。

2、 出库:物品出库时,项目部经理或综合办主任签字后,物品保管员和领用人员要在物品出库单上同时签字。领用耐用品,要在出库单上注明出库物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新旧、完好程度等情况,同时注明领用事由,归还时间等内容。领用消耗品数量较大时,物品保管员和物品领用人员均需在物品消耗单上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公司本部报综合办主管签字认可;项目部报项目部经理签字认可。

三、物品的归还:

1、 领用人将所用的物品归还时,物品保管员要对物品的完好状况,损毁程度仔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计入物品归还记录单,报综合办主管或项目部经理复检,同意入库后方可入库。

2、 如果所归还的物品损毁情况严重超出正常使用时磨损、折旧的范围,物品保管员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有权要求物品领用人做出相应的赔偿,并将情况上报综合办主管或项目部经理。

四、如领用之物品价格昂贵,物品损毁程度严重或丢失,要将情况如实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做出处理。

第十一节、奖罚制度

一、奖励机制

公司每年年底将成立评选小组,评选本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有特殊贡献者,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表彰。部门或员工获得的奖励将记录存档。

1、先进集体

1)评选范围:公司内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

2)评定原则:

(1)能够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

(2)部门内部员工工作协调,员工团结、互助、友爱,员工行为文明礼貌。

(3)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节约财资等方面做出贡献的。

(4)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的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5)办公环境清洁、整齐、文明。

(6)与上级管理部门及公司各部门工作关系配合和谐。

2、先进个人

1)评选范围:公司内部全体员工。

2)评定原则:

(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节约财资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绩的。

(2)在工作、生产过程中有发明、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的。

(3)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他人的利益免受损失的。

(5)长期遵守纪律,有带动作用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救人,事迹突出的。

3、其他奖励

1)奖项内容:杰出贡献奖、发明创新奖、勤俭节约奖、劳动竞赛优胜奖、合理化建议奖、精神文明奖、见义勇为奖、进度奖、质量奖、管理奖、。以上各单项奖由部门提名申报,办公室评定。

2)评定原则

(1)工作中对公司或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得到社会或公司认可的。

(2)有发明创造的、被社会或公司认可并能产生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3)在工作中能廉洁奉公、积极负责、节约能源的。

(4)参加社会或公司内部竞赛获奖者。

(5)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6)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获得社会或公司认可的。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得到社会或公司的认可的。

(8)能够提前完成任务,在质量和管理上获得公司或业主嘉奖的。

二、惩罚机制

1. 违纪过失

1)评定原则: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反公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名誉或经济上损失的。

2. 处理办法:

(1)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送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2)违反公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名誉上损失的,罚当事人200元。

(3)违反公司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上损失的,罚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10%。

(4) 凡在公司证实有偷盗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5) 凡在公司酗酒失态者,罚款50元并按旷工一天处理。

(6) 凡在公司吵架,多次调解后不改,双方罚款50—100元。

(7) 凡在公司打架者,双方罚款100—200元。

(8) 凡单方打人、骂人,对方不还者,对其罚款200—300元。

(9) 凡在社会上打架者,罚款200元。

(10) 凡在公司没有请假者而不上班者,每有1日扣1天考勤。

(11) 凡在公司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每1日扣1天考勤。超假无特殊原因而不回者,每1日扣其2天考勤。

(12) 严禁在公司做私活,发现将按市场价双倍对当事人处罚。

(13) 严禁将公司的财产据为私有,发现后将追回并对当事人罚款100-500元。

(14) 对于贪污受贿,徇私舞弊,吃回扣,克扣工人工资,将钱财据为己有者,发现后,除了将其所得追回,还要视情节轻重,由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定给予其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15)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对当事人处以损失的10%的罚款。

(16) 对于在开工卡、收料、购物、伙食采购或其他结算中加方加量的,除追回同等金额赃款外,罚当事人2倍于赃款的金额。

(17) 对于虚拟工卡或收料卡、购物收据的,除退回赃款外,并罚2倍于赃款的金额并除名。

(18) 对于招待、差旅、购买原料中所发生的同类事情也适用于以上条款。

(19) 凡其他责任过失者,公司根据责任过失轻重进行处罚

第十二节、档案管理

一、 档案管理要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二、 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若按照规定销毁,必须由综合办主任请示总经理批准后,填写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二部分 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部的职能及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的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管理,反映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执行财务纪律。

3、 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 合理使用资金,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5、 对政府财务、税务、审计、银行等部门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6、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抵制不合理、不合法支出。

7、 完成公司交予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的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定期报帐,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交主管审核,主管审核完交总经理。

2、科学地设置会计核算程序,正确使用会计帐簿,合理运用会计科目,按时完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内容真实,帐面整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物相符,日记月结。

1、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不合理的未经批准的单据,弄虚作假的单据不予开支与报销。

2、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及时整理入档,不得随意乱扔或丢失。

3、 把好报支关,报支手续不健全一律不予支付和进帐。

4、 帮助各工地保管建立健全实物台帐,定期进行盘查。

5、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财务室的机密。

6、 加强支金的管理,负责对出纳的监督,定期对库存现金,银行帐户金额进行盘查,写出盘查表报总经理审核。

7、 每月、每年度终结时,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会计报表,并且对费用,成本进行分析,写成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10、经常联系项目部,准确核算施工单位的各项费用,应拨工程款项,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11、与项目部,材料管理部门紧密联系,协助项目部做好材料管理工作,严把成本、质量控制关。

12、每月按期申报税金,负责处理好有关税务方面的关系。

13、对不符合国家《会计法》和公司规定的有权拒绝执行。

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出纳的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手续,在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章,并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处。

2、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负责日常款项的的支付时,把好报支关,对不合法、不合规章制度的票据,一律不予支付。

4、 每日终了时,对所发生的业务进行登帐,对结出余额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以保证帐款相符,月终与会计的总帐进行核对,以保证帐帐相符。

5、 每月末向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与银行日记帐核对,如有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写出对帐单交会计处,同时附银行对帐单。

6、 定期编制简易现金流量表报公司总经理。

7、 对已付的款项,需要报帐的必须及时督促有关人员报帐,需要入帐的必须及时交会计办理入帐手续,不得积压票据。

8、 加强资金管理,对企业的资金要做到心中有数,定期报告总经理企业的资金情况。

9、 为了企业的正常运行,当企业资金不足时,要及时上报总经理。

10、 每次支付款项时,必须做好财务报销登记,必须有经办人签字。

1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妥善保管原始票据,日记帐,票据报销记录等不得随意乱扔或丢失。

12、 未经总经理同意本企业银行帐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13、 保守公司财务秘密。

14、 对不符合国家《会计法》的规定有权拒绝执行。

15、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财务工作管理

一、财务管理制度。

1、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 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4、 财务人员要按规范化进行建账、记账、结算等业务,会计应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有关部门。

5、 财务人员对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票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6、 财务人员应及时核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

7、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债权债务处理等工作。

8、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接交手续,办理接交手续由部门主管监交。

第三节、资金管理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及各项目部必须在国家合法银行中开设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开户及销户按银行规定执行。

2、任何人不得擅自借用公司账户,不得利用公司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经济担保,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由银行支出的资金应有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原始凭证或书面通知。

4、支票由出纳员管理,财务印鉴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会计保管部门主管印鉴,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支票使用时必须有“支票领用单”,由领导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薄上签字备查,不得签发空头、空白、远期支票。

5、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经手人办理有关审核签字手续后到出纳员处报账,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6、财务人员月底时凭“支票领用单”转记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不足者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二、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现金必须限额存放,如遇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应请示部门主管,妥善保管。

2、严禁坐支现金和以白条抵库。

3、现金收支一般限于职工工资结算,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旅差费,个人劳务报酬,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能转帐或能以其他方式结算的,不准以现金支付。

4、支付现金:必须附有合法的、审批完备的原始凭证。由出纳人员核实金额、数量无误后,填制现金支出凭证,收款人签字方可支付。如代人办理取款业务,应由经办人在取款凭证上同时签字。

5、由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应有2人以上同往,必要时请求领导提供专车,委派保卫人员。

6、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

第四节、会计档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存盘。

二、会计凭证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年度、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归档保存。

三、会计账簿和报表按年归档,专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节、结算与审批制度

一、管理费和财务费的报销

1. 财务人员按要求将所报票据粘贴整齐,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所有的报销凭证最后应有总经理的签字。

2. 由会计审核下列内容:

(1) 重审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2) 对数量、单价进行核对,并核对票物的相符性,负责人对会计意见有异议时,应同会计协商后再更改,如无异议,应签注“同意”并签名。

(3) 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会计和负责人不予审批。

二、人工费及材料费结算

1、 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各施工人员开具的工卡、运卡、料卡等,同时在财务联签字。由生产副经理定期开具“施工结算单”,经技术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核算员进行核算,核算完的票据及时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2、 外购材料要根据收料卡或发票结算。

3、 如发生工、料、运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4、 外购材料根据收料卡或发货票同上办理。

5、 民工组每五天填记录单,每月汇总记录单,并由施工员、项目经理检查核准。

三、借款及其它

1、 公司职员私人借款原则上不予,如发生父母疾病或去世、子女患病,本人婚事等情况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调查情况属实,可借给适当金额。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需综合办主任签字,总经理审批,但最高限额为5000元,不得突破。借款从本人工资逐月扣除。

2、 业务人员必需的备用金,由项目经理、会计审批后借给,审批人应根据业务性质核准金额。

3、 对伙管员、小车司机、采购员等人员实行流动资金定额限制,各项目部及公司财务人员不得兼任采购员,必须做到钱物分开。

4、 借款人应在办完事后5日内报帐,否则不予二次借款。对于长期借款不清者,从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后至年底期间计息,利率2%,扣发借款未还一个月后的后几月工资,直至借款扣清为止。

5、 民工借生活费,由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会计审批后方能办理,审批人应根据借款人所完成的工作量和单位资金情况审批,发生超借情况,由审批人员负责偿还。

6、 员工工资调整、人员福利、奖罚及其它政策性的支出,由综合办主管审核造册,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7、 项目经理的报支,应由总经理审批。

8、 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下列支出:

公司各部门的业务费及招待费。

(1) 由公司决定购入的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

(2) 外部有关单位借款及各项预付款数额较大的。

(3) 其它计划支出金额较大的。

第六节、出差管理制度

一、 为加强出差管理,根据我公司业务性质特制订本制度,本公司职员出差依据本制度报销旅差费及补贴费。

二、 公司本部员工出差,每日补贴工作餐费50元,住宿费一百元,不得超标准食宿,超出部分自负。

三、 因公出差宴客,费用应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上报总经理批准,凭票据报销。

四、 如系投标、高级会议出差,因业务需要提高住宿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据实报销。

五、 由公司派遣出差的职工,可以依据公司外派时的具体规定报销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及相关票据。

第七节、财务纪律

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自觉遵守和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成绩显著者公司给与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与必要的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本人1个月工资。

1. 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的。

2. 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 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给他人资金或支付存款的。

4. 利用账户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进行套取现金的。

5. 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6. 其它较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办法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或提交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文件资料的。

3.编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的。

4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收取贿赂的。

5.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公司财务秘密及挪用公款的。

6.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7.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的。

第三部分 销售部管理制度

总 则

一、根据公司加强部门内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销售部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对己对人、对上对下。

三、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销售部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行为规范、资料管理、合同管理、销售指标管理、销售回款管理、销售工具的使用领用管理、销售提成制度,销售人员的绩效管理方案。

四、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使每个人的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五、本制度为试行草案,尚有不尽完善与不尽合理之处,在正式制度出台之前,销售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和遵守。

六、本制度适用于销售部全体员工

七、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销售部岗位职责

一、销售部岗位职责

(一)销售副总岗位职责

1、业务职责

(1)参与制订公司营销战略。根据营销战略制订公司营销组合策略和营销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重大公关、促销活动的总体、现场指挥。

(3)定期对市场营销环境、目标、计划、业务活动进行核查分析,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计划,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确保完成营销目标和营销计划。

(4)根据市场及同业情况制订公司新产品市场价格,经批准后执行。

(5)负责重大营销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主持制订、修订营销系统主管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经批准后施行。

(7)制定营销系统年度专业培训计划并协助培训部实施。

(8)协助总经理建立调整公司营销组织,细分市场建立、拓展、调整市场营销网络。

(9)负责分解下达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市场营销预算,并根据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有效控制。

(10)定期和不定期拜访重点客户,及时了解和处理问题。

(11)代表公司与政府对口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联络。

2、管理职责

(1)组织建设

①参与讨论公司部门级以上组织结构;

②确定下级部门的组织结构;

③当发现下级部门的岗位设置或岗位分工不合理时,要及时指出问题,作出调整,并通知人事管理部门。

(2)招聘及任免

①用人需求

Ⅰ 提出直接下级岗位的用人需求,并编写该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提交给总经理确认;

Ⅱ 确认直接下级提交的用人需求(含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并提交总经理确认。

②面试

Ⅰ 进行直接下级岗位的初试;

Ⅱ 进行直接下级的直接下级岗位复试,并做最后确定;

Ⅲ 组织参与面试的人员。

③不合格员工处理

Ⅰ 提出对不合格直接下级的处理建议,提交总经理确认;

Ⅱ 确认直接下级提出的对不合格员工的处理建议,提交给人事部。

(3)培训

①提出对直接下级的培训计划,提交总经理确认;

②确认直接下级提出的培训计划,提交人事部门。

(4)绩效考评

①提出直接下级的绩效考评原则,提交总经理确认;

②根据总经理确认的绩效考评原则,与人事经理商讨并确定绩效考评方法;

③对直接下级进行考评,并进行考评沟通。将考评结果提交人事部。

(5)工作沟通

①汇总工作报告,并与总经理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将这些信息传递到直接下级;

②负责将公司的政策、原则、策略等信息,快速、清晰、准确地传达给直接下级;

③确定书面的交互式的工作通报制度,与直接下属进行沟通。

(6)激励

①提议下级部门和直接下级的激励原则,提交总经理确认;

②根据总经理确认的激励原则,与人力管理部门商讨并确定激励方法。

(7)经费审核与控制

①依据财务制度审批下级部门的各项花费,并确认支出的合理性;

②监督并控制下级部门的费用支出,并向总经理进行费用月报。

(8)工作报告

①定期将自己的各项工作及下级部门工作以书面的形式向总经理报告。

(9)表现领导能力

①指导、鼓励、鞭策下级,使下级能努力工作;

②有办法提升下级的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

③能为下级描绘公司的战略意图和远大前景。

(二)销售部门主管岗位职责

(1)负责国内市场开发及公司产品销售

(2)负责国内部行政管理,组织协调国内部各项日常工作。

(3)负责本部门工作时间管理、人员安排,管理、监督本部门工作纪律。

(4)负责本部门员工工作行为、形象规范管理。

(5)制定各阶段销售目标,根据市场状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及销控计划,策划组织实施各项销售工作。

(6)组织安排销售动态分析,分析项目的市场、广告、客户等回馈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7) 根据企业年度销售计划,制定详细的营销策略,并组织实施。

(8)协调配合销售代表与客户的谈判,监督接待、谈判签约等销售进程,促进成交,审核合同条款。

(9)组织每周销售例会,总结销售情况。

(10)负责组织业务培训及考核。

(11)制定并组织销售业务流程、监督实施。

(12)负责促销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并对促销效果进行评估

(13)制定并组织填写各类销售统计报表,监督建立客户档案管理。

(14)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5)负责销售工作的具体推进,并监督检查销售计划的执行

(16)负责销售回款的管理,确保销售回款及时

(17)负责组织销售渠道的拓展与维护工作

(18)负责根据销售计划制定销售费用预算并进行销售费用控制

(19)负责组织客户关系管理工作

2、销售代表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一切管理规章制度,通知,通告,办法和工作程序。

(2)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形象,在于客户交往中保持诚实可靠,不亢不卑的态度。

(3)义务实诚信的工作态度从事本职工作,认真及时完成公司领导和销售部经理下达的任务和计划。

(4)根据销售部经理整体工作安排和销售计划,科学,合理制定每周,每月工作和销售计划,努力实现和超越预定目标,并及时做好相应工作总结,以便改善下一阶段工作。

(5)严格按照销售部经理制定的拜访频率走访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客情关系,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谈判技巧

(6)根据销售部经理要求积极开拓新市场,缩小产品覆盖的盲区,不断完善产品的销售网络。协助经理确保完成计划销售额,并确保项目利润率。

(7)在销售部经理规定的时间内,将产品销入所辖区域各级市场,各种渠道,并深度分销。

(8)密切关注所辖区域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讯情况,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和供应商风险。

(9)做好所辖区各级市场的维护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产品陈列工作,协助经理确保每月的项目回款、发票正常收回,并根据产品销售状况和客户回款状况控制好发货数量。

(10)明确所辖区域对账,结款流程和账期,并将变更情况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准时对账,结款,做到准确无误,避免供应商出现少款现象。

(11)与客户签订合同时要谨慎,不要因出现文字上的漏洞而造成不必要的合同损失。

(12)在与客户洽谈业务时,应严格遵循公司价格政策,不得自作主张超越公司制定的标准,以免出现市场价格混乱和冲货现象。

(14)根据市场情况向经理提出促销申请和方案,在得到批准后,认真做好促销的执行和管理工作,以免造成公司营销资源的浪费。不折不扣的完成公司和区域促销计划,并把效果反馈给上司。

(15)不得泄露和出卖公司业务机密。

(16)协助部门经理完成标书制作。

(17)积极完成新产品推广任务。

(18)做好销售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管理等相关工作,以及协调处理各类市场问题。

(19)汇总与协调货源需求计划,以及制定货源调配计划。

.(20)接待来访客户,以及综合协调日常销售事务。

3、销售助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销售合同及其他营销文件资料的管理、归类、整理、建档和保管工作。

(2)负责各类销售指标的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和报告的制作、编写,并随时答复领导对销售动态情况的质询。

(3)负责整理、归纳市场行情、价格,以及新产品、替代品、客源等信息资料,配合销售代表完成产品分析报告,为部门销售代表、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协助销售代表做好客户的接待和电话来访工作;在销售人员缺席时,及时转告客户信息,妥善处理。

(5)负责客户、顾客的投诉记录,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6)协助部门经理做好部门内务工作。

(7)妥善保管电脑资料,不泄露销售秘密。

(8)负责录入销售人员员工档案信息并及时更新,随时更新本部门员工的联系方式。

(9)配合人事部门做好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

(10)完成销售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将合同中的相关资料及时、准确的录入电脑(同时作复核),以便能随时查到某客户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价格等资料;同时还应在财务的协作下将客户的交款情况录入电脑,便于销售部在掌握客户的应交、已交款情况后及时催款。

(12) 完成合同结束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如: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相关鉴定报告、各种附件资料等。

4、跟单员岗位职责

(1)在公司业务流程运作过程中以客户定单为依据,跟踪产品(服务)运作流向并督促定单落实的情况,

(2)严格把握“报价单”,精确地报出产品国际销售价格。如发现报价单上有疑问时,应及时上报。

(3)负责定单在企业内部计划、生产、包装、运输等过程的跟踪;

(4)生产过程应跟踪、验货,做到质量保证。

(5)能够独立制作整套单据和相关的检验证明等,做好租车,申请开证,催交装运,办理保险及接货验收等,并独立联系货代,将货物安全送入仓库

(6)及时通知客户和货代有关货物装运的情况

(7)在接到客户需求后及时安排好生产打样工作。要按照客户的要求,并以书面的形式详细列出打样明细单。打样单上应严格注明打样的货号、原料、包装要求、彩印要求、颜色搭配、产品图片、等。

(8)如打样需新购原料或辅料,应书面通知采购部申请购买,,需要总经理签字同意方能答应客户。(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员签字)。

(9)样品完成后,应仔细审核样品,寄出前,必须先拍照存入电脑档案。做好产品留样工作。如果是新客户,样品是否向客户收费、收多少、快递费是预付还是到付,都需要按照公司规定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决定。

(10)积极主动与客户保持联系,促使客户及早下订单。样品寄给客户之后,应及时查询客户是否已经收到样品,确认客户样品收到后,应立即和客户联系,非常客气地询问客户对样品的评价,询问客户是否有下订单的可能。

(11)对客户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提出或出现的问题 ,应做好记录,接收客户的投诉信息。帮助或联系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以保证客户满意。

(12)催收应收回的款项。

(13)退税核销要及时,将所需全套资料送给财务办理

(14)掌握、了解市场信息,开发新的客源,做好售后服务。

第四分、公司考核制度

第一节 考核目的、原则和实施

一、考核的目的:为了长期、稳定、规范地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使之行之有效的贯穿于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中,不断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防遗补缺,逐步形成企业自身独有的管理体系和文化精神,全面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评定的结果将用于以下各方面:1、教育培训;2、晋升提薪;3、奖励与处罚;4、合理配置人力资源;5、福利待遇;6、其它关系员工利益的事项。

一、 考核的原则

1、 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情况的观察,了解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 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好恶感、社会背景、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各种顾虑,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

3、 不对职务工作之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4、 考评成员对和自身有利益关联的事件应予以回避。

5、 考评成员对未做定论的工作内容公布前,应严守秘密。

6、 考核标准必须符合各规章制度的规定。

7、 考核标准以外的具体共性问题由考核小组另行评定。

二、 考核的实施:

1、 公司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总工程师和综合办主任担任,对公司各部门的部门主管和普通员工进行考核。

2、 公司实行部门内考核与考核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部门主管和员工进行综合考核。

3、 部门内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由3人组成部门内考核小组,按层次考核。

4、 考核依据考核表内容进行考核,不同的员工适用不同内容的考核表。

5、 公司考核小组根据公司需要对部门及员工每年进行不定期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配合考核小组的全面工作。部门内部对员工的考核定期考核,每月底一次,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排定时间,完成考核工作。

6、 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负责整理、汇总、 审核。

7、 考核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8、 考核为优秀的奖 元,良好的奖 元,合格不奖,不合格的处罚。

9、 公司员工对考核小组的工作有监督权和举报权,对考核工作可提出个人的建议和意见。

第二节 综合办工作考核标准

一、工作考核(100分)

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级各类部门岗位职责定位准确,表述简洁、清楚、准确。(10分)

2、负责公司各类文件、材料的起草和各部门上报材料的汇总、上报。根据公司需要,以公司名义签发有关文件,并做好审核、修改、校对和发送等工作。(10分)

3、秘书应负责公文的及时处理,负责建立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坚持编写公司大事记。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公司印章和介绍信、专用信纸、信封等。(5分)

4、负责办公设备的管理。负责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离职回缴。负责各类办公用品、公司本部固定资产的保管,仓库要定期清点,年终盘存、统计存档。(10分)

5、负责考勤、各类通知的发送;安排迎来送往;负责文件、邮件、报纸收发;负责公司保卫工作;负责公司保洁工作。(5分)

6、负责公司办公设备、办公品、劳保用品等的采购工作。负责公司信纸、信封、名片、业务礼品和企业形象所需的印制工作并确保质量和时间要求。(5分)

7、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申领各类证照、完成批文手续。(5分)

8、负责公司所有牵扯法律事物的工作安排。开展法律咨询,完成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关的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收集、备查工作,参与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并对其合法性负责。(5分)

9、负责公司会议的安排,明确规定各类会议的时间安排,固定人员安排及临时列席人员的安排,会议地点的安排。公司主要会议有全体员工大会、总经理办公会、部门协调会等。(5分)

10、根据经理的指示,编排工作活动日程表,做好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接待工作;严格控制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5分)

11、负责电话管理,每月按时定额充值。(5分)

12、钥匙管理,应随员监督,不得遗失,不得随意借给外人。离职时钥匙应交回综合部。(10分)

13、建立公司保密工作制度,对保密文件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发送传阅,不得擅自复印、摘抄、转借或损坏。发现泄密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5分)

14、公司所有的小车,按照公司规定时间抄报里程,核定各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油耗等。每辆车需有车辆档案、各项指标详实细致,能够如实反映每辆车的情况,便于公司考核了解。(5分)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10分)

二、机关事务(共100分,每项10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酌情给分)

1、办公场所需有良好的工作秩序,所有员工应衣着整洁,行为举止端庄,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任何人不得携带危险品、宠物进入公司,不得随意向窗外抛掷物品和垃圾。

2、员工应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舒适,办公室装饰美观,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未经许可不准张贴广告、宣传画、标语、不准堆放或悬挂物品。

3、办公场所的分配、布局、装潢风格符合公司统一规划,不准随意改变办公室布局,挪动办公桌或办公设备。

4、员工入住集体公寓手续应齐全,使用的公司财物应有明细清单,并有领用手续,仅限员工个人使用,不得留宿外人 ,每月要不定期检查。

5、室内不能烧烤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接装电器,宿舍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闹影响他人。

6、员工要保持宿舍的良好卫生,有卫生作息制度,洗晒物品按指定位置晾晒。

7、公司应有明确的卫生规范,不能有下列情形发生:随手乱仍纸屑、果皮垃圾,垃圾盛放有死角,公共场所乱涂乱画,饮水不卫生,有灰尘刺激性气味,个人仪容不整不净,厕所卫生脏乱差,使用不舒适 ,玻璃、内外强、办公设施不洁净。

8、对职业病危害有专门规定。对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散发采取措施,保洁人员的工作安排有书面的规定,不能影响公司正常工作。按照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的要求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防疫治理工作。

9、号召勤俭节约,对水电使用进行人性化管理,利用各种人性化方式进行节水、节电宣传,提出限时、限量指标,并努力做到。

三、人事工作(100分)

1、应有明确的人事管理制度。对人员的招聘录用、任免、解聘、职前培训、教育培训、考核评定、员工福利、奖惩资金、临时工、人事档案等均有明确规定,缺少1项扣一分。(10分)

2、依据业务需要,经公司办公会批准,按照明确的职位、岗位职责和学历、经历、技能、年龄的要求进行人员招聘。负责招聘的人员应有书面的聘用意见书,未按规定聘用的人,可随时停用并处分当事人。负责为被聘用的人员建立个人档案。(10分)

3.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内部人事任免,分为实授和代理两种。由总经理签任(免)令,任免令必须存档,送达被任免人员,从任职之日起调整薪资和其它相应的待遇。(10分)

4、辞退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有直属主管的辞退意见书。辞退理由和程序必须符合规章制度的规定。辞职员工应持直属主管签字的《辞职申请书》经综合办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办完交接手续,方可辞职。员工的辞职、辞退须谨慎处理,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10分)

5、员工按岗位描述的内容开展工作,不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无故拖延。部门主管应给予员工明确的分工,创造相应的工作条件;员工应明确的知道自己受谁领导,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从事什么工作以及对自己工作质量的评价标准,相应的责、权、利等。(10分)

6、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需雇佣临时人员,应填写《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时间、报酬,经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相关手续。综合办应有书面的审核意见书,要符合公司对临时雇工的条件要求。特殊情况雇佣的从事与管理经济有关的工作人员,须有担保人的书面担保。终止雇佣,应有临时人员填写的离职申请单,报综合办批准并据此付薪。(10分)

7、要有严格的考勤制度。正常上班,全员考勤。员工考勤由各部门负责,干部由综合办负责,每月底由综合办汇总。员工按规定的权限请假,应有书面的请假手续,工地加班执行调休制度,有书面的登记表。如有违反规定的员工,综合办应有书面的处理意见,按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必须保证处理结果的公正性。(10分)

8、综合办派一员工参加公司考核小组。综合办应配合考核小组完成对本部门的工作考核,力求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对本部门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10分)

9、凡公司内由奖惩机制运行产生的结果,均报综合办统计汇总,公司内评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各单项奖材料、鉴定表,均有综合办存档,并计入公司大事记。凡违反公司制度造成损失被处分员工的违纪过失单、责任过失单、处理意见书,均由综合办统一存档。(10分)

10、公司员工的培训与教育必须经公司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总经理批准。综合办应根据各部门内部培训计划,制定每年的员工培训计划表。应根据有益于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的原则,进行培训。所有参加培训的员工,由综合办按照总经理的批示签署培训通知并下发。(10分)

四、综合办得分按行政、人事等评分的平均值计算。

第三节 财务室考核

一、组织机构、岗位职责(20分)

1.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完成制度的贯彻与落实,保证财务工作合法、准确、细致、缜密的开展。(3分)

2.编制部门财务计划,按照公司总体预算方案,执行严格的财务管理,保证预算方案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3分)

3.与财政、税务、工商、审计、银行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各部门的办事程序,熟悉他们的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确切地掌握他们的权限、责任、义务,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向他们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3分)

4.做好财务室员工的考核工作,按公司规定填报工作报告,内容详实,建议合理,反映问题真实、准确,财务工作上下贯通,渠道顺畅,管理体系正常运转。能够有效的执行财务制度。(3分)

5.坚决抵制不合理、不合法支出。使用资金,厉行节约。及时上交应缴的税费及各级管理费用。(3分)

6.每个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并且能够按照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2分)

7.对公司资金进行管理,负责财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贷款结算、债权债务工作以及财务报表的审核等。所有业务一定要做到手续完备、资料准确、处理及时,对领导交办的财务事务必须按催办的时间办妥回复,并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公司财务机密。(3分)

二、规范化工作(60分)

1.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规定,各项签字必须齐全,原始票据必须合法、有效,原始凭证必须准确完整。出错,每例扣1分。(6分)

2..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做好内部审计,财务人员不得兼职、对规定的稽核科目、稽核对象、稽核手续,进行审计,必须有准确的书面材料并提出稽核意见,否则扣分。(5分)

3.公司帐户必须合法,不得替其它单位或个人进行经济担保,公司资金按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凡不符合资金管理规定的,每发生一例扣2分。(5分)

4.会计档案是有保存价值的公司财务资料,应严格执行财务档案管理的规定,不得携带外出,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摘录。凡不符合规定的,每发生1例扣2分。(6分)

5.严格执行行政费用支出的报帐程序,按逐级审核逐级签名完成报。谁的审核内容出了错,除按规定处理外,要扣2分。(5分)

6.严格履行工料费用结算的程序,按逐级审核、逐级签名完成结算。谁的审核内容出了错,除按规定处理外,要扣2分。(6分)

7.严格控制私人借款,确由公司批准的借款,应从工资报酬中扣回,业务员、小车司机等实行流动资金定额限制。凡公司内发生挪占公司资金的情况,每发生1例扣1分。(6分)

8.员工出差,执行公司规定的住宿、交通补贴的标准,凡超标部分均自理。有隐瞒、虚报、冒领者,经查实后按规定给予处罚。财务审批人员也负有监督责任。每发生1例扣2分。(5分)

9.项目部财务人员由公司委派,定期报送财务报表,汇总后由财务室报总经理参考。未按期报送扣2分。(6分)

10.项目部的财务、财产管理,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凡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生1项扣1分。(5分)

11.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纪律,凡违反此项规定,每发生1项扣1分,另按公司规定处理。(5分)

三、财产管理(20分)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到位后由使用单位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另交一份回单位保存。固定资产报废必须按规定填写“报废出售单”,经批准后方可执行,手续逐项检查。凡违反规定扣2分。(4分)

2.固定资产盘点,每半年盘点一次。由公司考核小组和使用单位负责人、保管及有关人员组成。盘点后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移交财产管理负责人。每年年终,财产主管填写“固定资产盘点盈亏表”并附书面说明,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作为价值评估报告。逐物检查打分。(4分)

3.流动资产应严格履行采购验收、入库、出库、归还、核算等手续,对于直接列支的财产,及时进行清点,填制“账外财产清点表”,保管员每月应有明确的财产报告,报公司汇总。(4分)

4.对于不构成固定资产,又连续使用并一次列支的小型工器具、测量仪器、实验仪器等,应加强管理,避免财产损失。保管员应有明确的“账外财产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等、手续齐全。凡未按规定办理扣2分。(4分)

5.对于工作必须的手头工具,实行一次性配给,当年丢失不再补发。按公司规定执行,不执行者扣1分。(4分)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9

一、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明确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票据包括银行票据和非银行票据。银行票据包括支票、贷记凭证等;非银行票据包括收据、各种税票、社保票据等。

三、财务票据的领购、保管、核销业务由专人分工负责。出纳担任银行票据的保管业务,经财务总监指定的会计人员负责非银行票据的保管。非银行票据领用后由领用人保管,领用的收据由出纳包管。

四、财务票据应存放于保险箱内,有专人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与银行票据应由财务总监与出纳分别保管。非银行票据的保管使用两分开原则,不得由一人兼任。

五、办理有关票据业务必须财务总监审核,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取、支付银行票据,收取款项时应开具收据。

六、银行票据、收据必须顺号签发,作废时应加盖专用的作废章。作废票据不得缺联少页,已开出的作废票据,由票据开具人员负责收回。

七、票据开具时候应该注意单位名称(全称)、金额大小写规范、项目名称准确,规范单据填写正楷,字迹清晰;单据在填写过程中出现错误,不得撕毁单据,必须保持单据完整,并加盖作废章。

八、出纳收到银行票据时,应认真审核,及时入账,对不合规票据及时向财务总监反映,由财务总监确定解决方案。

九、已缴纳的税票、社保凭证等非银行票据应由专人及时取回,妥善保管,做到以后有查可依。

十、票据管理人员应建立备查登记簿。发生有关票据行为时,应及时登记备查簿。

十一、财务人员在发现票据遗失、票据出错和票据不实等情况时,应尽快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重大事故财务总监应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十二、票据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应编制票据移交明细表,在财务总监的监督下逐笔确认移交,确认无误后,由监督人和后任财务人员 在交接明细表上签名确认。

十三、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财务人员,如有违反究其相关责任。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0

一、单位应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数应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同时报告部门主管。

六、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1

目 的:

为了对夜间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处理夜间突发事件,公司拟订了夜间值班制度,设立夜班值班经理职位,负责督促、检查各区域当班保安员的工作情况,对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指正,做好值班记录。为使公司夜间秩序正常运行,夜间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夜班值班经理管理制度。

此制度为试行版,在具体实践中将进行改进和完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适用范围:

X公司夜班值班经理

具体规定:

一、值班经理职责

(一)监督夜班值班保安考勤情况;

(二)检查夜班保安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三)在夜间值班过程中,要认真检查门、窗、仓库等的安全情况,协同保安对重要地点着重检查。一旦发现可疑现象或不法分子,要立即通知所有夜间保安,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四)监督夜间商户加班、进出货情况,没有加班条或进出货物审批单者一律不允许夜间作业。(特殊情况须在客户服务部副经理及以上领导的允许下方能代办进、出货作业);

(五)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证商场夜间的安全,遇有重要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二、工作流程

(一)值班经理上班时间为19:00(值班经理当日下班打卡取消),下班时间为次日09:00。指纹打卡上下班;

(二)保安人员交接班时,值班经理应佩带值班经理胸牌,在交接处监督保安员签到情况;

(三)值班经理应督促当班保安做好商场门、窗、水电等的安检工作,杜绝一切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

(四)对于加班的商户,值班经理应带领保安班长对加班现场进行检查,向加班商户说明商场内的严禁事项,对违规者进行警告或处罚;

(五)值班经理应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对监控情况密切注意、掌控,并做好定时巡查监管工作;

(六)值班经理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迅速了解事件发生的经过并适当的做出处理,或直接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等待处理意见;

(七)值班过程中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如:打架、现场纠纷、偷盗迹象等,应亲临现场处理。如遇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通知派出所处理,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询;

(八)值班经理带领保安班长巡查次数不得少于4次(上半夜2次,时间间隔2小时;下半夜2次,时间间隔3小时),并做好巡查登记;

(九)值班经理应做好当夜值班日志,于次日将当晚情况反馈给保安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将情况汇集,每周呈送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每周一负责检查夜班值班经理上一周当班日志)。

三、值班纪律及处罚措施

(一)要求值班经理手机24小时开机;

(二)值班经理的值班室设置在保安部,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脱岗、离岗或怠岗。若迟到或早退,罚人民币10元;脱岗、离岗或怠岗,罚人民币50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需提前告知当周巡查领导进行调整,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

(三)值班经理必须是值班表安排的成员,不得雇请临时人员。若发现,则罚人民币50元;

(四)值班人员夜间巡查内容:现场有无异常情况、在岗人员值守情况、安全状况等,并认真做好记录;

(五)公司副部长级以上领导将组成夜间巡查领导小组,巡查领导将对夜班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抽查形式。如发现值班经理有睡觉、串岗、离岗、聚众聊天、赌博、醉酒现象或联系不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50元不等罚款,严重者,予以辞退处理。

(六)巡查领导发现值班经理带头违反纪律的,将在处罚保安员标准的基础上加倍处理,对不服从者以辞退处理;

(七)值班经理应不定时在现场巡视,发现睡觉、串岗、离岗、聚众聊天、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刻制止。对情节严重者,值班经理有权对其进行当场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夜班记录上进行记载,次日向上级领导反映;

(八)值班经理如不能处理突发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如隐瞒不报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值班经理的经济责任,并通报批评,不服者以辞退处理。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2

一、 目标: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校园文化管理环境,学校特设立手机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成员:

二、 措施如下:

1、 首先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 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节课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3、 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 做好每天的统计通报工作。

5、 做好没收学生手机的保管工作。

6、 做好学生家长承诺书存档工作。

7、 非住校生学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进一查制度。

三、 处理方案

1、 凡是X月X日上午X点之前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此手机由学生第一监护人来学校领取。领取时家长应给学校写一份承诺书。否则,任何人不允许领取。

2、 凡是X月X 日上午X点之前没有主动上缴手机的学生,学校查处一例,没收一例。该手机必须等到该生毕业后由该生第一监护人方可领取。

3、 凡是家长给学校写过承诺书的,再次发现带手机进校园者,一律没收。等到该生毕业后方可领取。

四、 相关考核

1、 凡是学生上课期间玩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科任教师2元。

2、 不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带手机者,一律没收。等到毕业后方可领取。并扣班主任2元。

3、 凡是学生举报一例者,经查属实,给举报者班级加20分。

4、 凡发现为学生使用手机提供便利者,一律通报批评并扣该班级20分。

5、 后勤工作人员,凡发现学生在生活区带手机,特别是接打手机者,一律给予没收,并交到学校且给予该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员发现不给予处理者,一次扣相关后勤工作人员2元。

6、 寝室内应加大安全检查次数,发现刀具、火机、课外书籍,一律没收,并交到学校。凡学校检查时安全检查落实不到位者,每次扣相关人员2元。

X学校

二〇xx年八月二十四日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用报销管理,规范差旅费支出审批程序,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财会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第三条 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执行财务联签办法,据实报销。各单位(部门)应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随意延长出差时间,不得绕道游览名胜古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 员工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标准如下:

(一)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事前经副总指挥批准方可乘坐,并在机票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两人及两人以上人员出差,可按职务高的人员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由公司经营部按年度统一办理。

(四)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据报销。乘坐硬座时,按硬座票价的60%发放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五)非特殊情况不得租赁公司以外车辆出差。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五条 住宿费

(一)凡在省内出差,可以住延安市车村煤矿在延安和西安办事处,若办事处员满,办事处主管应出据相关证明,方可在外住宿。西安办事处住宿标准50元/人,出据西安办事处住宿收款收据,回本单位予以报销。

(二)住宿费要按规定的标准,凭住宿发票报销(注:住宿发票需填写住宿人单位名称、住宿人数、住宿天数),高于标准部分自理。确因特殊情况住宿费超标准,需经公司副总指挥批准后方可据实报销。

参加会议出差的员工,如果会议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超标准,经公司副总指挥批准并凭会议组织单位出具的有效凭证据实报销。

(二)办事处员满时住宿标准:

单位:元/间/天

(三)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出差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住宿或标准间包住,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四)两人及两人以上出差,职务低的员工可随同职务高的住同一档次的酒店或宾馆。

第四章 伙食补助

第六条 伙食补助

伙食补助主要用于员工出差期间就餐开支。

(一)员工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

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二)不分途中、住勤和职务级别,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远离县城城区以外进入项目地的野外补助35元;一般地区50元;省会城市60元;直辖市、特殊地区(指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市及海南省,下同)80元。

(三)连续乘坐车船超过8小时(含8小时)的,途中伙食补助费50元。

(四)发放伙食补助后出差期间就餐费不予报销,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招待费报公司副总指挥批准方可招待。

(五)经工会组织安排到外地疗养、休假的人员(途中实行包干),持疗养证明,按疗养天数每天全额发放20元补贴。

第五章 公杂费

第七条 公杂费主要用于员工的订票费、退票费、寄存费、市内交通费等。

(一)公杂费除市内交通费外,其他费用凭票据实报销。

(二)市内交通费实行每人每天费用包干办法。

标准为:公司领导60元;公司中层人员40元;公司主管及以下人员30元。

(三)出差地车站(或机场)至宾馆往返一次的交通费据实报销,不在包干费用以内。

(四)员工自带交通工具或由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会议、培训差旅费

第八条 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

(一)员工外出参加会议,比照出差标准报销。凡交纳会议费的,会议期间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规定报销。

会议费需凭领导批准的会议通知和合法票据报销,报销费用不得超出会议通知中所列标准。

(二)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培训费中包括食宿费的,学习培训期间(不包括途中)不发伙食补助费,乘车途中按正常出差发放。培训费中明确不包括食宿费的,可发放伙食补助。学习、培训期间公杂费不予报销。培训资料费和培训费凭培训通知及合法票据报销,报销费用不得超出培训通知中所列标准。

(三)员工出差、培训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用公款进行的请客、送礼、游览等。

(四)所有的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必须经副总指挥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七章 调动、录用等人员发生的差旅费

第九条 调动、搬迁发生的差旅费

(一)员工调动工作,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报单程交通费、托运费、住宿费,费用不得超过出差人员标准。

(二)新录用来公司的高校毕业生、安置的退伍转业军人等只报销来单位的单程路费。

(三)赴外地支援工作等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原单位(部门)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工作期间的生活待遇、出差差旅费等由接受单位承担。

(四)被借用人员,公司只负担借出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及伙食补助。

第八章 探亲旅费

第十条 探亲旅费

(一)探亲人员应按直线乘车路线购买车票,绕道的路费自理,由于交通不便,必须中途转车、转船的,可按出差规定标准报销一天的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及标准的住宿费自理。

(二)职工因家属来单位,本人不再回家探亲,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可将其家属来单位的往返路费视同职工本人探亲报销。

(三)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应以其父母或配偶户口所在地为准,如到其它地方探望,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一)差旅费单据和差旅费以外单据必须分别粘贴,差旅费报销凭证不得粘贴其他与差旅费无关票据。同时必须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粘贴差旅期间的费用原始单据。

(二)员工出差,可按财务联签办法等规定到财务部门办理预支借款。借款应限制在办理出差事项所需开支的额度内。

(三)员工出差归来,应于十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出差费用报销。前款不清,无特殊理由可拒绝其办理再次借款。出差归来三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一律不予报销。

(四)员工的短途差旅费按月度归集、统一报销。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公出应遵守公司关于职工外出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经营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打印之日起执行。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4

为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提高公司员工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创建企业文明生产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禁烟范围:

1、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2、各车间除吸烟区外的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3、办公楼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厕所、楼梯、过道等区域禁止吸烟;

4、食堂、厕所及走廊禁止吸烟;

5、有重要客人时,会议室经批准后方可吸烟;

6、车间、办公楼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固定吸烟点,。

二、禁烟对象:

1、公司所有员工;

2、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规定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2、负责对违规人员(部门)的处理。

(二)保安公司

1、保安公司负责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

2、保安人员负责对上述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三)各部门

1、各部门(单位)主管领导,为本部门(单位)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责任区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总经办

总经办负责会议室,各办公楼、厕所、楼梯、过道,食堂及走廊等除保安公司和各部门负责以外的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处罚条例:

1、凡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20元,以后再发现加倍处罚(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违规吸烟,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另外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1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留厂查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凡在各部门(单位)禁止吸烟的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盒,对责任区的部门(单位),每次每个罚款10元。发现3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50元。发现5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4、凡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办公楼走廊、过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发现烟头、烟盒,对保安公司或总经办,每次每个罚款10元。

5、对违规者给予罚款处理的,由各管理口开具罚款通知单,被罚者将罚款交到财务部。三天内不交的,在其工资中加倍扣除。

6、对部门(单位)给予罚款处理的,由管理部开具罚款通知单,在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附则

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管理部。

机关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5

1、 值班时间及管理范围。

周一至周六值班人员,管理范围为生产系统各部门,包括生产一部、生产二部、物流部、品质部、技术部等各部门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

周日值班人员,管理范围为公司所有部门的日常事务协调处

理。

2

⑴值班人员办公地点为生产二部“公司领导现场办公处”。 ⑵值班人员除吃饭时间(半小时)外,其他时间无特殊原因不可离开车间现场。

⑶值班人员应处理临时发生事件,并采取相应措施。 ⑷指导并监督各部门及班组班前会。

⑸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安全事项。

⑹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⑺随时处理员工提出的各项事情及问题。

⑻遇职权不能处理的事情,应立即请示相关领导办理。

⑼不定时巡视车间,并询问相关人员是否有事需要协调处理。 ⑽做好值班记录,在当班结束后将值班记录交门卫室,以后转交下班值班人员,并在第二天上班时将重要事项向相关生产系统部门负责人交代。

⑾值班人员如有事,必须请假的需提前2天向人力资源请假,并协助人力资源调整好值班人员。

⑿公司所有员工在领导值班期间,如有需要处理的事情,部门责任人又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值班人员报备,请其协调处理。

⒀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可以找任何理由推诿、搪塞,应及时处理一切事情。

⒁值班干部原则上当天只上一个班次。

⒂具体值班人员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值班人员安排表》。

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二0xx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