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精选35篇】》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精选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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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4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5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6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7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8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9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0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1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2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3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4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5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6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7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8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9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0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1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2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3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4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5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6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7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8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9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0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1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2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3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4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5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
为统一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1条: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2条:出差类型: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⑴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总经理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⑶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⑴远程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⑵远途出差在其区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达目的地的,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或自行承担费用。
3、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予以适当补贴油费,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
4、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共交通工具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3条:出差签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核决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2、分公司经理/总部部门经理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可通过邮件报请核准);
3、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审批;
4、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总部业务人员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单位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三、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综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及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综合管理部或所属分公司考勤执行人处办理考勤登记。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第4条: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5、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二、出差费用标准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
职位
交通费用
油费补贴
住宿标准
(双人标间)
出差补贴
公共交通
飞机:经济舱
远途出差
当日出差
远途出差
当日出差
公司/部门经理
实支
实支
实支
80元/天
实支
50元/天
30元/天
分公司部门主管
实支
实支
实支
40元/天
20元/天
业务或其他人员
实支
实支
实支
30元/天
10元/天
备注: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均为交通费用或油费补贴以外的补贴项目;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
第5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80%。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按3折给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的50%支付。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总经理批准并由综合管理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
⑴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⑵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分公司经理核准;
C: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单据须经所属单位经理/部门主管核准;
2、财务部复核程序
⑴财务部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申请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主管领导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⑵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⑶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⑷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标准的60%支付;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⑴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⑵《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⑶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不予报销项的支出额,由出差人员(除董事长、总经理外)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摊;
4、凡随同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的所有员工,其出差补贴只能享受其标准的50%;
5、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分列入项目成本;
6、借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6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商品和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公司制度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做好商品和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做好商品和物资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商品和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仓库商品和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对于采购购入商品和物资,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商品和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发票相符,对于实物与发票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门和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仓库商品和物资的出库
第四条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仓库商品和物资的保管
第五条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商品和物资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六条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材料商品和物资收发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七条保管人员对库存商品和物资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做好仓库与供应、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商品和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九条根据各种商品和物资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商品和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商品和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商品和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商品和物资财产的安全。
第十三条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商品和物资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x年 3月 1 日起执行。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运行设备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防止设备事故,保证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检修、运行人员对设备系统进行巡回检查的管理职能、管理与要求、定期巡视设备的规定、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系统的巡回检查工作。运行、检修人员均应通晓本标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四、定义、术语及缩略语
(一)公司
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五、职责与权限
设备巡回检查在站长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运维人员具体负责本电站所辖设备巡回检查。
六、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巡回检查
巡回检查是生产人员对生产现场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防止设备事故,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必不可少的主要措施,巡回检查的内容包括:
1、交接班检查;
2、定期巡回检查;
3、预防性检查;
4、特殊情况检查。
(二)巡回检查的要求
1、各类检查均应由能独立工作的生产管理人员、检修、运行人员进行,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部批准。
2、巡回检查人员必须遵照本电站制定的巡回检查规定,按照所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进行检查,做到检查严、细、无遗漏。
3、巡回检查时必须携带必备的检查工具。
4、巡回检查中不允许随意拆除检修安全措施、挪动和跨越遮栏,以及乱动正在运行的设备等。
5、巡回检查时应思想集中,做到“五到”,即:腿要跑到、眼要看到、耳要听到、手要摸到、鼻要嗅到。
6、需要重点检查的设备有
(1)过负荷及长期满负荷运行的设备。
(2)处于异常运行及有缺陷的设备。
(3)刚操作或调整完毕的设备。
(4)新投入运行的设备(包括检修后投入运行的设备)。
(三)巡回检查周期及内容
1、变电站巡视检查每天一次。巡视内容包括变压器、六氟化硫开关、刀闸、电容器及高压开关柜等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等。
2、场内集电线路每天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杆塔倾斜、横担歪扭及杆塔部件锈蚀变形、缺损情况;导线、地线锈蚀、断股、损伤或闪络烧伤情况;拉线松紧情况;避雷器及电缆有无异常情况;金具、绝缘子是否完好等。
3、箱变检查每月一次,具体时间与风机外表检查相同。检查内容包括声音、温度、油位、状态指示及是否有打火放电现象等。
(四)值班人员定期巡视检查
1、值班人员巡回检查按电站规定的检查路线和内容进行。
2、值班人员在巡检中如发现危及设备或人身安全时,除按有关规定采取紧急措施外,立即汇报值长。
3、巡检人员必须做好巡检记录,并将巡检中发现和处理的设备缺陷记入设备缺陷登记簿内,暂时不能处理,且不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列入设备大、小修计划处理。
七、检查与考核
(一)电站应按本标准不定期对设备巡检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二)对因由于违反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而使设备发生事故或公司管理人员发现值班人员没有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或检查不到位,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4
1. 目的 规范SHU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处物品进出的管理过程。
2. 范围
适用于规范SHU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处对进出管理区域的各类物品的管理过程与质量要求。
3. 管理规定
3.1 物品进入管理区域
3.1.1 门岗与外围秩序维护员礼貌询问客户物品类别和去向,观察判断物品情况,禁止违禁品、易燃易爆品、化学等危险品进入管理区域,并报告当值秩序维护领班。
3.1.2 施工单位使用的装修物品,应提前申请,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入内。
3.2 物品离开管理区域
3.2.1 物品出门前,持物人应到物业管理处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处办理《持物出门证》,由综合组主管签字并盖物管中心公章。
3.2.2 客户搬迁时,物业管理处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应与客服主管确认该客户是否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租户搬迁必须得到业主同意,如无拖欠方可签发《物品出门证》。
3.2.3 客户持物出门时应携带《物品出门证》并主动配合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检查,门岗秩序维护员主动上前请持物人出示《物品出门证》,大件物品与贵重物品应列出物品清单。
3.2.4 门岗秩序维护员仔细核实出门物品与《物品出门证》的名称、现状、数量、出门时间等是否相符;确认《物品出门证》中是否有物业管理处经办人签名与公章。
3.2.5 如《物品出门证》与物品相符合,门岗秩序维护员感谢持物人员的配合,收回《持物出门证》,并在《持物出门证》上注明物品搬离时间并签名确认。
3.2.6 如《物品出门证》与物品不符合,门岗秩序维护员要求持物人重新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物品出门证》,并暂时拒绝物品搬离管理区域。
3.2.7 如持物人拒绝办理《物品出门证》或证、物不符且强行离开时,门岗秩序维护员应先
行劝阻并及时通知当值领班到现场解决,必要时通知监控中心录像备案。
3.2.8 如《物品出门证》缺少签名与公章,或因客观原因无《物品出门证》的,门岗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报告外包方安全主管,经与物业管理处客服主管沟通确认后,由安全主管
签名后放行。
3.3 物业搬运现场管理规定 3.3.1 大件物品或大量物品进、出管理区域前,持物人均应提前告知物业管理处前台接待,前台接待负责通知客服主管、工程部经理、物业管理处安全主管人员与外包方安全主管做好相应准备。
3.3.2 物业管理处安全主管人员根据客户搬运物品的实际情况,与客户约定指定搬运通道、搬运时间、指定电梯等具体事项,确定客户现场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3.3.3 物业管理处工程管理部在客户搬运前24小时内完成对指定搬运通道公共部位的防护,包括地面、墙壁、电梯等必经场所的铺垫和保护。
3.3.4 客户搬运物品应从物业管理处指定的时间、通道、路线进、出管理区域,使用指定货梯,并对搬运物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免损坏公共部位,如搬运物品过重、过高或过长时,应从楼梯运输。
3.3.5 监控中心负责对搬运现场和路线进行重点监控,现场秩序维护员负责维护搬运现场的公共秩序,发现异常或违规行为立即要求现场责任人暂停搬运并上报领班处理。
3.3.6 搬运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嬉戏打闹、不得乱扔杂物,以避免影响其他客户的正常办公。
3.3.7 客户搬运车辆应停放在物业管理处指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堵占公共道路、消防通道与电梯口等。
3.3.8 搬运结束后,现场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查看搬运现场,督促客户及时清理应运输产生的各类垃圾、杂物。如发现公共设施损坏立即与责任人确认,并由工程管理部维修主管现场确认损失价值后要求责任人照价赔偿。
3.4 门岗秩序维护员每天交班前将当日收到的《物品出门证》交当值领班,由领班统一交安全主管每月归档。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5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公司依据情况,设立门卫值班、周末值班和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内容和规定
(一)、门卫值班。
目的:维护公司工作秩序,防止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美化环境。 值班时间:每天24小时值班。
值班要点:
1、保证办公环境内公共区域的卫生整洁及绿化工作;
2、防止公司财物失窃;
3、及时排除公司火灾、漏水事故;
4、监查下班后公司人员进出情况;
5、接待来宾,保存分发邮件。
6、及时维修办公楼内外的设施、设备。
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有事须先请假。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如下棋、聚众打牌等。
3、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尤其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管。如库房、财务室、微机室、车库等。
4、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向公安部门报警。
6、保证办公环境内公共区域的卫生(办公楼的楼道、走廊、卫生间、痰盂、办公大院、院内厕所、门前水泥路等)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每日按时整理发送邮件,以免贻误公司业务。
8、做好各部(科室)邮寄信件登记。应记录发信时间、收件地址、收件部门,邮寄人签字为准。
9、及时维修办公楼内外的设备、设施。
10、做好绿化工作,按时加强院内及机关周围花草树木的水、肥、修剪及病虫害防止工作,美化公司环境。
(二)、周末值班。
目的:维护公司周末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值班时间:周末上午8:00起至下午6:30(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值班要点:
1、接待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听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表。并在机关大厅黑板上写明值班人员姓名、楼层、房间号。
7、领导交办任务。
(三)、领导值班
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安全生产为主。
以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值班要点:同上三.(二)
(四)周末值班、领导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打牌、喝酒。
3、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4、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领导活动行踪,遇到紧急情况即能取得联系。须将公安、消防、医院、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部门地址、电话、路线等信息了解清楚,以备应急需要。
6、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和公司部门报警。
(五)、接听值班电话应注意:
1、礼貌相待。不论打进、接入,应主动通报公司名称、职务、姓名、如对方未通报,应客气询问清楚。
2、使用文明语言,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并做好电话记录。
4、对要求打公司领导的电话,首先问清对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然后婉转回答“请您销等,我给您找一下”之类的话再处置。
5、对打听事情、咨询类要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6、除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外,一般将若干电话内容集中到一起,有条理地予以报告。
四、附则
1、加大节假日值班力度,由公司领导带班,征求下属同意后排定值班表,印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2、根据需要,可安排公司司机值班或待班,一有用车要求,能在最短时间内抵达用车地点。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4、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5、周未值班、领导值班为义务值班。门卫值班为正常工作制。 本制度由企业管理部解释、补充、执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6
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更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公司特为宿舍增设一台洗衣机,同时为规范洗衣机的使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洗衣机的使用 1、洗衣机放置在一楼洗衣间内,未经允许禁止随意挪动;
2、洗衣机每次最大洗衣量? 公斤,禁止超负荷量操作;
3、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每天使用时间为8:00—22:00;
4、使用洗衣机前请检查电源线及插头是否有水,避免触电,如发现电源插座有烧糊、冒火、冒烟等现象,应及时断电并立即报修;
5、所有鞋类和硬质物品(如提包等)禁止使用洗衣机洗涤;
6、洗衣完毕后,使用者应及时提取衣物,禁止在洗衣机内长期存放衣物,以免影响其他人员使用;
二、洗衣机的维护和维修
1、洗衣机属公共财物,要爱护使用,禁止随意拆卸,以免损坏;
2、宿舍管理员应经常检查洗衣机运转情况,以确保洗衣机正常运转;
3、如洗衣机不能正常运转,不得随意拍打,不得私自维修,应及时联系宿舍管理人员或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联系维修人员维修;
3、由于使用操作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洗衣机故障的,追究使用者的责任,并照价赔偿;
5、除人为原因外的洗衣机故障或者洗衣机自然磨损、老化的,由公司负责维修或者更换。
人事行政部
20xx-06-12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7
总则为了保证公司贵重物品的有效管理和正常使用,公司特制定此制度。
1、我公司贵重物品包括:笔记本电脑、自行车、工具、小灵通等。
2、所有贵重物品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领用人必须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3、所有贵重物品实行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的原则。
4、如遇员工离职、转岗等人事变动时,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公司综合管理部对贵重物品进行回收,并做好登记工作。
一、笔记本电脑管理办法
1、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易损坏物品,各领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轻拿轻放,避免挤压和撞碰,并远离水火及各类化学物品等。同时,要注意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盗窃。使用人未尽到应有的保管义务,致使损坏及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应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费用。
2、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电脑系统出现各种问题时,应立即与综合管理部取得联系,汇报电脑的故障情况,由综合管理部与公司技术人员,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未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不得自行随意拆卸电脑硬件,违反者,一经发现,即按严重违纪处理,因此,致使硬件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自行车管理办法
1、各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本部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监督和协调使用。
2、各使用人因使用时间出现交叉时,应本着相互理解、团结第一、积极协作的精神,服从服务中心经理的分配和协调。
3、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寄存、维修等)由使用人承担。
三、工具管理办法
1、各运维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3、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4、对于损坏的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专用工具档案,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全额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报损程序办理。
四、小灵通管理办法
1、小灵通只用做客服部接听工作电话使用,不能拨打私人电话、长途电话。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行为,将在工资中双倍扣除通话金额。
2、小灵通只能在工作区范围内使用,不得擅自将其带离至其他场合使用。凡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人民币50元。
3、员工应妥善保管话机及其所有附件,并在交接班过程中完成对小灵通的交接。
此办法解释权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8
一、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 适用范围
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呈总经理核准之员工 2、因工出差之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夏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8:00
冬季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7:30
2、休息时间:[周六和周日任意调休一天,但须提前告知上级主管。]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故意毁损,涂改出勤卡者,均以旷工1日论,并记大过1次。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翌日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签证后送于人事部备案,否则以旷职论。当月超过2次,记迟到1次。依次累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1日论,记大过1次。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记大过1次。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四、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迟到不打卡按旷工计)。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
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五、批假权限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到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填写外出工作说明,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于人事部。(特殊岗位除外)
本规定于20xx年8月1日起由人事部监督执行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9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维护监所的安全稳定,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权益,规范罪犯会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上海监狱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见对象、次数、人数)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一般每月1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
第三条(会见手续、场所、安检)监狱应当设定会见日,会见人必须持有《会见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见手续。首次会见的,会见人还须携带户口簿或地方派出所开具的与被会见人的关系证明。罪犯会见一律在监狱规定的会见场所进行。会见人进入会见场所,必须接受民警安全检查。
第四条(无会见单或非会见日会见)会见人无《会见通知单》或在非会见日要求会见的,会见人应填写《会见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经监狱长审批后,办理会见手续。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不安排罪犯会见。
第五条(会见方式)罪犯会见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普通会见每次不超过30分钟,处遇在B级(含B级)以上的优惠会见每次不超过60分钟。
第六条(会见送物)罪犯会见时,一般不得接受物品。特殊情况,须经监狱长批准,并确定专人检查登记。会见人按规定送给罪犯的现金,监狱应指定民警办理,存入罪犯本人狱内账户。
第七条(特殊情形会见审批)会见人当月要求第二次会见或其他人员要求会见的,须经监区审核,报监狱长批准。其中,涉及重要罪犯的,须报局狱政管理处批准。
第八条(监听、录音)罪犯会见必须实时监听并录音,录音保存期1年。
第九条(中止会见的情形)会见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会见:
(一)私传信件、物品的;
(二)扰乱会见场所秩序的;
(三)使用隐语、暗语或非规定语种交谈不听劝阻的;
(四)发现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影、摄像设备的;
(五)其他影响监狱安全、不利罪犯改造情形的。
第十条(暂停会见的情形)罪犯被监狱严管、禁闭、隔离审查、隔离治疗期间暂停会见。
第十一条(文明举措)监狱应设立候见室,安排罪犯亲属、监护人休息;设立物品寄存箱,方便罪犯亲属、监护人寄存手机、包裹等;设立咨询台,解答亲属、监护人提出的问题。
第十二条(适用范围)外国籍罪犯会见,参照司法部《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解释权)本规定的解释权为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
第十四条(执行时效)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沪司狱狱政[20xx]21号《罪犯会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0
为了简化程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特对差旅费开支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车船费、生活补助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电话费。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一)住宿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费三费合一,统称为出差补助费,实行按出差补助天数凭据报销,其中:出差补助天数按出差往返天数减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员两人以上一并同行出差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费60元、城市市内交通补助费20元、生活补助费20元);
2、一般工作人员一人单独出差的标准: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费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员异性两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单独出差补助标准核算。
3、若临时出差办事一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生活补助20元和城市市内交通补助20元;若临时出差参加会议当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生活补助20元。
4、参加会议不计算会议期间出差补助费,但参加会议往返期间,按往返天数减一天核算补助天数,并按标准计发出差补助。
5、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只报销住宿费,标准为:县市级(含县级市)以下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地级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随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的司机,若与领导分开住宿的,司机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7、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若有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若无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员带专车出差,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间,乘坐长途火车,在火车上过夜,则相应核减在火车上过夜的住宿费。若连续出差在同一城市(两个月及以上的),必须采用在当地租房的方式解决住宿问题,公司据实予以报销。特殊情况,没有采用租房方式解决住宿问题的,必须事先向分管副总经理申请,并经同意,报销时,由经办人附分管副总经理签批的书面报告,否则,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车船费:实行按直线和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先由出差人员按实际直线路线分段填报(注:若出差人绕道的车船费,不予报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可购买火车硬卧票,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购买火车软卧票。
(三)乘坐飞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乘坐飞机。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必须事先请示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线的火车票标准报销。
(四)本公司人员到集团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办事处办事,只报销车票,住宿、进餐由外地公司统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进餐的,另按制度报销;
(五)连续出差时间20天以上,凭话费清单报销出差期间电话费的80%。
三、差旅费审核责任界定
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线路和相对应的票价,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时间(若单位负责人出差,直接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负责票据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核。
四、本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有约定的,仍按内部承包合同执行。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
公司所有人员出差,所需差旅费用一律不准在公司借款(注:参加会议费用准许凭会议通知的金额据实借款;小车司机出差准许借支过路费,并核定1000元/人以内的周转金,超过部分不准再借)。要
求出差人员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内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办理出差报销手续,不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销手续的,每超一天按报销金额的5%扣减工资(连续出差的以最后一次回公司时间计算)。报销程序为:
(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出差人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单位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再报财务部审核,企管办登记后,财务予以报销。
(二)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其差旅费直接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经企管办登记后,财务部按集团公司总经理批示予以报销。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轮船的费用,必须先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在机票或船票上签字认可后,再按以上报销程序办理。集团公司总经理未批准的,按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六、出差规定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况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副总经理出差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长必须对 出差费用据实审核,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从20xx年2月10日起执行,同时,废除20xx年1月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补充规定》。
八、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财务部。
企业管理办公室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1
1、 夜班值班时间每天晚上7:00至次日早上8:00;
2、 值班人员每日需按时到岗,逾期未到者,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旷工。第一次旷工扣罚50元,第二次旷工扣罚100元,第三次旷工遣回总公司人教处;
3、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
4、 值班人员当班期间严禁酗酒或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热力站;
5、 值班人员需保持站内卫生,不得在站内随意丢弃生活用品;
6、 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岗;
7、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第一时间联系热力站站长。
8、 值班人员每日需按时签到,每月最后一名值班人员需将签到表送回分公司管理所,并领取下月签到表。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2
一、全厅所有公车一律实行入库封存。根据我厅实际情况,全厅公车封存地点设省委大院、省政府二院和厅机关南院三处地方。上下班交通车一律停放机关南院。省就业培训中心、省劳动人事学校公车就地封存。
二、全厅所有公车钥匙一律上缴集中保管。其中,南院公车钥匙集中保管由徐文华负责,北院由徐电宇负责。有公车的厅属单位由各单位综合处(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
三、节假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
四、确因公务需要使用公车的,要严格审批程序。由公车使用人填写“节假日公车使用派车单”,所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请分管厅长审批同意,方可派车。厅属各单位确因公需要使用公车,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五、节假日期间,厅后勤服务中心将加强对全厅公车入库情况的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私自用车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3
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对《保安管理制度》中有关“人员与车辆出入管理”作出详细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园区员工人身、财物安全,车辆、物品及人员等管理有序。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园区的人员、车辆。
保安部门卫值班人员值班人员按本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和管理。
一、人员出入管理
1、公司员工
A员工上下班,应佩带工作证胸卡(卡上有工作单位、照片、编号)。门卫应要求陌生的员工出动出示工作证。
B 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的,应携带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证,交给门卫才可放行。
2、施工人员及园区临时工
项目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与工程承包管理人员到保安部办理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凭临时胸卡出入公司。施工人员离职或工程项目结束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将胸卡交回保安部。
3、一般来访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经被访部门人员同意后,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或《访客登记单》,必要时被访者到门卫引领。被访者要在《访客登记单》上签字,访客离去时要将《访客登记单》交还门卫。门卫应严格监督检查,履行职责。
4、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等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报告上级领导听取指示;建设局、质监局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上级提前打过招呼的门卫问询后或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媒体记者来访,须出示证件,同时报告上级领导。
二、车辆出入管理
1、公司和公司员工车辆
公司领导用车、公司班车、公司公务车免办手续直接出入大门。
员工私用车辆(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应到门卫登记备案,取得《车辆通行证》,
并按规定位置停放。
2、施工人员车辆及工程用车
施工人员车辆及工程用车(卡车等),由主管施工的管理人员到门卫办理车辆出入手续,凭《临时车辆通行证》出入施工现场。
施工用材料和设备运出,须凭《货物进出单》等相关手续需施工方负责人签字才可以放行。
3、其他外来车辆
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紧急时可直接进入园区。
前来公司执行公务、商谈业务、邮递等办事的临时车辆,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车辆进出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允许出入公司,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固定业务单位往来频繁的,凭证件可以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
提货车辆及货运人员在门卫登记后,经发货方人员同意后进入园区。出门时,凭《货物进出单》经门卫检查符合要求才允许出门。
其它载货车辆包括小型车辆,须凭货物使用部门上级分管领导签字的出门凭证才允许放行。
拉废旧物资的车辆,出门时凭出门证明,需要时电话确认后,并经门卫检查无误才允许离开。
三、注意事项
1、外来人员检查:凭被访者签字的《访客登记单》放行。
2、车辆检查:
进入园区内的上级领导车辆以及政府行政机关、急救、警务等特种车辆出厂时可直接放行。
进入园区装卸货物、运送工具材料、工程作业车辆及一般业务车辆,外出时可以检查后备箱、车厢等。公司员工小型载人车辆、摩托车可直接放行。
3、门卫人员接待访客或查验证件时,必须文明礼貌,说话和气,无论对方态度怎样,不得与访客发生正面冲突。如遇故意刁难、无理取闹、恶意违规者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协助解决。
不服从检查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 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 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 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 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
做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 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总(副)经理进行裁决。
(3)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4)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5)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6) 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金额在1000~20xx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未按规定期限提报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
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且于日后报销时,按报销单所填金额90%予以报销。
第四章 差旅管理
第九条 出差申请与报告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经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部门经理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3、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4、将出差申请表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5、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表》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到达当地第一时间予以报点,报点须用当地电话,由行政内勤按报点时间、地点、电话号码、车次等内容予以登记(销售人员交由销售内勤登记)。出差后回公司报销时须与报点相吻合,否则不报销有出入的部分。
7、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向销售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8、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9、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
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0、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
11、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2、销售部门各驻外办事处业务人员,除财务审核环节外,在办事处内部需严格按前述内容执行,但与总部财务部门核销时,根据实际情况或根据财务部门的要求进行核销,并以财务部门的为准。
13、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始得报销。
第十条 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
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帐。
2、员工出差期间获得的信息未按规定整理,总结上报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获得的资料未按时办理归档手续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2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4、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多少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5、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5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第十一条 出差相关规定
1、本市出差:
1)、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
2、市外出差:
非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当天往返,若确需住宿留驻,应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相关费用;业务人员则根据其《出差申请》进行相关时间安排;出差人员所乘交通工具及食宿标准具体按附件1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经主管副总及以上级别批准后执行。
3、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差旅费报销必须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结清者,从当月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招待;
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第十三条 本制度(暂行)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5
为了进一步强化生产处设备管理,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生产运行中出现的设备故障和缺陷,努力促进向计划性和预防性检修转变,尽量减少设备故障率和经济损失,切实保障生产平稳、安全运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处设备检修管理。
二、管理职责
(一)生产处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并监控、指导和考核日常运行情况;
(二)运行班组负责所使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一般故障的排出,重大故障及时报修;
(三)维修班负责生产处设备管理,定期点检和巡检,及时修复故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设备点检目的:通过点检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预防故障发生,减少设备故障率。
1、岗位点检
(1)设备运行中的异响、振动、异味;
(2)设备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质、油压、油位、冷却等);
(3)目测设备零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4)检查设备的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5)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6)设备负荷大小;
(7)设备运转过程中的温度、压力、电流等;
(8)设备其它特殊要求的情况。
2、维修点检
(1)监督、指导岗位的日常点检,复核各岗位的日常巡回点检记录;
(2)检查生产处在线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及时发现异常和隐患。在做好记录的同时,确定设备应修理的部位及更换零件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检查生产处设备卫生状况。
3、生产处点检
(1)监督、检查生产处设备巡回点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各岗位日常点检质量、巡回点检记录;
(3)检查主体设备的运行技术状态,对有异常的设备进行精密点检和诊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二)设备巡检
主要包括定期、不定期、交接班、特殊情况检查等内容。
(1)设备、系统的运行、备用是否正常;
(2)运行设备、系统的有关参数指标是否合格(如:声音、振动、压力、温度、液位等);
(3)设备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设备、系统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5)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他现场设施的完好情况;
(6)生产现场和设备、系统的卫生状况;
(7)有关防暑度夏、防寒防冻设施的完好情况。
(8)常用工器具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9)有关记录、指示的情况及变化趋势。
(10)原则上重要运行设备和系统每1个小时检查一次;辅助设备和系统每2个小时检查一次;运行设备和系统有缺陷时在原规定检查时间上可缩短一半时间。
(三)设备维护保养
1、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2、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巡检,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4)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和“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过滤,岗位储油桶到油壶过滤,油壶到加油点过滤)。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3、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维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5、生产处所有设备、管线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6、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应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并及时汇报;
7、检查中对设备遇有疑问或不明白的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随意乱动设备或将其退出运行状态(紧急特殊情况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停车后及时汇报);
8、巡检中发现设备着火或危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持灭火器实施抢救。对于现场无法停电的设备,应及时汇报,联系拉闸停电再行处置。
(四)设备维修
1、设备出现故障必须严格履行报修制度,应由岗位操作人员向当班维修人员申报故障,并填写好《设备故障报修单》;
2、维修人员接到设备报修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检查,分析故障原因,提出切实的解决措施来修复设备;
3、设备修复完成,维修人员应监督不少于半小时,确定真正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后,方可在《设备故障报修单》上签字认可;
4、设备维修时,应悬挂醒目状态标识,以防止误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
5、严禁对设备故障隐瞒不报和无故推诿、拖延维修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生产处相关制度从严处置;
6、设备修复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填写《设备故障检修记录》,详细说明故障原因、处置结果,当班运行班应对维修质量进行确认,当班班长应在《设备故障检修记录》上签字认可。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6
一、总 则
1.为了加强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强化生产值班管理机制,落实值班人员的工作职责,解决生产中的突发事件,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生产值班由生产技术部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值班人员的安排与调配,并负责各值班记录的检查,值班人员的考勤等,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值班人员。
二、值班模式及人员组成
1.值班时间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9:00——次日8:00
周末、节假日:全天24小时
2.值班分为公司、分厂和电钳工值班。公司值班人员主要有:总经理,生产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及部长助理,质检处负责人;分厂值班主要有:各分厂、车间主要负责人;岗位值班主要是指电工和钳工值班。
公司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安排1名公司领导人员、1名分厂或车间以及若干名电工、钳工人员值班。特殊情况下按公司文件执行。
3.公司领导值班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生产系统人员由各分厂负责安排。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公司值班领导的职责
1) 负责公司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负责处理公司的紧急事件;
3) 负责对岗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抽查;
4) 负责值班期间公司的安全保障和治安管理工作;
5) 负责监督公司的生产情况,主要包括:机器设备运转情况、岗位员工值班情
况、员工劳动纪律情况;
6) 负责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7) 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公司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使用;
8) 公司交办的其它事务。
2.公司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处理公司突发事件的权力;
2) 监督公司生产运行情况的权力;
3) 紧急情况下调用公司车辆及其它物资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3.分厂值班的职责
1) 负责生产运转情况的协调、管理、监督,协调值班期间分厂内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生产、安全等方面出现的异常情况(如临时停工、临时抢修、抢险、火警等)。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公司领导;
2) 负责巡查各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作好相关记录;
3) 负责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4) 负责处理生产现场的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质量以及设备等事故,负责及时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处理,并负责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5) 负责查岗,重点检查劳动纪律、着装情况、设备状况、工艺纪律和巡检制度执行情况等。如发现生产、设备、安全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
6) 负责做好值班期间的值班记录,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在案;
7) 负责监督员工的考勤管理;
8) 负责认真检查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并记录考核;
9) 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4.分厂值班领导的权力
1)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召集部(室)、车间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现场处理的权力;
2) 有直接安排员工的工作的权力;
3) 有对突发事件先进行处理后汇报的权力;
4) 有管理和监督员工考勤及劳动纪律的权力;
5) 有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作提出处理意见的权力;
6)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5.电、钳工值班的职责
1) 负责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2) 发现岗位员工违章作业或不按要求对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和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
3) 发生设备故障及时参与处理;
4) 负责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处臵;
5) 公司领交办的其它事务。
6. 电、钳工值班的权力
1) 有对岗位生产工人违章作业、不按要求对各设备进行保养的行为予以制止的权力;
2) 有对发现违章作业行为向值班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的权力;
3) 有对发生设备故障立及进行排除的权力;
4) 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四、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仍然是各分厂、部室、车间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各分厂、部室、车间的生产、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天下午下班之前,各分厂、部室、车间应将当天晚上值班工作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写于交班记录上,并与当天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沟通。各值班领导和值班经理应认真阅读交班记录,如遇不清楚的,应及时询问。
3.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纪律,穿戴好工作服和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4.在值班期间,各分厂、部室、车间员工的作息时间由各分厂、部室、车间管理人员安排(包括员工的换班、换休和加班等),若上班人员有变化的,应提前通知值班经理。
5.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对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在生产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都必须记录清楚、详细。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和处理时间、处理人等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各值班记录应妥善保管,以存档备查。
6.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直接安排其它员工的工作,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应先询问中控人员或其它专业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7.值班人员实行值班签到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包括电钳工、铲车司机必须到调度监控室进行签到,签到时间公司另行规定,以公司规定为准。
8.值班领导或值班经理,在自己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管理好员工的劳动纪律、安生、设备运行情况等。对发现的“三违”人员要及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提出处罚意见。值班期间经公司领导检查发现员工有违纪行为的,值班经理负连带考核责任。考核违纪责任人的50%。
9.公司实行值班巡查制度,公司值班领导,要求每4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检一次,值班经理及其它岗位值班人员, 每2小时对生产厂区巡查一次,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案,在记录本上确认签字。
10.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以便联系工作,不得出现无人接听或关机等情况。
11.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所指定的地方食宿;值班人员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请假或请其它员工代为值班的,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出差时亦同,代为值班者应负一切责任。
五、考 核
1.值班人员违反规定的按以下情况予以考核:
1) 不按规定时间值班或值班期间擅自外出或离岗的,按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处罚;
2) 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到调度值班室签到的,罚款20元;
3) 值班人员未对生产厂区进行巡检的,罚款50元;
4) 值班人员未填写值班记录或填写不认真的,罚款50元;
5) 管理人员疏忽大意,未安全人员值班,导致无人值班的,罚款100元;
6) 值班人员对厂区巡检不认真,应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未及时发现的,罚款100元;
7) 值班人员或不值班的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电、钳工、司机或其它相关人员,手机关机,无法联系工作的,罚款50元;连续两次出现的,罚款100元或取消3个月的电话费补助(享受电话费补助的);
8) 值班人员不进行工作交接的,罚款50元;
9) 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遇到岗位操作或其它技术上的问题,不询问其它专业人员,进行违章指挥的,罚款500元。
10) 值班记录保管不完善,造成记录损坏或丢失的,罚款50元/本;
11) 值班人员对员工的违纪行为不过问、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罚的,罚款50元。
2.在值班期间,工作表现突出,或遇紧急情况处理及时、方法妥当,公司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六、附 则
1. 本制度经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生产技术部管理、监督执行。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7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学籍卡;
(4)电脑档案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4)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县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七、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导处副主任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教导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
八、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福渡初中
20xx年1月
看了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8
为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益和办理公文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分子公司及各单位。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集团公司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办法》
4 职责
4.1经理(党委)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关部门公文管理和对分子公司公文的管理、检查、指导工作。
4.2各分子公司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公文管理工作。
4.3公司主要领导负责公文的审阅签发工作。
4.4行文部门负责公文的拟办和发文手续办理工作。
4.5公司档案室负责公文的归档指导工作;按归档范围,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5 活动描述
5.1 管理原则
5.1.1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公文,是在履行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请示和报告问题,批复和部署工作,商洽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5.1.2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公司经理(党委)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公司分子公司和机关部室公文处理工作。
5.1.3 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催办、用印、审核、立卷、归档和销毁。
5.1.4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保密法规,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安全。
5.2 管理内容
5.2.1 公文种类
5.2.1.1 通知:用于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人员。
5.2.1.2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5.2.1.3 报告: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者意见,答复上级询问的事项。
5.2.1.4 请示:用于向上级请求批示、批准的事项。
5.2.1.5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5.2.1.6 决定:用于对重要问题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及决策。
5.2.1.7 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5.2.1.8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5.2.1.9 函: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5.2.1.10公告:用于向公司内外、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5.2.2 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眉首(密级、紧急程度、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主体(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附注),版记(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单位和日期)三部分组成。
5.2.2.1密级和紧急程度
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经济秘密的公文,标明密级。涉及紧急事项的公文,标明紧急程度。
5.2.2.2 文头
用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分为公司、部室、子公司三类文头。
5.2.2.3 发文字号
包括单位代字、年份、序号、形式为“代字 [年份]序号”。公司文头发文代字为“党发,”,部门文头发文代字为“A字”(A为部室代号,包括群众组织);子公司文头发文代字为“B发。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数字,序号为该代字流水号。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单位代字、序号。
5.2.2.4 签发人
上行文应注明签发人,签发人一般应为单位主要领导。
5.2.2.5 标题
准确简要概括公文主要内容,并可表明公文种类。
5.2.2.6 主送机关
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5.2.2.7 附件
如有附件,标明名称。附件说明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行字进行标识。如:
附件: 1.
2.(后面不加标点符号)
5.2.2.8 印章除会议纪要外,各文种均加盖印章;印章应与文头相符。
5.2.2.9 成文时间
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5.2.2.10 附注
公文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应加附注,用括号括起位于成文时间下一行居左空2格加圆括号标识;上行文应在附注中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5.2.2.11 主题词
按照《集团公司公文主题词表》标注;同时结合企业实际,规定五种自由词作为主题的补充,包括公文中关键的人名、单位(地)名、产品名、项目名、装置(设备)名。主题词不能超过5组。
5.2.2.12 抄送单位
公文如需除主送机关外的其他机关知晓或执行,应注明抄送单位;抄送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5.2.2.13 印发单位和日期
标明主办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以及印发时间。
5.2.2.14 印刷和装订
公文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张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5.2.3 行文规则
5.2.3.1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5.2.3.2 公司机关各部门根据职权范围,可以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向分子公司行文;子公司及职能部室可在本单位范围内行文,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5.2.3.3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他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公司形成的请示、报告公文要将底稿和两份文件交公司经理(党委)办公室存档,然后再将两份文件送上级办公室阅批。
5.2.3.4 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除生产事故、大型集体上访、突发事件等紧急重大情况或逐级行文延误时机将造成损失,经公司领导指定可以越级行文外,均要逐级行文。因上述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5.2.3.5 “请示”和“报告”在公文中不能并用;“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5.2.3.6 除本《规定》规定的公文种类以外,工作要点、活动方案、计划等文体都不能作为公文的独立行文文种,必须以“通知”的形式印发。
5.2.4 发文办理
5.2.4.1 发文办理是指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拟稿、审核、签发、复核、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5.2.4.2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a.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遵循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
b. 全面、客观反映情况,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
c. 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表述准确,直述不曲,文字精练,字词规范,标点正确;
d.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写明具体年、月、日;
e. 结构层次序数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⑴”;
f. 根据行文目的和发文机关职权选择适当的文种;
h.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号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
i. 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J.文中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k. 公文书写稿纸要干净耐用,书写字迹整齐,必须使用蓝黑钢笔、炭素笔或毛笔书写,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彩笔书写;用计算机打印的,排版要规范。
5.2.4.3 行文前,应填写发文稿纸,标明起草人,主送机关和公文标题。
5.2.4.4 拟制的公文,由起草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公文的签发,凡以公司(子公司)名义报送上级机关或下发的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公文,都要由主要领导签发;涉及专项或某一系统工作的公文,由分管领导签发。需要会签的联合行文,应在会签栏注明会签部门;签发或会签应署姓名和日期。
5.2.4.5 审核、签发或会签公文,必须使用蓝黑钢笔、炭素笔或毛笔,注意不要在文稿左侧装订线外书写。
5.2.4.6 公文不准翻印,经办公室批准,可以复印或翻印。
5.2.4.7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主办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
5.2.4.8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先经起草部门负责人核稿、把关、签字,然后由办文单位(部门)送经理(党委)办公室进行审核,最后呈送公司(子公司)相应领导签发。经理(党委)办公室审核的重点是:
a. 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
b. 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上级有关精神和本单位实际;
c. 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公文的诸要素如人名、地名、产品名、装置名、单位部门名称、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级,主题词是否准确、恰当,文字、标点符号及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规定;报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核稿、会签等手续是否齐备。文件中的数据、计量单位,由办文单位领导把关。
5.2.4.9 对不符合要求的文稿,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a. 文字质量存在问题,如文字修改量不大,由经理(党委)办公室负责修改;需要做重大修改的,由拟搞部门修改后再报审;
b. 违反公文办理程序的,由拟稿部门补办;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19
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玻璃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内。
(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
(3)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6)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7)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消防队应经常进行训练和业务学习。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0
规章制度是一个公司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考勤规章制度有利于规范员工考勤明细,规范公司考勤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1
为加强学校安全的管理,特别是加强手机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设施的合理使用,现就储物柜的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校为每位在校学生提供一个储物柜,其中高二级、初一级及高一级CCAE班的储物柜在各班教室,其他各班的储物柜在学校首层。
二、储物柜由德育处和总务处联合管理,级长和班主任具体负责落实。
三、储物柜钥匙由总务处每学年初统一签字发放,每学年结束时(或学生退学离校时)由班主任统一收齐交总务处;未经总务处批准,不得私自配锁、加锁或换锁(此三种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学生如遗失储物柜钥匙,经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督促其配好钥匙;不及时交回钥匙,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扣发毕业证书。
四、学生必须保持储物柜的清洁与整齐,储物柜外面不得乱挂、乱贴其他杂物;每个学期期末考试后,班主任督促学生按学校要求搞好储物柜的清洁卫生,拒不整改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五、储物柜只能存放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衣物、书本等,不得存放贵重物品、现金、食物、腐烂品、危险品等,德育处与总务处随时会组织储物柜安全与卫生检查,发现违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六、学生不得故意损坏储物柜,故意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并予以纪律处分。
七、严禁私自调换储物柜,每人的储物柜编码与姓名相吻合,已在总务处登记备查,如特殊原因需更换,可到总务处申请。
八、储物柜不得藏有任何属于学校的物品,否则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
九、所有储物柜都在学校摄像头监控范围下,严禁私撬他人储物柜,一经发现 视为偷窃,学校将按规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德育处;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广州市南武中学德育处、总务处
20xx-1-7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2
1、值班人员要写好比较完整的病史记录及处理过程,抢救危重病人更须详细记录。
2、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必须补齐药品(凭处方)及器械,清洁室内卫生。周日夜班和周一送总院进行总消毒,周三班负责大扫除。上班后对某些特殊病人的病情必须向有关科室医师交代病情及处理情况,以便进一步处理。下一班值班人员必须注意清点有关药品、器械及卫生情况才接-班,交-班一般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完成(周一、周三例外)。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可擅自离开,杜绝事故的发生,如有发生必须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4、值班人员一般不出诊,如特殊情况必须出诊,必须挂牌表明去向及时间。
5、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挂号制度及公费医疗管理制度。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3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六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已被设立质权
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第十一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限额的,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最低限额。
第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收购其股东的股权的,应当依法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四条股东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时间及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发生变化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备案。
第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公司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虚假出资,未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恢复公司该次登记前的登记状态,并予以公示。
对涉及变动内容不属于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第二十二条外商投资的公司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12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xx年1月 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20xx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4
为加强员工宿舍热水管理,提高员工的住宿质量,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对员工宿舍热水使用制定如下管理制度,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管理原则
杜绝浪费、合理开放、严格落实
二、热水开放时间
早上:6:30-8:00
晚上:19:00-19:30 20:00-20:30
21:00-21:30 22:00-22:30
三、管理制度
1. 公务严格按照以上开放时间设置开关热水;
2. 员工接热水时要做到桶(盆)到人到,不能人不到接热水,任热水自流浪费,导致别人无热水可用,一经发现,直接没收桶(盆),并罚款50元;
3. 员工不可用热水洗衣,节约用水,方便他人,也方便自己第二天早上有热水可用,离开时及时关闭水龙头;
4、保安、宿管员每日对宿舍热水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和报修,保证热水正常供应(保安每日晚间巡逻并记录,宿管每周住宿两晚巡查并记录,第二天将记录情况交给总务刘主管签字)。
5、本制度11月25日起实施。
综合部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5
1、正常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有医师值班。原则上由住院医师担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担任二线值班,副主任医师担任第三线值班。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设一、二、三线值班医师值班。少数因特殊情况(如人员结构)可安排主治医师或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值一线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和科主任值二线班,不设三线班,每周五下午需将下周科室医师排班表交医务科。
2、值班医师应按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和病员临床情况的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3、值班医师要经常巡视病人,对病人的病情要重点了解。密切观察危重、手术后、待产及产后以及有特殊情况等病人的病情,及时予以处理,写好病程记录,做好值班时间内急诊入院病人的处理,并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4、值班医师若因急会诊等工作确需要短暂离开者,应将去向告知值班护士,并在黑板上注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夜间休息时遇有护士或病人家属呼叫,应立即起来,诊视病人进行处理,严禁不诊视病人在床上开口头医嘱。值班医师禁止外出,杜绝脱岗现象。
5、次日晨,值班医师应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对危重病员情况及尚需处理的工作向经治医师交班。并扼要记录值班记录。
6、值班医师在第二天下班前,必须在规定查房时间内对自己负责诊治的病人进行查房和必要的处理,办好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
7、各科班次排定,原则上按24小时值班制,少数特殊情况可自行安排班次,但需保证24小时均有专人值班。班次排定原则上不换班,因特殊情况换班者需由科主任同意,并有记录。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6
一、各科室必须设有值班医师。值班医师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二、值班医师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医疗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医师应严格按照《医师排班表》轮流值班。下一班医师未到,上一班医师不得离开岗位。
四、临床值班医师负责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全科临时性医疗处置。医技科室值班医师(技师)应做好本专业所负责之各项检查、检验工作。
五、值班期间严格执行三线医师制,一线医师必须在病区留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三线值班医师均必须保证值班时间内通讯工具畅通有效,随叫随到。
七、交接-班内容包括: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当日手术患者、病情发生变化患者、其他需要提醒值班医师注意观察的患者,并统一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中。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巡视病房,了解患者情况。
八、病区每日晨会集体交-班一次。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7
1、室内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未经同意,不得私拉电线、私自添置或减少物品,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室内。
2、每天做好检查巡视工作,做到人走电断,关好、锁好门窗,若有不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3、禁止任何人在室内吸烟、酗酒,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室内一切电器设施。
4、一律不得吸收无关人员在室内逗留、闲聊、打闹,站岗、值班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不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执勤无关的活动。
5、值班领导与校车管理员时间的规定:早:5:50(车来前)——7:30,午:10:30——11:00,晚:3:20——5:00(车走后)
负责经管人签字: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8
为确保公司安全及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由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安环部实施监督。?
一、人员出入管理
(一)、本公司人员?
1.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应持上岗证打卡出入厂。?
2.上班人员因公需出厂时,应凭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人员公出单"出厂,安保人员作好相应记录。
3.上班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4.公司宿舍1号楼的员工凭上岗证出入公司。
5.住在公司外面的非上班员工不得进入公司(即不打卡不入厂)。特殊情况需报相关领导批示,批准后方可进入公司。
(二)、外来人员?
1.凡本公司的员工家属、临时施工人员和外单位来公司联系工作者,都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出入厂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安保人员的管理。
2.在本公司施工作业的外单位员工,一律凭公司安环部发放的《外来施工人员出入证》出入。
3.外单位来公司联系业务者,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安保人员电话通知被访人员或被访部门,在得到被访者同意后,来访者持《外来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公司,出厂时将证卡交还安保人员。
4.上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安保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安保人员负责填写来客登记表并发放《VIP贵宾卡》,负责接待的部门须在办公楼前迎接,陪同。
5.来访人员因业务需求,需在公司内走访时,必须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引导,严禁来访人员私自在公司内自由穿行。
6.外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外来施工人员出入证》后,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告知进入公司后应遵守的安全事项及规章制度。
7.安保人员要对每一位来访者进行登记,来访人员要详细填写《浙江金明药业有限公司会客单》,被访人员须在《会客单》上签字确认,在来访者离开公司时,主动交还门卫安保人员。
8.与公司有长期业务来往并且频繁进出公司的外单位人员(如:快递公司),可由公司对口业务部门负责人引导,到安环部进行登记,申请办理出入证件。
(三)、任何个人和车辆携带公司物品出厂,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具出门申请单,安环部凭申请单开具出门证,安保人员依据出门证核查属实后,方可放行出厂。
二、车辆出入管理 ?
(一)入厂:?
1.外来轿车、交货车辆由安保人员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入厂。
2..本公司车辆可免手续入厂。
3.出租车辆不允许进入公司。
(二)出厂:?
1.空车出厂由安保人员检查后放行并作好记录。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安环部开具的《出门证》,由安保人员核查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
3.本公司车辆空车出厂时,可免办手续。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依上条之规定办理(凭出门证出厂)。?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29
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出差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达到节约高效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销原则
1.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私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2.原则上要一人多差,减少多人出差。
3.公司采用在核准的标准内实报实销原则。
二、出差实施细则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3日内应该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部门主管负责人视情况,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审核。
2.出差人依实际情况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门暂借一定数额的备用金,返回后7日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结清备用金。
3.出差人员返回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时的应及时请示,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延时期间费用不予报销。
第五条:出差后必须每日向部门负责人以邮件形式汇报当日工作情况。
第六条:出差返回后,3日内向主管负责人汇报出差的工作情况。 第七条:出差费用分为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
三、 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住宿费、伙食费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住宿费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凭当日的住宿发票按实报销,高出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如属特殊情况,出差人员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超标事由,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按费用报销程序审批后,财务部门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给予免费部分,不得报销费用。 3.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期间,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凭会议通知或学习证明,据实报销。会议及培训未统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补助标准执行,超过会议安排天数的住宿及其他费用不予报销。
4.陪同领导及业务单位有关人员外出办公,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按照核定标准执行。
5.出差人员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须和出差车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发票冲抵,经财务审核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6.公司同行两人同时出差的,须合住一个房间,出差住宿标准为公司核准住宿标准的50%。
7.出差人员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标准:
1.外出办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交通工具,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出差人员在出差城市要首选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况需注明详实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批后,财务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的火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住宿发票时间必须吻合。
4.出差人员带公车出差及到外地参加会议、学习、参观、培训期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0xx年7月19日
看了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0
一、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确因工程需要,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领导同意,安环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指定人员负责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施工。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押运和使用,应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和管理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的人员专人负责。
三、确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由使用班组提出书面申请和材料计划单,经所属部门领导审核,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物供部门采购。
四、物供部门在易燃易爆物品入库时,除仓管员外,公司有关人员应到现场监收,并做好监验收记录。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内,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管理贮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
六、易燃易爆物品进库时,必须加强入库检验。若发现品名不符,包装不合格,容器渗漏时,必须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或专门的房间内进行处理。
七、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应有隔热、降温、防爆型通排风装置。
八、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的所有电气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防爆要求,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九、严禁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进行明火及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十、检修场所和班组办公室内不宜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物。剩余少量的汽油应盛在专用带盖铁桶内并置于防火箱内,并标有“严禁烟火”的警告标志。
十一、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锁、双人领、双人用、双帐)。领用时需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十二、在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中,若发生丢失、被盗和其他事故时,应立即向所属部门领导和保卫部报告,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1
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以及叉车管理人员。
3.叉车管理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2各个使用部门负责装卸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3 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4维修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一般维修。
3.5叉车司机必须对叉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叉车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对叉车进行正确操作。
4 .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 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5.违规处理
5.1叉车驾驶员违反上述操作规程,视违规情节轻重由叉车管理部门、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生产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叉车管理部门和叉车驾驶员进行监督管理。
5.2叉车管理部门有管理不严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由生产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叉车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
5.3其他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由生产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罚款。
6.相关记录
6.1叉车检查记录
6.2制作维修单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2
1、护士值班室内卫生由每日大夜班负责打扫,标准包括更换垃圾袋、整理床单元、保持地面及卫生间内清洁无水渍、桌面物品摆放有序无残留食品。
2、护士值班室内两张床单元,有被服的为休息区,严禁堆放工作服及其它杂物,禁止穿工作服坐卧。被服、冰箱由每月一号、十五号大夜班负责管理。被服清洗、晾晒、更换;冰箱内残余食品丢弃、擦拭。
3、工作人员所有鞋一律放置在鞋架上,除晾晒、清洗外一律不允许随意放置(包括室内床下)换季后,暂不穿着的鞋子由个人收起,避免占用公共空间。
4、白天值班室内卫生由中班护士负责维护,标准为桌面无残留食物,物品摆放有序。食物残渣丢弃在走廊公共垃圾筒内,避免垃圾过满溢出。
5、值班室卫生由护士长随时督察,发现不合格或不打扫的责令重新清理,直至合格才予下班。
以上规定旨在为大家营造良好的工作与休息环境,望大家共同遵守,工作愉快。
20xx年6月8日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3
一 试卷保密室为保存全国统一考试试卷专用,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
二 试卷保密室使用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保密局等有关要求操作。
1、在试卷送入保密室前进行清空,继续教育学院、保卫和总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硬件建设标准》及省省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对保密室的设施及运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要开启摄像监视系统,保密室钥匙分别保管,值班人员须做好每日值班及交接记录,并拒绝无关人员进入保密室。试卷交接与保管要按照当次考试要求规范操作;
3、试卷保密室监控资料要保存至考试结束后半年。
三 试卷保密室管理实行安全责任制,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要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四 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试卷保密室有关负责人要保证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4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力求做到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员工上下班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以考勤机打出时间为准,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二次。不按规定打卡者均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因公或特殊原因未能打卡者,应于次日由本人填写“公勤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出勤或视为不迟到或不早退处理。
一、作息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规定
1、打卡规定:公司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全体员工从董事长以下,全部按时自觉打卡,严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现象。
2、打卡时间:每天上班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的打卡视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钟的打卡为无效打卡。 每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半日。
3、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旷工处理。
4、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行政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本班次内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迟到早退或旷工责任由本人承担。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行政部负责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中登记,统一办理缺勤核销手续。行政部专人负责整理员工考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5、员工因公短时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须先到人事部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打卡的,应于当天由本人填写“出勤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经理 ﹑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即视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出勤单应在出勤发生一日内送交行政部。
6、员工因公长时间出差或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由本人于当月考勤期内(1-30日)持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副总签批的《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7、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经部门负责人﹑行政副总审批后以《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办理更正。
8、有关请假规定:
(1)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半天以内者,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2天(含)以内者,报请公司行政副总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请假2天以上, 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4).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报请总经理批准。
(2)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均应提前向其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待安排
好替岗人员,并按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主管领导可以不批或少批请假天数,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应于当日上班时间半个小时内,迅速用电话向其上级领导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当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须立即到行政部销假。如行政部岗位抽查发现员工不在工作岗位,又没有请假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 请假期间扣发日平均工资;没有正当理由,当月请假累计超过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员在休息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计考勤。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公司承诺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加班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量应经分管副总核准后才认可为加班。
10、处罚规定: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考核工资10元。旷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资,旷工半天以上扣发三倍日平均工资,并给警告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二天以上扣发全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凡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律没有年终奖。
三、管理部门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员工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四 本考勤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汉中锦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医生值班室管理规定 篇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如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设备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五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六条 作业许可范围
(一)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许可管理流程见附录A),办理“作业许可证”(见附录B):
1. 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规程指导的维修工作);
2. 承包商作业;
3. 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
4. 交叉作业;
5. 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
6. 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
7. 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工作。
(二)以下作业执行专有作业许可证:
1、电气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2、检维修作业执行大庆石化公司《检维修风险控制及开工任务通知单》;
3、没有属地管理单位,由项目建设部门单独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执行《开工前条件确认单》。
(三)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作业,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1. 进入受限空间;
2. 挖掘作业;
3. 高处作业;
4. 吊装作业;
5. 管线/设备打开;
6. 临时用电;
7. 动火作业;
8. 放射性作业;
9. 其他有明确要求的作业。
第七条 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八条 作业前准备
(一)布置任务。属地单位应与作业单位到作业现场,就工艺、设备、环境、工作任务及内容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作业许可审批的基本条件,风险评估由作业批准人负责组织双方相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估结果应向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进行充分沟通;安全专业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风险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的风险及危害程度、相应的控制措施等。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估。 (三)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涵盖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作业类型、作业内容、交叉作业界面、工作时间等各方面因素,统一完成风险评估。
(四)作业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将风险控制到可接受范围内。
第九条 作业许可证申请
(一)作业前申请人应提出申请,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作业许可证;
2. 作业内容说明;
3. 相关附图,如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4. 风险评估结果;
5. 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
(二)作业申请人应是实施作业单位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作业申请人负责填写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申请。
(三)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作业许可证所涵盖的工作,实地考察作业环境、参与作业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削减措施。不同的作业单位应分别办理作业许可。
第十条 安全措施
(一)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严格落实风险削减措施。需要系统隔离时,应进行系统隔离、吹扫、置换,交叉作业时需考虑区域隔离。
(二)许可证审批前,凡是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环境,应进行气体、粉尘浓度检测,确认检测结果是否合格,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同时在作业许可证中注明工作期间检测的时间和频次。工作中包含的动火、受限空间等专项作业的气体检测执行相关专项管理规定。
(三)许可证得到批准后,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应按照风险评估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如按照检测要求进行气体、粉尘浓度检测,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气体、粉尘浓度检测表”见附录C。 (四)凡是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作业,作业单位均应按照相应要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监督相关人员佩戴齐全,执行个人防护装备管理的要求。
第十一条 书面审查
在收到申请人的作业许可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含相关方人员)集中对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一)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
(二)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三)确认对作业所涉及的其他相关专项作业规定的遵循情况,如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
(四)确认作业前、作业过程中、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五)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
(六)确认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
(七)其他。
第十二条 现场核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二)现场作业人员资质及能力情况。
(三)系统隔离、置换、吹扫、检测情况。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五)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七)与相关单位(包括相关方)的沟通情况。
(八)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九)确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第十三条 许可证审批
(一)根据作业初始风险的大小,由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或其授权人审批作业许可证。批准人通常应是企业主管领导、车间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二)书面审核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方和受影响的相关各方均应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三)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
(四)如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对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案,申请人应重新提交一份带有对该问题解决方案的作业许可申请。
(五)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申请人和批准人的审批。
第十四条 许可证取消
(一)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都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相关)作业许可证,并告知批准人许可证被取消的原因,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1.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2. 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3. 实际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4. 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5.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6. 事故状态下。
(二)当正在进行的工作出现紧急情况或已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时,所有的许可证立即失效。重新作业,应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三)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只适用于特定区域的系统、设备和一段指定的时间段,如果工作时间超出许可证有效时限或工作地点改变,风险评估失去其效力,应停止作业,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四)许可证一旦被取消即作废,如再开始工作,需要重新申请作业许可证。取消作业应由提出人和批准人在许可证第一联和第三联上签字。
第十五条 许可证延期和关闭
(一)如果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工作,申请人可申请延期。申请人、批准人及相关方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作业条件未发生变化。若有新的安全要求(如夜间工作的照明)也应在申请上注明。在新的安全要求都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方可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延期。许可证未经批准人和申请人签字,不得延期。
(二)在规定的延期次数内没有完成作业,需重新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三)作业项目完成后应确认其涵盖的相关专项作业许可证均已关闭,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
(四)作业完成后,申请人与批准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方可关闭作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 许可证分发
(一)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许可证应统一编号。
1. 第一联:悬挂在作业现场;
2. 第二联:张贴在控制室或公开处的作业公示板以示沟通,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
3. 第三联:保留在批准人处。
如涉及相关方,需将第一联复印交相关方,以示沟通。
(二)当作业许可证分发后,不得再作任何修改。工作完成后,许可证第三联由申请人、批准方签字关闭后交批准方存档。许可证存档并保存一年(包括已取消、作废的许可证)。
(三)在工作实施期间,申请方应时刻持有有效的作业许可证的第一联,并将作业许可证第一联、附带的其它专项作业许可证第一联和安全工作方案放置于工作现场的醒目处。 (四)当同一工作有多个施工单位参与时,每个施工单位都应有一份作业许可证(或复印件)。当工作需要中断(正常工作期间在现场的休息除外)时,许可证第一联应交回批准方保留。
(五)其他专项作业许可证的分发与延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监督
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及属地单位,在作业期间应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违反相关要求时,有权停止作业,直到整改符合规定要求为止,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四章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质量安全环保处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单位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