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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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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

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到本车间参加班前会,待主任、班长布置完生产、安全经验分享和其他工作后,立即正点上岗接班。在无规定的特殊情况下(不可抗拒力的影响、突然的发病等),接班超过交接班时间1小时,交班者连班,接班者按旷工处理。

2、接班时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介绍,认真检查与核对上一班设备运转、润滑、工具材料、卫生区域、安全设施、值班记录等情况。当具备接班条件时,接班者必须在记录上签字。

3、接班时,应对上一班生产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了解清楚,如接班不清,接班后发现问题,原则上,一律由接班者负责。

4、接班后,应对本岗位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在做好记录的同时,及时向当班班长、主任及值班领导报告。

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

(1)区域卫生不符合本单位规定时;

(2)工器具、材料短缺原因不明时;

(3)上班出现的问题交待不清楚时;

(4)上一班中应落实处理的问题而没落实处理时;

(5)原始记录不清、不齐全、损坏严重、不完整时。

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所负责岗位和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把隐患和问题留给下班,如确须延续到下一班处理的问题,要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并提请接班者注意,并积极提出处理意见

2、交班前必须将区域卫生彻底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完好润滑,保持设备仪表工器具材料完好整洁。

3、交班前应填写好原始记录,写好交接班记录。

4、交班者应为下班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并向接班者如实介绍情况,交待注意事项,耐心回答接班者提出的'问题。

5、交班时遇有事故发生,应暂停交接,先行处理事故,经协商同意可与接班者共同处理或交由接班者处理,一般情况下,因处理不及时发生的遗留问题,应由交班者自己处理,发生的加班不予承认。

6、当接班者未按规定时间接班时,交班者应继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直到接班者到岗接班为止。如若超过交接班时间1小时,交班者连班(按加班处理,加班费由扣罚接班人员工资支付)。

7、交班者必须做到“五交”:

(1)交产、质量、任务完成情况及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2)设备运转情况;

(3)交工器具、仪表、材料、备品备件、钥匙等;

(4)交生产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上级指示和其它应注意的问题。

8、交班人员必需做到“八不走”:

(1)工作(生产)任务未完成不走;

(2)工作(生产)记录、文件材料未整理、保存好不走;

(3)设备未擦干净不走;

(4)工作场所未清扫不走;

(5)工器具未整理、清点不走;

(6)事故未查清楚不走;

(7)交接班未交清楚不走;

(8)需要执行特殊任务的不走。

做好“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现场及安全工作。

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交接班制度是保证变电站正常,连续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交班人员应为接班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

二、值班人员在上班前三小时和值班时间内严禁饮酒,并提前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交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变电站。

三、交接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在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所有工作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配合,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进行交接班。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值班轮值表进行交接班,不得擅自调班。当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应有相同岗位的值班人员顶替且需办理交接手续。

五、交接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班所进行的操作情况及未完的操作任务。

2、使用中的和已收到的工作票。

3、使用中的接地线号数及装设地点。

4、发现的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

5、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和投退变更情况。

6、直流系统运行情况。

7、事故异常处理情况及交代有关事宜。

8、上级指令、指示内容和执行情况。

9、一、二次设备检修试验情况。

10、维护工作情况。

11、环境卫生。

六、在正常情况下应按如下程序完成交接班:

1、在交接班前半小时,由交班正值负责检查本值当班期间的`日常运行工作是否已经完成(如通道测试、蓄电池测量、设备巡视、定期切换试验等);各类记录记录薄的记录是否完整、正确;倒闸操作是否正确无误;一次系统模拟图板是否与现场设备位置(状态)一致;保护定值、压板位置是否正确;钥匙、工器具、安全用具、图纸是否完整齐全并做好交接班前的清洁卫生工作。

2、交班值长按交接班内容向接班人员交待情况,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培同下进行重点检查,交班值长或指定人员负责监盘。值班记录的签名栏,应由交接班人员亲自签名。

3、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

1.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

2.核对模拟图板。

3.检查设备情况,了解缺陷及异常情况。

4.上级指示及各种记录和技术资料等情况

5.检查试验中央信号及各种信号灯。

6.检查直流系统绝缘及浮充电流。

7.检查温度表、压力表、油位计等重要表计指示。

8.核对接地线编号和装设地点。

9.核对保护压板的位置。

10.检查室内外卫生。

3、交接双方人员全部到齐后才能正式开始交接班。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各自站立一行(边),由交班正值从接班值上次值班完了后到本次接班时这一期间内根据值班日志的内容进行交接,同时还应对图板、现场设备运行状态进行交接,对变动、操作工作过的一、二次设备,自动化设备等和新发现设备缺陷及带严重缺陷运行的设备,交班人员应会同接班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对性交接检查并作必要说明。

4、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两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完成交接内容(项目)后双方一致认为交接清楚无问题后,先由接班人员在值班日志上分别签名并填写接班时间,然后由交班人员分别签名。双方签名后,其职责由接班值履行。

5、交接班结束后,接班正值应随即向有关调度员进行交接班联系:核对系统运行方式了解系统运行情况、倒闸操作情况及薄弱环节等,并通知本值人员。

6、运行人员必须做到“四不接“:

1. 交接内容不准确、不齐全不接。

2. 事故处理时不接(待事故处理完毕或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经调度许可方可交接班)。

3. 操作过程中不接。

4. 运行设备出现严重缺陷,对安全供电有威胁,但又无可靠的处理意见不接。

7、值班员离站时间较长,恢复上班时必须全面了解离站时间的情况及设备变动情况;站长应主动交清情况(必要时应进行上岗考试)。。

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一般原则

(1)值班人员应认真作好本岗位的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待运行情况,保证安全运行。

(2)接班值班长及各班班长应提前30分钟进入现场,了解运行情况,其它值班员必须提前25分钟到现场检查设备、了解情况,交班人员必须在现场签字交接。

(3)接班人员严禁酒后接班。

(4)值班人员一般不得连值两班,值班人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应经班长批准,班长应指定人员代替,交接后方可离开。

(5)在交接过程中,双方意见不一、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向有关领导或值班长汇报、裁决处理;未办好交班手续,不得自行离开岗位。

(6)重大操作和事故处理,应告一段落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交接,系统事故处理须经值班长同意后方可交接。

(7)交接中发生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对未完成交接手续则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可在交班人员的要求下协助处理。已办完交接签字手续则由接班人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

(8)必须正点交接,双方签字后为交接完毕,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

(9)接班班长应将主要情况(运行情况、设备情况、经验教训、命令通知等)向值班长汇报,值班长应根据本值情况、布置任务及完成任务的安全措施和传达上级指示。

(10)交班完毕后,对发现的`大小问题,一律归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不负任何责任。

2、接班

(1)接班人员应向交班人员了解设备情况、运行方式、操作变动、经验教训。

(2)查阅交接班记录、运行日志,了解主要参报的变化情况。

(3)接班检查:应按本岗位所管辖范围进行全面检查、有疑问应向交班人员询问清楚,对设备异动、缺陷操作后的变动应重点检查,必要时交接双方应到现场交接。

(4)检查本岗位设备现场是否整齐清洁,接班人员有权要求交班人员把岗位设备场地做好清洁后,才能办理交接手续。

(5)检查工具、资料、图纸、记录本、桌椅、门窗、灯具、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如有损坏,只有当接班者末提出异议方可进行接班。

3、交班

(1)交班前班长应检查本岗位的例行工作,计划工作的完成情况,查阅主要岗位的运行日志、运行记录,检查各岗位清洁工作完成情况。

(2)各岗位交班前应检查工具、桌椅、灯具、图纸、资料、记录薄、消防设施、门窗是否完整、齐全、并作好记录后交班。

(3)各岗位交班前,作好岗位的清洁工作。

(4)各岗位在交班前应检查交接班记录、运行日记、缺陷记录应正确无误,并向班长作简要的汇报。

(5)交班前班长向值班长作下列汇报

①本班接到的通知命令;

②本班所操作的项目;

③本班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情况;

④设备投入工作票的许可情况;

⑤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情况;

⑥人员纪律情况,好人好事;

⑦交班前的运行方式,下一班的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