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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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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这次为您整理了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篇1

1、建立以施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设专职安全监护,对工地现场的各部位、各楼层的'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整改。

2、在安全设施上重点加强对外墙、龙门井、楼梯、预留洞及临边的防护,如外墙和楼梯临边采用钢管作水平栏杆;预留洞采用竹胶合板覆盖并用膨胀螺栓固定于楼面。

3、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明确施工人员安全职责,实行动态管理和上岗前的安全交底工作,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落实到每个施工工序上。

4、电气、机械设备的施工生产必须按各自的施工规程进行,班组长必须负责带头实施,现场施工员、安全员负责监督,使工程走上安全生产的正常轨道。

5、本工程的结构支模及防护架均采用钢管脚手架,作业量大、技术要求高,负责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脚手架的操作规程进行。

6、该工程层高较高,在装饰作业尤其是天棚吊顶及墙面装饰施工中,应搭设满堂里脚手架,并满铺架板,操作人员应栓好安全绳,并管理好施工机具、材料,防止坠落伤人。架下应尽量少安排交差作业。所有施工人员应带好合格的安全帽。

7、对某些新工艺、新设备在安全上重点进行管理,对脚手架、外装饰等易出现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详细的使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作业班组长专门进行培训,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实时监控,无论从硬件上还是软件上都力争将事故的可能性降为零。

8、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9、装饰活动爬梯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0为宜。

10、现场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实行三相五线制系统配置和布线。实行两级保护,配电房应昼夜值班。各种开关箱都应有防雨、防潮、防尘等措施。楼梯间和行灯照明,应设安全电压,现场水泵,搅拌机械、木工房、钢筋房、电气焊、宿舍等都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凡在本工程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2、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厂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3、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4、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5、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厂区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换回原证件。

6、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7、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8、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9、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派出指挥车在前开道。

10、未经指挥长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11、起重车、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12、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13、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14、工程施工,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15、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

抢险车。公司内部的土方车、机动翻斗车、装载机、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门卫检查。

16、凡拉运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公司保卫部门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鉴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物后补证无效。

17、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500-1000元。

18、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用电信网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及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下简称“设计单位“)、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监理单位“)、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以下合称“施工单位“)等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公用电信网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通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条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期报送和统计制度。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告上季度安全生产情况,每年1月10日前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各行政区电信运营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总部和中央企业所属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立完善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确定责任人。

(二)按照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提取费率的要求,在工程概预算中明确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打折,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三)不得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通信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通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

(二)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设计单位应参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紧急预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范围内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十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本行政区通信管理局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第三十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十一条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三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查明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事故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应积极配合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十四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未按本规定按期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撤销资质。

第三十六条电信运营企业(即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及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企业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建设工程及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提供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或未按期足额支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费用提而不用导致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未按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直至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施行。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4

1、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进入冬期施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及培训。准备好安全防护用品。

(2)、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模板、砼构件、乙炔气瓶、氧气瓶等存放场地和乙炔集中站要堆放整齐,有必要加以覆盖,防止雨雪淋湿,并派专人看管。

(3)、加强冬期劳保、钢管脚手架、脚板、休息台、上人马道等作好防滑的工作,雨雪天后要派人及时清理、打扫,大风雪后及时检查脚手架是否松动,防止空中堕落事故发生。

(4)、现场的电气线路及设备,设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护、检查和管理。

(5)、用煤炉取暖的房屋不得封闭太严,以防煤气中毒。

(6)、锅炉司炉人员在上岗之前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工作事遇有超压、缺水、仪表失灵,炉券倒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职工宿舍内不得采用电炉取暖,使用电暖、电热毯等取暖时,应设专业电工安装、检查和管理。

2、消防管理措施

(1)、冬期施工前对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及培训。

(2)、冬期施工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瓶设专用仓库并分类隔离存放。

(3)、木工棚、库房、油漆配料间内不得用炉火取暖,周围15米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4)、冬期采暖用火炉要覆行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后发给“炉火合格证”方可进行使用。

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5

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冬季施工安全质量制度

一)材料、设施管理

物资部门按现场需要以及材料计划落实进场材料,冬施期间所需要使用的保温材料要在工序开工前准备就绪。

1、提前购进有质量认证并经检测合格的防冻剂、早强剂(指定厂家)、钢管、草袋、草帘岩棉被、塑料薄膜、施工及取暖用煤等物资。

2、安排试验人员到砼拌合站现场负责监督冬季施工混凝土及外加剂的掺配、试验、施工配合比控制工作。

3、项目部、拌和站、隧道职工宿舍、办公区及生产区的采暖、保暖设施。

二) 机械准备管理

施工前对机械设备全面进行一次检查,机械车辆更换低温燃料、油料及添加防冻液,在冰雪天车辆安装防滑链等措施。对机械传动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缺陷,及时维修、调整。搭设暖棚停放机械设备。

三) 质量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承诺的标准及在冬施期间安全、质量满足施工规范要求;进度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在冬施期间,除了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外,在施工过程中拟采用如下措施:

㈠ 钢筋工程

冬施期间的型钢及钢筋加工安排在两个钢筋加工场内进行,钢筋场采用棚护保温,火炉火墙取暖,顶棚安装引风机引排电焊产生的烟气。

1、从事电弧焊施工的工人必须持证上岗,电弧焊施工须按国家标准gb9488 有关规定执行;在每批钢筋正式焊接之前,必须进行相同条件下的焊接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2、钢筋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堆放应注意比地面垫高150mm,上面覆盖五彩布或塑料布,防止钢筋生锈,保持钢筋清洁;

3、在环境温度低于-5℃的条件下宜采用多层控温施焊工艺,与常温焊接相比宜增大焊接电流,减低焊接速度,既要防止焊后冷却速度过快,也要防止接头过热。焊接过程中采用“回火焊道施焊法”,既最后回火焊道的长度比前层焊道在两端各缩短4~6mm,以消除或减少前层焊道及过热区的淬硬组织,以改善接头的性能。焊接后应及时清渣,焊缝表面应光滑,焊缝余高应平缓过渡,弧坑应饱满;当环境温度低于-10℃时不能进行施焊作业。

4、钢筋焊接头或焊接制品要分批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和机械性能(拉伸、拉剪、弯曲试验),试件每批三个接头,每层中以300个同类接头为一批。

㈡ 砼工程

1、根据本工程特点及现场的施工条件,拌和喷射混凝土的两台拌和站搭建在隧道洞口附近,制拌过程均在棚内完成,棚内温度保持在5摄氏度以上,运输过程喷射混凝土不需保温。拌制前对各项材料温度进行测定,当各项材料温度能够满足混凝土拌和所需温度时,方可开盘拌料;当材料原有温度不能满足需要时,考虑在保温棚内用地热暖气上盖钢板对集料加热,确保拌和出料温度满足施工要求,同时对喷混用水加温。

混合料宜随拌随用。无速凝剂掺入的混合料,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混合料掺速凝剂后,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0 min。

2、20xx-20xx年冬季隧道二次衬砌、仰拱用混凝土采用主拌和站拌和。主拌和站采用全封闭保温,锅炉升温等措施。沙石等集料采用棚内保温,暖气地热上盖钢板加热措施。拌合用水采用锅炉蒸汽加热措施。

拌和投料顺序:热水冲洗搅拌机、骨料投放、热水、搅拌,水温降低到40℃左右时,再投入水泥继续搅拌到规定的时间,要绝对避免水泥假凝,搅拌时间较常温延长50%。出料时,检查出机温度不得低于10℃,否则,需对拌和料进行再次加热或调整集料温度。

混凝土运输采用混凝土罐车,运到输送泵内,经泵管将砼送到作业面。混凝土罐上包裹保温材料,减少运输过程中热量损失。混凝土到现场出机温度不宜低于10℃,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

3、混凝土的保温养护

由于砼施工作业面位于隧道内,常温在0℃以上,进行正常保温养护。最短养护时间为7d。

4、混凝土质量检查

冬期施工的混凝土,除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与控制外,试验室还要对混凝土硬化过程中的混凝土温度、环境温度、养生期限等进行控制、检查和测量。

(1) 测水、外加剂溶液和骨料的加热温度及加入搅拌时的温度。

(2) 测混凝土出机温度和浇筑时温度,每个班至少检测4次。

(3) 混凝土试块增加至少两组同条件试块,分别用于检验受冻前的'混凝土强度和转入常温养护28天的混凝土强度。

㈢ 冬期施工测温措施

1、施工现场在入冬前建立测温组织,对每天大气温度、混凝土温度、喷砼混合料温度进行监测。项目部试验室主任蔡康鹏负责本工程的测温工作,并派专人测温。专职测温人员要认真负责,测试数据真实可靠,用来指导施工。

2、试验人员每天至少测量3 次环境气温 。

3、测温时间和所测温度值详细记录,每天由资料员整理归档。

4、测温人员保持与供热、保温人员联系,如发现供热故障或保温措施不当使温度急剧变化或降温过快等情况,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进行处理。

5、水井及管线提前做好保温工作,防止受冻;暂设工程的水管、供热管在入冬前做好保温维持工作。

6、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寒准备。

7、对测温保温人员及管理人员应专门组织技术业务培训,学习本工作范围内有关知识,明确职责。组织参加冬期施工的工长、施工班组业务学习,以提高冬期施工和质量意识。

8、指定专人进行气温观测并作记录,收听当地气象台预报广播、电视天气预报,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预定中长期天气预报,做好防止寒流突然袭击的物资准备。

9、材料部门按现场需要以及材料计划落实进场材料,冬期施工期间需要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开工前准备就绪。

10、做好冬期施工混凝土、砂浆及掺外加剂的试配、试验工作,提出适宜冬季施工的配合比。

㈣隧道口保温门施工措施

为保证隧道冬季施工的顺利进行, 确保隧道冬季施工的质量、安全,按期为业主提供一个优质的工程产品。对隧道洞口采取如下冬防措施:

洞口安装保温门,横竖向采用工字钢骨架固定在明洞衬砌混凝土上,用保温彩钢板或保温门帘保温,靠近拱顶位置开设天窗一处,2米×1、5米,用做隧道排烟及减轻爆破冲击。

㈤拌和站保温措施

拌和站安装两台60混凝土拌合站,拌和二衬、仰拱用混凝土;在隧道施工场区内设立两台js750型拌合站,搅拌喷射混凝土。拌合站整个场地全部进行硬化,硬化标准为下层15cm砂砾垫层,上层为25cm厚c15砼。场内道路为20cm砂砾层及泥结碎石面层,部分路段采用c15混凝土硬化。所有水泥全部采用散装,安装立式水泥罐。砼生产过程完全由机械化、自动化完成。

由于本工程地处大同市恒山区,冬季寒冷漫长。砼搅拌站采取如下措施:

1、搭设保温厂房

砼拌合站主要设在保温厂房内,厂房下部采用砖混结构,上部采用钢骨架、彩钢板保温。三个拌和站厂房面积共为15000平。另需平整砂石料存放场地10000平(防止冬季大雪无法供应)。

2、锅炉房

拌和站另设置锅炉房,主要用于拌和机加热和砼拌和所用的原材料水、沙石料等加热。锅炉房为砖混结构,长10m,宽8m,高6m。

3、加热水

拌和用水采用水车运至工地保温蓄水池,采用蒸汽锅炉加热,在水池内安装蒸汽管,管上钻孔径约4mm水孔,孔数按其总面积等于汽管截面积计算。

4、加热骨料

骨料在料堆内用蒸汽间接加热,在每座骨料堆内埋设钢排管,通过管壁进行热交换。排管采用φ50mm的厚壁无缝钢管,竖直布设,管的间距为0、7m。为了提高砂的加热效果,在加热管的下面喷射压缩空气,利用空气在砂、石内扩散传热。

(六)项目部、拌和站、隧道职工宿舍、办公区及生产区的采暖、保暖措施

项目部、拌和站、隧道一队、隧道二队各安装取暖锅炉一台,共计4台2吨供暖锅炉,每台供热面积为20xx平方米,办公区及职工宿舍铺设取暖管道、安装取暖片,确保冬施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 、安全管理制度

㈠ 施工安全

1、安全教育

开展冬季施工安全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2、安全检查

(1) 每项工程施工前,对投入的机电设备和施工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未经验收不准使用。

(2) 项目部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项目部每旬组织一次;施工队每周组织一次。

(3) 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每次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干部必须亲自挂帅,并由有关人员组成检查领导小组,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制定具体计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4) 安全生产检查时做到自查与互查结合,上下结合的方法,坚持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边检查、边整改,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5) 针对施工专业性的特点还要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和整改。

3、安全防护

⑴ 冬季施工,为施工人员配发防滑靴,及时清除冰雪,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⑵ 施工中接触热水要防止烫伤。

⑶防止工人在施工中冻伤,做好劳动防护及在室外工作时的保温保暖。

4、安全用电

⑴ 室内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⑵ 各类电器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⑶ 防火、防雨配电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且要设门加锁,专人管理;

⑷ 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使用橡胶电缆,穿过场内行车道时,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

⑸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上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⑹ 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必须安设绝缘支撑物,不准悬挂于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

5、机械安全

⑴ 驾驶室或操作室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⑵ 各种机械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⑶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㈡ 消防安全

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逐级建立防火责任制,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专职防火、消防员。

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订出教育培训计划和管理办法。

3、重点部位(危险仓库、油漆间、油库、木工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要求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4、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按规定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5、非重点仓库及宿舍,明确明火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6、 酸碱泡沫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7、对施工现场四周加强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8、施工场地布置时明确留出消防通道,配齐现场消防器材,并有专人监督检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平安”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舒适、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在建工程。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19001-20xx;gb/t24001-1996;gb/t28001-20xx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2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规定的实施承担领导责任。

4.3分公司对本规定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控制,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员进行协调调度。

4.4质检部负责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控制各检查。

4.5财务部负责有关安全经费的安排与落实。

4.6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再教育,在安全员的使用上与分公司进行有效接口。

4.7分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保卫的管理及检查。

4.8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

5、程序

5.1安全计划

5.1.1公司的年度安全计划

分公司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奋斗目标和工作要点。在奋斗目标中应明确事故的控制率、单位工程安全达标的合格率与优良率。

5.1.2公司的月度计划

分公司在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到国家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指示,布置当前的安全工作,指出各单位应重点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5.1.3安全生产责任制

5.1.3.1公司制定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目部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总经理、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相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从上至下覆盖全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同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身在其中,必负其责”。

5.1.3.2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在每个季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衡量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依据。

5.1.3.3公司每年初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该项目部本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项目部要把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5.2实施

5.2.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5.2.1.1项目部安全员要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订全面、可行、有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工程的安全奋斗目标;

2)沟槽开挖及基坑施工支护方案及临边防护方案;

3)特殊的支护要绘制立面、剖面构造图。

4)不断交通作业的施工现场要有具体的防护方法,并要绘制交通导流图。

5)施工用电,包括:

a、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装设位置、线路走向和相序排列。

b、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电器类型、规格。

c、绘制主要电气系统的施工平面布置及接线图。

d、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要求。

6)吊装作业,包括各种预制构件的吊装。

7)沟槽排水及井点降水措施。

8)沥青摊铺安全防护措施。

9)平面管理,包括:

a、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道路、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机械、材料、水路、电路、及安全标志牌所处位置)

b、工程出入口、安全通道方位的布置。

c、社区防护。

5.2.1.2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经质检部重点审核,随施工组织设计一起由各相关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5.2.2安全教育、培训

1)分公司要监督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对安全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上岗,分公司应保存公司所有安全员上岗证的复印件。

2)项目部安全员要组织新入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3)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本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保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项目部存底,一份交分公司备案存档。

4)项目部安全员要督促各施工班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督促每个班组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2.3安全交底、验收

1)在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前,安全员要向施工人员作书面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2)安全员要向所有施工人员作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3)项目部质检员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武汉市市政质量监督站指定用表)。

4)项目部安全员要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安全控制。

5.2.4安全检查

1)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项目部安全员履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项目部电工要作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巡视与维修,并填写<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3)项目部要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巡检小组,每月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质检部每月对在建工程作一次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每个季度要对每一个在建工程进行考核评分,作为公司百分比量化考核的依据。

5)在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项目部安全员配合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对模板及钢板桩拆除工作的控制。

7)项目部安全员要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动火工作。

5.2.5对劳务分包方的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部在每年年初与各劳务分包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其安全职责。

5.2.6工伤事故

项目部安全员于每月底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加盖项目部公章,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5.3安全评价

5.3.1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等级核定,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工程最终安全评价。

5.3.2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本工程的安全评定等级,、质检部在日常工作中的巡检记录及行政办公室对与各分公司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公司对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安全奖惩,具体奖惩办法:

5.3.2.1奖励与处罚按照<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4改进

每年年底,工程项目管理部及分公司对本年度的安全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召开分公司所有安全员总结会议,提出来年的改进措施。

6、相关文件

6.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

6.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6.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6.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11

6.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国务院75号令)

6.8<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227号令)

6.9〈〈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计分考核实施工细则〉〉武建建管字[20xx]136号

6.10<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6.11<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

7、记录

7.1<安全生产责任书>

7.2<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7.3<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7.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7.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7.6<安全生产书面交底记录>

7.7<安全检查记录>

7.8<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7.9<工伤事故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