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精选35篇)》
安全生产制度(通用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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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 篇1安全生产制度 篇2安全生产制度 篇3安全生产制度 篇4安全生产制度 篇5安全生产制度 篇6安全生产制度 篇7安全生产制度 篇8安全生产制度 篇9安全生产制度 篇10安全生产制度 篇11安全生产制度 篇12安全生产制度 篇13安全生产制度 篇14安全生产制度 篇15安全生产制度 篇16安全生产制度 篇17安全生产制度 篇18安全生产制度 篇19安全生产制度 篇20安全生产制度 篇21安全生产制度 篇22安全生产制度 篇23安全生产制度 篇24安全生产制度 篇25安全生产制度 篇26安全生产制度 篇27安全生产制度 篇28安全生产制度 篇29安全生产制度 篇30安全生产制度 篇31安全生产制度 篇32安全生产制度 篇33安全生产制度 篇34安全生产制度 篇35安全生产制度 篇1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平安,确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惜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含机动车、家用车、板车、小货车)不得随意出入小区,特别状况需进入,司机应协作门岗填写临时出入证。
三、严禁在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门岗至办公楼、办公楼至明志小学西门)停放车辆。
四、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需减速慢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禁止鸣喇叭,留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平安,严禁超车。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六、出租车不得驶入小区,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及携带过重物品,视状况放行,但必需刚好离开。
七、车辆载货驶防离小区,必需有相应证明,属珍贵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户到值班室办理手续,方可放行。
八、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援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制度 篇2
一,车间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人员(含外来客户.求职者)进入生产车间.仓库区域,严禁吸烟,违者予100-200元处罚(除特定吸烟地点外)。
2,生产车间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料堵塞通道。
3,生产车间消防箱(栓)灭火机前方,严禁堆放物料阻碍消防器材的紧急使用。
4,任何人员/生产员工严禁折.擅自随意试用或移动消防器材的定位管理。
5,任何人员禁止携带孩童进入生产车间上班.逗留.玩耍及嘻闹.追逐。
6,公司行政部对车间安全通道.消防器材必须进行日巡月检,保障安全。
7,车间主任/工序负责人为本车间或工序下班关电.关窗.关门.关水的笫一责任人,为安全事故责任的追溯对象。
8,车间主任/工序负责人发现本车间或工序电气故障.线路露等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二,车间机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非专业人员不准随意打开机台或电器接线盒、动力柜、配电柜和控制柜,需要时,请电工进行操作。
2保持机器周围的工作区域和机身干净整洁。油脂、机油、粘胶及其他粘滑物、危险品更应及时清除,防止人员滑倒。
3严禁在机器操作面、机壳表面或其他平台处放置工具及其他物品,谨防进入机器,造成功能事故。
4上班时不准带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车间,及时劝阻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车间。
5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请示并保护好现场,冷静对待,理性处理。
6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机器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7所有设备须随时保持良好状态,所有防护设施正常有效,操作部件完整且功能齐全,润滑到位,随时可以投入生产。
三,车间机台的使用安全管理:
1经岗前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上机操作。在岗培训和实习人员须在领机指导下操作。非机台定岗定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机器。
2机器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器设备导致无人操作。
3机台在正常运行时,禁止将手、脚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伸进机器内部或靠近运行的机器部件。禁止隔着机器传递工具。
4机器如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检修,待检查正常、修理完好后方可重新开机。
5工装口袋严禁留放工具、硬币、手机、钢笔、打火机等随身物品,谨防掉入机器造成事故。
6未经批准,非本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机器,助手和学徒应在领机的指导下工作。
7机台在检修前后开机时,须彼此呼应,确保机器内没有人员在内,没有人接触机器。
五,车间机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设备上的任意安全装置,不得闲置,不得妨碍任一安全装置的正常使用。
2、进入机器内部进行操作前,必须锁死急停按钮,如无用电需求,需关闭电源。
3、任何生产用途的工业溶(助)剂,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将剩余放到指定的溶剂存放点,不得在机器的发热部位或接近电器元件。
4、规范遵守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及时完成设备日保养、周保养所要求的项目,务必细致到位,不应付差事。
5、机器启动前,应检查机身各部位是否有杂物,必须先给信号(按安全铃),前后呼应,确定机器周围安全方可开机。
6、上版、换橡皮、做卫生等须用手接触机器内部时,必须锁车。
7、上纸人员起吊前要仔细检查气涨轴是否已与轴头脱开;链条有无松动、脱落迹象;吊钩是否已钩稳气涨轴。做到先检查,后起吊。a
安全生产制度 篇3
一、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二、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三、保卫部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医院的消防管理、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四、医院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五、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六、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所有员工要做到“三会”: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会电话报火警;会组织人员疏散。
七、医院内所有区域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八、医院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九、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十、医院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十一、对于非24小时值守的部门和房间,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十二、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十三、医院的霓虹灯和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十四、库房内货架物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十五、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时,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十六、医院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安全生产制度 篇4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
(2)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
(3)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
(4)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
(5)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
(6)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4、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安全生产制度 篇5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
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制度 篇6
企业安全生产“一法三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深化安全管理和安全健康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促进企业安全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的有效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切实保护广大员工在劳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制订本制度。
一、“一法三卡”基本内容“一法”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
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监控法)。是指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采取排查、评估、建档、立卡等措施,建立监督控制体系,促进隐患整改的群众性劳动保护方法。
“三卡”即:
1、安全检查提示卡。
它以表格的形式,分别列出检查项目和检查标准(内容)。安全检查提示卡。是一种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提示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操作性。解决了工会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非常适合大桥局各项目部和工点、是我们主要使用的一种。
2、有毒有害物质信息卡。
它以应用主要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将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对人体的毒性作用,防护技术与措施等列入卡片中,提示各操作岗位的职工掌握其性能,并有针对性采取防护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主要运用于化工行业。包括事故隐患作业点名称、危险等级、易发生事故种类、防护措施、监控要求、紧急预案、责任人、检查周期等内容的提示卡。
3、危险源点警示卡。
它的应用主要是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的基础上,将危险源点的'名称,危险等级,防止措施,责任人等列入警示上,在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点挂牌警示。
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一法三卡”领导小组经常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各施工班组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安全员每天对各部室和各班组的劳动保护、遵规守纪、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职工着装是否安全有效进行检查。
3、各部室和班组的领导人对自已所辖范围的“一法三卡”运行情况进行持卡检查。
4、电工人员对本单位的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有无违规操作和私自乱接现象进行检查。
5、特殊工种人员班前必须对机电、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根据季节变化,主管领导需做好防洪、防署、防冻、防火、防有害气体中毒工作。
三、周期检查制度
1、“一法三卡”领导小组成员每周对“一法三卡”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提示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指定责任人限期落实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监控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各部门提示检查人都要检查领导和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当施工进度和安全发生矛盾时,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主导方针。
3、各部门提示检查人严格检查管理制度,检查各部门在施工作业中是否做到“五同时”。
4、各部门提示检查人要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劳动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检查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5、各部门提示检查人检查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日志和其它安全措施方案等台帐,及时查出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和整改。
四、危险源点排查识别制度
1、各部室、各班组要从人、机电、机械设备、施工环境等方面排查识别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
2、对排查识别出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确认和分类。
3、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设置安全警示卡和标识牌。
4、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点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5、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6、建立各种级别的危险源点台帐。
五、危险源整改制度
1、已列入监控的危险源点要按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要求,设置统一的安全警示标识牌,建立危险源点台帐。
2、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做到检查有记录,安全警示牌清析。
3、每一个监控点设定明确的监控检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严格明确其监控检查、整改职责。
4、危险源点监控检查责任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问题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单送整改责任人进行整改,并上报主管部门。
5、事故隐患整改结果应反馈到检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
6、检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结果的分析和评比,并对类似的问题制定合理的预防措施。
7、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制度 篇7
一、首诊负责制度
1、所有到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得到有效的就医指导,首诊接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诊治,耐心解答患者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
2、不是本科的疾病应认真及时转诊或请会诊,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晰不得推诿患者,对于急诊转诊值班医师(120)应负责护送以免发生危险。
3、所有收入各病区的患者均应得到及时的检查治疗,若发现本科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必要时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治疗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若有本科相关的疾病应负责随诊继承协助治疗。
二、三级查房制度
(1)科主任每周至少查房1次。
(2)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
(3)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4)住院医师查房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对危重病人24小时随时查房。
(5)节假日查房每日2次,分别在上午正常上班1个半小时内,下班由值班医生再查。
(6)急诊由门急诊二线医生或副主任医师和一线医师及实习医师查房,每日常规查房2次,节假日在上班1个半小时以内进行查房。
三、疑难危重病例会诊讨论制度
1、对疑难患者
(1)、各病区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各病区主任的指示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
(2)、全科每周进行1次疑难病例讨论,各病区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例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须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病例中及记录本中应详细记录。讨论前经主治医师应预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文献。
(3)、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院方以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医生向本级上级主管医生汇报,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2、对危重患者
(1)、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2)、在每日下午交接班时,当班医生向科主任或值班医生汇报病情,进行进一步讨论,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
(3)、交班后主管医师及值班医师应立刻落实科内讨论意见,并于病例上记载。
(4)、对于特别危重患者除以上讨论外,应及时组织全科讨论及相应科室的全院讨论。
四、术前讨论制度
(1)、每周定期不定期全科进行讨论,由科主任直接领导对本周拟进行的大中型手术、有严重并发症的手术、疑难手术进行讨论。
(2)、除提交全科讨论的手术外,其它手术应在各病区进行由各科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主持。
(3)、术前讨论记录前填写“术前讨论记录单”由术者签字。
(4)、术前讨论时,管床医生应做到对术前讨论患者准备必要充足的材料,包括化验造影CT等,有重点地介绍病情,并提出自己或专业小组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必要时检索有关资料。
(5)、各级医师充分发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6)、科主任或临床小组长最后指导完善制定出的治疗方案。
(7)、各级医师必须遵守落实科主任制定的诊疗方案,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记录本及病例中。
(8)、术前谈话应有患者或本院高年资医师,参加医师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的后果。
(9)、手术前由各病区医师填写手术通知单,病区主任或病房组长签字,送交手术室统一安排手术。
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对于死亡病例讨论,应放在患者死亡后1周内在科内进行,由各病区主任及病房组长主持全体医护人员参加。讨论应涉及:回顾患者发病整个过程及治疗经过,讨论死亡原因,总结诊治过程中的经验及应该吸取的教训等。死亡病例讨论内容用专用记录本记载。
六、三查十对制度
三查: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十对: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七、病历书写制度
(1)、病历一律用蓝黑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端正,内容要正确完整,文字简练,不得随意涂改、删改、倒填、剪贴等。
(2)、病历书写医师签全名。
(3)、病历和病历首页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必须使用国际(ICD-10和ICD-9-CM-3)标准,或海内学术机构宣布的命名填写,对无中文译名的公认综合征要写英文全名。
(4)、术后化疗的诊断首页统一写术后状态,在首页翻页特别治疗一栏处注明化疗内容。
(5)、病案中术前谈话签字,重要内容的谈话签字,以及出院诊断证实签字必须由本院医师承担。
(6)、病历具有法律效力,如有重要的修改处,一定要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
(7)、入院记录、住院病历应在患者住院后24小时内完成。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书写的住院病历,本院指导医师应负责审查修改并签名。危重急症患者要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普通患者要求在8小时内完成。
(8)、病程日志应详细记录记载患者全部诊治过程,危重或病情忽然变化的病历,应随时记录病情,平稳72小时后应2~3天记录1次病程日志,慢性患者允许5天(含休息日)记录1次。
(9)、阶段小结:①第1次阶段小结应在住院后4周末完成;②以后每个月写1次阶段小结。
(10)、转科患者要求转出科室写“转科记录(转出记录)”,转入科室写“转入记录”,外院转入本院的患者按新入院患者办理。主管医师换班时要写“交班记录”,接班医师写“接班记录”。
(11)、出院(包括转院)病历应于患者出院后48小时内完成,在逐项认真填写病历首页后,主治医师科主任审查签名后方可归档。
(12)、死亡病历应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要求保管好所有资料不得丢失。做好抢救记录、死亡讨论记录和死亡记录,凡做尸检者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资料,纳入死者病案。
(13)、每一项记录前必须有日期时间,用24小时法,阿拉伯数字顺序书写,表示如20__-11-19,19:20。
安全生产制度 篇8
一、 公共区域卫生区整洁,无杂物,鸡舍内地板清洁、无臭味、无杂物,五天全面消毒一次;
二、 做好鸡舍卫生等日常工作。内墙,天花板无蜘蛛网、尘灰,保温架无明显鸡粪,清栏后及时打扫消毒;
三、 电线线路干净、整齐、不零乱,定期检查,防止老化、破损;
四、 饲料桶、水壶干净卫生,数量与鸡群比例恰当,高度适当;
五、 小鸡严格保温,定期消毒,定期防疫接种,并做好防兽工作;
六、 不同龄鸡群不得混养,病鸡及时隔离,密度大及时分群饲养;
七、 做好每批、每次进出栏、成活率、死亡数的纪录。每天死亡鸡十只以上马上汇报,没三天报一次存栏数到生产部;
八、 每天更换消毒水,进入各栋鸡舍必须消毒,并关好各栋各间的鸡舍门;
九、 每天注意观察鸡群精神状态、饮水量,饲料量,并做好纪录;
十、 每天做好各栋鸡群详细产蛋时间、产蛋数、产蛋率、破损率、合格率的数据,制作表格上报,不合格的蛋挑出后要由生产部负责人签字才可以处理,并以五天为一个周期作产蛋曲线图;
十一、 种蛋每天晚上要进行消毒,并分类管理、储存,每天上报的数据要准群如实,公司定期结合孵化率、市场部数据进行检查;
十二、 鸡群要按规定投放EM原露、活力99和抗生素。
安全生产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测绘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测绘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测绘系统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管理部门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人事劳资、生产、计划、财务、物资、保卫、工会等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办事机构一般设在人事劳资部门,并指定专人担任安全生产检查员。
(二)队(院)相应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检查员。
(三)中队(室)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中队长(主任)负责,并配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小组(班)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组(班)长负责,并配备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四条测绘系统内其他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和配备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人员的职责,是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
第六条各级行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其他方面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负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生产作业现场的直接指挥者负直接领导责任,生产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各级领导要坚持生产与安全并重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签订各项经济承包合同时,要明确安全责任和目标,提出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制度和规程。结合生产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落实。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协调处理跨单位的事故隐患。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发出《事故隐患整改意见书》,令其限期整改。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及个人,批评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以及惩处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强广大职工安全意识。
(七)督促所属单位按规定配发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八)督促所属单位按整改计划落实并用好安全生产措施经费。
(九)协调劳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劳动条件、劳动环境进行检测和评价。
(十)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十一)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第九条队(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责:
(一)根据国家、部门及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建立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和整改措施计划。
(四)结合工作实际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宣传表扬安全生产方面的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五)督促有关人员了解和踏勘测区安全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六)根据整改计划落实并用好安全生产措施经费。
(七)监督检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发和使用情况。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九)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
(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第十条测绘管理部门和队(院)的安全生产检查员、中队(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小组(班)安全员的职责,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单位中各部门,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要求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第十一条
全体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制止生产作业中的违章行为,爱护和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和向上级部门申述。
安全生产制度 篇10
为搞好班组科学管理,增加企业活力,加强班组建设,做好班组的基础工作,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特制定《班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矩和企业各项规则制度班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则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二、班组采取区队领导下的班组长负责制,密切协作班组长,共同抓好班组内的各项工作。
三、班组长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学问;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则;团结同志,有一定文化水平;识大体,顾大局,民想法识强。
四、仔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矩和企业各项规则制度班组,并建立健全各项规则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
五、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平安、经济效益等经济技术指标。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格,搞好平安教导,细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干净卫生。做好劳动庇护工作和环境庇护工作,做到优质、高产、低耗、文明生产、平安生产。
七、建立健全各项规则制度,准时精确仔细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管理图表,并常常检查班组各类台帐的记录状况。
八、乐观组织职工参与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青工的传帮带工作,不断提升职工队伍素养。
九、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教导班组成员树立仆人翁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公民义务。
十、大力推进班组民主管理,深入班组内部改革,自觉运用目标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定员定额管理等方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全班成员的乐观性和制造性。
十二、主动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班前会,组织各种例会、班组的政治学习,常常举行家访谈心活动。
安全生产制度 篇11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 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受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
第四条 企业和各分公司设置专职安全生产技术处(科),并向工程项目派驻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
第五条 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
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职工,有权监督各级各部门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企业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 企业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 企业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 企业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第四条 分公司经理对分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第五条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第六条 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 企业各职能机构,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第一条 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第二条 新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后要填写三级教育记录卡,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级教育内容为:
1.公司安全教育:由劳资部门组织,安全部门配合实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2.项目部教育: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组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生产特点、设备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班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保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
第三条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司炉工、超重机械司机、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岗位资格证后并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 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批准换岗的有关部门领导要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
第五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进行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六条 公司对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
第七条 各分公司每年冬闲季节组织一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第八条 项目经理、工长,对所属工地的职工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 施工班组由班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 各单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性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防坍塌,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节假日前后,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步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组成由生产副经理任组长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对所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毕进行总结并发通报。
第三条 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以《事故隐患通知书》通知受检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四条 各分公司每月由主管经理带队,对所属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指定项目经理立即或限期整改。
第五条 各分公司的专职安全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安排制定巡回检查计划,对本所属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通知项目经理整改,并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
第六条 各项目经理,除在日常检查时,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外,每周六对所属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
第七条 生产班组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班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纠正。
第八条 各分公司在雨期、冬期前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由分公司主管经理带队,安全、机械设备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雨期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的安全状况;冬期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等。
第九条 各分公司在组织安全检查时,必须对本单位工程分包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同时进行检查。
第十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实行登记、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排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筒、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防护用品保管工作的有关规定,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作好工作。
第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同时,必须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三条 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第四条 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设有标志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整齐,标志明显。
第四条 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洁卫生化。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 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率指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育率按公司要求)。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第三条 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每承接一项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 明施工目标),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指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统计安全培训,持证上岗。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第四条 安全责任
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而努力工作。4.项目经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项目上和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公司接受上级考核;分公司、重点工程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和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现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第七条 创优争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八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九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的`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带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带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十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工整改一次;凡停工整改的工地,对工地项目负责人另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20元。
3.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架设与安装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对有关人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工作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3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 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2.火警
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2)对于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多起事故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有关规定合并处罚。第十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情况。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第一条 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是重点防火部位,必须做到严禁吸烟,严禁烟火。
第三条 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置专库专帐,设专人管理,并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
第四条 存放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
第五条 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可燃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品应标明名称性质。
第六条 储存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品的库房,不得动用明火,必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 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同意开据动火证,并在专人监护下方能动火。
第七条 库存照明灯泡不得大于60W,灯头高出货架50cm以上距离。
第八条 库存内外设置防火标志,仓库院内要留存不得小于米宽的消防通道,并结合储存物品性质,设置相应消防器材。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速报告须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到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条 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员参加。查清事故 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公司。
(二)管理体系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分公司派员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公司按程序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转移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
对故意破坏、仿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四条 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第五条 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的责任者不查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一)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第六条 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扣压、拖延执行“事故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三)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四)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五)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的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六)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八)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班组安全活动
第一条 班组长要根据工作要求和本班组人员特点合理安排工作。
第二条 班组必须设有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教育、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条 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自觉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五条 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
第五条 每变换一次工作内容或同类工作变换工作地点,都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经常自检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不安全因素,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第七条 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全组人员认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抢救工作,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八条 要对本班组的新工人做好入厂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卡。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公司消防器材、设备由各公司统一购置管理,保证每个工地、仓库等部位和生产重要环节必须设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二条 消防器材由专(兼)职消防员负责检查保养,更换药品。保证消防器材保持 完好性能。
第三条 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第四条 明火作业须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组,使用前要通过专(兼)职消防员同意,方能使用。
第六条 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要将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计划。
第六条 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七条 对于30m以上高层建筑物施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压泵必须单独敷设电源。
第八条 电气焊割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注意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在高处焊割时除清理地面现场外,还要选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防监护。
第九条 工地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不准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条 进入冬季施工,对工地上的各种火源要加强管理,各种生产生活用 设施、动用和增减必须经项目经理或消防人员的批准,不得在建筑物内随意点火取暖。
第十一条 凡明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项目部消防负责人抽出申请,经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和防火措施,作好技术交底后,方可发给“准用动火证”,作业后要严格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隐患。
第十二条 现场如需用电炉子,用前必须经当地电业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使用。
第十三条 除公司、分公司专兼职消防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现场指导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到现场检查消防安全,各分公司消防主管部门要每月对仓库、现场等进行一次消防工作检查,班组防火负责人坚持每日班前、班后进行自查,以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四条 专兼职消防员定期对本片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修,保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 分公司每年对兼职消防员进行一次专业训练,专兼职消防员对义务消防小组成员每季度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经常向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中的消防知识教育。
第十六条 凡公安消防部门提出的火险隐患,能整改的必须马上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对一时因故不能马上整改的,必须有应急措施,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关人员或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 把安全防火列入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势,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针对不同季节、生产情况确定防火重点。
第十八条 周一为安全防火教育日,总结一周的防火工作情况,组织职工学习防火知识。
第十九条 凡对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经领导批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二十条 凡火警、火灾事故中报早警、救火有功者,核实后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失职而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依据 情节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第二十二条 对发生火警事故的单位,直接领导也同样根据情节后果给予适当处罚,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综合管理,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最佳施工状态,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95-99),河北省《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检查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对策。
第二条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文明施工的开展。
第三条 确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将目标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分解到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工地的项目工程,要在开工时列入计划,并及时向当地安监站提出申报申请,接受安监站的监督考核。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要根据现场实际,结合上级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项目施工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主要包括:
(一)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
(三)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四)施工现场保健急救措施。
(五)施工现场防尘、防噪声及施工环境不扰民措施。
(六)施工现场宿舍保暧,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七)门卫制度、食堂、厕所卫生责任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 检查制度。公司在检查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各分公司、项目部也要按定期检查的规定检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颁标准和省评办法对受检工地作出评价,检查结果应与管理人员的奖金挂钩。平时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足,认真整改,使施工现场始终保持较高的文明施工状态。
第七条 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带工作卡,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八条 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应坚持文明施工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文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文明施工在现场健康地开展。
第九条 施工现场围栏作业
(一)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的围档,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不低于的围档。围档要坚固美观。
(二)围墙要有墙帽,临街墙面正中书写企业名称或宣传标语。
(三)施工现场进出口按规定设置标准的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柱书写宣传标 语,门头加设灯箱,夜晚要明亮。
(四)在大门进出口处按规定设置七牌二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纪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带安全帽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和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黑板报、安全标语等。
(五)现场门口设警卫室,警卫人员佩带标志。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第十条 施工现场管理
(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场所、机械基础等要做硬化处理。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畅通,排水设施要完善,保证无浮土,无积水。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选购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许可证》、《产品准用证》的产品。
(三)建筑物主体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严密。
(四)建筑材料、构件、料具要按总平面图布局堆放整齐,并挂定型标示牌。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设固定存放地点,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五)施工机械设备要按总平面图布置图规定的位置设置,挂统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械要搭设符合标准的防护棚,棚内地面必须硬化,有排水措施。
(六)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活完地清。
(七)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组织,分清职责,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要配备专用的消防管道和消防器具,要有满足消防要求的电源和水源。
(八)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有专人监护。
(九)施工现场要设置吸烟室,禁止随意吸烟。第十一条 现场生活及办公设施
(一)施工现场的施工工作区和办公、生活区要有明显的划分界限,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二)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职工住宿。
(三)宿舍要坚固、美观、保温、通风、按季节设置保暖、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设置单人床或上下床,禁止职工睡通铺,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齐,保持宿舍周围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四)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私自拉挂电源线。
(五)现场会议室要有整齐悬挂镶于框内的岗位责任制度。
(六)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高层建筑应设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要设纱门、纱窗,并符合卫生要求。
(七)食堂内高度不低于,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设置排水设施,设有防尘、防鼠害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八)现场应设沐浴室,夏季能保证职工按时洗浴并符合卫生条件。
(九)现场生活区建立职工活动室,保证职工业余时间学习和娱乐。
(十)现场要设立饮水处,保证供应卫生热水。
(十一)生活垃圾要袋装或盛放在有盖容器内,并符合卫生要求。
(十二)工地应配备保健医药箱,并设置专用的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的急救人员,小的外伤能够自行处理,大的伤情能够及时正确的处置。要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卫生防病知识。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治安综合治理
(一)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现场内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二)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及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暂住证。
(三)将施工现场治安保卫责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盗窃、破坏等治安案件的发生。
第十三条 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砂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套管道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处理高处废弃物,严禁由高处向下抛撒。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施工现场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做妥善处理,禁止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当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和职业危害。
(七)运输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或清运垃圾等,载体要严密,装运要适量,运输中不得撒漏飞扬,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运到当地规定的地点卸放。
(八)由于受技术、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一)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三)对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领取《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三)施工项目必须取得环保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施工。
(四)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工作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提前五日向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夜间施工许可事宜,批准后,夜间作业还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五)严格执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现场现场环境保护规程》的规定 1.合理摆放施工机械,把噪声降低至最低点。2.严格按规定时间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3.夜间施工必须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周围居民。4.施工现场不得产生与施工无关的噪声。
5.在居民区施工,起床时不得吹哨及大声喧哗。6.施工现场不得焚烧任何废弃物。
7.饮水锅炉及炉灶必须符合消烟降尘规定。8.夜间照明设备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安全生产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和省交通厅文件要求,结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与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各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第五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在建项目。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六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组织落实体系。从建管处、总监办、驻地办、各施工单位、到各施工队和班组,都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建管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办公室。
第八条各监理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合同段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安全技术的指导,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为专(兼)职安全监理,负责日常安全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项目经理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质科(或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经理、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总工和安质科的科长组成。安质科按照安全生产合同规定数量设置专(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第一和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施工单位所辖工区(队)应有兼职安全员。现场施工员要分管安全。工区(队)负责人是本工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是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保卫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负责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参建单位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安全职责明确。
第十三条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在建管处处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析全线的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办法。
2、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给予纠正或处罚。
3、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4、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负责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
第十四条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
(一)建管处处长职责
1、对建管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在制定、实施生产计划的同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建管处、各项目经理部要为安全检查使用车辆提供便利。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不报。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分管安全的建管处副处长职责
1、对承朝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建管处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结合承朝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组织并参加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汇报建管处处长。
5、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并参与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参加承朝高速公路范围内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并参加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和爆破等特殊作业的检查验收工作,凡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和爆破。
3、检查、督促工程施工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解决施工中复杂工程(如上下交叉作业等)的安全技术问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法。
5、对因安全技术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四)各科室职责
1、办公室全面负责建管处机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办公室、宿舍和食堂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卫生;车辆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流行性、传染性疫病的防治;建管处安全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2、纪检监察负责承朝高速建管处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3、工程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监理、施工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预案的落实情况,组织全线的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工作,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地方科负责解决处理沿线百姓阻工及与施工单位发生的矛盾和冲突,维护施工秩序,营造施工环境。
5、合同科负责本科室各种档案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高管局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的履约情况。
6、财务科负责本科室各种账目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现金的保管和防盗工作。
7、总工办负责审查设计图纸、各参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四章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建管处和各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六条参建单位应当相互配合,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参建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分工负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环境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凡未经国家劳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购置和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生产)组织设计和施工(生产)方案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编制施工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要以国家和建筑行业及交通系统颁布的"安全操作规程"为准则,报经驻地办批准后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下达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实行交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下达方与接受方须履行交接手续,以签字为准,在交接手续不清的情况下开工,发生问题,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装作业、垂直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及临时用电等,必须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对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及挖孔桩,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施工单位总工、驻地办监理组织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验收情况要有记录。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并使其保持完好的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在保通施工路段施工单位要在现场设置专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交通疏导值班工作。
第二十五条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
第二十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管理的范围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要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第二十八条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与地方建立群防群治组织。
第五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一)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全体施工人员特别是一线操作民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熟悉有关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知识、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严禁事项。安全教育要有教材。要让每一个管理人员、每一个民工对安全管理、对所从事的工种的安全规程做到应知应会,要讲得出,做得到。
(三)对新进场的民工或从事新工种的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10小时,以后每月不少于5小时。安全教育要有记录,要认真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
(四)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施工人员及劳务队民工不得上岗作业。
(五)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当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参建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第三十一条参建单位安全教育及培训要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尤其对新上岗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改变工种人员、采用新技术的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二条要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如何搞好安全生产,以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要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并结合施工实际,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施工现场要设置安全标语,安全纪律牌、操作规程牌和安全标志。
第六章安全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一)各单位在制定定期生产会议(例会)制度的同时,也要制定定期安全会议制度。一般规定:建管处每季度安全工作会议不得少于1次;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得少于1次;各工区(队)每月不少于2次。安全会议必须保证质量,不要流于形式走过场,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建管处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情况汇报,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并印发会议纪要。
第七章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为便于各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了解和妥善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同时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十六条要及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全面分析。并写出调查报告报建管处。事故调查处理要按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三十七条事故的处理务必坚持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要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三十八条事故处理后要按有关规定将《企业职工伤亡调查报告书》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填好报建管处。
第三十九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要追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章事故隐患整治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本项目排查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由于生产施工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人员死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四十一条建管处将把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基本情况和整治监控管理情况在承朝高速公路网站上进行公布,并及时发布事故隐患整治监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隐患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告示。
第四十二条凡列入本项目重点监控整治的隐患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期限一般控制在一个月内,对少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的,整改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时间。逾期仍未完成整改的,应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并依合同对存在隐患单位进行处罚。
第四十三条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必须对重点监督管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公布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的名称和地点;
(二)隐患主要危害性和影响性;
(三)隐患整治的期限;
(四)隐患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五)隐患点周边群众应注意的事项、应急疏散线路等。
第四十五条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是隐患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整治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六条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单位要分别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即记录整改情况。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整改方案及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隐患整改过程的工作记录;
(三)整改责任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及整改完成相关材料;
(四)有关部门检查验收的结论报告。
第九章档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档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实施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驻地办、各项目经理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资料进行立卷管理。安全档案有: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档案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档案
3、安全隐患备案整改档案
4、事故处理档案
5、会议记录档案
6、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教育档案
7、安全生产合同档案
8、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9、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档案
10、安全生产操作程序档案
11、安全生产奖罚档案
12、劳务队伍安全生产档案
13、安全文件档案
14、应急救援预案档案
15、大检查档案
16、专项检查档案
17、安全生产保险档案
18、安全投入档案
第十章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隐患,实现"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必须有效地进行。建管处、各监理、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组织安全检查,包括综合性和专业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采取下"整改通知书"或"整改通知单"办法限期改正。原则规定:建管处、各监理、施工单位每月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各分部应开展月、旬、日安全生产自检自纠活动。同时对检查过程要有文字记录。
第四十九条建立专职巡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要巡查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专职安全员每天要有巡查记录。
第五十条建立施工现场值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个施工现场,必须要有兼职安全员或者现场施工员带班并负责安全工作,发现违章、冒险作业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并向工区(队)领导报告。
第五十一条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每月要进行安全自检、自查,做好各种安全记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安全处理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形成安全报告,上报建管处。
第五十二条建管处每年度按开工前期、施工中期和年度工程收工前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总体部署、安排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第十一章考核奖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建管处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第五十四条建管处对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奖励:年终考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好,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的,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并按照"建人民满意工程"劳动竞赛的综合评分予以奖励。
第五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对工区(队)及有关人员的奖励办法自定。
第五十六条建管处对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没有做好,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给予处罚。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承朝高速公路建管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制度 篇13
第一章安全工作总则
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第二章安全宗旨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内涵,努力达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范畴内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
1、办公室:年度内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2、人事科:年度内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重纠纷。
3、宣传科:年度内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4、经管科暨行政监察审计室:年度内无经济运行管理和经济考核方面的责任心严重差错事故,无行政监察失察、审计失真、失职、失误、监察不到位导致发生的责任性监察审计差错事故和严重问题。
5、纪检监察科:年度内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失察而发生的责任心案件及严重问题。
安全生产制度 篇14
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
三、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四、防火检查制度
五、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八、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十、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十一、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十二、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动火管理制度:
1.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2.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4.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堆场,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
7.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2.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
3.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
4.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5.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6.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7.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
(一)公司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2.组织制定港内消防设施更换计划,审定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遇有火警、火灾,制定临时扑救方案,并指挥实施。
5.查究发生火警、火灾原因,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6.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二)部门级防火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仓库、油料存放点、电焊区、易燃物品区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项管理规定。
3.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正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落实。
4.除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防火大检查外,本部门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6.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7.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
3.经常对安全防火或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报告部门领导。
4.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三、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4.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四、防火检查制度
1.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地段)自查一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或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责任人检查一次。
3.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
4.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
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五、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3.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部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
5.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安全部应对码头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八、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1.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3.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4.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5.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6.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2.巡查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巡查员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发现有消防隐患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并即报其部门领导或防火责任人,商议解决隐患,待确实无法解决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安全部是码头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公安消防局处理。
5.安全部防火巡查员除对码头作重点巡查外,其他部门同样要安排人员进行对本部门自查。
6.防火巡查员每日必须进行严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识,更不能隔日巡查。
十、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1.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3.每年由公司领导组织全港员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4.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5.公司安全部是码头的安全监察部门,除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严格学习培训外,还要经常深入到其他部门(仓库、车间)等,对其员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十一、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烧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安全部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十二、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1.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
3.火灾袭来时内部指挥疏散引导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员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4.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外人员引导到安全地方,并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
5.疏散完毕,安全部人员马上加入灭火自救并协助消防队灭火。
6.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落实消防中心值班责任人,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负责做好消防设施、警报、故障、监控记录及时处理火灾事故并将有关资料进行认真记录。
3.消防中心控制室收自动报警信号,值班人员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立即起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近的消防设备、器材灭火,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局报告火警。
4.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器,如有失灵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处理,保证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安全生产制度 篇15
1、管控目的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各生产车间、行政系统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规定的情形,应予以职业资格“一票否决”的。
3、管控对象
安全生产责任人,指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公司制度规定赋予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
4、管控内容
4.1、职业资格“一票否决”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形时,安全具有否决权,被否决的责任人,终身不得担任本公司的正处级以上的管理人员。
4.1.1、各生产车间、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各项职能决策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安全优先”的原则,没有安全保障或存在尚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时暂不决策。
4.1.2、公司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4.1.3、公司内的各新改扩建设项目,未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投入使用。
4.1.4、公司内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切生产都要服从于安全,出现生产与安全矛盾时,应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不安全不得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车间,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其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职业资格否决处理。
4.2.1、所辖生产车间或职能部室发生责任性1人死亡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4.2.2、所辖生产车间或职能部室1个目标计划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重伤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2.3、公司生产安全系统重点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
4.2.4、瞒报、谍报、漏报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3、出现4.2项中任何情形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职业资格发生否决的,终身不得担任公司内领导干部。
4.4、本制度中所称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安全事故上报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制度 篇16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我园区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整个园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园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园区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园区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园区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及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库房、装卸、商户)人选。
3、组织本部门及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及园区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5、协助和参与园区职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因安全生产所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7、在每周检查园区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仓库、车辆、装卸、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及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园区的有关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园区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园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园区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园区新招员工、新入驻的企业和新商户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园区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3、园区对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园区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园区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装卸工人、库管人员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园区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园区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对入驻企业和商户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园区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每天作业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园区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库管、装卸工人等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园区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园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入驻企业和商户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商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园区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园区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园区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园区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园区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园区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园区发生伤亡事故后,园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公司领导。
安全生产制度 篇17
为规范班组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搞好班组平安生产,按照《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平安培训和应急管理专业“班组平安建设—制度建设”对班组平安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班组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是煤矿平安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班组必需加强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提升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
班组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或平安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签字齐全有效;
新工人上岗前必需经过培训,熟知平安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才干上岗,特员必需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作业现场的顶板管理、机电运送、通风瓦斯、粉尘防治、爆破等符合规程要求。
作业现场的各种设备的平安防护装置配置齐全,各种平安警示标志清楚醒目。
作业现场物品用料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保证平安出口畅通。
按规定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严格落实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工作环境应清洁、卫生。
每月由区队负责人、技术员及煤矿各业务部门组织对工程质量举行验收,评定工程等级。
安全生产制度 篇18
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盛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
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制度 篇19
一、平安生产互保制度
1、互保结对子的原则:两人及以上协作作业形成的平安互相保障责任共同体。
2、班组必需采取平安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
3、工作前,班组长应按照出勤状况和人员变动状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在每一项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保,并履行互保职责。
4、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平安健康负责,做到四个相互,即:
相互提示:发觉对方有担心全行为与担心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状况时,要准时提示订正,工作中要召唤应答。
相互照看:工作中要按照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相互关怀、互创条件。
相互监督:工作中要相互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平安规程和有关制度。
相互保证:保证对方平安生产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二、平安生产联保制度
1、联保原则: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形成的平安联系保障责任共同体。
2、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在工作中发觉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担心全行为与担心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状况时,要准时提示订正,工作中要召唤应答。
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相互照看、相互关怀、互创条件。
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相互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平安规程和有关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篇20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建立相关安全检查台帐。
2、必须建立由电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综合检查由电站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电站(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于每月下旬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
4、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特别是汛前检查,主要是对重要电气设备和水工建筑物、起重机械、厂房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检查。
5、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主要有汛中、汛后检查和对防洪、防火、防职业危害和地震后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
7、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8、各级组织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9、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10、电站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11、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得推给别人。
12、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总并存档。
安全生产制度 篇21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集团总部的安全检查要求,规范检查流程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对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促进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各单位。
3.基本资料
3.1安全检查的类型
3.1.1综合性检查和专业(项)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是成员企业/项目部对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
专业(项)安全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问题/存在的隐患/整改的措施/设备设施/等等。
3.1.2按时间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日常)/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
3.2检查组织
3.2.1集团范围内安全检查由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3.2.2各成员企业/项目部安全检查由各成员企业/项目部负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由各成员企业/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3.2.3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员工代表/兼专职安全员参加。
4.检查资料
4.1《安全管理目标职责书》的落实情景。
4.2安全生产职责制及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情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景。
4.3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开展情景。
4.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情景。
4.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景。
4.6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措施落实情景。
4.7生产场所各类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情景。
4.8现场的礼貌生产情景和作业环境条件。
4.9消防、用电、仓库管理、车辆安全、食品卫生等工作情景。
4.10事故隐患整改情景。
4.11事故处理情景。
4.12各种安全基础档案。
4.13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情景。
5.基本程序
5.1检查计划
5.1.1置业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每年12月底,在制定下一年度安全计划中制订检查计划。
5.1.2成员企业/项目部在年度安全计划中制订安全检查计划。
5.1.3每次检查前应制订具体的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5.2检查流程
5.2.1每次检查前,由主管领导提出检查目的和要求。
5.2.2确定参加检查的人员。
5.2.3编制安全检查表(资料)。
5.2.4确定具体实施时间。
5.2.5检查结束后应编制书面检查报告。
5.3问题处理
5.3.1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人员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3.2检查中发现隐患应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5.3.3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向隐患单位、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5.3.4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隐患单位应提出整改处置方案及整改前的防范措施,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同时由隐患单位会同负责安全
安全生产制度 篇22
1、本小区的车辆出入一律出示停车卡,车主在更换车辆原卡有效,但必需从新登记并核对正确;
2、业主装修拉运材料、搬家、运输货物的车辆,经登记核实后,由物业人员指定车辆停放地点,装卸后马上离开;
3、公、检、法、消防、急救、城管、供电、通讯等特种车辆进入小区,执行公务或办理业务时,出入相关证件,方可驶入;
4、参与婚庆的车队进入小区必需先向物业告知,由物业服务统一支配进入小区和停放地点,除特别状况外,葬礼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5、小区内出车位以外的`地方一律不准停放车辆,临时停车不得超过20分钟;
6、车辆停放期间,车主必需关窗锁门,车内不得存放现金等珍贵物品;
7、货车、农用车必需停放在指定位置,2吨以上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8、外来服务人员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需停放在物业管理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停放。
安全生产制度 篇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排除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作业,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防止工伤事故、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防止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安全检查。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项目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景实施,也可将这三类安全检查结合起来进行。施工队伍安全巡检每月不得少于4次。
第四条:安全检查的资料和方案由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项目情景确定。
第五条:安全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职责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其检查结果应向项目安领导小组汇报并发文通报下属施工队,同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记录,同时上报公司安保科。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资料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附:检查表。
第八条:安全检查组成员应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使安全检查到达预期效果。
第九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现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保障措施。同时各施工队必须将整改情景向项目安保部作书面汇报。
第十条: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景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时,应按有规定当场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景。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重点加强处罚,直到停工整顿。
第十三条: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受检单位应支持配合安全检查组的工作,如实汇报有关情景,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检查资料:查各施工队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安全意识是否增强、查制度是否建立、查管理是否到位、查隐患是否排除、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检查时间安排:项目于每月末对各施工队伍检查一次;各施工队伍于每月末自查一次。
第十八条:检查人员组成:
项目: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分管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安保部、综合办公室、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工会有关负责人组成。项目安保部为安全检查具体实施部门。
各施工队伍:各施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生产副职为副组长,施工队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班组及工区:由班组长、作业队长组织现场安全员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一)检查方式
项目的安全检查为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即经常性、普通性的检查,项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搅拌站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1次;
2、专业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场所进行检查。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一样季节开展检查。
4、节假日前后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职工思想易分散而进行遵章守纪检查。
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不开工、停工、检修中以及竣工试运转时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法
1、首先由各级领导组织布置,成立安全检查组。项目安保部具体组织实施。
2、召开汇报会、座谈会、调查会形式了解情景,了解不安全因素及生产中异常情景。
3、现场检查。查遵章守纪,查设备运转情景。依照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对照检查(附公司、项目安全检查表、班组安全检查表)。
4、坚持查改结合。经过检查的手段,到达整改安全隐患的目的。
5、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收集基本情景,掌握基本安全状况,实现事故隐患及隐患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隐患供给数据。
第二十条:检查出的隐患处理:
(一)、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分类排队,整改时采取相应办法。
1、立即要整改的问题:凡是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由检查组签发停工指令书,被检查的单位接到停工整改通知书后立即停工讨论整改方案,全力解决人力、物力、财力,促使安全隐患迅速整改。改完之后立即通知检查组前来复查,经检查组检查合格并经批准后才能复工(附停工指令书、隐患整改通知书)。
2、限期整改问题:凡是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比较严重,不尽快解决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但由于客观条件和困难,如购置物资设备或组织人力加工等,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好。由检查组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被检查单位接到通知书后,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落实项目、设备、材料、人力、执行者、监督者、保证按期完成。
3、口头提出整改的问题。对于严重违章及一般隐患,不易造成重大事故者,可在检查组汇报检查问题时口头逐项提出各类各项问题,落实给职责者,限期整改。
(二)、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三定”、“五不准”。
1、三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落实整改。
2、三不准:
①应由队伍个人整改的不准推给队伍负责人。
②应由队伍负责人整改的不准推给主管。
③应由施工队整改的不准推给项目经理部。
(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景及时搞好复查工作。
对签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的安全隐患,检查部门必须组织力量逐项复查。凡改得好,改得快,改得彻底或有革新者,应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凡不认真整改者,对其主要职责者给予批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签发停工令。
安全生产制度 篇24
学校行政管理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灵魂工作,在学校的总体工作种占有主导地位,学校工作千头万绪,作好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学校的其它各项工作才会正常开展有序进行,学校的成就源于管理,行政管理是学校各项工作管理的主体,为此现就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校长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政策,组织教师学习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
3、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1)在上级党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并带领团队认真执行。
(2)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年初指导学校德育办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把德育工作放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首位,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并且要坚持不懈。
(3)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每学期末组织好下期师生用书的征订工作,负责课程开齐开足工作,并审阅教导主任的`教学计划及教研计划,并随时听工作汇报指导教学教研工作。
(4)领导和组织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会、总务等工作,指导各分管领导工作,为各分管领导工作计划、制度的制定、把关定向,并经常检查指导各分管领导的工作,指导各工作人员作好本职工作。
(5)校长应作风、工作认真,顾全局、公正廉洁。
(6)经常听课、指导教学,协调好校内外各方面的关系,更好地为学校工作服务。
(7)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教师开展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二、人事工作
1、校长负责学校的人员分工及任职。
2、校长指导分管领导,认真负责地搞好全体教职工的各级各类培训。
3、校长对教职工的考核负主要责任。
4、校长负责组织开展行政会和教师会,对学校的重事项和常规工作交行政会商议,进行决策,通过对教师的奖惩。
5、每学期初对学校教职工重新登记,存档。
三、教学行政工作
1、学年初校长要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搞好学校规划,形成文字材料,并拟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提交校行政会审议,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通过。
2、业务校长、主任在学校工作精神指导下,拟定教学教研工作计划,交给校长审阅同意后,在全体教师会议上通过。
3、制定教学工作检查制度,对教师工作实行月检查、月考评制度。(礁、作业、进度、考试、活动开展、计划落实等)
4、实行重平时学生成绩检测制度,学生学习完一单元进行一单元检测,及时进行教学总结和分析,并将成绩通知学生家长。
5、实行推门听课制,每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必须听其他教师随堂课十五次以上。
6、对教师工作实行学年评定制度,学年末校长负责组织学校考评小组,对全校教师进行综合评定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校长签字存档。
7、杜绝教师有偿家教和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四、学校公务接待
1、学校设定校长办公室,接待对象一般分为视察、参观、事务三类,按其公务内容,由校长主要负责安排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口开展来宾接待工作,副校长协助安排接待。
五、学校印章证件管理
这里的印章是指学校公章和校长私章,作为法人代表,校长个人印章,在学校对外活动中起着公章的作用。
1、学校公章不得随意刻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正式手续,部门指定单位刻制。
2、学校公章及校长私章启用要下发启用通知,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3、由于机构变动或学校易名等原因造成印章停用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按规定停止印章的使用。
(2)要清查所停用的印章。
(3)要报请校长审定印章的处理办法。
(4)要作好印章的上缴、清退、存档或销毁工作。
(5)所有交接手续要登记签名。
(6)旧印章停用和新印章启用同时对外通知。
4、印章由专人保管,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和正常使用。
六、学校档案管理
七、领导活动安排管理
1、邀请领导同志参加活动须以公文行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工作人员要为领导活动作好前期准备和必要的工作方案。
3、为保证领导活动正常进行,工作人员必须按事先确定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并及时处理好活动进行过程中的各种事情。
4、领导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把相关材料存档,及时安排好新闻报道。
8、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篇25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行政管理,规范公司办公区域、车辆、固定资产、后勤及员工行为管理,保证公司财产、人员安全,为公司业务提供有力的行政及后勤保障,降低管理成本,不断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维护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3.定义
行政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对办公区域、车辆、固定资产、后勤及员工行为管理的标准及指引,以确保公司有效运转。
4.权责
4.4.1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修改建议,逐步完善。
4.4.2负责执行本制度及监督公司所有员工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执行本制度,且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引导部门员工遵守。
5.管理流程、内容及相关要求
5.1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5.1.1办公区域的维护:每位员工应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5.1.2办公室内摆放的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5.1.3使用文件柜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原则上顶部不摆放物品,但因临时需要的可安全且整齐摆放,保持整体美观;
5.1.4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时间不使用电脑时(如:中午休息时间、外出办事等)应关闭电脑,显示屏不允许使用屏保模式,以保证电脑的使用寿命及节约用电;
5.1.5员工按照值班表轮流将所在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办公擦拭、桌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门窗、打印设备及其他设备进行一次清洁;
5.1.6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张贴、不乱写画;
5.1.7厕所手纸丢入指定位置,不随意丢至蹲坑或地面;
5.1.8.1行政部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办公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在公司微信群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5.1.8.2每月环境卫生检查结果将与相关部门及当事人当月度绩效考核挂钩。
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5.2.1.1公司车辆均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5.2.1.2公司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得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5.2.1.3非公务不得在节假日和下班后使用公司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附表一),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5.2.1.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表二),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统计行车情况。
5.2.1.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5.2.2.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5.2.2.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5.2.2.3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违者受罚。
5.2.2.4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5.2.3.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予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无证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5.2.3.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5.2.4.1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5.2.4.2车辆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请示行政部领导后方可维修。
5.2.4.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统一公布。
5.2.5车辆油费补助标准
5.2.5.1补助范围
公司经理级及以上人员、因岗位原因需出长期出外勤的人员。特殊岗位需车辆补助的向公司提出申请。
无车辆的油费补助按相应职位补贴标准的50%予以补贴。
行政部提供公司享受油补人员信息至财务部,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IC加油卡发放到个人,由个人自行保管;
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时根据各人享受补贴标准,划拨相应金额至各人用油IC卡上,无车辆人员按相应系数折算现金随工资发放;
为给员工创造干净、舒适、轻松的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本着低碳办公、杜绝浪费的原则,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物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__〗42号)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5.3.1.1夏季室外温度高于32°C,室内气温高于30°C,可开空调制冷,制冷设置气温应不低于26°C;冬季气温低于10°C,可开空调取暖,取暖设置气温应不高于20°C。
5.3.1.2空调开启时间:办公室区域:8:00-17:30(需加班办公室根据实际加班时间另行申请延长空调关闭时间,员工食堂:10:30-12:30,16:30-18:30,员工宿舍:据各宿舍入住人员就寝时间开启。
5.3.2.1空调开启前,应先关闭门窗,人离开房间时关闭空调,做到“人离机停”,严禁开窗使用空调或无人时开启空调。
5.3.2.2雷雨天气应尽量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5.3.2.3不得随意改变空调的风叶方向、不得随意打开机壳、拆卸机件等;遇到空调使用异常应及时提交《维修申报单》到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联系专业人员维修处理。
5.3.3罚则
5.3.3.1全体人员离开办公室半小时及以上室内空调未关闭的,责任办公室每人每次扣款20元;全员下班后办公室空调未关闭的,责任办公室每人每次扣款50元;未达到空调使用条件或未到空调使用时间开启空调的,责任办公室每人每次扣款20元;使用空调期间打开门窗的,责任办公室每人每次扣款50元;空调设定温度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责任办公室每人每次扣款20元,另根据空调设定温度夏季每低出最低标准1°C或冬季每高于最高标准1°C时每人加罚20元/°C;扣款将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3.3.2因人为因素造成空调设备或遥控器损坏的,由损坏人全额承担维修更换费用;若无法查明损坏责任人,则由设备所在办公室全体人员均摊维修更换费用。
5.4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给员工营造一个舒适、安静、安全的休息场所,特拟定本制度。
5.4.1公司宿舍仅提供给本公司员工住宿。员工亲属如需入住宿舍,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5.4.2各宿舍指定室长负责管理宿舍的内务卫生,如宿舍设施有损坏时,需及时电话通知行政部。
5.4.3住宿员工入住前需签订《员工宿舍住宿人员承诺书》(附件2)。
5.4.4.1安排并督导值日人员打扫室内、阳台及卫生间清洁卫生。
5.4.4.2安排并监督值日人员清洗房间地面,保持地面洁凈。
5.4.4.3负责落实住宿人员按行政部分配的床位住宿。
5.4.4.4监督其室员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5.4.4.5宿舍人员发生纠纷,室长尽力调解,调解无效的及时通知行政部。
5.4.4.6维护好本宿舍的安全,督导本宿舍人员节约用水、用电。
5.4.4.7住宿员工离职时,室长应收回其使用的公共物品。
依照公司统一分配的房间或床位、衣柜对号使用,禁止私自更换。
严格按照室长安排的《宿舍值日表》,打扫宿舍卫生,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干凈无积水,门窗无积尘等。
宿舍内公共活动区域严禁摆放鞋子及晾晒衣物,被子等物品。宿舍内鞋子须摆放整齐。日常生活用品及衣物一律放置于衣柜内或指定区域,行李箱摆放整齐。
住宿人员离职,须交回公共物品,由室长在离职单上签字确认。
住宿人员外出不能按时回宿舍就寝时,应提前通知室长。
5.4.6行政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卫生状况不达标的,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公司免费提供宿舍,给予住宿员工50元/月的水电费补贴,随每月工资发放。
公司安排在外租房的,水电、物业费及其他费用由住宿人员自行承担。
公共区域门锁钥匙、办公区域门锁钥匙、车辆钥匙、宿舍门钥匙
由行政部在防范安全的前提下,按工作需要将钥匙分为专管匙和个人分管匙。
专管钥匙由行政部设立钥匙柜,按不同功能贴上标签,由当值人员负责管理。
个人分管匙由行政部在员工入职时按工作需要,视同工具一样分配给工作需要的员工,在员工离职时清点归还。
个人分管匙分管人必须随身携带,不准任意乱放,以防丢失或被无关人员使用,当有关人员需使用钥匙时,当班人要亲自持钥匙开门。
业务专用钥匙由分管人员管理,有关人员需使用钥匙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所有钥匙的领用与归还地点为行政部,相关更换与回收工作由各行政部负责完成,并登记备案。
公共区域的钥匙由行政部管理,有关人员需使用钥匙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所有钥匙的使用者不得私配钥匙,因特殊原因须配置或更换钥匙时,需到行政部申报并注明原因,经行政部一级责任人批准方能配换。并由行政部负责将其它废旧的钥匙收回,并监管钥匙的更换与发放,保存正确的记录。
为了更好的方便员工生活,给广大员工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和丰富可口的食物,合理膳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大家能以更好的状态投入到工作中,为合理规范公司员工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5.6.1行政部负责食堂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员工有关饭菜质量、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建议、意见及投诉。
5.6.2行政部对食堂各种原材料及饮食制品进行不定期稽核,并调整饭菜口味及品种,严格核算成本。
5.6.3行政部负责督促、检查食堂的卫生防疫、防火防盗等工作。
5.6.4行政部负责落实食物验收制度和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务相符,定期清点。
5.6.5.1厨师负责菜品的制作与调配,每周公布菜谱,做到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品的特色,保持菜肴的营养成分,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5.6.5.2厨师严格遵守炊事器具、工具的操作流程,禁止直接用菜勺品味;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5.6.5.3厨房工作人员须做好食品安全防范工作。严禁采购、接受、使用过期、霉变、腐烂食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6.5.4荤、素、生食品要拣清洗净,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生熟盛器、抹布、砧板分开;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5.6.5.5厨房工作人员下班前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运行情况。
5.6.5.6厨房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更换工作服。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5.6.5.7厨房工作人员负责厨房用具和食堂桌椅、地面、窗户的清洁卫生。
5.6.5.8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工作区域。
5.6.6.4员工就餐必须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注意保持公共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财物,做到残留食物不乱扔、乱倒;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5.7.1.1行政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调配、维修,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
5.7.1.2行政部负责行政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5.7.1.3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组织、编制固定资产维修计划,按期编报固定资产更新计划。
5.7.1.4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固定资产的盘点;
5.7.1.5招标采购部负责组织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
5.7.1.6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台帐,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行政部及总经办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外借、变卖。
5.7.1.7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5.7.2.1公司固定资产盘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行政部、招标采购部协助,各部门参与并配合。
5.7.2.2公司固定资产盘点周期:分为半年度、年度盘点。
5.7.2.3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 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5.7.2.4行政部定期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情况进行清查。遇到下列情况,应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5.7.2.5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财务部、行政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成立清查小组。
5.7.2.6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必须检查有关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行政部、招标采购部以及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核对,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5.7.2.7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在固定资产清查前,应将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5.7.2.8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损毁情况,应当查明损毁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5.7.2.9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一式三份,行政部、仓库、财务部各存一份。
5.7.2.10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核实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总经办审批。财务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5.7.3.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固定资产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报总经办批准后,由招标采购部负责购置。
5.7.3.2固定资产入库前,由行政部及相关部门开箱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5.7.3.3固定资产入库时,要将固定资产的详细信息登记,建立台账。
5.7.3.4固定资产领用部门提交领用申请,公司批准后,行政部统一调配。
5.7.4.1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行政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调出、调入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台账调整手续。
5.7.4.2公司对外的固定资产调拨和转移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折后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调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不得低于折后价值。对外处理固定资产,由招标采购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办批准方可处理,并办理账务手续。
5.7.4.3未经公司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固定资产转移及处理。
5.7.5.1公司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使用部门向行政部提出固定资产报废需求,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一式三份由招标采购部核定其净值,行政部上报总经办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耗能高,且无法维修的。
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且维修价格高于购买价值的。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固定资产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行政部、招标采购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办批准后,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5.7.5.3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封存、保管。
5.7.5.4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由行政部填写启封单,总经办批准后方可使用。
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
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须承担相应的处分及经济赔偿责任。
为加强安保队伍的管理工作,使安保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5.8.1.1安保人员须认真做好安保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5.8.1.2安保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安保人员工作。
5.8.1.3公司安保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安保队长进行合理安排。
5.8.1.4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5.8.1.5安保人员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安保人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5.8.1.6安保人员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5.8.1.7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保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5.8.1.8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2.1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以及其它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安保应即时纠正。
5.8.2.2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5.8.3.1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5.8.3.2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协助行政部,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情况。
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门岗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访客证,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未经行政部允许,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安保人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外来人员出入须记录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来访对象等信息。
5.8.4.1白天:由安保队长或其指定安保人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5.8.4.2夜间:由值班安保人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行政部,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5.8.4.3值班安保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5.8.4.4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
5.8.5.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保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并向行政部报备。
5.8.5.2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外墙等有缺损时,应立即上报行政部处理。
5.8.5.3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做好记录。
5.8.5.4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5.8.5.5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发情况要关好门窗等。
5.8.6.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5.8.6.2安保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迅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5.8.7安保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5.8.7.1安保员工作时间规定
5.8.7.2安保工作岗位纪律
安保禁止在工作岗位上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安保器械的保管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安保器械,严格遵照安保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玩手机、睡觉等违规行为。
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整理好仪容。
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随身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安保员在岗期间(站岗、坐岗)严禁玩手机、听音乐、抽烟、嚼槟榔、闲聊等,当值安保员罚款100元、安保队长罚款50元、安保副总罚款50元。当月内第二次违反的,当值安保员罚款200元、安保队长罚款100元、安保副总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5.9
奖惩管理细则
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
工作质量优、效率高;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的;
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5.9.1.4有以下表现之一的给予“晋职/加薪”:
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的;
5.9.1.5当年度连续三次获得“表扬”的给予一次“嘉奖”奖励;连续三次获得“嘉奖”的给予一次“记功”奖励;连续三次获得“记功”的给予一次“晋职/加薪”。
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区域而拒绝保安询问检查或管理人员查询的;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5.9.2.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降薪”: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的;
5.9.2.5员工违反上述行为,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5.9.2.6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条款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9.2.7员工对惩罚有异议的,允许其进行申诉。应于处分决定下达后七日内,进行申诉,申诉不影响处分执行。
员工违反惩罚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惩罚规定承担应负的行政处罚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20% ;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行政部报公司总经办决定应赔偿的金额;
5.10差旅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差旅管理,为员工出差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5.10.1出差标准规定: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1
5.10.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21时以后至6时以前)乘车,住宿费减半报销.
5.10.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分公司、各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 15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 3000 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5.10.4随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管理人员。
5.10.5如因工作需要费用超出标准,需在《出差审批单》上列明原因。
5.10.6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5天内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审批,予以报销。
5.10.7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支付。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5.11.1.1公司档案管理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公司行政部;二级管理:各部门。
5.11.1.2公司设存放档案的档案室,由行政部安排档案管理员,负责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定期转交给档案室.
5.11.1.3档案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5.11.1.4行政部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5.11.1.5档案室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5.11.1.6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11.2.1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5.11.2.2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5.11.2.4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5.11.2.6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董事长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5.11.2.7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5.11.2.11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5.11.2.12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5.11.2.14其他有必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5.11.3.1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档案室保存复印件。
5.11.3.2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工程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行政部备案。
5.11.3.3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档案室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档案室保存原件。
5.11.3.4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5.11.3.5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5.11.4.1档案管理员应即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各部门应在每季度最后一天前将上季度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室提交备份。
5.11.4.2各部门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档案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
5.11.4.3各部门向档案室提交备份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随移交备份档案提供两联清单,注明移交人,待档案室管理员签收后各留存一联清单备查。
5.11.4.4归档案卷总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全在一起立卷;
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按各类档案资料的保密级别、保存期限,案卷必须以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案卷封面,应按规定用蓝黑色或黑色中性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5.11.5.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5.11.5.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阅档必须在公司指定的范围内,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董事长批准。
5.11.5.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5.11.5.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董事长批准。
5.11.5.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5.11.5.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5.11.5.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5.11.5.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5.11.5.9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给办公室统一保存。
5.11.6.1档案室定期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
5.11.6.2档案鉴定工作由行政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
5.11.6.3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5.11.6.4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记录单上签字。
5.11.7.1公司各部门凡违反本制度,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备份文件材料的,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在公司内部予以内通报批评。
5.11.7.2公司所有员工凡泄露公司档案秘密的,涂改、拆散或未经行政经理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如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5.11.7.3凡违反本制度,不按借阅期限归还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如因遗失档案,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恶劣后果者,视情况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关责任;不按规定存放电脑档案,不按规定接受检查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及罚款。
5.11.7.4档案管理员丢失、违反档案调阅流程或提供泄漏档案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相应罚款,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制度 篇26
1、综合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和监督全镇各村(居委会)、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承担镇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镇安全生产方面重大决策和措施的建议;组织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协调全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镇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主要活动;督查镇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4、组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镇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工作,参与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5、负责镇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控工作。
6、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和其他违法行为;依法检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履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8、承办镇政府和镇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
安全生产制度 篇27
一、停车场必需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平安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需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记,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需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需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便利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修理、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需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需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需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需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全部车辆必需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需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安全生产制度 篇28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和科研工作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和易制毒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危险化学品购入后,验收必须有三人参加,查验数量、查看封口、有无残损、破漏、水湿,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四、使用易燃品时要注意防明火和试验中磨擦起火,远离火源;使用易爆品时要注意防掉地和碰撞等外力施压引爆条件;使用剧毒品、腐蚀品时注意防赤手取样,皮肤接触,及时清洗用具,处理废液。
五、贮藏危险化学品要专柜隔开,每瓶加保护圈,避光、防潮、防碰撞、防火、低温贮存。
六、实施专柜保管、专册建帐、双人双锁、领用登记、消耗下帐、双人签字。
七、标签应醒目,有明确的防火、防爆、剧毒标志。对标签损坏或分装成小包装时,要及时粘贴与原标签相同内容的标签,以防误用。
八、储藏间每天通风半小时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卫科每月对专用消防器材、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安全要求和管理规定,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十、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履行移交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三方签字方可离岗。
十一、危险化学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医院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每季度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一次,如有落实不到位者,每项考核兑现5分。
十三、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制度 篇29
(一)为规范班组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搞好班组平安生产,按照《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平安培训和应急管理(或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班组平安建设—制度建设”对班组平安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班组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是煤矿平安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班组必需加强平安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提升煤矿平安生产标准化等级。
(三)班组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或平安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签字齐全有效;新工人上岗前必需经过培训,熟知平安规则制度和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才干上岗,特员必需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作业现场的顶板管理、机电运送、通风瓦斯、粉尘防治、爆破等符合规程要求。
(五)作业现场的`各种设备的平安防护装置配置齐全,各种平安警示标志清楚醒目。
(六)作业现场物品用料摆放整齐,标识清晰,保证平安出口畅通。
(七)按规定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八)严格落实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工作环境应清洁、卫生。
(九)每月由区队负责人、技术员及煤矿各业务部门组织对工程质量举行验收,评定工程等级。
安全生产制度 篇30
一、车辆管理的工作内容
1、执行各种运输任务,接送住店客人,完成酒店日常办公用车的工作安排。
2、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3、进行用车登记,协调好客人和酒店各部门的关系,提高车辆的利用率,节约资源。
二、车辆运输的组织管理
1、办公室是车辆运输工作的组织、管理、指挥中心。
2、总务协助总经办主任做好车队的各项具体工作,监督执行公司行政车辆使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3、行政车队设专职司机,要服从总经办的统一调配。
三、各岗位职责
1、办公室主任
◇保证车辆安全运行,确保酒店客人服务用车和酒店办公用车,行使调度的职责。
◇负责审阅处理各种报表、报销单据,严格把关;做好车辆燃料及配件的管理,增收节支。
◇监督、检查服务质量,对出现的问题,立即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督导、检查改进情况。
◇掌握每日车辆的预订及调配情况,进行有效控制。
◇协助处理车辆事故及保险理赔,并疏通、协调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2、总务
◇负责所有车辆的预订工作,确认无误后将详细情况填写到“车辆调度运行日志”上,并签字确认。
◇负责养路费、隧道费等各项费用的交付。
◇负责办理车辆的各项保险手续。
◇协助司机做好月检、季检、年审等检验工作。
◇负责核对驾驶员行车记录。
◇随时掌握各种车辆状态,做到心中有数,保证派车及时、用车安全。
◇每月月底分别与加油站及驾驶员核对、结算油料。
◇做好相关的月报表。
3、驾驶员
◇检查班前车辆状况,做好出车准备。
◇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和有关条例,确保安全行车。
◇优质、高效地完成预订用车和临时用车任务,为客人、酒店和员工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做好行车记录。
◇做好各项表格的填制工作。
四、工作程序
驾驶员每天上班到总务处领取车辆钥匙,做好车辆检查并按预订计划出车,下班后必须搞好车容卫生,泊好车位,交回出车记录、钥匙。
客人预订服务
◇接受预订
商务中心接到客人预订须详细询问客人用车要求,同时向客人报价,客人无异议后商务中心应将房号、用车时间、用车种类、付款方式填写在“客用车辆调度运行日志”上,并由总务签字确认。
◇安排车辆
总务根据订车情况,提前通知驾驶员做好出车准备。
◇收款
商务中心应及时根据收费标准向客人收取租车费用。如客人挂帐,则须核对客人房卡,并尽快将账单交前厅收银处,不得积压账单。
◇非住店客人用车须按其用车要求,在用车前预付车费押金,避免跑单。
◇免费接送服务(由前厅部和销售部确定属于免费接送的客人范畴)
接到客人的免费接送通知,应由前厅部经理/大堂副理/市场销售部经理开出“用车申请表”,由总务做好登记并安排司机出车。
后勤调度服务
◇接受用车预订。
◇分配出车任务。
◇进行用车登记。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与检查程序
1、维修
◇驾驶员在每日车辆例检时如发现问题须填写“车辆日检表”,并送相关维修单位进行检修。
◇在驾车行使途中,若发现车辆出现故障不宜继续行使时,应及时跟总务联系,说明车辆出项故障的时间、地点、故障的表象及准确部位,由总务通知维修单位前往抢修。
2、保养
◇每日出车前须保证车辆清洁。
◇按行车公里数定期到相关单位做维修和保养。
◇做好保养记录。
六、车辆油料的补充程序
1、加油证由总办总务专人掌管.
2、车辆需加油时,由司机到总办登记签字,领取加油证。
3、司机持加油证到指定加油站补充油料。
4、总务记录每辆车的加油量、行车距离以便计算车辆有效行驶的油耗量。
车辆出租价格
注:
1、以上价格包含司机代驾费和路桥费。
2、以上价格每程用车时间3小时起计,半天按4小时计,全天按9小时计。超时30分钟以内按半小时计算,超时30分钟以上按一小时计算。(如预计时间有变动,请提前1小时通知,否则以预定时间起算。)
3、市区3小时以内,按$2.50元/公里计。
4、酒店员工租车市区内按$1.50元/公里计。
安全生产制度 篇3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道路运输方面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
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
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
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
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准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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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车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公司生产、销售等工作正常进行,本人作为驾驶员,特在本年度保证如下:
一、保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群众监督,驾驶员遵章守法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证生产经营和管理用车不公车私用。
三、保证坚持车辆外出实行派车单制度,外出时说明用途、时间、人员等。
四、保证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若因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
若未按规定,发现被盗、损坏,则由本人负责。
五、保证对所配备车辆熟悉掌握,执照驾车。
六、保证车辆行前认真做好例行安全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台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的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七、保证车辆行车途中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
八、保证坚持车辆维修与保养,合格率达到100%。
九、保证不酒后开车,不开“英雄车”。
十、保证坚持每星期安全学习,准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学习交通法规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十一、保证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车辆和人身的绝对安全。
十二、保证做好车辆行驶安全记录,年底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汇总备案。
十三、保证始终使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保证车辆随时能够出车。
安全生产制度 篇32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惜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留意前后左右车辆平安,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停放在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需停放在车棚内指定位置。
四、非机动车辆必需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六、内部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司机须要自觉出示行驶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七、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需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留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平安。
八、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需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珍贵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十一、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十二、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三、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需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十四、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需立刻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需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十五、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需有相应证明,属珍贵、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六、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援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实行。
安全生产制度 篇33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l、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l、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l、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安全生产制度 篇34
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制度,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鸡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生产制度 篇3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