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项目管理制度热门32篇》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通用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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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1、建筑垃圾集中堆放,不能与生活垃圾混堆,除施工利用外,多余的建筑垃圾要运到指定地点处理。
2、施工场地的碎砖头、废木头、钢筋头、破纸袋以及各种包装容器,做到随用随清,集中堆放,充分利用,保持现场整洁。
3、禁止将有害有毒物随便排放,以免造成水源污染和对人的`伤害。
二、生活区卫生管理制度
1、对生活区宿舍、食堂、厕所、澡堂、办公室以及周围的排水沟、道路等环境卫生,指定专人清扫并负责监督检查,随时保持清洁。
2、生活垃圾每天清理按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外运或请环卫人员处理。
3、坚持每周大扫除制度,除平时每天坚持打扫以外,周末各工地对室内外卫生都要进行一次大扫除,经常保持卫生整洁。
4、工地和生活区禁止养狗、鸡、鸭等畜禽。
三、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2、认真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反腐等工作,待售熟食饭菜要盖好纱罩。
3、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食物串味和用错食品。
4、炊管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洗手操作。应勤洗工作服。在操作过程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非炊管人员无事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
5、食堂采购员在采购食品蔬菜时,注意食品的生产存放有效期,蔬菜一定要新鲜,严禁购进霉烂变质的食品。
6、对粮油食品的存放,做好通风良好,防潮的要加垫,防尘的要加盖,防止食物霉变,预防食物中毒。
7、保证茶水供应,茶水桶必须加盖上锁,挂“茶水”标志牌。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2
(1工区成立文物保护小组,日常工作由综合部负责。
(2文物保护小组职责
1施工前确认工程项目施工区域内是否涉及文物保护的地理范围。
2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施工范围文物保护条款,应摘录形成文物保护方面的制度。
3注意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的提示,建立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的联系渠道。
4对施工现场发现的散落文物应及时收缴并上交当地文管部门。
5涉及文物保护范围施工前,应当对员工及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文物保护知识、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3文物保护的'应急措施
1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疑似文物,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哄抢,确保文物安全。
2作业人员应立即报告工区领导或文物保护小组成员。工区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确认后及时报告当地文管、公安部门,并同时报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等单位。
3文管、公安部门赶到现场前,工区必须派专人负责现场工作,并合理增派人员加强现场的保护,直至文管、公安人员接手现场。
4对保护文物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失职、渎职造成文物破坏、丢失,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5文物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条款规定,文物主要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等出土文物,以及古建筑、石窟寺、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3
根据建筑业司《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试行的通知)》建质[【】号精神,在工程中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每月向业主监理呈交一份本月的技术质量总结(由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每月向总包方交一份技术质量总结。
2、技术交底制度: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编制要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书面进行。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本工程的'钢筋、水泥和混凝土等各类材料需具备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分量进行抽查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4、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板、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5、施工挂牌制度:主要工种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等,施工过程中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过程三检制度: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要作文字记录。隐蔽工程要由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班组长检查,并做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
7、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长和项目经理的责任,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8、成品保护制度:应当象重视工序的操作一样重视成品的保护。项目经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9、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10、有关工程技术、质量的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工程文件资料的完整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应真实和详尽。由专职资料员收集、整理、保管存档,做到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及验收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11、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竣工工程首先由施工企业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然后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等级核定,合格的工程发给质量等级证书,未经质量等级核定或核定为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12、竣工服务承诺制度:工程竣工后在建筑物醒目位置镶嵌标牌,注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开工竣工的日期,这是一种纪念,更是一种承诺。我司将主动做好回访工作,按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服务。
13、培训上岗制度:工程项目所有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企业主管领导的责任。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4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有软件研发以及外包软件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公司软件研发与管理,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系统开发和现有系统重改造。
第三条本制度中自行开发是指主要依赖公司自身的管理、业务和技术力量进行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和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一般仅向外购置有关的硬件设备和支撑软件平台;合作开发诗司与专业IT公司(合作商)共同协作完成IT应用的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一般形式诗司负责提供业务框架,合作商提供技术框架,双方组成开发团队进行项目实施,IT系统的日常支持由IT技术中心和合作商共同承担,IT技术中心负责内部(一级)支持,合作商负责外部(二级)支持;外包开发是指将IT应用项目的设计、开发、集成、培训等任务承包给某家专业公司(可以是专业的IT公司或咨询公司等),由该公司(承包商)负责应用项目的实施。
第四条
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用户接受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迁移。
第五条
除特别指定,本制度中项目组包括业务组(或需求提出组)、IT组(可能包括网络管理员和合作开发商)。
第二节立项管理
第六条
提出开发需求的信息技术部门参与公司层面立项,进行立项的技术可行性分析,编写《立项分析报告》(附件一),开展前期筹备工作。《立项分析报告》应明确项目的范围和边界。第七条应用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将《立项分析报告》上交公司总裁室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第七条应用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将《立项分析报告》上交公司总裁室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
第八条
《立项分析报告》得到批准后,成立项目组(如果是外包开发,则成立外包商项目组;如果是合作开发,则与外包商共同成立合作开发项目组,以下统称“项目组”),项目组应包括业务组(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和IT组(自行开发为办公室网络管理员;外包开发为外包商成员;合作开发为网络管理员和外包商成员)。公司派一名员工负责监督项目的进度,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开发能及时完成并能满足业务需要。项目组人员的选择应满足项目对业务及技术要求,项目组人员应有足够的业务和IT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蚀胜任项目各方面的工作。
第三节需求分析
第九条
立项后业务组对用户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出具《业务需求说明书》(附件二),并确保《业务需求说明书》中包含了所有的业务需求。经系统使用部门审批确认,作为业务需求基线。
第十条
IT组在获得《业务需求说明书》后,提出技术需求和解决方案,并对系统进行定义,出具《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附件三)。《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详细列出业务对系统的要求(界面、输入、输出、管理功能、安全需求、运作模式、关键指标(KPI)等)。《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要由业务组提交给相关业务流程负责人确认。
第十一条对于合作开发的项目,当业务需求发生变更时,业务组应提交《需求变更申请》(附件四),IT组组长审批后交给合作开发商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组应对需求变更影响到的文档及时更新。 、
第四节项目计划和监控
第十三条软件开发采用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第十四条需求分析过程中,项目经理组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书》(附件五),包括具体任务描述和项目进度表等。
第十五条在项目的各个阶段,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需配合项目经理制定阶段性项目计划。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需配合项目经理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需要变更时,项目经理填写《项目计划变更说明》(附件六),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审批后,交给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执行。
第四节系统设计
第十七条系统设计应分为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系统设计要遵循完备性、一致性、扩展性、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等原则。
第十八条在系统设计阶段中,用户应充分参与,确保系统设计能满足系统需求。
第十九条项目组进行详细设计,出具《设计说明书》(附件七)和《单元测试用例》(附件八)。《设计说明书》中需要定义系统输入输出说明和接口设计说明。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概要设计进行评审,出具《设计评审报告》(附件九)。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应参加此评审并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第二十条设计评审均以《业务需求说明书》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确保系统设计满足全部需求。
第二十一条对已确认通过的系统设计进行修改需获得管理部门、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的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二条
对系统设计的修改的文档须由文档管理人员进行归档管理。
第五节系统实现
第二十三条项目组根据《设计说明书》制定系统实现计划,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四条系统实现包括程序编码、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第二十五条项目组保证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立,为各环境建立问权限控制机制,并明确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对开发环境、测试环境与生产环境在物理或逻辑方面应该做到隔离;如果环境的分隔是通过逻辑形式实现的,应定期检查网络设置。项目组对已授权问生产环境的人员进行详细记录,并对该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问到生产环境。
第二十六条项目组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第七节系统测试和用户测试
第二十七条项目组制定《系统/用户测试计划》(附件十),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八条《系统/用户测试计划》必须定义测试标准,并明确各种测试的测试步骤和需要的系统设置要求。
第二十九条项目组向数据拥有部门申请获取测试用业务数据的使用权,对获取的数据进行严格的问控制,确保只有相关项目人员才能问及使用。
第三十条项目组负责测试数据准备,测试用数据要足够模拟生产环境中的实际数据。
对已评定为敏感信息的数据进行敏感性处理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IT组或合作开发商建立测试环境进行系统测试。在系统测试中对新系统内
部各模块之间的接口和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进行充分测试。出具《系统测试报告》(附件十一),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第三十二条系统测试通过后,IT组配合业务组建立用户测试环境,业务组根据用户测试
用例进行用户测试,出具《用户测试报告》(附件十一),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应在用户测试报告中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项目组完成系统助文档(其中包括《用户操作手册》和《安装维护手册》)。
凡涉及应用系统的变更,应对系统助文档及时更新。
第八节试运行
第三十四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根据项目规模及影响决定试运行策略。第三十五条项目组制定《试运行计划》(附件十二),并制定试运行验收指标,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试运行计划》中应包含问题应对机制,明确问题沟通渠道和职责分工。
第三十六条项目组联合试运行单位进行相关系统部署工作,准备培训资料,对相关用户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用户培训的完成度应为实施后评估的指标之一。
第三十七条项目组根据《试运行计划》进行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系统转换前,检查
系统环境,确保运行环境能满足新应用系统的需要。系统转换时必须详细记录原系统中的重要参数、设置等系统信息,并填写试运行报告相关内容。系统参数、设置的转换工作作为系统上线的验收的评估指标之一。
第三十八条数据迁移前,应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附件十三),《数据迁移计划》中应包含迁移方案、测试方案、数据定义,新旧数据对照表、迁移时间、回退计划等信息。数据迁移计划需经项目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审批。
第三十九条数据迁移后,项目组对数据迁移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检查,出具《数据迁移报告》(附件十四),其中包括数据来源、转换前状态、转换后状态,数据迁移负责人、对完整性检查情况、对准确性检查情况等内容。各相关部门验收转换结果后在该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由试运行单位业务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共同监督并进行验收。
第四十一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验收通过后,正式启动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试
运行单位办公室把系统运行情况(系统资源使用,应速度等)记录到试运行报告中。必要时,项目组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对应用系统进行优化。
第四十二条试运行达到试运行计划规定的终止条件时,项目组编写《试运行报告》(附件十五)。此报告应由项目组和试运行单位签字确认,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阅。公司主管领导审阅试运行结果,决定试运行结束或延期。
第九节系统验收
第四十三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及信息技术部门联合组成立系统验收小组,也可授权原项目组作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从功能需求及技术需求层面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估。
第四十四条验收小组应根据验收情况整理形成《系统验收报告》(附件十六)提交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审阅。
第四十五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根据系统测试、试运行情况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节系统上线
第四十六条系统上线应遵循稳妥、可控、安全的原则。第四十七条通常情况下,系统上线包含数据迁移工作。第四十八条项目组制定《系统上线计划》(附件十七),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在上线计划得到批准后才能开始部署上线工作。
第四十九条《系统上线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部署方式和资源分配(包括人力资源及服务器资源); 2、上线工作时间表;
3、上线操作步骤以及问题处理步骤;
4、项目阶段性里程碑和成果汇报(项目执行状态的审阅、进度安排等); 5、数据迁移的需求和实施计划;
6、完整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回退”计划;
7、用户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手册、培训考核等) 8、总公司下发的系统标准参数配置。
第五十条上线单位在上线初期需加强日常运行状态监控,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对
重问题应启动紧急预案。
第五十一条在完成上线后要填写《系统验收评估报告》(附件十八),上报总公司项目
组汇总整理。《系统验收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数据准确性、系统性能及稳定性、接口问题、权限问题、业务操作影响度、问题处理情况、备份、批处理等。
第五十二条上线单位管理层要对《系统验收评估报告》进行审批签字。
第五十三条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结项后,业务组和IT组将整理的文档提交各自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一节合作开发管理
第五十四条合作开发商的选择应遵循公司相关规定,合作商资质认定参见第三方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合作开发商必须遵循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项目经理同合作开发商明确规定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处理方式,重点关注需求和设计变更。
第五十七条项目经理负责监控合作开发商的项目管理及软件开发活动。合作开发商应
按计划定期向项目经理报告进展状态,并提交阶段性成果文档。发生重问题时,合作开发商需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第五十八条IT组组长派专人监控合作开发商的质量保证过程。
第五十九条项目组同合作开发商商定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第六十条以上各要求需要在开发合同中明确。
4、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一般单位都会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响应广东省东莞市科技局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司研发技术的优势和潜力,改革和完善我司研发管理制度,促进我司研发工作的开展与进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有客户需求或有市场前景的符合本公司科研性质的任务的科研项目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研发项目必须根据公司经营的总体目标:“把我司建设成为具有行业技术特色,在珠三角地区有一定影响、处于全国同类企业先进行列的电声器材企业”,紧密联系珠三角地区的实际,加强对行业技术中一些瓶颈技术和工艺改善类问题的立项研究。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公司的研发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机制:公司领导分工负责,研发部门统一管理全公司各类技术的研发项目,各生产,生技和研发工程师等负责本部门的研发项目,课题负责人负责本课题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课题的.申报及立项管理
第五条 公司内各部门和个人申报各类研发技术的研发项目要经公司研发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才能上报。公司内个人和不具有独立的单位承担的外来委托的课题,须由公司与外来单位签署研发合同。
第六条 公司研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种,每年评审一次。公司
研发项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利证获得、营收等。研究报告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至2年;专利一般为2至3年,最长不能超过3年。除重要的技术研究外,鼓励以研究报告、专利证获得为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
第七条 申报公司资助的研发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司在职职工,课题组成员也必须大部分是我司的在职职工。
申请我司资助的研发项目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本公司的在职职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拥护公司团队领导。
(二)申请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公司工程师技术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请一般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不作技术职务的限制;
第八条 申报公司的研发项目,每人每次限报一项。有以下情况者,不受理其申报公司项目:
(一)承担各公司或部门资助的研发项目尚未完成者;
(二)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开展工作者;
(三)准备离职或请假半年(含半年)以上者;
(四)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历年承担公司研发项目和上级领导安排的研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
第九条 申报公司的研发项目者必须填写《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项目申请书》。由申请者所在部门应对其内容的真实性、项目方案的可行性及基本工作条件能否保证等提出审查意见,盖章审核后,报送研发部门。
第十条 公司研发部门负责对受理的研发项目组织公司技术团队进行评审,技术团队应对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或社会效益提出评价论证意见,并对项目是否立项提出建议。研发部门根据技术团队对项目的评价意见,视当年研发经费分配额度情况,对资助项目数和每个项目资助强度进行综合调整平衡,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研发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在公司年度发展规划的中确定,每年设立1个重点科研项目,宁缺勿滥。一般项目由技术团队根据当年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平衡后确定,其中一般项目应占20%以上。
第十二条 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公司研发项目评审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一)评审阶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评审组以外透露课题论证的相关背景材料;
(二)评审组人员申请本年度科研项目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科研项目评审工作;工作人员(含文职人员)申请本年度科研项目者,不得参加会议评审阶段的工作。
第十三条 经研发部门报送立项的科研项目,其项目经费均须进入公司财务处账户,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公司研发项目资助经费由财务处专项管理。项目经费不分拨给项目研究成员个人。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研发项目的申请者在接到获准资助通知后10天内与研发部签订承担课题协议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第十五条 我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检查项目的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凡获得各级立项的研发项目,每年应按规定填写《年度进展报告书》上报公司研发部门;形成最终研究结果时,要填写《结果报告书》,提交研发成果进行项目终结,并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提交完整的项目档案。
第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研发部门报相关资助机构审批:
(一)变更项目负责人;
(二)改变项目名称;
(三)改变最终成果形式;
(四)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五)变更项目管理单位;
(六)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七)项目执行过程中或成果提出等方面有涉外问题;
(八)中止项目协议;
(九)撤销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报研发部门审批:
(一)变更或增补课题组成员;
(二)延期不超过一年;
(三)其他非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十八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公司技术团队鉴定后,由公司作出撤销课题处理:
(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二)剽窃他人成果;
(三)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四)严重违反财务制度。
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第十九条 项目研究完成后,如有必要应接受审查部门对其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
第二十条 用项目经费购置的研发设备属于公司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一般归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所有,其中固定资产必须纳入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资产处置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第二十一条 因意外因素必须中止的正在执行的研发项目,中止项目的责任人必须写书面报告,报研发部门及有关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中止,并按有关部门要求作善后事宜。
第二十二条 公司资助的研发项目从获准资助通知下达时间算起,两年内未完成研究的一般项目,三年内未完成的重点项目,经审查理由正当,可申报延期一次,但延期不能超过一年;没有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一律撤消并要给予适当的处罚。无故不完成各公司领导安排的研发项目的负责人按相关资助机构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请假半年以上或离职,必须按课题管理有关规定,到研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公司主管部门方准予办理请假或离职手续。
第二十四条 公司研发项目经费的使用按照《东莞正阳电子有限公司研发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成果鉴定和成果转化
第二十五条 为科学地评估各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项目最终成果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中政治性、政策性强的最终成果一般须经鉴定结项后,方可提出。
第二十六条 公司项目最终成果的鉴定由公司研发部门和技术团队组织进行鉴定。通过后项目由研发部门上报国家专利局申报来进行最终的鉴定。
第二十七条 强化成果转化意识,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发挥研发项目成果的经济效益。
(一)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课题组应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研发项目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充分发挥其在公司经营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二)鼓励研发项目成果向批量化生产转化,为公司产品提升价值,为公司、顾客服务;为行业技术进步服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研发部门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6
(一)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条例,按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2、财务联络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抵制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人和事。
3、未经主任和财务主管领导批准,财务联络员不得擅自支付或预借款项,对因公预借的款项要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4、财务联络员必须注意切实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到银行存款取款在5000元以上时必须有人同往,确保安全。
(二)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主任对单位财务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
2、财务主管领导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并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全年按县政府规定的各项政策性待遇落实到位。
3、财务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对全年收支情况必须年初有预算计划,平时要加强管理,以保证收支预算的平。
4、财务联络员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财务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好财务管理的职责。
(三)财务审批制度
1、50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须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副主任及财务联络员经手的费用(发票)由主任审批。
2、报销经费在500元以上的,由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报主任批准后财务方可报销;5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接待费用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主任审批。
3、各项报销的费用必须就地开具正式发票,附件齐全,并写明用途和时间,经手人和证明人的.签字,经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未经签字报销,要追究财务联络员的责任,并追回所报款项。
4、福利、津贴、加班补助、下乡补助、电话费、旅差费等各项费用及节日补助,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5、为节约费用,经主任会议通过决定,来客接待用餐和工作人员加班用餐均需主任和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各科室负责人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统一安排用餐。
6、添置日常办公用品须先填报办公用品申请购置单,经主任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联络员统一购买,否则,不予报销。如须经政府采购批准购置的办公用品,要报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后再添置,报销时,做到手续齐全,经手人和验收人必须签字。
7、借款。一般情况下,个人不得借用公款,如遇特殊情况借款,需由主任会议决定。
8、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健全现金帐目,严格现金管理,除备用金外,对所收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如因违反制度而出现被盗和短款,由责任人负责全部赔偿。
9、干职工及配偶因病住院,可开支100元以内的慰问品、400元慰问金。
10、干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去逝可开支200元以内的悼念品和400元现金。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xx)。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0日起施行,原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同时废止。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8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项目资金由单位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申报。
(二)项目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规定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三)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二、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
(一)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或单位定期向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
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五、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补助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及签字,有收款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票据必须按财务规
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报支。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9
一、行为规范管理
1.维护本项目一切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本项目部一切规章制度。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爱护项目部财物。
3.节约材料,精心管理现场。
4.生产场地、机械设备、生活区及宿舍,要求整洁、整齐、文明卫生。
5.项目部管理人员如需离职,必须提前15天提交申请,否则一概不予开写证明。
二、劳动纪律管理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文明施工,如不仔细看图纸或违反操作规
程,一切损失由自己承担。
2.上班时间不允许溜班、现场嬉戏打闹,不得在上班时间无故滞
留宿舍。
三、考勤、请假
1.严格执行公司请假制度,必须写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限回项目部上班者,必须电话沟通,候补假条。
2.凡未请假者,一律交与公司劳资科,本项目不再留其工作岗位。
四、施工现场施工质量管理
1.项目部为保证施工质量,一切报验及验收必须由项目部技术负责
人亲自现场查看和亲自签字。
2.各专业工长必须层层落实质量验收及报验,尤其是隐蔽工程,必须落实好和执行好“三检”制度。
3.技术负责人必须严格管理好各项资料,整理成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及要求。
4.材料主管必须把握好材料质量关,不合要求材料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5.材料组对现场材料使用和浪费严格监管,对现场浪费较大的项,必须对专业主管提出交涉。
6.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方便工程各项验收和公司随时检查。
五、技术交底管理
1.技术负责人必须监督和管理好技术交底工作,对工程重要部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2.各单项工程及各施工程序,各专业工长必须对各分包队严格进行文字性技术交底,并由各责任方代表签字确认。
六、机械管理
1.机械管理员必须每天对机械是否正常运转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2.施工机械的数量及要求必须满足施工条件所需要。
3.生产主管必须与机械管理员加强沟通,充分使用机械,避免浪费、增加成本。
4.机械进场及撤场时必须及时做好安排。
七、用电安排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用电必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否则不允许使用。
2.必须每日对现场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一律禁止使用,并作断电处理。
3.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标准,坚决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如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断电并做重额罚款处理。
八、安全管理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工人进场前必须通过项目部、劳务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2.项目部各主管必须监管好对各劳务队的安全教育管理,督促劳务队严格执行对工人施工前、中、后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3.对有安全隐患的施工,必须由项目部专业管理人员拿出可靠及安全性策略方可施工。
4.每周五上午项目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及安全员及各专业工长,必须对该项目工程单栋楼逐一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其不符安全、质量要求的,一律给该劳务公司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定期整改。
5.同事之间必须精心尽力,团结互助,管理好自己的财务,防止偷盗。
九、会议管理
1.每周五下午三点项目部生产例会,各生产部门汇报进度及提出工程所需要求。
2.各分包劳务汇报人员情况、进度情况、质量情况、安全情况。
3.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劳务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与会者,提前请假。
4、项目部生产会议如有所改变,临时通知。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10
为规范重大投资项目行为,防范重大投资项目在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差错、舞弊和风险,保证重大投资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与完整性,提高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1、医院重大投资项目是指投资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设备购置、工程项目投资、基建维修等项目。
2、医院对重大投资项目必须实行可行性论证和投资效益分析。医院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目标、规模、投资方式、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做出评价,对可行性报告必须经医务、后勤、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和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并出具文字论证意见。
3、医院领导班子对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集体讨论后,认为可行性的项目实行集体审议联签决策制度。
4、对集体审议决定的重大投资项目严禁任何个人擅自改变决策意见。
5、因对重大投资项目决策不当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6、按照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决策人员与经办人员必须实行分离,并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7、重大投资项目决策通过后,经办科室和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8、医院应当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负责。
9、医院应当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效益分析和监控,强化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管,并定期进行监盘。
10、医院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处置,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11
风电场项目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风电场及《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风电场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安全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项目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组织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项目部员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x局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
6、项目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机动车辆的大、中修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组织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安全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项目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查、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审查,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
8、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项目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
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
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
13、项目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14、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15、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必须是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为驾驶员岗位,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考评合格备案的驾驶员。项目部不得聘用已退休驾驶员,如项目部需要使用驾驶员,应与分局人力资源部联系,并经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后方可聘用;未经分局人力资源部确认、未经工程质安管理部进行安全考核批准备案的,私自聘用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项目部领导承担责任。
16、项目部所使用或聘用的驾驶员,调配上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分局工程质安管理部上报名单备案,以便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管理。
17、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风电场,水电x局安装分局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教育驾驶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章守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牢固树立“谨慎驾驶、安全第一”的思想。
1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考核,并形成考核档案,对不适宜安全驾驶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19、车辆驾驶员应按所持证照规定的驾驶车辆范围进行驾车,从事客车驾驶和临时性使用平板车替代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大客车驾驶执照,并满足安全驾驶的能力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20、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安排出车时,应对驾驶人员精神状况进行了解,合理安排,严禁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严禁驾驶带故障车辆。
21、未经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岗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于他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将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2、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抢救伤员并打电话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保护好事故现场,严禁逃逸事故现场。立即上报水电x局安装分局安全管理部。等待分局安全管理部派人进行事故处理或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3、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经过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修复,同时,对车辆损坏的部位进行拍照,以便事后进行理赔。
24、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人员受伤,在事故处理时伤者必须提供治疗终结的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
25、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
、次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6、如分局安全管理部委托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后,须向分局安全管理部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车辆定损书、保险公司现场勘察书、车辆损坏部位的照片;如果有人员受伤,必须提供治疗终结出院证明、发票、用药处方等手续,如受伤较重的,还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具备以上资料,由分局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7、对交通肇事驾驶员的处罚:
(1)一年内发生两起交通事故(每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下),都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驾驶员,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
(2)由于酒后驾驶或严重违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含逃逸现场),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并进行转换工种;同时负有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依次按照直接经济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60%、40%、30%、20%进行处罚,罚款金额在收到文件15日内由事故单位垫付一次性上缴到分局财务部。
(4)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且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或以上责任的,一年内不得驾驶小车(含皮卡)。
28、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对车辆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做出整改或修理安排。整改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作为检查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发生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
29、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在正常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进行处理结案,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配合。在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交通事故,在公安交警不予以处理的情况下,由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结案,根据事故性质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30、不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按照工程局《行政处罚通则》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12
工程项目分承包方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
项目经理部对所有进场分承包方必须进行验收,对分承包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场容、现场文明进行有效控制和考核。
1、工程施工阶段的分包管理制度
1)分承包根据工期、进度、计划、总包方的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编制合理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分承包方根据所包工程任务、特点、性质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计划,并经总包方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的施工方案初稿,同时此方案亦作为我方监督检查的依据。
2)对工程分承包方施工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派质检人员参加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督促分承包方返工或返修。
2、工程分承包方的考核和评估
1)项目部每月下旬对分承包方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分承包方服从总包现场统一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及目标明确,注重质量,对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维护管理。
2)扎实进行质量检验和试验,主动预防不合格品,工作制度完善并能定期检验和考核,有严格的`物资采购制度,决不使用不良材料,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达到工期控制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维护业主声誉。分包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填写评估意见,经考核不合格的分承包方应从合格分承包方花名册中除名。
3、工程分承包管理措施
1)分承包方纳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强化质量管理手段,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2)分承包方进行进场人员质量意识教育,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项目质检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无技术交底将对分承包方进行处罚。
3)分承包方质检人员进行严格的工序过程质量控制,对隐蔽工程、重要项目、关键部位会同总包方质检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分承包方根据工程施工或易出现质量缺陷和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编制预防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项目质检人员会同分承包方质检人员共同进行监督检查,预防质量通病、质量缺陷的产生。
5)不定期对分承包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查,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复验防止不合格品进场。
6)督促分承包方做好资料与工程同步,所有技术保证资料齐全、准确、工整。
7)抽查分承包方建立质量控制状态台帐(过程状态、物项状态、试验状态)。
8)定期会同项目经理部参与对分承包方进行考核。
9)分承包严格按施工检验班次制定标准进行评定,分承包施工任务完工移交时必须达到合同要求。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13
勤务员岗位职责
一、责来宾来客的接待服务,做到主动、热情、周到。
二、负责主任室、会议室、办公室、客房及院落的卫生和凉水、开水供应工作。
三、适时对职工宿舍床单、褥单、被罩、枕巾等进行洗涤、晾晒、装铺,做到干净利落,让职工满意。
四、协助打字员做好文件、材料、图纸等复印、装订工作。
五、协助做好来宾、来客食堂就餐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为为了确保实验小学报刊邮件及时准确地收发。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当值人员接到邮递员送来的报纸、杂志时,必须仔细核对,各类报纸、杂志的名称、数量是否与《报刊明细表》上的数量相符,如有疑问需及时与投递员、校方管理员查询、核对。
3.2当值人员接到邮递员送来的书刊、杂志时,认真核对各种书刊的数量后,方可签字确认,并随时在《实验学校邮件期刊签收登记表》上各栏目详细登记。
3.3当值人员接到挂号件和特快专递时,应认真核对地址、姓名、并随时在《实验学校邮件期刊签收登记表》上各栏目详细登记。对于此类信件应在尽快通知收件人领取。
3.4由政府机关单位(如:区教育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其它学校)发来的文件,通知,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领取或在有人员顶岗的情况下发送,同时在《实验学校邮件期刊签收登记表》上予以详细登记。
3.5如遇可疑信件(如:港台信件)、无邮件地址或信封内容辩认不清,可通知上级部门或派出所处理。
3.6报刊邮件的分发
3.6.1报刊根据《校方报刊明细表》上的分发目录,将房号写在报刊第一版的左上角。
3.6.2杂志根据报刊明细表的订阅目录,通知相关人员领取,需认真核对四
3.6.3季邮件期刊签收登记表上名称、房号、数量后,要求收件人在签收人、签收日期栏上签 字确认,其不得跨格、跨栏填写。对安全员不能确认的收件人可要求出示身份证件,安全员核对后在经手人栏签字确认。
3.6.4挂号信件、特快专递补和政府机关单位发来的文件,通知等信件的领取确认方法同上。如是安全员送达由送达人在经手人栏签字确认,挂号信件和特快专递补不可代领代签,对不能确认的'英文信件,可询问校的英语教师确认,用铅笔在信封上标注;对于英语教师都无法确认和地址不详的信件,在值班室门前公告栏上登报,三日未有人领取回邮递员。并需完善手续。
3.7刊邮件的存放
3.7.1当遇到节假日等报刊杂志不能送发时,当值人员应将每天的报刊分类存放于办公桌抽屉中,不得随意给其它人员借阅。
3.7.2信件应避免无关翻阅,确保邮件安全送发到各收信人手中。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15
本《培训奖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培训管理,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整体业务水平,确保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培训计划制定与执行
2. 员工培训表现评估
3. 奖励机制设计
4. 惩罚措施设定
内容概述:
1. 培训计划制定与执行:涵盖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审批流程,以及培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2. 员工培训表现评估:涉及员工参与度、学习成果、培训后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考核标准。
3. 奖励机制设计:包括对优秀学员、优秀培训师的奖励方式、标准及频率。
4. 惩罚措施设定:针对不遵守培训规定、影响培训效果的行为,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16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17
一、发生因工伤亡(重伤以上,下同)事故及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用电话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于 1 小时内将事故情况向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二、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迅速组成内部事故调查组,协助配合政府各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程局或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三、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由单位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快报上报的时间不能超过 12小时。事故单位应认真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并认真填写《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事故结案后,各单位应及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结案报告及结案批复意见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提供相关能证明事故已经结案的材料。
五、每月 2 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六、每年 1月 15 日前,各单位将《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上报至工程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七、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制。各级(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工程公司)主要领导是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领导责任。
八、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具体管理工作,部门经理和专业岗位人员对及时、准确上报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直接责任。
九、对发生以下违规行为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经济、职业资格处罚及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违反本规定,未按期上报《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因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年报表》;
2、疏于管理,对下级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知情;
3、故意拖延、隐瞒伤亡事故不报;
4、弄虚作假、扰乱事故调查。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18
1、凡是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基本历史面貌的(包括本机关、上级、同级机关产生的),并具有在今后工作中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会议记录、调查材料、群众来信、人事组织介绍信、统计报表、图纸、图像、图表、凭证、账册、反映本单位情况的重要剪报、照片、光盘以及大事记、年鉴、历史沿革等均属于归档范围之列。
2、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按照有关规定按件进行整理、装盒,使之能正确反映本办各项工作活动的.基本历史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文件材料要系统。凡归档文件均要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按长期、短期、永久进行分类。跨年度的文件,要选择有针对性的一年来进行归档。
3、文书档案由办公室将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在次年一季度前归档完毕,放入档案室集中管理。会计档案由办公室在次年一季度前完成立卷归档,按相关规定进行保管。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建档。
4、档案库房要落实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有害气体等措施,保持整齐、清洁、通风。应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档案室钥匙由档案员专人保管,其他人员不得无故入内。
5、属于保管范围的档案资料,一般不予查阅,如确需查阅,应按规定报经批准后方可查阅。本办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阅与业务工作有关的档案,准予查阅,由档案管理员记录查阅情况,查阅人在记录本上签字。借阅本科室业务以外的档案,需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外单位查阅本局档案,必须持有该单位介绍信,经主任同意方可查阅。
6、档案销毁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同时要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列入档案保存。
7、档案人员应定期向县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在移交进馆档案时,应按相应规定和要求执行。
8、档案人员调动工作,应认真办好交接手续。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和杜绝安全事故,完善和明确工程管理人员的职能,确保工程建设按照既定的目标实现,进一步调动工程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使工程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市、区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二条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由工程处全面负责,并根据项目类型派设现场项目部,项目部具体实施管理。工程项目部根据工作内容组织人员分工。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提高专业技能,熟悉掌握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行业规范、及时了解市场最新变化信息,积极参与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按照工程建设的总目标任务,抓好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协调处理好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关系。
第三条工程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事情。
二、负责审查项目的建设内容、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奖惩等建设管理目标,拟定目标责任书,对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形举行跟踪检查。
三、协助编制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等各项手续。
四、协助完成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各参建单位的招标、投标等工作。
五、负责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
六、负责重大设计方案变更和优化设计的审核与报批工作。
七、负责工程建设各种信息、文件、统计报表、总结等材料审核与上报事情,及时反映工程建设动态。
八、负责工程信息及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各种公文、技术文件、图纸、记录、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九、负责指导、参与工程项目的重要隐蔽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竣工验收工作。
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算、审计等事情。
十一、负责部门任务的分解下发与考核事情。
十二、指导协调公司其他部门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部门、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职责
一、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
二、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标准,保证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及工程安全。
三、负责编制每月的工程款支付计划。
四、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与投资控制等事情。
五、负责协调工程参建单位的关系,创造工程建设和谐环境。
六、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归档等事情。
八、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工序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情。
九、协助工程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职责
一、全面负责项目部工作,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根据工程建设任务,领导和检查督促各个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完成。
二、负责项目合同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管理条款,掌控住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条件。
三、介入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图、施工构造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图优化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等审查,提出改进意见。
四、严格按合同要求检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和质量,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材料、设备选择有建议权和反对权。
五、组织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出现的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检查督促工程施工进度。
六、协调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关系。
七、主持验收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事情。
八、审核现场签证、构造工程结算,督促完备技术档案资料。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工程部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负责和牵头解决施工技术问题。
三、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四、负责招标设计的审查和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审查。
五、负责复核确认工程监理部审查上报的工程量及工程质量,月进度计划和施工构造设计。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第七条工程组职责
一、认真研究和掌握水库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强迫性标准,不断进步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具备有独立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事情能力,对工程建设项目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熟悉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引用的标准构(配)件图,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按图施工。
三、熟悉和掌握工程建设实地状况,包括工程地质、地下管网及临近建(构)筑物等的基本情况。
四、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对所编制的施工方案进行督促检查。
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六、工程建设中所使用的水泥、碎石、石材、砂等建筑材料、以及构(配)件、钢材(包括板材、线材)等,使用前均应会同工程监理举行现场检验,并严格验收制度。
七、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建设各项目施工日志、图像资料,以及有关施工情形。
八、严格按照公司技术管理办法执行工程设计变更处理程序。
九、严格审核工程进度款,会同工程监理认定已完工程质量合格或质量问题已处理完毕后签字上报。
十、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的有序举行,根绝随意乱刨、乱砸等危及建筑物安全的野蛮施工行为。
十一、对工程监理部、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现场监督、管理要积极配合,提出问题要讲究方式方法,严格管理的同时要加强服务意识。
十二、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等事宜,负责验收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处理、回访等项事情。
十三、抓好工程建设的宣扬报道,及时反映工程建设进度形象。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质量检测组人员职责
一、负责构造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自检、自查事情,协助项目负责人构造和管理体系运行事情,负责构造质量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培训;制定项目部质量目标和规章制度。
二、熟悉设计施工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并正确运用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与质量评定标准;在施工图会审前,理出设计图上的错、漏、碰、缺和使用分歧理处,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本部门领导,并交设计单位处理。
三、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评定项目划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要求进行施工。
四、负责施工现场质量的监督管理,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要求、规范规程施工。
五、负责构造隐蔽工程的验收及判定事情,做好隐蔽工程摄像、拍照事情,并负责隐蔽工程前的测量及核定工程量清单。
六、组织或配合质量检查行动,发现问题及时下达质量隐患整改指令,并督促限期整改。
七、联合监理人员加强质量巡检工作,如实填写现场管理日志,详细记录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八、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安全监督组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行业和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劳动安全等规程规范。
二、介入审查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监理部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措施编制计划,并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计划落实完成情形,及时向工程项目部领导汇报。
三、构造监理、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情,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施工安全情形,并如实向上反映。
四、负责编报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
五、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六、按时记录安全事情日志,填报安全台帐,做好事故分析记录及安全资料的管理事情。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第十条工程合同管理组人员职责
一、充分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水利工程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标准和工程相关的有关文件,熟悉工程预决算有关规程、工程建设有关合同条款。
二、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严格按照合同审核后签证,及时完成预决算工作。
三、负责月工程进度报表的统计汇总,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报工程处审核,并经公司办公室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签证,以及设计施工图变更的预算审核。
五、负责原材料市场价格的调查及收集汇总。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征地移民组人员职责
一、负责对已公证丈量的土地依法进行清障、清表;督促已公证丈量的农户领取补偿款;做好依法清障、清表后的维稳工作,负责协调现场施工秩序。
二、对征地范围内的拆迁户进行核查、丈量和登记;负责安置补偿的具体实施和安置地的规划、实施工作。
三、做好被征地农户的思想事情,完成征地扫尾事情;落实被征地农户的社保;落实返还地的分配。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财政组人员职责
一、负责项目部财政管理日常事情,负责制定和完善项目部内部财政管理和控制制度。
二、全面负责项目部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投资核算工作。
三、负责项目部资金筹集、计划和安排工作。
四、全面负责公司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对项目部财务工作的检查、审计、指导工作。
五、负责项目部财务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六、负责与地方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事情。
七、介入项目部各类经济合同的评审事情,对项目部各项经济活动的预测、决议提出合理建议。
八、合理安排并及时完成公司及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后勤组人员职责
一、工程文件、档案管理
(一)负责管理本部门各项工程技术资料文件的管理、接口,整理存档。
(二)负责收集整理上级及相关部门送交的各项资料、文件。
(三)负责施工期间工程资料,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等工程资料的收发工作。
(四)负责打印本部门的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绘制设计变更图。
(五)负责工程有关验收资料、竣工资料收集整理。
(六)协助部门成员完成工程内业资料的整理。
(七)负责工程信息收集与管理,工程大事记的管理,部门文印。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车辆管理
(一)车辆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举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二)车辆出车前必须举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化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严禁疲劳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三)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
(四)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产生盗窃。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十四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维护工程利益,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工作安排,施工期间节假日的人员应服从值班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上班时间禁止打牌、玩游戏。严于律己,上班、值班期间中午严禁饮酒,晚上有值班任务时也严禁喝酒。严禁将工程有关的图纸、文件、资料及工作信息向外透露,否则承担相应责任。保护公司财产,自觉节约用水、用电及办公用品,不得将办公用品私用。遵守工地安全制度,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正确戴安全帽,违章后果自负。必须严格按照各岗位责任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具体人员负责,出现问题须落实责任,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强技术理论研究,了解时事政治改革动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指机构为由重庆市作为建设单位的本公司或任命派出的工程管理机构。其他参建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由其公司负责组建。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重庆市负责解释。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20
1、目的
规范房屋装修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业主/住户的装修过程,确保装修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宅小区、别墅、商住区、写字楼物业装修管理工作。
3、相关职责
3.1物业中心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及重大违章装修的'处理;
3.2物业中心经理负责外立面装修申请的审批、审批跟进、一般装修方案的审批、具体装修手续的办理、装修现场的监管,并组织相关部门对装修过程各环节进行控制;指定物业助理受理业主/住户的装修申报以及装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3物业中心负责制定《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手册》,负责业主/住户的装修初审及结构、室内管线等重大改动装修方案的审批,并于装修期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3.4物业中心负责装修消防安全的审批及安全巡查;
3.5物业财务部负责装修相关费用的收取、扣缴、退还。
4、程序内容
4.1装修申请
4.1.1业主/住户提出装修申请时,物业助理应要求业主/住户如实填写《房屋装修施工申请表》各款内容,并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指平面设计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电力照明设计及用量图、给排水设计图等)和相关技术资料;
4.1.2如业主/住户自请装修施工单位,尚需附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各一份;如是住户要求装修,尚需出具业主同意的有关证明;
4.1.3如业主/住户自行装修,尚需与物业公司签定自行装修保证书;
4.1.4确认业主/住户的身份后,向业主/住户提供《装修管理规定》。
4.2装修申请审批
4.2.1装修申请的审批。
4.2.1.1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一般装修方案(如:无结构、管线、外观的变更,无防水层的破坏等),物业中心可进行审批;
4.2.1.2结构、管线、外观等有重大变动的装修,物业管理中心需将相关资料报公司领导审批,需审查如下事项:审查装修设计是否对房屋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改动、破坏;装修是否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是否有其他违章情况;
4.2.1.3装修施工方的审查。业主/住户装修前携带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等资料报物业中心审批,物业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4.2.1.4物业中心将审批后的装修申请通知业主/住户,对需要业主/住户修改装修设计的,应告之业主/住户修改;
4.2.1.5装修申请获得批准后,物业管理中心应通知业主/住户带领装修施工队一同到物业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业主/住户应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业主/住户委托);
装修施工单位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押金和施工人员证件工本费;
装修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照片两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物业中心;
物业中心将其中一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施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在《施工人员登记表》;
施工人员的另一张照片制作成施工人员的《施工出入证》。
4.3物业中心在业主/住户和装修施工单位办理完上述手续后,与业主/住户签订《房屋装修协议书》。《房屋装修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垃圾的清运与处置、房屋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网的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装修押金和保证金的约定、垃圾费和水电费等费用的约定,违约责任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等。
4.4物业中心通知有关人员开通业主/住户水电,并向业主/住户发放《施工许可证》及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等相关手续,同时并告知业主/住户可进场装修。
4.5装修施工过程管理
4.5.1施工期间,物业中心需派人每日至少巡查一次装修施工情况,检查情况记录于《装修施工巡查记录表》,保安人员严格按人员进出小区有关管理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
4.5.2如发现下列情况,物业助理按《违章装修的处理办法》办理;
4.5.3未按规定张贴《施工许可证》;
4.5.4未按规定的施工时间施工;
4.5.5超出申报范围内的装修项目;
4.5.6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关的其他规定;
4.5.7业主/住户就装修事项提出请求协助或帮助时,物业中心应予积极考虑并给予协助处理。
4.6装修施工的竣工验收
4.6.1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住共同向物业公司提出验收申请;
4.6.2物业中心、工程管理部、业主/住户和施工单位共同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
4.6.3竣工验收合格的,由物业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在《装修完工检查验收表》内签署'初验合格',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如发现违章装修情况,按《违章装修的处理办法》处理;
4.6.4物业中心收回施工证,如有丢失,原交押金不予退还;
4.6.5施工队当日清场离开;
4.6.6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三个月后,物业中心应对装修施工组织复验,复验无问题,由物业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在《装修完工检查验收表》内签署'复验合格'后报物业经理审批。
4.7违章装修的处理办法
4.7.1装修施工期间发现违章装修的,物业管理中心应立即要求业主/住户停止违章装修,并视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4.7.2批评教育,立即整改;
4.7.3出具《违反装修规定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7.4出具《装修验收整改通知书》,对装修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4.7.5停水停电(报物业经理批准);
4.7.6要求赔偿损失(报物业经理批准)。
4.7.7装修施工验收时,如发现业主/住户违章装修的,物业中心、工程管理部协同对违章装修给楼宇安全、美观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并视情况征得物业经理同意后,列清扣款数额,由财务内勤按以下方法进行扣款,扣款顺序为:
首先从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中扣款。
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再从业主/住户装修押金中予以补扣。
扣完业主/住户装修押金仍不能补偿扣款的,要求业主/住户给予赔偿。
4.8退还押金、保证金
《装修完工检查验收表》经物业公司经理审批后,由财务内勤
退还业主/住户、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保证金。
4.9装修档案管理
装修完工,通过验收,由物业助理收集、整理各装修单元装修资料,统一归档。
对装修档案的管理应放入业主/住户档案内,保存期至业主/住户搬迁后。
5.0相关文件
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的内部交通管理办法。
一、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二、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运营手续,然后到项目公司工程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三、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四、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照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之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五、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处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挽回原证件。
六、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七、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未经过年审或年审不过关的车辆。
八、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避免防碍施工现场通行。
九、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谨慎行驶,有专人指挥,避免碰到电缆及高空设备等。
十、不得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隔断或阻碍。
十一、起重机、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应提高安全意识,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十二、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按照城管和环保部门的要求清洗干净车辆。
十三、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十四、工程施工时,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等,特殊情况下需雇用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定齐全合格方方可雇用。
十五、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项目内部的土方车、装载机、砼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工程部批示,一律不得擅自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出门时必须接受门卫检查。
十六、凡拉运施工用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公司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后,方可出门。未经许可或物证不符都,任何物品不得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
十七、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1000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工程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22
(1物资进场后,物资人员依据《产品采购计划》对到场物资进行厂家、规格、数量、质量等清点查验,根据进料清单(发票、装箱单、出库单等)或项目物资设备部的电话通知,查验出厂合格证明文件,进行产品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不合格材料严禁入库。
(2验收、签认无误后做好验收记录及标识等工作,并将所验证的有关证明资料两日内移交技术部门存档。
(3物资人员依据实(试)验规定,对须做复试的原材料由物资部门会同安质部门、监理人员等共同取样,由试验员送检。安质部门根据试验报告的`结果在产品送检报告单上签署同意使用,并建立试验统计台帐。对于发生的不合格品通知采购供应部门,并严格执行《不合格品处理制度》。复试报告原件由技术部门存查归档,物资部门保存复印件。
(4经质检员确认合格的物资要及时按照沈丹客专项目《物资管理制度》办理入库手续。
(5未经质检员确认合格的原材料不得投入使用。
(6标识执行沈丹客专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7对于施工现场中原材料、特殊物品的搬运,为保证其质量,应制定合理的搬运方案后执行。搬运危险品或有毒有害的物资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8各类物资依据产品性质及保管、保养要求应分类存放,存放区域均应设置必要足够的仓储设施,符合所保管的技术要求,防止产品在储存期间受到损坏、变质。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23
1.目的
为加强对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保证工程施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规定
2.1设计变更由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院代表签发,项目部工程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接收,通知专业工程师。
2.2工程经理组织审核,对不能实施的设计变更通知资料管理人员退回业主。可以施工的,设计变更发放前,由工程管理部填写〈文件审批表〉,报项目总工批准发放,由资料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复印分发各部门。各图纸使用单位按设计变更单加盖图纸变更章,资料管理人员存档借阅图纸由资料管理人员负责。
2.3专业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变更交底。
2.4专业工程师监督设计变更实施。
2.5专业工程师组织完工检查验收。
2.6专业工程师填写设计变更执行情况单,经工程经理审核后,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2.7专业技术员核对计算设计变更工程量,对有返工的.核算返工工程量,通知预算人员。
2.8预算人员依据设计变更单及工程量核定单编制索赔资料进入索赔管理。
2.9设计变更核定单由专业工程师提出修改方案,工程部长组织审核修改方案的技术及经济可行性。如不可行,由专业工程师重提方案;如可行则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批。
2.10项目总工师审核方案的技术含量、资源保证、工期要求等。如不可行,由专业工程师修改方案;如可行则由资料管理人员报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工代审批。
2.11如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工代不同意该方案,则由专业工程师重新修改方案;如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工代同意该方案,则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接收、登记、复印、发放设计变更核定单。
2.12由工程部,专业公司负责组织交底、组织实施、监督施工、组织检收、完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24
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组织体系明确各层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部等)以及相关人员(项目经理、安全总监等)的岗位职责,对实现安全生产要求负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横向到边、层层负责,纵向到底。
安全方案编制审查:
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13号)及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编写专项的安全施工方案,并经相关人员审核、批准后实施。
安全专项资金保障:
项目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施工单位应保证建设工程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等相关规定确定确保资金投入制度。设立专用帐,建立安全费用计划、审批制度等。
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施工生产中随时开展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相关成员共同参加,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每周(月)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大检查。
安全教育制度:
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对进场工人落实“三级”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保护能力。建立班前活动等。同时要加强资料收集。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等。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实行逐级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班前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是每个作业班组开始上班前用15分钟时间,由班长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教育,可用安全讲话、开短会等形式,结合本周或当日作业特点,以提高操作者安全意识,防止事故为目的的活动。班组应每周组织一次班前安全活动,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活动必须有数据记录,参加人员本人签名。
机械设备安装验收、检查制度:
大型设备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以及使用,并对机械设备性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作业的安全。
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专业分包)要服从总包安全的统一管理,并各自单位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分包进场都要签订安全协议书以及交安全风险保证金,以便进行管理。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例会、安全巡查等方式进行安全管理。
消防管理制度:
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工作,安排各级防火责任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现场各项防火制度。
组织各施工作业人员学习消防知识,经常开展宣传教育,向职工普及消防知识,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积极扑救,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
环境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落实工地环境保护措施,重点监控对大气污染、对水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管理和自然资源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卫生管理制度:
划分区域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宿舍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班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厕所必须落实专人清洁,保持时时清洁,便槽不得有积垢,严禁随地大小便。
工人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随地丢垃圾,污水、废水不外溢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顺利进行,并提高施工现场全体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及积极性,经项目安全部特制定奖罚条例。经过例行检查、周检等方式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考评,根据情况将对分包单位进行奖罚。并制定明确的奖罚细则。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25
第一章总则
1.1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工程项目活动,引导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项目立项资金的效益;同时明确项目立项过程中相关职责、权限,保证项目立项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安装、技术改造、重大的维修项目。
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一律先立项、后建设。
1.3本制度所指的立项是指公司内部立项,不包含在政府部门的立项。
第二章立项管理的相关职责
2.1公司项目立项实行提议、审批制度,即:由投资发展部或公司及分子公司主要领导提出项目建议,经项目调研后,由总裁审批立项。避免盲目的立项、增加无谓的成本。
2.2投资发展部作为项目的主要提出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提出项目建议,负责:
(1)组织销售、市场、技术、经营、管理、财务、土建、设备、工艺、审计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2)对项目进行调研;
(3)参与可行性报的编制,组织项目立项。
2.3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立项的配合单位,配合投资发展部及项目评审组进行市场调研,编写可行性报告等。
2.4项目评审组主要负责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的评审,并参与编制可行性报告。
2.5总裁、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投资发展部提出项目评审组成员由总裁确认,.总裁审批投资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10%以下的项目投资;投资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10%-50%间的项目由董事会批准;投资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50%以上的项目须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程序
3.1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整体发展的规划,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向总裁汇报,由总裁签批;
另外,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也可根据需要,提出项目建议,由投资发展部初步调查,填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
3.2投资发展部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组织销售、市场、供应、技术、经营、管理、财务、土建、设备、工程、工艺、审计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
3.3投资发展部、项目部、项目评审组对组织人员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
3.4项目评审组以评审会议的形式,对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性等进行分析,并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3.5项目评审通过后,由投资发展部主导,项目部、项目评审组协助,共同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写可行性报告。
3.6可行性报告完成后,投资发展部填写《项目立项单》(附可行性报告),提交总裁审批。
3.7根据项目立项审批权限(见“项目立项审批权限一览表”),项目立项经总审批后,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四章立项管理
4.1项目建议
4.1.1投资发展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时提出项目建议,总裁审批。
4.1.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根据需要,也可提出项目,指定投资发展部调研,由投资发展部填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总裁审批。
4.1.3总裁在收到《项目建议书》后,应在2日内作出回复。
4.1.4项目建议书应包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背景(2)项目简介(3)项目的必要性(4)项目的目标(5)市场需求及预测等内容。
4.2《项目建议书》经总裁签批后,投资发展部应立即拟定项目相关的部门及人员组成项目评审组,并提交项目评审组人员名单交总裁确认。总裁应在2日内给予回复。
项目评审组成员应包括项目、工程、销售、市场、技术、经营、管理、财务、土建、设备、工艺、审计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专家,确保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审。
4.3项目建议经批准后,项目部、投资发展部及项目评审组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从项目的市场、政策、同类项目、竞争对手等方面入手。调研方式不限于从internet上搜查相关资料,从出版物中提取信息,与同类项目建设方访谈,向公司内部发调查问卷;与同行、专家交谈等;调研的时间应控制在一周内,并做好调研记录。
4.4项目评审主要通过会议方式进行,但不局限于会议的形式,应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政策优势、项目选址、工艺设备、资源支持、安全环保、投资评估、投资估算、财务分析等方面进行评审,形成《项目评审意见表》(见附件),并给项目一个综合评价,判断项目是否可行。
4.5项目评审通过后,由投资发展部主导,项目部及项目评审组三方共同编制《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报告》的编写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指南》的规定执行,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概况、市场预测、建设规模、场址选择、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辅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财务评价、风险分析等内容。
《可行性报告》编制后,投资发展部、项目部、项目评审组应对报告进行综合评审、修改、完善,形成书面的《可行性报告》。
另外,根据项目的情况,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写《可行性报告》。
4.6项目立项
投资发展部填制《项目立项单》(见附件),《项目立项单》应简单明了,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立项内容,项目起止日期,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背景概述,项目造价预估算,立项目的等内容。
《项目评审意见表》和《可行性报告》应做为《项目立项单》的附件。
《项目立项单》与《可行性报告》形成该项目的立项文件,提交总裁批准,总裁应在2日内做出批复。
4.7列入政府经济发展计划中的项目,应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后由投资发展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4.8项目立项经批准后,由项目部负责组织项目的下一步工作。
4.9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
项目立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项目部负责收集管理。收集的资料应包括项目建议书、市场调研资料、项目立项单、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审意见”等;
对收集到的立项资料,制定专人分类整理,按照项目列出资料清单;并对立项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交档案室归档,并做好归档记录。
特殊情况:
1.为简化流程《项目建议书》和《项目评审人员确认表》可同时交总裁审批。
2.如遇到项目比较紧急且总裁外出等特殊情况,投资发展部可电话向总裁汇报项目建议,总裁后直接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待总裁回公司后补签《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流程为:“市场调研→项目评审→编制可行性报告→填写《项目立项单》→审批”。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有项目部拟定、修改,并报总裁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26
客户项目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确保高效、有序地执行客户项目的管理规则,它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结束的'全过程,包括项目规划、执行、监控、控制和收尾等关键环节。
内容概述:
1. 项目启动与规划:明确项目目标、资源分配、时间表和预算。
2. 团队协作与职责分配:定义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责任,确保协同工作。
3.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和应对策略。
4. 沟通管理:设定定期汇报机制,保证信息透明。
5.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标准,执行检查与评估。
6. 变更管理:规范项目变更流程,控制变更影响。
7. 客户关系管理:维护良好客户关系,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8. 项目收尾:完成项目交付,评估项目成果,收集反馈。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27
一、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统计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本项目统计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项目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 项目统计工作由专人负责,项目对象情况和叶酸药品的入库、库存、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统计。
三、 报表必须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上报时要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
四、报表时间:
1、村级叶酸发放管理人员每月的28日向乡(镇)上报本月项目对象情况和叶酸药品使用发放情况。
2、 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月底前汇总上月的报表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3、 县妇幼保健院每月的.2日前汇总上报重大公共卫生信息。
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信息保密和信息发布管理的法律法规,选择具有工作经验且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的安全性。
六、网络设备必须安装防毒工具,对重要数据定期备份。保护网络服务器安全,禁止无权人员登录。禁止未经家属同意泄露神经管缺陷人员信息,对触犯国家法律者,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加强质量控制:为确保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时性,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报表汇总的填表人员应对辖区内各项目单位的月(季)报表进行严格审核,对发现有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表,及时反馈进行更正。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28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 24 小时内报告工程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由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在 90 天内结案。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 12 小时内上报工程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由工程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或者由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工程局派人参加,协助事故调查组,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在 90 天内结案。
三、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时,按照有关规定,因工伤亡人员的“用工形式”分以下四类填写:
1、属于总包本企业的职工在用工形式一栏中填入“本企业职工”;
2、属于签订总分包合同的分包企业职工,在用工形式一栏中填入“分包企业职工”;
3、属于业主直接发包的企业职工(与我方无任何合同关系),在用工形式一栏中注明“业主直接分包企业职工”;
4、非因工伤亡,但由于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在用工形式一栏中注明“其他”。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29
近几年来,我公司已先后承担了大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这些项目经业主、质监站和设计院、监理单位的检查都能满足总施工合同的要求,尤其是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具有明显的优势。我公司之所以能达到施工合同的阶段考查目标和质量上具有明显的优势,主要是由于公司派出责任心强的负责人有关,对建设项目的质量、速度、标化等进行直接管理有效的控制,满足和平衡施工生产诸要素的需求。
如果本公司中标,我们一方面将继续发扬在总承包管理中已取得的经验,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规定的范围、权利、职责和义务,集中优势,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组织施工,并保证安全、质量和进度。
我们的目标是在满足合同的前提下,在工程质量的主要部位上、总承包管理的主要环节上、现场施工的文明程度上均达到业主要求的目标。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控制,使建筑物和各类设备安装满足设要求和功能要求,我们将切实搞好施工进度计划与项目总进度计划的衔接,确保项目进度总目标的实现。
我们作为总承包单位,能严格遵循施工总承包合同要求,对本项目负总责工程项目经理部履行总协调、总控制的责任。为此我们由优秀的项目经理组建配备并具有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任副经理,并设立专业性与阶段性相结合的项目管理班子,从而对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公司所属装饰项目部以及由我公司为主所组织的合作体,将为该工程项目经理部配备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力为项目部提供动态的、必需的生产要素,努力当好合格的总承包。
创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速度、一流服务'是我们的总目标,为了实现这一总目标,我们将努力做到:
一、组建最佳总承包项目班子
适应总承包管理要求,根据本工程总承包管理需要及我们的经验,拟配备有12人组成的总承包管理项目班子,项目班子和施工队伍的人员大都是参加过大型项目施工、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管理班子的组织体系和人员配备突出加强指导、协调和管理的能力。
二、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为了搞好总承包管理,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认真做好施工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我公司一旦中标,就准备着手做好下列管理。
1、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接触,为开展各项施工管理总承包打下基础。
2、解设计意图,迅速全面掌握设计情况。
3、制施工预算,为编制施工图预算打下基础。
4、真制订施工规划,编制完善施工组织设计。
5、据已定的总工期和业主确定的进度计划,对施工条件、施工进度制订分项实施计划,并提出有力的措施,从计划管理上全面进行平衡协调,推行计划网络管理,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扎实,实施有效。
三、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1、总承包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按职责熟悉并了解业主的要求和有关的制度、规范。
2、建立协调会、分析会、交底会和检查考核制度,并建立资料档案制。
3、强化计划管理,根据总进度要求,针对施工实际及时修正计划,实现对重要阶段的控制,使计划管理处于最佳状态。
4、立简报制度,将工程情况及时通报各方,并建立总结制度。'拼搏、求实、创新、重誉'是我公司的企业精神。
5、如果我公司中标,我们将发扬企业精神,努力为业主贵方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二节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确保优质、高速、低耗、安全文明进行施工生产,变人管人为制度管理,杜绝野蛮施工,上升到理性施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圆满地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特制定以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项:过程'三检'制度;
第二项:安全奖罚制度;
第三项:质量奖罚制度;
第四项:工期管理制度;
第五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六项:巡回检查制度;
第七项:技术交底制度;
第八项:质量目标计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九项:质量体系和责任制贯彻管理制度;
第十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制度;
第十一项:成品保护制度;
第十二项:施工挂牌制度;
第十三项:样板引路制度;
第十四项:质量控制书制度;
第十五项:材料检验制度;
第十六项: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第十七项:现场治安、消防、门卫、生活管理制度;
第十八项:劳动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九项:项目领导班子碰头会制度。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30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项目研发、加强项目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符合业务一致性、内控合规性、系统稳定性、系统安全性,使我公司新产品开发能够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进行,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研发产品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产品技术人员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开发与项目管理全过程。附件涵盖《产品需求申请表》模板,《产品设计PRD文档》模板,《产品测试文档》模板。
三、制度说明
1、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产品系统开发和现有产品系统升级改造。
2、本制度中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验收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转换。
3、各软件开发项目组应严格遵循本制度所附流程和模版,若需调整需经过相关评审。
四、开发管理过程
(一)需求管理
依据公司业务开展及软件产品应用现状所提出的需求,均须遵循本制度内容执行。
1、需求分类:
(1)根据其紧急程度,分为紧急类需求和非紧急类需求;
(2)根据其实施优先级,分为紧急、高、中、低级四个级别;
2、审批流程
(1)需求申请人提交《产品需求申请单》(详见附件1)至业务归管
部门进行业务评审,评审通过后,报至产品技术中心。
(2)产品技术中心根据产品需求进行分析,形成评审报告进行内部评审,评审通过后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并提交至公司中高决策层。评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预计工作量和成本、风险、可行性分析等(详见附件2:《产品需求文档(PRD)模板》)。
(二)立项管理
经评审确认后的产品需求由产品技术中心提交公司中高决策层,讨论通过后立项。
(三)项目计划与监控
对于产品需求,软件开发采用项目形式管理,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技术总监配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与项目干系人进行有效沟通,在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法上达成一致。
(四)系统设计
1、在系统设计阶段中,邀请用户或者业务一线人员充分参与,确保系统设计能满足系统需求。
2、项目组结合需求规格说明书或者系统原型,进行数据库设计和功能设计,并形成《DB设计书》。项目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核心功能的相关设计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应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3、项目组进行详细设计,出具《单元测试案例》。《详细设计说明书》中,需要定义系统输入输出说明和接口设计说明。
4、详细设计评审和DB设计评审均以《业务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
确保系统设计满足全部需求。
5、对已确认的系统设计进行修改,需项目经理及技术组负责人及测试负责人审批。
(五)系统实现
1、系统实现包括程序编码、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2、在系统实现时保证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独立,为各环境建立访问权限控制机制,并明确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对生产环境、测试环境与开发环境在物理或逻辑方面应该做到隔离。
3、项目组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出具《单元测试报告》、《集成测试报告》和《系统测试用例》,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详见附件3:《系统_测试报告》、附件4:《系统_测试用例》)。
4、项目组完成《用户操作手册》(参照附件5),凡涉及应用系统的变更,应对手册及时更新。
(六)系统测试及验收测试
1、项目测试组依据项目整体计划制定项目测试计划。
2、产品技术中心确保开发、测试、验收、上线运营环境独立,为各环境建立访问权限控制机制。
3、搭建验收环境供内部测试,网络运营中心在验收测试环境进行验收测试,并在《验收测试报告》签字确认。
4、业务部门邀请合作伙伴参与测试,确保与系统控制活动相关的功能得到充分的`测试,确保系统生成的与编制财务报告相关的报表的正确性。
5、验收测试通过后,进一步完善《用户操作手册》。
(七)系统试运行
1、网络运营中心根据项目规模及影响决定试运行策略。
2、研发事业部组织制定《试运行计划》并提交网络运营中心审批。
3、研发事业部进行相关系统部署工作,准备培训资料,对相关用户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试运行达到《试运行计划》规定的终止条件时,项目组编写《试运行报告》。此报告应由项目组和试运行单位审批确认,并提交系统主要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
(八)系统验收
1、研发事业部及业务归管部门组织验收小组,从业务需求和功能需求及技术需求进行系统评估验收。
2、验收小组依据验收情况整理形成《产品验收报告》提交信息系统研发事业部及业务归管部门审阅。
(九)系统上线
1、系统上线应遵循稳妥、可控、安全的原则。
2、研发事业部提交系统上线发布申请。
3、研发事业部在系统发布前检查经测试人员、相关业务归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的《系统发布申请》、相关《测试报告》是否齐全,并提交公司决策层审批确认。
(十)数据转换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31
近期,中心专家组对我公司一体化体系运行进行了阶段性取证,在验证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中存在诸多不符合项。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工作,有效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现提出如下要求:
1、各级安管、电气操作、维护及其它相关人员必须接受临时用电专项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员工了解触电危害;熟悉施工现场的电气作业管理规定;掌握如何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如何对电器具进行一般性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电工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现场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必须遵守《项目临时用电方案》及公司或项目经理部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按要求规划设计电力系统。严格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实行三级配电系统、动照分置;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4、施工现场配电线路架(铺)设应符合规范要求。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5、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6、施工现场要重视外电防护,高压线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材料等。当在高压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由于条件所限时,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应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7、项目临时用电原则上禁止拉接到施工项目以外的.区域。如确需拉接的,应在项目总工对其下线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性验证合格的情况下,由项目经理书面同意,签订安全用电协议后方可使用。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由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档案中的各类使用台帐应统一印刷,并包括下列内容:用电组织设计或方案资料,用电技术交底资料,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等工作记录。
9、施工现场应加强临时用电标识管理,各电箱设备应悬挂标牌,明确责任人、使用情况说明和安装验收情况等。
交通项目管理制度 篇32
1.概述
多年来,我公司在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尤其是贯彻iso9000标准以来,进一步体现了以业主为中心的思想,在物资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持续改进,以满足业主不断变化的需求,达到业主满意为宗旨。在公司内部引进了物资管理竞争机制,模拟市场化管理,建立材料'超市',通过招议标择优选择供应商进驻超市,做到材料的质量、价格公开化,各使用单位可以进入市场对材料择优选用。使物资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提高。
同时,在物资管理过程中,我们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公自动化,从19我们就开始探索计算机信息技术在物资管理中的运用,通过不断更新完善软硬件设施,强化对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培训,现在物资管理系统不但普及了计算机管理,还实现了计算机由单机应用到网络应用的飞跃。
针对本工程业主对材料、设备管理的要求,项目经理部在现场设立供应科,按照iso9000标准要求,对自购材料、设备进行采购控制、仓储管理、运输、防护、质量跟踪、不合格品的控制等(自购材料前已按业主规定的本工程材料使用申请管理办法取得业主的批准),同时在供应科下设物资管理组对业主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实行专项管理。
2.物资采购过程的控制
2.1供方评价
2.1.1建立评价组织
评价组织以项目部有关专业人员为主,由以下人员构成:
评价组组长:供应科科长
评价组成员:业主代表、供应科专业组长、专业计划员、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等组成。
2.1.2评价范围
对所有影响工程质量的物资供方都要进行评价。
2.1.3供方名单来源
物资供方名单由各专业组负责,通过广告、用户推荐、分供方自荐、历年采购情况等收集供方名单,并向评价组提供初选供方名单。
2.1.4评价要点
审核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
了解其资金状况
评价以往提供类似产品的交货质量情况
调查其质量历史与信誉
调查其生产能力、质量体系以及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了解职工素质状况、制造、安装、检测设备情况。
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产品价格、优惠条件、运输距离
连续满足施工需要的保证能力
2.1.5评价方式
根据评价要点、以会议形式,由参加评价会议人员逐项比较、排队,确定出合格供方名单,并做好评价记录。
由专业组根据评价记录,填制合格供方报告,一式两份。
2.1.6合格供方审批
主要物资的合格供方,由公司分管经理审批;一般物资的合格供方,由负责此项目的项目经理审批。
2.1.7合格供方业主确认
审批后的合格供方必须报业主确认后方可执行。
2.1.8合格供方名单的增删
业主否认的供方要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供方所提供的物资,如发现质量下降或多次不符合要求,可由使用单位或进货检验人员提出书面建议和验证记录,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通过招标确定的供方,填制合格供方报告或中标确定表,经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并报业主确认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2.2供方控制
2.2.1对供方的控制程度,取决于采购产品的类型、供方业绩及质量保证能力,应以满足质量要求为目的,可采取以下之一或其组合:
派常驻代表定期、不定期到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质量监督点(见证点或停工待检点)对工序或特殊工序进行监督检查
质量体系审核
成品联合检查(会检),可以是与业主共同到供方处实施联合检查
要求供方及时报告生产条件的重大变化情况(转让别的企业加工或与别的企业联合生产加工等
产品进厂验证
对于不易检验需在使用过程中才能证明其质量的物资,在订货合同中,应规定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以提高供方对物资质量的关心程度。
2.2.2供方控制实施,由各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并形成记录,必要时应将控制方式和手段写到采购文件中,同时项目供应科应保存对供方的控制记录。
2.3采购资料
采购资料或采购文件,是指就采购事宜提出的书面文件,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合同附件、采购技术协议等。应规定明确的采购要求,除技术要求外,还应根据产品的类别及供方的质量历史等因素,提出不同的质量保证要求。
2.3.1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供应科专业计划员,依据设计文件、图纸、材料设备清册、变更以及施工计划等编制。如有下列要求时必须在其中明确规定:
要求提供有关质量保证文件(产品检验记录、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设备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产品制造计划会检通知)
实施设计审查的规定
制造过程质量监督和成品会检的规定
有关供货范围、交货进度、交货状态的规定等
2.3.2采购合同
所有的用在工程上的材料都要通过招议标,并邀请业主参加,确定出供货单位和供货范围后,由专业计划员,依据物资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起草订购合同。订购合同中除明确订购数量、交货日期、提货地点以外,至少应包括:
产品类别、型式、等级、标识方法
产品的实用标准、规范、图样、检验规程、是否有特殊质量要求等
当有质量保证要求时,要写明适用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的版本、编号等
2.3.3采购资料审批
采购计划由项目部供应科科长审批。
采购合同填制'合同审查表'并按以下顺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