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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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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十篇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1

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食药监餐服9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二、职责分工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其日常监管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汇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以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的建档与管理,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乡镇(街道)卫生院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协管员兼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餐饮活动食品安全备案及检查指导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申报备案。应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二)现场指导。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厨师做好自办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四)建档培训。各地要会同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必要时可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排开展专题培训或选派业务骨干对口培训,努力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要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岗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从业期间专题培训,努力强化其从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五)事故报告。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或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按照《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一般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处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切实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是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聚餐活动举办前应主动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贯,营造氛围。要通过常态化、多样化、通俗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宣传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聚餐活动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科学安全地举办聚餐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

(四)举报投诉,畅通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查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2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xx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20xx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xx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六、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 “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七、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兽药经营企业gsp整改后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检查经营假劣兽药、过期兽药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八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适合新情况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xx年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食品流通安全保障制度得到严格执行,违法案件得到有力查处,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管理。

一是要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依法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食品经营新业态要依法及时纳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为利于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掌握市场主体情况,将现场核查流程设在基层所。现场核查是准入的重要关口,在执行现场核查时,一定要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销售和贮存条件等要素。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必须实行专项核查,必须达到专区(专柜)销售、专区储存条件,并设立专区(专柜)标识。加强许可后续监管,对不能持续达到食品安全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要依法撤销食品流通许可。

二是要围绕食品经营者流通许可是否有效、经营项目与许可经营项目是否一致等内容,组织执法人员逐户排查,对涉及食品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

(二)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

2、要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流通环节的所有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和经营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3、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将行政监管行为转化为市场主体的自觉行动。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掌握食品安全保障制度的内容,并将食品市场主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情况列为巡查主要内容之一,确保督导有效。要强制督导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建立并执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入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台账》。

(三)突出监管重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1、要采取有效措施,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尤其要结合20xx年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的成果,以农村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酒类、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和食品标签标识等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2、要进一步集中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经营行业带有共性的隐患问题,防范食品市场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3、要以日常消费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等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1、要强化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增加抽检频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2、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要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同时,要加强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3、要把快速检测作为监管执法现场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积极推进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对快速检测发现有食品质量问题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和经法定的质量检验机构依法检测认定方能作为执法依据。

(五)严厉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净化市场环境。

对食品违法行为必须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决不能姑息迁就。要通过查办案件锻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依法履职尽责的部门形象;通过查办案件,震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查处一起案件净化一片市场的目的。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净化市场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进社会共治。

在全力推进依法治国形式下,我们应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努力营造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局面。在农村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确定一名乡镇、社区干部为食品安全联络员;在农贸市场、各类食品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食品连锁企业确定一名食品安全联络员。每一个联络员就是一个食品安全联络点,联络员的主要工作和义务是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法规宣传、信息反馈、违法行为举报等。建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名册》,并对其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联络员qq群、微信群,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进行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沟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食品市场常态监管力度。

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食品市场日常巡查任务落实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将乡镇、社区管辖区域作为一个网格责任区,明确一个责任人,实行食品网格化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发证时,食品药品监管所应与辖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按网格责任区装订成册。网格责任人应摸清责任区食品市场主体情况,建立《食品经营者网格责任区台账》,登记经营者的基本情况、《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食品安全联from20xx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来自百范文网、bfanwen.com/ end#络员等信息,动态掌握食品市场主体现状,对新增、减少的市场主体应及时录入,确保台账及时更新。该项工作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二)建立市场主体档案,强化食品流通管理规范运作。

1、市场主体档案内容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文书、执法文书、食品市场巡查记录等内容,做到一户一档,以食品药品监管所为单位专柜存放。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2、全面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力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创新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注重监管的实效和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建立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融合和共享。该项工作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并规范实施。

(三)开展八查八看,强化食品流通管理手段。

1、查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情况,看是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下架退市;

2、查主体资格,看食品流通许可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上墙悬挂,是否按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4、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等信息,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等;

5、查店堂食品广告,看是否有虚假宣传行为;

6、查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责任,看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7、查食品批发经营者和食品经营企业,看是否建立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和建立进货记录台账,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批发销售凭证;

8、查个体食杂店,看其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按规定保存进货票据。明晰巡查内容,做好《食品市场日常巡查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食品安全总监为副组长,食品流通监管股、综合协调股、行政审批服务股、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监管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监管股。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做到结合辖区实际,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分片定人定责,狠抓落实。要层层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责任制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本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多发和易反复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找准突破口,集中整治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经营重点场所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务求逐个解决难点问题,取得整治实效。

(四)做好风险防范。食品流通监管股要按照年度抽检计划,结合专项整治要求,增大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调味品等食品的抽检频次,对未列入定期抽检计划的食品要据情实施专项抽检。各所要充分运用快速检测手段,筛查问题食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严格案件查办。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要求,重点加强对违法经营乳制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的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办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附处罚决定书)。

(六)加强协调协作。各单位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所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监管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善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监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和指导,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将适时组织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七)严格信息报送。各股室、所、队要加强工作总结和有关数据的报送工作。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4

一、总体思路

cc全面落实农业部、省市有关厅局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突出抓两个“一批”:即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集中力量打击违法添加和假冒伪劣问题;树立一批典型示范样板,以标准化示范乡镇建设、“三品一标”认证为抓手,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通过专项整治、安全预警监测、标准化推广、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依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平,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平均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二是实施xx市级农业标准示化示范项目5个,编制市级各类农产品标准生产模式图4个,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56%以上。

三是确保全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面积1.0万亩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狠抓责任落实,理顺工作机制

1.强化监管责任。制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责任考核,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一岗双责、全员监管”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良好工作机制。

2.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主体责任,建立不使用禁用药物的承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率、告知率、培训率达到100%。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落实生产记录档案制度,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突出整治重点。集中力量,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种植业重点查处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使用国家禁用或限用的高毒农药和滥用农药现象,以及保鲜剂、防腐剂等不规范使用行为。畜牧业继续开展“瘦肉精”整治和滥用抗生素专项整治。渔业重点抓好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使用行为的打击。农资打假要突出春耕、“双夏”、秋冬种时期,重点是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2.狠抓隐患排查。结合当地实际,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带有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绝不能放过。组织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薄弱环节监管,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加大案件查处。对于整治中发现的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假劣农资等违法案件,要会同公安等部门予以严肃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犯罪分子,营造打假维权、治劣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开展安全预警监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强化监测机构建设。xx年完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项目竣工验收,初步形成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监测点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鼓励重点生产企业(合作社、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

2.加大监测力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规范,市级以监督抽检为主,镇街道以快速定性检测为主。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按照《xx年xx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计划》(桐农〔〕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监测计划,提高监测覆盖面和监测频次,争取省、市、县三级抽检对法定生产主体实现全覆盖。

3.加强风险预警。深入分析例行监测、监督抽检、专项抽检、动态监测等结果信息,综合研判各环节风险隐患,提出管控措施,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4.实行检打联动。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实行追溯溯源和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发挥检测的震慑和倒逼作用。

(四)重视农业标准化推广,推行全程质量管控

1.加强地方农业标准制修订。按照“清理一批、修订一批、制订一批”的要求,对现有的地方农业标准进行梳理和清理,对无应用价值的老标准予以淘汰,对不适应现实要求的加快修订,空缺的标准要加快制定。根据特色农产品,制修订农业标准2-3个。

2.强化标准示范推广。以农业主导产业、精品农业为重点,以两区建设为平台,以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为重点培养对象,组织引导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xx市级农业标准示化示范项目5个,编制市级各类农产品标准生产模式图4个,农业标准化实施面达到56%以上。积极推进省级标准化示范乡镇建设,xx年度力争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乡镇1个。

3.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按照“产地安全化、生产程式化、产品标识化”要求,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因地制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今年,力争新增无公害农产品5个以上,绿色食品2个以上,无公害产地面积1.0万亩以上。

4.继续推进产地准出管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五有一追溯”准出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利用物联网、二维码等技术,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生产主体全程质量管控。

(五)加强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1.提升监管能力。加强业务指导,落实监管服务职能,明确岗位职责,改善工作条件,促进各项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组织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检测员的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能力。

2.强化应急处置。要主动做好各种事件的应急应对工作,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做好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一旦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准确研判,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事发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3.加强信息通报。要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难点、典型做法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农产品质监科。进一步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对涉及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按规范程序通报。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重点依托电台、报纸、东方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和科技下乡进户、座谈会、培训等途径,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普及质量安全常识、强化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送到田间地头,把对生产主体告知一次、培训一次、承诺一次作为一项监管制度,常抓不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舆论导向,及时发现和化解苗头性问题,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5

青阳县商务局20xx年食品计划 为切实做好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屠宰行业和酒类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县食安办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 工作目标

认真贯《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依法行政,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我县肉品市场和酒类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 工作重点及措施

1、生猪屠宰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格依据《条例》强化对定点屠宰业的监管。完善现有定点屠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生猪进场检疫、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严厉查处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屠宰加工及经营秩序,严防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积极推进“放心肉”体系试点建设,促进规模化生产,发展连锁经营和冷链配送,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酒类流通监管。严格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酒类市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执行随附单溯源制度情况,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酒等行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3、超市监督检查。根据商务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实行)》,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进一步推进超市建立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4、节假日食品安全。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酒类流通、餐饮服务、重点流通企业的管理。重要节假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企业库存、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确保市场供应和安全。

三、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商务领域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研究部署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实处。

2、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教育。开展机关学法执法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和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让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放心消费。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和质量预警机制,及时报告和发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报送日常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活动总结等。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6

20xx年办事处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重抓落实的工作思路,以"四联全覆盖"工作法开展三项安全工作的监管,确保街道安全管理工作上台阶,努力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联网管理,实现安全工作网格全覆盖、管理零缝隙。

1、依托街道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二三级网格长、楼院长、街道安全消防联络员、服务员和职能部门下沉人员融入网格,实现网格全覆盖、管理零缝隙。

2、依托网格建立完善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动态管理档案,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和基础台帐,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底数清,问题明。

3、依托部门下沉人员加大对二、三级网格长、楼院长、街道安全消防联络员、服务员的日常监管内容的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职责。

二、联手服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全覆盖。

1、各级网格长、安全消防联络员和服务员坚持日巡查和定期巡查制度,对分管区域内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走访、排查,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于疑难问题联合职能部门下沉人员及时处理和上报,联合开展巡查、检查、执法三位一体,实现联手服务全覆盖。

2、对重点场所和单位的检查必须坚持每月至少两次的的检查或巡查。一般单位定期督促和提醒。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日常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每月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制度,坚持"排查与整改隐患相结合,排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3、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开展好各类专项检查和整治。尤其是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专项检查和整治要提前或及时跟进,确保这样的时期和时段辖区的安全稳定

4、不定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辖区各类安全隐患,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档案,确定排查整治重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会同分包领导、科室及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整治小组,集中力量进行整治。

三、联手宣传,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全覆盖。

1、整合宣传力量,把职能部门的宣讲团、宣传车、宣传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结合起来,持续开展以"六进六送"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将安全知识和技能送到家庭、楼院、工地、商场、市场和学校,营造辖区三项安全的浓厚氛围,提高辖区居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2、要求和督促辖区所有重点生产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取证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3、及时总结工作信息,积极向社会、媒体宣传报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

四、联勤响应,实现应急救援全覆盖。

1、根据街道实际,把辖区公共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办事处的巡防队员、社会消防志愿者有机的结合起来,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2、定期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完善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在辖区增设消防栓箱和灭火器提高辖区逃生自救能力。

4、依据网络监管平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出现问题快速反应,力争把灾害和影响降至最低。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7

各乡镇(街道)食药监所、卫生院:

为加强我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食药监餐服〔20xx〕9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坚持强化监管与积极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责任,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

二、职责分工

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是指城市郊区及农村地区家庭或者单位因婚丧嫁娶、节庆聚会、乔迁贺喜等事由举办的非经营性自办宴席,其日常监管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做好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汇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以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以及流动厨师的建档与管理,承担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乡镇(街道)卫生院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协管员兼任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餐饮活动食品安全备案及检查指导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申报备案。应对5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聚餐活动举办者或厨师应于活动举办前5个工作日内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1),将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原料来源和菜肴清单等内容提前报告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后,应对聚餐场所卫生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认真填写《涵江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表》(详见附件2),详细记录现场检查情况,提出餐饮食品安全指导意见,与集体聚餐活动承办人和厨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及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定的单位。

(二)现场指导。对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必要时由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重点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和厨师做好自办宴席使用的刀、砧板、桶、筐、抹布、锅碗瓢盆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聚餐活动举办场所和加工场所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以备查验;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具备凉菜制作条件的,不得制作凉菜等。对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要督促和指导聚餐活动举办者或者厨师对每餐次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并放置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三)监督检查。重点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等感官性状异常、“三无”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应重新加工烧熟煮透,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防止污染。

(四)建档培训。各地要会同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流动厨师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必要时可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安排开展专题培训或选派业务骨干对口培训,努力提升农村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要组织农村流动厨师参加岗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从业期间专题培训,努力强化其从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五)事故报告。发现农村集体聚餐疑似食物中毒事故以及其他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时,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或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要按照《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涵江分局一般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第一时间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对发生食物中毒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管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处理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切实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保障,明确责任。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厨师是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聚餐活动举办前应主动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申报,并接受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负总责,要督促村委会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列为村规民约,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贯,营造氛围。要通过常态化、多样化、通俗化的方式,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宣传教育,深入农村宣传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现场指导的重要意义,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和指导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聚餐活动承办者和厨师守法诚信操作,引导广大农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科学安全地举办聚餐活动。同时,要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指导水平。

(四)举报投诉,畅通渠道。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实查处投诉举报线索,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8

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认识。

车辆营运安全是检验试点工作成败的关键。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区作为主城唯一的农村客运发展试点区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把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提高安全监管综合成效,明确职责。

逐层分解任务,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以下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我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的综合成效,真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监管委托执法机制,各镇人民政府: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基层公安派出所在农村客运安全、秩序、规费、站场和市场监管以及农村公路管理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强化农村客运市场有效管理”各镇人民政府务必尽快建立与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的监管委托执法机制,切实担当主体责任,认真加强我区农村客运的安全监管。

坚决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区公安分局、区交警支队:要认真指导基层派出所搞好农村客运安全执法。并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责令企业内部通报,达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认真指导各镇安监人员依法开展客运市场整治和管理。区交通局:要负责农村客运经营许可和资质管理、从业人员市场准入、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行为检查、年度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同时。

将农村客运安全监管纳入区政府对各镇年度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区安监局:要抓好全区农村客运安全的综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认真落实客运车辆例检、趟次临检及出站、进站登记制度,客运企业:要充分发挥客运企业车辆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开展客运驾驶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三、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长效管理。

进一步创新宣教方式,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社会公众交通安全的教育和对非法客运的抵制,营造安全监管舆论氛围。同时,公安、交通、安监、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要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和基层公安派出所一并开展农村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安全监管联席制度,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跨线营运等违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四、建立安全质量考核制度,提升质量。

区农村客运经营企业的年度安全质量考核由企业自评后交区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会同考核;农村客运车辆单车考核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考核办法(试行)通知》渝办发〔〕53号)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服务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通知》渝道运客〔〕8号)精神。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9

根据《关于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安监政法〔〕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非煤矿山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年度非煤矿山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非煤矿山每家企业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

3、因重点项目建设、道路建设等需要,对临时给予开采的碎石场,做到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停业整改。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矿一档案。

5、协助省、市安监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和延期换证工作。

6、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7、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协助市安监局做好项目的审查、验收工作。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重大隐患督办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长效化。

9、督促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1、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对全县工业企业(建筑行业、商贸、运输和危化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企业不属于工矿股安全监管范围)的安全监管,采用以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为主,县安监局工矿股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指导,抽查指导面每年不少于20家。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按省、市危险化学品监管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危险化学品监管方案。

2、按照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复查和整改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指令书,监督整改。对生产企业,要做到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经营(甲证)企业每半年监督检查一次;经营(乙证)企业由乡镇安监站监督检查。

3、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普查、分类登记建档,做到一单位一档案。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篇10

在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为全面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社会环境,根据市《—20xx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以及市安监局“五五”普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道德教育、法治文化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依法治安,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法治氛围。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工作重点,服务大局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和促进“平安”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深入实施,保障和促进我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是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群众的安全法律素质和安全意识为目标,从群众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针对经营者、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因人施教,真正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安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