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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资金自查报告【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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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资金自查报告(精选3篇)

社会救助资金自查报告 篇1

xx县民政局:

根据安民字【】91号文件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民政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对我乡社会救助资金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我乡对社会救助资金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农村低保方面,低保资金能够按月及时发放到位,无私分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但存在拆户保的情况。由于低保指标有所限制加上申请农村低保的群众比较多,我乡对于部分低保户进行拆户保。低保档案不规范。返回至村里的低保档案存在随处乱放,没有专门归档,造成了部分低保户档案的丢失。

二、医疗救助方面,我乡能够做到及时上报及时救助,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但是也存在档案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三、农村五保供养方面,我乡五保资金都能按时发放到位,无任何挪用,私分资金现象。

四、临时救助方面,能做到及时上报救助,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未出现挤占、挪用、套取、截留私分救助资金问题。

五,彩票公益金方面,能做到规范化管理。

针对以上问题,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尽量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进行整户报。加强低保档案的管理,对于乡镇购置专门档案柜,村委会配置档案盒专门放置低保档案材料;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低保制度,加强对低保户的资格认定的审核,规范办理低保的'程序,严格监管低保金的发放标准。

二、规范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加强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的信息化管理。

三、规范监督管理制度,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发放规范化,防止挪用、套取、私分救助资金等问题出现。

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乡将继续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做好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等民政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统一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社会救助资金都发放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

社会救助资金自查报告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镇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组织、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全镇20个村143个小组20xx年度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各村委会对强农惠农资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一核对,对”三重”户进行认真核实。在掌握基本情况后,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农民减负等强农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足额拨给农户。20xx年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xx万元,补贴面积亩,补贴农户。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xx万元,补贴面积亩,补贴农户。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3、农机购置补贴:20xx年我站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xx万元

4、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5万元,18个村委会,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严格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10个工/劳动力以内执行。

在落实各个项目的过程中,财政所认真对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以及在兑现中变相附加条件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社会救助资金自查报告 篇3

根据x市民政局(x民政〔20xx〕32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转款专用、安全运行,对我乡20xx年度城乡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接市民政局通知后,我乡高度重视,乡长毛全兴、分管民政领导徐终尧立即组织民政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由民政办梳理上卡资金和上卡花名进行汇总核算,再与乡财政所进行核对。并将核对和自查结果向市民政局汇报。

二、检查结果

(一)城乡低保保障金:我乡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向信用社提供花名上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539735元;20xx年7-9月补差最低生活保障金55305元;3.农村低保对象20xx年1-6月特殊生活补贴35568元;经过与财政所到账资金核对,到账资金与上报信用社上卡资金相同。

(二)特困人员供养金。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农村五保785970元,城市低保(含三无)366373元供养金(含7-9月3120元补差);2.20xx年7—11月农村五保补差供养金114860元。7-12月城市三无补差金3015元。经过与财政所到账资金核对,到账资金与上报信用社上卡资金相同。

(三)医疗救助金、临时救助金。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医疗救助金237169元;2.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临时救助金179400元。优抚临时救助1710元。经过与财政所到账资金核对,到账资金与上报信用社上卡资金相同。

我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乡社会救助资金规范化使用的相关要求,按时将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严格要求,不定期组织自查。

x市x乡人民政府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