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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执法自查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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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精选3篇)

县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1

关于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府法(20xx)11号文件要求,x区司法局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自查活动,现将开展自查活动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委托行为

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要求,不存在行政执法委托事项及权限,不存在委托的现象。

二、规范执法队伍,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一)认真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按要求,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全局现有的七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全都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有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局无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系统。全局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已全部录入,并依法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全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有关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建立完善程序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一)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区司法局认真依照行政执法的要求,依法依职行使行政执法权,严格执行有关行政执法的程序要求,充分保障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正当合法的权利。

(二)严格执行证据制度,认真依照证据规则和取证程序,收集和固定证据,做到取证合法,证据充分。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档案,做到一案一卷。四、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区司法局认真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坚持处罚法定、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严格执行《x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

五、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对执法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确保信息畅通。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县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2

今年以来,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商务局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自查。现将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

(一)组织宣传教育。商务局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20xx年XX月,商务局邀请县法制办做了行政许可法辅导报告。在组织机关干职工学习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干职工的法律认知水平。

(二)开展许可清理。商务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省市规定,对行政许可的项目、实施主体、许可依据等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了行政许可项目5项,分别是:酒类商品零售许可、酒类商品批发许可、畜禽定点屠宰许可、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行政审批、调味品经营许可;取消4项,分别是:酒类商品零售许可、酒类商品批发许可、畜禽定点屠宰许可、调味品经营许可;保留1项,即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行政审批。国家、省、市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停止实施,不存在变相设定审批事项问题,无行政许可收费项目。

(三)行政许可制度健全。县法制办指导和帮助商务局制订了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其进行备案审查。商务局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积极建立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制定了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许可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责任追究制。这些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较好地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四)提高许可效率。商务局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特点,积极改进行政许可方式方法,推行多种便民措施,提高行政许可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具备主体资格。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法定,行政机关委托行政许可,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商务综合执法大队行使行政许可。

(二)程序违法现象比较突出和普遍。第一,程序缺失。突出表现为许可缺公示、受理缺凭证、听证缺资料。该组织听证未组织听证,应告知听证权利的未告知听证权利,有的以协调会的形式替代听证会。第二,程序倒置。先许可后审查。在受理的当天告知了申请人缺少资料,且不是当场就能作补正的,有时在当天就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

县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篇3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文体广新局认证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对单位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建立执法公开制度情况。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职责是组织监督、检查、管理文化市场经营者的业务经营活动,组织调查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章的行为,代表文体广新局执行处罚决定,组织承办文化市场活动纠纷仲裁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监督。建立完善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相关配套制度,包括回避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公开制度、重大裁量事项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执法责任制度、适时评估修订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二、执法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落实。

一是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责任。

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办事。在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干部共同执法,要事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按规定向当事人事先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在办理登记、许可审核、审批等环节上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要认真调查取证,仔细制作并正确使用法律文书,规范文书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一案一卷,集中保管、专人负责。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采取口头答复或书面公开等有效形式,认真落实“五公开”制度,即:公开法律依据,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把办事条件、标准、要求和办事时限一一公开,使前来办事的`人明白各项要求,一次性把事情办好;公开收费和罚没标准,便于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公开案件办理结果,避免办人情案或循私枉法;公开文书档案资料,允许相关人员的查证质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实施执法公开的时间落实情况。

自20xx年年初,就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四、建立执法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情况。

严格执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基本制度,执法公开相关配套制度情况。对举报案件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对重大处罚,重大案件,执法数据,信息按要求及时报送和报告,在执法过程中,如有凝点和过错之处,及时纠正,并追究当事人责任,以保证执法过程中不出现偏差和错误。通过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包括群众投诉及对不践诺、假公开、敷衍了事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的追究措施,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