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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精选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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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通用4篇)

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篇1

一、学校基本情况:

杨庄小学现有9个教学班,323名学生,教职工21名。

办学宗旨:以德为先,以技为重,育人为本,全面发展。

育人方向:一好就好,多好更好。

二.自我总体评价:

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有相关制度和规定保证,全校教师文明度高;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足开齐所有学科课程,不随意更改挤占挪用;

重视学生全面发展,测试和作业量严格控制,教育活动科学安排;

财务收支严肃规范,教师队伍师德师风优良,学生和家长评教良好。

三.报告要点:

1.规章制度保障:学校建立和完善了杨庄小学校务委员会,规范办学领导小组、行风监督小组、工会等组织。完善和建立了《杨庄小学教职工考核细则》,《杨庄小学班主任考核条例》,《杨庄小学教师聘任办法》,《杨庄小学校本教研制度》,《杨庄小学教师教学常规》等。制度的建立先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后由教代会通过。这样经全校教师充分酝酿,反复修改,知晓度高。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制度为根。

2.规范学生分班: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学校不将学生的竞赛成绩,不用各种形式的选拔方式对学生进行分班,不设重点班、实验班等。而是采取平行分班,对教师任教班级的学生成绩实行增量和显著性差异分析评价,以整体评价的方式来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来提高整体教学质量。

3.执行课程计划: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地方课程方案,按规定配足、配齐所有课程教师,开足开齐各类课程,不随意更改挤占挪用非考试科目课时,同时还本着差异发展的理念,一直坚持“合格+特长”,让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发展。结合本校实际开展了合唱,舞蹈,器乐,田径,篮球,绘画等特长生培养活动,张扬了学生的个性,培养了学生的实践及审美能力,提高了综合素质。

4.严格在校时间: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控制在7小时,要求教师严格执行课堂教学常规,向课内40分钟要质量。开展系列教学活动,旨在提高教师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提高教学效率。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禁止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自本学期始,要求所有学生家庭作业时间不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睡眠时间在9小时左右。

5.规范假日活动:学校和学校教师从不占用学生的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上课或集体补课,也不随意停课放假,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非教育性庆典和非教育主管部门未经批准的任何竞赛、读书活动。

6.控制考试次数:控制学生在校统一考试次数,成绩采用等级和分数同时呈现,不统一对学生的考试分数进行排名公布。

7.促进身心健康:学校坚持近10年开展冬季长跑活动,每年举行寓田径游戏于一体的运动会学生参与率达95%以上,开展安全教育周等。坚持每天做好两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各年级每年进行一次广播操团体比赛。

8.培养实践能力:近10年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值周班制度,让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督促两操,检查评价学生行为规范。

9.教师职业道德:杨庄小学教师具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教师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很强的团队意识和创新意识。但是学校党支部、工会始终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来抓;通过榜样激励——校级以上教学新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评选,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教育教学水平;通过校本研训——结对互助、委托培养、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鼓励年轻教师脱颖而出;通过监督反馈——课堂教学调查、家长座谈、校长信箱、年度相互评议等方式,客观地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这就是下丁小学特有的教师文化,艰苦创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争先创新的教师队伍,赢得了学生的喜爱,家长的敬佩。

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篇2

为了全面规范我校办学行为,促进社会办学有序竞争,良性发展,我校认真学习了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基二()98号文件精神,并以它为指导,首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同时对照我校实际,对我校的办学行为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纠。现将我校的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校没有将商业行为引入校园现象,更不存在向家长推销商业产品,向学生宣传商业信息等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商业网点。从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及向家长学生宣传带有商业色彩的商业信息等行为。但我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成立了八个特长团队(微机、演讲、田径、乒乓球、韵律舞蹈、手工、绘画、电子琴),每周五第三节课免费为学生授课,加强培养,在校内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同时也积极参加林业局组织的广场汇演,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严禁学校老师违规补课。我校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不允许教师以任何方式为学生征定教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此,我校从没有出现过教师私自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的行为,更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有偿补课和乱收取费用的行为。同时,学校对学困生、留守生采取了教师与学生结对子、同伴互助等形式帮扶指导。我校没有宿舍楼、无住宿生、借读生,自费生,更无乱收费情况。

三、严禁违规乱发教材和教辅资料。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对学生实施免除课本费、学杂费的国家规定,坚持一科一辅自愿原则,保障及时把免费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的同时,让学生学有所练,规范自己的办学行为,在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中起到了标准化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了各行各业的认可。

四、强化校务公开制度。学校认真执行教代会各项制度,学校的重大事项公开透明,为学生征订校服前先征集家长意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进行公示,无任何收取回扣违法违规行为。

五、我校没有组织学生参与任何商业保险活动,从来没有规定学生购买任何保险产品行为,相反教育局还免费为每一名学生购买了平安校园险,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无任何收取费用行为,而是采取各种方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当成学生的头等大事来抓。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今后我校将继续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篇3

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一年来,我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现就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汇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学校重点工作之一。

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领导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各科室、各班级规范办学的组织领导;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对规范办学的组织落实和贯彻实施。

二、制定方案,自查自纠、确保规范办学行为的有效实施。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省、市、区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规范的任务。

2、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北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并与教育局签订了《规范办学责任书》。

3、利用各种形式进行自查自纠。如对各班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召开学生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

4、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5、写出自查报告。

三、按章办学,按规操作,规范办学行为成效显著。

㈠严格执行区招生“三定标准”招收一年级新生。

⑴定规制——双轨;⑵定班容量——每班不超过45人;⑶定学区——切实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保证本学区范围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接受同等教育(四证齐全),不招一个学区外的学生。

㈡均衡配备教师,未开设“重点班”。

㈢严格按照“一费制”标准进行收费,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

㈣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⑴每学期都要组织教师重温《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要求。⑵每学期末都要对教师进行师德考评。⑶教师无一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⑷没有一位教师在工作日期间到辅导班上课的现象。⑸在职教师无一例对本校及本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家养或补课现象。

㈤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统一执行区规定的作息时间表,年级组和班主任没有另行规定学生到校和离校时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没有超过6小时,确保学生每日有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从不组织学生上早晚自习。

㈥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课标要求进行教学,没有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并科学把握教学进度,不搞突击教学。严禁占用体育、美术、品德、科学等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㈦家庭作业布置适中。一、二年级的学生基本不留家庭作业,3——6年级学生每天晚上的家庭作业不多于1个小时。

㈧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㈨严格教育教学秩序管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没有随意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

㈩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记录详实,并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学校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篇4

长期以来,“依法治校,依规办学”一直是我校进行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尤其是近年来,我校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下,夯实学校常规管理,关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细节,依照党的教育方针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上级各部门的各项规定制度,制订了详实有效的各项学校管理制度,并在实际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力求以严谨的治学态度,规范的管理手段,创立“景行”品牌。

根据国家教育部等七部委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柳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学校办学行为存在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活动的通知》(柳费联席办字【】2号)的文件精神和具体项目,现将我校办学行为突出问题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始建于19,是一座发展逾百年的龙城老校,现校址分为东、西两校园,占地共150亩左右。西校区位于柳州市景行路6号,东校园坐落于高新路6号,为建成使用的新校园。学校现有教学班级95个,学生人数达5100人,在职在编教师229人。

学校现有行政管理人员22名,设有教导处、政教处、科研处、总务处、办公室五大分类管理部门,按各部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学校财会室由总务处领导,由专职财会人员依照国家财经制度和各项教育法规进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

二、办学自查情况

(一)招生问题。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指定的时间进行招生工作。在进行招生工作的过程中,我校严格遵守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不提前招生,不进行变相提前招生。同时,我校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无有偿招生现象,严禁教师以推荐入学为名收取介绍费或好处费。

(二)收费问题。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学校收费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开、亮证收费。我校还将学校服务性收费的收支情况在学校公示栏里向家长、社会公示,使我校的财政管理得到大众的监督和认可。我校不收取物价部门审批项目以外的各种费用;不收取借读费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不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开办有偿特长班、兴趣班。学校年度财务报表和经费决算报告齐全、规范,无乱收费现象。

(三)征订教辅资料问题。我校教导处负责学生教学用书的订购,坚持教辅资料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同时严禁教师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并从中收取回扣或差价。

(四)有偿家教问题。我校严禁教师参与有偿家教行为。校长书记多次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对全校教师进行相关教育,并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有专门的规章制度规定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事故处理,一经发现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给予相应的事故处罚。

(五)我校无盗取、截留、挪用、克扣、侵占或贪污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各级各类资助经费及教育经费的行为。

(六)我校未将学校食堂向社会承包收取承包费;在开办学生寄宿部期间,我校食堂完全秉承为学生服务的目的,未从中获利。

(七)我校所有收费都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私设“小金库”,严格按照国家财经制度和上级部门的财经管理规定执行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八)我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没有在学校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承建商的现金、有价证劵或其他实物的行为。

(九)我校历来严格执行教学设备或物品的采购、审批、验收、入库、报销领用制度,规范物流过程控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及程序。

(十)我校每年均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经行政会议审议通过后,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无擅自改变经费用途情况。年终按规定组织教代会进行经费开支结算。我校所有大额物品采购、工程建设均通过行政会议、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