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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责任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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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责任书十篇

安全保卫责任书 篇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县等有关部门关于X年春运安全工作的规定,切实抓好我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现“安全、有序、效益”三统一,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公司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人员要对春运期间的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尽职尽责地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驾驶员要服从交警、运管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加春运专题安全学习,踊跃发言,总结经验教训,把安全行车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

三、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挥,不拒载、不甩客、不宰客、不敲诈旅客,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弘扬拾金不昧精神,提高服务质量。

四、严禁超载、超员和超速,严禁赌博,保证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严禁开疲劳车、带病车和酒后驾车。

五、积极配合保修人员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接受公司技安人员的监督检查。

六、出租汽车在城区不准乱停乱放,不违章调头,严格打表计价,严格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确保城区客运秩序井然。

七、驾驶员行车中严禁打手机,操作中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保证不发生大的交通事故,确保公司安全渡过春运。

公司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统一认识、分工合作、落实责任,驾驶员要遵章守纪,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有安全才有更好的效益,共同打好春运工作的漂亮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责任人(签字):

第二责任人(签字):

车辆驾驶员(签字):

年月日

安全保卫责任书 篇2

为使实习实训达到预期目的,保证实践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针对目前的社会治安和交通安全情况,学校(水利工程系)和学生在安全责任方面达成下列共识,并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1.此次安全责任的主体是学生本人。学生在外出实习实训,必需征告知家长实践单位情况,并征得家长书面同意。

2.学生在外出实习实训过程中,要服从实践单位的领导,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学校实习实训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学习的观念。

3.学生在实践工地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规定,自觉服从所在实习单位管理制度。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追逐、打闹,随时注意身边的安全,并及时提醒其他同学注意安全。

4.外出实践期间要注意保护好公共财物,爱护仪器设备。

5.保守单位或当事人的秘密,不在公开场合谈论实践中的人与事。

6.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实践纪律,团结互助,不做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在实习驻地,自觉遵守当地风土人情,不得与当地群众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做到宽容与谦让。若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7.在外出实践过程中,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酗酒。

8.在外出实践期间,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学生应按先后顺序有序上、下车,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

9.实践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践单位从事任何与实践无关的活动。如确因需要离开时,须经校外指导老师及带队教师批准,并及时告知去向。学生请假,仍遵照以下请销假办法执行。

学生因病请假者,应持有规定的医疗单位的疾病证明单,并及时报告实习所在单位和带队教师。请事假应写出书面请假单,说明原因,需经实习单位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

学生请病(事)假三天以内者,由实习单位校外指导老师审核,带队教师批准;请病(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 需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系主任批准(可使用传真转指导带队教师)。请病(事)假七天以上者需经实习单位领导签字并由学校教务处批准。假期满,学生应办理销假手续。

实习期间无故缺席累计3天或3天以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并在毕业实习结束后,视其表现决定是否给予补实习。

学生未经校外指导老师同意而迟到、早退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迟到、早退的实际情况在毕业实习成绩中酌情扣分。

学生因病(事)假累计达应实习时间(不含休息日)的1/3,该实习实训不给予成绩,应重修。

10.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要定期向校内指导教师汇报实践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

以上条款学生应全面遵照执行,学生校内指导教师负责落实,系领导负责检查。学生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此安全责任书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交校内指导教师保留备查。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此协议一式两份,学生和校内指导老师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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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责任书 篇3

实验室管理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强化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国家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由XX学校与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具体规定如下:

1、责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实验室由学校安排人员作为责任人,责任人全权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实验室的安全负有完全责任;

3、作为安全管理的必备措施,实验室责任人负责将所属实验室的有效备用钥匙上交一套到校总务处保管;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墙体等结构;

5、对安装有贵重仪器的实验室实验室责任人有应加强安全防盗措施的责任;

6、实验室不得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实验室责任人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学校负责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7、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废渣或过期药品,不得随意丢弃、土埋或水冲,应集中保管、统一处理,学校负责对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

8、实验室应确保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和设施,如配备足够数量和有效的消防器材,能对意外伤害进行简单急救处理的药品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以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9、对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的人员,实验室责任人有权拒绝其进入所属实验室工作;

学 校(盖章):

校 长(签章): 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安全保卫责任书 篇4

党委副书记是煤矿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组织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专业知识。

1、积极配合党委书记开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宣传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教育,强化对全体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3、组织编制各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业务保安制,并组织实施。

4、抓好对安全重点人员及“三违”人员的排查帮教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5、参加矿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6、在书记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各副矿长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7、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负责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副总经理必须监督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经常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制定对策。

3、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制订措施,并经常检查和掌握措施落实情况。

4、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和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事故报告的编写、上报、结案。

5、组织检查和掌握安全技措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劳动保护情况,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6、负责抓好安全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提出有关安全方面的奖惩意见

7、负责主持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例会。

8、负责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检查矿山救护队技术训练、演习,发生事故时,组织矿山救护队参加事故抢救。

安全保卫责任书 篇5

儿童是民族的未来,确保孤残儿童的平安、健康成长是儿童爱心庄园与社会人士双方共同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县有关规定,为强化重庆市儿童爱心庄园志愿者管理,确保庄园儿童的安全,订立此安全责任书。

一、志愿者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志愿者负责爱心庄园儿童在参加志愿者组织的活动期间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责任,由于志愿者未尽责任和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志愿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活动场所和设施设备。

(二)志愿者应当对庄园儿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儿童;

(三)志愿者举办活动的场所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应当没有明显疏漏,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四)未经儿童爱心庄园允许,志愿者不得向儿童提供的任何药品、食品、饮用水等。提供的活动物品也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

(五)志愿者发现儿童在活动期间身体状况、行为、情绪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爱心庄园相关负责

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爱心庄园相关负责人告知儿童身体、行为和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志愿者应给予必要的注意或建议庄园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七)志愿者严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儿童,严禁歧视、辱骂儿童;

(八)志愿者发现儿童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当进行必要的告诫或者制止;

(九)带领儿童的志愿者不得搭载三轮车、摩托车和其他无资质的车辆,尽量远离水库、池塘、滑坡地带等缺乏安全保障的地方。对儿童擅自离开活动场所等与儿童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志愿者发现或者知道后,应当及时告知爱心庄园相关负责人。

(十)志愿者未经爱心庄园负责人同意,严禁问询儿童的过往经历和身世,严禁提到任何会伤害儿

童身心的言语。

(十一)志愿者严禁向外泄露任何关于重庆市儿童爱心庄园和爱心庄园儿童的信息,如有违背,,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免责事项

志愿者应当履行相应职责,加强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如志愿者行为并无不当,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影响儿童安全的事件,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志愿者不承担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志愿者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其他意外因素造成后果的;

以上责任书一式三份,志愿者、重庆市儿童爱心庄园和儿童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共同遵守。

儿童签字:志愿者签字:

重庆市儿童爱心庄园(公章)

年月日

安全保卫责任书 篇6

寒假和“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学校物资及设施不受损失,严肃值班纪律,我校与各位教师签订X年寒假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1、值班教师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查看学校的一切情况,确保正常时,值完班的教师方离岗;

2、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确保学校的一切财产及物资不受损失;

3、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不接待陌生人,更不能留亲戚住宿;

4、值班教师手机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

5、值班教师发现情况及时汇报校长;

6、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严禁喝酒;

7、因值班教师擅自脱岗,或值班时间玩忽职守而造成的损失,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8、带班领导要及时查岗,确保学校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若因查岗不到位,出现损失带班教师承担一半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制定之日起生效,直到寒假结束。

值班教师签字: 校长签字: 石门镇全球通希望小学(章)

X年XX月XX日

安全保卫责任书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 及总行有关安全保卫制度的规定,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单位内部的安全稳定和经营管理秩序,确保我行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1、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

2、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重要票据、凭证、档案、贵重物品丢失及公私财物被盗案件。

3、营业场所、金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设施符合有关规定,达标率为 100 %。

4、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给我行造成损失的失泄密案件、事件。

5、不发生因违规造成的火灾、交通致人死亡和治安灾害事故。

6、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重大事件。不发生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案件。

7、不发生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案件。

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

1、支行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应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没,与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同奖惩。

2、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和防范技能。

3、支行兼职保卫人员协助本单位第一负责人具体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履行工作职能。

4、建立健全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5、按照规定报告发生在本单位内部案件、事故。

6 、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要害岗位人员工作和思想情况。

7 、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积极化解内部矛盾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保障内部安全稳定。

8 、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上级的监督、检查及调查。

三、内部治安保卫实行“一票否决”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全年考核的内容之一。

落实责任制和完成工作目标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因违规发生案件、事故,依据规定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及时报告案件、事故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和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可视情况予以免责或部分免责。

安全保卫责任书 篇8

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冬季消防保卫责任书

为了加强冬季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杜绝各类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消防保卫管理规定,签订冬季消防保卫责任书。要求各项目严格遵守中建二局建二通【】75号、建二通【】387号文件通知要求,并做好以下相关各项工作:

1、各项目要建立消防保卫冬季工作领导小组,逐级落实工作职责,要同各施工队伍、班组签订消防保卫责任书,全面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保卫工作。

2、开展对在施人员冬季施工的治安防范、防火、防煤气中毒宣传、教育和培训,遵守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项目所属施工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严禁无证人员居住,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和设施,掌握灭火、救护及逃生知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要全面落实防火措施,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加大电气焊的监管措施,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操作过程应遵循清、接、浇、看、配、检的工作流程。在雪天或施焊现场风速超过3级风时,要采取遮蔽措施。

4、 严禁将在施工程当宿舍、库房使用,对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储存,保持良好通风。

5、做好消防设施安检工作。对消防栓、泵房、灭火器材等设施做好维护检修工作,对有问题的消防设备、消防器材应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配置合理和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应急照明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严格高层建筑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泵房、消防栓、水龙带、枪头)安检与维护,确保临时给水到位。

6、加强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做好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等临时用电要定期进行检测,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立即更换;认真检查维修漏电保护开关,确保灵敏可靠。

7、加强生活区宿舍的管控,生活区内每栋临建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措施进行交底,生活区必须制定消防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对私拉乱接的电源线路和生活区可燃物要及时清理,设专人检查管理,定期对电源线路等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8、办公区、生活区宿舍落实“人走断电”制度,人员离室前电脑、打印机、空调、电暖器、照明灯等用电设备应关闭电源和开关,拔掉电源插头。

9、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生活区安装和使用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禁止使用电褥子、电饭锅、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对违规使用电器予以收缴,并对使用人进行处罚。

10、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生活区严禁吸烟及燃放烟花爆竹,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可燃材料。

11、做好重点部位(变配电室、发电机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物资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的消防日检工作,明确责任人,建立相应的消防检查制度和防火措施。

12、做好劳务队伍调查摸底,妥善处理好工程收尾、结算与支付、农民工退场期间可能引发矛盾纠纷,防止发生影响公司和谐稳定群体事件。

13、对违反中建二局建二通【】75号文件《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责任书内条款出现重大消防隐患及火灾事故者,由项目部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冬季消防保卫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书签字后生效,公司保卫部、项目部各执一份。

保卫部 负责人: 项目部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保卫责任书 篇9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安全保卫责任书 篇10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为加强对幼儿园接送幼儿校车的管理,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二、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三、幼儿园自备、承租用于接送幼儿的车辆,必须是具有合格资质的客运车辆,严禁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运车、大小三轮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

四、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未经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六、校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且具有 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近**年未发生过负有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近**年无交通违法记满 12 分记录的;

(四)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七、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事故。校车要主动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校车必须保持车辆整洁,车窗不得用金属材料固定封闭。

九、校车接送幼儿,必须有固定的行车路线和站点,并报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备案。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不得随意停靠,不得到有危险的地方行驶。

十、校车接送幼儿,除驾驶员外,必须有专人跟车管理学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乘载幼儿,严禁超载。严禁校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

十一、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参加集体活动必须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租车必须到有资质的客运单位租用安全合格车辆,并对整个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安全。

十二、校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主动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幼儿园须及时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抄送的驾驶人违法情况对驾驶员进行惩处。

十三、幼儿园要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经常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明确乘坐校车的纪律;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配合,邀请交警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要教育幼儿并告知家长,不得乘坐货运车、农用车、大小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上学、放学。

十四、幼儿园应当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在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标志。

十五、幼儿园要与交通管理部门、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校车驾驶员和校车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十六、幼儿园园长是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驾驶员和跟车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幼儿园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的安全。校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烟阁乡综治责任人(签章) 幼儿园园长(签章)

烟阁派出所(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