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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管理制度(通用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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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管理制度(通用22篇)

禁烟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厂、部门的防火防爆管理。

三、管理

1.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报警电话号码119.

1.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要办理动火手续。

1.3全厂实行禁烟。

1.4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1.5工艺装置上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修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

1.6放空管的出口处应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放空管最低处应碰接惰性气体(蒸汽)管接头。放空管高出建筑物2米以上,但应在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

1.7输送易燃物料时,控制适当的流速,避免产生静电。

1.8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

1.9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等化学品库区、罐区,必须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1.10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挥发液体擦洗设备和衣服等。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放入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容器内,由环保部门定期清除。

1.11易燃易爆物品应贮存在专用仓库内。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清等易燃、可燃液体。

1.12易燃易爆场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1.13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1.14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1.15严禁在防爆区内拍照和使用手机。

禁烟管理制度 篇2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部门,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科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其所在部门的当月效益工资。

六、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科室当月效益工资30元,每月累计。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科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科室,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八、定期对医院内小卖部、餐厅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九、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十、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十一、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十二、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三、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四、本制度由医院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禁烟管理制度 篇3

一、 总 则

1.1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各部门。

二、内 容

2.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厂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加大对禁火、禁烟的宣传和管理力度,结合本公司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2 单位职工和外来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按照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在厂内进行用火作业。

2.3 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

2.4 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必须挂防烟防火装置。

2.5 易燃易爆区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2.6 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

2.7 每位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宣传吸烟对健康及公司安全的危害。

2.8 公司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厂区及办公场所抽检,检查出的问题纳入绩效考核。

三、附 则

3.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禁烟管理制度 篇4

一、江西客家博物院禁烟区域包括各部门所有场所。禁烟区域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

二、成立江西客家博物院控烟领导小组。

三、干部职工应当树立控烟意识,从我做起争当控烟表率,自觉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递烟。

四、单位出入口、各部门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洗手间等重点区域要有醒目的禁烟标识。

五、利用学习及其他活动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控烟意识,进一步使全院职工认识到吸烟对自己和他人的危害,努力实现从“要我戒”向“我要戒”的转变,积极营造健康、清洁、禁烟的良好工作、生活环境。

六、禁烟区域内禁止摆放烟缸烟具,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七、各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各自部门的控烟巡査,分管领导每月不定时抽查。发现股室内有吸烟行为存在,扣部门控烟考核分。

八、干部职工在禁烟区域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发现扣该部门控烟考核分。来访者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被访者有义务进行劝阻,如不听劝阻的,将劝其离开禁烟区域,至吸烟区吸烟。

九、每位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

对吸烟者耐心劝阻,坚决制止。

十、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检査和解释。

十一、本制度自20xx年4月开始施行。

禁烟管理制度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为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奠定良好的人生基础”的办学理念,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深入落实,把我校建设成为深圳市无吸烟单位,努力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学校禁烟规章制度如下:

二、组成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

三、规定条款

1、校园内上班时间禁止吸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2、教职工在校内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

3、在学校围墙内不准吸烟。

4、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组长负责本组的禁烟工作。

6、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7、控烟禁烟情况作为评比文明办公室及文明教职工的条件之一。

四、本制度从9月1日起生效

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制度

吸烟是一种能够引发多种疾病的危险行为,为了保障大家、尤其是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培养文明卫生好习惯,学校特制定此制度,希望大家严格执行。

1、校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

2、校园内的公共场所贴禁烟标志。

3、公共场所不摆放烟具。

4、不向来客敬烟。

5、校内商店禁止出售香烟。

6、禁止学生在校园内吸烟。

7、教师要将吸烟与健康知识和本学科有机的.结合在教学中。

8、每学期要有一次“吸烟与健康知识”的主题班会课。

9、定期出有关“吸烟与健康知识”的宣传栏。

10、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吸烟与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如健教课、政治课、化学课、心理咨询、同伴教育、参观展览、宣传栏、班会等﹚。

11、有吸烟史的教职工在校园禁烟的基础上,制订戒烟计划,争取在一定期限内完全戒烟。

12、学生如有违禁吸烟者,轻者教育,重者处罚,不得授予各种奖项,所在班级不得授予先进班级。

13、教职工违禁吸烟情况严重者,取消其该学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

14、禁烟起始日为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执行。

禁烟管理制度 篇6

为了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提高校园文明水平,根据教育局及学区的禁烟令,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做好学校禁烟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二、学校室内外完全禁烟。教职工和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明显禁烟标识。校内任何地方俱不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向来客敬烟。

四、建立禁烟督查制度。学校值日领导为当日禁烟责任人,发现有教职工违规,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扣款20元。

五、学校门卫人员配合学校对准备进入校园的吸烟者进行劝阻,不听劝告者劝其离开,禁止其入内。

六、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七、学校各部门要齐抓禁烟工作。要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健康教育课、团队活动、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八、学校相关科室禁烟职责分工如下:政教处负责学生禁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及具体禁烟工作,后勤处负责禁烟标志牌的安装,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和门卫室的禁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禁烟知识讲座。

磁县台城乡初级中学

20xx年11月30日

禁烟管理制度 篇7

为了减少吸烟的危害,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实行院、科两级管理,责任明确。

2、本院职工、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吸烟。

3、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固定场所(吸烟区)内吸烟。

4、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无论是否上班时间)。

5、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也不得向他人敬烟。

6、在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不得摆放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7、院内无烟草广告,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不购买、不使用和不接受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

8、院内小卖部及自动售货机不销售香烟。

9、全院控烟监督员(保洁员、保安员),要求挂牌上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

10、参与控烟、劝阻他人吸烟,全院职工人人有责。

11、利用多种形式,在院内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12、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

13、把控烟工作纳入到相关的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务人员能指导患者戒烟,并能为患者推荐适宜的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

14、控烟工作列入科室质量管理评比内容。控烟办公室对全院各科控烟情况做定期检查考核,控烟不力的职工个人不得参加文明职工评比,控烟工作不好的科室不得参加文明科室评比。

15、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发现在非吸烟区吸烟,发现第一次吸烟行为,扣发当事人50元绩效工资,扣发当事人科室200元绩效工资。科室和个人不得参与文明科室和个人的评比。发现第二次同类行为,处罚力度为上述的三倍。发现第三次同类行为,处罚力度为上述的5倍,同时扣发当事人年终奖1000元,并进行全院通报。在非吸烟区发现烟头和摆放烟具等与香烟有关的物品,扣发发现地科室的绩效工资100元,再次发现处以三倍和五倍的处罚。发现地在两个或多个科室之间,则所有相关科室都处以相同的处罚。医院每年举办一次控烟文明个人和科室的评比活动,对文明个人和科室进行表彰和奖励。扣发的费用用以作为奖励的费用。

禁烟管理制度 篇8

一、全院干部职工要高度认识开展创建无烟医院的重要性,自觉带头戒烟,促进全民戒烟。成立以主管院长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无烟医院领导小组,全面动员,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无烟医院的各项规定,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吸烟有害健康的舆论氛围,降低吸烟率。

三、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向职工、向患者及群众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相关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

四、凡是本院职工在工作区域内一律禁止吸烟。办公室、会议室、病房、门诊、科室和餐厅等室内不准摆放烟具。全院干部、职工有责任、有义务在工作区域内积极实施控烟工作并积极做好对患者及群众的劝戒工作。

五、全院职工要树立自觉、自律意识,积极戒烟,做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院领导、科主任带头不吸烟、不敬烟、带头劝阻他人吸烟,科室人员要相互监督。

六、病员、陪人及外来人员禁止在院内吸烟,要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做一个文明市民。

七、医院将控烟工作列入制度管理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之一。日常检查中发现凡是在禁烟区域内吸烟,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进行书面警告并全院通报,第三次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给予50元经济处罚。对三次以上吸烟者,加倍处罚。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对控烟工作突出的科室,医院将给予奖励。

八、全院各科室,全体职工自觉遵守医院《关于实施医院工作区域控烟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医院工作区域控烟力度,以确保控烟工作成效。

九、建立控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将控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全院综合目标考核相结合。年终考评时,年度内科室有吸烟违犯医院控烟制度的,取消年度科室评优工作,个人取消年年度评优资格。

十、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禁烟管理制度 篇9

为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职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增进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控烟制度:

1、加强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对控烟工作定期研究。

2、大力做好宣传,积极参与控烟活动,努力创造办公、禁烟场所文明良好的环境,利用座谈会、展板、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吸烟对健康对他人的危害,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

3、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任何人不得在会议室、办公室、走廊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得摆放烟具(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

4、成立控烟管理小组,明确控烟工作的负责人。

5、每位职工都要履行劝阻职责,劝阻外来人员不吸烟,对外来吸烟人员,要明确提示来者尽量不要在楼内吸烟,确保良好的办公环境。

6、领导班子要带头不吸烟,做控烟工作的表率。

7、办公室、会议室、活动中心等工作场所不设烟具(烟缸),设立醒目、固定、统一的禁烟标志。

8、积极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活动。

9单位职工在本单位禁烟区内吸烟者,经教育不改则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制止吸烟的人员予以表扬。

10、如在部门责任区域内发现烟蒂,则由责任部门负责。

11、每月由禁烟管理小组检查,同时不定时抽查部门内有无烟蒂,凡发现有烟蒂的股室,经教育不改则取消评比无烟股室资格。

12、本制度从20xx年8月1日开始实施。

禁烟管理制度 篇10

1、加强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对控烟工作定期研究。控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检查考核;

2、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控烟活动,努力创造无烟办公、禁烟场所的文明办公环境,利用会议、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职工进行控烟宣传,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

3、每个职工都要较好履行劝阻职责,劝阻外来人员不吸烟,对外来吸烟人员、接待者要明确提示来者尽量不在楼内吸烟,确保良好的办公环境。

4、领导班子要带头不吸烟,做控烟工作表率;

5、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不设烟具,设立醒目、足量、固定、统一的.禁烟标志;

6、保证工作场所环境整洁,地面无烟蒂、烟灰;

7、积极参加县卫计局组织的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

禁烟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 为了控制烟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场所无烟 环境,依据爱国卫生相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街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第三条 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

(一)机关各科室、公共办公室和会议室;

(二)机会关所有档案资料室;

(三)职工活动室;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第四条 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设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置任何,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第五条 街道控制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各村居及单位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 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 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 及时劝阻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第六条 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劝阻进入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禁止吸烟;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宣传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七条 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对违反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该场所。

第八条 本规定由街道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禁烟管理制度 篇12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状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科室,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科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包括警务室、新罗区保安公司保安员、佳禾物业公司职工、小卖部和职工食堂员工以及患者自聘扩理员均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职责制。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职责,同时对包干负责范围内出现违反控烟规定承担职责,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发该科室当月奖金100元。

六、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部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部门,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七、定期对医院小卖部、职工食堂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八、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职责。

九、医院每年开展评比“无烟科室”、“无烟病房”活动,在开展建立“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禁烟管理制度 篇13

实验小学控烟制度吸烟有害健康,不仅会导致多种疾病,而且污染空气,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深入落实,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我校特制定学校控烟规章制度:

一、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二、校园内实行24小时全日制禁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三、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组长负责本组的禁烟工作。若发现校园内有烟头,按烟头数量80%平均分配给有吸烟习惯的教师,并与考评挂钩。

五、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六、教职工在校内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如吸烟必须进水房。

七、控烟情况作为评比文明学年组及文明教职工的条件之一。

禁烟管理制度 篇14

为严格落实小学《会泽县驰宏学校小学创建“无烟校内”实施计划,及规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控烟巡查,监督工作在小学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举行。

二、控烟巡查,监督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平时工作相结合的办法,控烟领导小组组织巡查员每一天1至2次在校内内开展不定时巡查控烟工作,讨论改进控烟的详细措施和办法。

三、巡查员在平时工作中乐观开展工作,履行巡查监督的职责和义务。

四、巡查员必需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讲求实效,并适当注重工作办法。

五、遵照《会泽县驰宏学校小学控烟实施计划》、《会泽县驰宏学校小学控烟奖惩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制度,巡查员有权对违背制度的当事人实行现场或事后处罚的.措施。

六、巡查员的工作记录每个月汇总到办公室,有重要状况准时报告。

七、本制度终于解释权在小学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禁烟管理制度 篇15

为了酒店宾客及员工的身心健康,控制吸烟带来的危害,营造文明、舒适、环保的公共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等规定,酒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控烟管理制度如下:

一、酒店各部门值班室、酒店无烟楼层、无烟包厢等区域为禁烟场所、场所内禁止吸烟。

二、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设置烟草广告标志,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三、酒店员工接到客人预定包厢或客房房间时,要告知客人是否选择无烟包厢或无烟客房,待客人进行无烟包厢或无烟客房后,服务员应作温馨提示。

四、若要吸烟,只能在指定地点吸烟(指定地点应远离不吸烟者)。并在吸烟区张贴或悬挂准许吸烟的明显标志,配置相应数量吸烟器具。

五、采用部门例会、班前班后会、店报、宣传资料、员工橱窗、新员工培训等各种形式向员工进行宣传,使其知道吸烟危害健康的相关知识,从而积极配合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

六、酒店控烟监督员每天不定时(每天至少一次)对各禁烟场所进行巡查,对禁止吸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七、各部门管理人员以身作则,少抽烟、不抽烟。同时引导、帮助部门下属员工戒烟,使单位员工吸烟人数月逐步下降。

八、发现在禁烟场所有吸烟行为者,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九、酒店全体员工有劝导宾客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十、各楼层设控烟监督员,监督检查禁烟情况及控烟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十一、本规定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禁烟管理制度 篇16

第一条 为了控制烟草危害,保障公民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场所无烟 环境,依据爱国卫生相关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街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第三条 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

(一)机关各科室、公共办公室和会议室;

(二)机会关所有档案资料室;

(三)职工活动室;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第四条 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设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置任何,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第五条 街道控制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各村居及单位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 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 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 及时劝阻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第六条 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劝阻进入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禁止吸烟;全街道干部职工有义务宣传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七条 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当对违反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该场所。

第八条 本规定由街道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禁烟管理制度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通化县中医院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 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 中医院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

4. 不在中医院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中医院院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5. 设立控烟监督员,对在院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内部员工有此类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罚款五十元的处罚。

6. 所有员工需对患者及家属做好禁烟、控烟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在工作范围内不提供吸烟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x年3月1日起施行

禁烟管理制度 篇17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通化县中医院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管理活动,活动遵循加强引导、限定场所、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的原则。

2.所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识。

3.中医院所有范围内任何人员不准抽游烟。

4.不在中医院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设置吸烟器具;不在中医院院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

5.设立控烟监督员,对在院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予以制止,内部员工有此类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可予以罚款五十元的处罚。

6.所有员工需对患者及家属做好禁烟、控烟的劝导和解释工作,在工作范围内不提供吸烟器具。

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禁烟管理制度 篇18

1、院质控小组人员进行每月抽查、每季检查,重点检查科室禁烟制度落实情况。

2、院质控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禁烟制度,负责所属区域内的禁烟工作,发现病人或家属吸烟,及时劝阻,保证禁烟区内无人吸烟、无烟头。

3、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科室当年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禁烟规定的现象,则该科室不得参加本年度科室评优工作。

4、医院全体职工应带头禁烟,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名单交办公室,月末给予扣发50—100元/次的处罚。

5、各科室所属区域内禁烟区要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头,对于当月出现三次以上违规者及科室,扣除当月奖金。

禁烟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条为了控制烟草危害,保障干部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场所无烟环境,依据爱国卫生相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乡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本制度,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第三条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包括:

(一)机关各科室、公共办公室和会议室;

(二)机会关所有档案资料室;

(三)职工活动室;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第四条凡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设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置任何,吸烟器具,不设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第五条乡控制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机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各村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三)及时劝阻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行为;

第六条全乡干部职工有义务劝阻进入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禁止吸烟;全乡干部职工有义务宣传吸烟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第七条禁止吸烟场所的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应当对违反规定吸烟者进行劝阻教育,对不听劝告者责令其离开该场所。

第八条本规定由乡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禁烟管理制度 篇20

为强化爱国卫生工作,创设柔美洁净、文明和睦的公共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按照《xx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要求:

明确幼儿园属禁止吸烟单位,将管理控烟工作作为创设文明单位的.重要工作之一。

二、管理措施:

1、园内宣扬:

1)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张贴统一的禁吸烟标识和监督部门电话。

2)利用孩子向家进步行禁烟宣扬;幼儿接送时光家长和家长在园开会时不能在园吸烟。

3)通过家长会老师向家进步行宣扬。

2、书面告示至各配合单位入园一律不得吸烟:如绿化人员、食品送货单位的送货人员、设备修理人员等。

3、对在本园内发生的违背规定的吸烟行为应该予以制止,任何一位职工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或劝其离开园所。

禁烟管理制度 篇21

为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场所安全和卫生秩序,弘扬社会公德,构建和谐校园,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20xx年12月29日)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xx〕1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我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实行“限定场所、部门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学院爱卫办负责校园公共场所禁烟的.具体工作。

二、在学院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校园内的教学楼、图书馆、实训楼、训练场馆(含室外训练场)、各类机房等教学活动场所;(二)学院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接待室、展览室、资料室、档案室等会议与办公场所;(三)学院食堂、商业门面、学生宿舍、医务室等生活场所;

(四)学院除指定吸烟区域外的其他场所。

三、设立室外吸烟区,由行政后勤处负责安装吸烟区标志、警示语和垃圾桶,禁止在校园吸烟区之外的地点吸烟。

四、学院各部门履行职责,做好本部门禁烟管理工作。

1、负责本部门所辖区域内的禁烟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者进行批评教育,做好记录。

2、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

3、设立兼职禁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禁烟工作。

4、禁止在校园内销售香烟和发布烟草广告。

五、发挥师生的监督作用。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任何人有权要求该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部门履行职责;爱卫办在教师和学生中选聘义务禁烟监督员,定期检查督导,记录检查结果,接受上级爱国卫生部门的检查与指导。

六、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应带头不吸烟,同时,还要积极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在公共场所吸烟。

七、发挥教师的为人师表作用。教师不得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更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不受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

八、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工处、团委、各系等要将禁烟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利用课堂、讲座等对学生开展禁烟教育。

九、学院要充分利用橱窗、网站等媒体宣传吸烟的危害,提倡和鼓励不吸烟。要利用世界无烟日开展禁烟宣传活动。

十、学院将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学生纪律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考核。即:教师违反禁烟规定的由考核办、爱卫办扣除考核分;学生违反禁烟规定的由学工处负责按学管规定予以处罚;违反禁烟规定情况严重的场所,由考核办扣除该场所使用、管理部门的考核分。

十一、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爱卫办负责解释。

禁烟管理制度 篇22

1.目的:为确保生产及贮存区安全,严禁在生产及贮存区内吸烟和私自动用明火,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所辖生产及贮存区。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对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进行检查和控制。

3.2公司所有人员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4.禁烟、禁火:

4.1 在生产及贮存区内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4.2在生产及贮存区内所有区域,除非已经申请动火证,且完全批准后;其它情况严禁动用明火。

5.检查:

5.1门卫人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应向所有入库人员告知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规定,并令其将烟、火留于门卫。

5.2管理部巡护人员应不间断地对库生产及贮存区内人员禁烟、禁火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5.3 管理部人员应对生产及贮存区的动火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按规定进行作业。

5.4公司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6.处罚:

公司对违犯者将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