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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实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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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十篇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生产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PMC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厂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

电器有限公司

总经办

审批:。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2

(一)使用前的准备:

1、操作者检查铲车的轮胎气压、确认水箱加足水,机油面在油尺规定范围内,电瓶要有电,风扇、发电机皮带10—15mm间隙,特别是电路连通并且没有裸露的电线。

2、观察车底地上有无油渍、水渍,发现及时查找原因;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低速试刹车、灯光是否好用。

(二)设备的`启动

1、打开电源总开关启动车辆,变速操纵手柄、大臂、铲斗操纵杆放置在空档。

2、冬季时发动机转速在800—1000转/分钟情况下空转3—10分钟,使发动机、液压油升温;每天早上启动时,活动所有油缸:大臂上下升降3次;铲斗收放3次;左右转向各3次,保证液压油路畅通。

3、行驶时铲斗抬离地面高度与前桥高度一致为宜。

4、铲车为无极变速,变速操纵手柄选择低速前进档,缓慢起步;同时注意周围人员及障碍物。

(三)设备的使用

1、在路况较差路面、急转弯、紧急情况下减小油门减速通过;牛场限速15km/h,牛舍限速5km/h。

2、方向盘右手边是大臂与铲斗操纵手柄,操作人员要缓慢操作,宁慢勿快!

3、换档时不准踩油门,当车辆完全停止才可以由前进档换为倒档,反之如此。

4、铲车不准用二档铲料,应用一档,因为二档是行走档;用铲车铲起紧贴地面重物(精料、石块、沙子)时,前轮不得离地;如铲不起来,出现轮胎打滑现象,不得用铲斗撞击货物,立即收斗车辆倒出。

5、提升大臂使铲斗的下端超过卸料点上端时卸料,边提升边使铲斗向前翻转,卸料时要柔和;不能利用操纵杆控制大臂长期处于最高位置,否则损坏液压油缸。

6、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称重显示器上的数字所代表的不同牛群日粮,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7、操作人员必须明确知道正确的投料顺序;必须严格按照TMR配方添加原料,合理控制加料数量。

8、加羊草、苜蓿草捆时要散开检查,3秒钟内加料不得超过250kg。

(四)设备的停放

1、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两车之间距离不能小于1米,关闭设备总电源。

2、停放的位置因地制宜,但环境一定保证干净、整洁、无易燃物,地面平坦、坚硬。

3、铲斗必须平放在地面上。

4、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专人专车,车内不准吸烟。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3

(一)车辆保养由小车班负责人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财务部报预算,待财务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经小车班负责人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驾驶员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确保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三)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四)小车班负责人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五)小车班负责人需每月向行政部负责人汇报一次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六)驾驶员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小车班负责人讲明情况,由小车班负责人派专人处理。

(七)检查细则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7、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8、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9、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小车班负责人报告。

(八)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九)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十)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

(十一)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4

为进一步方便公司车辆加油和加强油料管理,公司从即日起实行一车一卡加油管理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油卡与车牌号码绑定,油卡密码为油卡卡号的后四位。

二、车辆加油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加油地点为市内任一中石化网点。

三、车辆加油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申请调拨资金,调拨的资金数量视车辆型号、车辆剩余油量及卡内余额而定。

四、司机加油前需将油卡拿到中石化任意网点的.柜台办理油卡“圈存”(“圈存”是指将网络上已分配好的资金调整至油卡上)。

五、司机加油时需由中石化的员工协助输入员工密码,中石化员工核对车牌号无误后输入员工密码即可加油。

六、行政部将通过中石化网络和加油卡主卡权限,核查每张油卡的加油次数、每次加油金额及卡上余额,并通过卡上余额随时调整每次调拨资金的数额。

七、行政部将通过中石化网络随时核查整理每辆车的各项加油数据并存档备查。

八、各位司机要加强自律意识,绝对杜绝为他车加油或其它违规用油现象。公司核查发现后将严肃处理。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职责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车辆使用管理

5.1.2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用车申请流程

5.1.5.1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现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方便签名确认的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计划有变,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当天用车情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驾驶员出车前,需进行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使用状况,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的运营管理,本着“方便治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保证安全”的原则,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车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根据公司现有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相关司乘人员。

三、权责单位:

公司所有办公用车统一由总务部管理。总务部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保养修护等管理工作。车辆总体由总公司总务部统一管理,派驻到分公司的车辆,日常管理权属归分公司管理。

四、公司用车划分:

1、公司经营正常用车,已派驻到分公司的公务用车。

2、公司配给干部的自用车辆。

3、职工个人自带车辆。

五、车辆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司机对所驾驶车辆负责,不得随意交换驾驶,因特殊情况须交换车辆,要经过总务部分管负责人批准,并随时做好交接记录。

2、除总公司领导正常用车外,司机和机关其他人员个人用车,须事先向分管负责人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用车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适合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的,由私自用车者和司机负全部责任。

3、所有车辆晚上必须停放在公司车库及器械公司停车场,不得将车辆随意在外停放。有特殊情况时应征得使用领导或分管负责人同意。私自在外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损坏者,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4、公司车辆统一由总务部调度和指派管理。

5、公司用车遵循以下原则:优先保证外贸部门关于公司客户来厂参观、考察、验货及洽谈事宜的接送;采购部门涉及供应商处联系及研发部取样等车辆之使用;同时间同方向不同派车单尽量兼并出车。

6、车辆审批权限:一般用车由总务部主管经理审批,公务用车需要出市区或者远程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

7、总务部依“轻重缓急”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审批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由总务部进行其它车辆调剂;公司内无车辆可用时,经申请批准后可联系外部租车,并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8、司机换驾公务用车交接车辆时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

(二)、车辆治理

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总务部进行管理。

2、车辆有关证照和相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把握办理时间,报总务部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总务部协助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固定停车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合适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做好安全防范。

4、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总务部并征得同意。

5、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如有事请假或者休班需提前提出,由分管领导批准,将车辆安排妥当后方可休假。

六、车辆使用制度

1、全公司用车打乱对口用车,各种车辆均由总务部统一管理,总务部分管负责人负责协调。优先保障总公司领导工作用车,统一安排各分支机构工作用车。

2、各分公司及总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通知总务部,以便统一安排。主管经理领导不在时由上级领导或者总务部主管经理经理指定专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3、遇有特殊情况急需用车的,应及时通知总务部,可以视情况临时调派待命车辆。

4、总公司领导外出可以带车,其他人员一般不派车辆。如因特殊情况需派车的,须经总经理审批,由分管负责人协调安排车辆和司机。

5、需要派车情形主要有:xx市区十公里外有急事需办理的;财务部提取大额现金的(万元以上);外出携带物品较多,自行车或公交车不便携带的;其他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领导同意的。

6、分公司已派驻的车辆若因公需其他部门及单位需用,需征得分公司主管经理领导和总务部经理同意,方可出车。

7、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公正常用车,用车人在到达办事地点30分钟可以返回的,可等候接回;超过30分钟的,车辆需要返回。

8、各分支机构及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应事先向总务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派车。

9、节假日和下班后,除领导正常工作用车外,其他人员用车,要提前告知总务部主管经理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各分支机构及个人不按照规定用车,总务部有权拒绝派车。

10、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个人用车的原则。

11、办公外出需用车时,用车人须向负责车辆调度的总务部提出申请,由总务部主管经理统一进行安排、调度。总务部主管经理外出时,由其指定专人安排调度。

12、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13、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总务部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七、车辆安全制度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八、油料管理制度

1、汽车用油,由总务部统一购买、供应和管理。总务部建立用油登记簿,根据车型核定百公里用油量,专人负责,单车核算。

2、驾驶人员因出车途中确需购买油料,回单位后要有随车领导或用车人员签字,并凭相关证明或派车单到总务部登记,由总务部审核,纳入该车本月用油记录。

3、严禁司机倒卖、外借油料,如发现处于油料原价5倍罚款。

4、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统计,由总务部负责登记,每月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监督各车辆耗油在核定合理范围内。

5、总务部对公司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进行监控管理。

6、公司车辆实行一车一卡,统一油卡加油。尚未领取油卡的车辆经总务部主管经理同意暂时使用现金加油,公司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报总务部同意,方可执行。

7、司机应及时了解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100元时,及时上报总务部申请油卡充值或及时换卡。

8、油料补贴仅限于公司配给个人的车辆及职工自带车辆。每月油料补贴具体金额参照公司总务部油料补贴规定。

九、车辆维修及保养

1、车辆维修应先进行技术鉴定估测,列出费用预算。

2、修理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经总务部主管经理审批后,到定点修理厂修理。超过500元或需大修的,需经总经理审批。

3、车辆如需购置零件、配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4、建立车辆档案制度。内容包括行车里程、维修部件及金额、耗油量、事故简述及处理决定等,由总务部指定专人逐项逐次登记,按月统计。

5、每周由司机自行对车辆进行保养一次,保养期间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车辆整洁和车况良好。

6、车辆保养要做好保养记录,问题当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总务部。

7、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统一结算的办法。维修费用由总务部按照维修预算、维修通知单和结算单与定点维修站每月结算一次。

8、具体维修程序:需要维修的车辆由使用单位提前申请,由总务部鉴定,编制维修预算并填写维修通知单,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开具维修通知单,司机凭维修通知单到定点维修站修理。维修后司机在维修站开具的结算单上签字验收(结算单必须注明所更换配件的型号、产地、品牌等),并编制维修决算,一并交总务部核对验收,由总务部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和结算。

9、凡因车辆在外地机器发生故障无法到指定地点修理,司机必须及时报告总务部主管经理,如有随车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予以证明,经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但修理费将纳入该车当月的修理费用。

10、公司车辆应在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务部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1、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务部主管经理批准。

12、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灵敏,处理及时。

13、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14、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定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总务部报告,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

15、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16、修车时间由总务部视具体情况妥善安排。

17、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应当进行例行保养,包括以下项目:

①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②检查安全隐患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③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④其他一般检查项目。

18、车辆的年检、保险由司机及时上报,由总务部予以督办。

19、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总务部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20、车辆在正常运行中出现故障,司机个人能维修的,由司机自己动手修理(除突发性故障)。

21、凡属司机驾驶不当和对车辆保养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故障及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修理费用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2、每次出车前,司机应察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坚决杜绝开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23、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负责,除雨天外,每天必须洗车一次,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十、违规及事故处理

1、公司统管的公务用车,非公事务出车或者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责任事故及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公司概不承担。

2、公司所属车辆(私人自带车辆如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也属于该类情形)不能开出XX市,因公出去必须经由领导同意。

3、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视具体情况追究责任。属于司机全部责任的,司机要做出书面检查和按交通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所付修理费用的x%。属于对方责任的,按交警裁决执行。

4、如果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及保险公司或交警。必要的情况下,总务部主管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

5、司机行车不得违反任何交通制度或法规,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罚款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或证件不全。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酒驾。

④、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形。

7、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其他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用车人、公司共同负担。

8、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交管部门报案,并立即与主管经理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理赔后,还需分担的,由相关责任人按比例进行赔偿。

10、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使用者负责。

十一、发生费用处理

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系安全带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己承担。

2、车辆的维修费用,由总务部统计后交由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负责支付。

3、经总务部核准同意的油料补贴、停车费、过桥费、维修保养费、车辆清洗费等凭票据实报实销,统一核算。

4、非公时间及非工作状态发生的事故所产生费用均由驾车者(责任人)自理。

十二、司机一般规范

1、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上下车时,主动招呼;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离车注意事项: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妥善保存好。

3、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等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4、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5、司机必须穿着整洁,工作态度好。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6、司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值班司机须待命,通勤车司机要求夜间在配送中心住宿。

7、司机须保持车内整洁,司机及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

8、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9、驾驶员平时要认真保养好车辆,及时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准时出车,安全行车。

10、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单位不予报销,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和带故障车。

1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严禁随便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凡违规驾驶和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12、出车要做到证件齐全,安全第一,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违章行车,严禁私自在外停放,严禁私自将车辆交换驾驶或交由其他人员使用。

13、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和领导,增强服务意识,凡出现不服从调度、私自出车等问题,司机要写出检查,屡次不改的,调换其工作岗位。

14、严格执行内部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使用办法,认真学习公司的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交通安全学习。

15、要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以维护公司的形象为荣,发扬奉献精神。

16、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3)未经总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

(4)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

(5)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用来办私事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严禁酒后开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驾驶者负责,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7)司机对总务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总务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9)出车前,司机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10)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总务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1)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有关单据。

(12)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

(13)司机在上班期间发现问题即予以解决或上报,在车辆的清洗、维修、加油等问题上司机之间不得相互推卸责任。

(14)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15)车辆属公司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十三、罚则

1、车辆洗车原则上由司机清洗,车辆过脏,可酌情处理。

2、驾驶员违规出车,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3、凡发现维修中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司机作假部分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转岗、待岗。

4、凡私自出车、违章驾驶等造成的事故由司机本人负责,费用由本人承担,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或一次重大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一律转岗。

5、如出现本制度规定的违规行为将酌情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或直至开除。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7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小车及中巴车辆。

二、车辆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调度;公司劳务输出项目车辆由输出项目的管理处统一管理,具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司机(或自驾者)携带外,其余均由专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者,应将经部门核准的《公务外出单》交专人签字,专人依公务的重要性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专人不予派车。接送公司领导及员工上下班、定时接送业主或看楼客人,不填外出单。其它符合规定的用车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业主举办各种活动等),由专人填写外出单。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置《出车日志》,供司机每次出车时填写(用车人配合签字)。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表中各项内容,每周呈专人核对,如专人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批评。行政人事部也将不定时予以抽查,对不听劝诫屡教不改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准一切车辆费用的缴纳(包括:停车费、过路费、油费、维修保养费及违规费等)。

三、车辆使用

第八条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经公司许可自驾者,应善尽驾驶人责任)。出车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驾车人应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

第九条车辆行车途中应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

第十条司机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交给他人驾驶或学车,违者受罚。

第十一条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然后要求执勤保安签字确认。特殊情况(如返回时已逾晚上十二点,或早上6:00以前须外出公务)经专人特许可以停放在司机居住的公司物业小区。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通规则、损毁、失窃,将追究司机的责任。

第十二条没有正常的调车手续,任何时候不准擅自将自己保管的车辆借予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更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私自动车。

四、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三条司机负责每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的维修、保养应由特约修护厂维修,填写《车辆请修表》报行政人事部审批,否则修护费用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公司安排司机人员每月将车辆开至修护厂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清洗、打蜡等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与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十六条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视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负担。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司机的责任。驾驶人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专人联络,专人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十九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六、费用报销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停车费、过路费、油料及维修费凭票证经审核后实报实销。

七、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8

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严禁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超速行速;

3)严禁超载行驶;

4)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碰车时,不得超车;

5)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6)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7)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

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意外损伤。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9

1、 为加强对集团车辆维修的管理,降低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2、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3、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要定期保养或者维修,需经得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到修理厂维修。

4、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点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6、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7、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8、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9、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公司车辆的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车辆使用

1.公司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2.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人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处罚50~200元,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8时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则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事先向主管申报,由主管核实车辆暂无公用方可批准。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承担。

7.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定期将车辆清洗干净。

8.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贵重物品及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第二章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保养、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保养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300元时,应与主管联系请求批示。

4.若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辆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实际情况与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主管负担。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领导,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3.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

4.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在公司配合工厂做好各方面工作,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负面效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四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1.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立即与公司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3.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第五章奖励条例

1.驾驶员在一月内若没有任何交通违章以及赔付,并且在安装过程中没有出现包括返工、客户投诉、延时延期等在内的一切造成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以及损失的事件,则奖励驾驶员100元的额外绩效奖。

2.对全年无违章、无事故的驾驶员奖励300元。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的奖励100元。

4.举发、设法防止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损失者,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