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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管理制度汇编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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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管理制度(精选28篇)

部门管理制度 篇1

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销售部员工必须遵守的原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销售人员应从自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员工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销售部负责人咨询,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固瑞格公司销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销售部组织架构

销售总监

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

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

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

三销售部人员素质要求

1、品德好

2、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强的组织计划管理能力协调能力

四销售部岗位职能

销售总监销售总监岗位职责

1、坚决服从执行销售总经理工作安排。

2、参与制定企业的销售战略、具体销售计划和进行销售预测。

3、组织与管理销售团队,完成企业产品销售目标。

4、控制销售预算、销售费用、销售范围与销售目标的平衡发展。5、招募、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以及协助下属员工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6、收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与其他有关部门。

7、参与制定和改进销售政策、规范、制度,使其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8、发展与协同企业和合作伙伴关系,如与经销商的关系、与代理商的关系。9、协助上级做好市场危机公关处理。10、协助制定企业产品和企业品牌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11、妥当处理客户投诉事件,以及接待客户的来访。销售总监岗位职能

1、制订销售策略:根据公司市场战略与市场销售目标,结合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制订市场拓展目标、销售策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并指导销售代表,完成销售、回款与市场目标。

2、销售体系管理:根据公司销售策略,建立维护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渠道管理体系,通过系列市场推广活动,营造市场环境,提升公司与产品品牌,支撑公司产品销售的增长;

3、销售业务管理:根据客户需求与公司营运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户订单,跟踪生产、计划、库存、发货执行、客户资信与回款等情况,完成销售服务。

4、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客户拜访、客户培训和推动客户意见、建议与投诉的处理等服务活动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巩固均衡的客户关系平台,逐渐渗透终端客户,掌握最终消费群体。

5、市场信息分析:通过一线销售代表收集市场信息,如:客户、产品、竞争对手等,并进行统计与分析,及时向公司市场、研发等部门反馈,推动快速响应。

6、费用管理:根据公司费用政策,指导下属了解销售重点,评估客户资源需求,制订预算使用计划,确定费用开销方式,合理协调、分配公司资源,并审核费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产出比。

7、部门内部管理:根据公司经营方针和部门业务需要,合理设置部门组织结构和岗位,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员工能力,对员工绩效进行管理,提升部门工作效率,提高员工满意度。

大区经理岗位职责: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拟订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3、根据中期及年度销售计划开拓完善经销网络;

4、根据网络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配备;

5、汇总市场信息,提报产品改善或产品开发建议;6、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

7、把握重点客户,控制70%以上的产品销售动态;8、关注所辖销售人员及经销商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9、参与所属区域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

10、组织建立、健全客户档案;11、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市场的各项工作;

12、向直接下级授权,并布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议。

14、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对其作出工作评定;

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批后实行并转人力资源部备案;

16、负责本区域市场销售人员任用的提名;

17、负责制定销售区域的工作程序,报批后实行;

18、负责区域销售部门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检查;

19、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按照程序执行;

20、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作出裁决;

21、每周定期组织例会,并参加公司有关销售业务会议。

22、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领导责任:

1、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

2、对所属区域销售网络建设的合理性、健康性负责;

3、对所属区域确保经销商的信誉负责;

4、对所属区域确保货款及时回笼负责;

5、对区域销售指标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负责;

6、对所属区域销售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负责;

7、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8、对所属区域销售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9、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负责;

10、对区域销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负责。

主要权限:

1、有对销售部所属员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权;

2、有向营销总监报告的权力;

3、对筛选客户有建议权;

4、对重大促销活动有现场指挥权;

5、有权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

6、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7、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8、对直接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

9、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10、一定范围内的经销商授信额度权;

11、有退货处理权;

12、一定范围内的销售折让权。区域经理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年度销售计划。

2、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

6、协助经销商维护和开发及完善专卖店系统。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销售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五服装规范

着装规定:

1、工作期间,公司要求员工穿统一工作服,女性身着统一职业装;男性穿西装打领带,夏季要求身着白衬衣深色西裤(领带)。

2、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仪容要求:

1、工作期间,员工应注意自己仪容。女性要求淡妆,并梳齐头发,男性头发不能盖耳,至少每月理发一次,勤洗头、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凌乱,不留胡须。

2、所有员工应每天打扫卫生后将鞋面擦干净,上班期间应保持鞋面无污物、灰尘。

3、员工应随时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时讲究礼仪,谦虚宽容,时刻保持微笑。

4、所有员工工作期间衣着必须保持整洁,无污物,衣服应熨烫整齐。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销售人员自己打卡签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时间标准:以标准时间为准。要求每位销售人员均核对自己的时间。

4、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5、调休、请假需提前一天经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备考勤。

6、请假1天以内由上级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2天以内由销售总监签字批准。3天以上需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月底核算,扣发请假日工资。

7、休假按公司制度调整年休,具体参照<公司规章制度>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销售部上班时间做如下规定:

上午:8:00——-12:00

中餐12:00——-13:30

下午:13:30——-17:30

附注:可根据销售状况、季节等进行调整。

七销售报表规定

1、销售人员每天工作内容及行程以邮件方式在第二个工作日之前汇报。

2、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周六下班之前汇报销售工作周报表。

3、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月28号前汇报销售工作月报表。

附:<销售工作周报表><销售工作月报表>

八薪金分配制度

1、新招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时间一并纳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底薪;转正后:基本工资+住宿补贴+餐补+交通补贴+通迅补贴+全勤+奖金。

3、薪金发放时间:每月10号前发放上上月全部工资及各项补贴费用及奖金。

4、业务费用管理

在公司销售人员中餐补贴以3、5元/人/餐为标准,额外费用公司实行全额补助。

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差旅费用:销售人员外出补助80元/天。并按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业务招待费:需请示销售总监,由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

个人办公电脑公司实行暂扣,以500元/月扣足费用。销售人员工作满一年公司即作为福利一次性发放。

九合同管理制度

1、经办的销售人员填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2、合同内容填写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补充协议等。

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规定的条款;如,出现变更、修改或补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评审。

填写不得有空白栏,无内容填写应用“/”划去,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加盖印章应该在相关重点条款及签字以及合同文本的夹缝处。

3、合同签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区域经理填写后需大区经理审核签字,审核每一条款,各项数据是否正确,在交销售总监审批。

原则上合同一式两份,客户、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的一份由销售内勤存档管理。

部门管理制度 篇2

配电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第三条 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条 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 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第六条 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第七条 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上级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

第八条 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从二O**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部门管理制度 篇3

考勤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部门管理制度 篇4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厂商、外来联系业务的各人员。

第二条安全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公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采取三级教育,即分为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个层次进行。

第三条 公司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要求持有国家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个公司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换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和安全事故调查小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兼任,成员由保安员和各部门指定兼任的义务消防员组成;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员组成。

第六条 公司将安全责任按区域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具体分解落实,直至具体的个人,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区,非责任部门在责任区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责任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2.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3.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责任并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4.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照本规定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5.负责改善消防等安全条件及保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6.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扑救;

7.负责协助调查火灾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识: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发电机、甲、乙、丙类液体和一般固体物等火灾。

2.水不适于扑救油、带电的火灾,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用水灭火。

3.易燃液发生火灾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干粉灭火器等扑救,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可用水、砂土扑灭,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产规定

第九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钻床不允许戴手套。

第十条 生产制造部生产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设备。开动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润滑或清理、调试,暂时离开设备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并关闭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清除切屑时应使用钩子、刷子或专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事故者,严肃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凡有外露的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预防脱落,运转中的机器或传动机构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

第十二条 电器焊割操作时,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危险现场(周围有可燃物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焊割现场,不得把点燃的焊割器具随意乱摆,焊割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气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本公司电工必须持有劳动供电部门核发的电工合格证才能上岗,如只有低压电工证人员严禁操作高压部分。电器维修操作人员应按《电气安装、维修的标准》和《电工手册》的规定操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不准乱接拉电线,严禁使用临时用电线,若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业电工布线,且临时电线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天。

第十五条 各类用电设备上的照明灯座应使用安全电压;各类电源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应安装接地线;堆放的物品距离各类开关、插座、电源线、照明及用电设备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紧急使用,不准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擅自安装用电设备,严禁把茶具、雨具、杂物放在电器设备的箱盖上,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对用电设备的裸露部分,裸露导线,不论有电无电,不得随意触摸,严禁用湿手或赤脚拉电器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本公司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线接头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和线路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测时如发现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源线损坏等不良情况,应立即停电维修。公司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蔽线路进行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公司配电房内须制订安全可靠的操作规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制度,必须配

备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测、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电器设施的各种保护装置要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地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配电室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保持清洁和经常维修,发现有损坏或有问题的应及时汇报。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任何杂物。

第十九条 除划定的吸烟区外,严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厂区内吸烟,储存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仓库严禁带火种和使用明火,机动车辆进入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 公司范围内,严禁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要设特定地点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显眼的位置并划出固定的停放点,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车辆、木踏板、纸箱其它杂物等阻塞消火栓设备系统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 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器材,未发生火警时,任何部门、人不得乱动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损坏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器材价值的两倍扣罚(除特殊情况外),并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有人乱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常性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发现消防器材损坏或存在隐患的或需报废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综合管理部,由其负责更换和重新购置。

第二十五条 仓库的货物应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规定,货物必须按要求堆放整齐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仓管员有责任有义务统一安排一切进仓货物的摆放位置,各生产部门要给予仓库管理人员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条 装货叉车及中转车辆在厂区内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装运货物。装货叉车除驾驶员外严禁载人,严禁在运行中的叉车上站人。

第二十七条 在公司厂区内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范围内划出施工区域,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公司员工擅自进入已标明危险的施工区域,如因施工方未划定施工区域而造成本公司员工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电房内的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要有完整的操作规程(指南)或使用说明书,对一些有消防隐患或安全隐患的区域各部门必须标明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第二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安全员每半个月须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查看各车间、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摆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将结果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发现问题后应将问题及时通报给责任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未整改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三十条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火警“119”,报“119”的程序是:镇定拔号、说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燃烧部位及燃烧物质的性能。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三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有权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扑救,必要时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1.通知部门切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2.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扑救火灾后安排人员保护现场。

第三章 一般性处罚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为引起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的警惕性,公司对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构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则处罚责任部门)。情节严重的公司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将给予责任人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着和使用劳保用品的、公司生产车间的设备操作工在工作期间违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岗的将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电焊工违规操作的将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叉车上站人的或载驾驶员以外其他人员的将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乱拉电线、擅自安装用电或危险设施的将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在安全消防通道处或在消防器材规定放置范围内乱堆杂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将给予50~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七条 没按规定要求放置消防设备、灭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检查维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警告或处以该部门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未发生火警时,如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损坏消防设施行为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5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

第三十九条 厂区内未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的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相应的法律。

第四十条 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的,违者一次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未经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的,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条 在厂区内未经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的,违者一次罚款责任人(部门)300元,在存放危险品的仓库内使用火种或明火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安全事故、I级安全事故、II级安全事故、III级安全事故。其分级标准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轻伤的,即员工负伤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内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财产损失和工伤医疗、赔偿等,下同)。

2. 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次重伤,但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5~10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重伤,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1~4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死亡的工伤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xx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发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本部门力量迅速扑火并保护好现场。

2.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3.开展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规定如下:

1.根据职责权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将责任追究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

2.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I和III级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上级部门或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意见,同时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免职、辞退等。

3.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级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总经理决定追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发出整改和考核通知书,无正当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将加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和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部门管理制度 篇5

企划部管理制度及部门职责

一、目的

为保证部门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划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企划部经理负责管理制度的裁决;

2、企划部全体员工负责制度的监督、执行;

三、企划部组织架构图

企划部隶属副总经理(卢丽英)直管,下属企划部经理,再由企业文化宣传、品牌推广、展厅宣传、电购宣传、平面设计、文案、客服等专员组成,并实行逐层汇报制。

四、工作程序

1、日常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2) 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考勤,上下班按时打卡;不能及时打卡的需及时告知

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3) 如遇工作需外出和请假,须部门经理在请假单上签字认可。请假须以书面形

式提前半天向领导报备。不能书面请假的,须以电话形式报备,事后补交书面假条。有违反者罚款5元/次;

4) 有重要活动或事项需请假时,须将工作以书面形式交代给同事代理工作事

项。若因请假未移交工作造成工作失误,对当事人处以100-500元罚款。请假期间须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

5) 部门员工对公司机密资料要严格保密,严禁泄露,如有违反按公司制度处罚

条例执行;

6) 注意个人仪容仪表,上班着装要整洁、卫生;

7) 严禁办公室打闹、嬉戏,提倡讲普通话、举止文明、谈吐优雅;

8) 注意办公室个人卫生,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其他办公物品放办公桌抽屉,保

持办公桌面整洁;

9) 下班时,需将座椅正面朝办公桌推进,归位靠拢办公桌;

10) 开会时,严禁迟到,电话调成振动或静音状态,除重要电话外,开会期间其

他电话一律免接;

11) 本部门处罚与公司行政处罚无冲突,罚款费用作为部门活动基金。

2、沟通管理制度

1) 企划部门内部每周开2次会议,会议时间定为星期一下午14:00和星期五

上午10:00(特殊情况提前另行通知)。星期一开会主要布置本周工作内容,周五对本周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和相关专业知识的讨论学习;(注:人员完善情况下)

2) 重要会议都由文案人员或助理做会议记录,对形成重要决议的,下次会议时

须对上次会议事项进程进行回顾,确认事件达成进度,对未达成部分进行问题分析;

3) 企划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尽量采取书面形式,重要事项交相关部门负

责人签字确认需其配合完成的工作时间进度;

4) 与公司内、外沟通工作的过程中,工作交接、业务往来等重要事项尽量采用

书面形式,如不能采取书面形式的,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保留记录,以便日后核对;

5) 与业务、采购部、展厅等各相关部门定期沟通,就产品卖点、细节、推广等

问题进行讨论;

6) 如其他部需企划部配合的工作,其他部门需先知会或以工作联络函形式告知

企划部负责人,再由企划部负责人根据各工作轻重缓急来安排本部门工作。

7) 上下级需逐层汇报,如对上级安排不满,需先执行后投诉。

3、工作效率管理制度

1) 每周一早晨提交本周常规工作计划表,确定本周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进度,

周五对本周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确认工作完成情况,对未完成工作,进行原因分析,并督促尽快完成;

2) 实施工作进度管理。重产品从提报、制播会、节目资料准备、节目跟进(电

购、网购、微信营销等);公司对外宣传、企业文化(品牌)推广等工作,都需制定工作进度表,交部门经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推进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平面设计工作也严格按照节目进度开展工作。若因本部门员工工作失误而造成工作进度延迟造成公司损失的,对当事人进行工作过失处罚,情节严重者无薪辞退;

3) 节目资料(已打印出来的资料)、专业参考书籍、杂志等由企划执行(兼助

理)管理,随时进行更新、整理。

4) 制定年度、半年度、季度营销策划方案及活动推广费用预算方案,年度方案

需在当年11月底出台下一年全年营销策划方案及费用预算;半年度与季度营销方案及费用预算需根据市场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年度方案上作相应调整,如7——8月(半年度方案)需在5月份修改完成,季度方案在当季度中旬出台下季度方案及费用预算,提前一个月开始筹备,当月开始执行。

4、宣传推广费用管理制度

1) 所有费用根据每次活动推广费用预算执行,预算与实际费用差额尽量控制在

±10%;

2) 费用最终由总裁审批后方可执行;

3) 各宣传推广合作单位费用尽量采取定期结款制,比如月结、45天结、双月结

等;

4) 根据财务要求在每月指定时间内与各合作单位对帐并上报财务部。

5) 每次宣传推广项目落地至少需两个部门或两个部门以上签(验)收,杜绝弄

虚作假

五、部门职责

1.关于企划:

1) 全面管理公司CIS系统的统一维护和实施规划;

2) 执行公司运营方针并组织策划企划方案,协同相关部门落实与执行,开展公司营销企划工作,配合公司营销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接受其他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3) 负责塑造品牌精神、传递品牌文华,使品牌与市场、顾客之间建立精神层面的深度联系;

4) 负责品牌的宣传与推广,制定广告策略并负责落实,提升品牌竞争力,编制企业广告战略及营销策划方案;制定广告预算、广告费用,使用管理程序并实施广告费用管理;

5) 对广告的发布实施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效果评估,及时给予调整、修正;对各业务版块指导、审核、监控、协调,配各业务版块开展媒体投放、促销等营销活动;

6) 建立对品牌标识、海报形象、店面形象(有加盟店的时候)到服务规范等一系列品牌管理规范,从品牌相关的各个维度强调和维护品牌的品味和形象;

7) 构建和维护良好的媒体关系,以确保品牌传播的有效性和广泛影响力;合理考察、选用广告合作单位,组织配合开展各项广告动作,保持密切沟通,考评广告合作单位的工作业绩和广告效果;与广告公司协作开展活动推广、市场开拓、广告创意制作、广告发布、活动促销等市场营销策划活动;

8) 部门团队建设,负责工作计划,包括战略、市场策划、媒体公关、广告宣

传、平面设计、店面设计、落地活动等方面的工作;

9) 与公司业务、采购保持良好的沟通,相互协作,共同探讨产品制播方向;

10) 认真研究产品,详实了解产品信息,并总结提炼卖点,找出产品的准确定位;

11) 配合电购开制播会,详细向编导、主持人描述产品信息及卖点,并沟通节目事前准备工作

12) 配合营销部节目资料准备,做到精、简、实用、美观;

13) 协助营销部各台节目产品培训;

14) 关于新产品开发提出部门意见及建议;

15) 定期按照部门纲要及工作计划进行目标检查和考核;

16) 部门的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

17) 制定企划的组织架构、下属岗位职责、部门发展计划;

18) 部门人员的选拔、考核、培养、推荐;

19) 执行公司规定任务并按要求实施方案的落实、检查、监督、总结,不断完善并上报副总经理执行方案结果和执行总结;

2.关于客服:

20) 处理客户的投诉,和客户沟通并把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解决,并监控解决的速度及力度,定期对所处理投诉的结果进行汇总,上报直属副总经理总结和分析客户的投诉、建议和意见,并提出改进方案

21) 受理客户的咨询、报价的电话接听,登记、整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编制客户信息报告,对以上信息进行电脑录入,整理存档。

22) 对售后的产品及时登记建档,反映给各相关部门,并督促在24小时内进行解决(或拿出方案)。处理结束后24小时内,对客户进行回访,及时了售后进度,及调查客户满意度,对信息进行回访录入。(售后:具体依据国家“三包”法及我司售前提供的售后备注)

部门管理制度 篇6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的加大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及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保圣配料有限公司内部管理。

三、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总体管理和协调。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3、管理部对各部门、车间的环境卫生、定置定位摆放及劳动纪律等工作负管理责任。

4、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督查,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

1、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部人员履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时,各部门及车间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部主管领导报告。

4、各部门、车间负责内部的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上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案。

5、安环部人员到车间现场检查及厂界周边巡查每天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车间和部门进行整改并考核。

6、车间班长每天到厂界巡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巡查时在门卫登记备案。

7、车间中的相关废气治理按照车间既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考核细则

1、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和车间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及车间主管严格按照通知书的日期进行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考核责任部门20元/条,由于工艺及生产的原因不能按时整改的,需责任部门出具延期整改申请,并交副总签字方可延期整改(未整改期间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安环部人员在厂界巡查时闻到厂界有生产车间废气,通知车间进行处理,对不做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并要求强制处理。

4、安全环保部人员现场发现违规操作的,当场制止其违规行为,作为安全隐患统计通知当班班长。对当场制止无效的要求车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考核结果上报安环部,月末由安环部上报管理部核算考核工资。

5、各部门及车间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考核主管部门50元/次,处理事故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送回仓库,并补领新灭火器,用过没有补领的考核20元/次;原则上消防箱内水带不得随意动用,特殊情况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可使用,使用后晒干及时放回。

6、安全环保部接到环保局人员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

7、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接到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安环管理人员考核20元/次,车间考核50元/次,并要求车间强制处理。

8、部门或车间现场卫生、物品定置定位摆放、现场劳动纪律、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佩戴按照公司《现场督察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9、车间废气吸收塔吸收液更换及车间内部废气的的管理按照车间现有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六、附则

1、 本规定根据运作情况的需要可进行补充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部门管理制度 篇7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规范、完善集团合同管理工作和审批流程,防范集团合同风险,有效控制并维护整个集团的合法权益,集团法律事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民商事合同、协议的经济活动(劳动合同除外)。

集团及所属公司之间签订、履行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合同时应当做到:遵守法律,诚实守信,维护集团利益。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四条 集团合同管理由集团及各公司法律事务部、合同主办部门、其它部门分别行使职权,各部门之间行使职权应遵循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严禁推诿等原则。

第五条 集团法律事务部为集团公司的合同法律审核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核集团的对外合同以及集团董事局、总经理要求审核的其他合同。

(二)负责制定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据国家合同法律法规的修改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三)负责根据《合同法》解释本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制定、修改集团统一合同范本;

(五)负责审查、修改、备案下属公司的合同范本;

(六)负责监督、跟踪本制度规定的由集团审核的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各公司日常合同的履行抽查;

(七)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公司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八)负责对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核的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的存档、备案工作;

(九)负责集团合同的诉讼、仲裁工作;

(十)指导各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

(十一)其他由集团负责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公司法律事务部为本公司的合同法律审核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核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

(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工作;

(三)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本公司合同示范文本;

(四)协助或者参与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五)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

(六)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和抵(质)押物登记;

(七)负责合同的登记和保管,对应由法律事务部保存的合同做好存档工作,对其他已审核的合同的复印件进行存档;

(八)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

(九)负责合同纠纷的仲裁和诉讼;

(十)其他相关合同管理工作。

各公司应当设立法律事务部门,并设置合同管理岗位。各公司如果确有困难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可以外聘律师完成合同审核管理工作。

第七条 集团及各公司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为合同主办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起草本部门合同;

(二)负责调查合同的对方当事人资信;

(三)负责进行合同的谈判;

(四)负责办理合同签订的内部审批手续和外部的登记、鉴证等工作;

(五)负责监督、跟踪合同的履行;

(六)负责协调合同纠纷;

(七)负责保管、存档合同;

(八)其他相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 合同主办部门为最终签约部门,其它部门应当在本部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三章 合同的审批流程

第九条 集团及各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然后依次经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确认同意后报总裁或总经理签字盖章。

第十条 法律事务部门已经提供合同范本,主办部门仅需在合同中填写金额、数量等基本情况的,可以不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具体事宜由各法律事务部门规定。

第四章 合同的签订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前,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必要时,报由公司法律事务部指派法务人员或者聘请律师协助进行。调查内容包括:

(一)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主体资格;

(二)合同标的涉及国家特许经营的,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许可或者资质证书;

(三)非对方当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代理签署合同的合法授权;

(四)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五)对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是否良好,现时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者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六)涉及保证担保的,保证人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保证人资格,是否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七)涉及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是否真实存在;

(八)涉及质押担保的,质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可以质押的动产或者权利,是否真实存在;

(九)其他必要的和相关的资信信息及资料。

第十二条 资信调查报告及调查过程中获取的下列资料,作为合同档案资料进行保管:

(一)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

(三)对方当事人的涉及国家特许经营的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四)对方当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合同签订授权书;

(五)经法定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验资报告、资金证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

(六)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现时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者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明材料;

(七)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存放资料;

(八)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所列各种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当由调查人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予以注明并签名;无法或者不便核对原件的,应当在资信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公司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贯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十四条 合同谈判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请求法律事务部指派法务人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其他部门的,其他部门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

前款所称合同谈判,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条款内容等进行协商。

合同谈判时应当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权。取得合同文本起草权的,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准备合同草案。

第十五条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以传真、公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合同的,应当随即以正式的书面合同予以确认。

公司有统一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如无统一格式文本又需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起草,经法律事务部审定后,公布使用。

第十六条 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文本用语应当准确、严谨、简练、规范。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部首部分:当事人的一般状况

载明当事人各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公司,不得以部门名义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公章应当与对方当事人的有效证件等资信材料载明的情况保持一致。

(二)正文部分:

1、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生产厂家、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2、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3、质量条款

合同应包括质量标准和质量异议期。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 价款或报酬条款及可能发生费用的分担条款

①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金额及货币币种,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②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③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及履行过程中各方义务及风险责任的划分

①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②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③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6、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当事人要求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司规定的程序报批且经有权确认人员签字确认。

我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业务部门应当审查对方提供标的物的的真实情况和保证人的资信情况。

7、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他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8、根据法律或者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其他条款;

9、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其他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0、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对新客户、情况不了解或曾有轻微违约行为的客户,在签约时应设置担保。可采用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形式。

有法定违约金的,应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方式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

选择诉讼方式的,签约时应优先选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合同生效的条件

签订合同的批准和授权。

(三)结尾部分

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或业务部门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 合同中涉及的时间,应当使用年月日形式,其中年份不得缩写,也不得省略。

第十八条 示范合同中未选择的项目或者未约定的空白栏,应当填写“无”字样。

第十九条 除紧急或者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打印或者印刷制成。

第二十条 非示范文本的合同草案提供对方当事人之前或者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由合同主办部门送公司法律事务部进行文本预审。

第二十一条 合同谈判达成一致签署合同之前,合同经办人应当按照内部审批流程将合同依次报送合同审核部门进行业务、财务、法律审核,最后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签订合同。

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合同审核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合同主办部门提供与合同签订有关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业务审核由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或者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技术、业务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二)技术、业务的可靠性和操作性;

(三)技术、业务方面权利义务的全面性;

(四)技术、业务术语的准确性;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财务审核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资金、资产的合法合规性;

(二)价款或者酬金结算方式的可行性;

(三)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资信情况;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法律审核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签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条款内容的齐备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用语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四)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合同主办部门向合同审核部门送审合同草案时,应当给合同审核部门预留充分的审核时间。

合同审核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应当及时审核,不得拖延。

合同审核、审查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重要疑难的合同在两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一次提出全部问题要求主办部门修改。特殊情况下,经法律事务部部长和主办部门领导确认,合同审核应当在半日内完成。

第二十六条 合同审核部门审核合同草案后,应当出具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该类用语,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

审核意见必须有审核人员和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签名。

第二十七条 法律审核后,应当将审核意见连同合同草案退还合同主办部门,由合同主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送有关公司领导审批。

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未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而签订合同将根据集团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签订实行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委托签订相结合的制度。合同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裁(或总经理)签署。

第二十九条 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公司授权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授权签署合同的,公司应当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应当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 取得由公司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后,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授权签署合同的,代理人应当在“代理人”一栏签署自己的姓名。

合同签署后,由合同主办部门报送公司公章管理部门,填写《公章使用情况表》后,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司印章。

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以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或者业务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亦不得在合同上加盖部门印章。

合同文本超过一页的,应当对整份合同加盖骑缝章。对于合同文本中的修改、删除之处,合同主办部门确定后,应盖章确认。

第三十一条 对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签署,由合同主办部门按照本节规定予以要求,并确保:

(一)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签署人具有签署合同的合法权利或者有效授权;

(二)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签署人的签名真实;

(三)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在合同上加盖其合同专用章或者单位公章;

(四)合同文本修改、删除后原则上应当重新制作,特殊原因在原合同文本上修改、删除的,必须由对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确认。

第三十二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履行的必要性,应当办理鉴证、公证或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法律事务部依法应及时配合办理;

第五章 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合同签订完毕以后,合同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准备并完成履行合同工作。

第三十四条 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应全面、及时履行合同。

合同主办部门应实施履约跟踪统计,如有履行不及时或其他问题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履行。

合同主办部门应根据规定向财务部门及各审核部门提供合同正本或副本。

第三十五条 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人员发现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应当立即通报合同主办部门。

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时,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在法定或者合同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者合同约定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书面催促履行或者提出索赔。

前款所称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包括不能履行,不全面、不适当履行,以及不履行合同。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送交对方当事人之前,应当经合同管理部门法律审核。

第三十六条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直接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应当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对方当事人为单位的,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加盖其单位印章或者接收部门印章。

对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直接送达的前款函件的,应当使用特快专递形式立即邮寄送达对方当事人,并应当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函件内容。

邮寄送达后,应当及时查询对方当事人的签收,并应当收存由邮递部门盖章确认的查询回单。

第三十七条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签收单、特快专递详情单和查询回单应当作为合同档案资料予以保存。

第三十八条 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人员收到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的,应当立即送交合同主办部门,由合同主办部门商同公司法律事务部处理。

第五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 合同发生争议时,经办人应依照下列程序,提请处理合同纠纷:

(一)合同经办人应当做出纠纷处理意见并附相关材料,及时报告给经办部门负责人。经办部门依据情况及时安排人员与对方协商。

(二)经协商能够达成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签订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经办部门与公司法律事务部协商,确定解决方案后,报公司领导决定提起诉讼。

(三)对方提起诉讼或我方决定提起诉讼时,合同主办部门应将合同有关材料送交法律事务部门,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律事务部工作。各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将其诉讼进展情况报集团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四十条 对于属于集团法律事务部处理的合同纠纷,集团法律事务部依据情况,及时提出意见,由集团总裁对该纠纷及负责处理纠纷的单位、人员的处理意见等作出批示意见。

第四十一条 凡由法律事务部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 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 出库、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 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 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 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

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在合同纠纷发生之日起(一般为合同到期日)6个月内将有关材料移交法律事务部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移交的,合同主办部门应当提交书面材料,本部门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同意可以不移交,但应每三个月向法律事务部门汇报一次情况。

第四十三条 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有关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跟踪或履行。

第四十四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经协商无效者,由法律事务部或者公司外聘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四十五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第六章 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 各公司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是指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履行和争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书面、电子资料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材料。具体范围包括:

(一)合同正本及附件原件;

(二)资信调查材料;

(三)合同审核和审批材料;

(四)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包括信函(含信封)、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五)合同谈判、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意向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六)争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和解协议书、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决定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等;。

(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材料;

(八)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

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合同档案,依照合同编号,确定合同档案资料齐全,向法律事务部提交一份材料清单,经法律事务部确认后,根据各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立卷并予以保管。

第四十七条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合同主办部门移交的合同原件建立档案备案。合同主办部门或经办部门可以在其职能管理或者业务范围内保存合同档案材料的复印件。

第四十八条 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至少三年,重大合同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随工程项目资料归档保管。

第四十九条 档案的使用,按集团及各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它规定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法律事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合同管理行为,维护学校各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社会目的而订立的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

第三条 学校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自身的合同管理办法,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备案。

学校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但须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学校所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未经授权不得以自身名义独立对外订立合同。

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签订合同的法定签约人。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签约的,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在签订各类合同前需申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 学校合同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工合作,加强监督”的原则进行,即合同的申报、审核、签署、备案、履行等各个环节均应按程序办理,严格制度,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第二章 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合同管理委员会为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法律事务室人员及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组成。

第七条 学校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归口职责范围负责合同管理:

(一)保卫处:负责安全、消防设施建设及改造等合同的管理;

(二)科研处:负责科研、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等合同的管理;

(三)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层次的非学历教育办班(例如在职研究生课程班,MBA、MPA进修班等)合同的管理,合同应在研究生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人事处:负责人事、劳动合同的管理;

(五)财务处:负责借贷及对外投资等合同的管理;

(六)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学校、院系与国(境)外大学或机构交流与合作等合同的管理,涉及学分互认的合同应在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后报教务处(本科生)或研究生部(研究生)备案;

(七)对外联络合作处:负责学校校友捐赠合同的管理;

(八)资产管理处:负责校内各类大宗物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学校专用设施采购,学生公寓家具、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采购,校内房屋、场地等财产租赁合同的管理;

(九)基建处:负责校园基本建设和大项、专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合同的管理;

(十)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园绿化美化,校园维修工程及材料、燃料等消耗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十一)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软件购置等合同的管理;

(十二)图书馆:负责书刊采购、图书馆数据库建设等合同的管理;

(十三)其他部门根据业务归口职责范围负责合同管理;

(十四)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本部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八条 校部机关各部门、各院系、各教辅单位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作为合同承办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签订合同前,审查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

(二)组织合同项目谈判;

(三)起草合同文本;

(四)负责合同文本审核会签的流转;

(五)履行合同备案程序;

(六)指定合同承办人员;

(七)监督、组织合同履行;

(八)负责本部门合同统计;

(九)保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文件。

第九条 财务处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查项目的经费预算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审查合同中资金拨付和使用事项是否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三)协助合同承办部门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四)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正本;

(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收支事项。

第十条 审计处负责监督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的执行程序和履行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 法律事务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查合同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并建立使用记录;

(三)建立合同登记制度,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合同复印件;

(四)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不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正本;

(五)制订或协助各部门制订、发布合同示范文本;

(六)处理学校涉及的合同纠纷,参与或委托法律顾问参与仲裁活动和诉讼活动;

(七)对学校各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八)处理合同管理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

第十二条 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除即时结清外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学校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原则上应采用示范文本。不能采用示范文本或根据情况需要对示范文本条款予以调整后使用的,应按本章其他条款的要求进行合同谈判。 合同承办部门如采用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应按合同审核程序获得批准。

第十三条 合同承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标的(以下称“项目”)具体情况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范围、内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项目期限、进度安排或工作计划;

(四)项目质量要求(服务标准)、检验与验收方法;

(五)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六)项目变更方式;

(七)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八)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 合同承办部门应掌握项目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履行进度、合同相对方资产情况及履行能力),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相对方应定期将项目履行情况报送学校,并根据学校提出的需求,及时提供必要信息。

第十五条 项目检验与验收方法。合同承办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做好验收工作。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款应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并应约定验收不合格时我方的救济权利。对于货物采购项目,可将货物的验收分为表面验收和质量验收;对于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可将服务成果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效果验收;对于技术开发类项目,可将工作成果的验收分为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等。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合同承办部门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对属于合同涉及到的我方的保密信息、事项不能向任意第三方披露、泄漏,必要时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七条 履约保证金。合同如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以能够控制合同风险为限;合同应约定:如果合同如约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八条 付款方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原则上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审核程序获得批准可以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九条合同必须明确项目完成期限,对时间总量的约定应用工作日来核算,对时间段的约定应明确截止日期。

第二十条 合同应约定:合同到期、合同相对方失去其承担项目的能力或者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相关条款时,我方有权启动合同相对方退出、再选择等变更程序以及单方解除合同程序,合同相对方有义务在约定的交接期限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另行选择合同相对方,并与新的合同相对方进行工作交接。

第二十一条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原则上以约定我方住所地仲裁机构或法院(仲裁或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选择仲裁,选定的仲裁机构应明确,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为宜。

第四章 合同审核及签署相关流程

第一节 申报

第二十二条 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时,合同承办人员须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该审核表需经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三条 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合同承办人员应认真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合同承办人员完成上述审查事项后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并随同以下资料:对方签约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律、法规规定对方签约单位所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特许经营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方签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经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一并报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节 审核

第二十四条 合同需经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的,合同承办人员应先将合同草案及相关材料报送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由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五条 合同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的,合同承办部门应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分管校领导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时,应至少预留3个工作日的审核期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时,由法律事务室提出,与合同承办部门进行协商。

第二十七条 对送审的合同,法律事务室应认真审核,必要时可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及学校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及合同修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或通知合同承办人员补报材料,最后做出可行、不可行或需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审核意见。

法律事务室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否采用合同范本;

(二)项目是否属于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范围;

(三)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四)是否有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或者其他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的条款;

(五)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合理,是否对学校造成较大风险。

第二十八条 合同中如涉及重大事项、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法律事务室应向分管校领导提示,提请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

第二十九条 合同承办部门必须按照合同审核机构的审核意见与合同相对方协商修改合同,如相对方不同意修改或未按照要求修改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协商结果告知合同审核机构,由其审核是否接受修改内容。

第三十条 合同承办部门必要时可就合同中涉及资金的事项征求财务处的意见,财务处应根据自身职责对合同相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十一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需要办理批准、鉴证、公证等手续的,应先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再报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 签署

第三十二条 合同经审核程序获得批准的,合同承办人员在正式订立合同前,应向法律事务室申请合同编号。

第三十三条 合同承办人员申请合同编号后,须向法律事务室申请盖章,法律事务室按学校用印管理规定办理用印手续,签署合同。

第三十四条 一般情况下,应在合同相对方先行签字、盖章后,我方再签字、盖章。合同承办人应核对相对方在合同上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否与签约主体名称一致,审查应由对方提供的重要合同附件是否提供齐全等情况后,方可签字、盖章。

第三十五条 凡以学校名义签订合同必须使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专用章,校内各单位行政公章一律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专用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刻制和使用,也不得以其他图章代替。凡未加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学校一律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合同承办人员负责。

原各单位经批准刻制的合同专用章,自本规定颁布之日起三日内送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节 备案

第三十六条 合同审核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原件及经过审核的合同草案复印件留存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三十七条 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如下方式备案: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合同正本送财务处留存,复印件送法律事务室留存;不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合同正本送法律事务室留存。合同承办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保留合同复印件。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八条 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督促合同相对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情况,合同双方负有通知(包括提示有关部门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期间履行合同义务或主张权利)、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十九条 合同承办人员应定期向所在部门领导汇报、请示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争议。

第四十条 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合同承办人员发生变动,应向本部门指定的其他人员书面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方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我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应采用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

第四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由合同承办部门提出变更或解除的依据,送法律事务室审核,按审核程序经批准后,合同承办人员与对方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后,按主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的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协议,或由我方依据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程序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 双方一致同意变更、中止、解除上述合同的文书、电报、信函及其他附属文件、资料,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及时完整地送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四十五条 对于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应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依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及合同承办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追究行政或经济责任:

(一)学校所属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学校授权,擅自以部门或学校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者;

(二)签订合同不做调查,不了解对方资信,导致上当受骗,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学校声誉者;

(三)超出职责范围和履约能力,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尽到相应职责,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五)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合同承办人员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学校合法利益,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法律事务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部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

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

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七、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

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清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存货盘点方式,采用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包括20xx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并报当地税务局备查。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参照国家邮电施工企业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分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讯设备、运输工具五大类。

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资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还应包括安装费用;进口的固定资产原价,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自制自建 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根据电力企业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分类折旧年限和估计残值率、分类折旧率。财务部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当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次月起计算折旧,当月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自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并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变动的固定资产于次月将变动说明书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严格审查,按董事会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二十、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公司筹建前期准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规定和合资章程有关规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在开始生产后,按国家财税规定进行分摊或一次性入生产成本。

二十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

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合同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合资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合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公司则应按根据实际投入的资本进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

现金投资,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合资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资金的记账依据。

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投资,应按合同规定和合资各方协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中所列金额和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的依据。

各方的投资,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二十三、健全原始记录,实行定额管理,严格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退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凡已支出的费用,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应付工资的核算应根据核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以及公司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等有关记录,计算员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中方员工的各项公积金和国家对员工的各项津贴,也应列入成本和费用。

应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分别汇集,项目建设期间应汇集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工程建设费用、生产运行期间应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账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费用。

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分清公司内部各部门成本和费用的界限、分期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号法。

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责任成本制度,编制成本、费用计划,财务部严格按计划进行资金预算,并定期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费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二十四、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账内,并应相应结转销售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入口径必须一致,不能只记收入,不记成本,也不能只记成本,不记销售收入。

当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时,应相应结转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费用,并在当月财务分析中予以说明。

二十五、净利润为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支净额减所得税。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和非常损失等。

公司的利润按月计算,在年度内,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账结法。

储备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企业发展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增加资本,否则账面金额不得减少。职工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应当用于公司员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各项福利。

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后的利润,为可分给投资人的利润。

年度终了,按照合同、章程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编制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后据以记账;列入当年决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对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公司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和债务(如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公司对外发生外币业务时,无论增加或减少,均应采用当日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记账。月终,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金额。因汇率不同而出现的差额,作为汇单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部门管理制度 篇9

【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部门管理制度 篇10

公司各部门管理制度]

1综合管理部(办公室、保卫、公司管理)

1、1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编号、传递、催办归档。

1、2负责公司文件打印、复印、传真函件的发送、各种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及纪要的制发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向总经理作出汇报。

1、3负责公司的对外公关接待工作。

1、4为总经理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及各种报告。

1、5保管公司行政印鉴,开具公司对外证明及介绍信

1、6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及工作协调。

1、7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的值班。

1、8负责处理本公司对外经济纠纷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

1、9负责调查和处理本公司员工各种投诉意见和检举信

1、10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管理。

1、11负责公司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

1、12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

1、13负责公司内的清洁卫生管理门卫、厂区治安管理。

1、14分析公司经济活动状况找出各种管理隐患和漏洞并提出整改方案。

1、15负责填报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报表及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等工作。

1、16公司人员招聘及员工培训员工考勤管理。

1、17员工绩效考核,薪酬管理。

1、18员工社会保险的各项管理。

1、19针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出奖惩方案,核准各部门奖惩的实施,执行奖惩决定。

1、20人员档案管理及人事背景调查。

1、21检查和监督公司的员工手册和一切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1、22负责与劳动、人事、公安、社保等相关政府机构协调与沟通及政府文件的执行。

1、23负责员工的劳资纠纷事宜及各种投诉的处理。

1、24负责公司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

1、25公司员工工资的核算、编制和发放工作。

1、26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

2、财务部

2、1公司财务预算、决算、预测。

2、2编制财务计划。

2、3编制会计报表。

2、4拟写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2、5负责合同的管理,对公司对外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并备案。

2、6负责建立公司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并进行核算及控制工作。

2、7对各种单据进行审核。

2、8负责各种财务资料的收集、保管、保密工作。

2、8处理应收、应付货款等有关业务工作。

2、10负责公司税务处理工作。

2、11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机关政府机构的协调与沟通,政府文件的执行。

2、12监督公司不合理费用开支。

2、13公司全盘账务业务处理。

3、销售部

3、1负责公司全面形象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产品营销条件进行市场定位和势态分析作出公司营销策略、方针的建议方案。

3、2搞好公司的产品宣传策划。

3、3组织合同评审工作。

3、4催收货款做好资金回笼及账款异常处理。

3、5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负责接待客户并协助处理好客户投诉。

3、6负责客户的沟通和联系及潜在客户的开发。

3、7负责建立公司营销资料库。

4技术部

4、1负责公司产品规划、技术调查、工厂布局。

4、2新产品开发研制,样件制作、鉴定与审核。

4、3产品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工艺图纸、工艺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4、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促进公司进步。

4、5生产过程中在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并进行工艺技术上的监控,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4、6向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并接受各方位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反馈及处理。

4、7负责建立公司技术资料库。

4、8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使用情况的各种信息资料,并做相应分析,提供改进的具体方案。

4、9按照技术工艺流程编写工序作业指导书。

5、生产部

5、1负责根据公司计划及市场营销部需求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编制具体的生产作业计划。

5、2负责按计划组织各部门按计划进度完成生产任务。

5、3合理确定生产节拍,使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5、4时刻掌握生产进度,做好生产各工序间的平衡,提高生产效率。

5、5合理使用设备,提高设备使用率。

5、6负责公司设备管理。

5、7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各类资源,减低物资消耗,避免各种不必要的浪费,降低产品物耗。

5、8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程序要求把好产品质量关。

5、9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0按照5s标准搞好有关工作,制定公司现场综合管理标准并督导实施。

5、11制定设备操作规范,指导生产员工按章操作。

5、12负责公司生产工位器具的管理、组织、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工作。

5、13负责公司水、电、气的管理。

6采购部

6、1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需求计划,并督导实施。

6、2负责编制公司物资管理相关制度。

6、3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原则,实施统一采购。

6、4负责建立公司物资采购渠道,搞好供应商的择优、筛选与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6、5负责严格监控公司物资的状况,控制不合理的物资采购和消费。

6、6负责建立公司物资比价体系。

6、7组织建立科学的库存储备量标准,最小限度地占用流动资金,充分发挥物资的有效使用。

6、8组织建立公司物资消耗定额并严格定额管理。

6、9严格规范物资保管,采用科学的仓储管理办法,保证物资尽其所用。并建立物资的综合利用和废品利用制度。

6、10负责做好仓储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7、质量部

7、1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推进、实施、督导。

7、2负责对产品品质的全过程管理。

7、3对原材料及外协零部件入库前进行质量检验。

7、4对质量异常情况进行追踪分析及处理。

7、5对产品进行各种功能性测检。

7、6加强对检测和试验设备、器具的使用和保管。

7、7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7、8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质量情况的各种信息,并做好相应分析提出改进具体方案。

7、9买力做好客户对质量异常投诉的处理工作。

四:

市场部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好公司产品的宣传、推广、销售以及公司的形象宣传,提高工作效率,并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特制定本制度。所有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市场部管理制度

1、市场部人员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销,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2、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4、市场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年度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并交市场部主管人员存档。

5、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6、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展及具体情况,以便保证供货等相应条件的可行性。合同签订后将原件交公司存档,并及时将具体要求等反馈给公司及相关部门。

7、打电话时要使用普通话,用语礼貌、得体。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

8、业务人员如要调走,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将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帐务清算并将本人业务工作进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场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为离职处理,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9、业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现场销售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部工作制度

1、负责公司产品销售策略的制定、实施以及市场开拓。

2、市场信息、行为的及时收集与反馈,市场预测。

3、新产品、新市场的策略制定。

4、各类项目的承接、组织招投标、合同签订和款项回收。

5、不断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管理体系。

6、维护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7、及时进行款项回收工作,并按期提交回收报告;承担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回款不及时的责任。

8、销售工作的监察与评估。

9、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

部门管理制度 篇11

一、木材经营加工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加工木材的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年检;

二、凡是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经营、加工,严禁违法收购加工木材,严禁经营、加工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

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木材加工厂收购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须提供林木采伐许可、供货合同及数、县内木材运输证等木材的合法来源凭证;

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各加工厂用木材来源合法凭证建立管理台帐,按自己采伐、收购加工和加工农民自用材分类进行管理。同时持合法凭证到乡镇林业站登记并在林业站建立台帐,实行双台帐管理。乡镇林业站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厂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必须提供管理台帐,无管理台帐或管理混乱的,县级林业主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将吊销加工经营许可证,取缔木材加工厂;

八、各加工厂之间的木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各采伐点之间的采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厂要运输木材的,向乡镇林业站申请。林业站根据所建台帐对所申请运输的木材进行检尺,并出具检尺单同时发放县内木材运输证。加工厂凭林业站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十、县内运输木材必须到乡镇林业站办理县内运输证,出县运输必须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运输期限:县内运输证有效期为1天,出县运输从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龙江、哈尔滨、辽宁、内蒙古、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部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 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 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 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 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 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 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 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 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 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条 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 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 试用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 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 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 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 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 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 健康检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 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 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 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 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 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 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的考核

(1)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 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 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 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 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 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 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 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 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 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 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 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 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 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 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 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 行使选举权;

(2) 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 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 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 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 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 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 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 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 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 奖惩

第四十五条 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 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 培训

第四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 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 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 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 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 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 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 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 脱产学习

d) 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 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职

第五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 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 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 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 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 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 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 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 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部门管理制度 篇13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的加大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及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保圣配料有限公司内部管理。

三、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总体管理和协调。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3、管理部对各部门、车间的环境卫生、定置定位摆放及劳动纪律等工作负管理责任。

4、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督查,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

1、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部人员履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时,各部门及车间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部主管领导报告。

4、各部门、车间负责内部的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上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案。

5、安环部人员到车间现场检查及厂界周边巡查每天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车间和部门进行整改并考核。

6、车间班长每天到厂界巡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巡查时在门卫登记备案。

7、车间中的相关废气治理按照车间既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考核细则

1、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和车间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及车间主管严格按照通知书的日期进行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考核责任部门20元/条,由于工艺及生产的原因不能按时整改的,需责任部门出具延期整改申请,并交副总签字方可延期整改(未整改期间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安环部人员在厂界巡查时闻到厂界有生产车间废气,通知车间进行处理,对不做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并要求强制处理。

4、安全环保部人员现场发现违规操作的,当场制止其违规行为,作为安全隐患统计通知当班班长。对当场制止无效的要求车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考核结果上报安环部,月末由安环部上报管理部核算考核工资。

5、各部门及车间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考核主管部门50元/次,处理事故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送回仓库,并补领新灭火器,用过没有补领的考核20元/次;原则上消防箱内水带不得随意动用,特殊情况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可使用,使用后晒干及时放回。

6、安全环保部接到环保局人员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

7、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接到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安环管理人员考核20元/次,车间考核50元/次,并要求车间强制处理。

8、部门或车间现场卫生、物品定置定位摆放、现场劳动纪律、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佩戴按照公司《现场督察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9、车间废气吸收塔吸收液更换及车间内部废气的的管理按照车间现有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六、附则

1、 本规定根据运作情况的需要可进行补充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部门管理制度 篇14

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厕所是传播疾病、造成污染的地点之一,加强厕所卫生管理,是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厕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各使用部门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条:厕所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定期冲洗、打扫及消毒工作,每天不得少于一次,达到无臭、无蝇、无大便、无污水停积。

第二条:各厕所所需的消毒药水,由总务处负责发放,每周彻底消毒一次。

第三条:总务处对厕所卫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其负责的班级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四条:垃圾、粪便处理办法:

1、每天早、晚各清扫一次,全天必须每隔1小时用流水冲洗一次。

2、厕所内的垃圾实行袋装化,定点收集垃圾,由各负责班级值日生定时清扫垃圾,并及时将其运至垃圾场。

3、禁止将易塞物等垃圾扔进下水道中,必须扔在纸篓中,每天有清扫人员及时倒掉,地面打扫干净。

4、校内厕所的卫生打扫情况由总务处卫生处和学生会卫生部管理并检查,由督导办监督。

第五条:打扫办法实施:

1、按级轮流,一大周换一次,第二周周日晚上交接。

2、该班打扫期间若发现厕所堵塞由本班负责处理通道。

3、每次清理垃圾时,提前到后勤处领取垃圾袋,要节省使用垃圾袋,不可学杂费。

4、每天早、晚要彻底清扫一次厕所卫生,保证厕所内地面上无垃圾、下水道中无粪便。

第六条:处罚方法:

1、凡发现把垃圾扔进池内者,每人每次罚款5元,由总务处和值日生监督。扣班级10分。

2、凡在墙上乱写乱画者,一经发现罚款2元,扣班级5分。

3、值日生应将纸篓全部放到墙角,凡将垃圾桶放到路中央者扣该班10分。

部门管理制度 篇15

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了员工建造适宜和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

3、责任

生产部、总务部及各生产车间。

4、内容

4.1"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生产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6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废水方面

4.7.1锅炉房消烟除尘废水。

4.7.2车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4.7.3纯化水站、锅炉房及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排放。

4.8废气方面:锅炉燃烧产生的含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水幕除尘处理。

4.9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锅炉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4.10空调机、空压机及锅炉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内危险品必须按照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贮存、保管以及销毁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二.各级环境保护任制

1.1环境管理者代表

由总经理任命的,代表其建立,实施,保持环境管理体系,并负责向总经理汇报运行经果和管理者

1.2环境管理委员会

由由主任委员(环境管理者代表)及各委员组成的一个环境方面的审议机构。

1.3各层人员的职责

总经理:

三.三废处理方案

1.1废气的处理:少量有毒气体可以通过排风设务排出室外,空气稀释。毒气量大时,必须处理生再排出。

1.2含重金属废液的处理

1.3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处理

一般有机溶剂是指醇类、酯类、有机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构成的物质。对此类物质的废液中的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可燃性物质的低浓度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再者,废液中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但是,对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即通过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质),其稀溶液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1.4废料销毁

锅炉房中出现的固体废物不能随便乱放,以免发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气体或自燃的危险废料不能丢进废品箱内和皋废水管道中,不溶进水的废料禁止丢进废水管理中,必须在适当的地方烧掉或用化学方法处理面无害物。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4、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光焕发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6、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7、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8、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9、施工现场混凝土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0、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4、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5、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6、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菌素渗处理。

17、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8、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员工建造适宜的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环境保护应贯彻国家的环保法规,遵循"全面规化,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方针,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法制观念,重视环保工作;

2、技术中心做好环保基础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况,按期测定污染排放数据,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

3、企业改造和生产,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生产废弃物的管理: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包装袋、包装桶等其他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尽量回收利用,对不能再使用的物品,由总务部门回收;

5."三废"处理: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和废渣,必须经过处理才可排放,处理必须符合排放标准;

6.躁声的管理:采用低躁声设备。

部门管理制度 篇16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 公司下属各部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生产班组应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部门主管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生产的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工程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要保证“三同时”的实施。

第八条 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检查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进行整改,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6、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和保养工作,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二条 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班组、生产岗位),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准其上岗操作。

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三条 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

第十四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

第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六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有相应保护设施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八条 车间生产设备、产品存放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九条 车间厂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 非生产作业,进入车间施工作业时,须到生产技术部或安全消防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动火证,要有公司安保消防人员在场监督,方可作业。

五、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使用地和贮存点,严禁烟火,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公司安保消防人员监护下进行。

六、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二十三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 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第二十五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定期职业体检制度。

七、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年不少于二次;生产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十七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八、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九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三十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 2、重伤。 3、死亡。

第三十一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

3、事后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做到“三不放过”;

4、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领导、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部门管理制度 篇17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一章 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向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以工程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一)职工的聘用原则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 1.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2.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4.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执行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和加强档案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簽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行政文书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一bfanwen.com。项目工作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劳资、经营、财务、资产设备类档案材料的范围另行补充。 八、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四章 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方可购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五、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 它财务资料。

二十七、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方可购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五、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 它财务资料。

二十七、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方可购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五、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 它财务资料。

二十七、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 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方可购置。

二十四、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五、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六、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 它财务资料。

二十七、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八、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八、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二、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三、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五、合同纠纷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六、处理合同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 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2.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4.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6.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8.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9.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部门管理制度 篇18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提高部门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图档、文件、资料管理等特制定以下综合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综合部门员工除了日常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勤奋、积极主动的工作,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之外,根据部门工作的特殊性,还应严格执行综合部部门内部管理制度,所有规定如与公司制度抵触,以公司制度为准。同时也希望部门员工在执行中,提出意见和好的建议,为部门的工作献计献策。

一、 综合部部门职责

(一) 部门职能

在集团领导及分公司领导下,有效的完成综合部内务事宜的同时协助其他部门有序的开展相应的工作。

(二)部门权力和义务

1、对事业部日常管理的配合义务;

2、对公司员工日常工作的监督权;

3、对所有员工人事资料的审核权。

二、综合部门各岗位职责

(一)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

(二) 行政客服岗位职责

三、综合部门日常管理细则

综合部工作涉及较多的文档资料,要注意保持办公桌面整洁卫生,要归档的资料平时注意保管,以月为单位进行归档整理,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跟新情况;每周做好工作总结和制订工作计划,并以及时完成为首要目标,并于每周三17:3 0之前发至部门负责人邮箱;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与其他部门有沟通的业务要主动进行有效交流,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四、文件物资的管理

1、事业部相关人事合同、员工手册、劳动合同等人事专员有责任进行保管工作;

2、事业部员工档案、员工资料等除保管工作外人事专员务必做到及时更新工作;

3、事业部相关物资的管理、归放等行政客服专员做好保管登记工作;

4、事业部员工相关人事信息属内部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给其他人。

部门管理制度 篇19

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xx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镇党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学习制度

第三条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加强党的理论、政策、法律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四条 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学要紧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提高本职业务水平为主题,集中学习日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90分钟;集中学习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党的政治理论专题培训,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主讲,每半年进行一次;第二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由党政办公室、宣传委员负责组织材料学习;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规等的专题讲座由业务部门组织材料指定专人主讲,每一个季度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进行一次,并由办公室在十天之内通知主讲的业务部门。每一次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学习结束后由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织好考试题目对全体参学干部职工进行考试,年终评出学习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并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 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登记,除到山区村下乡人员、开会人员、因公出差和请假人员外,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惩扣工资5.0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一天,并惩扣工资30.00元。

第六条 干部职工参加业余函授学习,必须经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报考,凡未经批准擅自报读者一律不给假期。面授实行请假面授。参加函授学习的一律不报销任何费用,按获得毕

业文凭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文凭奖励500元,大专文凭奖励800元,本科文凭奖励1000元,本科以上奖励1500元。

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七条 实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为上班时间(如遇国家调整上班时间则相应调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处罚金5.00元,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上班时间吃早点、买菜、逛街、外出办私事、非公事串岗等,每发现一次扣工资5.00元。

第八条 上班实行签到制。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班前须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委托他人带签,因公未能按时签到的必须告知办公室负责签到的工作人员,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记为出勤,不发补助,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条 实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时间和双休日期间,实行副股级以上领导1名带班和2名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所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节假日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严格控制请假天数。除特殊情况(婚、丧、病、函授学习、探亲等)以及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况外,当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4天。当月请假超过5天的按超过天数每天扣发工资30元。

第十一条 实行外出办事报告制度。镇内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必须到党政办报告,并由党政办填入考勤表,否则按旷工处理。下乡人员由工作组长负责登记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底将考勤表交党政办。

第十三条 因事(病)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特殊情况除外)。书记、镇长请假相互审批;副科以上干部(含党委委员)请假由书记审批,股所负责人(含副职)由镇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镇长审批;下乡工作队员请假,工作组长由书记或镇长审批, 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工作组长审批,三天以上经工作组长审批后,交书记或镇长审批,以上请假人员书面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党政办公室,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党政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凡请假者,按请假天数在年终扣发相应天数的奖金。请事假及面授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五条 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制作考勤表,进行考勤登记,实行一天一考勤,一周一公布,一月一兑现。

第五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车辆调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由党政办公室批准后,驾驶员方能出车。

第十七条 外单位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驾驶员接党政办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车,不得自作主张,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按旷工处理,并承担出车的油料费和车辆磨损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第十八条 在本镇内出车的,根据出车的里程和车辆的耗油量实行开单定点加油,除特殊情

第十九条 外出途中须加油的,驾驶员根据实际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领导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条 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前须经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驾驶员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地点进行车辆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点修理。车辆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领导酌情处理。

车辆修理费用原则上必须持有所换旧零部件、修理材料单、修理发票并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要切实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身清洁。车辆不工作时一律停放在单位,不得开回家或者停放在别处。

第二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只保证党政领导办公用车,部门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如单位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需用公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可以使用公车,但须交纳每公里0.30元的油料费。

第六章 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条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会议、培训、活动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从本镇实际出发,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四条 接待对象:凡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县五机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县级部门的相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友好交往的乡镇、外地区领导、招商引资的相关客商等。

第二十五条 实行分级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接待对象的,由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相应领导陪同接待,接待时应严格控制参加陪同人员。

第二十六条 实行定点接待和接待单制度。接待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安排在镇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持党政办派发的接待单到指定地点接待,并实行党政办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记签字制度。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且未经党政办公室登记签字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认可。

第二十七条 严格接待标准。一般性接待标准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负责接待的领导灵活掌握;接待镇内人员(含工作误餐)一律控制在10元内,并由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签字,并注明接待人数。

第二十八条 实行接待礼品统一办理制度。对外来领导需赠送礼品的,各单位、各部门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非经批准赠送的礼品不得报销。

第二十九条 实行补助制度。对出差或下乡人员、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给予相应补助。出差补助按县有关规定执行。镇级工作人员下乡按山区村每人每天5元、坝区村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下乡人员必须交纳给所在村相应的生活费和住宿费。

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食宿接待原则上由镇统一安排。不统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区村每人每天30元、坝区村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给交通、伙食和住宿补助费。

第三十条 由镇直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或因工作需要来各部门办公的村级人员干部,接待原则上由各部门酌情解决。确因特殊情况需镇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门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 财经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镇政府各种费用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

第三十二条 镇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资金采取独立核算,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的公用经费根据单位和部门的工作量以及镇财力状况由政府安排财政所适时核拨。对有创收能力的单位和部门,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费用,按核定标准的50%核拨。

各单位和部门的专项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拨。

各单位向外争取的各种资金,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各部门的人员工资由财政按月划拨到银行并转发到个人帐户。公用经费由镇财政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全年公用经费之和,并根据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政府批准,分别划拨到各单位帐户。专项经费以镇人民政府拨款通知为依据,发生一项,划拨一项。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使用的资金,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下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批,单笔开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使用好本部门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对业务性质不清,审批手续不齐,开支范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人员有权不予核销。对不按时报帐核销,大量坐支现金的单位和部门,除停止提取备用金外,停拨除人员工资以外的一切经费。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不完成本职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停拨经费。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七条 每年州、县对镇的“三文明”奖金,提取一分用于镇领导班子的风险奖,职工按照挂钩项目和出勤情况经综合考核后计奖。

第三十八条 全年事(病)假不超过24天的,给予兑现出勤奖,奖励标准为300元/每年。节假日或其他时间加班的视财政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九条 出现旷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优秀等次;每旷工一天,扣工资三十元,交镇工会用于职工福利,并加计为事假五天。旷工天数过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工作中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年底不参加奖金的分配。出现“六害”行为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章 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的办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若因人为损坏室内设施,由各部门赔偿或修复。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干部职工,除照价赔偿外,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第四十二条 大会议室、党委会议室、值班室及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大小会议室须提前与党政办联系,会前会后的卫生、服务及物品管理由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值班室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打扫一次,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自配值班室钥匙。

第四十三条 各办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扫好室内卫生。文件、资料、报刊、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随时保持整洁。

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维护院内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每星期一上午集体学习结束由党政办组织各办公室人员进行一次院内环境卫生的打扫。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无故不参加打扫卫生的人一次交罚金人民币5.00元,交办公室用于花草树木的购置。

办公楼内的楼梯、走道、门厅、卫生间等环境卫生聘请专人每天打扫一次,随时保持清洁。

第十章 门卫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条 门卫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天7:00开大门、19:00关大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员,必须提前与门卫联系。

第四十五条 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下班、双休日期间,要经常性对办公楼内、大院内进行巡逻,保持高度警惕,对进入办公区的可疑人员要进行查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第四十六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管护好花草树木,每天早晚对院内的花草树木、草坪进行浇水维护,对损坏花草树木及院内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要引导好外来办事人员将车辆停入在指定位置,并管护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种车辆。

第四十七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按时完成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本规章制度由镇纪委督促检查, 由党政办负责落实和实施。

第四十九条 本规章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20xx年3 月1日起施行。

部门管理制度 篇20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如有违反,必追究相应责任。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技术精、作风硬、业务强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岗位职责说明

一、技术部职责说明

1、 负责公司自身运营网站的内容采编更新,要保证公司网站内容的实时性。每天上班的第一要务就是及时的更新网站的所有信息。

2、 负责客户网站的制作建设,以及相关内容相关。

3、 负责解决客户服务部转交的客户相关咨询并会同客户服务部一起做好客户服务。

4、 负责开发公司分配下来的开发任务,以及对现有公司网站系统的更新改进。

5、 负责公司服务器安全等其它事宜。妥善做好保密工作。

6、 负责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和工作。

二、市场营销部与行政部岗位责任制

1、 全面了解掌握公司各有关业务情况,熟悉公司各方面事宜。

2、 负责对客户的回访,解决客户的疑难问题做好后续服务,并且建立起客户的相关档案。

3、 负责来公司客户的接待、介绍、解答,使各种客户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4、 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从员工的招聘、考核、试用、签合同及解聘等工作。

5、 负责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各种文件的撰拟。

6、 负责公司员工的思想工作,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7、 负责公司内部各职能机构和员工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8、 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其他各部门进行配合,各部门必须本着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尽力协助其工作。

9、 每周进行一次工作的自我总结,每两周要整理一遍客户资源,巩固业务能力。每月必须进行向上级主管领导述职。

10、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三、财务部与经理室

1、 全面负责公司所有事务。

2、 负责制作公司各种财务报表、税务报表、营业报表等(暂由寿昌号公司的财务部代理)。

3、 负责银行结算与发票管理工作(暂由寿昌号公司的财务部代理)。

5、 负责公司每月员工工资制定和发放(暂由寿昌号公司的财务部代理)。

6、 负责与客户接洽并进行相关款项的管理。

7、 负责把好公司的财务关,保证公司的财务状况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暂由寿昌号公司的财务部代理)。

8、 经理要做好一个连接点,既要对公司对总经理负责,又要和下面员工融洽相处,做一个好的带头人。

业务流程管理

总体策划 不盲目制作

1、 公司运营商业网站要综合美观和功能性全盘考虑,网站的整体风格和技术要求要技术部门集体讨论并结合公司领导的意见整合。

2、 互联网宣传需要整体部署,落实到专人。

3、 客户的网站制作单子要了解客户意见,包括经济支付能力,动态静态要求,平面设计体现的风格页面转换模式等。

4、 清点客户资料,对图片质量、文字清楚程度,各国文字翻译与否,正确与否,公司合同要求制作页数要一一审核。

5、 对使用工具,如电脑、扫描仪等或软件方面的要求要提前向办公室提出,办公室按排专人解决。

6、 听取业务人员,或领导对客户要求的解释,及时直接同客户通过领导或业务人员间接了解,如遇不懂问题马上询问办公室,如没有满意答复,马上电话查问领导或业务人员或直接问客户。

7、要求公司人员自行记录每次和客户交流的相关信息,包括通话起止时间、客户意见、是否需要再次联络等,承诺客户的,如答应客户在某个时间段再次联络,一定要做到,以免给客户以不可信赖的感觉,这样有损公司信誉和形象。

注重细节,把握全局

1、 公司网站内容一定要遵守国家对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条规,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的内容,相关技术人员一定要把好关,特别是公司论坛的管理。

2、 图片或者其它东西要放在相关指定目录,便于修改,查找方便。

3、 利用服务器空间要注意有序性,注意保持服务器的安全性能。

4、 客户或领导要求更改时按以下顺序:

(1) 领导要求马上改的,一切暂停以修改上传首要任务。

(2) 客户要求马上改的,马上汇报办公室或电话汇报领导确定后再安排修改进程。

(3) 上传文件不允许影响办公室人员工作,如无密码,可由办公室人员修改密码保存后即可。

日常管理细则

作息时间制度

夏季(五一后到国庆前)上午8:05准时上班,中午12:00到14:30休息,下午18.:00下班。

冬季(国庆后到五一前)上午8:30准时上班,中午12:00到14:00休息,下午18.:00下班。

1、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企业、部门负责人同意。

2、 严格请、休假制度,员工因任何事情请假都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3、 每次迟到扣罚人民币5元(从工资扣除),一个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者(含五次)予以额外20元的罚款。

4、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经理室执行监督、检查。

电脑操作管理规定

1、 电脑操作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2、 严禁在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3、 电脑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避免不当的操作、使用造成设备的损坏。如有损坏,当由当事人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4、 严禁泄露公司资料,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公司内部文档。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电话使用管理

1、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2、 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市价交长途电话费。

3、 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打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清洁卫生打扫制度

1、 公司配备常规洁具,当每日进行清扫。实行公司人员轮流制.

2、 对不服从安排清扫的,视其态度及清洁,给予教训或者处以5到20元的罚款。

部门管理制度 篇21

市场部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树立公司的形象,提高市场部的工作效率,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配合公司”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制度。所有的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一、基本原则

1、遵守和维护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关心,关注公司的发展,对客户的态度和蔼可亲,不卑不亢。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

4、维护公司利益,建立公司良好公司信誉,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5、与同事之间态度友好,坦诚相待,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二、管理制度

(一)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者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业务关联单位或者竞争对手。

3、所兼职的工作单位对本公司构成商业竞争。

4、所兼职工作影响本职工作或者有损公司形象。

(二)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的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者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或者朋友的名义从事以上三种投资行为的。

(三)行为规范

1、市场部是公司对外的窗口,代表公司的形象,对内协作的主要部门。工作期间,衣着,发型。简单得体,简洁明亮。不留怪异发型,不浓装艳抹。

2、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无关的活动。

3、与客户和公司其他部门沟通时,语言文明、用语得体。,不得情绪化。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4、凡接触客户,在任何情况都需做到耐心,热心地服务态度,尽可能地详细登记与记录。

5、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的办公资料物品。务必妥善保存保管好涉及公司的秘密资料与管控文件。

6、根据公司需要,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推委,拖延。拒绝;对他人或者同事咨询不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客气地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甚至粗暴无礼的对待。

7、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应积极认真努力的完成。对领导的安排持有不同的意见时,可以提出,但是在未做决定改变时,必须严格遵照指令任务完成。

8、在工作时,遇到特殊情况或者克服不了的困难,应及时地向领导汇报反映。

9、市场部人员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10、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1、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12、市场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年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并交市场部主管人员存档。

13、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14、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程及具体情况,以便保证产品交期。

15、业务人员如要调走,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将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帐务清算并将本人业务工作进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场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为离职处理,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16、市场部相关人员,不得以私利,越权,越级等行为向公司其他部门下达指令,必须遵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程序进行工作。

(四)市场部工作内容

1、根据公司的中长期规划及生产能力状况,积极收集市场的信息与动向,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由市场部提出年度市场的发展方案,报请公司审查决策。经过公司讨论通过的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市场部年度发展目标的依据,制定市场部具体的发展计划与具体的实施策略。

2、根据市场的变化,根据公司生产能力状况作好市场预测,市场的发展方向,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生产能力的客户群,并不时整合客户资源。了解同行业发展的市场方向与营销措施与动态,研究,寻求,调整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3、加强对现有客户了解与沟通,开发有价值的产品与挖掘有潜力的现有客户,了解不同的客户与客户群对产品质量的反映与技术要求,并及时地反应给生产,以提高公司产品的质量,制定满足客户的要求的可行性。

4、积极收集市场与竞争对手的信息与动向,并及时地向上级领导反映。

5、积极做好客户的定单交期,服务与要求,提高公司的声誉,建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6、努力开发新客户,挖掘老客户的潜力,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7、积极协调配合客户与公司生产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定单,如遇到异常现象,应及时提前与客户,生产进行沟通。

8、按照不同客户的回款时间,做好回款计划,并进行跟踪,准确及时地回款。

9、定单的统计,分类,交期的回复,注意区分轻,重,缓,急,处理好主次关系。尤其对初次合作的客户的定单或者老客户的试产单,应在生产单上有所说明。以便生产部生产和后期合作的跟踪。

10、建立并保存好客户档案,并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存档。对于初次合作的客户,要进行定单,回款,风险等综合评估,并以对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存档。

11、对新老客户开模样品,由经理签字,按照:报价-价格确认回签-出图确认-样品确认-存档程序操作。

12、积极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者异常,申报经理进行处理。

13、市场部的所有单据,发票发放等,严格保存备案。

14、以上规章制度,适用与公司市场部业务员,跟单员等所有工作人员。

部门管理制度 篇22

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绩效管理的标准规范,绩效管理制度是为了实现科学、公正、务实的绩效管理的规范,使之成为有效地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公司生产效率的手段。为提高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达成,在公司形成奖优罚劣、管理标准、公平人性的氛围。因此绩效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核心保障。

第一条、工作绩效考核,简称考核,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评价可促使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员。

1.考核期开始进人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如试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参考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送复审。

第五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考核标准

(一)人事考核的种类。

人事考核可以分为两种:

1.能力考核,就是参照职能标准,以员工在一定时间当职务的能力,进行评定。

2.业绩考核,就是参照职务标准,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务工作完成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人事考核必须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测评的能力是职务担当的能力,包括潜在能力和显在能力。潜在能力是员工拥有的、可开发的内在能力;显在能力是指职工工作中发挥出来的,并表现在业绩上的努力。潜在能力,可根据知识技能、体力以及经验性能力来把握;显在能力,则可能通过工作业绩(质和量),以及对工作的态度来把握。具体包括:

知识、潜在能力、体力、能力、经验性能力、显在能力、工作业绩和质量、态度

第七条、考评者的职责。

1.第一次考评者,必须站在直接监督的立场上,并且,对于想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以及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必须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评者,必须在职务、级别上高于第一次考评者。有关需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或与第一次评定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必须予以注明。

特别在遇到与第一次评定有显著差别的情况下,需要倾听一下第一次考评者的意见,有必要的话,相互商讨,对评定作出调整。

在不能做出调整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把第二次评定的结果,告诉给第一次考评者。

3.裁定、拍板者,参考评定经过报告,作出最终评语。

4.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发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作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4)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为了把考核的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能力,应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训。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负责人,在考虑教育培训工作时,应把人事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训,进而是开发、利用员工能力工作的关键。

2.调动调配。

管理者在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或岗位调动时应该考虑事争考核结果,把握员工的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3.晋升。

在根据职能资格制度进行晋升工作时,应该把能力以及业绩考核的评语,作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考核评语是按职能资格制度要求规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际,应该参照能力考核的评语,决定提薪的幅度。

5.奖励。

为了能使奖励的分配对应于所做的贡献,应该参照业绩考核的评语进行。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反馈,部门经理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十条、考核表的保管与查阅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规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与退休、退职人员有关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职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内容的查阅。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内容时,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一条、 考核者的培训

(一)在取得考核者资格之后,必须经过考核者培训。

(二)培训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结构;

2.确认考核规定;

3.理解考核内容与项目;

4.统一考核的基准。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绩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部门管理制度 篇23

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

2、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注意经济效益,精心理财,开源节流,满足业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7、重视人才,合理使用干部,按照德、勤、能、绩定期进行考核。

8、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工作及经营收支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9、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10经常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经理抓好全面工作。

2、主要抓好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的制订和落实工作。带领全体员工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管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益。

3、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5、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管理工作情况,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6、关心员工生活,努力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7、经济与上级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顺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职能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室的领导下,全面实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2、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

3、负责配合办公室进行本部门员工的招聘。

4、负责制定本部门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员工培训。

5、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部门各项工作,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管理处主任岗位职责

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负责负责管理处的日常事务和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奖惩制度;

2、安排和调整本部门人员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编写管理报告和各种通知、公函;

3、负责传达公司文件、通知及会议精神;

4、检查监督本辖区工程维修、保安清卫人员以及管理员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按《员工手册》的要求抓好管理;

5、熟悉国家有关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掌握各业主情况,检查督促各责任区管理的实际操作;

6、随时掌握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交纳情况,及时做好物业管理费催交的组织工作,并组织解决好有关投诉,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7、抓好本部门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主持日常和定期工作会议,研究拟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8、加强各班的团结合作,树立整体思想,密切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互相沟通、协调;

9、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内勤员岗位职责

内勤员在管理处主任统一安排下,负责文档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1、按照物业服务的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并实施采购;

2、对仓库物资和其他物资进行管理,建立物资台帐;

3、协助主任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服务;

4、做好本部门员工的考勤、考核管理;

5、负责管理辖区内业主档案和物业档案,做好保密工作,防止遗失、损坏;

6、负责本部门各类通知、公函、报告的收发;

7、负责接听服务电话,属于业主投诉及报修的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转交处理,对于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汇报;

8、熟悉各种收费程序,负责接待上门的交费的业主,并做好收费记录;

9、热情接待来访的业主及其他人士,对他们的咨询事项给予热情、周到的答复和解释;

10、完成本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员岗位职责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文员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的文件撰写、整理工作;

2、负责员工考勤、收发传达文件等日常工作,妥善保管管理处的各类来文;

3、负责办理各类外来人员的出入证件;

4、协助主任组织由管理处发起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5、接待来访的业主,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意见,予以解释解答,并将详细内容记录在案;

6、负责做好文件、记录、卡的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齐全、保密;

7、向各业主发出书面缴交各项费用的通知书;

8、通过各种媒介做好宣传工作;

9、负责组织业主意见征询活动和社区文化活动;

部门管理制度 篇24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伙食团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伙食团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经过验收人员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部门管理制度 篇25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绩效考核目的

1、在公司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通过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考核,使员工明确工作重点,追求工作成果,实现公司目标。

3、及时、公正地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改进做好准备。

4、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行合理的绩效奖金分配,树立以业绩为导向的绩效文化。

5、为培训、薪资调整、年度评优、岗位调整、考核辞退提供参考依据。

四、绩效考核原则:

1、基本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公平。

2、以岗位职责为主要导向原则:关注本岗位业绩指标是否达成,即“人与标准比”。

3、要求个人考核以事实和数据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主管对下属的绩效表现负直接责任,下属的成绩就是主管的成绩,主管应通过绩效辅导和过程管理,提高个人的能力及素质水平以促进持续的绩效改进。

五、绩效考核对象

1、公司部门经理级、主管级、普通级管理干部

2、另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在考核范围内:

2.1 试用期内,尚未转正员工

2.2 连续出勤不满三个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职六个月以上员工

六、绩效考核周期:月度考核

具体地说:绩效考核时间安排:月度考核时间为:下个月度1日至5日;月度考核需在月度5日前完成

七、考核责任

1、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下属员工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设计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标、目标值、评分标准,观察、记录员工的日常绩效表现,辅导员工进行绩效改进,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帮助下属完成绩效计划和达到绩效目标,对下属进行绩效评估,与下属进行持续的绩效沟通。

2、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年度目标和计划,制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整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和提高。

3、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与解释,宣传与沟通,考核工作的组织、监控与督导,考核数据整理统计、考核分布状况的审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向员工和主管提供指导、支持与培训,受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八、绩效考核流程

设定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与评估?绩效考核操作程序?绩效面谈

1、设定绩效考核指标

1.1 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由总经理设立各部门月度绩效目标,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内容拟定下属每位员工绩效考核目标。其考核的内容是每个岗位,每个人最主要的且必须完成的工作

1.2 由上下级双方经过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上签字确认。

1.3 工作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任务目标进行必要的调整。

2、绩效考核与评估:

(1)考核结果划分:就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属工作结果进行评分,评分方法参考《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中说明。然后按分数排序并根据“1、2、3、4”绩效定义,得出四个等级的考核结果。

(2)1级员工绩效定义: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对公司团队作出突出的贡献的;为公司挣得了荣誉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动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能积极主动提升素质技能,使工作绩效有显着提高的。

(3)2级员工绩效定义: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标,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了基于本岗位应知、应会、应做、应想的全部事情,并完全无投诉的。

(4)3级员工绩效定义:没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标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与客户、上/下级、同事发生争吵,破坏组织气氛的;不按业务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的。

(5)4级员工绩效定义:有重要工作指标未完成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财务秘密的;未能及时解除事故隐患,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徇私舞弊;被有效投诉的。

(6)对被评为“1、3、4”级的员工,须说明评估理由,并有书面的事实依据。

连续三次被评为“3”级、“4”级的员工,将被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将考虑岗位调整或辞退。

3、绩效考核操作程序:

(1)、考核对象先自评,目的是让所有被考核人积极参与到绩效考核中来,被考核人按照《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自我评定自己当月工作得失,然后发给直接上级复评

(2)、上级复评:直接主管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复评,并对考核绩效定义最后评定,然后汇总部门考核发送行政人事。

(3)、行政人事:行政人事协助总经理对各部门经理绩效考核复评,然后汇总当月所有被考核人绩效工资,提交总经理签字后交由财务,原件为财务工资核算依据,印复件为行政人事存档。

4、绩效面谈:

(1)绩效面谈是一个双向的、正式的沟通。

(2)被评为“1、3、4”员工,必须由其上司(总经理)进行面谈。

(3)绩效面谈由人事行政专员督导实施、跟踪落实,并负责保管/归档面谈记录。

九、绩效工资基数等级:

(1)部门正副经理:800元

(2)部门主管:700元

(3)普通员工:600元

绩效定义为1级员工,绩效工资按基数的120%发放;绩效定义为2级员工,绩效工资按基数的100%发放;绩效定义为3级员工,绩效工资按基数的80%发放;绩效定义为4级员工,绩效工资按基数的50%发放。

十、绩效工资发放

管理人员的月度绩效工资随月度固定工资发放。

十一、绩效考核申(投)诉

考核申诉是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合理而设定的特殊程序。

(1)、员工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2天内,对存在的分歧向直接上司提出口头申述。上司在给予解释与说明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行政人事提出书面申诉,由行政人事专员进行调查协调,行政人事专员接到投诉单的3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并正式书面回复员工,如属直接上司故意为难、公报私仇等行为的,将对责任人处4级惩罚。

(2)、考核申诉的同时必须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

部门管理制度 篇26

为了确保生态卫生厕所和沼气系统稳定安全的运转,防止沼液冲厕循环系统的堵塞,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特制定生态卫生厕所使用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管理。夏季高温期要开窗通风,雨天或冬季低温要关闭窗户,挂上保温门帘。

2、大便后要手纸入篓,严禁投入池内,切勿将废塑料、垃圾等杂物投入池内。

3、大小便入池,严禁在厕所随意随地大小便。

4、非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冲厕系统。

5、卫生厕所粪池严禁使用农药及有害化学药品。

6、保持地面、墙体、屋顶干净卫生,严禁在墙面乱写乱画。

7、按时打扫厕所卫生。各班级学生轮流每天清扫两次(早上7:10―7:40,下午1:00―1:30),不能将污水排入便池内,不能在厕所内的水龙头上涮拖把。

8、学校把卫生厕所打扫纳入班级评估,如打扫不彻底将扣除班级积分。

9、如果检查发现将手纸没有投入纸篓,要进行处罚。

10、每个学生要爱护厕所及沼气池内设施。

部门管理制度 篇27

配电房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没有经过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

十一、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十二、因故需停部分负荷要提前一天通知使用部门,突发性停电事故要应打电话向使用部门做出解释。

十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回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部门管理制度 篇28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一、食品卫生预防处理领导机构:

组长:邓礼(校长)

副组长:何首清王吉科杜绍诗

成员:敬占伟、宋琦王兴凡各班班主任、杨永新、王金海王加海

二、预防措施: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坚持"两扫一拣",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学校公共场所、食堂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

5、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6、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7、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9、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10、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11、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12、每年化验饮用水一次,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三、食物中毒处理预案: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确保我校教育秩序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教育办事处、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1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疾控中心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办公室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政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10、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