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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汇编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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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精选30篇)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1

说起安全消费,倒让我想起一件事,前年,妈妈在江都商城给我买了一件宜贝的棉衣,价格也不便宜。妈妈找了一个熟人好说歹说打了一个7折。刚穿了两天,袖子便裂缝了,张开了大嘴。妈妈和我带上发票,去找商城理论。妈妈把衣服拿出来,说明情况后,营业员便先问妈妈要购衣的发票,如果没有发票,是不是就不承认呀?好在妈妈有备而来,看了发票,确认是自己卖出去的衣服之后,营业员和妈妈就开始唇枪舌战了:

营业员:袖子裂缝了不是质量问题,我们帮你用缝纫机再缝一下

妈妈:袖子裂缝了不是质量问题,什么才算是质量问题?请你给我换一件

营业员:这种程度也不至于要换件新的,再说,你当时买衣服的时候是找熟人买的,平时我们这个价格卖不起来

妈妈:找熟人买的又不影响衣服的质量,不能因为买衣服的时候稍微便宜点,质量上也就可以将就点

营业员:这样吧,这次我们帮你把衣服先缝好,下次买衣服的时候给你优惠点

妈妈:不行,这衣服是买给小孩春节穿的,刚穿两天就裂缝了,你不要吉兆我还要吉兆呢!这次的事情都解决不好,哪敢有下次?如果你不能解决,就找你们经理过来

见妈妈态度很强硬,营业员极不情愿的换了一件新衣服给我们。

有一次听大人们聊天,据说在发达国家,如果你买了一双鞋,穿了几个月,感觉有点不舒服,可以直接拿回去退,人家二话不说直接给办了,听着感觉有点不可思议,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我们的商家确实应该提高售后服务的质量,不要打着“顾客是上帝“的幌子,来刁难顾客,有质量问题的衣服来调换,还说这么多废话。一位顾客就是一个市场,多一位顾客,可能带给商家多个市场,而丢掉一位顾客,可能使商家丢掉几个市场。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2

一、“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涵义

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二、确定“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依据

第一,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其中第一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为什么这么重视安全权呢?因为消费者只有在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的情况下,才能顺利地进行消费活动,才能进一步实现所享有的其他权利。所以说,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国际社会普遍对安全权十分重视。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第二,安全权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调整优化需求结构,增强消费拉动力,重点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条件、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3

自消费权益日成立以来,那些买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受到了严惩。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保障,并且每到3月15日,消费者们纷纷走上街头,宣传3.15的相关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3.15,齐心协力共同打击不守法的商家,这样才是我们不被受骗上当。

在我小时候就经常挺大人们在讨论3.15。从那时懵懵懂懂的我到长大后的我,经过这段时间的成长,早已对3.15有了更多新的了解。其实只要我们大家都能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那我们的国家会多么美好呀!有一次爸爸去超市买东西,买了一大包方便面。闲的没事的我,把方便面的外包装拿出来看一看。谁知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包方便面早已过期了。唉,爸爸可真是粗心呀!我看了看超市的袋子,还好发票没丢,赶紧跑到爸爸面前,“兴师问罪”。爸爸急忙和我上了超市。到了超市,我爸爸把方便面给了营业员阿姨,她一看连说“对不起”,说着给我们重新调换了一包,还把货架上面的也检查了一遍。看到这一切,我和爸爸才安心的离去。

如果不是到大的超市买东西,有发票证明,说不定人家还不承认呢!所以我还是建议大家要买什么贵重的东西,还是要去一些正规的大超市,不要去一些小卖部。这样既质量有了保证,万一要调换,有发票才好办事。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4

对于“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的说法,我一直不以为然。穿着不讲究,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也是出了名的。有人曾经对我指指点点:这一身衣服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一百元。话讲得既形象又贴切,把我刻画得入木三分。衣裳不时兴,人就显得土里土气,其貌不扬。难怪如前文所述,早在十年前,就在公交车上被人说是乡下人。

讲我是乡下人,我也认了,因为过去毕竟在乡下生活过许多年。如今,仍对乡间怀有不少感情。虽乡音已改,但农村的一些生活气息尚存,这恐怕就是我不讲究服饰的一种原因。此外,自己先前曾经在纺织和服装行业,工作了整整十年。自然,也接触过布匹和成衣……见得多,也就看得淡。久而久之,对衣着和穿戴就不怎么感兴趣了。

各人自有各人的偏好,这在个人的消费习惯、尤其是衣食住行上,都会反映出来。问题是:时下,在某些提供高端或非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场所,可能依然有那么一些人,在以貌取人。碰到像我这样看上去“衣冠不整”的,会用审视和探究的眼光来看待你。以至一件原本简单的事情,被弄得复杂化。事情发生在今年三月间,某大型商厦四楼。

那天,我买了一个置放摆设的木制托架,持发票到收银台付款。未料,在使用建行贷记卡时,费了一番周折。收银员打量了我一下,先是让我在卡的背面写上签名,在我签上名后,又用审视的眼光看着我,随后发问:“这张卡是不是你的……为何卡上的姓名与你的签名不符。”我接着回话:“这卡究竟是谁的,可不可用,等我输入密码,你不就知道了。”可那个收银员依然不让我用!问题出在哪儿呢?

这时,我把卡拿过来一看,果然有点小问题,原来这是张让家人使用的副卡,俗称附属卡。于是,我如此这般作了一些解释,说明我是主卡的持有人,结果还是不行。对方要我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又说:你最好付现金!此刻,我给家人拨了个电话,询问碰到这种情况有没有变通办法,如由她本人或通过建行电话银行进行授权,回答是不可以,按银行通行的规则,副卡也只能由持卡人本人消费。

知道错在自己,又见那个收银员面露难色,我启用了另一张农行卡。不久,这笔区区七十五元的生意得以成交,但整个付款过程,持续了一刻钟之久。好在这时间对我来说并不十分珍贵,自己也没有遭受任何实质性的损失。但这件事本身,又让我作出一些假设和推断。如果那天我是西装革履,衣冠楚楚,收银员会不会另眼相看,从而免去那个仔细的验证环节。如果那天我干脆写上副卡持卡人姓名,对方是不是还要验明正身。

商品的价值,主要在流通中产生,人的价值,体现在学习进步和工作投入之中。而自己的消费观念,同样会体现在个人某些生活领域。或许,我这个人有时过于迟钝,有时又过于敏感,人格不健全,存在一些偏差,以至有时也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所以,还得不断地检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逐渐融入主流社会。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5

“3·15”,维护公平首要在“听”。消费者要更好地维权,不仅需要消费者维权电话,更需要通过多种路径,让消费者能够轻松维权。一方面,要搭建起线上、线下维权平台,畅通电话连线,能让消费者更直接快速反映问题,尽快得到受理;另一方面,要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不仅要消费者说,更需要相关部门认真听,对每一件关乎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事情都慎重对待。据了解,20__年投诉量最多的来自“衣、食、行、学、娱”各大行业领域,要把责任压实到具体的人,让维权平台、维权电话成为干群的“连心桥”。

“3·15”,捍卫公平关键在“治”。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要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就需要我们依法办事、依法治国,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需要通过制度护航。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让“3·15”真正地让消费者暖心、安心,关键在“治”,要让制度“长出牙齿”,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时候动真斗硬、见真见效,增强法治震慑力,真正实现良法善治。

“3·15”,兑现公平核心在“实”。“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面对各类问题带来的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关键在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在真抓问题落实上下功夫。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直播电商的审核监管力度,对经营者进行常态化管理,避免“挂羊头卖狗肉”问题出现,再者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对消费中的典型陷阱要及时提醒,消费者要保持清醒,避免盲目下单,对于涉及到资金的问题更需要慎之又慎。同时,消费者要养成留存购买信息的习惯,维权之时提供有效证据,更能让消费有保障。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6

20__年3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订后正式实施,新法修订后,有以下几大亮点: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有权七日内无理由申请退货)、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加码消费欺诈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款的三倍)等,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消费者的维权问题,金融、医疗、教育、房地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消费问题等,都已经暴露出在实际实施中还有着缺陷和不足。本文试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作以论述。

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

(一)保护消费者保护权益。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二)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规范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何种义务,特别是要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即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

(三)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预付款消费问题,四个方面分别加以论述。

(一)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配套的法规和措施的出台,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问题,消费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面临举证困难等情况。在目前阶段,新消法对于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的帮助仍十分有限。消费者最实际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绝商业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业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带来的烦恼。管理部门需要尽快从制度、法律、措施、企业责任、消费者自己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决。

(二)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实际实施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无理由退货是否等同于无条件退货;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所谓七日起始终止日该如何计算等等,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一步完善,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上受益。

(三)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

医疗行业消费问题主要是过度检查治疗费、医院药品价格高于普通药房、专科医院收费普遍高于综合医院;而教育行业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学习资料收费、节假日补课费和搭车收费泛滥上。对于医疗、教育行业是否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对于医院的患者而言,不仅仅是医生的治疗对象,也是消费主体即消费者,接受医疗服务的行为显然是消费行为。对于在校学生,同样缴纳学杂费和书本费,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尽管医疗和教育服务相对于一般的商品买卖确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务性而言,医疗、教育服务应当属于消法的调整范围。医疗、教育行业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属性掩饰其本质上的服务属性。接受服务就是广义上的消费行为。因此,医疗、教育行业可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规定,哪些消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哪些不在范围内。

(四)预付款消费问题

近年来,在美容美发、洗浴、健身、洗车、网吧、餐饮等行业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场、超市盛行预付款式消费。通过给消费者办一张会员卡,再预先往卡里充入数百甚至数千元现金,在消费结帐时直接通过刷卡就行了。通过办卡既稳定了客源,同时因其能减少支付现金的麻烦、价格优惠、方便快捷等优点,也受到了消费者青睐。

但是,随着这种消费模式的盛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1、商家的诚信问题。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过发放“会员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会存在服务打折的现象,造成消费者的不满。

2、霸王条款屡见不鲜。

在许多预付式消费卡上,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店”、“此卡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有效期满卡内余额一律作废”等格式条款屡见不鲜。

3、消费者的隐私权难以得到保障。

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四是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有的消费者在购卡后发现商家没有兑现之前许诺的服务,给后期维权工作带来了困难。

对此解决预付款式消费问题的对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能,出现纠纷时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准入关,加强预付式消费的行业规范。工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积极推行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强化消费引导,增强消费者自己保护意识。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预付款时,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其次要认真阅读会员细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促销优惠所迷惑;最后办卡时要理性冷静,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

三、结合我省实际,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促使日常生活消费水平不断升级。20__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人民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20__年x省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12534起,比上年增幅16.51%。其中网购投诉猛增,比上年增长117.3%。结合我省实际,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没有真正落实。

从目前情况看,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已经上升为网购消费投诉的第一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退货范围。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不清楚,导致争议发生。二是对商品完好的解释。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

(二)惩罚性赔偿是否适用网购,值得商榷,适用比较困难。网购商品中,六七成箱包和鞋不合格,商家明知存在质量问题,还在网络平台上大肆宣传销售。对于新《消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实际实施过程中,网络商家的欺诈行为很难得到处罚。同时缺乏网络交易市场实时监管。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比较困难,除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外,在执法中还存在着对经营者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存在不同认识,往往以不能认定为欺诈而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投诉热线。如12315(工商)、12365(质监)、12331(食药监)、12358(物价),由于热线电话号码众多,各个平台之间又缺乏互联互通,加上平台接线人员政策法律和专业水平有限,无法完全准确答复跨部门的问题。许多消费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但由于维权渠道的因素,导致许多消费投诉被“踢皮球”,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结合我省实际,建议通过以下几点,改善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结合新《消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完全明确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惩罚性赔偿、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和所适用范围,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二)管理部门可以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充分宣传新《消法》,详解解释新《消法》的内容,让广大消费者真正的知法、懂法、会用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进一步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建议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协调行政执法和应对重大消费事件。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统一数据标准,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投诉平台;大力支持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7

如今,中国已走进了新时代,很多人都富了起来,于是就有了这么一种观点:“买什么都要买最贵的。”但我的消费主张是“节约消费,能不花的钱就别花。”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很多贵重物品没有购买的必要。记得美国“奢侈之王”科兹洛夫,曾用2200美元买了一个镀金的纸篓。我当时就感到很好笑:你用这个价值上千的镀金纸篓干什么?装废纸。那我用几块钱买的纸篓也是装废纸,多出的这几千块钱,提升了的使用价值吗?没有。它只增加了商品的价值,换而言之,就是满足了人的虚荣心——看,多么高档!我说,你用这多出的几千块钱干点别的多好,非得要去满足这份看不见摸不着的虚荣?

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同车型同性能的东风某款车,颜色一变,价格就增了十多万;同样的月饼,多了几层包装,便价值上百,普通的灯泡套上一层玻璃,便因为那水晶般的效果价钱翻一倍……这种不值得的消费,不要也罢。

第二,有的物品只是加了个幌子,价格就一飞冲天。这种情况还不如第一种——第一种好歹还增加了商品的价值。这一种商品压根儿就是顶个幌子诓钱:达芬奇的地板一载上“意大利名贵木材”的帽子便定价几十万;养鸡场里的鸡蛋举个“散养笨鸡蛋”的牌子就2块一个;中国台湾普通橄榄油加上铜叶绿素,再挂个“西班牙进口原装”的招牌价格就贵得吓人……正如赵丽蓉、巩汉林的《打工奇遇》中演的一样,一盘萝卜加上“宫廷”二字就值80元;一杯兑水二锅头加“宫廷玉液酒”就卖一杯一百八。这种花钱买气生甚至花钱买罪受的消费,不要也罢。

第三,勤俭节约是美德。“纵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秦始皇的骊山墓、阿房宫让人民怨声载道;勾践卧薪尝胆终于成就霸业;慈禧太后在死后睡的褥子上嵌了1204粒宝石,还挪军费建颐和园,让“堂堂大清”在洋人的铁蹄下受蹂躏……数千年的分分合合得出教训一条:正是不该有的高消费导致了民族的败落,而勤俭节约才能兴国安邦。“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正是一点一滴的节约使国家富强!所以我的消费观点是“节约消费,能不花的就花“奢侈只是虚华的假象,只有简朴才能让幸福更长久。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8

我迫不及待地拉着妈妈要去选购自己喜欢的物品!只见妈妈神秘兮兮地递给我50元钱,郑重其事地说要让我自己学会消费,我真是既高兴又紧张,高兴的是我可以自己当家作主,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了,不免心里乐开了花;紧张的是第一次买东西怕人家嘲笑我。

沿着意式风情街,我一边走一边看,妈妈在后面悄悄地跟着我,这让我更加紧张了。我走进了好几家小店前,各具特色的小物品让我的眼睛忙不过来,看看这个也喜欢,摸摸那个也不错,都想拥有,可是我只有50元钱,得好好的想想,精打细算,买最喜欢的东西。

终于,我在一家小摊前,发现了一只紫色的可爱的毛毛兔,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小兔子啊,因为我身边好多同学阿姨们都有一只,我想买来挂在自己的包包上,那一定可爱极了,可是妈妈一直都没给我买,今天终于有机会了,我回了几次头,妈妈点点头鼓励我,我鼓足勇气,羞涩的问一句:“请问,这个多少钱?”可能因为我的声音小的像蚊子,里面的人又很多,所以店主没有听到,我却不敢再问,灰溜溜地逃走了。

但是毛毛兔的诱惑力太大,我又走到第二个摊点,妈妈说:“你要大声点,勇敢点……”没等她说完,我就跑了进去,大声问:“请问,这个多少钱?”“35”“有点贵,30吧”“不行”店主摆了摆手,摇了摇头,我怯怯地离开了。妈妈又说:“买东西要学会讨价还价,你想想平时妈妈买东西的时候怎么说,你就怎么说,再大胆去试试吧!”

我又来到到第三个摊点,心想:这次可一定要成功,我指着一个紫色的毛毛兔说:“请问,这个几元钱?”“35”,“30吧”,店主摇摇头,我灵机一动,娇滴滴地央求:“阿姨,30元卖给我吧,”店主看了我一眼,犹豫了一下说:“好吧,看你这么文明,又这么勇敢就卖给你吧。”我高兴极了,拿着喜欢的毛毛兔十分有成就感。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成功的自己买到了东西,感觉自己买东西也不是很可怕,而且我还学会了文明购物。妈妈说的没错,我们要合理的安排消费,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做个理财小能手。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9

诚信,即真诚讲信用。有的人利用诚信获取钱财;有的人利用诚信创造美好生活;有的人利用诚信为别人带来快乐……

3月15日,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一位公民都有权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和安全。我就曾经遇上过这样一件事: 作文

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由于我们买的是盒装类日常用品,因此不能打开详细检查有没有质量问题,当时我们的维权意识也很薄弱,于是,我们付完钱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到家以后,当我们拆开包装,却发现里面的东西有质量问题:这是一个利用开关来操作的电动水果器,可我们打开开关,水果器却静悄悄地纹丝不动。我们想要看看说明书,可没想到连说明书都无影无踪。我们将物品拿回超市想要退货,可没想到,售货阿姨说拆开包装后就不能退货了,她的脸上还写满了高傲。

于是我妈妈和售货员辩论了起来,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这下倒好,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都来围观,一个叔叔站在我们的立场上,说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还是请老板来,才解决问题。由此看来,任何事情都要讲诚信,售货也一样。

人无信,不可立。记住诚信吧,没有了诚信,还有什么事情会得到别人的认可?诚信就像生活中的一把小伞,当它受到撞击破碎时,自己也会感觉到生活中仿佛失去了什么。

诚信,让我们走进自然;诚信,让我们接近科学;诚信,更可以让我们感受到什么是真正的朋友,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10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暖心“3·15”需要天天护航。要让公平看得见、摸得着,既需要强化法律执行问责追责,也需要强化相关部门的审核监管把关,加大数据监测力度,加强对相关企业经营异常的处罚力度和曝光力度,还需要消费者保护好隐私信息,保持清醒、冷静,让消费者真正地享受到更美好生活。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11

在调查中大多数同学在学习中的花费甚少,经常有同学会花近百元购买服饰,却很少有同学会花费百元去购买书籍或者其他文具用品等。作为同学,我们应当正确定位自我,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同时,消费中消失的各种问题都应当得到正确的引导,留下合理的消费方式父母的钱也是来之不易的,抛开盲目的,过于追求名牌等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使高校生消费逐步走向合理化。

我也会时常想到父母在家挣钱的艰辛,可是一旦跟同学出去逛街,看到别人大手大脚的消费,就管不住自己了。'我们系大二的'小胡这样告知我们。小胡说,她每月除了吃饭、交手机费等生活必需,大头的花销还是买衣服,每月基本也得三、四百元。"看好了就想买,有时候为了买件自己喜爱的衣服,宁可在吃上多省点,少则几十块钱一件,多则一、二百元的不等。'小胡说,吃饭跟买衣服的花销比例基本是1:3,身边的女同学基本上都跟她差不多,虽然有些衣服穿不了几天就懊悔当时的冲动购物了。

高校同学的消费状况是社会消费状况的缩影。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进展,国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广阔在校高校生罗不同观念、家庭条件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其消费的内容、结构和方式都消失了很多新特点,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深刻的问题,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已居全球第一位,高校生作为一个浩大的消费群体,急需完备的消费教育引导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高校是人才培育的重要基地,理应在高校生消费教育领域担当更多的责任。

通过这次调查感觉到父母赚钱的艰辛和自己及同学没有合理利用现在我们作为在校高校生应当好好学习文化学问尽可能的拓展自己的学问面,为以后真正的迈向社会做好预备,才不会被这竞争激烈的社会所淘汰,发觉自己的不足用最大的热忱来接触这个社会,充实自己,不要有慵懒,自狂自傲的心理,学以致用。这次调查也充分的让我们体验了团队精神的力气,其中有艰辛也有困难,但我们做完后是丰收的喜悦,让我们学到了许多上课时学不到的东西,也让我们做到了自己感觉做不到的事,自己要有充分的自信才能做好每件事。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12

生活中的理性消费则是指如何透过现象发现本质的消费过程,就是了解产品了解市场运用性能价格同学们应该认识这两样数码产品,笔记本电脑和ipad。它们的价位均在5000元上下,对于中学生来说应该是一种奢侈品,然而类似的数码产品却风靡校园,令人堪忧。请看下面的案例

随着广播电视、网络的日益普及,在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下,我们应大力倡导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适度消费理念和社会风尚,动员身边的同学及家人自觉抵制奢侈浪费之风,提倡理性消费,

为市场有人把《福布斯》杂志最新的全球400位首富排行榜与20年前的同一排行榜相比,结果发现,平均每5名榜上有名的超级富翁中,只有1名能在榜上屹立不倒。富翁破产的原因,除了财富巨大增加了管理难度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如何使自己的财富保值增值上缺乏正确的理财方法,又不注意节约开支,随意地挥霍,最后导致破产。

泰森拥有一双令对手胆寒的铁拳,但他却不能很好地管住自己用血汗换来的金钱。20__年8月2日,泰森向纽约曼哈顿区破产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这给他褒贬混杂的人生轨迹又增添了不光彩的一笔。事实上,泰森20年职业生涯中聚敛了3亿至5亿美元的财富,转眼间却灰飞烟灭了。

比对比的方法择优选择的过程。

青少年理性消费是指,让思想上对金钱的认识不够,缺乏对金钱使用的控制,容易产生对金钱的“无所谓态度”的未成年人能对消费品有计划的进行消费。实际上,无论是成年人或是未成年人,对消费都应理性,有节制的、按照自己的自身财产状况进行消费。经济的有序发展营造健康的氛围。

我有一个建议,中学生你个人的幸福很重要,但是家庭总体的幸福也很重要。如果父母赚钱,特别是父母赚钱很辛苦,你不应该毫无吝惜、毫无顾忌地花费,我想我们应该设身处地为父母考虑考虑。

总体的幸福也能给你带来个体的幸福。我要说的是除了考虑自己,也要考虑家庭。还有消费要做更高层次的消费者,既要考虑自己的幸福,也要考虑社会的责任。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13

今年的3·15晚会将以“公平守正安心消费”为主题,继续关注消费领域的违法侵权现象,倡导用诚信之力,筑牢消费之基,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公平”是守护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参与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公平也意味着政府监管部门要公正监管、公正执法、平等对待;企业要公平交易、公平竞争,共同为消费者创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守正”就是恪守正道。政府监管要依法依规,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打击违规违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要遵纪守法、诚信经营、重视创新,担当起社会责任。

专家表示,只有各方齐抓共管,促成法治完善,环境改善,秩序向善,促进消费升级,改善消费体验,才能创造让百姓真正“安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助力中国经济提质升级,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14

到达目的地,真的让我大开眼界:这里不但让我感受到浓郁的意式风情,街上琳琅满目精致的小物品,简直让我的眼睛应接不暇。

我迫不及待地拉着妈妈要去选购自己喜欢的物品!只见妈妈神秘兮兮地递给我50元钱,郑重其事地说要让我自己学会消费,我真是既高兴又紧张,高兴的是我可以自己当家作主,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了,不免心里乐开了花;紧张的是第一次买东西怕人家嘲笑我。

沿着意式风情街,我一边走一边看,妈妈在后面悄悄地跟着我,这让我更加紧张了。我走进了好几家小店前,各具特色的小物品让我的眼睛忙不过来,看看这个也喜欢,摸摸那个也不错,都想拥有,可是我只有50元钱,得好好的想想,精打细算,买最喜欢的东西。

终于,我在一家小摊前,发现了一只紫色的可爱的毛毛兔,这可是我梦寐以求的小兔子啊,因为我身边好多同学阿姨们都有一只,我想买来挂在自己的包包上,那一定可爱极了,可是妈妈一直都没给我买,今天终于有机会了,我回了几次头,妈妈点点头鼓励我,我鼓足勇气,羞涩的问一句:“请问,这个多少钱?”可能因为我的声音小的像蚊子,里面的人又很多,所以店主没有听到,我却不敢再问,灰溜溜地逃走了。

但是毛毛兔的诱惑力太大,我又走到第二个摊点,妈妈说:“你要大声点,勇敢点……”没等她说完,我就跑了进去,大声问:“请问,这个多少钱?”“35”“有点贵,30吧”“不行”店主摆了摆手,摇了摇头,我怯怯地离开了。妈妈又说:“买东西要学会讨价还价,你想想平时妈妈买东西的时候怎么说,你就怎么说,再大胆去试试吧!”

我又来到到第三个摊点,心想:这次可一定要成功,我指着一个紫色的毛毛兔说:“请问,这个几元钱?”“35”,“30吧”,店主摇摇头,我灵机一动,娇滴滴地央求:“阿姨,30元卖给我吧,”店主看了我一眼,犹豫了一下说:“好吧,看你这么文明,又这么勇敢就卖给你吧。”我高兴极了,拿着喜欢的毛毛兔十分有成就感。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成功的自己买到了东西,感觉自己买东西也不是很可怕,而且我还学会了文明购物。妈妈说的没错,我们要合理的安排消费,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做个理财小能手。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15

20__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共促消费公平”,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主题为“公平守正安心消费”。主题都围绕着两个字“公平”。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怎么办?打“12315”。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民生的事是天大的事,群众的利益无小事。消费是每一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也是关系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每一件小事都不容忽视。信息化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生产、工作中的“必需品”,很多消费陷阱也应运而生,比如,直播网购买到假冒商品、售后难、APP不提醒自动续费、跨境电商等,这些都成为了新的消费投诉热点,要让“3·15”时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真正地暖心贴心,不仅需要消费者牢记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电话,更需要强化落实,让公平真正地看得见、摸得着。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16

星期六,大地不再生机勃勃。路上,也很少听见欢声笑语,我兴冲冲的到离家不远的喜盈门超市去买食品。因为我们全家今天去吃大餐,所以我今天要自己去购物。

一进超市,食品还真不少,叫我目不暇接。一位年轻漂亮的阿姨走到我的面前,笑了笑,热情的说:“小朋友,你要点什么?”阿姨的这一问,可把我变紧张了,小声的说:“我自己找。”然后,我走进食品区了。我走进食品区的中间,看到了各种各样的食品,真让人看的眼花缭乱,我走到我要买的饼干面前,刚要去挑选饼干,一位阿姨走到我面前,对我说:“小朋友,你买什么饼干,我可以帮助你挑选?”我不好意思,小声的对阿姨说:“阿姨,我要买巧克力饼干。”我正说,阿姨就给我了一个包装精美的巧克力饼干。我高兴的对阿姨说:“谢谢阿姨。”阿姨对我笑了笑,她笑的是多么甜啊!接着,我又来到了粮油类区,找到了方便面,可是,并没有我要的方便面,正在我着急的时候,一位阿姨走过来,对我说:“小朋友,你想要什么样的方便面?”我对阿姨说:“阿姨,我想买五包华龙面。”阿姨不好意思的说:“我们这里的华龙面卖完了。”我正在着急时,忽然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可以换一种方便面,于是,我拿起了我另一种最爱吃的康师傅方便面,去收款台交钱了。我走到收款台,服务员阿姨说我买的东西一共6元6角钱,我给阿姨20元,阿姨找我了13元4角,我点完了钱,高高兴兴的去找妈妈了。

这可是我第一次自己去购物。我真高兴!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17

我从小生活在农村,是一个典型的宅女。在我上高中之前,我所有的生活用品几乎都是妈妈一手为我操办的,在那之前,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消费感受。进入高中之后,离家远了,我才开始学着自己购买生活用品。第一次去服装市场的心情,至今记忆犹新。

那天,我邀了几个好友一起来到了当地有名的服装城。当我们乘电梯来到二楼时,映入眼帘的全是衣服,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眼花缭乱。许多衣服是我根本就没有见过的,当时,我就傻在那里了,这么多的衣服我该买哪一件呢?朋友看我那傻样,笑了,拉着我进入了衣服的海洋。

我们从这一头逛到那一头,又从那一头看到这一头,逛了许久才看中了一件衣服。朋友拿着衣服在我身上比划了大半天,才让我穿上试一试。一穿出来,朋友大加赞赏,我也是很满意。可是,一看价格158,我马上将衣服换下来,不敢买了。朋友问我喜欢不,我心内自是欢喜,朋友笑了,二话不说和销售员砍起价来。朋友一出口将价格定在了50,讨论了大半天,销售员就是不松口。朋友拉着我佯装要离开,那销售员见了立马拉住了我们,口里不停的说道:“算我碰到行家啦!卖给你们吧!下次多来关顾!”

看着标价158的衣服,用50就买到了,我更加傻眼了,原来这里的衣服最高价不超过一百。看来很多事情真的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亲身体会才知道真面目。后来购买的次数多了,才发现只要不是名牌店里购物,很多东西是可以靠嘴巴来节省不少钱的。

现在随着经济的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总喜欢购买地摊货,现在偶尔也逛下品牌店,两下一比较才发现,一分钱一分货,消费必须是理智活动,不能感性对待,那就显得过于盲目了。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18

在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中,同学们不仅在轻松的活动环境下,初步了解了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而且增加了同学的团结和友谊。

最主要的是这次活动不但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而且树立了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

相信这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对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诚信的建立一定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19

说起安全消费,倒让我想起一件事,前年,妈妈在江都商城给我买了一件宜贝的棉衣,价格也不便宜。妈妈找了一个熟人好说歹说打了一个7折。刚穿了两天,袖子便裂缝了,张开了大嘴。妈妈和我带上发票,去找商城理论。妈妈把棉衣拿出来,说明情况后,营业员便先问妈妈要购衣的发票,如果没有发票,是不是就不承认呀?好在妈妈有备而来,看了发票,确认是自己卖出去的棉衣之后,营业员和妈妈就开始唇枪舌战了:

营业员:袖子裂缝了不是质量问题,我们帮你用缝纫机再缝一下

妈妈:袖子裂缝了不是质量问题,什么才算是质量问题?请你给我换一件

营业员:这种程度也不至于要换件新的,再说,你当时买棉衣的时候是找熟人买的,平时我们这个价格卖不起来

妈妈:找熟人买的又不影响棉衣的质量,不能因为买衣的时候稍微便宜点,质量上也就可以将就点

营业员:这样吧,这次我们帮你把衣先缝好,下次买衣的时候给你优惠点

妈妈:不行,这棉衣是买给小孩春节穿的,刚穿两天就裂缝了,你不要吉兆我还要吉兆呢!这次的事情都解决不好,哪敢有下次?如果你不能解决,就找你们经理过来

见妈妈态度很强硬,营业员极不情愿的换了一件新棉衣给我们。

有一次听大人们聊天,据说在发达国家,如果你买了一双鞋,穿了几个月,感觉有点不舒服,可以直接拿回去退,人家二话不说直接给办了,听着感觉有点不可思议,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我们的商家确实应该提高售后服务的质量,不要打着“顾客是上帝“的幌子,来刁难顾客,有质量问题的棉衣来调换,还说这么多废话。一位顾客就是一个市场,多一位顾客,可能带给商家多个市场,而丢掉一位顾客,可能使商家丢掉几个市场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20

为进一步倡导诚实守信的和谐社会理念与氛围,增强我市企业、个体户诚信经营的诚信意识,维护市场交易和消费安全,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紧密围绕20__“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积极构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3.15”期间做了一系列宣传纪念工作。

一、认真开展新《消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召开“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在3月15日前,邀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其他网络媒体等,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部门职能业务的“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强化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有关公共信息资源。

三、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工作,20__年3月15日,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韶关市百年东街爱情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副主任林平杰、副市长王伟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门李晓林、市工商局局长欧新全等领导同志的亲临现场参加活动、指导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26家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律师代表参加了活动,并设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现场为20__年度“消费维权之星”、20__年度“诚信单位”代表以及20__年“正版正货”单位颁匾授证。

现场活动通过开展文艺汇演、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立即查办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等各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传播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倡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重视产品、商品质量,重视企业信誉,重视消费者权益,呼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营造出浓厚、和谐的“3.15”节日氛围。活动现场向群众派发各类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500多份,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8宗。活动期间,市打私办、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在韶关市东郊垃圾填埋场对20__年以来查获的7批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冻品共13408件(约180吨)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四、在公众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专版开展宣传

以韶关民声网为平台详细解读今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主题、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新《消法》实施一周年、解读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发布消费警示、刊登典型维权案例、展示部分优秀企业的良好形象,为广大消费者送去维权知识,提升维权视野,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在《韶城一周》开设315专版,隆重庆祝20__年韶关市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并刊登同贺单位名单,在专栏中介绍新《消法》的各个亮点及与旧《消法》的区别,同时刊登各20__年度“行业十大诚信企业”(候选)的企业文化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21

谈到购物我不得不说自己是一个没有购物倾向的人,如今只是大学生的自己所有的经济来源主要来自父母,尽管自己不怎么倾向于购物,但是我还是会

对自己的消费进行自我规划.

购物,它的本质无非是一种经济消费行为.会像小的时候总是希望妈妈带自己到商场去逛逛,给我买些零食和漂亮的衣服.但现在我发现自己是一个很不爱购物的

人,没有那种兴致,同时也发现自己的“战斗力”正日趋下降.

因为我是一个不爱购物的人,在自己的生活中,日常生活用品、水果、小吃在回校的超市中就可以简单的买一下就好了.当迫不得已要上街买衣服时,我通常会拉着妈妈一起有母的逛,若是时间太长通常会抱怨、想放弃.购物,对于我来说似乎成为了一种负担,一种难以扔掉掉的包袱.

过站在女生的角度,购物确实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爱购物的人总是能很快的了解到市场行情,第一时间跟上最新的潮流,并带着欣赏的眼光走在时代的最前方.

她们买到的东西也都是物美价廉的.在我看来爱好购物的人是有品位的,她们的生活也是很滋润的;相对而言购物也是很花时间和金钱的.

相反,对于一个

讨厌购物的人而言,购物这是一种劳动、一项任务、一项繁琐的工作.

购物的感受是引人而异的,简而言之购物给我的感受只有一个字:累.所以我不是很喜欢购物.但我却不得不承认购物也是一种本领,也是需要学习的,只有学会购

物才不会被时代撇下,才能接受时代发展的潮流.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22

消费既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直接体现,也是国民经济循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个人来说,优质的消费能够给平凡的日子带来一份滋润与惬意,时尚的服装、可口的美食、便利的出行等等都可以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对于国家来说,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20__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65.4%,拉动GDP增长5.3个百分点。商务部负责人近日表示,将千方百计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就是在保护消费市场,让公众愿消费、敢消费,以保障经济平稳发展。

消费是终点也是新起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改善消费环境,是加快释放内需潜力的主要着力点,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各级政府要发挥好监管作用,依法监管、公正执法、平等对待,既要严厉打击制假者,又要打击售假者,以此铲除假货滋生的环境和土壤;企业要公平交易、公平竞争,摒弃投机取巧行为,在提高质量、注重品牌建设上下功夫;消费者也要提高防范意识,规避购物风险,理性消费,不因贪图小便宜而忽视查看生产厂家的资质等相关资料,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积极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23

小时候的我不明事理,爱贪小便宜,总喜欢幻想“天上掉下个大馅饼”的传说.可如今我才懂得,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是消费者,不能让蝇头小利遮住我们清纯的双眼。将安全消费进行到底——

“广大消费者,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上好的苹果每斤半价,又甜又脆,绝对新鲜······”不知什么时候,路边新开张了一家苹果店,门前的招牌上画着几个红彤彤的苹果,吸引了众多顾客的眼光。我牵着妈妈的手,挤进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准备买两三斤苹果。

摊前的苹果个个又红又大,通红的果皮上闪烁着耀眼的光泽,我不禁垂涎三尺。店主是个年轻的小姐,为人爽快,待人和气。

“老板娘,麻烦您给我称五斤苹果。”

“好嘞,五斤苹果挺重的,用袋子装不方便,这儿正巧有三斤箱装的苹果,就用这个吧,喏,本来30呢,卖你们25元。”老板娘微笑着说。

我和妈妈不禁被老板娘的善解人意打动了。我向老板娘投去感激的一瞥。可老板娘的神色里却流露出一丝慌张,我好生奇怪。

妈妈接过苹果准备付钱:“这里半价吧,给,12.5元钱。”

“哎呀,25元已经是半价了,您弄错意思了。”老板娘连连解释。

“五斤要50元?忒坑人了吧?就40元吧!”妈妈大吃一惊,急忙讨价还价。

“40元就40元吧!”老板娘一口答应。

老板娘的爽快让我更加奇怪了。一回到家,我便拆开箱子,顿时傻眼了——箱子里的苹果,有一半是没有成熟的落果儿。我尝了一口,又青又涩,和摊上的苹果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义愤填膺,我们是消费者,怎能白白地被经营者所骗?作为消费者,我们应正当得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必须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想到这儿,我和妈妈拿起苹果,快步向苹果店走去。

“老板娘,刚才我买了三斤苹果,回家却发现全是落果儿,您说该怎么办?”

老板娘慌慌张张的看了看四周,板起面孔,一脸无赖地压低声音说:“又不是我逼着你们买的,可是你们自个儿心甘情愿的掏腰包买的。关我什么事?!”

“你,你,真不象话!”妈妈看到老板娘这副嘴脸,一下子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灵机一动,计上心来,赶忙对老板娘一本正经的说“阿姨,你可是犯了法的!”

“什么?犯法?怎么可能?你一个小毛孩懂什么法律?快滚一边去吧!”尽管老板娘冷嘲热讽,还下了逐客令,但她的语气里丝毫没有原先的底气十足了。

“您不知道吗?”我头头是道地讲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一条是这样的: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说完,我得意的冲妈妈笑笑。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老板娘听了,吓了一跳,连忙接过妈妈手里的`苹果,换了一箱,并连声赔礼道歉。

回家后,妈妈直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我不以为然,摆摆手说:“妈妈,我们是消费者,有权利维护我们的权力。”妈妈笑着摸了摸我的头······

将安全消费进行到底!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24

最后自己还是去超市买了一点东西,但是消费还是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吧,因为之前还是有人可以说看一下哪条河就一开始第一目的就是种植二两去了,但是最后就是第一刀拿的东西就是他的邋遢方式,后来好像就放弃了,跟我逛了一圈之后去拿了其他的一些东西,拿完之后第1次想继续尝试,应该去记一下他的不能成功了。毕竟自己身上对自己的这些皮肤什么的身体状况,有什么事呢?自我感觉比较满意的,但是最后自己就去践踏自己,然后我以后后悔就真的没急了,就像我跟他说的时候,其实信号就是他一直在三叮嘱叮嘱自己说一定要按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的皮肤并不是说你下去下去,然后对自己的身体没有造成影响,根本就不会造成影响的,就是他们觉得是一种潜移默化然后自己越来的吧。

后来就是买了泡芙是相对来说比较令自己开心了,现在就是去宿舍里面我和大家一起吃,因为前几天的话他们也是买了那个蛋糕,他当时买的就更贵了一些,他买的是12块钱一盒的东西,10多块钱余姚一共有4个,然后他就和我们宿舍里面的人一起分了嘛,但是这刚才买的那个泡芙好像就只需要7块钱赚着。虽然说这种觉得里面的多少好像不一定是上今晚上给我但是进来的那一刻就其实也不多不少,好像是5个人来找,其实是刚刚好和宿舍的人分完之后自己就会吃两个,这样子也得到了自己的特殊对待,自己就会觉得很开心。

这个也是,买了一个胖胖面包,就觉得因为一开始拿的是其他相对来说比较贵一些的面包,那时候就会觉得可能自己不应该这样子吧,就因为自己,但是这种会慢慢成为一个社会无所畏惧的,这个是一吃的话就会一整天就一直在吃,然后那种面包又是比较贵的,就12块钱一盒的话就只有6个,然后6个的话可能就足够这一半天血,然后这一周一种消费可能是一种压根就没有办法承受得起来吧,所以最后就去买了另一种面包,做一个胖胖面包,是相对来说比较便宜的,12块钱一开始自己以为是14块钱的'时候才看到它里面上辈子是12块钱而已,就又是有一种切性吧,就觉得好像又省钱了的这种感觉。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25

人人都喜欢购物,特别是女孩子十分喜欢卖东西,偶尔,男孩子也不例外。总去各种消费平台购物,购买一大堆的物品,等到卖家们寄货,快递员送货到家,自己收货,当收到一件又一件的快递时,拆快递是人生中一大趣事。认为拆快递很有成就感!

购物是女孩们的天性,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天性,但唯一的缺点就是买东西不果断,当消费前重要考虑钱的问题。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绝对绝对吃穿住行是不可避免的,是陪伴一生的。一副是显示一个人的品味,风格和地位的。因而,从衣品就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多么有品味,地位和权利。如果他是穿得朴素又廉价的衣服,这说明他的地位有可能是不高的。如果他穿金戴银,很奢华的话,那他的地位很可能是很高的,一副,在普通人眼里,只要是穿着暖和,舒服就好,无需在饰品华丽衣着风格和今年流行的款式上纠结。

消费者往往在消费前纠结价格,纠结款式。其实,这些东西并不同区多考虑,区多思考,极少数的人不纠结这些,认为自己想要就买,想买就买的方式是对自己的慰劳,但有时候这反而全会成为一件坏事。当初兴奋又激动地或一不下心按了鼠标点击了购买,似乎是在发泄,但其实是在烧钱,在买之前,总得先看看合适不合适自己当前的年龄,合适不合适自己的性格,衣品。是说人不可貌相,但美貌还是不可缺少的。

消费的理念和消费观大多数人不会太去考虑这些过于繁琐的东西,但这些理念和观点确实是帮助你的,它会叫你如何正确的购买和消费,不会让你盲目的消费,盲目的购买。但如果太过于追究这些问题也是不好的,只要适当的,用合理的方式方法去购买你所需要的东西就好啦!实体店的消费比网购是贵了点,但品质、质量是要比网购保障的多,实体店购买不会像网购一样纠结,因为实体店可以穿上试试大小合不合适,也可以挑选款式,服务员总是把最新款的款式,最流行的款式推荐给你,也许也会根据你的本身来帮助你挑选衣服。有些人在实体店试玩衣服后,先不着急买,记下样式,衣服的颜色,实体店的名称,去淘宝上一搜,便又成千上万一模一样的,价格从低到高依次排列的衣服任你挑选。这只人相对于现实来说是聪明人,用了聪明的方式,做了聪明的事,做对了事!因此现在的店面生意实在没有淘宝上的生意来的火了。比较淘宝上简单又方便,而且价格实惠,也可以砍价,最多都是平民价,对于一般普通的家庭来说,这点压力也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购物消费时你首先一定要考虑你买好之后的感受,消费给人便利也给人带了快乐,消费不能盲目,我们要做个理智的消费者。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26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时代超市买牛奶,在买牛奶时,我学了妈妈平时那样,特意看了一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哦,没有过期,我这才一块石头落了地,买了牛奶,交钱以后,他发给我一张发票,我漫不经心地把发票揉一揉,眼也不眨地把它扔掉,我心想:不就是买一盒牛奶嘛,还需要什么破发票啊!可就是这张小小的发票,让我吃尽了苦头,回到家,当我打开牛奶时,我大吃一惊,发现牛奶表面结成一片片奶白色的小块,难道这是传说中的奶酪,但我买的是鲜奶呀!我再一闻,一股刺鼻的冲入我的鼻孔,原来牛奶变质了,“咦,明明没有过期啊?”没办法,我只好又走回去要求重换,他们理都不理,于是,我和妈妈到超市去追根问底,售货员还挺友善,将我们的情况了解一番后,说:“现在食物质量安全不容易保证,变质是难免的,你要退货,把发票给我看看!我可以勉为其难帮你们换一下”我顿时猴儿吃芥末——傻了眼:“发票!早就被我折了个稀巴烂,扔了!”“扔了,那我也没办法解决了”听了他的话,我和妈妈也无可奈何,毕竟我们手无证据,只好自认倒霉了。

经过这次教训,爸爸意味深长地告诉我:“以后,我们凡是吃的,用的,玩的,都要到正规的购物超市购买,绝不能贪小便宜,而且一定要妥善管理发票,那可是重要的购物凭证。”

又是一次购物,我买了一瓶矿泉水,我付了钱后,仍然傻乎乎地站在那里,成了超市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阿姨早已注意到站在柜台前的我,问:“小同学,你已经付了钱,怎么还站在这里?”“阿姨,你忘了给我发票了。”“一张发票有什么关系?”“那可是重要的购物凭证哪!”我模仿起爸爸的语气严肃的说,售货员竖起大拇指说:“不错,知道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啊!”听了他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像吃了蜜一样甜。

是的,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争取享受自己的消费权益,也希望其他的人能和我一样分享自己的消费权益故事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27

前段时间从报纸上看到,一位多年经营烧烤的老板自爆自己从来不吃烧烤。因为那些所谓的烤羊肉、烤牛肉很多都是猫肉,或者是腐烂变质的肉。涂上一层特制香料,经过烧烤,人们不但闻不出臭味,吃起来还觉得很香。仓库里,食材、原料随意堆放,苍蝇、蚊子到处乱飞……天哪,这也太恐怖了!幸好,妈妈从来不让我吃路边摊烧烤。起先闻到大老远飘来的香味还会嘴馋,妈妈总说不卫生,不让买,被拒绝次数多了,也就断了念想。哈哈,妈妈真英明!

妈妈还不让我买很多东西,比如地摊、小店的商品,因为那些商品很多是三无产品,是地下工厂生产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现在的大型超市为我们带来便利购物的同时,也让我们对食品安全更加放心。我们一家总是去超市选购日常用品,在妈妈的言传身教下,我每次选购食品都会先看一下保质期、生产日期,尽量选生产日期近的。据说9月1日起食品包装上除了要标明厂家、食物原料、生产日期、保质期外,更要详细标注添加物的成分。哈哈,以后妈妈选购时更有得比较了。

选购完了之后,妈妈都会索要发票,特别是大件商品。这样,即使商品质量有问题,我们可以凭借发票找卖家或厂家维权。去年冬天,妈妈从超市买回来个暖手宝,一个月不到不通电了,妈妈拿着发票找到超市,超市退还了购买暖手宝的钱,妈妈又买了一个另外品牌的暖手宝。我们没有因为产品的质量而损失钱财。

做到了安全消费,就能买的放心,吃的安心,用得舒心了!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28

二十一世纪,是个经济发展迅速,拥有先进技术的世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不再有饥饿,现在虽然没有了饥饿可是人们又为另一件事而烦忧:怎样才能吃到绿色食品,健康食品而发愁!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不可忽视,它关乎人们的健康,稍有不慎就会危及生命!

有人会问:“那吃什么好那?”是呀!应该吃什么那?鸡、鸭、鹅中会有工业盐,蔬菜中会有残余的农药,饮料里会有色素,就连猪肉都被注水。我们还能去吃一些什么呢?应该去吃去什么?餐桌上的菜你还敢不敢吃?

电视上经常报道,瘦肉精、苏丹红、地沟油等。就连三鹿奶粉也被说是“毒奶粉”有些不法商贩为了减少成本竟然用可以导致致癌的工业盐充当食用盐。这些致癌食品它们打着“廉价”的旗号,来销售给那些不知情的'人。虽然已经查封了许多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但是还有许多不法厂家没有被查封,危险还隐藏在我们身边!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我们虽然不能制止不法商家但是我们可以不去买三无食品,所以我们应当选择安全食品,有生产日期,有qs号等食品。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在买东西前看看生产日期,选择有qs的食品那么就不会让不法商家有可乘之机!

2月6日,中国首次特别设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包括国务院29个部委中的15个。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

我相信每个人只要不被蒙骗,加上管理局的管理,不法商家就会不攻自破!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29

新修订的消保法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

(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

(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

(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平守正安心消费心得体会 篇30

我想大家都知道三月十五日是什么日子吧?答对了,是消费者维权日。经常看电视、上网的人一定都知道,现在有不少生产、销售食品的商家为了钱经常使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谋取暴利。就连我家80多岁的太奶奶都问我妈妈:“瘦肉精是什么?”“什么是地沟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在我们学校门口,一些小商贩一到上下学的时间便放开嗓门吆喝买卖,嘴馋的同学面对这些“美食”便抵不住诱惑,心甘情愿地“捐出”口袋里的零花钱……可是又有多少同学知道这些食品吃多了对我们的身体造成多大的危害?我上网查看了相关的资料:长期食用垃圾食品会导致记忆力减退,视力下降,长不高,缺乏抵抗力……不知道同学们看到这里会不会对自己曾经吃过这些东西而后悔不已呢?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买东西要到大超市,千万不要购买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地成长、为了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让我们携起手来远离垃圾食品,对小商小贩们说:“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