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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安全通告(合集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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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安全通告(精选3篇)

国庆假期安全通告 篇1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近日,潍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我市存在校车整治工作进展缓慢,部分校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跟踪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和8辆中小学生校车非法接送幼儿园幼儿,不符合幼儿需用幼儿专用校车接送的规定等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潍坊市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现将我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有关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青办发电[20xx]78号)和《青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州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xx]102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了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市182辆校车,有141辆校车已安装跟踪定位系统,有158辆校车已安装监控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目前仍有41辆校车未安装跟踪定位系统,有24辆校车未安装监控系统,有8辆中小学生校车非法接送幼儿园幼儿,不符合幼儿需用幼儿专用校车接送的规定(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按照《青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州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xx]102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快工作进度,防范校车安全事故:

1、高度警醒,提高校车安全整治工作认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事关每个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牵动着每位家长、每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必须高度警醒、高度重视,把校车安全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青州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安排,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理念转到底、决心下到底、措施落实到底”,对职责范围、辖区内校车安全整治工作再次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查找薄弱环节,依法整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跟踪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相关设备保持有效运行。市教育局要督促各镇街开发区明确整改责任人,确保12月15日前完成安装工作任务,并确保有效运行,同时督促存在非法接送幼儿行为的8辆校车所在镇街督促相关幼儿园、校车运营单位立即整改,无法整改的要立即停运,逾期再未完成的,将严肃问责。

2、借鉴经验,完善校车安全运营管理模式。要借鉴诸城校车公司化运营模式、安丘市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模式和寿光校车实时监管平台模式,强化安全监管,实行集约经营,降低安全风险。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部门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实行政府、部门、校车服务提供者和学校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校车安全保障体系。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原则,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3、要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底。教育部门要依法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近期组织开展的学校安全联合检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与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构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全市校车长期平安运行;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学校和幼儿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校车出行时间、线路,科学安排部署警力,特别是在车辆出行高峰时段,要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确保校车优先安全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交通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各级政府要加大涉及校车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安全职责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从严追究其责任。

附件:1、全市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2、违规接送幼儿车辆情况统计表

青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年12月7日

国庆假期安全通告 篇2

各学院(中心):

国庆将至,为保证假期内实验室的安全,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特将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重视并组织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工作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

2.在假期前组织力量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拆除各种安全隐患。

3.在防火、防盗等方面,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注意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存放,妥善保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化学废弃物。

各实验室负责人和各单位假期值班人员对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立即向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汇报。

联系人:纪华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年9月29日

国庆假期安全通告 篇3

各学院、各部门、全校师生员工:

为确保国庆节假期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大家过一个健康、文明、安全的节日,现将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重在预防”的思想,重视社会治安、交通、人身和财产等各种安全问题,认真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二、请各部门——在放假前认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好办公室、机房、实验室等地方的水、电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和反锁;贵重物品和设备一定要妥善保管,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看守,提前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

三、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假前召开一次学生安全专题会,交待学生应注意的假期安全事项;掌握好学生回家、旅游、留校等情况,认真统计学生返校情况。

四、请家属区的各位师生——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外出切记关门关窗,关闭电源水龙头,反锁家门。电动车、自行车、摩托车,多上好锁,存放在保管站;严禁乱停乱放,有锁不锁。

五、请各位同学——时刻保持和家人的沟通联系,切记向家里打电话报告自己的假期安排,不要长时间关闭手机或停机。

六、请回家、外出旅游的师生注意:

(一)不要乘坐“黑车”,要到车站购票上车。提前购好车票,以免影响行程;注意乘车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二)不要有开“黑车”、酒驾、无证驾驶、超速等违法行为。

(三)在外开展活动时,要注意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严禁在河湖潭等有水的地方游玩;严禁在野外使用明火。

(四)如遇困难或意外事故,要及时向警方求助。

七、请留校的同学注意: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严禁采摘私人和学校里的花果;严禁酗酒闹事;晚上不要在外留宿,按时回校。

(二)要养成随手锁门、关窗、断电、断水的良好习惯;住在一楼的,不要将包、衣服等放在靠窗处,以防窗口“钓鱼”。

(三)请将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停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不乱停乱放;同时建议多上一把好锁,坚决杜绝有锁不锁的行为;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无证驾驶,骑车不超速。

(四)尽量不要到校外的周边村庄、红河大道等地去散步、看书等。要结伴出行,晚出早归。不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不携带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严禁在有水的地方钓鱼、捕捞、游泳等。

(五)在校内时,请勿到有鸣潭西侧、正在建盖的图书馆、生命学院大棚菜地、校友林、驾校等这些人少、灯少的地方去学习、游玩,尽量把自己的学习活动安排在图书馆、教室以及仁和大道两侧等比较明亮的地方。书包不要远离自己。

(六)晚上尽量选择有灯的地方行走,避免单行夜路,尤其避免单独在灯光不足的道路上行走。同时,最好能把挎包斜挎在脖子上,并有意识地用手护在腰间。

(七)注意和预防各类诈骗活动;对到学校内进行推销的要及时制止并向保卫处报告。勤工俭学时,以防误入传销组织。

(八)外出开展活动时,注意交通、饮食、财物等安全,不开展涉水、涉火等活动,不偷采他人东西,文明活动。

(九)骑电动车时,不要酒后驾驶、逆行、超速、带多人、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等,确保行车安全。

八、过节时要文明过节,不践踏草坪,更不乱扔垃圾在草坪上、道路上。请勿在聚餐时酗酒,保卫处真诚提醒大家:酗酒滋事,害人害己;关爱自己,请勿酗酒。

九、在校内发生事故的或需要保卫处帮助的,请及时与保卫处取得联系,联系电话:(明德校区门卫110服务中心)。

祝:全校师生国庆节快乐!

红河学院保卫处

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