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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址通告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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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址通告(精选4篇)

迁址通告 篇1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承蒙您长期以来对本公司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本公司全体员工表示由衷的感谢! 因业务发展需要和公司规模的扩大,自20xx年3月1日起,公司将搬迁至新的地址(具体联系方式附后),因公司搬迁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司将以此次搬迁为一个新的起点,进一步为您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与您共同发展,并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本公司的支持与合作!新地址:电话:0577- 27820xx0 传真:0577- 62624999 如因公司的搬迁给您与贵公司带来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并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南京王统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20xx 年 2 月 22 日

迁址通告 篇2

为方便纳税人办税,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自x年6月19日(星期一)起,xx县地方税务局东城分局搬迁至新址办公。

一、办公新址:xx县店埠镇星光国际7号楼9楼。

二、联系电话:搬迁至新址办公后,东城分局对外联系电话保持不变:综合股,办税服务厅。

三、东城分局新办公地址公交线路为:乘353、354、359路车到星光国际站下可达。

特此通告。

xx县地方税务局

x年6月9日

迁址通告 篇3

x年8月8日起,我局办公场地由xx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搬迁至xx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原军分区大院,即xx市网球中心后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x年8月8日起,xx市教育局新办公场地正式对外办理相关业务。原在市报业大厦办公的所有科室将统一进驻市机关二号大院新办公场地,市教育信息中心、市教育装备中心、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站仍在莞城育兴路旧址办公。

二、在x年8月4日至8月5日搬迁期间,停止现场对外办公,网上业务可照常办理。

三、市教育局搬迁至新址后,对外办公电话、传真号码不变。业务咨询电话详见教育网。

四、新办公大楼内设有临时停车场,提供临时停车服务。市民前往新址,目前可导航至xx市网球中心。周边公交有待完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件:xx市机关二号大院周边示意图

xx市教育局

x年7月20日

迁址通告 篇4

自x年1月10日起,北京市xx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由原办公地址xx区光明南街1号迁至xx区潮白河大桥东卫校南侧顺平辅线0号。卫生监督所审批发证科原地址和监督所通讯电话不变。

联系电话: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