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申请(通用32篇)》
追加被告申请(精选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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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被告申请 篇1追加被告申请 篇2追加被告申请 篇3追加被告申请 篇4追加被告申请 篇5追加被告申请 篇6追加被告申请 篇7追加被告申请 篇8追加被告申请 篇9追加被告申请 篇10追加被告申请 篇11追加被告申请 篇12追加被告申请 篇13追加被告申请 篇14追加被告申请 篇15追加被告申请 篇16追加被告申请 篇17追加被告申请 篇18追加被告申请 篇19追加被告申请 篇20追加被告申请 篇21追加被告申请 篇22追加被告申请 篇23追加被告申请 篇24追加被告申请 篇25追加被告申请 篇26追加被告申请 篇27追加被告申请 篇28追加被告申请 篇29追加被告申请 篇30追加被告申请 篇31追加被告申请 篇32追加被告申请 篇1
申请人:陈x,男,汉族,生于19xx年5月4日,个体工商户,住历城区仲宫镇高尔乡镇
被申请人:王x,男,汉族,生于19xx年10月9日,住址: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卫生院宿舍1002号
被申请人:王,男,汉族,生于19xx年2月5日,住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桃科2152号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20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王某驾驶王某某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Exx65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区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2
申请人:李飞,男,汉族,1975年5月14号出生,住湖北省博罗县罗阳镇观园区卫园5座3号,身份证号码: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叶成发为20x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事由:申请人原本与实际受益人叶成发达成租赁协议,租赁属于实际受益人叶成发所有的位于十堰市大朗镇大井头村民营工业区盈丰一路32号的厂房与朋友准备合伙开办一家五金加工厂。申请人与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签订之后不久,实际受益人就强行将申请人等驱赶了出来,五金加工厂没有能够开办成功,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安装的起重机俗语叫做“天车”申请人还没有来得及使用就被实际受益人占有了,有鉴于此,为了帮助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确认实际责任人,特提出如上申请,请求依法追加实际受益人为20xx东二法民二初字第1026号南充鼎力起重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之被告,参加该案诉讼。
特此申请,谨请依法予以处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3
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__)历城民初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__年1月6日被申请人王某驾驶王某某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e__65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追加被告申请 篇4
申请人:__,女,19__年7月__日出生,汉族,住址:__省__市荔湾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0
被申请人:____ ,女,汉族,19__年__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X ,户籍住址__省__市天河区区________X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申请人__诉被告__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被告__于____年X月X日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____元整,但被告至今尚未归还。经查,被申请人与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因该债务是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7月30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5
申请人:陈某,男,汉族,生于1978年5月4日,个体工商户,住址:乡镇,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王某,男,汉族,生于1980年10月9日,住址:城区,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生于1983年2月5日,住址:城区号,身份证号码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20xx)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20xx年1月6日被申请人王某驾驶王某某所有的车牌号为鲁zzzz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追加被告申请 篇6
申请人:__,男
身份证号码:
住址:_。
被申请人:四川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诉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共同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__、__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__年7月16日以(20__)温江民初字第 号受理。20__年8月3日,被告刘虎成以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向申请人换据,确认借款本金950,000元整,并约定按照月利率2.5%的标准计息,借款期限为一年,用于被申请人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并约定到期无法偿还债务,以被申请人公司财产及股份经营权作为抵押,期间被申请人也以公司账户向申请人偿还利息。债务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收,被申请人拒不偿还。因此,申请人要求三被告共同偿还本金950,000元及利息575,541元(自20__年8月3日至20__年7月31日按月息2.5%标准计算),并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被告并承担连带责任。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7
案号:(20xx)云法民一初字第号
申请人(原告):邹,男,汉族,住址:福建省XX县XX镇号
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广州市商贸城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白云区路X号铺
法定代表人:刘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商贸城,住址:广州市白云区路X号铺
投资人:黄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被告广州市白云区商贸城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合计348119.20元。
主要事实和理由: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商贸城声称已于20xx年1月28日将其在商贸城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原告签订的《厂房租用协议》转让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承受并以被申请人名义独立经营,但现有证据显示:
1、被告及被申请人不仅没有就转让事宜通知原告,在实际经营中也没有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协议相对人明示;
2、被告与被申请人是一套人马两个营业执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无法将之区分,也无从在日常商业交往中将其区分;
3、原告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显示,被告与被申请人也是共同参与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1〉被告广州市白云区商贸城于20xx年7月17日分别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会就其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发函(见被申请人提交证据六、证据九),表明其主观上有侵权故意。两份函的落款尽管为被申请人广州市商贸城有限公司,但所盖印章为“商贸城行政专用章”,该印章与原告于20xx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发出的《通知》(见原告提交证据17)所盖印章一致,而此时被告和被申请人尚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所以该印章属于被告;
2〉被申请人于20xx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拟采取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发函,其内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辙,可见其与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拟制的人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两者的对外法律行为均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以及员工的职务行为体现效力。一套人马从事两个主体经营范围和具体事项均无二致的经营行为,实际两个主体已经混同,在相对人无法区分时应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请人广州市商贸城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之申请,请予批准。
谨呈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诉讼代理人:
x年x月x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8
申请人:陈某,男,汉族,生于1978 年5 月4 日,个体工商户,住历城区仲宫镇高尔乡镇
被申请人:王某,男,汉族,生于1980 年10 月9 日,住址: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卫生院宿舍1002 号
被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生于1983 年2 月5 日,住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桃科2152 号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历城民初字第11345 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1 月6 日 被申请人王某驾驶王某某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E__65 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9
案号:(20__)云法民一初字第____号
申请人(原告):邹__,男,汉族,住址:福建省__县__镇__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广州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白云区___路_号铺
法定代表人:刘__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____商贸城,住址:广州市白云区___路_号铺
投资人:黄__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被告广州市白云区____商贸城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合计348119.20元。
主要事实和理由: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____商贸城声称已于20__年1月28日将其在____商贸城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原告签订的《厂房租用协议》转让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承受并以被申请人名义独立经营,但现有证据显示:
1、被告及被申请人不仅没有就转让事宜通知原告,在实际经营中也没有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协议相对人明示;
2、被告与被申请人是一套人马两个营业执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无法将之区分,也无从在日常商业交往中将其区分;
3、原告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显示,被告与被申请人也是共同参与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1〉被告广州市白云区____商贸城于20__年7月17日分别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会就其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发函(见被申请人提交证据六、证据九),表明其主观上有侵权故意。两份函的落款尽管为被申请人广州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但所盖印章为“____商贸城行政专用章”,该印章与原告于20__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发出的《通知》(见原告提交证据17)所盖印章一致,而此时被告和被申请人尚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所以该印章属于被告;
2〉被申请人于20__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拟采取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发函,其内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辙,可见其与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拟制的人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两者的对外法律行为均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以及员工的职务行为体现效力。一套人马从事两个主体经营范围和具体事项均无二致的经营行为,实际两个主体已经混同,在相对人无法区分时应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请人广州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之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10
申请人:刘会彬,男,汉族,1979年1月11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东侯坊乡东朱村育才东路28号,电话:。
被申请人:张兰振,男,汉族,1958年2月19日出生,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安区南村镇大丰屯村,住该村。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案中,被申请人张兰振作为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故申请追加其为被告参与诉讼,请予批准。
此致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会彬
20__年7月29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11
申请人:乌鲁木齐天绿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志新,该公司董事长
住所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39号附18号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阿克苏地区启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启前,该公司经理
住所地:阿克苏地区红旗坡农场五队
联系电话:26520xx
申请事项:请求追加秦启前、秦启德、张玉清、钱学广、贾维军、何永刚为本案的被申请执行人。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乌鲁木齐天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阿克苏地区启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已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本案被执行人未参加年检,于20xx年1月阿克苏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公告形式吊销,现为本案的顺利执行,以更好的维护申请人的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将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股东秦启钱、秦启德(652922640413719)、张玉清(652922681123320)、钱学广(652901610330111)、贾维军(652901x)、何永刚(652901760420xx1)追加为本案的被申请执行人,望予以准许。
此致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追加被告申请 篇12
申请人:__,男,19__年10月0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西安市__村民小组44号
申请人:__,女,19__年08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住西安市__村四组
被申请人:王华,女,1986年8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x,住西安市长安县韦曲镇副食街1号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王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__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__于20__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__年被告__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__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__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__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__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__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西安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13
申请人:,男,19xx年10月0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西安市xx村民小组44号
申请人:,女,19xx年08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西安市xx村四组
被申请人:,女,19xx年8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西安市长xx县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王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借款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于20xx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xx年被告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xx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申请人:
追加被告申请 篇14
申请人:________,女,__________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王庄村20号。
申请人:________,男,__________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大贺庄61号附2号一队016。
被申请人:孟祥飞,男,汉族,_________年9月1日出生,住河南省濮阳县城关镇火神庙街43号。电话:。
被申请人:周来齐,男,汉族,__________年4月15日出生,住安徽省砀山县关帝庙镇杨庄村周庄122号。电话:。
被申请人:陈进良,男,汉族,_________年4月22日出生,住河南省西平县盆尧乡陈老庄村四组。电话:。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孟祥飞、周来齐、陈进良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案号:(20__)民字第742号】
事实与理由:
本案原告王新民诉被告王春利、李永亮、王志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本案的全部事实为被申请人王志刚为装修自己经营的.饭店门头招牌,找来设计人员孟祥飞,孟祥飞又找来木工周来齐和电焊工陈进良,以上人员共同从王春利、李永亮经营的商店借电进行电焊作业,并征询过房东王新民的意见。最终因电焊作业过程中违章操作,导致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转引发了本次火灾事故。故被申请人孟祥飞、周来齐、陈进良在本案中亦存在过错,亦为本案侵权责任人,应当对本案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共同承担责任。
为了帮助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依法认定本案全部责任人员,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15
申请人:张三,男,198_年3月21日出生,住____。
被申请人:李四,男,198_年2月10出生,住__号。身份证号:……_。电话:13……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李四为本案被告。
事实与理由:
20__年7月25日,被申请人未经允许违反施工项目工程分包协议,约定被申请人承包__工作,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统一结算。被申请人承包该工程后,本案原告王五诉称其于20__年7月25日在该工程项目中受伤,而该工程属于李四所承包的项目,王五受雇于李
四。而王五只对申请人提起诉讼,我们认为被申请人李四作为王五的雇主,与本案存在着厉害关系,应当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申请贵院通知被申请人参加诉讼。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16
申请人:___,男,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
被申请人:___,男,汉族,四十岁左右,住__省__县城
被申请人:___,男,汉族,四十岁左右,住__省__县城
申请事项
申请撤销对被申请人人工费纠纷一案的'起诉。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与被告___人工费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后申请人追加两被申请人为被告。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___、___当时都是被告单位的员工,其行使的是其职务行为,故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与该案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撤销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请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__省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17
申请人:__,男
身份证号:__02010__
住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x。
被申请人:四川__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诉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共同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__、__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__年7月16日以(20__)温江民初字第号受理。20__年8月3日,被告刘虎成以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向申请人换据,确认借款本金950,000元整,并约定按照月利率2.5%的.标准计息,借款期限为一年,用于被申请人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并约定到期无法偿还债务,以被申请人公司财产及股份经营权作为抵押,期间被申请人也以公司账户向申请人偿还利息。债务到期后,经申请人多次催收,被申请人拒不偿还。因此,申请人要求三被告共同偿还本金950,000元及利息575,541元(自20__年8月3日至20__年7月31日按月息2.5%标准计算),并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被告并承担连带责任。
此 致
温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一五年 月二十七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18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民族: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一案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19
申请人:江苏__-__有限责任公司
住址:南京市白下区常府街__号
法定代表人:__-x,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__-x,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人向南京__-__制品有限公司发放借款3500000万元,江苏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__-__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人依约履行义务,而南京__-__制品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还款义务,另,江苏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其法定代表人__-x抽逃出资4000多万元的情况说明,__-x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7条的规定,
此致
申 请 人:
年 月 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20
申请人:姓名:季俊生,性别:男,年龄:60岁,民族:汉族,工作单位:成都飞机公司,住址:本市光华村省党校15-1-10号,电话:。
被申请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飞},法人代表、总经理:王广亚;直接责任单位:成飞人力资源部,现任部长何勇(以下简称司人部),电话:。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通讯地址:成都飞机公司,邮编:610092。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飞(具体地说是司人部)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青羊区中医医院,成都中山医院,成都佳士实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各位被告及其律师甚至有政府官员法官,长期都是依据我的内退协议写的我与成飞的劳动合同只是“中止”,不是解除之事实,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三条规定:“关于内部退养的职工可否流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的有关规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是安置富余职工的一项措施。职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法规,不承认我再打工应受劳动法保护,不服从成都市劳仲委的有效裁决,不服从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导致这个重大法律政策问题,几年十多次审理都不能了结。成都市劳仲委的裁决法院已执行显然没有错误,劳动部的法规的法规显然没有错误,唯一需要严格认真审查的,就只是我与成飞的劳动合同,究竟是中止——中途停止后又继续,还是劳动部法规所说的解除。
刘平,程文审判长都知道,在你们分别开庭之前,我就请求成飞人力资源部(以后简称司人部)出庭作证,证明自我内退起,我与成飞的劳动合同就已解除,他们不仅没有出庭,而且,在我向他们递交了成都市劳仲委的裁决书和青羊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以及青羊区人民法院法院确认我可以再建立劳动关系的判决书后,直至今年8、9月份,他们还说你当然不能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说“中止”与终止意义不同……;因此我终于认识到,查清我内退后与成飞的劳动合同,到底是“中止”,还是解除,是正确审判我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使所有各方心服口服,不再反复的前提和关键;也就是说,在我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中,成飞司人部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否则我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永无了结和令所有各方心服口服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再次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地说是成飞司人部)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谢谢。
致青羊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季俊生
__年X月__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21
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陈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历城民初字第11345号案件受理,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20xx年1月6日被申请人王某驾驶王某某所有的车牌号为鲁ae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22
申请人:
姓名:__,性别:____,年龄:__,民族:__,职务:__,工作单位:____,住址:___,电话:___代理人:梁__律师,北京市华烨律师事务所,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__,性别:____,年龄:__,民族:__,职务:__,工作单位:____,住址:___,电话:___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中,(此处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23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女,身份证号:,住址: 。 被申请人:,性别:男,住址: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 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 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3月31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24
案号:(20__)云法民一初字第____号
申请人(原告):邹__,男,汉族,住址:福建省__县__镇__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X
被申请人:广州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白云区__X路X号铺
法定代表人:刘__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____商贸城,住址:广州市白云区__X路X号铺
投资人:黄__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被告广州市白云区____商贸城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合计348119。20元。
主要事实和理由: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____商贸城声称已于20__年1月28日将其在____商贸城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原告签订的《厂房租用协议》转让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承受并以被申请人名义独立经营,但现有证据显示:
1、被告及被申请人不仅没有就转让事宜通知原告,在实际经营中也没有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协议相对人明示;
2、被告与被申请人是一套人马两个营业执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无法将之区分,也无从在日常商业交往中将其区分;
3、原告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显示,被告与被申请人也是共同参与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1〉被告广州市白云区____商贸城于20__年7月17日分别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会就其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发函(见被申请人提交证据六、证据九),表明其主观上有侵权故意。两份函的落款尽管为被申请人广州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但所盖印章为“____商贸城行政专用章”,该印章与原告于20__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发出的《通知》(见原告提交证据17)所盖印章一致,而此时被告和被申请人尚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所以该印章属于被告;
2〉被申请人于20__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拟采取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发函,其内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辙,可见其与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拟制的人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两者的对外法律行为均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以及员工的职务行为体现效力。一套人马从事两个主体经营范围和具体事项均无二致的经营行为,实际两个主体已经混同(www.),在相对人无法区分时应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请人广州市____商贸城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之申请,请予批准。
谨呈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邹__
诉讼代理人:__x
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25
申请人:蔡__,男,X族,197X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湖南省桃源县__镇__街__组__号,身份证号:______X;
申请人:李__,女,X族,197X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湖南省桃源县__镇__街__组__号,身份证号:______X;
被申请人:__市__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__市__镇__路X号__大楼三楼__号,联系电话:______,法定代表人:刘__,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市__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告)蔡__、李__诉被告__市__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__市__镇__房地产开发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被申请人__市__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__花园”物业的实际管理人和受益人,应与被告__市__工业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__市__镇房地产开发公司一起,对原告的人身损害赔偿负连带责任。因此,被申请人__市__物业发展发展有限公司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市__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蔡__、李__
20__年X 月X 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26
申请人:__,男,19__年10月0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住西安市__村民小组44号
申请人:__,女,19__年08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住西安市__村四组
被申请人:__,女,1986年8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住西安市长安县韦曲镇副食街1号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王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__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__于20__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__年被告__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__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__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__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__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__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27
申请人李AB,男,1973年3月21日生,汉族,住XX县城关镇文庙街12号,XX县农村信用联社职工。
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住所地: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张,校长。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广播电视大学和XX县卫生学校侵权一案中,错误的毕业证书系以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名义颁发,被申请人在颁发毕业证书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本案毕业证书是否能够得到纠正,与被申请人有直接关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AB
X年六月二十四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28
申请人:姓名:季俊生,性别:男,年龄:60岁,民族:汉族,工作单位:成都飞机公司,住址:本市光华村省党校15-1-10号,电话:。
被申请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飞},法人代表、总经理:王广亚;直接责任单位:成飞人力资源部,现任部长何勇(以下简称司人部),电话:。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通讯地址:成都飞机公司,邮编:610092。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飞(具体地说是司人部)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青羊区中医医院,成都中山医院,成都佳士实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各位被告及其律师甚至有政府官员法官,长期都是依据我的内退协议写的我与成飞的劳动合同只是“中止”,不是解除之事实,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第三条规定:“关于内部退养的职工可否流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的有关规定,对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办理内部退养是安置富余职工的一项措施。职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法规,不承认我再打工应受劳动法保护,不服从成都市劳仲委的有效裁决,不服从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导致这个重大法律政策问题,几年十多次审理都不能了结。成都市劳仲委的裁决法院已执行显然没有错误,劳动部的法规的法规显然没有错误,唯一需要严格认真审查的,就只是我与成飞的劳动合同,究竟是中止——中途停止后又继续,还是劳动部法规所说的解除。
刘平,程文审判长都知道,在你们分别开庭之前,我就请求成飞人力资源部(以后简称司人部)出庭作证,证明自我内退起,我与成飞的劳动合同就已解除,他们不仅没有出庭,而且,在我向他们递交了成都市劳仲委的裁决书和青羊区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以及青羊区人民法院法院确认我可以再建立劳动关系的判决书后,直至今年8、9月份,他们还说你当然不能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说“中止”与终止意义不同……;因此我终于认识到,查清我内退后与成飞的劳动合同,到底是“中止”,还是解除,是正确审判我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使所有各方心服口服,不再反复的前提和关键;也就是说,在我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中,成飞司人部必须到庭参加诉讼,否则我的所有劳动争议案件永无了结和令所有各方心服口服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再次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地说是成飞司人部)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谢谢。
追加被告申请 篇29
案号:(20xx)宜高民初字第号。
申请人(原告):,男,苗族,1976年6月20日出生,住高县文江镇得狼村碾子头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
被申请人: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住高县文江镇芙蓉村。
负责人:,芙蓉村村委会主任,住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桐子树组,联系电话
被告: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住高县文江镇芙蓉村。
法定代表人:,住高县文江镇白庙街道19,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芙蓉村煤矿拖欠工资纠纷一案的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为本案连带责任人,代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支
付原告工资20000.00元。
事实和理由
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闭时,拖欠申请人工资3万元,后来,经文江镇政府协调,政府出面补发了1万元,为继续追讨企业拖欠的2万元工资,申请人于20xx年11月18日向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高县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案号:(20xx)宜高民初字第1575号。按诉讼程序,申请人进行了举证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据证明芙蓉村煤矿企业法人已经解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应当是本案的当事人,故向高县人民法申请追加被告,增加诉讼请求。
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投资投工,用以矿建矿的方式建设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芙蓉村村委一直以发包给私人经营的方试经营煤矿。20004年,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曾把芙蓉村煤矿委托、承包给珙县白皎矿业公司经营;芙蓉村村委发包煤矿的收益除了用于村委开支外,还给全村村民分红;20xx年芙蓉村煤矿关闭,政府给煤矿的关闭补偿款,也是划拨给了芙蓉村村委,并且,芙蓉村村委将大部分补偿款以分红的方式分发给了全村村民。以上事实说明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权产所有人。何开平是芙蓉村村干部,这可能是营业执照上写企业所有人是何开平的原因。
《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高县腾龙先锋煤矿等六个煤矿的决定》(高府发[20xx]23号)文件,已经公布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于20xx年10月31日关闭,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再依法存在;文江镇人民政府出面冻结了煤矿所有的'资金,给职工发放拖欠款,都没有付清,煤矿已经闭坑,煤矿地面设备、设施已经全部拆除,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财产和经费;煤矿所有管理人员已经解散,煤矿地面所有场所全部荒废,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组织机构和场所。综上所述,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规定的条件,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法人已经解散,企业法人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六条“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芙蓉村村委作为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在企业法人已经终止后,没有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属其违法。应当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被注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的规定,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关闭时未依法进行清算,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作为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人,就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款(“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规定。被告作为企业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在无偿接受了政府划拨的煤矿关闭补偿款后,应当和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同共承担民事责任,在煤矿没有财产的情况下,依法代芙蓉村煤矿支付2万元工资给申请人(原告)。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原告)提出追加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为本案被告,请予以批准。
谨呈
高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1月30 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30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按照执照地址完善)
被申请人: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按照执照地址完善)
因贵院受理的__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了有助于贵院查明事实,现申请追加本案涉及的商品供应商做为被告。
申请请求:
请求依法追被申请人为共同被告。
事实和理由:
20__年1月1日,申请人与_____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20__年度交易及推广协议,双方约定申请人方接获顾客投诉案件时由______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和回复,现原告就被申请人所提供的产品起诉要求赔偿。申请人认为自己在与被申请人建立合同关系时已经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对该产品是否违法、是否应当予以赔偿,由商品的`供应商者来面对和处理更为适宜。同时,申请人对追加被申请人做为共同被告,由其参与处理本案已经达成了一致共识,被申请人也愿意参与本案的处理。
特此申请,请予以准许,并通知被申请人参与诉讼。
此致
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31
申请人:__X,男,____年08月06日生,回族,__省__县人,住__省__县__镇__村42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139872____X。
被申请人: __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__X(联系电话138872____X);
地址:__省__市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__X诉申请人__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____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____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__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____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__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__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__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__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__市__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X
____年04月11日
追加被告申请 篇32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男,汉族,38岁,身份证编号:,初中文化,河南省开封市人,现住河南省开封市街号院号楼号。
上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20__)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永城市人民法院(20__)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
2.改判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决定上诉人无从知晓河南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文化公司)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文化公司为本案第一被告人丁发起成立,在设立公司之时,丁向工商登记部门投送的各种资料及公司的设立过程,上诉人均不知晓。上诉人开始只是丁的一个司机,后被丁派到郑州分公司任副经理,从事的都是按照丁的指令做一些具体事务,包括文化公司对外招标的各种事宜,上诉人均不知晓,故上诉人没有机会知道文化公司的资金运作状况。再者,上诉人原来没有从事过项目投资方面的工作,加上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也无能力判断文化公司是否投资该项目的资金状况。但永城市人民法院(20__)永刑初字号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明知被告人丁无履行能力,仍介绍被害人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骗取合同履约金,属认定事实错误。
二、上诉人无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占有施工企业的钱财。
上诉人虽然介绍了两家企家和文化公司签订了合同,但所收的这两家企业的合同履行金,均按照丁的`指示,全部交给了丁本人或汇到了丁指定的帐户上。至今为止,上诉人为文化公司工作时垫付的各项费用6万多元(已向法院提交证据)也无着落。客观地说,上诉人本人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来占有受害企业钱财之谈,更谈不上主观上的占有。
综上所述,永城市人民法院(20__)永刑初字第判决书针对上诉人而言,查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有错必究的工作态度,给上诉人一个公平的判决。
此致
___法院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