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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事迹的决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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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事迹的决定(精选3篇)

表彰事迹的决定 篇1

20xx年11月16日-18日为期三天的秋季运动会圆满结束, 运动会得到了家长的大力支持,在大赛的医疗服务中,我们的家长志愿者们为同学们提供了专业性的医疗保障,耐心指导红十字会的学生志愿者,使得同学们得到了锻炼与提升。特此授予参与20xx-20xx学年度珠海一中运动会志愿者家长为“优秀家长志愿者”荣誉称号。

荣获此荣誉称号的家长有:

高一(2)吴雨蔓同学家长吴博文先生

高一(4)俞梦媛同学家长袁海燕女士

高一(9)张景博同学家长陈欣欣女士

高一(18)谭曹奕祺同学家长谭俊全先生

高一(26)蒋思文同学家长蒋勇全先生

高二(10)饶燕妮同学家长黄巧娟女士

高二(11)赖子飞同学家长赖诗兰女士

表彰事迹的决定 篇2

关于对胡瑞辉 胡瑞祥等两位同学拾金不昧优秀事迹的表彰决定

9月13日下午,我校学生胡瑞辉、胡瑞祥在路边玩耍的过程中,无意中捡到了一个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二百余元、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在金钱面前他们没有动私心,在苦等失主无果的情况下,胡瑞辉、胡瑞祥这两位同学将捡到的钱包送到了信义派出所,信义派出所才找到了心急如焚的失主。失主为了表示感谢,专程向学校赠送了锦旗,向胡瑞辉、胡瑞祥赠送了书包。这两位同学的此举也受到了《吕梁第一民生》栏目组的高度关注,并做了相关的报道,他们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展现了我校学生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是我校“规范学生行为,争做文明学生”养成教育的典型模范。经研究决定,对胡瑞辉、胡瑞祥同学的优秀事迹进行表彰。希望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争做文明中学生。

让拾金不昧这一美德在校园里继续发扬光大!

信义示范小学

9月24日

表彰事迹的决定 篇3

各系、部、处、室、科:

20xx年2月24日下午,在河间市第二实验小学实习的我院音乐系20xx级学生王盼放学后回家,在路过河间市医院西侧的污水坑时,发现两名小学生在结冰的坑面上玩耍,突然冰层断裂,两名小学生瞬间落入冰窟中。王盼同学见状,在疾呼“救人”的同时,跳入冰冷的坑水中向孩子们奔去,听到呼救声赶来的两名男子也同时跳入冰窟救人,经过三个人的奋力营救,终于把两个孩子救上了岸,由于抢救及时,孩子们没有生命危险。

王盼同学,在他人生命受到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挺身而出,挽救了他人的生命,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的赞歌,树立了当代大学生的崭新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她在关键时刻表现出来的见义勇为的高尚情操,是当代大学生优良素质的一次集中体现,充分展示了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覆盖工作所取得的硕果。为了表彰王盼同学的先进事迹,经学院研究,决定授予王盼同学“见义勇为好青年”的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20xx元。

学院号召全院同学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向王盼同学学习,学习她见义勇为、弘扬正气的优秀品质;学习她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的集体主义精神,学习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希望全院同学以王盼同学为榜样,争做伸张社会正义、光大优良道德、弘扬奉献精神、传承民族美德的实践者,努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平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