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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研究论文范文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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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你知道论文怎样写才规范吗?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本页是爱岗敬业的小编给大伙儿收集的8篇西方音乐史论文的相关文章,欢迎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西方音乐史论文 篇1

赵季平先生1970年毕业于西安音乐学院,38年后回母校担任院长,上任半年就喜遇60年华诞。其经历和对母校的情感使他对校庆活动有着独到的见解和全方位的部署。他认为:“西音60年校庆活动不是一个节点,而是一个过程。是总结经验,展示成果。凝聚人心的过程,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往开来、彰显办学特色的过程,更是为创建一流音乐学院夯实基础的过程。”因此“西音”建校60周年庆典于10月18日举行,而校庆系列活动从3月起就按照既定方案有序展开。其校庆系列活动可以概括为:

论坛研讨会议凝练办学特色。10月10日至11日。“秦派二胡学术论坛”在西安音乐学院举行,110位嘉宾和代表会聚古都秦地。秦派二胡领军人物鲁日融先生主编的《秦派二胡曲论》一书首发式和“秦派二胡作品音乐会”,展示了秦派二胡几代人几十年来在教学、科研和创作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二胡演奏家闵惠芬演奏的鲁日融先生创作的《迷胡调》,将音乐会推向高潮。论坛、论著和作品音乐会为一体的学术会议样式,是音乐教育论坛独有的魅力和吸引力。

10月12日至13日由陕西省委宣传部主办,西安音乐学院承办的“陕北民歌译介首届全国学术研讨会”在“西音”召开。其宗旨是将优秀陕北民歌,包括红色民歌以新的语言形式推展到世界和当代各种文化活动及学校教育中。主要议题有:民歌译介的语言技术问题、民歌译介的文化误释研究、音乐与译词配合研究等,会议有包含近20篇论文和近200首民歌译作的文集问世。用多种语种、中外人士参与的《陕北民歌译介作品演唱会》以及“西音”作曲系教师们编创的《陕北民歌无伴奏合唱》是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一大亮点。

10月15日至17日,由西安音乐学院主办,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史学会协办的“汉唐音乐史首届国际研讨会”云集了四方嘉宾和八方代表。中、德、日、韩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等有关专家、学者和媒体记者等100余人汇集西安音乐学院。会议研讨的议题有:(1)汉唐乐史与丝绸之路音乐文化交流;(2)汉唐乐史与日、韩音乐文化交流;(3)汉唐乐史音乐图像学研究;(4)汉唐乐史其他专题研究。会议涵盖了音乐史学、音乐文学、音乐思想、音乐美学、音乐文献学等学科领域。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考察了汉唐文化遗址,举办了“唐音遗韵:长安古乐(西安鼓乐)专场音乐会”。召开了由“西音”、陕西省音协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共同资助出版的陕西学者李石根著《西安鼓乐全书》、“西音”冯亚兰教授著《长安白道峪教衍和尚藏谱辑译》新闻会。

10月30日至11月1日,“秦筝陕西流派学术论坛”及“周延甲作品音乐会”在庆典活动后照样进行。学术活动包含三部分内容:一是《秦筝文谱》首发式。此书分文论与曲谱两部分。文论研究包括源流探讨、理论依据、调式、旋法、音律、技法特征等。曲谱集独奏、重奏、合奏、协奏、弹唱代表性作品为一体,是秦筝陕西流派半个世纪以来理论研究与代表性作品的成果体现,是形成陕西流派的重要佐证,更是研究秦筝文化回归之旅的重要参照。二是周延甲先生作品音乐会。周延甲先生亲自操琴,与上世纪曾合作过的老艺术家合作,演出原汁原味的陕西音乐。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转播了这场独家风格的音乐会。三是秦筝陕西流派学术论坛。这是此次活动的“重头戏”。来自中国筝会的多位副会长、专家学者莅临此次盛会,共同探讨了陕西流派振兴成果的启示。共谋在多元音乐文化并存的大背景下,传统流派的生存空间与发展方向。

什么是办学特色?2002年教育部第一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定位、大学特色的形成和发展战略》研究报告指出,“大学的办学特色是指一所大学在发展历程中形成的比较持久的发展方式和被社会公认的、独特的、优良的办学特征。”西安音乐学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总结提升“西音”60年的办学经验。提出了依托四大传统,坚持特色发展,高地建设,国际视野的理念。校庆四场学术会议是其办学理念的凝练和深化。

数场学术讲座培育校园文化。4月2日徐沛东先生的《音乐的继承与创新》讲座为“西音”的“乐府讲坛”开坛,接踵而至有王国潼先生的《阿炳与刘天华二胡音乐的比较》、D・劳瑞的《国际音乐交流问题》。金铁霖、杜亚雄、伊沙贝拉、龚一、萧梅、伍国栋、姚公白、薛范、高士杰、冯亚兰、陈自明、栾峰、秦序、刘凤学、郭玉茹、项阳、方琼、赵维平、饶余燕、罗艺峰、沈冬、周凯模、陈应时等专家学者的精彩讲座,共计25场。众多不同学科背景的专家们亲临西音,学术厅里人头攒动,好一派蒸腾景象、“西音”风光。

学科建设丛书结出累累硕果。建院60周年之际,出版了“西安音乐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丛书”一套11本。其中有西安音乐学院西北民族音乐中心重点资助和支持项目、西安音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库、作曲系青年教师作品集。这套丛书集中展示了“西音”近年来在教学与科研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也是学院第一次以丛书的方式支持重点学科建设,推进学术发展的重要举措。丛书涉及了民族音乐学研究、西方音乐史研究、音乐美学研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研究、音乐编辑学研究、音乐表演研究等不同领域。它们分别是李石根撰著的《西安鼓乐全书》冯亚兰辑译的《长安白道峪兴安禅寺教衍和尚藏抄谱选辑》;鲁日融主编的《秦派二胡曲论》;高士杰主编的《“神”的光芒“人”的情感――西方音乐史研究文集》;罗艺峰主编的《1994~2004:谐和的同唱――西安音乐学院音乐美学硕士论文选》;韩兰魁主编的《无伴奏合唱陕北民歌十二首》;王宏印译编的《西北回响:汉英对照新旧陕北民歌》李宝杰主编的《音乐编辑学:音乐研究的交叉视阈》;程天健主编的《行乐舞鼓――民族音乐学研究文集》;陈慧雯主编的《歌者远行――民族音乐学研究文集》;周玲主编的《曼声长歌――意大利歌剧与美声唱法的实践性研究》。

系列音乐会呈现勃勃生机。从3月到10月,系列音乐会 演出了37场。各系精心组织,教师学生广泛参与,充分展示了60年教学实践成果。缅怀第一代“西音”人、已故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屠冶九、杜勃兴、石夫的“纪念音乐会”拉开了校庆系列音乐会的帷幕,饮水思源,感恩戴德是“西音”人的光荣传统。“交响音乐会”磅礴大气;“华阴原生态老腔音乐会”撼人心旌;“打击乐音乐会”震撼观众;“欧洲经典歌剧专场”令人回味;“民族管弦音乐会”高潮迭起;歌剧《魔笛》经典演绎、国内首演;舞蹈专场晚会“青春,我们在路上”清新活泼、充满探索;庆典音乐会激情燃烧,催人奋进;“校友音乐会”情谊浓浓。感天动地。阎惠昌、吕继宏、丁毅、沈诚、倪志杰、刘铮、刘小龙、杨长樱、孙永志、曲文军、张彬、张瑶、赵晓华等人的深情演唱和演奏,表达了学子对母校的感恩。

校训校徽校歌凝聚“西音”精神。“西音”经过60年的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确定了新的校训校徽和校歌。新校训为“明德教化,乐音至善”。意为:“彰显光明正大的仁爱道德。发扬大学的教化职能;高奏治世的安乐和谐之音。努力使音乐所通达的至高目标成为人类终极的尽善尽美的境界”。新校训的特点一是典出有据,历史文化色彩浓厚,分别引自《礼记・大学》、《苟子・王制》和《礼记・乐记》等古代典籍;二是内容完整。涵盖了大学的“德治”理念、教育的“教化”功能和大学教育所追求的“至善”境界,与“治世之音”――美妙的乐音统一在一起,色彩鲜明。内涵深邃,较为完美地体现了西安音乐学院的办学宗旨和办学理念;三是特色突出,彰显出音乐艺术高校的特点;四是反映了几代西音人共同的理想和追求,打上了校园文化的烙印。作为“文化名片”,凝结着地处陕西的西安音乐学院深厚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精神;五是作为一种格言、箴言或座右铭,琅琅上口,便于传承与实践,对“西音”学子具有较好的引导训育作用。

校徽是学校历史传统的形象积淀,是人文精神的艺术体现,是独立思想的集中熔铸。反映着学院的文化指向、办学理念和社会责任。“西音”校徽由“乐”字为设计主体,构形似“金钟”,表现出音乐在人类文明中的源远流长;英文“Music”变异分散,组合融入“乐”字其中,体现出民族风与国际化的接轨;标志中心“Art”的首写字母“A”是英文第一字母,体现出学院立足传统,迎接挑战,创建一流音乐院校的雄心与魄力;千年古都的城墙纹饰远接周秦汉唐文化传承,近汇三秦热土地域精粹,宫墙红诠释着学院“立幽幽秦中之根,沐绵绵入水之源,承雄雄长安之乐,颂欣欣天地人和”的人文积淀。新校徽体现出“西音”人扎根黄土地,放歌新时代,开拓创新,博采众长,在艺术上坚持传统与时代的交融、民族与世界的互动,可谓传音之源远,达院之任重。

校歌是一所高校历史和文化的浓缩,也是校园人文环境和氛围的体现。一首好的校歌,既给人以奋发向上的激励,又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会潜移默化为学校的传统作风。由安宁书记作词、赵季平院长作曲的新校歌,其基本思路是以青年学子的成长历程为主线,以音乐对人的教育、引导陶冶、启迪作为递进,突出学院的特点、特色,同时增进学院的校训、理念和使命,进一步明确了办学的目标,以求校歌时代感更强烈一些。

西方音乐史论文 篇2

关键词 西方音乐史 音乐技术分析 音乐学分析

当前,有些西方音乐史研究的论文中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即:论文中过多强调了音乐技术分析,试图仅仅从作曲技术的微观结构来探究历史,而忽视了对音乐作品或音乐现象的文化意义的关注。事实上,音乐史属于人文学科,仅仅通过对音乐本体的研究并不能够触及其研究的核心——人的精神,音乐史更多关注的是人类价值和精神表现。它研究的不仅是可见、可视的音乐事件本身,而且更重要的是造成这些事件发生的动因、观念和倾向。作为音乐史研究的一种方法,技术分析仅仅是理解音乐史的照明工具,是达到深刻理解音乐内涵的一个阶梯、一种手段,并不是西方音乐史研究的主体。西方音乐史研究的终极价值在于通过研究和认识达到理解,而非纯粹的技术分析本身。笔者认为,西方音乐史的研究,不应只停留在音乐技术分析的层面上,而必须在技术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史实和文本进行意义的阐释,从而达到探究其音乐本体背后的人文精神。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学术取向应是“融历史研究与音乐分析为一体的音乐批评(criIicism)”。

一、音乐技术分析

英国音乐学家安·本特认为,分析即“将某一音乐结构化解为较简单的组成要素,并探讨这些要素在该结构中的功能作用。……它的出发点是现象本身而不是外在的因素(诸如生平事实、政治事件、社会条件、教育方式以及所有那些组成该现象周围背景的其他因素)。”本特认为音乐分析的任务是对作品结构进行化解、描述和比较。技术分析专注于作品的内在固有结构,试图以“纯音乐”的方式把握音乐,通过对音乐结构的剖析,明确各要素间以及它们与整体结构之间所具有的相互关系和影响,以求得对音乐结构组织规律的认识。

音乐技术分析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形成于19世纪,其研究重心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研究创作过程的本质。二是寻求音乐作品中的结构统一。技术分析的这种倾向并不是出于任何科学或抽象的兴趣,而是受到各种思想观念的直接推动。因此技术分析虽然常常在表面上回避价值判断,而事实上分析自一开始便建立在价值认可、价值论证的基础之上。技术分析主要涉及音乐的表层,因而缺乏深入探讨音乐本身更深层的内在动力。音乐由于其材料的特殊性,其分析的对象不仅包括乐谱文本或乐谱所投射的声响效果,而且也包括作曲家在创作时的内心印象、表演家的演绎结果、听者对一次表演的历史体验等。因此,作为西方音乐史研究对象的“作品”不仅仅被视为写下的乐谱,而且被视作某一特定个体所创造的东西,并且在某些方面表达着个体的人格等。

音乐技术分析是一种理性化的、系统化的理解音乐的手段,它必然要以乐谱这个音乐中最具理性化的存在方式作为稳定的基石(尽管乐谱并不能完全清晰地体现音乐)。因此,在音乐技术分析中还必须考虑那些乐谱所不能体现的音乐维度。音乐作品是一种人文社会现象,不论从人的个性、社会与历史的环境、传统的风格与习惯、艺术的目的等原因来看,认识都不能被定量化。而分析家们通常只注重音乐中可测量的方面,忽视了从更广义的角度来理解音乐内涵。有鉴于此,音乐学的历史意识帮助技术分析摆脱了音乐创作的实用目的,使得技术分析成了音乐学的一名正式成员。

二、音乐学分析

音乐学分析通常采用音乐人类学和文化人类学的新视角,紧密结合音乐技术分析对作品进行社会性、历史性的探讨,突出技术性理论与相关社会学科理论方法的交叉融合,具有广阔的视野和较高的理论层次。音乐学分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西方音乐史论文 篇3

一、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初期阶段是从1949年建国开始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止

这段时期经历了新中国从成立开始,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等方针和政策。此时的中国百废待兴,它极需要对社会各个方面进行革新和研究。而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可谓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从1949年到1966年经历了17的时间,在这17年间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历程也是非常曲折的。前7年即1949年至1956年,党的方针和政策基本上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特别是与苏联、捷克斯洛伐克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建立起了良好的外交关系,这对当时的中国来说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安定了国内的政治,这一切好的外部环境都对我们研究西方音乐史具有良好的保障。这在期间,我国创造了健康的学术氛围,建立了多所专业的音乐院校以及专业的音乐团体,如在1949年筹建中央音乐学院;1951年中央戏剧学院附属歌舞剧院正式成立;1952年中央歌舞团在北京开始首演。对于地方院校及乐团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如在1953年于沈阳建立东北音乐专科学院等等。专业院校和乐团的建立为培养大批专业的优秀人才做出了具有的贡献,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建国以来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另外,我国还外派的一批优秀的留学生,他们前往苏联、捷克斯洛伐克等具有良好外交的国家进行音乐交流和学习,他们对西方音乐史研究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从1956年后期至1966年期间,经历了大规模的“反右”、“大跃进”以及“右倾机会主义”等运动后,人们的思想僵化,特别是发生于1963年的“德彪西风波”对研究西方音乐史的影响尤为巨大,让“德彪西和德彪西以后的欧洲音乐在中国的外国音乐研究中几乎成了禁区,这种不正常状况一直延续到文革结束。”这段时间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可以说没有什么成果可言,虽然还有一些人在坚持着西方音乐史的研究,但其研究成果是微乎其微的。

总之,从建国后到文革前的这段时期,是我们新中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初期,也是对后来音乐史研究的一个积淀。无论是前期的积极的学习和发展,还是后期的停滞不前,我们都不能否认这段时间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所取得的成绩的。

二、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沉寂期是1966至1976年

这期间经历了十年文化大革命。我们可以从孙继南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音乐大事记》中可以看到:“1966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五?一六通知》,‘文化大革命’开始。此后全国音乐院校陆续停课‘闹革命’,机关团体停止正常工作,音乐刊物停止出版。大批音乐工作者开始陷入灾难。”只是几句短短的介绍,就把当前的形势表述出来,我们也可以看出当时对文化研究已经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这十年间,我国几乎没有写作过一本西方音乐史的书籍,甚至连译著或是译文都没有提到过,所以至今,我们在谈到这个时期的西方音乐发展史的时候基本上都是采用了不提或是一笔带过的状态。由于这种特殊的原因,导致了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发展畸形,这也是在这种特殊形式下产生的特殊文化,我们应该看到这段时间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应该看到这种影响也是对以后我们能够更好的对西方音乐史研究起到一个促进作用。

三、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苏醒期是1976年至1989年

1976年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这一年结束了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从这时开始,人们又开始对政治、经济和文化进行了重新的思考和探索。音乐工作者也怀着热烈的情怀重新投入了对音乐进行研究的工作之中,这也包括了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工作,同时,我国的教育事业也在这个新形势下蓬勃发展起来,这也是对我们的研究工作有着巨大的影响,良好的文化氛围让我们在西方音乐史的研究中有了很大的进步。首先是对重要的音乐期刊恢复了发刊。让我们的音乐工作者们能把最新的研究情况通过期刊传递出来,还为我们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活跃了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学术氛围。其次,是恢复高考。恢复专业音乐院校的招生,这对培养专业的音乐人才有着巨大的贡献,并让这些新生力量渐渐地成为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生力军,对西方音乐史学习中的新思想、新观念有了更好的研究和发展。最后是学术研讨会的广泛召开。这更是促进了对各方面进行学术交流、学术研讨开辟了新的天地。总体来说,这是我国的西方音乐史研究的苏醒时期,在这个阶段中,对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已经逐渐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有了明确的西方音乐专史的研究,为日后的音乐史研究铺上了重要的奠基石。

四、我国对西方音乐史研究的最后一个时期就是繁荣期,即1990年至今

西方音乐史论文 篇4

一、关于“异文化”的研究

异文化,顾名思义就是不同背景的,和我们不同的文化。尽管在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的今天,也并不意味着别人的文化可以真正被我们所理解。不可否认,在我们的日常音乐生活中,西方音乐确实在不同程度上对我们产生了影响。但是西方的文化传统、思维方式、价值观、美学观、音乐观等与我们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而这些差异所带来的困难和障碍则是我们在研究中必须要面对的,也是在研究西方音乐之前必须要做的功课。

历史本身已经过去,只给我们留下了史料和文献。但我们必须承认,无论怎样力求真实与客观,史料编纂都是植根于历史学家们母语的文化背景进行的,而对于翻译者来说,在文字翻译过程中,同样会受制于自己的母语文化背景以及思维定势的影响,再加上语言文字翻译工作本身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这样一来,最后我们眼中的历史和客观真实的历史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这种异文化的前提,无疑给学者们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比如我们对于西方宗教音乐的理解会比较困难,想要理解这其中的深刻内涵,首先要在西方历史文化的研究上做足功课。

为了尽可能地减小理解的误差,我们需要尽可能多的了解西方文化传统,还要加强学科间的横向联系,比如重视对西方文学,哲学等学科的学习,以便帮助我们去理解音乐历史背后的文化含义。提高对跨文化研究的意识,这样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对研究西方音乐有所帮助。

二、关于音乐的特殊性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是流动的艺术,相比于其他艺术形式,对于音乐的研究则更加困难。与此同时,音乐还是一门“表演”的艺术,它的魅力必须要借助演奏者的演绎才能得以释放。另外,随着人们艺术审美水平的不断提高,音乐在每一次被感受的瞬间都可能被人发掘其新的意义,带给人新的感动。活生生的音乐和对于“过去”的历史研究似乎成为一对矛盾。对于一般历史学家来说,他们只有从文献和文物中,试图寻找真实的历史;而对于音乐史家来说,虽然面对的也是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前的作品,但音乐强大的生命力早已超越了时间的界限,超越了时代的限制。因此音乐史的研究对象不是没有生命力的历史文献,而是具有现实意义和永恒价值的作品。

由于音乐“抽象”的特性,导致了音乐史研究的与众不同。因此,在基于对史料客观理解和准确描述的基础上,还需研究者独到的见解和大胆的解释。其实当研究者欣赏直至理解一部音乐作品时,参与本身就具有重要地位,在一定意义上,审美参与已近乎是一种创造性活动。音乐的感性魅力可以迅速而直接地激起人们的情感波澜,让人在情感体验中有所感悟,有所思考。这就要求音乐史研究者既要具备史学家的精确,又要拥有艺术家的敏感。

三、关于历史的问题

《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曾对“音乐史学”解释是关于音乐历史的学问(著述) 。众所周知,历史本身是客观的,不会为人的意识所左右,而史学则有机地将历史与现实联系在一起。我们通常所讲的“历史”一方面指的是人类所经历的过去,另一方面,也指人类对过去的思考。由此可知,音乐史也包括两个方面:音乐历史本身和对音乐历史的认识。

历史的价值自古以来早有定论,史学从中国古代就被赋予“以史为鉴”的神圣光环。但是历史的写作永远无法是完全真实、客观的[1],随着新的史料证据以及新的观察角度的出现,历史也会发生改变。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曾经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会随着当今视角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所以想做到完全客观也是不可能的。虽是关于过去,但其生命确是当前的精神给予的,历史的构成绝不是事实的简单积累,历史的研究也不能只是史料的堆积。因此音乐史的目的不应该只是研究音乐发展过程中的史实、作品,在此基础上做清晰的整体描述,以形成一个具体、完整的音乐历史景观。[2]研究者更应该在收集事实,积累数据和陈述史实的基础上分析历史,从当前的视角出发,对已经梳理清楚的历史的发展进行客观性的理论解释,在不违背史实的前提下,寻求一种对音乐历史的富于创造力的诠释和说明。

要使音乐史的研究达到一定深度,要求研究者不仅要具备音乐理论分析的能力,还要注重学科间横向联系,拓宽知识视野,使音乐史的研究从其他相关的人文学科那里吸取滋养。反之,如果想在研究中有所突破,恐怕就相当困难了。于润洋先生曾说过“努力实现历史与理论的相互渗透和融合,这样可以使我们的音乐史学研究摆脱单纯的音乐历史史料的罗列和堆积,而更富于理论的深度,同时也使音乐理论研究避免单纯的抽象思辨话语,更具历史感和说服力。”

注释:

西方音乐史论文 篇5

从历史角度来看,后殖民主义是殖民主义问题的继续,它困扰着第三世界音乐文化与西方交流和发展的问题。例如我们如何来确立第三世界或东方音乐 文化的历史及教育的世界地位和当代意义?发达国家音乐比发展中国家音乐先进吗?在殖民时代 厘 定的音乐文化先进与落后标准仍然困扰着“主体文化地位与处境”以及“主体音乐文化 认同”。本文分为两个部分,一,语际书写与中西音乐文化交流的话语关系;二,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与音乐 文化交流方式及高等音乐教育。

一、语际书写与中西音乐文化交流的话语关系

20世纪70年代末,殖民话语批评才进入西方文学理论和批评,赛义德率先在他的《东方学》一书中把“殖民话语”作为研究对象,它集中分析了殖民话语:各种文本形式,西方对非西方文化所进行的知识编码和制造。赛义德指出:一旦西方话语作为真实性和普遍性。它就可以用来压迫东方。同样,在音乐领域,一旦西方音乐的概念知识体系作为音乐理论的正宗性来普及,它就可能对异域音乐的概念知识体系及文化差异性或个性压抑,并且可将异域音乐纳入西方音乐或“国际音乐”主导语价值之中,变得容易接受,使这种主导语的统治地位以及第三世界音乐的“边缘性 , 落后性”合理合法。

在20世纪中,我们看到西方音乐历史中的音乐话语,如单音、复音、单音体制,复音体制、音乐科学体制的历史概念、逻辑分类、范畴划分已进入于中国音乐的历史划分。“中国没有和声,因此比西方落后一千年”。由于此种话语所具有的认识论基础深深地扎根于西方音乐文化历史、语言和思想中,而中国音乐文化历史价值便被纳入主导语的历史概念中。于是,Music就等于中国的“音乐”,“单音”的概念完全可以作为中国各民族各地区繁复的音乐风格历时演变的结论性概念及逻辑等等。在比较 文学中,刘禾的《语际书写》[1]一书对文化交流中语言之间透明地互译性提出质疑,也正是这些假定的透明性虚构了异国音乐的历史地位。由此,中西音乐的差异性“单音体制与复音体制”的西方音乐历史发展逻辑基本上成为对整个中国音乐历史发展轨迹的定位。这一定位自然确立了中国音乐“单音体制”的主体落后地位的定论。而这一定论成为中国音乐知识里的常识,此类常识经由大众传媒和中国音乐工作者的言说不断地复制,不断地更新,长期以来渗透了许多音乐家及听众的自我意识,被人们当做是不争的客观事实。

这些殖民主义对中西音乐先进与落后评价的观念是如何产生或制造出来,又由谁制造出来的?他们的知识体系和音乐认识论是建立在何种基础上的呢?我们看到,在殖民时期,中国近现代音乐的先驱者,如王光祈、肖友梅、黄自、曾志忞、沈心工等等,他们是中国音乐外部开启的第一次启蒙的使者,使中国人开始看到了外部的音乐世界,但这和全球殖民时代一个不争的事实相关,正如亨廷顿所言:20世纪第三世界第一批现代知识分子,他们的教育都是授之于国外。[2]他们音乐概念基础的学习都是从西方音乐开始的,他们无法把握中国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面对西方音乐也无法较全面的了解,他们对西方音乐学习时间 的有限性和对中国音乐知识话语的内在机制整体性把握的欠缺,因此他们无意或有意利用的是西方音乐概念知识体系互译的“透明性”来认识中国音乐的,他们在学习和形成音乐概念系统中,在对西方音乐和中国音乐的同一性设置各种话语的基础时,他们所信赖的是一种双语词典的概念模式,也就是说,A文化音乐的一个词一定对等于B文化音乐的一个词。这种双语词典的对等概念模式在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遭到了严厉地批评。沃克教授的“从殖民主义解放出来的音乐教育”一文是厘清音乐教育中西方音乐话语主宰权力关系的重要文献。沃克认为,“music,art ,aesthetic 是我们西方人的话语,其它文化则很少有此词语。Music是一种特定西方文化活动中的一个西方术语。从词源学角度讲,把西方术语music的包含扩大到西方传统之外缺少论证的合理性。从教育上讲,如果我们更多地把分类法建立在音乐的社会文化根基上而不是陈旧的殖民主义圣像上,许多混乱现象(或许还有文化帝国主义)是可以避免的。由于历史的原因,在西方思维中界定的music所关注的是明确的周期性音高,具有稳定而丰富的泛音,适用于西方和声对位实践。在西方音乐术语中,不协和是对这种泛音准绳的偏离。我们不能将西方传统以外的音响强塞到这个模式中,否则将会辱没其艺术的真实性。我们西方人也不能由西方的技术和状况得出西方艺术音乐的复杂程度高于其他文化的结论,后现代思想提出在逻辑和社会——政治的基础上对术语学意义给予重新评价。”[3]

沃克教授运用了福科,庞蒂,德里达,巴特等人的语言哲学观念对形面上学话语的普遍性作了严厉地批判。福科认为:“语言的属性只有在共享和接受同样的文化价值体系的群体内,才能感知到,词语只有在他们的社会文化情境中才能实现意义。”[4]

最近,香港大学音乐系主任荣鸿曾教授的《音乐研究与大学教育》中也在揭示这种西方音乐话语权力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压迫作用,现摘其中部分如下:

在世纪初时,有几位受了西洋音乐教育的中国高级知识分子,发表文章及演讲抨击中国音乐落后于西洋音乐。他们身处文艺界领导的地位,有大学教授,也有音乐学院院长,他们的言论有很大的影响力,并且直接左右了音乐的普及化,及社会对音乐的态度和评价。他们坚强的信念及救国救民诚恳的出发点,不能掩盖他们的无知和偏见。当然,他们是动荡时代的产物,用现代的眼光去批评是太不公平。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正视及论述其狭窄的胸襟。他们并没有真正认识中国音乐繁杂的种类和风格,也没有去探讨中国传统美学的哲理。只觉得梅兰芳的音量没有多明戈宏伟,江南丝竹的阵容没有西洋管弦乐队的庞大,古琴单旋律没有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复杂的和声结构,传统的师徒传播的方法没有音乐学院教学那样严谨、规律化等等。……以上的例子指出了一些在社会上占有领导地位的人士,能够以文字影响了整个20世纪对中国音乐的评价。西洋谚语所说的“笔比剑威力大”确是一语道中。在今天还是有人充满诚意地问我,“为什么中国音乐如此落后?我们应该如何去改良它?”虽然他未必听过许多中国音乐。有些人虽然心中喜欢某些中国音乐,但嘴上却羞于承认。在国内几所顶尖的音乐学院把大部分资源都放在西洋音乐上,而大部分的学生也都学西洋音乐,把他们父母及祖辈的音乐都弃之不理,这是多么的可悲!他们不但对自己民族的传统缺乏认识,更积极地抗拒。这一代的年轻人如何会有这种心态呢?答案当然不简单。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无数有关评论中国文化的文字必定要负起一部分的责任。[5]

以上荣教授所言“笔比剑威力大”的例证正说明了“语际书写”中“话语权力”的作用,这正是中国音乐界所要面临的“中国近现代音乐思想史”批评的问题,也是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不可回避的问题。

如果说荣鸿曾教授所针对“中国近现代音乐思想史”问题的批评。那么,在中国当代音乐思想中仍需要这种批评。因为,殖民与后殖民话语今天在中国不断地复制、翻版。如我们看到的中国国家卫星电视教材《交响音乐赏析》[6]其在有很大影响力和复盖能力的媒体中传播,仍鲜明的重复着音乐后殖民的话语,即西方音乐优于其它文化音乐,在第1集的配音中有如下叙述:

回顾往昔,几千年的文明史告诉我们,劳动创造音乐,而音乐则丰富着人们的精神世界,从而更加促进劳动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曾几何时,人们开始对音乐价值的认识有了新的飞跃,将它看作是人类崇高智慧创作的结晶。然而,在这些不朽的结晶中,有哪一种是最能够启发人们思想、最能够反映人们的精神世界,同时又是最能够震撼人们心灵的典范呢?今天,它的答案已显得十分清楚和肯定:交响乐。这一在音乐艺术中经过长期孕育产生的完美骄子,是占据这一显赫位置上理所当然的代表。

以上话语自然确立了欧洲音乐的世界中心或主导地位。重复这些话语的教授们无法摆脱他们对全球多元音乐文化知识的缺陷与旧的学术观念的局限,以及殖民时代音乐教育观念的阴影。甚至可以说,这也是中国的高等音乐教育与国民音乐教育中仍然没有摆脱的殖民阴影。

从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来看,我曾见到的德国布莱梅大学教授君特和美国西北大学教授雷默所持有的言论是足以批评这些中国高等音乐院校教授的欧洲音乐中心观念。如君特教授就曾指出:在中国,他看到一些中国知识分子正在为把欧洲音乐置于其他民族音乐之上而努力。也看到了一种向西方音乐看齐的完整音乐教育体系。他认为:未来的音乐教育也不是采取(中西)双轨道路,它更应该是一个由多元文化编织而成,能在东西方文化内部及其各文化之间建立的联系网络。[7]雷默教授则讲到:“美国和中国这样一个在历史价值体系、政治和经济体系、政治和经济体系、教育体系、传授艺术的方式等方面完全不同的国家的人,这两种文化完全不同甚至对抗的人,却彼此感兴趣要互相学习呢?”这里“互相学习”即否定双方是先进与落后的关系。当然,20世纪的一些中国人是不会考虑或相信主人(宗主国)应该向奴仆(被殖民者)学点什么的,互相学习意味着平等,那主人和奴仆怎能平等呢?再则,雷默谈到:每种文化都有它的灵魂(精神)音乐。你们的中国学生也需要分享你们中国文化中音乐所赋予的灵魂;正如常任何其它文化需要它的灵魂一样。如果一种文化一开始它就可能丧失了它的个性的音乐,那么一开始它就可能丧失了表达它的个性——它的“灵魂”(精神)。这将是一个巨大的损失”,[8]雷默对不同文化音乐精神价值认可的表达和那种“最能反映人类精神世界,同时又是最能震撼人们心灵的典范的交响音乐”的表述是截然不同的。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的表述呢?从大的背景来讲,君特与雷默所处的德国与美国国民音乐教育体系中已经完全承认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现实,以及建立在全球多元文化音乐基础上的文化价值观和认识论,而在中国音乐教育体系中,今天仍然是以欧洲音乐体系为中心的音乐教育、价值观和认识论基础,因此,自然重复着“交响音乐是最能震憾人们心灵的典范”的话语。

在20世纪末,中国音乐界内部仍然进行着中西音乐关系不同看法的激烈对话。巴赫金曾经讲过:“对话性可以说是各种语言的独特现象,言语与他人言语在通往它目标的所有道路上,必然要与他人言语进入一个激烈的紧张的相互作用之中。”[9]的确,20世纪有关中西音乐关系的争议,正是处于这样一种激烈和紧张的关系中。关于“西方化与民族化”的争论。如小提琴协奏曲《梁祝》,有人看作西化的产物,有人看作民族化的产物,有人看作西方浪漫主义音乐在中国本土的产物,有人看作是新的民族音乐或新的传统音乐的产物,谁对谁错呢?正如我们对钢琴一黑键#C的界定,我说C,你却说是bD,谁对谁错呢?实际上,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或规定,这涉及到语言学的能指和所指的概念。按照索绪尔的观点:音响形象称为能指(sign),概念称为所指(signifiant)。同样一种音响形象(如#C)却有不同的概念,这正说明了不同概念系统的展开。我说是#C,你说是bD,各自站在不同的调性系统,都有其真实性和意义。我说是民族化,你说是西方化,也都有各自音乐系统的根据和文化意义,正是这种同一事件的不同概念是文化意义显得丰富,其中不同概念也不乏充满矛盾与对立,并富有文化动力学(文化变迁)的意义。

二、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与音乐文化交流方式及高等音乐教育。

殖民时期中西音乐文化交流至今仍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文化交流的单向性;二是文化交流的不平等;三是文化交流的不平衡。

第一个问题,单向性的音乐文化交流方式所产生的后果可能是音乐文化的依附性发展。因为单向性导致单向的对西方音乐及价值体系话语的学习与认可,既无相互性双方话语的交流,也无双方音乐价值体系相互的认可与学习。 第二个问题,音乐交流的不平等则可能导致文化心态的失衡和文化认知的错位。例如,现在很多中国的年青不知道中国传统音乐为何物,它代表的精神价值体系与生活方式是什么?而且似乎已经没有必要再知道这些了。“现代”是追求的目标,“传统”是过时的东西。但西方的传统又是有用的,必须要学好的,它是“现代”的,我们国内的电视媒体中将19世纪的西方“芭蕾舞剧”统称现代音乐文化,而20世纪的中国京剧则被称为“传统音乐文化”,每年的国际音乐节一般指西方交响乐的演出,而传统则被称为“民间音乐”。在这种错位观念的指导下,以丢掉传统为荣以效仿西方为新,或者以西方音乐价值体系和文化价值为基础的话语来完善对自我传统音乐文化的认识,既无二者跨文化及历史基础的详尽分析对照,更无对二者价值体系及话语的批判性思考。 第三个问题,音乐交流的不平衡问题正如经济学中的“出超”和“入超”现象类似,一方面,在中国的音乐学院培养的西方音乐的一流人才纷纷出国(出超),另一方面,西方音乐巨大流量由音乐家、信息媒体,院校交流涌入第三世界(入超)成为不可抗拒的强势,而基于中国几千年历史的传统音乐即使在本土也处于一种弱势文化地位。 以上中西方文化交流的三个问题也正是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面临的重要问题。

当今世界范围内所兴起的后殖民文化批评已开始对自身的历史和文化身份开始严肃的理论反省,除美国的东方后裔赛义德,斯皮瓦克,霍米巴巴为代表外,还有非洲和第三世界的作家和学者,也有人称他们为新殖民批评[10]。

新殖民批评以曾旅居巴黎的心理分析家范农(Frants Fanon)为代表,他的《黑皮肤、白面具》(1952),《地球上受苦的人》(1961)对遭受殖民主义统治的民族及其文化进行了分析,讨论了殖民主义给殖民地遗留下的精神负担和精神洗脑问题,他指出这些民族的首要任务是要去掉心灵上的殖民状态,而不只是争取表面的独立形式,在殖民者离去后,殖民地从种族主义中解放的任务却迟迟未完成,话语成为最微妙而又是无可逃避的权力形式。在殖民主义的权力结构里,被殖民者本身的文化特性,民族意识受到压制,导致“文化原质失真”,当他们看待自己本土的各种文化现象时,往往不自觉地套用殖民者审视和评定事物的标准和理论[11]。

在后殖民文学批评中,殖民文学对于域外世界的读解,以殖民者、探险家等身份的眼光叙述出来。笛福的《鲁滨逊飘流记》(1719)就是一部与欧洲早期殖民思想相对应的作品。[12](这个故事包含对殖民“合理性”过程的隐喻),鲁滨逊作为欧洲文明人在荒岛(隐喻的殖民地)进行着他的文明的建构,他把幸存的野蛮人改造成星期五,星期五穿着与鲁滨逊一样的衣服,鲁滨逊教他语言,星期五越来越象鲁滨逊,成为一个文明人,星期五已不知道他自己母语是什么,自己的名字怎样写,而只有按鲁滨逊救起他的那一天命名。

同样,如果今天我们问一些受过音乐学院教育的学生,“什么是中国音乐?”可能答案就是“单音音乐”,这个“单音音乐”的命名如同“星期五”的命名一样具有相似的殖民涵义,我们曾问许多来报考音乐学院的考生,他(她)自己地方的音乐母语是什么?许多人都不知道也没听过。对中国音乐历史及记谱法符号(工尺谱、减字谱)已经全然不知,而我们有些音乐学家则认为,只有认识西方的五线谱,才能算作音乐家,这种认识在音乐学院的正规音乐教育已显得十分合理。 从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的角度来看,世界音乐教育总体发展方面,与殖民时代已有三个很大的不同,或者说三个新的音乐交流方式的定位。

1、非西方正宗的传统音乐在西方音乐教育中已逐渐获得地位,如美国的印尼佳美兰乐队从1950年代人几个扩展到今天的一百五十多个。这突破了原来仅仅把非西方音乐作为作曲家专业创作素材的价值定位和交流方式,如笔者2000年10月曾在美国威斯廉大学看到该校有印度,印度尼西亚、非洲、美国黑人的音乐教学,采用非西方的传承方式和音乐认知方式及音乐价值观。今天,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在西方已开始普及,如在美国,凡是参加了全美音乐学院协会(NASM)组织的大学和学院,都承诺了在课程中规定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内容,美国的中小学甚至幼儿园都在普及多元文化的音乐教育。在欧洲,2001年11月份由欧洲音乐学院联合会在荷兰召开有关专业音乐家培训的会议中,会议三个议题的第一个议题就是“音乐教育中文化的多样性”。在1998年8月、9月。我曾分别当面询问美国音乐教育家雷默教授和德国布莱梅大学君特教授他们是否也认为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主张是21世纪的新的起点,他们都毫不犹豫的给予肯定,而这一主张正是当今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SME)发展的宗旨(该学会有60多个会员国)。我们似乎不明白为什么世界音乐教育国际音教学会,欧美音乐教育都在讲求共享世界音乐以及平等的音乐文化价值观,而在中国20世纪末还没能终结中西音乐先进与落后的讨论?这是否存在着殖民时代与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的两种音乐文化价值观的差异?

2、音乐作为文化定位来教学与交流“教育不能简单地被视为一个传递传统的处,它必须通过批判性思考来挑战和阐明文化价值,获得自我实现”[13]。这是当今世界多元文化教育对传统音乐学习价值的文化定位,这就突破了音乐工艺学习模式的学习与交流方式的局限,[14]并且产生了全球多元音乐文化价值观的音乐认识论基础。这已不同于殖民时代,以欧洲音乐体系价值观为标准的认识论基础。音乐工艺学习模式主要以欧洲音乐技术(作曲法,演唱法,器乐演奏法,视谱法,教学法)为学习目标的定位,这种学习模式在中国高等音乐院校仍占据主导地位,在当今国际音乐教育、美国音乐教育。欧洲音乐教育中,音乐是作为文化来定位的,这就不同于西方工业化时代以及殖民时代的以技术生产为利器的竞赛式发展。音乐作为文化来定位改变了“音乐”教育的性质,由此,音乐教育不等于“歌唱教育”和“乐器教育”。当今,在德国音乐教育学科已提出了要以文化人类学为它的基础原理。因为,如果不把音乐放在人与文化的立足点上,音乐教育学科本身的价值面临降低,并只能处于教育中的边缘学科地位。文化人类学,音乐人类学学科可以给音乐教育学以多样性的连接点和补充点,在开展和推广音乐文化过程中,通过一种主体的,多角度的音乐学习实践活动可以获得一种较全面的,深层次的世界文化的理解[15]。

3、不同文化音乐主体的互文性。互文性是以主体的相互认识为基础的。在殖民时代,只有一个陈述主体,它被认为是科学的,真理的标准,而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文化的发言至少应有两个以上的陈述主体,这是对以西方音乐体系为基础认识论单文性的一个突破,是多元文化陈述及对话的开始。最起码,两种陈述之间的任何关系都应是平等的、互为文本的。正如对话理论空巴赫金所言,“两种并列的文本,陈述发生了一种特殊的语义关系,我们称之为对话关系,这种对话关系就是实际中所有话语的语义关系”[16]。“这是一种特殊的语义关系,它的成分只能是整个话语(或被看作是一个整体,或者是潜在的整体),它的背后是真正或潜在的话语主体,也就是所谈到的话语的发话人[17]”。最后一句话说明,在互文性关系中,陈述被看作是主体的载体,巴赫金更进一步指出:“在文学创作过程中,母语和外来语之间的相互映衬正好强调和表述了这种或那种语言的社会观念,它们的内部形式,它们所特有的价值哲学体系。”[18]

前面所讲的《鲁滨逊飘流记》中所描写的鲁滨逊与星期五关系之间的相互映衬,正好是表达了殖民时代的那种“文明社会观念”,以及殖民地中,殖民者与被殖民者的内部形式,并具有欧洲文明特有的价值哲学体系。

在当今跨文化对话中,第三世界学者积极争取说话的权力,而一些西方学者也注意到互文性在对话中的重要意义,原来那种认为从“落后”中国的眼光看欧洲是荒谬的,而今天在互文性中则看作是必须的,如法国汉学家于连,多年来致力于通过中西文化互为中介的比较,重新思考中国与西方文化传统的关系。他认为,从中国文化的角度发话将从外部对欧洲文 化产生新的认识,他讲,特别使我学习中文的具有思辨特征的原因是:中国语言外在于庞大的印欧语言体系,这种语言开拓的是书写的另外一种可能性(表意而非拼音的);因为中国文明是最古老的文明之一,是在与欧洲没有实际的借鉴或影响关系下独自发展时间最长的文明。在我看来,中国是从外部正视我们思想——由此脱离传统成见——的理想形象。我并非认为我们在中国的所遇就一定是最相异的,但至少这个地方是他处……”,[19]于连的话正好说明欧洲文明对互文性对话的一种需求。

从语言学和语言哲学来讲,汉藏语系与印欧语系有很大不同,音乐的概念、思维方式文化认知、价值标准及生活行为方式也有很大不同。那我们如何看待中国音乐的概念,文化历史和价值体系?我们能站在中国文化主体的立场,针对欧洲音乐的概念,记谱法行为方式,文化历史和价值体系作出我们的判断吗?我们能谈论中国音乐与欧洲的差异以及中国音乐几千年不同于欧洲音乐历史的世界性贡献吗?这些发言在殖民时代被西方音乐话语单文性的陈述完全给压抑了。因此,如何站在自己音乐体系的文化价值、历史观的立场,对西方音乐文化作批评,实际上就是提出了在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解构西方音乐知识和话语的霸权,形成中国音乐对世界音乐多元发言中的一元。互文性允许各种对话与发言,也包括各种音乐相似性的发言,各种音乐融合性的发言以及各种音乐个性对立的发言。

4、全球多元文化视角与新的学术资源的出现,打破了在音乐普遍性与特殊性方面的认识,殖民时代认为西方音乐体系是普遍性的,而非西方音乐只是特殊性的,不是有普遍性的作用。而后殖民文化批评时代则认为西方音乐是非普遍性的,西方文明特殊而非普遍(享廷顿语),殖民时代对音乐先进与落后的认识论是基于西方古典音乐价值体系上的,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认识论是建立在全球多元文化视野上的。从新的学术资源来看,当今文化人类学,音乐人类学已完全不同于早期西方文化中心论的西方音乐学和早期民族音乐学的观念。从哲学上讲,以现象学、解释学为基础的当代音乐人类学开始解构形而学为基础的音乐学[20]。从心理学前沿的发展来讲[21],认知心理学、生理心理学以及人文心理学已涉及到比原来实验心理学和物理心理与为基础的欧洲音乐体系更为广阔的音乐文化认知和音乐心理的文化要素构成,为新的音乐教育学科发展提供了不同于欧洲音乐教学以物理心理学,以刺激反应模式为基础的视唱练耳训练的音乐行为模式,也就是音乐创造的生物学模式[22]。而新的音乐创造的生物学模式的提出无疑将重新考虑东方文化传统音乐教育的价值和重建音乐教育的理论范式。

结语

马克思曾经说过:启蒙与奴役是殖民的双重使命,这句话自然可以提醒我们需要注意文化交流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相悖两方面的作用。

20世纪已终,21世纪已经来临,对于20世纪中西音乐文化交流的问题以及对21世纪东西音乐文化交流的展望我想提出以下几点:

1、文化传承的保持,是文化发展和交流的基础。有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一百年前即19世纪50、60年代出生的学者,如象严复(1854—1921),康有为(1858—1927),章太炎(1869—1936)都是推崇向西洋学习的人(严复当时称中国西学第一),风靡一时,在社会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他们到晚年却日益趋于保守,主张尊孔读经。在今天一百年之后20世纪50、60年代出生的一些学者是否仍然有这种相似的经历,不管哪位学者,不管他们持何种学术理念,他们是否都感到了自己对中西文化历史了解的匮乏?谁敢说自己对中西音乐文化都已了解把握得很清楚了?究其根本原因,中西传统音乐及文化传递的持续性无法得以保证,如果我们仍然不去解决这一问题,再过一百年后,中西、东西方文化的双重匮乏,这一问题仍然会出现,否定自己传统,否定西方,自身传统传递的断裂,自我封闭的外源信息的断裂都是文化不能获得养料,并健康生长的重要原因,其精神表征更是中西文化交融错位心律的显现。

2、以实用和融合为主导的音乐文化交流观。“知行合一,体用合一”的中国传统哲学认识论,使我们放弃了对西方音乐文化整体的研究与把握,近现代自然科学在西方产生许多发明都是以假设为前提,并非以实用为前提,如电的发明、原子、中子的发现等等,中国古代四大发明都以实用的目的来发现的,这也影响到我们今天中国接受西方音乐注重实用技法(奏法、唱法,作曲法,识谱法,教学法)而忽视了发明这些方法的文化基础和理念,由于重实用。“古为今用,洋为中国”成为20世纪中国音乐发展的主张。正面来看,有效解决了一些文化交流的实际问题,但却没有认识文化交流双方的身份问题,融合是文化交流的一个层面,文化交流还有不可交流的层面,甚至对立与不可改变的方面正是某种文化的特性。这是20世纪中西音乐交流忽略的重要方面。文化的某些特性或差异性甚至多样性正是由于对立而存在的,文化交流只谈融合不谈差异,只谈服从不谈自重,后果不堪设想。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例如,在美国20世纪20年代提出的“熔炉”说提倡的就是各国的移民来到美国以后都放弃自己原有的文化,大家重新融合为一体,形成一种所谓的美利坚文化,然而,从七十年代以来,人们逐渐意识到,“熔炉”中融为一体的美利坚文化,实际上只是一种以“盎格鲁——撒克逊”、“新教”为主体的“白人”文化,而黑人和所有其他移民的文化都被排斥到了边缘,近年来,美国文化已发生了激烈的变化,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实现了由“文化熔炉”(melting-Pot)向“多元文化”(multi-culturalism)的转型。[23] 可以说,当今美国的音乐教育也开始了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普及。

3、中西音乐文化交流的平衡和质量问题,双方音乐学术的交流的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学习西方为主,而中国人自身并没有意识到西方人有学习中国音乐的必要。再则,以作曲家创作的新作品为主,而交流忽略了学习与理解中国传统音乐的概念、文化历史及文化认知和价值体系的基础。交流质量的问题:一是泛滥的音乐辞典和翻版的西方音乐理论书籍,缺乏反映高水平、高质量的西方音乐辞典和学术经典的译著。再则,缺乏直接互换的与西方音乐交流,而以二传三传手似的县级美声唱法,钢琴考级等古典波纹式传递的交流方式。 4、国家音乐教育的文化策略。20世纪初(1904年),中国在学校引进西方音乐教育模式构成了第一次音乐文化教育的启蒙,我们希望百年之后2004年,国家会制定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方略,出版引进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理论教材、书籍和音像、音响资料,并重新认识世界多元文化中自身传统音乐的文化价值,进行第二次音乐文化教育的启蒙,它是适应当今全球信息化时代的多元文化格局,国家应指派人员到世界各国(特别第三世界国家)学习各种音乐文化和音乐教育,改变单一的音乐价值观。

西方音乐史论文范文 篇6

他曾担任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歌集成・天津卷》执行主编;《中国民歌集成》总编辑部特约编审,参与浙、苏、沪、闽、赣等省市分卷的编审工作;并曾任天津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等社会职务。多年来,先后应邀在河北师范大学、四川音乐学院、西南师范大学、武汉音乐学院等兄弟院校做学术讲座;多次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1985年曾受文化部派遣,率中国音乐学家代表小组赴阿尔及利亚、突尼斯考察民族音乐和音乐教育。

在科研领域,他已发表数十篇论文。较重要者包括:《谈民歌的创作方式》(《音乐研究》1984年第4期),《和声根音进行问题刍议》(《音乐学习和研究》1985年创刊号),《关于唱名问题的几点看法》(《人民音乐》1991年第4期,后转载于台湾《中华乐志》),《苦音音阶的由来及其特征》(《音乐研究》1993年第2期),《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的阿拉伯调式》(《中国音乐学》1994年第1期),《唐燕乐二十八调新解》(《中国音乐学》1996年第1期),《关于日本都节、琉球调式的成因及形成时间等问题的探讨》(《音乐研究》1998年第2期),《重新解读三种传统七声音阶的问世、彼此关系、性格特征及记谱诸问题》(《天籁》2003年第1期),《“同均三宫”是一种假象和错觉》(《音乐研究》2003年第3期),《一本舛误甚多的谱例集》(《音乐研究》2005年第3期,此文于2008年获得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奖”一等奖),《正音音阶的由来及其无穷的贻患》(《天籁》2007年第3期),《与崔宪先生再商榷》(《中国音乐学》2011年第4期)等。2008年曾遴选有关传统乐学方面的论文以《中国传统乐学探微》(人民音乐出版社)名结集出版。还曾编选《成人钢琴直通车》(2004)、《儿童钢琴ABC》(2006)、《中外钢琴名曲101首》(2009),由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另外,曾陆续发表数十首歌曲,其中部分作品曾在全国或省市范围内获奖。

罗艺峰 音乐美学家,音乐教育家。西安音乐学院教授,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生导师,陕西省第九、第十届政协委员。1848年8月生于江西。1987年调入西安音乐学院工作,1992年被评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93年获国务院专家津贴及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同年担任西安音乐学院副院长、院学术学位委员会副主任,1997年晋升教授,2004年获陕西省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2011年被评陕西省第七届教学名师。社会兼职包括:中国音乐美学学会副会长、中国世界民族音乐学会副会长、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常务理事、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及学术顾问、上海音乐学院“钱仁康学术讲坛”特聘讲座教授、新加坡华乐团海外艺术咨询委员、马来西亚艺术学院特约研究员及学术顾问、西安音乐学院学报《交响》主编等。

西方音乐史论文范文 篇7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更注重的是对作品的理解及音乐分析方面,学科方面也只注重学科内的单一研究,而忽略了学科与学科之间沟通和交汇,比如音乐与美术的交叉,音乐与哲学的结合等。所以,只是表面上的对于音乐的理解和研究,而不去发掘其历史、文化背景所表达的意义,缺乏对音乐文化的深度思考与透彻了解,那么再多的研究也只是井底观天,研究结果必然会带来一定的局限性。

西方音乐史是一门阐述西方音乐文化发展历史的学科。遥望西方音乐历史的长河,无论是充满神秘色彩的古希腊古罗马音乐,还是弥漫着宗教情怀的中世纪音乐;无论是宣扬人文主义精神的文艺复兴时期音乐,还是注重理性逻辑思维的巴洛克时期音乐;无论是中规中矩的古典主义时期和彰显个性的浪漫主义时期,还是到后来别具一格的20世纪音乐,无处不渗透着西方音乐背后的传统文化韵味。以宗教音乐为例,在西方音乐史的研究中,宗教音乐占有重要的研究领域。在国内,宗教音乐的研究已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与进步。各个时期都会看到宗教音乐的踪影,许多伟大的音乐家都进行过宗教音乐的创作。比如莫扎特的《安魂曲》、贝多芬的《D大调庄严弥撒曲》、勃拉姆斯的《德意志安魂曲》、李斯特的《加冕弥撒曲》、柏辽兹的《安魂曲》、威尔第的《安魂曲》等,都是在表达音乐情感的同时体现出极高艺术价值和哲学思想的宗教音乐作品。这些作品既是真实的心灵呼唤,也是历史文化的传承,作曲家们试图营造一个舒适常态的氛围,创造一个澄明的时刻,让听者的心灵得到满足,让学者看到真正的内涵所在。

再如音乐与美学、与建筑也是密不可分的。在晚期的巴洛克时期,富丽堂皇的繁琐装饰表现的淋漓尽致,既显示了君主的贵族气势,又突出了建筑的庄严宏伟。这一艺术特征也在音乐中被广泛运用。在巴赫的音乐作品中,大量的装饰音以及将旋律由简到繁的转变使音乐更有立体感和层次感,这也恰好体现了这一风格是在一定的历史沉淀上形成的。另外,许多作品在音乐美学方面广泛运用,音乐形象通过旋律与画面的结合体现出来。比如穆索尔斯基的钢琴组曲《展览会上的图画》是作曲家对亡友画家哈特曼个人画展的描述,作品中用听觉触摸触觉的效果,也是音乐学与美学的完美体现。

由此可见,要想对西方音乐进行深入研究,仅仅局限在单一学科内是不够的,应该借助其他领域的学科来进行研究,这样才能达到充实和丰富西方音乐史的效果,才能更透彻的理解音乐与历史、音乐与文化之间的关系。于润洋先生曾说:“考虑到我国音乐学学科的长远建设,我认为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需要我们关注,即扩大学科的学术视野,加强理论与历史的相互融合和渗透,重视对音乐本体的研究。”要想将以上三点付诸实践,我认为还应从高校的音乐教育模式和授课内容上入手。当今在诸多院校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西方音乐史这门学科教学范围还仅仅局限在巴洛克到浪漫主义时期,而对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音乐、中世纪时期音乐、文艺复兴时期音乐以及后来的20世纪音乐的学科指导只是蜻蜓点水般一笔带过,其后果导致学生对这几个时期的来龙去脉也相知甚少。可见,如果连最基本的整体西方音乐史教学框架都没有建立完善,教学模式没有进一步进行科学、严谨的改善,何以谈得西方音乐背后的大国文化。另外,纯粹叙述西方音乐历史事件而没有将与西方音乐相关的哲学、文化、历史、美学等恰当的结合起来的教学模式也成为了阻碍对西方音乐史深入研究和探索的一大弊端。

西方音乐史论文 篇8

关 键 词:《西方音乐史》 音乐本体 音乐思维

《西方音乐史》是高师音乐院系音乐学专业的一门重要的音乐史论课程,它主要论述西方音乐中的各种音乐现象的发生、发展与演变过程,以及对这种演变过程的哲理性思考。在音乐各学科的相互交叉、相互渗透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强化和深入的情势下,《西方音乐史》在构建合理的“音乐理论课程体系”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学习《西方音乐史》,既是对学生已有的音乐理论进行系统的补充、丰富并加以整合的过程,又是对西方音乐发展中的各种历史现象进行溯源、求证、提炼的过程,同时也是对西方音乐的发展进行人文关怀的过程。

西方音乐史首先应当是西方音乐本体形态嬗变的历史,是作曲手法演进的历史。学习和研究西方音乐历史的目的是认识和揭示西方音乐在发展中的各种现象,和在特定历史阶段的本质,在把握这种音乐现象自身发展的逻辑关系的同时,来探求它赖以产生的历史环境以及它的发展与人、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音乐历史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音乐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这种内在的发展逻辑,具体体现在不同时代的音乐作品的表现形态和结构形式——创作手法,即作曲家的作曲技法的演变上。可以这样说,作曲手法是特定时代的作曲家的精神活动的结晶,它反映出音乐的具体物质形态与物化的表象细节。因此,“在音乐史研究中,固然必须了解不同时期有关音乐体裁和风格的某些史实,但更重要的是了解音乐本身。史实不过是干巴巴的骨架,只有音乐才能赋予骨架以生命和意义。”①音乐作品反映音乐历史的本真面貌,或者说,真正的血和肉是音乐的本身。因此,我们在《西方音乐史》的教学与研究中,不能仅仅停留在对音乐史实的观察、对音乐现象的“性”考察,而应当深入音乐的内部去分析。从根本上来说,对一部音乐作品或者一个时代乃至整个音乐发展的历史的认识与理解是离不开对音乐本体的具体声音结构和技法层面的分析与探究的。正如中央音乐学院的黄晓和教授所说的那样:“研究音乐本体,无论如何,始终应该是音乐学的核心的核心。”②因此,我们在《西方音乐史》的学习与研究中,如果想获得音乐的完整印象和对音乐的深刻理解,就应该把音乐本体的分析纳入教学的重要、有机的组成部分,力求更多地从音乐本体的嬗变轨迹及其因果关系中找出并理清音乐发展的线索。以此证明在空间和时间上鸣响着、流动着的音乐,是怎样作用于听众,怎样发挥着它的艺术效应和美学效应的。况且,由于音乐自身缺乏语言艺术中的那种语义性和造型艺术中的那种具象性,因而在接触音乐作品的内涵问题时,是很难将内涵与声音形式这二者分割开来而完全采取二元化方式进行阐释的。由此可见,音乐艺术本身的特性也决定了我们在《西方音乐史》教学中必须以音乐为本,切实加强音乐本体分析在教学与研究中的重要地位。

具体说来,《西方音乐史》教学中的音乐本体分析,是对作曲家的作品从宏观与微观两个维度所进行的解构性的分析。从宏观的角度来说,是对作品本身的体裁、形式的认识与判断;从微观的角度来说,是对音乐形式赖以产生和建立的“物质材料”所进行的再认识,即:对作品的旋律特征、音的组织手段、和声、结构布局、织体、配器方法等进行深入的认识与理解。事实上,通过音乐本体分析,我们能够实现对作曲家创作过程及其创作手法的认知与辨识,感受到作曲家的创作思维历程。众所周知,任何一位作曲家的艺术经验与技巧的成熟都需要有一个锤炼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音乐的发展正是无数作曲大师在对作曲手法进行锤炼、创新与发展中而不断发展的。而正是作曲家在创作中的不断求异与创新,推动了音乐创作与音乐思维的不断发展,最终推动了西方音乐文明的不断发展。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音乐技术手段的充实,音乐本身的丰富多彩也就不可能想象。”③作曲技术不仅为创作者提供了音乐创作的技术手段,更重要的是,它为创作者提供了某种音乐创作的思维方式。作曲技术“具有一种相似于艺术思维的特性,或者说,技巧操作就是创作中艺术思维的一种具体方式。因此,运用技巧对经验进行处理时,无异于如此这般地来感受、来体验、来思考。”④作曲家的创作正是把他所处的特定历史时代、特定历史环境的情感,通过特定的音乐表达方式而加以表现。当然这种特定的表达方式,是作曲家通过学习、继承、借鉴、融合、吸收那一时代的特有的创作手法,并开拓出新的创作手法而以具体的音乐形式表现出来。因此,不管是作曲家的个人情感,还是他所采用的特有的表达方式,都深深地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换句话说,音乐技法的特征从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特定时代的观念和思想。作曲家在具体的音乐创作过程中,除了彰显出作曲家的个性和个人情感之外,同时也传达出作曲家对于人、对于社会的诸多体验与思考。伟大的音乐艺术家最能敏感地感觉到现实的苦难,并通过自己所擅长的艺术手段,表达出自己以及同时代人的心灵与叹息。作曲家在创作中包容着深刻的苦难、绝望和悲泣,也创造出幻想、梦境、美好的天国,竭力以“希望”来弥补人们现实的“缺憾”。

人是历史的人,也是社会的人,作曲家也不例外。在《西方音乐史》教学中进行音乐分析的最终目的是关注音乐家以及他所处的时代的音乐观念和思想。我们在对音乐作品进行分析的同时,实际上是在有意识与无意识中走进了音乐家的现实生活、实现了与作曲家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贴近并融入了音乐家的现实体验与情感领域,同时也直接地触摸到作曲家及其同时代人的心灵脉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果要从更高的层面上求得对于西方音乐历史的认识、理解与把握,不使音乐历史的学习与研究成为“空中楼阁”,首先就应当立足于对音乐本体的充分认识、理解与把握。究其根本,在学习西方音乐史的过程中,作品分析是观照历史的基础,是认识和揭示音乐本真状态的根本途径,是实现人文关怀的最佳方式。

如果从加强音乐本体分析的角度来审视现今高师《西方音乐史》的教学现状,情况却令人担忧。从教材来看,各地使用的高师《西方音乐史》教材大多使用的是“编年史式”的音乐史。这类教材是通过著作者的“一己之见”回答了音乐的“什么”,而对于其“为什么”却缺乏逻辑分析与论述。这类教材对具体的音乐本身较少关注或漠不关心,因而,缺乏对音乐的情感体验和历史深度,其理论思考的结果就如同“海市蜃楼”。好的《西方音乐史》教材应当既有对史实的客观描述,又要对作曲家的作品技术手段进行逻辑分析与论证,并把作品放置在作曲家所处的时代、社会、政治及心智的范畴里去探究他的作品的时代意义,对这些史实与作品本身进行理性的思考。音乐史不是音乐事件的记录,它只能由音乐作品构成,事件及其记载不能取代作品在音乐史学中的主导地位。从现实教学来看,一个普遍的教学模式也是停留在史实叙述的层面,这从很大的程度上反映出教师在这一学科的教育教学观念的严重滞后。有的教师热衷于向学生介绍作曲家的奇闻轶事,更有甚者干脆就照本宣科,着实把《西方音乐史》上成枯燥乏味的“阅读课”。致使学生的思维停留于音乐知识的表层,其直接结果是阻断了学生的自主思考与判断力,扼杀了学生的认识事物规律中的探究性思维,使学生最终远离了音乐,远离了西方音乐文化。

因此,在高师《西方音乐史》的教学中,教师应该强化“以音乐为本”的教学观念,把握音乐本体才是学习和研究西方音乐的“硬道理”,切实把教学重点与教学难点放在各阶段的音乐自身特点的分析与归纳。这种教学方法会使学生对音乐本身“有极为丰富的感性知识,对不同时代、不同个性的作品能够从直觉上去把握音乐,既能够深入到音乐内部从微观上进行分析,又能够从宏观上从史学、美学、社会思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如今,在大力提倡教学与科研齐头并进的高等教育中,作为培养未来音乐教师的摇篮和前沿阵地的高师音乐院系,要培养出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西方音乐十分敏感、热爱西方音乐文化的未来中小学音乐教师,认识到《西方音乐史》教学中“以音乐为本”“以人为本”的施教观念是至关重要的。为稳步提高高师《西方音乐史》的教学与科研,教师应该带领学生在音乐发展的历史纷繁中,在不同时代、不同作曲家的乐谱和丰富的音响图画的编织中停驻,去寻觅、去思忖、去感悟,然后进行纯粹的感性体验之外的深层思考。

注释:

①(美)唐纳德·杰·格劳特、克劳德·帕利斯卡著,《西方音乐史》,汪启璋、吴佩华、顾连理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1996年版,第37页。

②黄晓和,《要关注音乐本体的研究》,原载于《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5年第2期,第91页。

③(德)格奥尔格·克内普勒著,《19世纪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年版,第1页。

④童庆炳主编,《现代心理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社,第440页。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