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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法论文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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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训练我们运用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的能力。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下面是小编为大伙儿整编的案例分析法论文优秀7篇。

案例分析论文格式 篇1

关键词关键词:软件需求工程;案例教学法;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G4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800(2014)002018302

0引言

《软件需求工程》是软件工程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该课程主要讲述软件需求工程的过程、任务、常用的分析模型与建模技术知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需求领域的各项方法与技术,具备作为软件需求工程师所需的专业能力[1]。由于《软件需求工程》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课程重点在于阐述一般原理和方法,对于如何基于这些原理指导实践阐述的不够。因此,采用传统的偏重于课堂讲授的教学模式进行授课,很多学生感到内容抽象枯燥,常常是似懂非懂,甚至觉得本课程没什么实用价值,失去了学习的兴趣,直接影响了课程的教育质量和教学效果,因此需要对软件需求工程课程教学模式进行改革。

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分析为主线,通过案例设置教学问题,并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以解决问题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调动学生积极性,使学生主动地学习,形成科学的教育观念的一种教学方法[2]。该方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学生学习知识的能力,其主要以个人或小组合作的方式进行,学生通过亲身实践获得实践经验,是实现理论联系实际的主要途径。

为了改善教学效果,让学生理解并感受到软件需求工程理论从实践中来又到实践中去的思想,更好地掌握软件需求理论,本文尝试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软件需求工程》教学模式研究。

1基于案例的《软件需求工程》课程教学模式

基于案例的教学模式是对软件需求各方面的技术,用案例分层次地进行教学,根据不同水平、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结合理论进行需求获取、需求分析、规格说明、需求验证、需求管理等需求开发过程学习,体现需求工程的原理和实践。通过采用基于案例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有扎实的基础、合理的知识结构、较强的需求开发和需求管理能力。教学方法的实施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方面。

1.1理论教学

采用分步递进的案例分析方法,该方法主要分为以下3步:

(1)教师先系统讲授需求工程每一步需要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在讲理论知识时针对比较抽象的问题结合实践经验穿插一些案例,但案例一般不宜过长,不适合论证复杂的综合性问题。例如:在讲到需求获取技术时,会讲到需求获取是需求工程中最重要的过程,获取用户需求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有解决了困难才能获取完整的用户需求。对怎样解决困难,学生会很迷惑,这时就应该通过案例说明,可以举这样一个案例:假如要给一个企业开发一个财务管理系统,该企业的会计年龄较大,缺乏计算机知识,不想使用财务软件管理账务,因此对需求信息的收集工作采取消极态度,不愿与需求分析人员交谈,这就是进行需求获取时可能会遇到的困难。解决方法:①先给老会计讲解使用财务软件管理账务的优点;②演示操作计算机的简单过程;③演示已有的财务软件,主要演示处理数据的速度。通过教师讲解案例,进一步阐述相关理论的现实应用及意义,加深学生对该理论的理解和认识。

(2)理论知识讲授结束后,教师拿出学生比较熟悉的案例,如:学籍管理系统、图书管理系统等。根据讲授的理论知识,系统地应用解决实际问题。例如,需求获取章节讲授结束后,通过一个完整的案例来分析需求获取的整个过程:确定需求开发计划、确定项目的目标和范围、确定调查对象、获取需求信息时应采用的方法[1]。在获取需求信息时,可以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获取对象给需求分析人员提供软件需求。通过教师分析案例让学生学习如何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3)在学生充分掌握了相关理论知识之后进行此步骤。例如,教师在讲完“软件需求获取、需求分析、规格说明、需求验证”知识点后,学生选择一个案例,分组练习以加深对理论知识的应用。每组由4~6名学生组成,每组学生担当不同的角色。这种案例一般是一个完整的软件项目,需要用较长的时间分析。分析过程中要求学生亲自获取相关信息,以培养他们获取信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学生实际动手操作的能力。案例的具体内容安排由学生自己决定,教师只给出指导性意见。案例实施时,首先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组长在教师的指导下,确立案例分析方案。要求运用软件需求工程的理论和方法,按照需求过程规范分阶段实施,各小组应独立完成项目,每个阶段都要有成果;接下来,小组成员向全体学生讲解案例,讲解结束后其它小组就此案例进行讨论,共同研究需求分析过程;最后教师评分总结,并要求该小组写出案例分析的相关文档。

1.2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要注重学生的主动参与,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3]。实践题目主要选择学生比较熟悉的软件系统,内容要尽可能结合工程技术实际。在实践过程中,学生进行分组,每组5~6名学生,每组选择不同的实验题目,严格按照需求工程过程完成,并编写过程材料。实践教学中采用分阶段的案例教学法,分为需求获取、需求分析、规格说明和需求验证4个阶段,每一阶段教师要制定具体实施要求[4]:①需求获取阶段:要求先制定需求获取计划,组长给成员分配任务,并到相应的单位进行调研,获取需求信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整理获取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撰写需求文档;②分析阶段:要求小组成员对获得的用户需求信息进行分析和综合,对于错误和不确定的需求,小组相关成员要再次进行调研,找相应用户获取完整、正确的需求。采用一种建模技术建立系统的逻辑模型,建模时对组内成员要进行分工协作,例如:学生的实践题目是信息管理系统,应该采用结构化的需求分析技术,用到的建模技术主要是分层的数据流图,可要求1名学生画顶层的数据流图,2名学生画中间层数据流图,2~3名学生画底层的数据流图;③规格说明阶段:要求学生以文档的形式给出在需求获取阶段和需求分析阶段所获得的所有用户需求和需求模型,即规范的需求规格说明书,说明书采用IEEE标准830-1998模板,描述语言采用自然语言,最后需求规格说明书要打印提交;④验证阶段:要求学生采用正式评审的方式进行,本组部分成员和其它小组的部分成员组成评审会,并扮演不同的角色,组长扮演评审会的主持人,组内成员扮演作者和记录员,其它组的组长扮演评审专家。实践结束后,教师要对每组学生的实践成果进行点评,并给出相应的成绩,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结语

《软件需求工程》课程是软件工程专业的重要核心课程,对该课程进行教学模式改革符合课程建设的要求[5]。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是对传统教学法的改革。经过近两年的基于案例的软件需求工程课程教学模式的实施,证明该方法能寓理论于实际,有利于学生能力的提高,有利于学生素质的提高,同时对促进教学改革和加强素质教育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理论知识点教授与案例分析的有机结合等。在今后的教学模式实施中,针对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以保证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毋国庆。软件需求工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2]彭佳红,彭佳文,曹晓兰。基于案例的软件工程课程教学研究[J].高等农业教育,2009, 11(11):6062.

[3]何成万。注重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软件工程教学实践[J].软件导刊,2008,7(7):176177.

案例分析论文 篇2

1、公共政策案例研究现状

(1)典型案例缺乏,案例分析理论研究不足;

(2)相关资料搜集与实际案例分析存在一定困难。

2、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独特优势

(1)公共政策案例本身并不一定要完全的信息搜集,只要搜集到关键信息,就不会影响案例的价值。

(2)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研究机构与公共部门相互开展合作可以互利。公共政策案例研究,对政府的好处是显然的:一方面,公共政策机构可以从中获取社会反馈信息进行政策校正,以减少政策失误。另一方面,公共政策机构还可以从研究中获取较多的优选方案,从而降低政策成本。而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机构可以通过提供这种政策咨询服务,更好地让政府提供相关信息,促进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和研究的深入。

案例分析论文 篇3

关键词 案例研究法 品牌传播 实证分析

在2000年才开始在学界引起关注的“品牌传播”,是一个新兴的交叉研究领域,这个研究领域内的理论大多数是建立在相关学科和相关领域,如市场营销学、传播学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的。目前其方法体系也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其中以案例研究法最为品牌传播研究者所广泛应用。

一、 案例研究法概述

1.案例研究法的定义

作为一种定性的研究方法,案例法在社会科学诸多学科,包括营销学、管理学、和传播学等领域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对于“什么是案例法”,在如何界定案例法的明确定义上,研究者们的意见却存在严重的分歧。总体来看,这些分歧主要集中在两大方面:

一是案例法究竟是一种综合性的研究方法还是一种前期探索手段或资料收集技术。施拉姆认为案例研究的本质在于展现做出一个或一系列决策的过程:为何作该决策?如何执行?结果如何(Schramm,1971)?其他一些关于方法论的标准教材则把案例研究与人种学研究或参与性观察混淆,把它说成是一种资料收集技术(Kidder&Judd,1986;Nachmias&Nachmias,1992)。而罗伯特・殷反对这些研究法中的等级观念,他认为案例研究法涵盖了设计的逻辑、资料收集技术,以及具体的资料分析手段,它是一种全面地、综合性的研究思路(Robert K・Yin,2004)。

二是案例研究法能否推导出一般规律性的结论。如贝纳德认为, “案例研究是用来阐明和支持命题和规则的方法,而不是归纳出新的假说” (Bernard,1928)。而在吉看来,“作为一种研究方法,案例研究似乎首先用于描述当代资料, 并从中得出归纳性的普遍结论”( Gee ,1950)。罗伯特・殷也认为案例法和实验法一样都能从不具有特定代表性的个案当中得出的普遍性的理论(Robert K. Yin,2004)。约翰・格宁认为对“案例研究”最好的解释是:集中研究某一个单元,其目的在于将这一研究推广到众多单元(John Gerring,2007)。

根据前人的研究,笔者倾向于认为,案例研究法是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多种技术手段,对一个或多个事件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得出具有一般规律性的结论的综合性的研究方法。案例研究并不囿于某一种或几种资料收集和分析手段,而是多种手段的结合;案例研究应当不仅满足于对现象的描述,而是在分析和解释的基础上得出普遍性的结论。

2。案例研究的主要类型和优缺点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案例研究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根据在研究中使用具体案例的数量,可以分为单一案例研究和多案例研究。

而根据在研究中具体案例引入的不同功能,案例研究则可以分为探索性案例研究、描述性案例研究和解释性案例研究等。探索性案例研究是指凭借研究者的直觉线索到现场了解情况、收集资料形成案例,然后确定研究问题和理论假设。描述性案例研究是通过对人、事及过程进行深度描述,形成理论观点或者检验假设。解释性案例研究则旨在通过特定的案例,对事物背后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和解释。①

Robert K.省略)上“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2002―2007年期间所有题名关键词包含“品牌传播”的论文。此次检索共搜索到22篇相关论文。笔者同时搜索了优秀博士论文数据库,但未发现符合题名关键字检索的文章。笔者选择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分析主要考虑到硕士学位论文在学术规范性上水准较高。当然,本次分析虽只考察了近5年内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方法使用情况,不太具有推及总体的代表性,但也能从一定程度上说明研究者对研究方法的偏好。

通过对22份样本的分析,笔者得出以下一些分析结果:

1.案例研究法的应用率

案例法是一种为品牌传播领域的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者所普遍运用的研究方法。如表2、3所示,22篇论文中有19篇文章涉及使用案例法进行研究,其应用率高达86.36%。在笔者看来,研究者青睐案例法大致有以下几大原因:

首先,品牌传播是营销学、管理学和传播学等学科的交叉领域,在研究方法和方法论渊源上也有着直接的继承关系。案例法在这些学科的研究中都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实践的检验。作为一种更适合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案例法也同样适用于品牌传播研究。

其次,品牌传播是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的一个研究领域。研究视野的开阔和空间的拓展离不开对于现实生活的关注,只有密切关注实践动向,才有可能从中找到新的研究命题。而案例研究法就是一种密切关注现实生活的研究方法,它能从现实生活的真实事件出发,通过描述观察和深入分析开启新的理论研究命题,或得出新的启示,从而对实践产生指导作用。因此,对于案例法的广泛应用可以帮助挖掘领域内更多新的问题,对于品牌传播理论的建构和学科的发展壮大都有重大的意义;

最后,从研究方法的实用性来说,案例法使研究者可以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抽取一个具体事件进行研究,为理论的产生提供了一个可把握的切入点。同时案例法的易操作性强,适合于学位论文写作者进行独立研究。

2.各种类型案例研究的应用情况

相较于单一案例,多案例分析的应用率更高。19篇应用案例法的文章当中,采用单一案例的文章为6篇,采用多案例进行分析的文章则有13篇。(见表3)一般来说,采用单一案例进行研究需要对该案例进行更深入和更大广度上的挖掘,并且其研究结果的普遍性和可推广性往往受到质疑。而进行多案例研究则可以在比较分析、交叉分析、多重验证的基础上,得出更有价值的结论。

如按功能分类,解释性、探索性、描述性三种类型的案例研究各自所占的比例大抵相当,其中解释性案例研究所占的比例最高,为42.11%(见图1)。而按六种分类来看,描述性多案例和解释性多案例研究的使用率最高,均为26.32%,描述性单一案例研究所占的比例最低,只有5.26%(见图2)。

但实际上,由于分析样本的总数限制,各类型研究所占的比例数字仅在分析的样本范围内适用,并无法进一步说明研究者对于案例研究类型的选择偏好。一般来说,对于案例研究类型的选择即出于研究目的和计划的考虑,也涉及研究者本身的喜恶,并无既定之常规。按类型进行分类设置也是出于对案例法本身进行研习的需要;

3.案例研究法在研究方法应用体系中的位置和作用

在19份使用案例法的样本中,案例研究法都不是唯一的研究方法,而是与其他方法如文献法、调查法以及一些定量方法并用。采用多元的研究方法是品牌传播研究的一个趋势。多元方法可以弥补各种研究方法本身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和劣势,通过取长补短和博采众长,来达到既定的研究目的。

如浙江大学的黄斓在《基于顾客权益的饭店品牌传播体系研究》中,首先采用文献法形成初步的品牌传播体系模型,并提出理论假设,然后通过案例法、调查法等多种手段验证假设的合理性,为模型的下一步研究提供现实依据,最后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进行模型的重建。案例法在该研究中对理论假设的验证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是仅凭案例法却无法更好地完成建立假设和确立模型等主要研究任务。

总的来说,案例研究法在研究方法应用体系中的位置大致有两种情况。在这两种情况中,案例研究分别起到不同的作用。一种是验证性案例研究。验证性案例研究的思维逻辑是“假设―现象”,也就是通过对现实案例的分析来验证已有的理论假设(见图3)。而另一种是推导性案例研究。推导性案例研究则是“现象―假设”,也就是从案例当中抽象归纳出某些可以用来解释现实的理论假设。当然推导性和验证性的案例研究可以同时出现在多案例研究中,即从某一个或多个案例中归纳出理论假设,再通过其他案例分析进行反复多次验证(见图4)。而从19份样本中验证性和推导性案例研究的使用情况来看,二者的使用率分别为47.37%和52.63%,没有太大差异。何时使用何种类型的案例研究都出于实际研究目标和条件的需要。

4、案例研究法应用中的规范情况

案例研究法看似操作简单,但如不严格讲求规范性,研究结果易失于偏颇。以案例资料的收集的为例,19篇文章中,方丽萍的《一致性模型在医院品牌传播中的应用研究》、黄斓的《基于顾客权益的饭店品牌传播体系研究》、潘胜利的《消费品品牌传播整合研究》、赵晓莲的《我国乳品企业在农村的品牌传播策略研究》、叶可的《探索中国家用轿车整合品牌传播策略》,和岑姗的《广州老字号的现状分析和品牌传播策略初探》这6篇都使用了通过问卷或访谈等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和数据,而其余13篇文章所收集的基本上都是第二手的文献资料。

虽然所收集的资料最终都是为案例研究服务,但是加入了编辑者意见的第二手资料在客观性上却比第一手资料略逊一筹。同时研究者在收集第二手资料的同时也容易出现只选择支持研究假设的证据的情况,从而使研究结果产生偏差。在对样本的分析中,笔者也的确发现了一些类似的情况。案例研究者必须遵循案例研究的一些基本原则,注意研究设计质量的四个主要衡量指标――建构效度,内、外在信度和信度,才能得出科学规范的研究结论。

三、 结论

从研究领域的特性和研究方法的特点来看,案例研究法适用于品牌传播的研究,并且能够为该领域内研究视野的拓展和命题的开发带来助益。因此,目前来说,案例研究法已经在品牌传播研究当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但是,案例研究法有其自身特点所带来的缺陷和局限性,要获得客观和科学的研究结果,除了注意研究过程中的规范性,还可以融合多元化的研究方法来进行互补。品牌传播是一个比较新的研究领域,对相关理论的探索方兴未艾,对研究者来说,对案例研究法以及其他各种新的研究工具准确、深入的掌握是学科和理论发展的重要基础。

注释

案例分析论文 篇4

【关键词】视觉文化传播跨文化传播理论

1.悍马品牌的视觉图象

悍马的品牌形象,是极具美国主义精神的。悍马所标榜的不是一般欧洲房车的舒适,不是一般日本汽车的节能,它具有美国车的强悍的外观,而更重要的是,它所倡导的美国主义一一自由、活力、爱国主义以及其强大的高性能。下面主要从悍马的三集广告图片中做视觉图象的分析,得出悍马此一形象如何通过视觉图象做出其内涵的美国精神。

从悍马的第一集系列广告(如图1)中,几乎没有像普通汽车广告那样,用对车辆的外观及内饰的超大写真来对车做宣传,也没有像一些强调汽车的功能或速度的构图,更没有故作煽情的文字叙述。悍马汽车的这一集广告中,车辆在构图中的占位是非常的小,几乎对想看清楚的悍马这车型的受众来说有点残酷,它的图象设计者仿佛根本没有准备让你看清楚这辆车的车型。和它的占位相比,图片中更大的一部分是辽阔的场景,在这天高地阔的空间中,就只有这一辆悍马,它表现出的震撼,比普通汽车广告更甚。和无边辽阔的野外中,它的位置之小,显示出巨大的动力以及精神。在这样的环境中,作为选购者,如果没有强大的性能作为支撑,是根本无法提供其安全感,更者的是,当选购悍马的同时,选购者不单购买了一件交通工具,而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

在悍马的第二集广告图片中(如图2),它的图象并没有放弃第一集中的对于天高地阔的自由奔放的美国精神,续而在这样的基础上,更强调出悍马汽车的高性能多用途。这一集广告中,它的图象与20世纪的艺术流派立体派的方法一致,其构图打破了传统的广告按照一个固定视点构图的规则,用二维的形式来表现三维物象,即力图在一个平面上展示物体的各个方面。这样的广告图片中,作为受众看到的已经不想一辆车,而是一个巨大的机械物,它已经具有了除汽车外的其他机械功能,其霸气的一面充分展示,也是为其高性能多用途做了完美的视觉形象塑造。

而在悍马第三集的广告图片(如图3)中,是三集里唯一一集可以让受众清清楚楚地看到悍马汽车的外型。这一集广告图片中,仍然是继承了前两集对于背景的选用,仍是天高地阔的空间。在纯天蓝的色调中,选用了一辆鲜艳的黄色系列的外观车色,在两互补色中更突出了悍马的外型。而从图片所选取的角度,底角度、广角镜的运用,使悍马的车型显得巨大而张狂。

悍马这三个系列的广告中,贯穿其中的始终是其形而上的美国精神,没有从车辆的本身做太多的特写,而是在其广告中通过视觉图象的符号树立其形象。让受众通过其视觉图象接受更多起精神上的传播。这系列广告做出了,让受众先从精神上确立品牌形象,怀着对这一品牌通过传播给受众的,在受众心目中以确立的信念,再回观这一车,其起到的作用是双重分量的。悍马这三系列广告的成功之处正在此,先确立其品牌的内在精神,让受众在选择车辆时首先想到其精神所在,再加上一定的质量性能,便是悍马这一品牌的特性。

2.悍马品牌的视觉传播

在理解悍马这一品牌的传播过程中,首先要确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理由:传播适应理论(CAT)。首先,从悍马品牌传播的社会心理状态而言,需要确立的是,悍马这一品牌是美国本土性的一个品牌。从它的产生,它是美国军方所使用的一种特殊军用汽车,后来在改进后变成民用汽车。正如在美国人心目中,看到购买悍马的人,基本上就可以知道其政治主张并认为其是爱国主义分子。

在美国这一社会中,社会结构是呈现榄型的,上层的下层的人数基本偏少,社会中拥有庞大的中产阶级。美国的消费中坚是中产阶级,悍马的品牌传播目的与注重对方也就非常明显了,其传播目的当然就是刺激受众的购买欲望,而受众的目标层,锁定在了拥有庞大消费力量的中产阶层。只要目标对准了中产阶层,其实就是对准了所有拥有购买能力的社会阶层。

而悍马的社会语言策略、行为与技巧、标记与归因便在其投放的广告中得以说明。悍马选择的传播手段之一,也是影响范围最广的方式广告,便用了许多视觉图象作为载体。在美国这样一个生活节奏快、信息量大的快餐型社会,而且其目标受众是中产阶级,而非学者、欧洲似贵族,选择用视觉图象为载体,是最可行的方法。作为主要载体的广告图象,它选取的方式是用形而上的精神作为主要的入导方式,结合其品牌所在的社会,便起到了非凡的成功,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完整的美国形象。

3.跨文化传播理论

悍马这一品牌到中国后,这一品牌的受众、消费层、精神内涵都发生相当的改变。悍马品牌并没有在中国市场上投放广告,但并不为国人所陌生,尤其与富豪阶层,更是对此顶礼膜拜。悍马不再是中产阶级所能消费起的,它所象征的也不再是美国精神。它已经是富豪阶层用于显示身价的工具之一,是否具有内在精神已经高性能多用途无所谓。对于悍马H3这款车来说,中国人买车的经济负担是美国人买车经济负担的13334/80=167倍。在如此高负担的情况下,中国人对于购买悍马这品牌的车仍然热衷。这是通过何种传播途径得到的效果。

首先,所有传播活动都合有某种程度的文化差异。尤其是在美国与中国这样两个文化差异大的文化体系中,在美国到中国的传播中已经首先起到了传播变化。悍马品牌的本士性代表美国文化,而美国文化与中国文化之间的非相关性,就是造就这一传播发生调整的原因。

文化不是独立于社会状况,而物质环境对文化的影响是双向的。但就考虑中美两国的文化差异上,其物质基础也不能作为忽略的部分。传播时的物质环境对传播误差的影响,也解释了悍马从美国文化到中国文化中出现的误差。美国似的霸权主义已经事实存在,中国与美国之间的文化实力、文化接触等,已经渗透的如此不均。当环境对传播的一方有利,或传播的一方势力较强,则另一方就会感到调整的压力。传播者的调整越多,其文化理念的变化越大。故此,悍马汽车的品牌定位从本士性到中国的本地性就发生了相当的变化。

其次,在中国国内悍马品牌的传播模式是根据中国本土文化的模式所传播的。悍马品牌在中国没有投放任何的广告,而购买者或者说知道其品牌的人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呢?

案例分析论文 篇5

【关键词】案例;案例教学;问题;运用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方法,在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具有其他教学方法无法比拟的优点。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手段已经得到普遍的认可,在许多高校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财务报告分析案例教学中的案例,理论阐述过多,实际分析内容少,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针对高职高专学生,案例内容过多,缺乏层次,重点不好把握,不利于学生消化、吸收,案例教学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本文从高职高专财务报告分析案例教学现状入手,结合多年案例教学的经验,就如何加强财务报告分析案例教学、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有益的探讨和研究。

一、财务报告分析案例教学现存的问题

1.案例本身方面,质量不高。案例教学的核心在于案例资料的质量,目前我国财务报告分析案例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第一,理论阐述内容多,实际分析内容少,操作性不强。很多案例直接采用报纸、杂志等刊物上的内容,没有根据财务报告分析课程特点,进行整理、加工,不利于学生分析探究。第二,案例内容过多,重点不好把握,不利于学生消化、吸收。综合性案例较多,针对课程知识点,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某一侧面的案例较少。综合案例,内容庞杂,存在多个知识点的交叉,一个案例篇幅长达几十页,学生看后,不知所云,教师用几周课才能讲完。第三,案例内容形式单一,缺乏应用性。现有财务报告分析案例以反面案例居多,正面案例较少,实际上反面案例都是企业在极其特殊情况下的一个个案,不具有普遍性。比如蓝田、琼民源、红光实业、郑百文等造假案例。另外财务报告分析的案例往往只涉及财务指标的计算与分析,与管理学、法律、金融等方面知识结合不够紧密。第四,案例内容设计不科学,没有针对性,缺乏必要的专业性内容。现有的很多案例是过去教学例题改变或教师随意编造,缺乏真实感,即使学生学习了此案例仍不能掌握财务报告分析的实际操作;有的案例和教学目标结合不紧密,不利于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有的案例为外国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案例,不符合我国的实际,不利于学生结合我国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2.教师讲授方面,能力不足。财务报告分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课程,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少专业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大多是学校毕业后直接进入高校担任教师,缺乏企业工作经历,缺乏实践,无法将理论知识与实际相结合,不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高度的概括能力,不能够从大量的资料运用相关的知识选择出恰当的案例用于实际教学。另一方面,专业教师缺少案例教学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不能够将《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课程与《管理学》、《税法》、《经济法》等课程的知识知识点融会贯通。由于教师不具备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广博的知识面,从而影响了案例教学的效果。

3.学生参与方面,积极性不高。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教学的主角,要求学生能够以案例中的“身份”去观察与思考案例中的问题,鉴于目前财务报告分析质量不高,案例是过去例题的变形,或者案例内容多且陈旧和专业结合不紧密,学生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另一方面,任课教师不能将理论教学与实际运用结合起来,吃透案例内容,只是照本宣科,例子加理论的简单描述,启发、引导的能力不强,教学过程枯燥乏味,课堂气氛沉闷,难以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更有一些任课教师,在课堂上不愿意放弃“主角”,以“我”为中心”,不给学生针对案例提供的资料充分思考、讨论,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预期目的。

二、案例教学在财务报告分析的应用

1.组织恰当的案例,精心做好案例准备工作。财务报表分析是对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经济活动的分析,财务报告分析案例是会计实践活动的真实再现,绝不可虚构。因此,财务报分析案例首先要具有真实性,只有案例具有真实性,学生才能够以案例中的“身份”去思考问题,有身临其境的切身感受,更好地理解案例。一般应选择我国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案例,同时要求案例要多样性,既有反映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经济活动某一方面单项的案例,又要有反映企业全面活动的综合案例,通过单项案例使学生掌握相关分析技能的同时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通过综合案例使学生系统掌握财务报告分析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技巧,达到学以致用的教学目的。其次是可读性。可读性是提高学生学生兴趣的基础,因此,必须对报刊杂志及网络案例进行认真筛选、改编,语言表达要简练,适应高职高专学生基础较差的需要。最后案例要与学生的能力相符。学生是案例教学的主角,只有案例与学生能力适当,才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积极性,更好地参与案例教学的环节当中。因此,对比较复杂的案例,要精简内容,最好能适应两节课教学需要,使学生容易把握重点,利于对案情的消化、吸收,使案例教学取得实效。

2.积极引导,巧妙控制,组织案例实施。学生的积极参与是案例教学获得成功的重要保证。教师在组织案例教学时,要保证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到案例教学当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财务报告分析不仅要求学生掌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知识,还需要学生了解国家的宏观政策、行业背景对企业的影响。笔者在案例教学的进程中,首先要求学生事先查阅有关资料,熟悉案例背景资料,了解国家有关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其次组织案例讨论,对于单项案例,采用教师提问与学生自由发言相结合方式,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看法;对于综合案例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讨论,并要求学生从多角度、不同侧面进行讨论、分析解答问题。同时,在案例讨论中,教师还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启发、提示,准确把握整体脉络和方向,克服冷场、离题和无谓争论,针对不同结论给予准确点评,避免学生因案例讨论的不同结论得出错误的判断以致对问题的分析陷入歧途。

3.科学评定案例课成绩,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考核方式的选择影响案例教学的效果。考核方式应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将学生在案例教学全过程中的表现情况纳入形成考核范围,把平时的课堂讨论、发言情况与财务分析报告的撰写相结合。提高案例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案例成绩由学生代表和老师评分组成。案例分析报告,要求文字与图表相结合,图文并茂,以加深对财务报告分析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三、案例教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教师要有较强的综合的素质,具有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财务报告分析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和技术性都比较强的综合性课程。进行《财务报告分析》的案例教学不仅要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对管理学、统计、税法等相关方面的知识有足够的了解。同时,还要求教师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高度的概括能力,能够运用相关的知识从大量的资料中选择适当的案例用于实际教学。因此,应当选派合适的教师进行案例教学。必要时可选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的实务界人员进行案例教学。

2.教师要具备调动学生积极性,完成好课堂教学的任务。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是主体,学生的积极参与是案例教学成功的关键,因此,教师要具有启发、引导的能力,要有周详的计划、幽默的语言和敏捷的思维,在学生发生争执时能够运用一定的技巧结束争论,继续讨论。同时还要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越俎代庖,使学生形成依赖心理。

3.案例教学与《财务报告分析》课程的适应性。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手段或者说教学方法,并非适用于所有课程的教学。财务报告分析是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重要指标进行分析与评价,将大量的财务报表数据转化为特定决策有用的信息,减少决策的不确定性,是连接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的桥梁和纽带,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很强的一门应用性学科。这就决定《财务报告分析》课程的教学,借助典型案例的讨论、讲解,让学生真正体会运用财务分析理论知识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体感受,因此,《财务报告分析》课程运用案例教学法是把学到的理论转化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最为有效的方法。

四、结论与启示

作为一种互动式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法有着其他教学方法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对于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并不意味着案例教学是完美无缺的,不能过于夸大案例教学的作用而一味贬低传统教学。因为案例分析是在学生掌握大量理论知识基础上,以培养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目的。财务报告分析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分析方法技巧讲授,仍然是教学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只讲案例不讲理论,这样的教学无疑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因此,不应过于强调案例作用而忽视了其不足。其次,案例教学应和课程相适应,非所有的课程都能适应案例教学,只有那些实践性、应用性强的课程才适合案例教学,不能为“赶时髦”而对所有课程进行案例教学。最后,案例教学要与学生相适应,案例的形式、内容、复杂程度要考虑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理解能力。总之,案例教学作为一种能够提高学生应用能力的教学方式,我们应当在教学中需要结合教师、课程、学生等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式地进行案例教学的改革。

参考文献

[1]于楣,白琳.案例教学法在高职会计教学中的运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81~84

[2]吴小红.高职管理困境教学中如何应用案例教学法.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9,6:96~98

[3]闫双力.企业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企业导报.

2010(1)

法律案例分析论文 篇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4)05-0029-05

收稿日期:2014-06-03

基金项目: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课题“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技能培养机制创新研究”(JG2012A009);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改科研项目“全真法学案例演示教学研究”(FXYJG002)。

作者简介:胡军辉(1976-),男,湖南娄底人,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学教育研究。

我国现有的法学研究生教育注重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对实务技能的培养重视不够,学生普遍缺乏动手能力。“法科毕业生到实务部门后,要能够适应审判案件、处理案件、各种法律事务的需要,至少还要三到五年的时间”[1]。法学研究生实务技能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而法学研究生教学方法的改良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传统的教学方法没有给学生提供足够的提升实务技能的机会,也没有培养学生活跃的法学思维方式,因而学生普遍动手能力差、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差。对此问题,笔者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作了一些思考,并提出了旨在提升法学研究生实务技能的新的教学方法――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现特撰文加以介绍,以期有益于相关问题的解决。

一、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含义及其核心要素

所谓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是在法律实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挑选其亲自参与过的法律案件作为教学案例,由学生扮演案件中的不同角色进行模拟演练,然后由教师对案件的真实处理流程及结果进行演示,比较案件模拟演练与真实处理过程和实际效果,从而使学生切身感受案件的处理流程、技巧与技能,并深刻了解司法实践中真实案件的运行状况,进而拓展学生实务知识,提升实务技能。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核心要素如下:(1)真实的案例。“案例是一种描写性的研究文本,通常是以叙事的形式呈现,它基于真实的生活情境或事件。……案例必须是真实的”[2]。全真的案例是这种教学方法成功运用的基础,因为只有全真的案例才能展示真实的司法文书和案卷材料,才能使学生了解到真实的案件处理流程,详细地理解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全面地认知真实的司法运行状况。而且,教师作为案件的真实参与者通常有机会也有必要对案件进行全面透彻地分析,其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案件的分析工作转化为了教学的准备工作。全真的案例融入了教师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的思考,他们将自己亲身经历的、思考良久的案件作为教学案例更加有益于法律分析方法、思维方式、诉讼技巧等内容的全面传授。在通常情况下,教师是不太可能花上几个月来思考一堂普通的教学课程的,因而“全真案例”本身保证了课堂教学的质量。(2)学生的模拟演练。在教师提供了全真的案例之后,就需要学生积极地参与进来,主要方式是学生通过扮演不同的案件主体角色来参与案件的处理。在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课堂上,每位学生都需要承担特定的任务,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例的分析与讨论中来。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可以感受到法律条文和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运用方法,也可以培养学生多角度、深层次的法律思维方式,以及培养制定最优法律方案的能力。同时,通过模拟整个案件的处理流程,学生可以亲身体会到司法实践当中的问题,使学生对法律在社会当中的作用有一个更清醒的认知。(3)教师的演示。在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体系中,教师的角色不仅仅是案卷材料的提供者,更应该成为教学过程中的引导者和演示者。教师在课堂讨论当中,应当引导学生讨论、思考,点评学生在课堂讨论和案件模拟中的做法,指出他们的优点、不足和问题。在学生形成一定的法律意见之后,教师应当及时地演示案件的真实处理过程和实际效果,比较学生演练的方案和案件实际的处理方案,引导学生评价两者的优缺点,让学生感受到各种方案的特点,从而培养学生多视角分析问题的能力。(4)课后的总结。在上课过程中,学生通过自身的分析、相互的研讨以及教师的讲解与演示等对于案件的相关问题形成了一定的认识,并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一定程度的掌握,但因上课时间短、任务重,对于“知识养分”只能做到粗消化,因而课后学生的系统总结是相当重要的,这是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成功运用不可或缺的元素。

二、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与其他案例教学法的区别及其特点

在我国现有的法学教育实践中,法学教育者们已经探索出了多种案例教学方法。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与现有案例教学方法既有一定程度的联系,也有着一定的区别:(1)与案例教学法的比较。“案例教学法是通过对典型案例的解剖、分析以及组织学生对其进行研究、讨论,引导学生从实际案例中学习、理解和掌握法的一般原理、原则的一种教学方法”[3]。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与传统案例教学法均以案例为教学素材,均通过模拟、讨论等形式让学生获得实践知识,均注重培养学生的实务技能。但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要求教学必须选择自身参与的案件作为授课案例,在教学过程中重视教师示范和指导,并要求学生根据案件素材分角色进行演练。(2)与亚案例教学法的比较。所谓亚案例教学法是通过高度激活教师与学生认知活动中的非智力因素,使教与学双方的积极性同时最大化、获得满意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方法[4]。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和亚案例教学法都属于参与型教学方法,教学过程都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都重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但两者的区别也是较为明显的,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包含了全真案例、学生模拟、教师演练、点评与总结等亚案例教学法所没有的元素。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更加明确地强调学生的参与、学生实务技能的提升以及学生开放性思维方式的培养。(3)与个案全过程教学法的比较。个案全过程教学法是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章武生教学科研团队推出的一种教学方法,是在吸收美国“个案教学法”精髓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提出的一种真实案例教学方法[5]。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和个案全过程教学法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其一,前者强调案例是由主讲教师曾经实际参与过的案件,后者并无此要求;其二,前者不要求对每个案件的全部过程进行模拟演练,而是将案件的精华部分挑选出来作为教学素材,后者则要求学生对案件的全过程进行学习;其三,前者同时包含了学生演练和教师演示两环节,后者仅强调学生的模拟,对教师的演示并不特别强调;其四,前者要求参与案件模拟演练的学生根据案件的原始材料作出自己的方案、形成自己的文书,依据自己的思路进行演练,而后者提供给学生演练的素材是已经形成的真实案件材料和文书,相比之下学生主动思考的空间受到了限制,难度明显降低。

通过以上的比较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具有以下突出的特点:(1)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具有“案例性”特点。这一教学方法是一种典型的案例教学法,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是以理论讲解和法条的教授为主,而是注重以具体的案例为依托来传授法律知识。(2)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具有“实践性”特点。对于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而言,实践性既体现在教学过程之中,又体现在教学结果之上。一方面,学生查明事实、分析法律并将两者结合起来解决具体案件的过程是一个法律实践的过程。另一方面,学生通过在课堂中分析法律、使用法律达到了提升法律实践能力的目的。(3)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具有“真实性”特点。这种真实性主要体现在案件的真实性和案卷材料的真实性两个方面。真实的案件和案卷材料对于提升学生的实务技能非常重要,因为其反映了真实的案件事实、反映了真实的案卷材料以及真实的法律运行状态。这有利于学生适应真实的法律社会,解决真实的法律问题,获取真实的法律实践能力。(4)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具有“互动性”特点。这种互动性体现在多个方面:一是老师演示教学与学生模拟分析的互动;二是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学生通过相互合作、相互对抗的方式来提高法律运用能力和水平;三是课前、课中和课后的互动,全真案例演示教学的时间范围并不限于上课时间,学生在课前和课后均需投入一定的时间来进行学习,特别是课后的总结是非常重要的固定教学环节。(5)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具有“综合性”特点。全真案例演示教学过程中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比如学生的讨论、模拟和总结,教师的分析和演示等;而且,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法律部门知识,比如一个案件的顺利解决可能既涉及到程序法知识又涉及到实体法知识,既涉及到民商法知识又涉及到行政法知识,还可能涉及到刑事法知识。(6)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具有“合作性”特点。全真案例教学法强调学生的团队协作,在案件讨论和模拟阶段,不同组别的学生需要相互配合、相互帮助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学生在相互讨论、学习、交流和合作过程中能够逐渐意识到团队作战的重要性,意识到合作在司法实务中的重要价值。

三、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实施要求、课前准备及流程

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实施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项:(1)对授课教师的要求。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对于授课教师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首先,教师必须是谙熟实务技能的法律实践者,其应当以某种或者某几种角色参与过大量案件的处理,具备较为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阅历以及相当的实务技能;其次,教师应当同时具备法律实务技能和讲解、演示和传授实务技能的能力;三是教师需要积累大量且比较齐备的案卷材料。(2)对听课学生的要求。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是一种互动型教学法。在运用该方法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一定的法律分析的能力,能够胜任一定角色的扮演。(3)对适用课程的要求。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适用课程主要是针对那些具有很强应用性的法学学科,而对于理论性课程的讲授则不宜使用。法律硕士的培养过程中培养方案设置了较多的应用性课程,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具有较大的应用机会;(4)对授课设备设施的要求。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教学过程包括学生分组讨论、学生分角色模拟、教师演示等重要实践性教学内容。顺利完成这些教学内容需要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

全真案例演示教学需要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教师的课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挑选合适的案例。教师应当根据学生专业方向、法律知识基础、课程开设情况等来综合选择合适的案例,案例难度要适中,具有典型性,在时间上优先考虑新近发生的案件;二是增补案卷材料。现有的案卷材料是根据案件实际的处理需要而准备的,可能与教学工作的需要并不完全契合,因而教师在课前需要对案卷材料进行必要的整理,核实是否具备教学所需的所有法律文书和资料,如果没有,须尽量相办法增补,否则会影响课堂的教学效果。三是对法律文书资料进行分类、分组并编号。在教学中不同的角色扮演者所掌握的案卷材料是不一样的,同一角色扮演者在不同的阶段所掌握的案件信息和案卷材料也是不一样的,因而在课前需要对案卷材料进行分类、分组并编号。

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的课堂实施主要包括以下程序:(1)教师介绍案情并对学生分组。教师首先需要向学生介绍案件的大致情况,案情介绍可以从当事人、法院或者人等不同的主体视角来进行介绍,这取决于教师办理案件的角度和拟开展教学工作的切入角度。介绍案情应当掌握信息透露的度,通常情况下只需介绍本课所演练的案件类型、相关的法律主体、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即可。案件相关信息透露得过多会影响学生思考的空间和演练的难度,进而影响实际的教学效果。对案件作基本的案情介绍后,需要对学生进行分组,如何分组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学生的人数、法律实务能力等因素来确定。(2)分发材料,确定各组任务。扮演不同角色的学习小组所拥有的材料、掌握的信息、所能运用的方法、所要实现的法律目标是不一样的。教师将预先准备好的材料分发给不同的学习小组,并确定各小组的任务。各小组应当明确负责人,由负责人来组织内部成员的分工和协作。(3)学生分组讨论。学生的分组讨论是全真案例演示教学的关键环节之一,该环节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尽量给每组学生提供一个相对独立的讨论空间;二是强调各组学生的独立讨论,防止各自信息、思路和方案的泄露;三是允许并鼓励学生查询各种资料、法律信息和法律条文;四是要求学生形成一份讨论报告。(4)学生对案件进行模拟演练。在案件分组讨论工作完成后,学生开始进行模拟演练。模拟演练由授课教师主持,学生在模拟演练中扮演预定的角色,从各自所扮演角色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学习。演练活动要尽量模拟现实的司法环境,要立足现实的案情和情境。模拟演练可以分阶段进行,也可以依照案件的处理流程全过程进行。(5)点评与全真案例演示。该环节包括三项核心任务:一是关于模拟演练的点评。学生可以对分组讨论所形成的案件处理方案、模拟演练过程中的问题及经验等方面进行点评。点评可以包括学生的自评、学生的互评以及老师的点评。二是教师对全真案例的演示。教师的演示包括对法律方案和思路的展示、全真案例法律文书的展示、具体问题的处理技巧和技能的演示等内容,教师的演示和点评可以交叉进行。三是比较全真案例处理过程与学生演练过程中的各环节和要素。(6)撰写全真案例演示教学课堂总结。撰写课堂教学总结的目的在于督促学生对案件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所运用的法律方案、各种方案的利弊进行系统的思考和总结。课堂总结需要涉及到的内容包括案件的主要内容、案件涉及到的重要法律关系、各方主体的核心利益、各种案件处理方案的利弊以及个案处理的心得等内容。

四、全真案例演示教学法实务技能提升路径及其教育价值

法律案例分析论文 篇7

案例教学质量参差不齐,许多冠以“案例”的教学过于追求形式。法学教育实践反复强调技能培养诉求,却忽视技能培养的内在架构,即忽视法律技能与法律思维、法律方法的内在联系:法律思维是内在的、隐蔽的;法律方法是法律思维转化为法律技能的方法依赖。法律思维指导法律方法,法律方法践行、强化法律思维。因此,法律技能是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共同作用结果的外在表现。当前案例教学须重视法律技能的内部构造,皈依法律思维,尤其应重视法律方法在案例教学中的地位。法律技能是在法律思维引导下,运用法律方法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总称。“法律思维是一种独具特色的思维形式……它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要为案件判决找出合乎法律的行动方案。”基于法律技能形成的内部结构,突出案例教学中法律方法的教学比重能同时关照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教学的需求。目前,多数本科法学院重视法律方法的理论教学,开设《法律逻辑学》、《法学方法论》等课程。但是,法律方法的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呈分隔状态,即法科学生法律方法的自觉运用意识薄弱。例如:张男和李女在一审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张男威胁李女若不与其发生性关系将殴打李女正在读高三的弟弟。李女哀求无果,担心弟弟的人生安全和学业,遂与张男发生性关系。问张男的行为是否构成罪?学生案例分析过程可简述为:A.确定案件事实基本符合罪构成要件;B.寻找刑法236条第1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C.分析张男、李女夫妻关系不妨碍罪构成,分析张男行为违背李女真实意愿,对李女形成精神强制,构成胁迫事实;D.判断张男构成罪,得出个案具体处理意见。从法律方法的视角,学生案例分析过程每一步都具备法律方法的意义,分别是A.构建小前提;B.发现大前提;C.大、小前提相互靠拢;D.形成法律判断。细究发现,绝大多数学生在此法律判断形成过程中缺乏法律方法意识,或者有方法意识,但却呈现潜在、零碎、模糊的特征。学生法律判断形成更多是得益于其自身具有的法感和对他人(主要是教师)行为的模仿。因此,学生普遍缺乏系统的法律方法自觉意识:缺乏从方法维度认识、分析案例,并主动建构行为策略,形成法律判断的能力。法感和行为模仿能引导学生解决部分常见的简单案例,但面对疑难、陌生案例时,学生极易陷入慌乱,甚至自觉或不自觉调动道德、政治意识,形成并阐述案例,偏离法律评价轨道。

本科案例教学中缺乏系统法律方法训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本科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未真正贯彻于教学实践。当前,本科法学职业教育理念已获共识,法学院普遍开展以实践技能培植为目标的教学改革,增加了模拟审判、庭审观摩、法庭辩论、案例教学、法律诊所、社会调查等环节。部分院校的学生从教学改革中获益,法律技能获得实际提高。但更多学院仍旧“形式大于内容”:要么取得一些技能提高成效,但成效与投入明显不成比例;要么是热闹改革形式下的实效缺位,甚至逆向增加学业负担(占用大量时间、精力)。与10年前相比,法学教育体系,包括教材编写模式未发生实质转变。法学教育以知识量传授为中心的格局未彻底打破。因而,案例教学作为法律技能训练的优势未能充分挖掘,冠以案例教学之名开展传统知识讲授教学的现象普遍存在。(2)案例教学认知存在偏差,教师过于注重案例在法律知识阐述中的工具性价值。案例教学有两个价值层次:一是帮助学生理解、强化法律知识,即案例教学的工具性价值;二是培养学生独立形成法律判断、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即案例教学的独立价值。实践中,教师对案例教学的A价值过于重视,其运用过程表现为:确立教学目标,选定案例,组织讨论,公布答案,实现教学目标(法律知识得到理解或强化)。这种“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案例教学存在弊端:案例选取简单化、教学注入式、问答表面化、反思空洞化。反之,许多教师忽视案例教学中学生独立法律判断形成能力的系统训练。(3)追求效率下的案例教学内容的随意压缩。案例教学中学生参与机会被压缩,难以实现充分参与的需求。大班教学、教学内容繁重、教学时间有限等是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同时,案例教学过程随意,普遍存在压缩法律技能训练环节的现象:即教学仅涵盖法律判断形成(大前提、小前提、法律推理等)中的部分内容。教师在学生案例讨论后(多数情况下未充分讨论),象征性听取学生意见,尔后匆忙公布参考性结论。长此以往,学生难以形成系统、稳定的法律技能。

二、案例教学的运用

案例教学能实现法律技能训练日常化的需求。当前案例教学的方向是改变既往教学中的随意压缩,皈依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在案例教学中的地位,实现系统提升法律技能的教学目标。案例教学的实现依赖多个环节的相互配合:A法律知识储备(形成前理解);B法律情景创设(选取法律案例);C法律方法运用(构建大小前提、法律推理等)。实践中,法学教师多重视A、B环节,但对C(法律技能形成的关键)环节的训练存在疏漏。事实上,A、B环节是当前法学本科教育的强项,而C环节却显得孱弱。因此,下文以C环节教学实践为例予以阐述。案例教学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独立获取法律判断的能力。教学中,教师应提供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工具)和程序,让学生清晰地意识到不同程序在法律方法上的意义,及其在法律判断形成中的地位。案例分析方法(路径)在教学中确定后需保持相对稳定,即所有案例教学都重复运用该分析工具,以实现技能训练重复践行、直至熟练的需求。以常规案例教学为例(事实与规范相适应或相对适应的案例),案例教学运行过程如下:

(1)识别案件事实,为构建小前提做准备。

任何法律案例均以法律事实(行为或事件)所引起的法律关系的确立、变更或消灭为核心,并由此发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分配的法律辨析。教学中,许多学生在接触法律案件后,或因案件涉案主体繁多,或案件事实变动因素复杂、或证据种类和数量庞大等,陷入焦躁、迷茫状态,甚至丧失学习信心和兴趣。但此时学生已具备一定案例分析的能力(理论储备与法律思维),即能够形成案例的前理解。其缺乏的是具体分析方法,即将既有法律知识运用于分析个案的方法。此时,教师可首先引导学生识别事实,筛选案件材料中的关键因素,缩小法律知识运用范围。基本确定案件(粗略)事实后,教师可引导学生对案例中的法律关系进行梳理(运用图示或表格法),以明确具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法律关系梳理能帮助学生简化案情,尤其在复杂个案中,法律关系分析图示能帮助学生剔除材料中的干扰元素,明晰分析方向。但是,这时形成的事实认知是不全面的。因为案例事实的最终形成,取决于将来可能够适用于该案件事实的法律规范的选择,而这种选择一方面取决于判断这已知的事实情境,另一方面取决于对法律规范整体的认知程度。

(2)法律(规范)发现,为建构大前提做准备。

法律仅对社会关系进行普遍规定,不直接涉及解决具体法律问题的规范,适用个案的法律需经规范发现环节完成。但是,法律发现是规范发现,而非某个法条的发现。因此,教师引导学生寻求规范时须基于规范的要素(假设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全面获取。对法律规范的发现应要求学生亲自动手,寻求规范对应的全部法条(直接查阅法典),并将其标识在对应的法律关系图示中。这样,停留在思维状态的认知行为能够通过文字、图示得到二次反应,以便复习、强化法律知识,梳理分析思路,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常规案件而言,法律发现存在两种情形:即a直接与案件事实匹配的规范,b与案件事实相对匹配的规范。其中a类型情形存在的可能性较小,它往往要求规则规定十分具体,例如对主体、数量、方法、手段等方面有详细规定,且该规定恰好符合案情。而对b情形,往往需要运用法律解释方法(文义、目的、体系、历史、辩证等)完成。

(3)比较规范与事实,获取大、小前提。

这是规范与个案事实相互靠拢的过程,即将案件事实置于规范涵盖范围之内。一方面,审视经过解释后的规范能否包含案件呈现的具体情形,即由一般到特殊的过程。以上文张男是否构成罪为例,此时需分析罪构成主体是否排除具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因刑法236条未强调罪构成主体的身份关系,故仅从主体上涵摄仍显单薄。此时,需进一步对规范进行目的解释,将个案事实包含进规范调整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将上述获取的案件事实与规范进行比较,即完成由特殊到一般的过程。教师可引导学生将案件材料反应的事实用规范所需的法律表达方式进行表述,即阐述张男的行为实质违背李女意愿,侵犯了其性关系自利。此过程的意义是将规范与事实并不直接对应的情形(案例分析中的主要类型)进行比较,以获取法律判断的大小前提。该步骤的完成可能需要反复多次,即规范与事实的不断(多次)靠拢。

(4)形成法律判断。

法律判断的关键是获取大、小前提,但是如何将获取的大、小前提结合个案作出具体裁判也需重视。这是实践法律公平诉求的关键,关涉当事人切身权益。法律判断需结合案情,充分考虑行为人的动机、手段、社会危害等,尽量做到同样的情况同样的处理。法律判断形成后,教师可要求学生形成文字表述,尤其是对裁判的论证训练可适当加强。

三、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