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毕业论文 > 论文范文 > 非物质文化论文(通用4篇)正文

《非物质文化论文(通用4篇)》

时间: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科学研究能力。还是对论文一筹莫展吗?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非物质文化论文(通用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非物质文化遗产议论文 篇1

伴着清晨明媚的阳光,迈着轻盈的步伐,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参观玻璃博物馆,一踏进玻璃博物馆的大门,就感受到馆内到处弥漫着一种非遗文化的气息。

随后我们走进了展览大厅,展厅内陈列了五颜六色的玻璃容器和玻璃艺术品,造型各异,琳琅满目,看得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展览厅旁边的那家卖工艺品的商店,有不少独具创意的玻璃器皿,有可爱的玻璃小动物,有小巧的玻璃挂件和玻璃饰品,样样都令人叫绝,处处都让人爱不释手,我无时无刻不被这些艺术品吸引,深刻感到**文化的博大精深。近三个小时的参观是一次非遗物质文化的熏陶,精彩纷呈,开阔了眼界,令人恋恋不舍、流连忘返。

首先,我们参观了热玻璃的制作过程,只见师傅专心地从火红的熔炉里取出一团闪闪发光的液态玻璃原料。再通过吹杆把气吹入玻璃中,吹出一个泡泡形状。紧接着他把玻璃放入一个花瓶容器中进行塑形。最后放入冷水中,只听见几声“嗤嗤”的响声后,此时玻璃球表面上就已经“着装”**脸普的花纹,成了栩栩如生的玻璃艺术品。整个制作是从玻璃的原材料放进熔炉,经过软化、吹制、打磨、**,到最后成为婀娜多姿而熠熠生辉的玻璃艺术品的全过程,让观众近距离地观赏到制作玻璃艺术品的神奇变幻,形象直观,非常精彩,博得了一阵掌声,让人赞不绝口。

今天在博物馆看到的仅仅是非遗物质中的冰山一角,但我已经感受到了非遗物质文化艺术的魅力,并且深深喜欢上它们,期待这样的文化艺术可以走进我们的校园,真正走进每个人的心窝。

世界文化遗产论文 篇2

一、结构有突破,内容有新意

全面介绍世界遗产的五种类型,而且把概念、理念、遴选标准准确表述,以提高教材的学术含量。从“文”和“章”两方面揭示各个遗产所蕴涵的精神及其相互联系,即所谓“道”寓于文章之中。站在历史哲学的高度、从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入手对世界遗产保护、世界遗产申报、濒危遗产的拯救等问题进行理论分析。

其他类似出版物其结构大体有两种,一是把遗产项分为考古遗址、宫廷建筑、园林、宗教建筑几种,分章介绍;一是按地域分为欧洲、亚洲、北美洲和南美洲、非洲、大洋洲五个篇章。而《世界遗产精选》在“章”这方面,具体的做法是,每一种类型为单独的一章,每章按该类遗产的遴选标准分节,每节在提到绝大部分符合该项遗产标准的遗产项后,择其最典型的加以详细介绍,在对各个典型遗产项的介绍时,刻意把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评语的意味渗透到字里行间,以期揭示该遗产项的特殊价值进而使学生理解世界遗产遴选标准及其所体现的理念。

在“文”这方面具体做法是力求文风统一,文笔唯美。介绍中国的世界遗产时借鉴李白、徐霞客等古人及梁思成、郭沫若等人精彩文章的神韵,力求文风统一、生动有趣、有意境、有文采,凸现中国文化的特点和魅力。介绍其他国家地区的世界遗产时借鉴遗产项所在国的有关文献,尽量体现该遗产项所在国的文化的特点和特有的魅力。同时还力求雅俗共赏,寓教于乐,避免艰涩的专业术语,大雅藏于俗。避免令人生厌的简单说教,寓教于乐。

二、对教育、教学以及科研均有重要价值

1.在人文素质教育中具有重要地位,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作者在前言中已明确说明,《世界遗产精选》课是历史、地理、天文、生物、建筑等人文学科、社会学科以及自然学科不同学科交叉渗透的一门课,通过介绍与解读列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名录》中的有代表性的最精华的部分(如埃及的金字塔、中国的长城等),旨在使学生接受人文精神的熏陶,提高人文素质,萌发爱惜人类优秀文化、珍惜自然环境的情操和传承世界遗产的时代意识。

作者在前言中强调,在我国,自然学科历来受重视,所以本课作为理科之一,其意义可不必赘言。本课也同时作为人文社会学科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意义不可低估。

人文学科引导人们去思考人生的目的、意义、价值,去追求人的完美化。人文科学的主要目标是发展人性,完善人格。人文学科不是使一个人学到一门技术,而是提高一个人的文化素质和文化品格。我们应该十分重视人文学科和人文教育,因为人文学科关系到一个社会的价值导向和人文导向,关系到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的塑造。

人类是大自然的创造物,自然遗产是大自然对人类的馈赠。人类又是自然的开拓者,文化遗产是全人类文明发展的轨迹。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分布在世界各地,是现代人类形成后,人类社会的进步的历史积淀和此消彼长的各种文明的纪念碑。

中国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是祖国壮丽河山的缩影、国土景观的精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和国家文明形象的标志和骄傲。

《世界遗产公约》要求公约缔约国应通过一切适当手段,特别是教育和宣传计划,努力增强本国人民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赞赏和尊重。缔约国应使公众广泛了解对这类遗产造成威胁的危险和根据本公约进行的活动。

世界遗产关乎社会当中的每一个人,无论是与人类创造历史相关的文化遗产,还是与人类的生命时而平行时而聚拢的自然遗产。对世界遗产的了解,就是对人自身的了解、对人的生存环境的了解。针对世界遗产的宣传和教育,世界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尤其是欧洲的一些世界遗产大国,在世界遗产的宣传、教育方式上、力度上都颇有建树。

正如左教授在前言中所说:“各个国家的世界遗产的保护,都是从世界遗产的知识普及和遗产意识的教育入手的。《世界遗产精选》是教科文行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世界遗产公约》要求公约缔约国应通过一切适当手段,特别是教育和宣传计划,努力增强本国人民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赞赏和尊重。缔约国应使公众广泛了解对这类遗产的赞赏和尊重,是理应担负的一种责任及义务。世界遗产的未来掌握在年轻人手中,今天的青年将是未来使《世界遗产公约》精神发扬光大的重要成员。本课就是顺应时代的要求,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号召而开设的。这本教材就是为此而编写的。”可见《世界遗产精选》是教科文行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教材所涉及的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其社会效益显然会是良好且显著的。

2.形式美且有音像资料及课件支持,因而在教学方面有重要使用价值

在保证教材的内容质量的同时,也力求形式美,这也是该课程本身具有艺术魅力、与艺术关系紧密的必然要求。具体讲即讲究装帧的精美现代,采用787毫米乘1092毫米1/16的开本;精选部分具有标志性的经典的遗产项的经典插图,借以增强感染力、增强视觉冲击力。

该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的有关音像资料,如日本TBS出版的10集的系列《世界遗产》DVD,日本NHK发行的系列《留给未来的遗产》DVD,英国BBC广播公司出版的有关DVD,中央电视台《探索・发现》栏目推出的30集的《世界遗产之中国档案》、辽宁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发行的48本的《世界文明遗产》等。该教材重点介绍的世界遗产项均有精美的音像资料或自制课件与之相配合。

另外该教材还兼有工具书的功能,除在每节开头部分列举符合该条标准的遗产项可供查阅外,在书末有列举参考书目及资料的附录一,列举《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等重要有关法律文件的附录二以及中英文对照的按国别汉语拼音排列、按批准时间先后排列的《世界遗产分国编目录(1978―2005年)》的附录三。

3.对科研有重要价值

非遗文化论文范文 篇3

近现代以来,中医在其生成的本土不断被边缘化。这一处境是政治、经济、文化多重力量交织作用的结果。近代中国的民族危机,在本质上是一场文化危机,在中西文化交汇和冲突的背景下,民族知识分子在寻求文化出路的时候,常常积极地以西学来改造中学,力图达到救国存亡的目的。因此,他们比较中西文化的时候,常常用进化论思想,排列和对比中西方文化,以西方为进步,以东方为落后。从最初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师夷长技以制夷”逐渐走向了全面向西方学习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也就是说,近现代的文化史,是一场知识分子用西方启蒙主义思想观点,以“科学”作为价值评判标准,来宣布自身社会的迷信和落后的过程。中医就被包括在这种迷信、落后和不科学之中。①中医在近现代中国的边缘化正是这一社会背景下的结果。1929年,国民政府通过以余云岫为首所提出的“规定旧医登记案原则”等四项废止中医的提案,2006年张功耀以“告别中医中药”一文再次提出废除中医,并在互联网上贴出《征集促使中医中药退出国家医疗体制签名公告》,何祚庥、方舟子等知名人士相继批评中医,方舟子出版《批评中医》一书,声称中医是“伪科学”,从而引发了新一轮中医学发展的困境与危机。②此种有关中西医之争的现象正如杨念群所说的,是一种科学隐喻,“在这种隐喻的控制下,中医得为无法用科学方法治愈身体疾病承辩护也得从是否具有‘科学性’入手才有说服力。”①以医学人类学的政治经济学观点分析,上述中西医之争的本质在于,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致使西方科学主义成为一种统治性价值和观点向非西方社会推进。以“科学”与否判定中西医学之优劣,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权力和文化隐喻。伴随知识分子对西方科学的推崇和鼓吹,政府在制度层面上建立了以西医为主体的现代医事制度,它是资本主义扩张的一种表现方式,也是非西方社会接受以“科学”为评判标准的一种象征。

因此,“疾病与医疗模式的改变,隐喻了文化和政治的扩张和征服。国家和政府处理疾病和医疗的策略和方式,恰好反映了‘科学’政治殖民的隐喻。”②这一场科学政治殖民的隐喻对中医所带来的困境是空前的。中医的处境在科学的节节胜利下,陷入不断萎缩的局面。有学者对目前中医的这种困境有着精炼地概括:“‘中医教育’在大量安排西医学课程的同时,中医基础理论中掺杂的牵强附会的西医学诠释内容也越来越多。‘中医科研’全面采用西医的思路、方法和价值标准。实验研究、动物模型、还原分析、客观标准、定量数据几乎成为‘中医科研’的全部内容,课题的设计、立项、鉴定、评级完全按照西医的标准与规范。‘中医临床’以辨证分型为特色而纳入西医病名之下,使其变成辅助疗法;‘中药研究’实际上是植化研究提取有效化学成分,使其变成辅助西药等等。”③除此之外,中医从业人员从清末民初的80万人,至1949年剩下50万,现今仅有27万人。此外,“各中医院仅有约10%的中医开汤药方,即按中医思路看病的不到3万人。……尤其可怕的是:许多中医基本上不会用中医思路看病,只会看化验单。”④至于在宣传层面,国家缺少公开正规地对国民开展中医学的知识普及,偶有的与中医药相关的影视作品亦远离真正的中医,因此国民对中医的认同也在消解。许多老中医忧心忡忡:21世纪,中医学界陷入了严重的乏人又乏术的尴尬境地。此种现象,似乎真的把千百年来护卫民族身心健康的中医陷入“遗产”位置上:即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却处于濒危状态的文化。

二、“申遗”:中医复兴之路及其悖论

当原来是千百年来中国人一直使用的活态的中医,陷入萎缩乃至消亡的危险之境,中国政府积极投身于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请,成为一种被多数人认为是表达中医、展示中医、拯救中医、复兴中医的途径和方法。自2003年,中国政府启动了中医“申遗”工程。在首批10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传统医药便为其中一类。不少中医界的从业和研究人员都积极发文,按照联合国教科文所规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来确认中医是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符号来拯救处于困境中的中医。如沈劫指出,“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在与疾病作斗争的漫长实践和历史性观察认识中不断发展起来的原创性学科,包含着丰富的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它世代相传,与中国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并随着中国历史的发展不断地被再创造,得到广大中国人民的认同和尊重。中医药学完全符合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应当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⑤把中医往“非物质文化遗产”上靠,获得“合法性”、“话语权”、“生存空间”,并非不是。至少如刘更生所言,“(中医)申遗最大的好处是在思想基础上、指挥上、国家和人民的观念上达成共担责任。反过来,为中医识。”①这种对中医重视认可的共识,是中医复兴的基础。然而,在中医申遗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思路与做法,却存在理论上的矛盾和悖论。

一方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1972年制定《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开始,到2003年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再到2007年的《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多样性公约》都不断地在调整文化遗产的分类和评估体系,以确保文化主体性和多样性保护的初衷。换而言之,不同国家地区和民族的文化持有者应当在积极探索自身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来形成自己的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体系,参与到“世界遗产”的博弈中。在这一方面,日本和韩国就是典型。他们“坚持不懈地以本国的遗产保护和遗产理论研究,引导和推进着基于传统文化的遗产本体认知:强调多样性、无形性、非精英性、活态的民间民俗遗产类型,并最终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的形式,拓展和重构了世界遗产的崭新体系。”②反观中医,我们一直缺乏从中医自身出发,来强调建立一套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这可以从中医申遗之路具体经历中看到:我们如何一直在“屈从”当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概念”、“定义”、“规定”和“体系”,而不断地分解自己的整体性来“削足适履”地适应它们,以获得“中医非遗”的符号和地位。2003年,为避免中医药文化遗产也(诸如端午节一样)被其他国家抢先申报,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始酝酿中医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在当时起草的“中医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方案”中,第一步是将中医药学整体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③2008年9月,中国将“中医”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然而却因为不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申报规则的具体要求,撤回了中医的申报,在2009年10月改为“中医针灸”申报。④需要指出的是,在当年所申报的35项中,“中医”被认为是“最重要、无需讨论与评审”、“名列榜首”的选项。恰恰是这被中国人认为是重中之重、无需讨论的“中医”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非遗部的评审委员会认为是不符合相关规定。这是一件非常值得深思的事情,它折射出了中国文化的独特性以及这种独特性未被纳入到国际遗产体系标准中去博弈、接受、吸纳的事实。王旭东先生曾撰文对该事件和现象进行了分析,概而论之,有这几个层面:首先,根据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即“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进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中医申遗必须符合所有的条件,而在评审委员会看来,中医的非遗申报中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遗产项目使社团或群体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凝聚力。⑤其次,《公约》规定“非遗”的形式包括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这就是对文化“形式化”的约定。中医的形式极为丰富,但是,从项目名称上,专家们却无法看到“表现/表演”之类的具体形式。这是因为“中医”二字不是项目名称,而是一个知识领域的总称。

因此,评审专家无法将其与《公约》规定的五类项目形式对应。①基于上述分析,王先生认为,要想解决中医申遗的障碍,必须要使中医具备《公约》中所规定的明显的形式感,否则无法通过申报。因此,需要将“大中医”分解为“小项目”,以“针灸”、“养生”、“气功”等等作为单项分别申报,否则连审查都无法通过。他认为“要认真组织专家改变或完善申报方略,认真解决‘持续的认同感’、‘代表性特征’两大核心问题,……只需要顺应UNESCO审批非遗项目的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中医申遗应该是毫无悬念。”②由此可见,王旭东先生从中医“申遗”的困境及其原因出发,为了能适应联合国“申遗”的要求,提出把中医“化整为零”,去符合《公约》所规定的非遗的几种形式,比如“针灸”。无疑,这一过程表明了,在申遗的过程中,我们为了符合联合国的标准,而忽略了按照自己的遗产特点来建立自己的遗产理论和实践体系。在我国首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类)中,传统医药作为其中一类被纳入其中。在这一类别下包括了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中医诊法、中药炮制技术、中医传统制剂方法、针灸、中医正骨疗法、同仁堂中医药文化、胡庆余堂中药文化,藏医药等9项内容。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而言,这种分类体系延续了“化整为零”的思路,以更加符合UNESCO的认定标准和思维。尽管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中医诊法、中药炮制技术、中医传统制剂方法、针灸、中医正骨疗法等六项被认为“基本上是涵盖了中医药的精髓”③,但是并不能体现中医的整体性、系统性。无论是中医诊法、中药炮制技术又或中医传统制剂方法、针灸等,它们都是在一个共同的哲学、宇宙观层面下的“技术”,是一种“道用”。现在中医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在其“道”的层面濒临危机,即“中医认知方法、价值观念、思维特点越来越难以被现代人领会和理解,中医文化的根基面临萎缩乃至消亡的危险。这才是中医必须申遗的最关键的诉求。”④实际上,中医作为“非遗”的亮点,是它所根基的中国传统文化宇宙观层面的“道”,在这个“道”之下所形成的自身的知识分类体系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重要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诸如此类种种,在中医的“申遗”过程中都不能得到很好的主张和认可。更不用探讨更多深层的细节问题,诸如,“中医药所具有的系统完整性特征说明中医药知识自身的密切不可分割性、认识主体和客体的相融不可分割性,同时也具有和自然生存环境的相融和不可分割性特征”⑤、中医系统里头讲究“医药不分家”的辩证事实,等等。

三、启示:中医中的中国“非遗”理论图式

作为一个文明未曾中断的古国,中国拥有大量的文化遗产。在加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各项遗产公约的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我国便拥有了47项世界级的遗产,名列世界第三;有36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列世界第一。但是,“所有申报成功的‘遗产’都是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遗产的知识体系和管理体系为根据,都是‘项目性申报’的成果,未能体现中国独立的遗产体系。”⑥上述“中医”申遗而改为“中医针灸”这一事件恰好注脚了我们有着丰富的遗产却未形成自己独立的遗产理论体系这一现实。从中医角度而言,在“遗产”时代的大背景下,虽然我们还会痛惜中医沦为“遗产”的地步,但是,如果能认识到中医沦为“遗产”的原因,并加以弥补,我们应该庆幸中医能够成为“非遗”而得到新的生机。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实践和理论角度而言,中医作为一个极具中国文化特色的遗产,如果能得到自我的表述,不仅仅是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体系探索的一个很好的实践,也是增进和完善世界遗产评价标准的实践。彭兆荣先生在探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体系的时候,指出要在我国传统中寻找和建立遗产体系,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自己的非物质文化理论体系。他认为可以从“遗存之道、遗存之相、遗存之技和遗存之法”四个核心内容展开。所谓“遗存之道”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哲学层面的普适性观念,涉及宇宙观、人观和价值观等;“遗存之相”是指现象学层面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验、逻辑和文化语法,一套自己的认知、命名、概念和分类系统;“遗存之技”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体系的践行系统,包括形而下层面工艺、技术、技能;“遗存之法”是指一整套应变逻辑、策略和模式,以保持活态遗产生命力。①下文拟从这四个面向来探讨中医作为中国一项突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在中国的文化脉络中表达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自己特有的整体性和体系性。

1.医道:遗存之道

中医之于中国文化而言,她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最为核心的内容。“医以载道”,中国文化中最抽象的要素,如气、阴阳、五行、和合、中庸都集中体现在中医之中。离开中国文化的“道”,中医就不成为中医。中医的理论核心包括阴阳、五行、脏象、经络、气血,药物的四气五味,诊断的四诊八纲,都是中国文化核心之“道”的体现。《易经》中的“阴阳”是中国哲学最核心和抽象的概念,其运用大到无外,小至无内。日月昼夜四时方位男女人伦都能用阴阳来解释。而整个中医的核心和基础就是“阴阳”,《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②健康和谐就是阴阳的平衡,反之就是阴阳的失调。故而《内经》中说“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③出自《尚书•洪范》的“五行”是中国文化中另一个核心的概念,指自然界五类基本物质木、火、土、金、水的相互作用和运动变化。中医将五行特性及其生克制化规律用以解释人体内脏之间的相互关系、脏腑组织器官的属性、运动变化及人体与外界环境的关系。木火土金水的特点和属性不仅对应了了肝心脾肺肾五脏、怒喜思悲恐五志等的功能和特性,同时“五行”相互资生相互制约的密切关系也对应了五脏五志等的生克乘侮的关系。当人体的五行相生相克保持平衡时,身体表现为健康;当正常的生克过度,转为乘(乘虚侵袭,克制太过)侮(被克强势,反欺侮主),人体就会产生相应的病变。相应的,在治疗的方法上,也运用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来进行医治,如“虚则补其母,实则泄其子。”④因此,“‘五行’在中医学中的运用,应是‘天人相应’的实体化。”⑤阴阳五行是中国最抽象的哲学概念,也是贯穿整个中医理论和实践始终的概念。无论是从致病理论、八纲辨证、还是“君臣佐使”的用药配伍,又或者是人与晨昏四季八方等自然环境之间的整体联系、以及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整体联系,都蕴含着阴阳五行、形神合一,天人合一的思想,无不展现着整体性与辩证之美。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中医承载着“道”,也彰显着“道”。离开“道”,而谈中医,就是失去了灵魂;更不用说离开“道”而专注于某一味“药”,某一门“技”。因此,医道既是中医之“道”、也是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道”。是在“道”这一层面上,根本性地决定了中医整体作为“非遗”的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价值。也是在这个层面上,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应是以“项目”的形式单独孤立地面对世人,而应该从自己最深的“道”的层面———即宇宙观、人观和价值观上入手来建立自己的遗产理论体系。

2.医学:遗存之相

我国首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中医名录包括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中医诊法、中药炮制技术、中医传统制剂方法、针灸、中医正骨疗法、同仁堂中医药文化、胡庆余堂中药文化,藏医药等9项。诚如前述,这9个项目是作为单独的项目被列出来的,而不是以一套依照中医自有的文化逻辑、理论要素、基本研究单元及其结构模式,以系统的、整体的方式呈现出来。在中医非遗之路上,我们依然没有摆脱以“科学的”、“他者的”的标准来“修正”自己。上述中医“非遗”实践的逻辑延续了从晚清以来的历史困境和悖论:中医始终在西方科学隐喻下,无法以自己的体系完整地自我言说和证明,而要用近代科学和西医学作为自身价值评判标准。时至今日,中医学界需要采用西医的概念、术语、标准、规范,应用西医的病名、病因、病理、药理来解释中医药的有关理论,来获得所谓合理性、创新和发展。关于这一点,柳长华先生曾以《神农本草经》指出问题的症结:“多年来,人们习惯地认为传统知识没有标准,也无法制定标准,标准必须是可以量化的、可以被实验室证明的。其实,有些传统知识是有标准的,如果需要的话,也是可以制定标准的。以中药新药和中药专利的申报、审批为例,我们多年来采用西方化药的标准,其所带来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使得民族产业受到压制,因为至今仍有人认为中药本身没有标准。其实,中药在长期的应用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的标准———从《神农本草经》的出现,到历代本草文献的总结,实质上都是在追求实现一种‘标准化’,只是这种安全有效的传统标准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承认而已。有的人一谈标准,就要求与国际盲目接轨,从没想到尚不存在的‘国际标准’是需要自己去建立的……”①上述提到的从《神农本草经》到《本草纲目》的“本草”形制就是中医医药学的一类从自己文化、经验出发的一套认知、命名、概念和分类系统。在《神农本草经》中,将中药分为“上、中、下”三品,在《本草纲目》中,李时珍“析族区类,振纲分目”把中药材分为矿物药、植物药、动物药。此外,有关经络、穴位、疾病等等,中医也有自己的命名和分类系统。以疾病中的痹病为例,“痹”一词就是中国文化中对于“风湿”一类疾病的命名,并有自己的解释和分类。中医学界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形成了一套关于“痹”的表述系统:痹病是人体正气不足或脏腑气血功能失调,风寒湿热燥等外邪侵袭(也可内生五邪及瘀、痰引起),造成经脉气血不通、不荣,出现以肢体关节肌肉疼痛、重着、麻木、肿胀、屈伸不利,甚则关节变形,或累及脏腑为特征的一类疾病的总称。单单关于“痹”的成因上,又分为:按外因命名(风痹、寒痹、湿痹、热痹、八风五痹、八风十二痹、风冷痹、外感痹、暑湿痹、湿风等);按内因命名(内伤痹、实痹、虚痹、痹弱、气虚痹、血虚痹、阳虚痹、阴虚痹等);按不内外因命名(食积腰痛、损伤痹、蓄血痹、瘀痹、瘀血痹、痰痹、溢饮等)。②事实表明,中医中极为丰富和特色的关于宇宙、生命、身体、疾病、医药等认知、概念、命名和分类系统,本身就是一套能自我言说的“非遗”知识体系,要充分梳理出自己知识谱系,参与到世界遗产的构建中来。因此,“如果想不照搬西方知识谱系来框囿中国的遗产事项,就必须回到中国丰厚的遗存中去,从名实之辩的根本点出发,梳理千年中国的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谱系。”③

3.医技:遗存之技

由前述可见,中医在“道”的统摄下,用自己的概念、术语、标准、规范建立起来自己的分类体系和知识系统的“学”。然后,在“学”下,生长出各种具体的用来预防、判断、医疗疾病,维护身心健康之“技”:它涉及到了生态亲和、器物工艺、活态操演、身体技术。现在被列入首批部级非遗项目的医药类非遗中的“中医诊法、中药炮制技术、中医传统制剂方法、针灸、中医正骨疗法”都可以算是属于“技”的层面。此外,中医的导引养生功、心理疗法、食物疗法、推拿、巫祝等都是属于具体用以预防、判断、治疗疾病的“技”。这些“技”是显在的,能为一般人所接受。在中医中,还有一种潜在的“技”———“内证法”。因为它的神秘性、直观性,为一般人所难以理解和接受,从而成为一种真正濒危甚至消亡的“非遗”。但是它很细微、很精深地存在于传统文化中,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①在某种程度上,诸如针灸(经络、穴位)、正骨、制药等技术的形成和有效性是建立在“内证”这门神秘的技术之上的。由于中医除了治疗人的肉体,还治疗人的精、气、神,其精气神部分,比如经络穴位、五运六气、五藏六腑,而这些就需要通过内证的方法来获得。②这门极其精深细微级别的“非遗技术”完全是要按照一定的方法通过自身修炼来实现的。著名当代中医刘力红曾经举了《胎胪药录》一书中提到“胎息”来大致解释“内证”获得的条件,即人要恢复到胎儿时期的特殊呼吸状态(胎息),心明的状态就会自然产生,从而就能达到内证所需要的条件,而进行“内视反观”。古人讲的经络穴位、药物气味、药物的归经,并不都是思考出来的,而是内证实验出来的。③由于后世之人越来越少有人能掌握并亲证这门技术,而只是直接应用这门隐性技术所证得的显性技术(如针灸),所以“内证”慢慢就淡出了人们的经验和认识。因此,要真正成就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遗存之技”,不仅仅要整理和保护显在的“技”,还要重新认识和恢复隐性的“技”,这是中医所特有的,区别于西医的精华之所在。今天,我们绝大多数人之所以对中医所主张的“精、气、神”的东西无法信任,原因在于长时间地中断了“内证”之“技”的践行(doing),因而影响到了中医(尤其是其形而上方面)的存续(being)。“非物质文化遗产唯有‘技’的践行(doing)而成就其存续(being)的本身。”④

4.医承:遗存之法

中医千百年来早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遗存之法”,使得中医能几千年以来不断地保持生命力,一代一代地延续下来。这套“遗存之法”概而言之,有这样几点:

第一,培养一个“完备”的人。中医不仅仅只是一种医疗技术,它更是一种深厚的文化,从一定程度上而言,优秀的医者需要具备良好的天文地理道德等的全面修养。中医理论与中国儒释道的文化精神相同,即便是民间的医生,通常也要把医德放在首要位置。古代很多读书人未考中功名转而学医,上手很快,成就很快,说明中医医承之法的首要在于保持它所依存的文化生态———中国儒释道的传统文化。

第二,研读《黄帝内经》、《伤寒论》、《金贵要略》等中医经典。从张仲景开始一直到当代的颇具威望的李可、刘力红、徐文兵、倪海厦等中医,凡是在中医领域有所成就的,无一不是从研读经典中成就出来的。尽管后世中医著述汗牛充栋,但是都无法超越和替代经典。

第三,师徒带。中医这门特殊的学问和西医标准化、科学化的教育不同,它强调“师徒相授”,强调“师传”,通过师传的方式,得到言传身教、耳提面命、随师临床、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如此依师三到五年,出师后即能临床。近现代以来,中医之所以式微,就与上述三种最基本的中医“遗存之法”逐渐被取消,取而代之以“现代的”、“科学的”、“西式的”教育和传承的方法有关。古人“不为良相,即为良医”,从事学习和从事中医者都是综合素质极佳,通晓天文地理道德等的全面修养的人,现在很多人考中医是因为分数线不够,无奈才选择中医,而非如张仲景等古德“感往昔之沦丧,伤横夭之末救,乃勤求古训,博采众方”⑤,奋而学医,以救苍生。所以,现在在中医人的传承上,出现的一个问题是“高素质的人对中医不屑一顾,低素质的人压根儿又学不好中医”。考入中医学院后,学校里头的教学方式又是按照现代西制办学,使中医内部结构科学化,外部形式现代化,用西医的理论、方法和实验研究来发展自己,对于中医的经典之作,不仅没有加以研读,反而被认为是传统的、过时的、阻碍中医进步的内容,处于选修,选读的地位。作为中医的学生,倒是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解剖学、细胞学、各类实验,床头放《内经》、《伤寒》等经典加以日日研读的几乎没有。如此在中医学院毕业后出来的中医生,自然无法用中医来临床而取得成效,现代中医教学体制基本上是一个扼杀中医传承的助推剂,因而中医后继乏人,青黄不接。从非物质遗产层面而言,中医传承中的一代一代口传心授、心领神会、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形式,是一种非常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无形性、活态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的中医学院的教育方式恰恰是忽视和否定这种深层次传统文化传承方式的核心,从而导致中医药非物质文化的传承随之出现了断层。由此可见,在中医“申遗”的道路上,只是去争取一个中医的非遗项目是远远不够的。西学的性质决定了它的标准化、批量化的现代课堂的传授方式;但作为中国文化遗产的中医在本土社会中所采取的“遗存之法”有自己与其性质和生态相适应的的生命力法则和逻辑。在追求中医“申遗”的道路上,重新去理清和传承“人”、“经典”、“师徒制”的中医传续之法、传习之法和应变之法,才能恢复和保持中医生命力,使之源源不断地传承和发展。

世界文化遗产论文 篇4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体育文化;保护;传承

中图分类号:G8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07)06-0021-03

Abstract:This paper tries to explore Chinese non-materialistic cultural heritage, especially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of the non-materialistic culture in sports by using the methods of data analysis and logical analysis. It shows the protection of sports culture is meaningful and helpful for the realization of the soci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the great renaissance of the Chines nation. Moreover, its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can be carried out as follows: strengthening the comprehensive protec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developing the cultural inheritance of non-materialistic cultural heritage; enhancing the education of the Chinese citizens to improve their consciousness of cultural protection.

Key words: non-materialistic cultural heritage; traditonal sports culture; protection; inheritance

1 前言

作为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的文化遗产资源异常丰富。幅员辽阔的国土上不仅遗存着许许多多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还拥有大量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随着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加快,人们的生活方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蕴涵民族精神家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亡或正在从现代人的生活中消失。如何保持和弘扬独立的民族精神,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必然的文化诉求。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我国传统体育文化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过不断探索,于2003年颁布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其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了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1]。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以及传统的手工艺技能。这其中就包括了众多的传统体育文化遗产。

在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政府也开始对文化遗产的整理和保护。在2005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2005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2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2006年5月,国务院了第一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杂技和竞技类项目大约有17项,还有一些项目和我国传统体育文化有密切的关系,甚至从属于我国传统体育。比如:秧歌、那慕达等(见表1)。本文论述的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所有和体育相关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除了国家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外,各省市也先后出台了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相应的保护措施。通过这些举措,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政府部门开始重视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始重新审视祖先留给我们的丰厚的财产。

2006年2月,我国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在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的贺辞中这样写道:“当历史的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沉寂之时,唯有文化以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形态留存下来,它不仅是一个民族自家认定的历史凭证,也是这个民族得以延续,并满怀自信走向未来的根基和智慧与力量之源”[2]。我们的祖先为世界创造了灿烂的的文明,这些文明有的已泯灭在历史的星空中,有的我们还能深切的感受到。文化需要传承,需要继续,需要生生不息。古人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即是希望文化传承能够不断自我更新,不断发展。

但是,无须讳言,我国文化传承在时代变动中遭受了严重的摧残和破坏,甚至有些文化遗产永远泯灭在历史的天空,这不能不说是人类发展过程中一个极大的悲哀遗憾。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文化遗产一样,承载着人类社会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要实现中华民族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3 我国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

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文明的进化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甚至可以从民族体育的发展的轨迹,看出人类文明不断进步、冲突、融合的痕迹。但是随着西方体育文化的不断强盛,世界上的民族体育活动都受到了或多或少的冲击。如何处理好西方体育和民族传统体育之间的关系以及民族传统的体育的保护和发展问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棘手的问题。

3.1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进程的必然要求

无论优秀的传统文化还是先进的现代文明都是人类健康成长的精神食粮。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一个民族对历史的延续、智慧的张扬、情感的连结,也是扩展时代思想、提升社会格调、培植公众修养的有利途径。正如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的贺辞中指出:“加强世界遗产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刻不容缓的任务。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崇高责任,也是实现人类文明延续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要求”[3]。

3.2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证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保障

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就表现为人类各族群和各社会特征的独特性和多样性。未来的世界和平只能建立在文明体系多元并立的基础上,因为只有在多元化的基础上实现的和谐,才是真正的和谐;只有在东西方各国和各大文明体系独立自主和平等对话的前提下实现的一致性,才是真正符合人道的一致性。

保护世界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世界各国的共识,也是各民族的普遍要求。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的:“尊重文化多样性,宽容、对话及合作是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最佳保障之一”[4]。作为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也理所应当提上保护的日程。

3.3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可持续发展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世纪80年代起,国际社会便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20世纪90年代起,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联合国的重要议事日程,成为世界各国政要和学术界的共识。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求我们要珍视过去,立足现在,思考未来,我们不可只顾及眼前的得失,局部的利害,而全不顾全盘局势。文化遗产给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发展的土壤和精神动力。

3.4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一环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才能有效保障人们的身心健康,才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许多内容属于精神文化的范畴,具有了解历史、教育后人、鼓舞人心、陶冶情操、净化灵魂的功能。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的创造提供精神动力,而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提供物质保障。传统体育文化作为精神文明中的生力军,对塑造社会形象,提高民族素质起着重要作用。

3.5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的复兴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民族文化面对外来文化侵蚀的一次自省和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再发现;是对文化传统的回归和守护;是民族通过文化保护而实现民族精神延续的一种方式。我国文化曾经在世界文明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随着近代国力衰退,以及西方列强军事和文化的入侵,使得我国文化相比西方文化而言,处于弱势的地位。随着国家现代化的推进,民族的伟大复兴也悄然落在了我们这一代人肩上。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就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任务之一。

3.6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各民族间文化的交流和创新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指出:“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5]。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保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有重要的作用,同样对于保护国内各民族的特色文化也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我国是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特有历史和文化。特别是一些有民族特色的传统赛会和体育项目俨然就是民族名片,保护和传承这些文化遗产,对于提高民族的自豪感和增进民族间的交流和了解都有重要的意义。

3.7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维系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基础。各民族无论大小,无论其社会处于何种发展阶段,都一律平等。各民族应该相互尊重各自的文化,并相互理解和相互认同。体育作为一种无国界、跨民族的文化传播媒介,对于推进民族认同、民族和解、跨文化交流与互动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4 我国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措施

文化是一个整体,由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等三大部分组成,其中每一部分又有多种表现形式,总体构成了相互统一的整体。以物质或物化形态表现出来的物质层次文化,属表层文化;以人们行为规范或制度方式表现出来的文化为制度文化,属中层文化;以观念、意识形态等方式表现出来的为精神文化,属深层次文化,即文化的核心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要是文化的中层文化和核心层次文化的保护。相对于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困难的多,也重要的多。

4.1 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

任何物质类文化遗产都具有“非物质”成分,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具有“物质”成分。纯粹的“物质类文化遗产”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不存在的。对于文化遗传的保护,我们不可能将文化遗产撕裂开来,进行分头保护。完成非物质文化保护和传承这个世界级的难题,收集和整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文本资料、文物遗迹等理应成为保护和传承中重要的一环。比如:对于少林功夫的保护,整理少林秘籍以及保护有关壁画和碑石就是非常关键的工作。

4.2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延承

由于人为和非人为的原因,我国的文化遗产不断遭到破坏。特别是随着全球化的加速,使得我国许多传统文化面临消失的危险。尤其是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偏远落后地区,一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或民俗活动已经消失或濒临灭绝。为了让世界文化之园花繁叶茂,我们必须做好传统文化的传承工作。多留一份文化的基因,就给未来世界的生存多一份希望。比如对流传了两千三百多年的蹴鞠的保护,我们不应只停留在历史的论证和史料的收集上,我们应在蹴鞠文化的介绍和蹴鞠活动的推广上下些功夫。

4.3 完善立法,加强执法

国家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配套的国内法律、政策和行政环境。2001年《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提出:“每个国家都应在遵守其国际义务的前提下,制订本国的文化政策,并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行动方法,即不管是在行动上给予支持还是制订必要的规章制度,来实施这一政策”。我国目前有《文物保护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民族民间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法》都在拟议之中。显然,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立法还不完善。同时我们在做好立法的同时,还要加强执法的力度。对社会中普遍存在文化遗产的过度商业开发等问题,进行强力整治;对于濒临消亡的文化现象,加强文化传承工作。

4.4 加强国民教育,使民众形成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的意识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正以惊人的速度损毁、消失和流失,面临失传的重大危机。抢救、保护和发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刻不容缓。加强国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教育就是一条重要的途径,教育形式可以多样化,从家庭、社区、学校,进一步延伸到社会,让国民逐渐树立一种正确的文化观,意识到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唤醒民众的文化自觉,形成自觉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历史是不可重复的,文化遗产是不可再造的,体育类文化遗产也是不可复制的。正因为这些原因,保护文化遗产才变得尤为重要。

4.5 成立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门机构

国家要建立专门的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各省、市、自治区也要建立保护中心,基本实现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保护机构体系的建立可以有效监督各地方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同时也更有利于文化遗产的研究和开发工作。这样就可以有效地杜绝一些地方为了发展经济,而对文化遗产进行的过渡开发和盲目开发,减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二次伤害。

4.6 加大宣传,鼓励社会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著名作家冯骥才曾大声疾呼:“我们不能一边在城市里指责流行文化的横冲直撞,一边坐等自己的母体文化的消亡。暂时先离开我们的书斋吧。在广阔的田野和乡村里,我们一定会被母体文化的困境激起强烈的救助之情,也一定会感受到中华文化鲜活而迷人的生命力”[6]。文化之根在于民,我们只有激起全民的文化保护意识,才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创造一份适宜的生存土壤。只有全社会的力量都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去,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才可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

5 结束语

人类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中,曾经创造了辉煌的文明,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在这些文化遗产中,有的我们只能通过字里行间和古老的岩画、壁刻去体会;有的我们还能亲身体味她的伟大魅力;有的已经化为烟尘,永远不再为人知了……。但是这些文化遗产都为我们人类的文明进步做出了或者还在做着贡献。珍惜、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就是为了人类的明天有一个更好的发展。体育类文化遗产作为人类遗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同样不可替代的作用。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向云驹。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M].银川: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2] 文化多样性与人类全面发展――世界文化与发展委员会报告[R].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

[3] 路志峻,李金梅。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体育文化的传承[J].体育文化导刊,2006,(12):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