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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共管理学问题及启迪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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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美丽的小编给大伙儿整理的美国公共管理学问题及启迪优秀3篇,仅供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美国公共管理学问题及启迪 篇1

任何理论的出现和形成,都有其独特的历史渊源和现实的社会条件。历史渊源能够表明一种理论产生、发展和演进的轨迹;现实社会条件则是推进原有的理论在不断变化的新环境中发展和创新的基础。理论的演进伴随着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变化。人们对现实世界认识的深化,不断转化成形形的理论,逐步充实着现行理论体系。当代公共管理学的发展和演进也必然遵循这一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以下即对公共管理学的理论起源及现状做一个系统的回顾和描述,从中探寻美国公共管理学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得与失,并将其与中国公共管理学的发展进行对比,力求为我国公共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经验和理论指导,从而真正将理论与实践达到有效结合。

一、美国公共管理学的理论起源及现状

从标准学术意义上来说,公共管理学是在1970年代以后才真正作为一门完全独立的科学研究领域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它的理论渊源来源于公共行政学。回顾公共行政学发展演进的历史,可以发现,其理论源头可以追溯至20世纪初期形成的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1960年代起开始流行的新公共行政学。发展至1970年代末,公共管理学在公共政策和工商管理两个学科的强烈影响下,终于形成自己的体系。如今的公共管理学已成为一个包括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等众多学科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的交叉整合型的学科体系。学术界一般认为,美国学者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Wilson)在1887年发表的《行政学研究》一书,主张政治与行政分离、建立一门独立的行政学科,是公共行政的奠基之作。随后,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一系列的理论随着时间的延续相继诞生。1960年代的布凯南的“政府失败说”,以其实用性和创建性逐渐为人们所接受。他们认为:政府官员们追求私利必然导致政府管理的无效性,因此必须对整个政府的管理体制重新进行设计,否则就不会出现行政改革家们所追求的行政行为的高效率。随着时间的演进,先前的理论在风靡世界的同时也遭受到了许多批评,在这些批评之中能够真正作为新公共管理理论尤其是企业家政府理论的一套具有替代性的新理论被提出来,即是登哈特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其主要观点是建立一些具有完整的整合力的公共机构。到1980年代后期,美国国内出现了新公共管理运动,目的是以解决政府和其他公共部门对于公共事务的管理为核心目标,通过对各个学科相关知识的融合,重新创建一个公共管理的新知识框架,从而适应当代公共管理发展的迫切需要。公共管理学以公共管理问题为核心,融合来自于各个学科的知识,突破了先前的公共行政学的学科限制。它研究的核心议题是“提供公共服务时,除了拓宽和完善官僚机构之外,其他机构也可以提供所有这些职能”,并围绕该核心展开对公共机构与公共部门经济效益之间关系的研究。公共管理学研究的问题远远包括以往的公共行政学涉及的主题,如公共服务供给、制度选择、政府腐败等。总之,一系列与公共管理相关的理论的提出,共同拓宽了公共政策研究的主题和范围,形成了广泛综合的知识结构框架以及新的公共管理方式。

二、美国公共管理学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管理学的可信性随着上述众多的公共管理理论学说在美国的诞生及发展,公共管理的研究领域大大扩展,所吸收以及包含的知识框架也越来越多。然而,美国的公共管理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早在1980年代初,就有学者(VanRiper,1983)提出警告:学者要认真了解公共管理学的历史,否则便会误解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传统。然而,直到2001年芝加哥大学的林恩教授(LaurenceE.LynnJr.)才开始关注到该问题。林恩在2001年发现,许多著名的学者连学科发展的真实情况都不能掌握,因此所建立的理论的可靠性以及所提供的建议的可行性都存在众多疑问。例如威尔逊在1887年提出“政治与行政二分法”之后,并无意推广这个并不恰当的主张,这个事实就被当时的众多学者所忽略。

(二)重要问题研究的肤浅即使众多的公共管理理论发源于美国,而事实上,美国的公共管理学者的学术水准以及对政府改革的影响并非如外人想象中的理想。许多美国学者也没能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在某一时刻的公共管理现象,而是只对其作镜花水月式的简单描述,不能深入地分析出可以随环境、价值以及权力的转变而改变的公共管理的本质。例如美国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现的严重经济危机,直接致使美国政府权利极度扩张,公共管理部门膨胀,继而是加强对大企业的监管,继而导致美国大政府的出现,这种情况的出现即能印证这一点。

三、美国公共管理学对我国的启示

鉴于以上对于美国公共管理学的现状以及问题的描述,我们有理由相信:美国公共管理学在为该学科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存在着重大问题。因此,认清美国公共管理学的现状,对于我们学习和掌握公共管理学的理论具有重要意义。任晓林教授曾撰文指出:“中国公共管理相关理论的发展走的是一条借鉴、学习、吸收与创新的道路,包括对西方公共管理理论的借鉴。”

(一)确立公共管理学特有的问题意识公共管理理论最根本的出发点就是解决政府问题,根据公共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定义,公共管理理论就是为解决国家、政府、社会公共事务而存在的。因此,公共管理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学科,其根本目的就是改变我国公共管理的现象。中国有自己独特的国情,因此,目前的公共管理系统应当根据我国的政治现实,适当而积极地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的决策机制以及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功能。我国公共管理理论成熟的标志首先就是能够准确分析并有效解决中国在公共领域存在的问题,即解决政府管理中存在的内部问题及与政府自身相关的外部问题。因此,中国的公共管理必须从实证分析入手,注重对经典案例的分析以及对组建包含典型案例的案例库,在此基础上建立理论模型和数据模型,并以此为重心来展开相关的理论研究。

(二)确立中国公共管理学的规范性理论体系在根据中国国情发现特有的问题之后,我们必须培育针对此类典型问题的理论,只有如此,我们才能在巨变的环境中保证能够应对随时出现的危机或者严峻的挑战。要想建立中国公共管理学的规范性理论体系,首先必须批判地吸收外国的各种前沿理论、方法论及各种创新管理模式,并将其有效地运用到实践中来,接受我国特有问题的检验。其次,要客观的分析我国公共管理学科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力求各种模式能够跨学科、跨专业、跨功能,从而建立公共管理学的专有理论和方法。要具体而全面的分析全球以及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的变化情况,随时准备应对各种可能突然出现的挑战。只有将实证研究和有限的理论选择有效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建立本土化思维下的中国公共管理理论体系。

(三)形成理论和实践能够相互转化的研究能力公共管理学作为一门具备应用性和操作性的科学,无论是从公共管理学的产生、内容、还是公共管理学所要达到的目的层面来说,都是为政府的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因为公共管理学诞生的目的本来就是为政府的改革提供各种理论指导。因此,在中国的改革进入新时期的今天,中国改革的重点已由经济体制改革逐渐转向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实践需要理论的支撑,历史证明,如果不重视理论的准备,改革就很可能付出极大的代价。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将会面临众多前所未见的困难,因此,当前的一些最基本的原理并不能完全应对中国改革的现实问题。任何一个国家的公共管理模式都是由该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特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只有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针对中国改革的现实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将理论研究与中国的改革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公共管理学这门学科的作用,为政府及社会的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公共管理的历史产生 篇2

一、公共事务——公共管理的起点

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没有公共事务,就没有公共管理。所以,研究公共管理,首先要明确公共事务的内涵、性质与范围问题。

在西方,公共事务是与私人事务相对的概念,是指提供关涉全体社会成员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相关活动。从根本上讲,这种观点来自社会契约论。个人经由社会契约而结成国家,在组成国家的过程中,个人把裁判纠纷等自然权利让渡给国家,形成政治权力,由此,国家的基本职责就是管理这些个人无法完成或不愿承担的事务,即公共事务。在这样的逻辑下,国家管理公共事务就是要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需要,当然也就是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公共利益”的。这种看法片面强调了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相关性,没有揭示出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本质,也没有反映出国家是为谁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是在保护和实现谁的利益。

我们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所谓公共事务,是指该社会的统治阶级为了把社会控制在“秩序”范围内,推动社会发展,所进行的满足社会成员共同需要与要求的一系列社会活动。它具有四个主要特征:一是阶级性。在阶级社会中,社会的公共利益必然反映出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公共事务的具体内容也必然满足统治阶级的根本需要。二是公益性。公共事务的表现形式是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不能只为供给方单独享有,而是会使社会成员普遍受益。因此,从形式上看,公共事务的受益对象是一定范围的社会公众。三是多样性。公众对公共物品和服务质与量方面的需求偏好千差万别,而且呈现出不断变化的趋势。这就决定了公共事务种类繁多。内容广泛,同时也决定了公共管理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四是层次性。公共事务所针对的是不同层次的公共问题,所涉及的社会成员范围有大有小,由此,公共事务可分为全球性公共事务、全国性公共事务和地方性公共事务等不同层次。其中,阶级性与公益性是公共事务的本质属性,多样性与层次性是公共事务的表现形式。

由于不同的公共事务在阶级性和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可以根据这一点从理论上把公共事务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两类。所谓政治性公共事务,是指与国家政权建设紧密相关,涉及国家政权稳定和国家政治发展的,需要依靠国家强制力加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军事、外交。司法、维护公共安全等。政治性公共事务具有明显的阶级性特征,但同样具有公益性,比如,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不仅对统治阶级有利,也对被统治阶级有益。社会性公共事务是不必然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这类公共事务与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显示了较强的社会公益性,但在阶级社会中,任何社会性公共事务同样具有阶级性,都必然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与利益。

在阶级社会,国家承担着管理两类公共事务的职责,对政治性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称为政治职能,对社会性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则称为社会职能。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政治职能是为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职能是为人民服务,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并列的,处于同等地位,其活动方向、总作用是一致的。所以,我们在政府职能转变问题上要注意防止一种错误倾向,即把我国当前政府职能的转变片面理解为以社会职能代替政治职能,强化社会职能必然要以弱化政治职能为前提。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割裂了国家职能的内在统一性。事实上,强化社会职能只是政府职能重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要弱化国家政治职能,相反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政治职能,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公共事务管理的历史沿革及公共管理的产生

伴随着公共事务的产生,人类社会就出现厂对公共事务管理的社会活动。从历史上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类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在主体、客体和手段方面有所不同,根据这些方面的差异,可以把公共务管理的发展粗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早期成长阶段,从公共事务管理产生之初起一直到19世纪中叶。这一时期还可以分作两个阶段:门)在原始社会中,仅存在简单的社会性公共事务,社会依靠自身的力量实现自我管理;门)在国家产生之后,政治性公共事务产生并日益突出,政府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由于当时社会发展条件的限制,主要运用的是经验式的管理手段。

第二阶段是公共行政阶段,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80年代。在这一阶段中无论是政治性公共事务还是社会性公共事务,其内容和范围都迅速扩大,迫切需要通过有效管理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政府最终成为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主体,主要运用行政手段,保证公共事务管理的有序规范。

第三阶段是公共管理阶段,从周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在这一阶段,社会性公共事务的内容和范围更为扩大,复杂性大大提高。主要依靠政府管理公共事务暴露出诸多弊端,由此引发了西方发达国家大规模的政府改革浪潮,公共事务的管理主体日趋多元化。另外,现代企业管理中的许多管理方法被引入公共管理之中,公共管理手段趋于多样化。

可见,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古已有之,但长期以来,或者是特定的社会条件限制了政府参与或不需要政府参与,或者是政府力量过于强大而拒斥了社会参与,一直没有形成政府与社会合作管理公共事务的社会条件,换句话说,一直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公共管理”,当然也不会产生单独的公共管理学科。今天我们所说的公共管理实际上是指对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形成了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的。开放的管理体系。具体来说,公共管理就是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进步,在互动合作过程中,采取一定方式。方法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活动。随着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将越来越依靠社会自身的力量,在国家消亡之后,国家权力复归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将完全依靠社会自身力量来完成,公共管理这一特定的历史范畴也就会结束其使命。

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也开始了行政管理改革。其根本的动因来自于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国家与企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根本变化,传统的政府行政管理模式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必然要求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从观念。方法。体制等方面进行彻底变革。尽管这种变革和西方发达国家政府改革的背景和原因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改革也开启了公共管理的进程,这一进程与国际上从公共行政向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相契合,同样需要我国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重新思考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和方法等问题。

三、公共管理的主体分析

公共管理是以公共事务为主要对象的管理活动。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和公共事务本身的层次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多样性。

我国,依据管理主体与公共权力中心的距离,可以将其划分为六类:第一类是直接掌握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广义的政府),也可称为权力组织;第二类是执政党,它在权力组织的形成和运行过程中有着正式的。合法的。重要的地位与作用;第三类是政治团体,它们与国家权力不具有正式的。直接的。法律程序上的联系,但是也与国家权力相关,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第四类是依靠法律和政府授权来处理公共事务的公共部门,如各类事业单位等;第五类是在政府指导下,由基层群众组成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第六类是不依靠公共权力来处理公共事务的民间组织,一般分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中介组织将伴随政府职能的转变而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成为不可或缺的公共管理主体。可见,随着与公共权力直接联系的紧密程度由强至弱,不同主体所处理的公共事务的性质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政治性趋于减弱,而社会性趋于增强。总之,公共管理的主体应该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开放式体系。目前,这一体系的构成是: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各种非政府公共部门。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这种公共管理的主体体系与西方国家的公共管理主体范围不尽相同,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党的领导保证了公共管理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在西方国家,政党主要围绕选举和议会开展活动,组织松散,派系斗争激烈,充满权力倾轧,因此无法成为一个独立的公共事务管理主体。而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在公共管理中的领导地位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也是历史经验所证明的。当然,党在公共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并不意味着党要作为一个权力组织直接管理公共事务。党的核心地位和领导作用主要是通过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实现的。也就是说,人民群众接受党的领导并不是因为党拥有权力,而是因为党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所以,党要依靠正确的纲领和政策来发挥其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一切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都要把党的领导原则贯穿始终。当然,党的方针政策要在全社会实施,必须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人民行使权力的过程。

其次是关于政治团体的问题。西方国家的工会组织、妇女组织等社会团体,基本上是互益性质的,主要是为某一特定的人群服务,代表和维护这个人群的利益。在这一既定目标的基础上,或在追求这一目标的过程中,这些社团承担。参与和影响着公共事务的管理。而我国的政治团体,也称人民团体,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的社会团体,特指参加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群众团体。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团体,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报告指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成为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团体在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中,既体现党的政治性的要求,又要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支持,从而发挥组织、参政、监督和教育等功能。因而,人民团体在公共管理中承担着特殊的功能,即寻找党和政府需求与其所代表的群众需求的结合点,这与西方国家社团只谋求其内部成员的整体利益有着严格区别。

最后,自治组织也是公共管理的主体之一,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着特定的功能。但在西方,自治组织一般在法律框架内实行自主管理和活动。在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要包括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和企业单位中的职代会,这些自治组织在政府指导。支持和帮助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扩大群众政治参与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也承担着一定范围内的公共事务管理任务。这些基层自治组织自身的发展,行为的规范,以及效能的发挥,都取决于能否接受党的正确领导和政府指导。尤其是目前基层自治组织尚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还需要大力培育。健全和发展,只有其自身力量得到充分提高,其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才能真正显现出来,才能协助、补充和延伸党与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四、公共管理的基本方式与方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管理具有两重性——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一方面,管理普遍存在于一切社会协作生产和社会公共生活的过程中,具有自身的一般规律,这使得管理活动和方法具有可学习和借鉴性。另一方面,作为~种社会活动,管理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必然体现出生产资料占有者的意志,这使得管理具有特定的社会历史性质,使得管理活动和方法具有特殊性。管理方法是一般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依据管理与管理方法的两重性原理,我们可以把公共管理的方式与方法概括为两个层次,即实质方法与技术方法。实质方法是由于社会属性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同而采用的适合各国实际情况的管理方式,必然体现该社会的特定生产关系。它包括法律手段。政策手段、思想政治手段等。技术方法则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更新,但与社会生产关系属性的相关性不大,可以为不同社会制度中的人们共同采用的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在公共管理技术方法方面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既采用了资源与支出控制的技术,也使用了用于保证个人和团体绩效的技术。其中,收支预测。财政趋向监控。战略计划。零基预算。目标基础预算和方案预算被西方发达国家认为是最有效的几种方法。另外,纯粹的管理技术手段也获得了极大发展,主要表现在计算机与管理信息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的普遍应用方面。我国同样处于公共管理的发展时期,对于这些技术方法,应该积极借鉴。吸收,使之为我所用。

在实质方法方面,我们必须充分注意到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家性质。政治体制和发展阶段上的不同,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发展道路,不能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的模式和方法。

在我国,最具特色的公共管理方法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2年1月,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又指出,“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木可偏废。”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从治理国家的大局出发,指明了我们党治国方略转变的根本方向。法治是要求党和国家机关的活动必须依照法律,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权利。德治是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既包括提高人民群众道德素质,也包括提高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意识,尤其以党和国家机关干部的“官德”建设为核心。只有把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活动和“官德”密切结合起来,才能贯彻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社会主义国家管理公共事务除了要应用法治和德治手段外,还要运用政策手段。尤其是在制定法律还不成熟的社会条件下,对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问题,就要由政策来加以解决。公共管理学所要研究的政策,是党和国家把解决全局性问题的方法细化、具体化的结果。在当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国际国内情况瞬息万变的条件下,决策就成为各项事业成败的关键。为了避免和减少决策的失误,就必须要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化是对决策的共性要求,在中西方没有本质区别。民主化则必然反映一个国家的阶级属性。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的公共管理决策必然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公共决策在名义上反映的是全民的公共利益,事实上所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

五、立足国情,建构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体系

公共管理学以公共管理活动为基本对象,主要研究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管理什么以及如何进行管理。从这个角度看,公共管理学不是对公共行政学的简单否定,而是对公共行政学的积极发展。我们主张积极借鉴经济学。管理学乃至社会学等多学科的先进成果,但中国公共管理学的发展,决不能脱离政治学和行政学这个学科基础。由于目前对公共管理的研究是在一个较短的时期里开展起来的,缺乏必要的基础理论积累,所以极容易出现纯技术化的“管理主义”倾向,即仅仅把公共管理看作是管理学,而切断它与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内在联系。这种倾向是十分有害的。公共管理学应该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体,不仅要解决“如何做”的问题,也要解决“为谁做”的问题;不仅要回答在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公共事务和社会问题如何解决的“管理”问题,同时更要回答“为何做”和“为谁做”的“公共”问题。

从研究对象来说,公共管理学不再像传统公共行政学那样更多地将自己限制在对政府行政机关的研究上,而是把研究范围扩展到其他政府机构和社会组织方面。从研究焦点来说,公共管理学从以往公共行政学的“内部取向”转变为“外部取向”,由重视机构、过程和程序的研究转到重视项目。环境。战略与绩效的研究。从研究方法来说,公共管理学要改变以往以规范研究为主的做法,重视量化方法与案例方法的应用,广泛吸收经济学。管理学和政策分析方法等学科的理论与技术手段。因此,公共管理(学)的发展,离不开更开放的学术视野和更广阔的学科发展平台。就我国而言,既要从西方相关学科的发展历程中吸取经验教训,更要容许国内多种意见和看法的争鸣,从而把整个公共管理学的学科发展,建立在全面而充分的学术交流与讨论基础上,使其理论成果能够更好地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而服务。

明白了公共管理学与公共行政学的关系,我们就可以按照公共管理活动的主体。客体与方法等三个基本范畴,建构起公共管理学的学科体系。概略地说,公共管理学的学科体系应包括如下三个部分;

一是主体篇,主要内容包括:公共组织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党政关系理论;政社关系理论;政事关系理论;政企关系理论;社会中介组织理论;社区发展理论等。

二是客体篇,主要内容包括:公共事务的基础理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公共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公共安全与公共秩序维护;新兴公共胜社会问题;公共财政与预算管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组织外部关系协调等。

三是方式篇,主要内容包括: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从统治到治理:管理模式的转换;战略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新技术对管理方式的影响等。

我们相信,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公共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一定会为公共管理学在中国的发展注入持久的活力;而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的成熟与发展,也必然会为我国的公共管理事业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与指导。

公共事物自主治理的理论思想 篇3

关键词:奥斯特罗姆 公共池塘资源 自主治理

一、研究背景

关于公共事物治理,我们可以回到公元前两千多年前,古希腊著名学者亚里士多德曾认为:凡是属于最多的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事物。在传统公共事物治理的思想中,有三种经典而又有影响力的模型,是人们所熟悉的——哈丁的“公地悲剧模型”、“囚徒困境模型”以及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模型”。

自从生物学家哈丁在《论公地的悲剧》中首次提出“公地悲剧”一词。他认为,理性的经济学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时,是如何导致公共池塘资源遭到破坏。而“囚徒困境”模型是由阿尔伯特?图克正式创立的,认为在仅有一次博弈的情况下,理性人会尽自己的最大努力追求自身的利益,使得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同时,奥尔森提出的“集体行动逻辑模型”,认为理性人往往在实际的集体利益,通常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对于集体来说,并不能从真正上实行帕累托最优状态。

二、公共池塘资源理论的核心思想

奥斯特罗姆通过在“三大模型”的理论基础上,深入探讨了在“公有”和“私有”之外,主张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她认为,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理论是“如何以对人类处理与公地悲剧部分相关或完全相关的各种情形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和局限的实际评估为基础, 去发展人类组织的理论。”

(一)多中心治理理论思想

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教授埃莉诺? 奥斯特罗姆和她的丈夫文森特? 奥斯特罗姆在迈克尔? 波兰尼的多中心秩序基础上提出的多中心理论。它已经成为公共池塘资源治理中一种崭新的重要的理论。奥斯特罗姆认为理性个人或集体(包括小单位和私企等),既会独立追求自身的利益行为,优惠相互沟通协调合作。多中心理论认为,在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时,存在多个权利中心和组织体制,广泛存在于市场、司法、决策、、政治联盟组织等领域中,强调权利的多元化和分散化,反对权力的集中化。它的核心地位在于采取分级、分层、分段的多样化制度安排;主张政府、市场和民众之间的共同协调合作多中心理论认为。

(二)策略选择的内部变量理论

奥斯特罗姆在研究理性人的策略选择时,她认为,理性人在做出其决策时,并不是想传统的公共选择理论那样认为人是完全理性的。理性人在做出其选择时,不仅仅取决于外部的变化,更重的是取决于内部变量的变化。奥斯特罗姆将影响个人策略选择的内部变量分为四个,即预期收益、预期成本、内在规范和贴现率。理性人在选择其策略时,会与外部环境因素共同发生作用下,会影响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的行为。

(三)自主治理的三个核心问题

理性的个人如何采取集体行动的制度,来获得较高的收益,使成本降低到最少,是公共池塘资源占有者需要面临的关键性的问题,也就是说,在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过程中需要解决三个问题:制度供给的创新、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

1、制度供给的创新

在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的过程中,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人们经常不断的沟通, 相互打交道, 因此他们有可能知道谁是能够信任的,他们的行为将会对其他人产生什么影响, 对公共池塘资源产生什么影响, 以及如何把他们组织起来趋利避害。当人们在这样的环境中居住了相当长的时间, 有了共同的行为准则和互惠的处事模式, 他们就拥有了为解决公共池塘资源使用中的困境而建立制度安排的社会资本。同样地,在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的过程中,人们在一起不断的进行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沟通协商合作,达到一定足够信任的程度上(可以说是一定的社会资本),这样就可以建立较为复杂的制度安排,在奥斯特罗姆看来,制度资本是一个自然增长的过程,是一种逐步的自主变化过程,为解决制度提供了一个新的可能,只有在良好的制度安排下,使得理性的个人在自主治理过程者渐渐的受益。

2、可信承诺的保持

在复杂和难以确定的环境中,理性的个人通常会根据自身的利益选择其决策。也就是说,个人在违反集体所规定的规则,所带来的预期收益大于集体里所带来的预期收益,他可能冒着被集体所得到的惩罚风险。因威力降低这种个人违反规则的风险,奥斯特罗姆认为,一个对公共池塘资源系统自主治理的集体,必须要有适当的监督人们的行为活动,实行制裁,以保障人们对规则的遵守,降低违规风险。她认为,集体组织制定的规则信息符合以下五种准则,人们才可能做出真正的有效的可信承诺程度:( a) 规定有权使用公地池塘资源的一组占用者, (b) 考虑公共池塘资源的特殊性质和公共池塘资源占用者所在社群≮≯的特殊性质, ( c)全部规则或至少部分规则由当地的占用者设计, (d)规则的执行情况由对当地占用者负责的人进行监督, ( e)采用分级惩罚对违规者进行制裁。

3、相互监督的实现

在奥斯特罗姆教授看来。监督是可信承诺的前提,可信承诺反过来能促进监督的实现。奥斯特罗姆在《公共事物治理之道》的第三章中,通过世界各大洲大量成功的案例表明,在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的过程中所设定的具体规则,既可以增强集体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的积极作用,又可以降低这种监督成本,“由于所使用规则的作用, 在许多长期存续的公共池塘资源中, 监督成本是很低的。”在这里,她认为这种监督成本在人们实行规则所衍生出来成了成本很低的产品。所以说,理性的成员互相监督的行为于人们对规则的可信承诺度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激励、相互加强。

三、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重要途径,增加资源的使用效率

在奥斯特罗姆在公共池塘资源类型的定义指出,资源是在我们实际生活是稀缺性的,资源同样也是可再生的,如果资源利用不当,会白白浪费的,再生能力的资源也会逐渐的枯竭的。为了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奥斯特罗姆提出她的自主治理理论,将公共资源的集体成员们组织起来,共同参与管理公共池塘,促成成员之间的合作,从而降低了“搭便车”的可能性,克服了“公地悲剧”所带来的资源过度开垦,提高了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保证了公共池塘资源长期存在和高效治理的可能性。

(二)增强公民的自主意识

奥斯特罗姆教授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要求集体成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加深公民的自主意识,形成良好的集体优化。如果集体成员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沟通协调的效率,降低制度成本,还可以加强集体成员之间的相互合作与相互信任,提升集体成员之间的利益共享性。

参考文献

[1]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M ] . 余逊达, 陈旭东, 译。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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